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批准文号药食同源
杏林杂谈--87种药食同源物,您选对了吗?
87种药食同源物,您选对了吗?1. 药食同源的品种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按字母顺序排列)阿胶、八角茴香、白扁豆、白扁豆花、白果、白菊花、白芷、百合、薄荷、赤小豆、大枣(酸枣、黑枣)、代代花、淡豆豉、淡竹叶、刀豆、丁香、榧子、蜂蜜、佛手、茯苓、蝮蛇、覆盆子、甘草、高良姜、葛根、枸杞子、荷叶、黑胡椒、黑芝麻、花椒、槐花、槐米、黄芥子、黄精、火麻仁、藿香、鸡内金、金银花、桔梗、菊苣、橘红、橘皮、决明子、昆布、莱菔子、莲子、龙眼肉(桂圆)、罗汉果、马齿苋、麦芽、牡蛎、木瓜、胖大海、蒲公英、芡实、青果、肉豆蔻、肉桂、桑葚、桑叶、沙棘、砂仁、山药、山楂、生姜(干姜)、酸枣仁、桃仁、乌梅、乌鞘蛇、鲜白茅根、鲜芦根、香薷、香橼、小茴香、小蓟、薤白、杏仁(苦、甜)、益智仁、薏苡仁、余甘子、鱼腥草、玉竹、郁李仁、栀子、枳椇子、紫苏叶、紫苏籽。
2. 药食同源理论唐朝时期《黄帝内经太素》:“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反映出“药食同源”的思想。
《淮南子·修务训》称:“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
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
”可见神农时代药与食不分,无毒者可就,有毒者当避。
中国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又称为“医食同源”)理论。
这一理论认为: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食物和药物一样同样能够防治疾病。
3. 中药材地理标志目前被批准为地理标志产品的中药材大多为道地药材,为同类中药材中的优质产品。
而中药材地理标志产品标准是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年第78号《地理标志严品保护规定》和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根据市场和社会的需求,突出重点、适度调整指标,既有助于保护产品质量特色和传统生产工艺,也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是地理标志保护的技术支撑和实施准则,有助于质检和工商等部门运用标准工具监管地理标志产品市场4. 药食同源物的地理标志产品分布情况河南省:密县金银花、商茯苓、新郑红枣、新郑鸡心枣、商桔梗、铁棍山药、怀山药、辉县山楂、桐桔梗、清化姜、鲁山张良姜、封丘金银花、尖山金银花、邵店黄姜、新郑小枣、唐栀子、内黄大枣、灵宝大枣、禹白芷、凤泉薄荷。
中药饮片药食同源目录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药食同源品种目录卫生部2002年3月6日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
三种物品名单如下: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实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卫生部药食同源目录
卫生部药食同源目录卫生部药食同源目录(备忘)卫生部今天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
三种物品名单如下: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艹下加需)、桃仁、桑叶、桑(木右加甚)、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艹下加服)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药食同源目录大全(2020年最新版)
药食同源目录大全(2020年最新版)2020年1月2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将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
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国家卫健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论证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
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又称为“医食同源”)理论——这一理论认为: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食物和药物一样同样能够防治疾病。
唐朝时期的《黄帝内经太素》一书曾写道:“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反映出“药食同源”的思想。
《黄帝内经》中也有“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
谷肉果菜,食养尽之。
”说的就是食疗对于疾病的祛除作用。
此前,原卫生部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
三种物品名单如下:卫健委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中药名单: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沙棘、芡实、花椒、红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黑枣、酸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葚、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药食同源目录表
药食同源品种名称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按拼音顺序排列)87种B 八角茴香、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百合、薄荷。
C 赤小豆。
D 丁香、刀豆、代代花、淡竹叶、淡豆豉。
E 阿胶。
F 佛手、茯苓、蜂蜜、榧子、蝮蛇、覆盆子。
G 甘草、枸杞子、高良姜、葛根。
H 花椒、荷叶、黄芥子、黄精、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藿香。
J 决明子、鸡内金、金银花、姜(生姜、干姜)、桔红、桔梗、菊花、菊苣、橘皮。
K 昆布。
L 龙眼肉(桂圆)、罗汉果、莱菔子、莲子。
M 马齿苋、木瓜、火麻仁、牡蛎、麦芽。
P 胖大海、蒲公英。
Q 芡实、青果。
R 肉豆蔻、肉桂。
S 山药、山楂、沙棘、砂仁、桑叶、桑椹、酸枣仁。
T 桃仁。
W 乌梢蛇、乌梅。
X 小茴香、小蓟、杏仁(甜、苦)、香橼、香薷、鲜白茅根、鲜芦根、薤白。
Y 玉竹、余甘子、郁李仁、鱼腥草、益智仁、薏苡仁。
Z 枣(大枣、酸枣、黑枣)、枳椇子、栀子、紫苏、紫苏籽。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按拼音顺序排列)114种B 巴戟天、北沙参、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补骨脂、柏子仁、荜茇、鳖甲。
C 川牛膝、川贝母、川芎、车前子、车前草、苍术、赤芍、侧柏叶、刺五加、刺玫果。
D 大蓟、丹参、地骨皮、当归、杜仲、杜仲叶、党参。
F 番泻叶、蜂胶。
G 龟甲、骨碎补、蛤蚧。
H 红花、红景天、怀牛膝、厚朴、厚朴花、胡芦巴、黄芪、湖北贝母、槐实。
J 金荞麦、金樱子、姜黄、绞股蓝、韭菜子、积雪草、蒺藜。
K 诃子、苦丁茶。
L 罗布麻、芦荟。
M 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木香、木贼、牡丹皮、麦门冬、玫瑰花、玫瑰茄、墨旱莲。
N 女贞子、牛蒡子、牛蒡根。
P 平贝母、佩兰、蒲黄。
Q 青皮、茜草、R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
S 三七、山茱萸、升麻、生地黄、生何首乌、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沙苑子、首乌藤、桑白皮、桑枝、酸角、熟大黄、熟地黄。
T 土茯苓、天门冬、天麻、太子参、菟丝子。
W 五加皮、五味子、吴茱萸。
药食同源的中药饮片
既是食品又是保健品的物品名单B八角茴香、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百合、薄荷。
C赤小豆。
D丁香、刀豆、代代花、淡竹叶、淡豆豉。
E阿胶。
F佛手、茯苓、蜂蜜、榧子、蝮蛇、覆盆子。
G甘草、枸杞子、高良姜、葛根。
H花椒、荷叶、黄芥子、黄精、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藿香。
J决明子、鸡内金、金银花、姜(生姜、干姜)、桔红、桔梗、菊花、菊苣、橘皮。
K昆布。
L龙眼肉(桂圆)、罗汉果、莱菔子、莲子。
M马齿苋、木瓜、火麻仁、牡蛎、麦芽。
P胖大海、蒲公英。
Q芡实、青果。
R肉豆蔻、肉桂。
S山药、山楂、沙棘、砂仁、桑叶、桑椹、酸枣仁。
T桃仁。
W 乌梢蛇、乌梅。
X 小茴香、小蓟、杏仁(甜、苦)、香橼、香薷、鲜白茅根、鲜芦根、薤白。
Y玉竹、余甘子、郁李仁、鱼腥草、益智仁、薏苡仁。
Z枣(大枣、酸枣、黑枣)、枳椇子、栀子、紫苏、紫苏籽。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B巴戟天、北沙参、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补骨脂、柏子仁、荜茇、鳖甲。
C川牛膝、川贝母、川芎、车前子、车前草、苍术、赤芍、侧柏叶、刺五加、刺玫果。
D大蓟、丹参、地骨皮、当归、杜仲、杜仲叶、党参。
F番泻叶、蜂胶。
G龟甲、骨碎补、蛤蚧。
H红花、红景天、怀牛膝、厚朴、厚朴花、胡芦巴、黄芪、湖北贝母、槐实。
J金荞麦、金樱子、姜黄、绞股蓝、韭菜子、积雪草、蒺藜。
K诃子、苦丁茶。
L罗布麻、芦荟。
M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木香、木贼、牡丹皮、麦门冬、玫瑰花、玫瑰茄、墨旱莲。
N女贞子、牛蒡子、牛蒡根。
P平贝母、佩兰、蒲黄。
Q青皮、茜草、R人参、人参叶、人参果。
S三七、山茱萸、升麻、生地黄、生何首乌、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沙苑子、首乌藤、桑白皮、桑枝、酸角、熟大黄、熟地黄。
T土茯苓、天门冬、天麻、太子参、菟丝子。
W五加皮、五味子、吴茱萸。
X玄参、西洋参、香附。
Y远志、益母草、淫羊藿、野菊花、银杏叶、越橘。
Z竹茹、制大黄、制何首乌、泽兰、泽泻、知母、枳壳、枳实、珍珠、浙贝母。
药食同源 中药 法规
药食同源中药法规
药食同源是指药物和食物具有相似的药用性能和健康功能。
中药指的是传统中医药中使用的草药、动物药、矿物药等。
中药的法规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中药药材质量规范:国家药典是中药药材质量规范的主要依据,其中规定了中药药材的名称、性味、功效、使用方法等,以确保中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2.中药饮片质量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规定了中药
饮片的质量标准,包括饮片的含量测定、外观鉴定、性状鉴定、理化性质等,以确保中药饮片的有效成分和质量稳定性。
3.中药制剂质量规范:中药制剂是由中药药材或饮片炮制而成
的药物剂型,其质量规范由国家药监部门具体制定。
中药制剂的质量规范包括有效成分含量、制剂工艺、质量控制等,以确保中药制剂的疗效和安全性。
4.中药标签和说明书要求:中药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中应包含
中文名称、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内容,以方便患者正确使用和遵守。
5.中药临床研究规范:为了确保中药的疗效和安全性,国家药
监部门制定了中药临床研究的规范,包括研究设计、样本选择、疗效评价、安全性评价等,以保证中药的临床研究质量。
总体来说,中药的法规主要目的是保障中药的质量、疗效和安全性,以确保中药在临床应用中的合理、安全和有效。
药食同源 中药 法规
药食同源中药法规
药食同源是指一种物质同时具有药物和食物的双重属性,既可以作为药物治疗疾病,又可以作为食物保健身体。
中药指的是以中医理论为指导、以中草药为主要原料,经过炮制、配伍等方法制成的药物。
法规是指对药食同源和中药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规定。
在中国,对于药食同源和中药进行监管的主要法规有以下几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这是中国最重要的药品管
理法规,对药品的研发、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其中包括了对中药的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草药法》:这是针对中草药的监管法规,对中草药的种植、采集、加工、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也对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进行了管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是中国的食品安全法规,对食品的生产、加工、质量控制、标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也包括了对药食同源产品的管理。
此外,还有一些相关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这些法规对于中药的质量标准、生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药食同源产品和中药的监管是相对较为复杂和严格的,因为药食同源产品既具有药物的作用,又以食品的形
式出现,所以需要更加细致和全面的监管措施。
同时,中药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要求对其进行专门的法规制定和管理。
中药饮片执行标准文号
中药饮片执行标准文号
目前,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颁布的中药饮片执行标准文号主要有以下几个:
1. 中药饮片执行标准文号:YY0205-2016。
这个标准是由CFDA于2016年颁布,主要规定了中药饮片的质量要求、规格型号、标志、包装、标签、使用说明等方面的要求。
2. 中药饮片提取物质量标准文号:YY/T 2212-2017。
这个标准是由CFDA于2017年颁布,主要规定了中药饮片提取物的质量要求,包括有关提取工艺、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等方面的要求。
3. 中药饮片片剂执行标准文号:YY/T 2213-2017。
这个标准也是由CFDA于2017年颁布,主要规定了中药饮片片剂的质量要求,包括有关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有害物质限量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标准文号是中药饮片行业的重要准则,对于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请注意,根据监管政策的更新和变化,上述文号可能会有所调整,请随时关注CFDA的最新发布。
药食同源药材名单
卫生部公布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名单2007-12-02 22:35 卫生部公布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名单卫生部5日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
三种物品名单如下: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木右加甚)、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药食同源目录大全(2021年最新版)
药食同源目录大全(2021年最新版)根据《食品安全法》,经过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将对九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生产经营试点工作。
这九种物质包括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和杜仲叶。
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XXX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论证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
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又称为“医食同源”)理论,即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能够防治疾病。
唐朝时期的《黄帝内经太素》一书中就写道:“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反映出“药食同源”的思想。
《黄帝内经》中也有“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
谷肉果菜,食养尽之。
”这说明食疗对于疾病的祛除作用。
此前,原卫生部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
其中,XXX公布了86种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中药名单,包括丁香、八角、茴香、山药、马齿苋等。
2021年,新增了15种中药材物质,包括人参、山银花、当归等,在限定使用范围和剂量内作为药食两用。
同时,还有9种中药材物质作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包括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天麻、山茱萸和杜仲叶,在限定使用范围和剂量内作为药食两用。
2021年1月2日,XXX和XXX发布了《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即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公布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名单,包括人参、三七、丹参等共计100多种中药材。
这些中药材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保健功效,可以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使用。
然而,也有一些中药材不能用于保健食品,因为它们具有毒性或副作用。
这些中药材包括八角莲、川乌、甘遂等共计80多种。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这些中药材被禁止用于保健食品的制作。
除了以上两类中药材,还有一些中药材被明确为不是普通食品。
最新版药食同源目录大全
药食同源目录大全(2020年最新版)通知显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将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
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国家卫健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论证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
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又称为“医食同源”)理论——这一理论认为: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食物和药物一样同样能够防治疾病。
唐朝时期的《黄帝内经太素》一书曾写道:“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反映出“药食同源”的思想。
《黄帝内经》中也有“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
谷肉果菜,食养尽之。
”说的就是食疗对于疾病的祛除作用。
此前,原卫生部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
三种物品名单如下:卫健委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中药名单: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沙棘、芡实、花椒、红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黑枣、酸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葚、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以上为2012年公示的86种)2014新增15种中药材物质:人参、山银花、芫荽、玫瑰花、松花粉、粉葛、布渣叶、夏枯草、当归、山奈、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在限定使用范围和剂量内作为药食两用。
药食同源目录大全
药食同源目录大全(2020年最新版)2020年1月2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将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
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国家卫健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论证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
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又称为“医食同源”)理论——这一理论认为: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食物和药物一样同样能够防治疾病。
唐朝时期的《黄帝内经太素》一书曾写道:“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反映出“药食同源”的思想。
《黄帝内经》中也有“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
谷肉果菜,食养尽之。
”说的就是食疗对于疾病的祛除作用。
此前,原卫生部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
三种物品名单如下:卫健委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中药名单: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沙棘、芡实、花椒、红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黑枣、酸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葚、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药食同源的中药饮片
既是食品又是保健品的物品名单B八角茴香、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百合、薄荷。
C赤小豆。
D丁香、刀豆、代代花、淡竹叶、淡豆豉。
E阿胶。
F佛手、茯苓、蜂蜜、榧子、蝮蛇、覆盆子。
G甘草、枸杞子、高良姜、葛根。
H花椒、荷叶、黄芥子、黄精、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藿香。
J决明子、鸡内金、金银花、姜(生姜、干姜)、桔红、桔梗、菊花、菊苣、橘皮。
K昆布。
L龙眼肉(桂圆)、罗汉果、莱菔子、莲子。
M马齿苋、木瓜、火麻仁、牡蛎、麦芽。
P胖大海、蒲公英。
Q芡实、青果。
R肉豆蔻、肉桂。
S山药、山楂、沙棘、砂仁、桑叶、桑椹、酸枣仁。
T桃仁。
W 乌梢蛇、乌梅。
X 小茴香、小蓟、杏仁(甜、苦)、香橼、香薷、鲜白茅根、鲜芦根、薤白。
Y玉竹、余甘子、郁李仁、鱼腥草、益智仁、薏苡仁。
Z枣(大枣、酸枣、黑枣)、枳椇子、栀子、紫苏、紫苏籽。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B巴戟天、北沙参、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补骨脂、柏子仁、荜茇、鳖甲。
C川牛膝、川贝母、川芎、车前子、车前草、苍术、赤芍、侧柏叶、刺五加、刺玫果。
D大蓟、丹参、地骨皮、当归、杜仲、杜仲叶、党参。
F番泻叶、蜂胶。
G龟甲、骨碎补、蛤蚧。
H红花、红景天、怀牛膝、厚朴、厚朴花、胡芦巴、黄芪、湖北贝母、槐实。
J金荞麦、金樱子、姜黄、绞股蓝、韭菜子、积雪草、蒺藜。
K诃子、苦丁茶。
L罗布麻、芦荟。
M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木香、木贼、牡丹皮、麦门冬、玫瑰花、玫瑰茄、墨旱莲。
N女贞子、牛蒡子、牛蒡根。
P平贝母、佩兰、蒲黄。
Q青皮、茜草、R人参、人参叶、人参果。
S三七、山茱萸、升麻、生地黄、生何首乌、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沙苑子、首乌藤、桑白皮、桑枝、酸角、熟大黄、熟地黄。
T土茯苓、天门冬、天麻、太子参、菟丝子。
W五加皮、五味子、吴茱萸。
X玄参、西洋参、香附。
Y远志、益母草、淫羊藿、野菊花、银杏叶、越橘。
Z竹茹、制大黄、制何首乌、泽兰、泽泻、知母、枳壳、枳实、珍珠、浙贝母。
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管理品种
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管理品种随着人们对中医药的认可度不断提高,中药饮片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
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范管理下,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成为了其合法上市销售的重要凭证。
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管理品种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中药饮片,其批准文号是中药饮片合法上市流通的标志。
一、中药饮片的概念和特点中药饮片是一种以药材为主要原料,按照一定的配方和工艺制成的常规剂型,具有治疗、保健和预防疾病作用的中药制剂。
中药饮片具有药效确切、用药方便、剂型多样、易于保存等特点,因而备受人们的青睐。
二、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管理体系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的管理,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政策,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的制度。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中药饮片的生产和销售进行监管,并通过核发批准文号的方式,确保中药饮片的安全、有效性和质量。
三、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的作用和意义1. 合法上市销售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是其合法上市销售的凭证,只有取得批准文号的中药饮片才能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这也意味着通过严格审批的中药饮片具有一定的药效和质量保障,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
2. 保障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管理体系的建立,能够通过要求生产企业遵守严格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保障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
严格把关的审批流程和标准,可以有效避免劣质和假冒伪劣的中药饮片进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3. 规范中药饮片市场秩序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的管理,可以规范中药饮片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维护正常的医药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四、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管理品种的分类与申报流程1. 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管理品种的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管理品种可分为单味中药饮片和复方中药饮片两大类。
单味中药饮片是由单一中药材制成的中药饮片,复方中药饮片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中药材按照一定的配方比例制成的中药饮片。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
关于发布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
品种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第一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目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的制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意义重大。
经广泛调研分析,决定将急需加强管理的品种及科研基础较好的品种列入首批目录,今后将进一步按照积极稳妥、分期分批、先易后难的原则公布其它品种目录。
特此公告。
网上查的资料,目前实行文号管理的饮片有:人工牛黄、青黛、冰片、胆南星、阿胶、鹿角胶、龟甲胶、滑石粉、水牛角浓缩粉、龙血竭、珍珠粉、熊胆粉、蟾酥、鲜竹沥、西瓜霜等16个品种
附件
第一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目录。
药食同源的中药饮片
既是食品又是保健品的物品名单B八角茴香、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百合、薄荷。
C赤小豆。
D丁香、刀豆、代代花、淡竹叶、淡豆豉。
E阿胶。
F佛手、茯苓、蜂蜜、榧子、蝮蛇、覆盆子。
G甘草、枸杞子、高良姜、葛根。
H花椒、荷叶、黄芥子、黄精、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藿香。
J决明子、鸡内金、金银花、姜(生姜、干姜)、桔红、桔梗、菊花、菊苣、橘皮。
K昆布。
L龙眼肉(桂圆)、罗汉果、莱菔子、莲子。
M马齿苋、木瓜、火麻仁、牡蛎、麦芽。
P胖大海、蒲公英。
Q芡实、青果。
R肉豆蔻、肉桂。
S山药、山楂、沙棘、砂仁、桑叶、桑椹、酸枣仁。
T桃仁。
W 乌梢蛇、乌梅。
X 小茴香、小蓟、杏仁(甜、苦)、香橼、香薷、鲜白茅根、鲜芦根、薤白。
Y玉竹、余甘子、郁李仁、鱼腥草、益智仁、薏苡仁。
Z枣(大枣、酸枣、黑枣)、枳椇子、栀子、紫苏、紫苏籽。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B巴戟天、北沙参、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补骨脂、柏子仁、荜茇、鳖甲。
C川牛膝、川贝母、川芎、车前子、车前草、苍术、赤芍、侧柏叶、刺五加、刺玫果。
D大蓟、丹参、地骨皮、当归、杜仲、杜仲叶、党参。
F番泻叶、蜂胶。
G龟甲、骨碎补、蛤蚧。
H红花、红景天、怀牛膝、厚朴、厚朴花、胡芦巴、黄芪、湖北贝母、槐实。
J金荞麦、金樱子、姜黄、绞股蓝、韭菜子、积雪草、蒺藜。
K诃子、苦丁茶。
L罗布麻、芦荟。
M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木香、木贼、牡丹皮、麦门冬、玫瑰花、玫瑰茄、墨旱莲。
N女贞子、牛蒡子、牛蒡根。
P平贝母、佩兰、蒲黄。
Q青皮、茜草、R人参、人参叶、人参果。
S三七、山茱萸、升麻、生地黄、生何首乌、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沙苑子、首乌藤、桑白皮、桑枝、酸角、熟大黄、熟地黄。
T土茯苓、天门冬、天麻、太子参、菟丝子。
W五加皮、五味子、吴茱萸。
X玄参、西洋参、香附。
Y远志、益母草、淫羊藿、野菊花、银杏叶、越橘。
Z竹茹、制大黄、制何首乌、泽兰、泽泻、知母、枳壳、枳实、珍珠、浙贝母。
快来看!新批准的9种药食同源物质都能在哪些地方生产经营!
快来看!新批准的9种药食同源物质都能在哪些地方生产经营!2020年1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其中,9种物质包括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通告的9种药食同源物质并非在各个地区都可以进行生产。
根据该通知的要求,是对9种药食同源物质进行生产经营试点工作。
为了规范试点工作,需由各省级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局(厅、委)根据辖区实际,提出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当包括拟开展试点的食药物质种类、风险监测计划和配套监管措施等,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定。
核定后,方可印发试点方案,启动试点工作。
最终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论证将该9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
据此通知发布已时隔一年半,食品伙伴网汇总了各地对9种物质试点生产经营的进展情况,供大家参考。
一、已启动试点工作的省份1、内蒙古阿拉善盟2021年5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批复意见,阿拉善盟行署召开“阿拉善盟肉苁蓉(荒漠)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13家阿拉善盟肉苁蓉(荒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首批试点生产企业。
2、贵州2020年8月,贵州省卫健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铁皮石斛、灵芝、天麻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拟开展试点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经现场审查符合要求,且严格控制总数的基础上,由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卫健委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产品范围为以铁皮石斛、灵芝、天麻作为原材料,按传统生产工艺或饮食习惯进行物理加工的普通食品,不包括化学提取物产品(如含某种物质提取素的药品、保健品)。
试点产品须按“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得相关品种生产许可后方可从事生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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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批准文号药食同源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第一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目录(讨论版)1干姜36当归2炮姜37酒当归3姜炭38槟榔4大黄39焦槟榔5酒大黄40延胡索6熟大黄41醋延胡索7大黄炭42槐花8栀子43槐花炭9焦栀子44黄芩10炒栀子45酒黄芩11黄芪46三七粉12炙黄芪47红参13黄连48冰片14酒黄连49红粉15姜黄连50轻粉16萸黄连51玄明粉17麻黄52芒硝18炙麻黄53青黛19丹参54滑石粉20酒丹参55赭石21何首乌56煅赭石22制何首乌57芦荟23甘草58儿茶24炙甘草59制川乌25石膏60制草乌26煅石膏61黑顺片27白术62白附片28炒白术63淡附片29焦白术64炮附片30赤芍65巴豆霜31白芍66千金子霜32炒白芍67马钱子粉33酒白芍68米斑蝥34生地黄69朱砂35熟地黄70雄黄现阶段有批准文号的中药饮片:冰片阿胶红曲胆南星青黛红粉人工牛黄、冰片、阿胶、鹿角胶、龟甲胶、滑石粉、水牛角浓缩粉、龙血竭、珍珠粉、熊胆粉、蟾酥、鲜竹沥、西瓜霜。
小议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转载)84年版《药品管理法》并未要求中药饮片须取得批准文号,2001年《药品管理法》修订时提出要对中药饮片和部分中药材分步实施批准文号管理,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明确,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2003年1月8日,国家局在穗召开了“中药材、中药饮片实施批准文号管理工作座谈会”,将饮片实施批准文号管理一事正式提上日程,04年6月国家局药品注册司组织起草了、、等征求意见稿,之后便杳无音信,实施批准文号管理制度一直如雾里探花。
目前国内已有部分企业对个别中药材品种申报并取得了批准文号,如青黛。
目前对此类品种的监管存在二种观点:一种认为,凡是在国家局数据库能够查到有批准文号的中药饮片或中药材,就表示该品种已经实施批准文号管理;另一种认为,上述企业取得个别品种的注册文号只代表了该品种前进的趋势,并不意味着所有生产企业都必须在取得该类品种的批准文号后方可在生产。
为此,笔者咨询了系统相关同仁,发现对此问题目前的确存在重大分歧,持第一种意见的不在少数。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失偏颇。
药品的批准文号如同药品身份证明,是识别某一药品的合法与否的重要标识,会同制订目录体现了国家在管理上的慎重。
笔者认为,借鉴当初药品地标升国标的作法,国家不仅要正式行文公布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中药材目录,同时还要明确具体的实施时间,给全国上述品种生产企业以注册申报的合理缓冲期限,这样方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管思路。
只有在明确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具体品种目录和实施时间,才能对之后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饮片、药材按《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按假药论处。
目前系统内部的培训课上,曾宣贯过在国家局数据库能够查到有批准文号的中药饮片、中药材即代表该品种已经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观点,据此,统计得出目前实行文号管理药材(原料中药)有人工牛黄、青黛、冰片、胆南星、阿胶、鹿角胶、龟甲胶、滑石粉、水牛角浓缩粉、龙血竭、珍珠粉、熊胆粉、蟾酥、鲜竹沥、西瓜霜等16个品种。
而到目前为止,笔者尚未查询到国家局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饮片、药材目录。
在此情况下,以个别品种已取得批准文号为由就断定该品种已经开始实施批准文号管理显然与法不符、与情难容。
依此操作全国的此类“假药”可以千万吨计,全国违规购进“未取得批准文号饮片”的企业也将数以千计。
笔者在国家局数据库搜索时也尚未发现剂型为“中药饮片”的品种,目前已取得批准文号的胆南星、红粉、青黛等品种,数据库显示的剂型多为中药材、原料药、曲剂、散剂、胶剂、合剂等。
随着2010年版药典的实施,中药饮片的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统一,与此同时,更急待期盼国家能加快对中药饮片、中药材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进程!中药饮片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规范中药饮片的注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中药饮片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传统加工方法将中药材经炮制成一定规格供中医临床配方使用的制成品。
生产中药制剂用中药饮片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畴。
第三条国家对中药饮片逐步实施批准文号管理。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中药饮片的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中药饮片生产注册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中药饮片注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第五条申请注册的中药饮片,应当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品种。
目录品种的质量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订并发布。
第六条中药饮片的注册申请,包括生产注册申请和补充申请。
第二章生产注册申请第七条中药饮片生产注册申请人应当是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其生产范围必须具有中药饮片。
第八条生产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中药饮片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注册申请,并报送有关资料。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组织相关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应当完成对申报资料的形式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申报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的有关资料后,组织开展技术审评及行政审批工作。
行政审批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中药饮片注册批件》的形式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中药饮片生产批准文号,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Y+8位数字。
行政审批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时限延长超过10个工作日的,须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章补充申请第十一条补充申请是指中药饮片注册申请被批准后,改变、增加和取消原批准事项内容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二条补充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中药饮片补充申请表》,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申报材料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备案文件20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通知申请人执行补充申请。
第十四条中药饮片补充申请批准证明文件的有效期与原批准证明文件相同,有效期满应一并申请再注册。
第四章再注册第十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
第十八条再注册申请由取得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按规定填写《中药饮片再注册申请表》,并提供有关申报资料。
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在3个月内完成对中药饮片再注册申请的审查,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备案材料后的3个月内未发出不予再注册通知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再注册。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药饮片,不予再注册。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再注册申请的;(二)未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时提出的有关要求的;(三)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不符合中药饮片再注册规定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不予再注册的通知,同时注销其药品批准文号。
第五章复审第二十三条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批准的决定有异议的,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前,可以在收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中药饮片补充申请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申报资料。
第二十四条接到复审申请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5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审决定。
撤销原不予批准决定的,发给相应的批准证明文件;维持原决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
第二十五条复审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原申请时限进行。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中药饮片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所称中药制剂包括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中药成方制剂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医院制剂。
第二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中药饮片生产注册申请、补充申请的有关资料后,对于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完成受理审查,发给受理审查意见通知单。
申报资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充资料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中药饮片注册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药品注册专用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附件:一、中药饮片生产注册申请表二、中药饮片生产注册申请的申报资料要求三、中药饮片补充申请表四、中药饮片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五、中药饮片再注册申请表六、中药饮片再注册申请的申报资料要求一、中药饮片生产注册申请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饮片生产注册申请表原始编号:××××××××××××××××二、中药饮片生产注册申请的申报资料要求1、中药饮片生产注册申请表。
2、中药材的来源及证明文件。
包括:基源、分布、主要产地、GAP有关情况、药材货源证明。
3、中药饮片炮制采用辅料的质量标准。
4、证明性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等复印件。
5、中药饮片炮制的生产工艺。
6、样品三批自检报告书。
7、直接接触中药饮片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8、中药饮片包装标签设计样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