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设备、工装和环境管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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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装和环境管理
控制程序
S4
版本号:2
编号:SKT-C-S4
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受控状态: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起实施
设备、工装和环境控制程序
1 目的对设备、工装和环境进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确保产品的符合性。
2 范围适用于设备、工装和环境的管理。
3 职责
3.1总经理负本程序的领导责任;
3.2生产部负责设施设备、工装的配置、验收、建档、检修、使用、维护保养及报废管理等。
4 程序流程图(见本程序最后一页)
5 工作程序
5.1 厂房等基础设施管理
5.1.1 使用厂房设施单位需对厂房设施进行维护,作好日常清洁、保护工作。
5.1.2 生产部安排专职人员定期(每年一次)对公司环境进行检查,对于需改善的环境填写“持续改进申请”进行改善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可进行改善。
5.1.3 生产部负责对水、电、风、气系统和办公设施正常运行的维护。
5.1.4 公用办公设施(如复印机、传真机等)及通讯设施为避免损坏,由公司办安排人员操作,为确保通讯设施的畅通,由生产部安排人员定期检查,并将结果记录于“基础设施保养及维修记录表”。
5.1.5办公用的电脑,由各部门负责各自单机扫毒,并做好记录,视资料重要性不同对电脑资料予以备份,不得在网上传播病毒。
5.2 设备管理
5.2.1生产部会同技质部根据生产及公司的发展需要提出设备的购置申请,并注明所购设备的名称、型号、技术参数、单价、数量等,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采购(在设备的选型过程中需权衡质量、价格、能耗、备件提供、配套性、服务性、维修性、环保等多方面的因素)。
5.2.2专用设备的配置,由生产部提出,技质部绘图(也可委托制造方绘图,但需经技质部认可),总经理批准后,由制造方制造。
5.2.3设备配件的采购,由生产部编制购置清单,总经理批准后,按清单购置。
5.2.4设备到厂后,生产部会同技质部等部门共同验收,于《设备验收单》上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后,生产部组织进行安装调试,当确认设备满足要求后,由生产部和技质部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以示验收合格。
5.2.5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设备一览表》上予以登记。
5.2.6验收合格的设备由仓库保管,使用部门需填写设备领用单,经生产部部长批准方可向仓库领取所需设备。
5.2.7生产部负责编写设备操作规程,发放至相关部门遵照执行。对于精密、大型、稀有或关键的设备,由生产部在《设备一览表》中明确,该类设备须经专人操作,持证上岗。
5.2.8设备的维护保养由生产部在《重要设备保养点检记录》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发放至使用部门执行,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定期收集《重要设备保养点检记录》,整理汇总作为制订年度检修计划的依据。设备维护保养可按如下方式进行:
a每班维护:要求操作者班前对设备各部位检查,按规定加润滑油,确认正常后才能使用,设备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下班前清扫、擦拭设备、填写《重要设备保养点检记录》。
b例保维护:要求操作者在周末和节假日前,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扫、擦拭和涂油维护。
5.2.9操作者应正确使用、维护好相关设备、附件和工具,防止损坏和遗失,禁止设备超负
荷运行。
5.2.10现场使用的设备,生产部应以适当方式进行标识。
5.2.11设备检修
生产部每年十二月份编制下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按计划进行检修,实施时需填写《设备检修单》经总经理批准。日常工作中无法排除的故障,也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组织进行检修,检修中的设备需挂红色检修牌,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生产部部长签名认可,生产部将检修情况记录在《设备管理卡》和《设备检修单》上。设备维护保养可按如下方式进行:
a设备小修:针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拆卸有关零部件,进行检查、调整、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以修复设备的正常功能;
b设备大中修:针对故障多、复杂,据有一定维修难度所进行的全面修理,整体拆卸,根据技术要求更换或修复所有磨损件,校正和调整整个设备和电器系统,以修复设备的规定精度和性能。
5.2.12设备的封存:闲置或长期不用的设备,可封存,加封存标识,封存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尽油箱中的油,擦拭干净,表面涂油防锈,随机装置、附件、专用工具同时封存,并做好防锈工作。
5.2.13设备启封使用时,要做好维护保养,试运转正常,经部门负责人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封存及启封情况需在《设备管理卡》中记录,封存期间可不作日常维护保养。
5.2.14设备事故的处理
a设备因非正常磨损而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影响使用寿命,使设备损失价值达到规定数额者称为设备事故。
b设备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机,保持现场,由生产部会同使用部门进行原因调查,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妥善处理,生产部将调查即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5.3工装管理
5.3.1在新产品开发中,技质部根据产品质量特性及工艺要求设计工装图纸,由技质部部长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生产部根据审批图纸和要求组织制造或外委加工。
5.3.2外来工装使用时必须附相关部门会签的«工装验收单»,并编号交付使用单位,如工装属顾客提供还需加注顾客名称缩写。
5.3.3.1自制机器工装须由生产部、技质部负责按工装图纸全尺寸测量,填报«工装验收单»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3.3.2 对自制成型模具,须由生产部、技质部负责按木检具、铁检具验收,填报《模具验收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3.4已批量认可正常生产用的工装入库时,管理人员应检查是否附有技质部签署的检查标签,且证明合格。
所有工装在生产现场放置时须有状态标识(如合格、待验、试制、待修、报废、封存等)。
5.3.5工装入库前由使用单位做好润滑防锈及相应的检查工作。
5.3.6工装存放前要清洁,存放处干燥通风,不能有腐蚀气体或液体和其它污染放入,定期对工装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5.3.7工装使用时按技质部编制有关工艺操作规程进行。
5.3.8维修工装,应根据生产部门或技质部门提供的反馈信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并作好工装验收记录。
5.3.9工装每次使用完毕后由操作人员负责,清洁、润滑保养,防止工装损坏和减少磨损。
6 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
7 质量记录
1) 检具/模具/工装/设备一览表SKT-S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