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测量作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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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测量作业流程(南京程序)
管线测量作业流程(程序)
一、目的
为了满足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与基础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地下管线进行探查测量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查明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走向、埋深(或高程)、电压值、管径、材质、性质、规格、埋设权属单位等,编绘地下管线图。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线门市修测、实测,管线竣工测量。
三、作业依据
1.《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2.《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3.《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7929-95
4.《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测绘技术汇编》SB-JS01-2005
四、作业流程图
五、作业程序
1.项目负责人接收任务
1.1本着对公司、部门、个人(作业者)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地与甲方沟通以获取对该管线项目的需求目的、要点、周期等。
2.作业前准备
2.1作业组长通过导线网图确定周围控制点情况,并指定专人到公司信息部资料室调用修测范围的管线薄膜图、管线电子图、DLG电子图和元数据文件,及抄取控制点成果,特殊地区可利用其他作业人员所做的图根点,但必须到资料室调用该任务(测区)的手簿抄取其一次附合线上点,并经资料室人员签字。如果实地确实找不到控制点,可以向上级申请做RTK控制点。
2.2作业组长指定专人准备外业工具,其中包括:管线探测仪、全站仪、电子手簿、对讲机、脚架、钢尺、红漆、钩子、铁锤等。要准备用电仪器的充电,保证仪器作业处于完好状态,能够正常工作。
2.3喷绘修测电子管线纸图作为工作草图并对照原薄膜管线图,检查两套资料的管线位置、管径等一致性,如不一致则在草图上做好记录,作为外业探测的重点。在草图上圈出准备外查的明显管线点和隐蔽管线,将明显
管线测量作业流程(南京程序)
管线点、隐蔽管线的埋深以及隐蔽管线与周围固定地物的间距标在草图上,作为外业核查的依据。
2.4 计算已知点间边长距离(确保数采时已知点位的正确性)、绘制已知点点位略图(有利于实地及时找到控制点)。
3. 管线探测
3.1门市修测管线探测
3.1.1管线探测、调查
3.1.2首先将管线图上管线与实地位置进行对照,观察现场有没有开挖的痕迹,有没有上杆的管线,有没有新增的明显管线点如窨井、阀门、消防栓、分线箱等,初步判断出管线的新增情况。然后打开新增的明显管线点进行管类、走向、管径的判断,并量取埋深,及时做好手簿记录。然后采用由已知到未知的原则,利用管线探测仪采取合适的方法来追踪新增的管线,在实地定出新增管线的三通、拐点等的位置,并标上记号,绘制管线草图。
3.1.3当实地管线管沟宽度大于1.2m 以上时,应实测管沟宽度,其边线用线型X5虚线绘出,管线物探属性点定位于管沟中心位置。
3.1.4对于甲方需要用到的管线,必须认真全面的复核。对于管线图库中的不明管线,必须重新探测及到权属单位调查核实等方法,尽可能确定管线的种类、位置和相关属性。如果能够确定图面上已经通过管线竣工测量的管线可以不再重探。修测范围内的原有管线,对于雨污水、电信、电力、有线电视等管线明显点,原则上只要能打开的都应该开井检查,判断连接方向是否正确;按照不低于明显点总数的3%、最少不低于5点的标准对明显点埋深进行重复量测,填写《明显点重复量测检查表》。必须对隐蔽管线按不低于10%、且不少于3根管线同时最少不低于5点的标准进行重复探测,并采集重复探测点,内业将重复探测点展绘在图上,并放至TCJC 层,作为已经核查的依据。内业对明显点的埋深、隐蔽管线的平面位置和埋深进行比较,当明显点埋深较差小于8.5cm 时,可以不对原数据进行修改,当埋深较差大于8.5cm 时,应该查明原因,采用正确的数据,确保埋深数据的正确性。当隐蔽管线平面位置交差不大于22)1h .0()1h .(02+、埋深较差不大于22)15h .0()15h .0(2+时(h 为该管线的中心埋深,以cm 为单位,
管线测量作业流程(南京程序)
不足100cm按100cm计算),可以不对该管线进行修改;反之,用新测数据代替原管线。对核实过的明显点和隐蔽管线,必须在备注栏注明修测日期和修测责任人,以备后查。对于电信、电力、有线电视、路灯空管,修测时如果已经穿线,则必须重新探测定位,调查总孔数、占用孔数并测量埋深,用量测的数据修改图库中相关数据。外业作业时,应做好新老管线的接边工作,新增管线应测至测区外第一个明显点,如无明显点则测至测区30米外的隐蔽点,除图边外,不得出现线端点无管线点符号的现象。
3.2管线竣工探查
3.2.1首先对现场巡视一遍,对管线的走向、覆土情况进行查看,做到心中有数。分别对每类管线进行探查作业,管线竣工的作业范围应该以核准图为准,核准图上所标明的管线应该全部测量,如果没有核准图,管线竣工的作业范围、调查项目、内容等同管线修测要求,对井位进行开盖量测,记录管线的埋深、管径(断面尺寸)、材质、总孔数、占用孔数等,对未覆土的管线,直接在管线上设定位置作为测量点位,埋深输入0.01m;对于已经覆土的金属管线,利用管线探测仪采取合适的方法来追踪新增的管线,在实地定出管线的三通、弯头、拐点等的位置,测出管线的埋深,并标上记号。对于已经覆土的非金属管线,应该结合核准图,在甲方施工人员的配合下,实地定出管线的特征点位,并标上记号,参考核准图及该管线附近明显点的埋深,来确定隐蔽点的埋深。在管线探查过程中,应画出草图,填写记录手簿,作为内业处理的依据。
3.2.2对于已经覆土的管线应要求甲方去土后再进行管线测量,确实不能去土的应填写“管线竣工测量信息沟通处理单”,并要求甲方签字。
4.管线测量
4.1测量前要实测控制点间距离,并且与反算距离、高差核对。边长校差应不大于5CM,高程校差应不大于4CM。
4.2测量管线点一般用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布设,可同级附合一次。附合或闭合导线的总长不能超过1500米,观测边数不能超过15条,支导线的长度不能超过500米(困难地区不能超过750米),观测边数不能超过4条,结点按上述要求的0.75倍来执行。二次符合图根导线不应超过10条边,长度不应超过1100米(原则上应进行联合平差),支导线只能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