新浦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1. 引言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对于社区或楼宇的居民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物业管理服务得到有效监督和提升,制定了本文档,规定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
本办法的目的是通过严格监督与考核,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让居民享受到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
2. 考核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检查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服务态度评价物业工作人员对居民的服务态度,包括是否主动、热情、礼貌、耐心,是否及时解答居民的问题和需求。
2.2 工作效率评价物业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包括处理居民反映的问题的速度、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协议和承诺的能力。
2.3 维修服务评价物业工作人员对维修问题的处理能力和维修质量,包括维修的及时性、维修结果的可靠性、工艺的规范性等。
2.4 环境卫生评价物业工作人员对社区或楼宇环境卫生的管理情况,包括垃圾清理的及时性、公共区域卫生状况、绿化养护情况等。
2.5 安全管理评价物业工作人员对安全管理的情况,包括安防设备的维护、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应急处理能力等。
2.6 居民满意度调查居民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通过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收集居民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评价,评估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
3. 考核方法3.1 考核指标制定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制定量化的考核指标,每个指标都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和等级划分。
3.2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周期为12个月。
各项考核内容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3 考核方式考核采用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期抽查根据考核计划进行,不定期抽查根据居民投诉、监督电话等形成的检查任务。
3.4 考核评分根据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
评分按照等级划分,综合得分依据各项指标权重计算。
3.5 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反馈,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考核结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提升。
4. 考核结果处理4.1 考核结果公示物业管理公司应将考核结果公示于社区或楼宇的公示栏或物业管理网站,并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居民公示。
物业公司监察考核标准
物业公司监察考核标准物业公司监察考核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物业行业的规模和重要性不断增加。
为了保障业主权益,物业公司需要加强监察工作,以确保物业管理的公正、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下面是物业公司监察考核的标准。
一、服务质量物业公司作为业主和住户之间的纽带,其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住户的生活质量。
因此,物业公司监察要以服务质量为重点考核内容。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问卷调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问卷调查,以了解住户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
问卷中应包含住户对物业公司在安全管理、卫生清洁、设备维修等方面的评价。
2. 投诉处理:物业公司应设立投诉处理部门,负责接收和处理住户的投诉。
监察考核将对物业公司的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投诉受理速度、问题解决效率等。
3. 工作制度:物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保安巡逻等方面。
监察考核将对物业公司的工作制度进行检查,并要求其有适当的更新和改进。
二、安全管理物业公司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保障小区的安全。
监察考核要求物业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达到以下标准:1. 安全设施:物业公司应保证小区的安全设施完善,包括门禁系统、监控设备、疏散通道等。
监察考核将对这些设施的维护情况进行评估。
2. 应急处理: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小区内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组织应急演练并起到有效的指挥作用。
监察考核将评估其应急处理能力和应急演练情况。
3. 保安力量:物业公司应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管理。
监察考核将对保安力量的数量和素质进行评估。
三、财务管理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小区的财务,包括收取物业费、使用费用和资金的支出。
监察考核要求物业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达到以下标准:1. 账目清晰:物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账目清晰、收支明确。
监察考核将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查。
2. 资金使用:物业公司应妥善使用小区资金,确保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正常运行。
监察考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2
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评分标准
(内业管理)
物业公司:项目名称:
被检查人(签字):检查人(签字):
年月日
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评分标准
(外业服务)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被检查人(签字):检查人(签字):
年月日
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评分标准
(外业服务)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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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评分标准
(外业服务)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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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评分标准
(外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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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评分标准
(外业服务)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被检查人(签字):检查人(签字):
年月日。
物业经营公司服务质量监督评估制度
物业经营公司服务质量监督评估制度1. 评估目的本制度旨在监督和评估物业经营公司的服务质量,确保物业服务能够满足业主和住户的需求,提升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2. 评估内容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物业运营管理:对物业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维修、保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和效果。
- 业主和住户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评估业主和住户对物业服务质量的满意度。
- 投诉处理情况:评估物业经营公司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解决情况。
- 工作人员素质:对物业经营公司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技能水平和工作效率进行评估。
3. 评估方法根据评估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评估:- 定期检查:定期对物业经营公司进行检查,包括对物业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情况,以及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情况的抽查。
- 调查问卷:定期向业主和住户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他们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和建议意见。
- 投诉处理记录:记录物业经营公司接收的投诉问题及其处理情况,评估其处理效果和时效性。
- 个别面谈:对部分业主和住户进行个别面谈,了解他们对物业服务的具体意见和反馈。
4. 评估标准为了确保评估的客观公正性,我们将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服务满意度:以业主和住户满意度调查结果为依据,综合评估物业服务的满意度。
- 投诉处理时效:评估投诉问题的处理时效性,确保投诉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 工作人员素质:评估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技能水平和工作效率。
- 物业运营管理:评估维修、保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和效果。
5. 评估结果处理根据评估结果,采取以下措施处理评估结果:- 积极改进:针对评估结果中发现的问题,物业经营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提升服务质量。
- 奖惩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对服务质量好的物业经营公司予以奖励;对服务质量差的物业经营公司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
- 定期报告:定期向业主和住户报告评估结果和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增加透明度和信任度。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物业公司)
1. 0检查考核目的
通过管理处各级对服务的过程检查考核以及公司月检考核,对服务的质量加强控制,确保所有的服务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促使公司的服务水平稳步上升。
2. 0检查考核范围
覆盖管理处所有岗位及与之相关的各项服务工作。
3. 0检查考核依据
检查考核各项服务工作以《深圳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手册》(以下简称?标准?)为依据,《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公司发展目标、物业管理创优考评标准以及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
4. 0检查考核方法
4.1质量检查考核共分为二级检查考核:一级检查考核为公司的月检考核,二级检查考核为管理处的自我检查考核(管理处的自我检查考核在各个管理处工作手册已有规定,这里不作特别规定)。
4.2公司月检实施计划抽样检查考核。
4.3公司的月检采用资料查核、现场验证、询问等方法对管理处的服务质量
进行控制。
5. 0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考核的标准依据员工的行为规范、操作程序、相关制度制定。
现行的检查考核标准基本满足公司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检查考核工作应执行该标准。
(详见各项工作《标准》)。
6. 0日常检查考核
6.1检查考核形式
日常检查考核是管理处实施对所有岗位服务过程的即时控制。
6.2检查考核范围
管理处的日常检查考核范围覆盖管理处所有岗位服务工作以及外
包项目。
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为了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绩效和服务质量,制定合理的考核办法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的草拟:一、考核指标1. 客户满意度:以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为依据,评估客户对物业服务的满意程度和意见反馈情况,包括物业管理服务、维修服务、安保服务、公共设施管理等方面。
2. 外观和环境管理:评估物业企业对小区或物业区域的外观和环境的管理状况,包括绿化管理、卫生管理、垃圾清理等方面。
3. 维修服务质量:评估物业企业对小区或物业区域内的设施维修的质量和效率,包括维修工作的及时性、效果以及客户满意度。
4. 安全管理:评估物业企业对小区或物业区域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安全巡逻、监控设备运行情况、业主和租户的安全教育等方面。
5. 物业费管理:评估物业企业对物业费的管理情况,包括收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费用的使用透明度等方面。
二、考核流程1. 确定考核周期:一般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中期或季度性的部分考核。
2. 考核工具:制定标准化的考核表或问卷,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并确定合理的评分标准。
3.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包括物业企业的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保安人员等。
4. 数据收集:通过调查问卷、检查记录、客户投诉等方式收集相关数据。
5. 考核评定:根据考核指标和权重,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评定和打分。
6. 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并进行讨论和汇总,形成考核报告。
7. 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激励措施,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改进措施。
三、考核结果使用1. 决策参考:考核结果可作为企业决策的参考,比如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续签或解约、员工晋升或奖惩等方面。
2. 客户沟通:考核结果可通过物业企业的官方渠道及时公布,并与业主、租户进行沟通交流,提高透明度和满意度。
3. 改进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目标,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整体绩效和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是为了评估物业管理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绩效和质量水平,以促进物业管理服务的提升和改进。
本文将介绍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的管理办法,包括考核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周期和考核结果等方面的内容。
二、考核目的1. 评估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
2. 促使物业管理公司提高服务水平,提供更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3. 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激励物业管理公司不断改进和创新。
三、考核内容1. 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安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巡查等方面的考核。
2. 环境卫生:包括小区环境清洁、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的考核。
3. 设备设施维护:包括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设备故障处理等方面的考核。
4. 业主服务:包括投诉处理、意见反馈、业主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考核。
5. 财务管理:包括物业费用的收取与使用、账目清晰度等方面的考核。
四、考核标准1. 安全管理:物业公司应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消防通道畅通,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
2. 环境卫生:物业公司应定期清洁小区环境,垃圾分类得到有效处理,保持小区整洁和环境卫生。
3. 设备设施维护:物业公司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公共设施,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 业主服务:物业公司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业主意见和反馈,组织丰富多样的业主活动,提高业主满意度。
5. 财务管理:物业公司应规范物业费用的收取与使用,确保账目清晰、透明,合理使用物业费用。
五、考核周期1. 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2. 每月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3. 每季度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季度考核的依据。
4.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续约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结果1. 考核结果将以评分的形式进行,分数越高代表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越好。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标准目标本文档的目标是为物业管理公司制定一套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标准,以帮助提高其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2. 物业维护和保养工作;3. 物业安全措施和应急管理;4. 物业服务的响应速度和准确性;5. 物业费用收取和财务管理;6. 业主投诉处理和问题解决;7. 与业主的沟通和信息传递;8. 物业管理公司的员工素质和培训;9. 与政府和社区的合规要求。
考核指标针对以上考核范围,制定以下考核指标:1. 监督检查:- 定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记录包括整改要求和处理进展。
2. 业主满意度调查:- 定期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了解业主对服务质量的评价;- 调查结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用于评估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质量。
3. 服务响应速度:- 对物业服务请求的响应时限进行监控和统计;- 设立合理的响应时间要求,确保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
4. 故障维修处理:- 统计故障报修数量和处理及时性;-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设立合理的维修流程,保证快速修复故障。
5. 安全管理:- 检查物业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 确保物业管理公司有紧急应急预案和演练。
6. 财务管理:- 检查物业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有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
7. 业主投诉处理:- 统计业主投诉数量和处理及时性;-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8. 沟通与信息传递:- 检查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沟通渠道和方式;- 推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及时传达重要信息。
9. 员工培训:- 检查物业管理公司的员工培训机制;- 要求定期培训员工,提高服务技能和专业素质。
考核结果和改进措施根据考核指标的评估结果,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定期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沟通,共同制定改进计划,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使物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物业服务企业。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考核的公信力。
三、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标准总分100分,91分——100分,优秀;81分——90分,合格;80分及以下不合格。
(二)、XXX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为依据对楼院进行考核,计算得分。
各楼院考核分数相加取平均数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最终分数。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打分,以信访部门反馈为参考。
2、考核时间:每年6月、12月
五、奖惩
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标准总分100分,80分合格,对于考核高于80分的,社区居委会、居民群众反映好的,XX将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低于80分的,每低1分罚款200元,对于连续2年考核低于60分的楼院(小区),XX有权终止物业服务企业对该楼院的管理。
七、其他
1、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办法未尽事宜随时补充,补充内容与本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XXXX
2009年12月10日。
物业管理监督考核方案
物业管理监督考核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在城市社区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良好的物业管理不仅关系到业主的居住质量,也关系到社区的整体形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考核是非常必要的。
物业管理监督考核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和服务化发展,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与监管,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考核内容1. 物业管理规范性(1)业主委员会是否按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是否履行相关职责;(2)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3)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合作是否顺畅;(4)物业管理是否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包括公共场所的清洁、绿化、消防设施等;(5)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建立健全业主投诉处理机制。
2. 服务水平(1)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及时响应居民需求;(2)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及时广泛征求业主意见;(3)物业管理是否制定详细的服务标准和实施方案,并向业主公示;(4)物业管理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周到,业主满意度如何。
3. 经济管理(1)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按照规定收取物业费,并及时公示费用收支情况;(2)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物业运营成本;(3)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4. 安全管理(1)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2)小区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健全;(3)小区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 社区建设和文化活动(1)物业管理公司是否积极主动开展社区文化活动;(2)社区环境是否整洁优美,绿化率、无障碍设施是否满足要求。
三、考核方法1. 定期抽查每季度对多个社区进行随机抽查,对其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2. 业主投诉对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投诉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3. 网上评价通过开展网上调查、评价等方式,了解居民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作为考核数据之一。
物业客户服务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办法
物业客户服务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办法1. 背景和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和优化物业客户服务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流程,提高物业客户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2. 考核指标及权重2.1 客户满意度调查:占总分的30%2.2 服务响应时间:占总分的20%- 快速响应客户问题和投诉- 向客户提供准确并及时的反馈2.3 服务质量评估:占总分的30%- 对物业服务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报修问题的解决率2.4 响应客户需求:占总分的20%- 对客户的反馈诉求能够及时响应和解决问题3. 考核流程和方法3.1 定期客户满意度调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客户满意度调查,收集客户对物业客户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3.2 服务响应时间考核:根据客户反馈和投诉的时间记录,评估服务响应时间的快慢,并及时做出改进措施。
3.3 服务质量评估:定期对物业服务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公共设施维护状况、清洁度等,并记录相应问题的解决情况。
3.4 响应客户需求考核:建立客户诉求管理系统,记录客户反馈和诉求,并及时跟进解决情况。
4. 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4.1 考核结果反馈:根据每项考核指标所占权重计算综合得分,将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反馈给相关物业服务人员。
4.2 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综合得分,对表现优秀的物业服务人员进行奖励和表彰。
对表现不佳的物业服务人员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并进行追踪和督促。
4.3 监督和改进:监督团队定期组织会议,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跟踪改进情况。
5. 实施和监管本考核评价办法由物业服务监督团队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管,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改进。
6. 其他事项本文档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并作为物业客户服务监督管理的指导文件。
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上是一份关于物业客户服务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的文档,共计822字。
内容包括了背景和目的、考核指标及权重、考核流程和方法、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实施和监管等内容。
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物业服务监督管理考核办法
物业服务监督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管理力度,提升后勤服务水平,更好的落实管理责任与措施,加强和规范对物业服务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工作,使物业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创建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办公大楼行的物业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安全防范管理、服务人员配备管理、工程设备管理、卫生保洁管理、绿化养护管理及其他日常后勤服务管理。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三条考核对象: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考核期限: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第五条委托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公司需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第六条办公室及与物业公司进行对接,发现物业服务中存在问题时,要与分行办公室及市行综合管理部进行沟通,由办公室物业公司协调,及时改进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服务考核第七条仪容仪表考核。
保洁人员需持证上岗,工装穿戴整齐,精神饱满。
(未持证上岗的。
镜面存在明显污渍的扣除1分,厕纸未能进行及时补充的,扣除1分)每2月对卫生间、开水间顶部进行1次彻底清洁、擦拭,要做到无霉点、无污迹、无污渍。
(发现霉点、污迹、污渍等情况的,按次扣除2分)第十二条暖气包每2周对暖气包进行1次彻底清洁,要做到无污渍、无油渍、无积灰、无蜘蛛。
(发现污渍、油渍、积灰、蜘蛛等情况的,按次扣除1分)第十三条走道玻璃每日早上对走道玻璃彻底清洁1次,同时要不间断进行补充清洁。
每2月要进行1次彻底的清洁、擦拭。
要做到无长时间手印、水渍、污垢、灰尘等情况。
(未达到上述日清洁标准的,按次扣除1分;未达到上述月清洁标准的,按次扣除2分)第十四条高位出风口每2月对高位出风口进行一次清洁、擦拭,要做到无霉点、无污迹、无污渍。
(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按次扣除2分)第十五条区域内窗户每日早晚各进行1次检查补充清洁工作。
每月要对窗户内面进行1次彻底清洁,每季度要对窗户外面进行1次彻底清洗。
物业管理监督考核要求
物业管理监督考核要求(一)日常监督1.物业服务企业应每季度至少进行 1 次内部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的自我监督检查。
2.物业服务企业应每日对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人员来访、服务、环境卫生、绿化管养、设施设备运行、秩序与安全等状况进行检查,并查看相关记录。
3.监管部门应每年组织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 1 次全面检查,专业或特种设备部分可邀请上级工程主管部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参与,并作出报告与评估,并将年检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4.根据特殊情况(如异常危害性天气等)需要,监管部门应临时安排对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设备进行针对性检查。
(二)考核评价1.监管部门可依据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至少进行 1 次内部人员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管理制度、相关政策法规等。
物业服务企业应每季度或每半年至少进行 1 次抽样征询入驻单位人员意见,或对入驻单位的服务工作进行企业自查评定。
3.监管部门每年应至少进行 1 次意见征询,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意见征询,征询项目包括:综合服务、环境卫生、绿化管养、设施设备管理、秩序与安全管理等方面。
4.意见征询可采取电话联系、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联谊活动、联系函、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与入驻单位保持联系,征询入驻单位人员的意见。
满意度应达到 98%以上。
5.意见征询范围应占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入驻单位人员的 70%以上。
6.意见征询的记录应至少保存到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有其他相关约定的除外。
(三)持续改进1.物业服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应采取纠正措施。
监管部门应进行跟踪验证,确保纠正措施实施结果有效,并依据回访制度的要求予以汇总记录。
2.意见征询中发现的问题,应予以汇总分析,形成书面评价报告,物业服务企业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不断改进服务内容和质量,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
(四)服务惩罚1.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口头或书面通知中标人并限期整改,对中标人个别素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员工,采购人有权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辞退调换。
物业服务工作考评办法)
物业服务工作考评办法(一)日常管理(20分)1、物业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考核制度完善有效。
2、各类人员充实、相对稳定,有人员更换情祝的记录并及时报校德育备查。
3、各类工作人员服装统一、整齐、佩带统一的标识,工作纪律严明,言谈举止文明大方,服务态度热情、规范。
4、门卫(值班室) 24小时有专人值守;值班记录、检查记录、巡视制度详实、完备,员工的考勤、考核纪录完备、详细。
工作人员不缺勤、不脱岗。
定期向德育处报告人员、物资变动、运作情况。
5、有重要物品的出入登记。
异常情况,应进行检查处理,做好处理情况记录,遇重大情祝及时汇报校德育处。
如遇突发事件或临时性突击任务时能积极配合学校按时完成任务。
6、每日按时开、关大门,做好来访人员的询查、登记;严防推销、促销等人员进入。
7、加强管理区域内的用水、用电及其设施的巡视检查;建立健全完备的报修流程,及时协助学校做好各项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
8、切实做好管理区域内防盜工作;物品搬运出本大楼必须履行完备的登记手续。
9、按照建设节约后勤的思路,协助做好节水、节电工作,严防跑、冒、滴、漏,适时开关楼内照明及区域内路灯,坚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0、女生公寓男生不得进入,男生公寓女生不得进入。
必须制止有意闯入者,有不听劝告者,及时报告德育处处理,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校保卫处或打110报警。
(二)安全管理(20分)1、管理区域内各楼栋的安全、消防制度规范健全,有各类基础档案。
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
熟悉工作环境,清楚工作中的安全事项。
服从院保卫处统一管理。
2、工作人员懂得并能使用各类安全、消防设施和各种灭火器材。
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上岗证,凭证上岗。
3、管理区域内秩序井然,有处理和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
有突发事件按预案及时处理,并迅速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4、管理区域内无火灾,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全年保障.安全无重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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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物业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主管部门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日常检查、监督及考核工作。
第三条考核对象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在新浦区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包括注册地在我区、注册地在本市其它县区以及外埠来连企业。
第四条考核内容
(一)物业项目考核:按季度实地考核管理项目基本服务情况,主要包括管理运作、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秩序维护与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效果、投诉处理等。
(二)物业企业考核:按年度考评企业基础建设与社会信誉,主要包括依法经营、机构设立、规章制度、档案管理、科学管理、社会信誉、履约保证金缴纳等。
(三)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计划组织各类专项检查,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检查、园林绿化管理检查、秩序维护检查、共用设施设备养护管理检查、消防设施养护管理检查、电梯养护管理检查、白蛾防治检查以及各类创建检查等。
(四)达标创优:物业服务企业达标创优等内容的考核,主要包括创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及省、市、区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等。
凡物业服务企业自注册成立且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之日起、管理项目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纳入监督考核范围。
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考核工作。
第五条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突出企业的实绩和服务水平。
(二)全覆盖原则:采取日常考核、专项检查、达标创优等方法,每季度检查一次。
通过全年四次检查让辖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项目接受至少一次的检查。
(三)过错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能对其进行扣分。
第六条组织领导
成立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住建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物业管理科、各街道房管所等相关部门负
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具体负责对物业监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等。
各街道办事处设立监督考核分组,由各房管所组织实施属地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的具体监督考核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内部应指定专人做好各项考核内容的督查落实工作,并负责与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络。
第七条考核方法
考核方法分为日常考核、年终考评、专项检查和达标创优。
(一)日常考核:每季度由物管科安排检查项目、人员及日程。
由各监督考核分组按照《新浦区物业服务项目监督考核评分标准》(附件1)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检查,填写《物业服务项目季度监督考核得分情况表》(附件2)报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汇总后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结合各季度考核得分,统一汇总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监督考核情况,填写《物业服务项目年度监督考核得分情况表》(附件3)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公布。
对监督考核中发现的扣分事项和存在的问题,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各街道房管所督促整改落实。
(二)年终考评: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组织各街道房管所按照《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年度综合评定,汇总后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年终考评工作原则上在每年第四季度开展,具体时间根据市
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
(三)专项检查:由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
专项检查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企业,通知方式包括书面、电话、传真、短信、网络等方式。
采取明查方式检查的,物业项目经理应在现场配合检查,现场填写检查考评表,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物业项目经理无特殊情况脱离岗位的,记入项目经理年度考核档案。
采取暗查方式检查的,检查组应保留清晰、完整的影音资料,详细记录检查时间、项目名称、存在问题等内容,并由两名以上检查组成员签字确认。
专项检查结果应及时汇总,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公布。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各街道房管所督促整改落实。
(四)达标创优:由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及省、市、区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标准进行检查、考评,汇总后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达标创优工作具体时间根据住建部及省、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
第八条考核分数的计算
(一)对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5分(含)以上为良好,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分数=所管项目年度考核平均分
×70%+日常考核评定分×30%。
(二)达标创优工作原则上采取加分处理,计入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评。
第九条一票否决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和所涉及项目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一)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二)未按规定程序退出所管理物业服务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的;
(四)未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的;
(五)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六)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七)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八)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九)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十)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十一)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
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十二)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十三)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四)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十五)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条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核为优秀,且该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分数在良好(含)以上的,将组织推荐参加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
对于已获得国家示范、省优、市优,且在有效期内的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考核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核情况,在《新浦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规定范围内,提高或降低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缴存标准。
(二)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且该物业服务企业在管项目年度考核分数在良好(含)以上的,将组织推荐参加“连云港市十佳物业服务企业”考评。
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排名前十的企业,经公示后,由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新浦区年度十佳物业服务企业”称号。
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取消其承接物业服务项目资格,直至完成整改;物业服务企业
年度综合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含整改合格的),有资格参加下一年度新浦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根据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提请资质审批部门对其资质进行处理。
(三)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业内进行通报:
1、物业服务不到位,在监督考核中被责令整改,但整改不到位或出现经常性反弹的;
2、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
3、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的;
4、交办事项怠于及时落实的;
5、发生有影响的责任事件;
6、业主投诉较多或形成业主集访、重访的;
7、引起市、区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关注的;
8、需要通报的其他事项。
(四)所有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监督考核结果将在新浦物业管理信息网上通报,并记入《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
第十一条附则
本办法由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