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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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附件 3登记号:3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采矿权人:填写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单位公章)国土资源部 监制矿采矿权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闭坑地质报告报告名称:编写单位:报告提交时间: 年 月提交评审原因:山 E-mail :基 矿山名称: 本经济类型:情 所属矿区(井田)名称:况所属矿区(井田)及矿山编号:--位于: 县城(市) 方位,直距: km 矿山标示坐标:经度(或 Y )纬度(或 X )评 审 备案情况地质资料汇交证书号:评审机构:评审时间: 年 月 日评审文号:评审结论:评估师:备案机关:备案时间: 年 月 日备案文号:矿山开生产规模:采矿 万吨(万 m 3)/年选矿 万吨(万 m 3)/年矿体(层)总数: 个 留 矿体 矿体(层)总厚度: m残 矿体(层)名称:采情投产日期:年月申请停办(关闭)日期:留主矿体(层)形态:况年月停办(关闭)原因:有效期满□产品无销路□自然灾害□污染环境□布局不合理□资源枯竭□其它□开采方式:露天□□地下露天—地下□矿体特征长度:m宽(延深):m厚度:m倾向:倾角:矿体(层)最小埋深:m矿体(层)最大埋深:m有益有害组分含量:剥离系数(剥采比):停办(关闭)矿山范围、残留资源储量范围拐点坐标、标高、面积及示意图停办(关闭)矿山范围拐点坐标:残留资源储量范围拐点坐标:序号纬度(X)经度(Y)序号纬度(X)经度(Y)1. 1.2. 2.3. 3.4. 4.5. 5.6. 6.┇┇停办(关闭)矿山面积:km2最低标高:m最高标高:m 残留资源储量面积:km2最小埋深:m最大埋深:m残留矿产资源储量(资源储量计算截止日期:年月日)矿产名称矿产组合统计对象及单位矿石类型、品级(牌号)及主要组份含量储量编码数量基础储量编码数量资源量编码数量原资源储量登记号:备注:核实意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核实意见负责人(公章)(签章):年月日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意见下级管理机关初审意见:负责人(公章)(签章):年月日登记管理机关审定意见:负责人(公章)(签章):年月日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3填表说明本登记书适用于登记除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地热、矿泉水、地下水及其它气体矿产以外的矿产停办(关闭)矿山时残留的矿产资源储量。
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及填报说明
![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及填报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f37528250066f5335a8121bd.png)
附件3登记号: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采矿权人:填写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单位公章)国土资源部监制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填表说明本登记书适用于登记除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地热、矿泉水、地下水及其它气体矿产以外的矿产停办(关闭)矿山时残留的矿产资源储量。
本登记书阴影部分由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填写。
封面登记号:由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编号、填写。
采用13位阿拉伯数字。
第1位表示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类型,本登记书为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给定数字3;第2-7位表矿山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代码;第8-9位表示年份;第10位表示办理登记手续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为1,省(区、市)、市(地、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分别为2、3和4;第11至13位表示本年度内在本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顺序号。
该登记号为唯一、永久编号,给定后不再变动;即使第2-7位对应的行政区名称和代码有变化,登记号中的该6位数字仍然不变,其变化前后的对应关系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统计表及数据库中设定。
采矿权人:填写采矿权的法人单位的名称,以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填写全称。
填写人:填写采矿权人指定或委托的,承担填写工作的人员的姓名(或盖章)。
负责人:填写采矿权人法人代表的姓名(或盖章)。
日期:填写负责人签字的日期,并加盖公章。
一、矿山基本情况采矿权人:填写要求同封面。
通讯地址:填写采矿人所在地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填写采矿权人所在地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填写采矿权人的电话区号和电话号码。
E-mail:填写采矿权人的电子邮件信箱。
矿山名称:填写采矿许可证上所列的矿山名称。
经济类型:按《经济类型》(附录二)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矿区(井田)名称:填写采矿权人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所依据的地质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中使用的矿区(井田)【以下统称矿区】名称。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e6fcdf1b9f67c1cfad6195f312b3169a451eacf.png)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19.09.07•【字号】渝规资规范〔2019〕21号•【施行日期】2019.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19〕21号各区县(自治县)局、两江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决定》(渝府发〔2014〕32号)决定将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下放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制(一)矿山停采、闭坑,矿业权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委托地质勘查单位编制闭坑(停采)地质报告,对矿井地质及资源利用情况进行总结。
(二)闭坑地质报告编制单位,要严格执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单矿类(种)规范以及自然资源部、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闭坑地质报告编制单位要加强报告内审,出具本部门或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的审查意见,作为闭坑地质报告附件。
编制单位相关人员(项目负责、编写人员、审核人、总工程师、法人代表)应当在闭坑地质报告题名页上签字。
编制单位应当在闭坑地质报告上加盖印章,并对所编制的闭坑地质报告负责。
(四)拟闭坑矿山企业必须增强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应向报告编制单位提供全面真实的资料和信息,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不得唆使或串通报告编制人员弄虚作假、编制虚假的闭坑地质报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管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管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45a65858762caaedd33d4d3.png)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管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21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自1999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改革以来,我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为全省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但也存在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受理不够规范、质量把关不严、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和评估师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监管,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59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指出:“培育和规范地质勘查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矿业权、储量评估机制,健全矿业权评估师、矿产储量评估师制度,建立注册地质师执业准入资格制度”。
《决定》是推进新时期地质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这不仅对加强地质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而且也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指明了方向。
矿产资源储量是矿业权的核心和基础,是矿产开发利用的直接对象。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是地质勘查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矿产资源储量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直接关系到矿业权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矿业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矿产资源需求旺盛,一些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的消耗大于保有资源储量的增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面临着新的情况和问题,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也面临着改革和发展的新任务,迫切需要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管,这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促进新形势下矿业权市场健康发展,培育和完善地质勘查市场,维护储量评估师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自律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监督管理。
采矿许可证注销申请报告
![采矿许可证注销申请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92949e75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b8.png)
一、申请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电子邮箱:***********二、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特向贵局申请注销《采矿许可证》(许可证号:XXX),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三、申请注销原因1. 矿山关闭: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我单位所开采的矿产资源市场需求下降,加之矿山开采成本上升,经营状况恶化。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关闭矿山,停止开采活动。
2. 资源枯竭:经过多年的开采,我单位矿山所拥有的矿产资源已基本开采完毕,不具备继续开采的条件。
3. 政策调整:根据国家关于矿产资源开发的政策调整,我单位矿山不符合新的矿产资源开发政策要求,不具备继续开采的资格。
四、注销手续准备情况为确保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的顺利进行,我单位已按照以下要求准备了相关材料:1. 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已填写《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并附上电子版报盘。
2. 矿区范围图:已提供矿山矿区范围图,清晰标明矿区边界。
3. 闭坑地质报告及批准文件:已编制闭坑地质报告,并附上相关批准文件。
4. 有关地质资料、关闭矿山报告及其他资料的汇交证明:已收集整理有关地质资料、关闭矿山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并提交了汇交证明。
5. 关闭矿山报告:已编制包含矿山开采现状及实测图件、储量情况及报销批准文件、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相关费用缴纳情况等的关闭矿山报告,并附上批准文件。
6. 原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已提交原采矿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
7. 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履行情况证明材料:已提供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履行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方面的履行情况。
8. 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已提交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8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8号](https://img.taocdn.com/s3/m/32133b53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75.png)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正文:----------------------------------------------------------------------------------------------------------------------------------------------------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单位:根据《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11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235号)相关规定,为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以年度为统计周期,统计范围包括勘查开采查明的、建设项目压覆的、关闭矿山残留的(含闭坑、政策性关闭和采矿权公示注销)矿产资源储量及其变动情况。
二、矿业权人应于每年1月底前,填写矿产资源储量统计相关数据表,将电子文本报送相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放射性矿产的,报送自然资源部;其他矿产的,报送矿业权许可证范围所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填报单元跨行政区域的,报共同的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已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评审备案权限及时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信息更新到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中,其中建设项目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经压覆审批的,由负责评审备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压覆审批情况及时将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更新到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中。
矿区核查成果衔接要求
![矿区核查成果衔接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c716ab32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2d43c06.png)
四、技术要求-统计处理
统计处理方法
储量统计人员根据矿区分割情况,根据资源储量统计相关规范, 确定具体矿区核查成果衔接方案。衔接方案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的内容: (1)上表矿区范围的确定。一致直接衔接;不一致,先确定 储量估算范围,再确定是否维持原上表矿区范围将超出部分单 独储量,还是使用核查区范围。保持储量统计时效性、准确性、 连续性。 (2)上表矿山确定: 经过储量登记。 (3)未上表部分处理: 经过评审备案。
输出矿山基础表 输出包含截至2009年底上表矿区、上表矿山资源储量核查信息, 以便矿山企业根据核查后的最新成果进行填报。此部分填报基 数包括了核查后的更新数据, 是矿山数据检查的唯一依据。 在此基础上, 可以进行衔接数据汇总及对比分析等。
四、技术要求-矿山填报
由于储量核查项目工作完成时间的推迟, 对于已开发 的矿山, 其成果不能直接纳入统计, 需要统筹考虑其成 果与2010年度储量统计数据的时点关系。工作指南此 节需要按数据时点作出相应调整。
一、目标任务
主要任务
理清核查矿区与上表矿区、上表矿山、采矿权人对应 关系。 完成按矿区核查成果储量分割, 形成核查后的截至 2009年底矿产资源储量衔接库。 整理核查区内暂未上表矿区情况、矿山已损失的或采 空的资源储量、停办、关闭矿山及未登记压覆矿产资 源储量, 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二、总体要求
六、验收要求
衔接库数据: 是否包括全部核查矿区; 是否包括储量核查的全部矿产; 存在各上表矿区、矿山累计查明矿产资源储量,且大于相应的
保有资源储量; 存在各上表矿区、矿山保有矿产资源储量,保有矿产资源储量
变化较大矿区的变化依据的填写; 矿石类型、矿石品级、储量类型变化依据的填写; 新增矿区的确认。 存在各矿区、矿山储量估算范围坐标及开采矿山矿权坐标范围; 存在勘查阶段、资源储量规模、利用情况、勘查报告评审备案
储量数据库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储量数据库管理系统使用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5bf918a269eae009591becde.png)
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二〇二一年一月目录一、编写目的 (1)二、软件说明 (1)三、运行环境说明 (1)四、软件安装与卸载 (1)4.1 软件安装 (1)4.2 软件卸载 (3)五、快速应用 (4)5.1 数据准备 (4)5.2 登录界面 (4)5.3 系统主界面 (4)5.4 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管理系统界面 (5)5.5 快速进入 (8)5.6 操作须知 (12)六、数据生成规则及操作说明 (13)6.1 生成年度储量底数 (13)6.2 基础统计数据汇交与建库 (14)6.3 储量评审备案信息表和储量统计信息表数据更新 (14)6.4 基础库数据更新统计库 (19)七、通用操作说明 (21)7.1 数据库设置 (21)7.2 系统选项 (22)7.3 导入数据 (24)7.4 导出数据 (26)7.5 删除数据 (28)7.6 数据检查 (29)7.7 维护词表及结构 (32)八、矿区及矿山数据操作说明 (38)8.1 矿区及矿山数据编辑 (38)8.2 矿区数据操作 (50)8.3 矿山数据操作 (51)一、编写目的本手册面向对象为使用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管理系统的用户,通过此使用手册的学习,能够详细了解软件的功能,迅速掌握软件的使用方法。
二、软件说明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管理系统(C/S),包含“文件”、“视图”、“数据更新”“数据维护”、“工具”、“系统设置”等功能模块。
三、运行环境说明表 1 软件运行环境说明1:64位操作系统,安装64位程序和64位 Microsoft Access Engine。
说明2:32位操作系统,安装32位程序和32位 Microsoft Access Engine。
说明3:若未安装Microsoft Access Engine,软件将无法使用,该组件在软件安装根目录applets文件夹下,请手动安装。
四、软件安装与卸载4.1软件安装双击“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管理系统.exe”安装程序,打开如下界面。
采矿权注销办事指南
![采矿权注销办事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34b052d7c850ad02de8041ab.png)
采矿权注销办事指南(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999年自治区人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申请条件无办理材料1、采矿权人注销采矿权申请(包括:1、注销的原因,2、探明资源储量及残留保有储量情况,3、价款、资源补偿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缴纳情况,4、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闭坑方案执行情况);2、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申请登记书电子报盘, txt格式);(见附件)3、原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4、闭坑矿产资源储量检测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委托书和评审、备案文件(厅办证需提交储量核实资料汇交凭证);5、停办(关闭)矿山残留保有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6、提供关闭矿山报告(包括矿山开采现状及实测图件,)及主管部门批准文件;7、提供三年内的资源补偿费缴纳票据凭证;8、按规定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保证金票据凭证(或转存通知书);9、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验收文件;10、保证金存储情况表;11、旗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注销采矿许可证的监督核查意见书;12、办理人资料(1、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公司内的职务,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证号,被委托事项,委托期限;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本人签字及核实原件);13、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四讲-重庆市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制要求
![第四讲-重庆市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制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72e7e07f7e21af45b307a8bd.png)
二、地勘单位、区县审查
地勘单位内审: 地勘单位重视工作不足、项目组人员安排欠妥。 • 只重视签订合同和收款,不全面了解不同矿井闭 坑地质报告编制的复杂性,特别是所有资料是否 收集完?单位内审不严谨;未能起到把关防堵作 用。 • 技术人员:未考虑闭坑地质报告的综合作用,将 闭坑地质报告仅作为一般报告编制对待,野外工 作不认真全面开展;资料收集不全也编制报告, 原有报告存在问题不分析研究。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基础。矸石山稳定 程度、地质灾害点目前现状、闭坑内所有 坑口的封闭情况及安全隐患、矿井水如何 安全排放等均应在闭坑地质报告中进行充 分反应。 区县政府验收合格的依据:区县煤管部门关 闭验收、安全监管部门、政府部门批准矿 井关闭到位的依据。
矿山最终成果的集成。今后涉及此区域有关 的基础建设需要、压覆矿产评估工作、矿 井巷道的再次利用等;涉及有关坐标成果、 巷道位置、采空区域分布范围、积水隐患、 地面灾害等均作为共享地质报告作用及矿山提交义务应及时 宣传。特别是在矿山停止生产前,要进行 全面实测工作,为闭坑地质工作奠定基础。 • 在对评审专家组意见进行备案时,对资源 储量数据及前后变化情况要重点审查,特 别是专家意见书及报告提交的资源储量数 据与各区县建立的储量台帐是否吻合。 • 年度动态检测报告、越界处罚报告有关资 料是否得到充分反应。
• 矿山承诺的期内动用资源储量数据与报告 提交的动用资源储量对应关系;期内动用 资源储量与矿山储 量统计年报表关系也要 重点查对 。 • 申报的剩余资源量登记表审查内容是否完 备?数据是否吻合? • 矿山地质环境、矿井水、地质灾害方面是 否与现状吻合?
闭坑地质有关知识
一、闭坑地质报告有何用? 二、地勘单位、区县局审查 工作注意事项 三、停办(关闭)矿山残留 资源储量登记书初审主要内容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1998年2月12日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1998年2月12日](https://img.taocdn.com/s3/m/d40850f5195f312b3169a53d.png)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の管理,保护采矿权人の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の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の矿区内の矿产资源;(二)领海及中国管辖の其他海域の矿产资源;(三)外商投资开采の矿产资源;(四)本办法附录所列の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の,经国务院指定の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の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の矿产资源;(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の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の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の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の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の,由所涉及行政区域の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の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の部门备案。
第四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の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需要申请立项,设立矿山企业の,应当根据划定の矿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二)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の证明;(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四)依法设立矿山企业の批准文件;(五)开采矿产资源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六)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の其他资料。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44bd948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fa.png)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8.13•【文号】国土资发[2008]163号•【施行日期】2008.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统一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部组织制定了《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报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二○○八年八月十三日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源部二○○八年八月目次1 总则2 矿山地质测量3 资源储量分类4 资源储量估算5 资源储量损失6 回采率7 资源储量报销8 矿山资源储量台帐9 矿山储量年报10 附则附件1 金属、非金属矿山资源储量损失分类和损失率计算附件2 煤炭储量损失及损失率计算附件3 矿山查明资源储量台帐(表)格式附件4 设计资源储量台帐(表)格式附件5 矿山资源储量变动台帐(表)格式附件6 开采结束资源储量比较台帐(表)格式附件7 矿石损失统计台帐格式附件8 矿山储量年报编写格式1 总则1.1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的目的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的目的是适时、准确掌握矿山资源储量保有、变化情况及变化的原因,促进矿山资源储量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1.2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的任务1.2.1 根据矿山建设生产的不同阶段,结合矿床地质条件、资源储量保有程度、矿山开采顺序,研究提升资源储量类别和探求各类生产矿量的方案,为矿山建设生产提供技术依据。
1.2.2 做好各阶段的资源储量的变动分析,核实变动的原因,落实资源储量变动的具体地段和部位。
1.2.3 及时掌握和分析资源储量的利用状况,查清资源储量损失的原因和地段,提出降低开采损失的意见。
国土资源部公告2007年第12号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实行电子文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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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公告2007年第12号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实行电子文五篇范文第一篇:国土资源部公告2007年第12号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实行电子文【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发布文号】国土资源部公告2007年第12号【发布日期】2007-11-05 【生效日期】2007-11-05 【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公告2007年第12号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实行电子文档申报的公告按照行政审批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对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上报电子文档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在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提交纸质申请资料的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挡。
二、报送的电子文裆一律使用5寸或3寸光盘存储,要求一项目一盘,提交电子文档的资料(各类扫描件、word文档等,)全部储存在光盘内,光盘表面应标注项目名称。
三、申请人要对提交的电子文挡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当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挡不一致时,退回申请人修改后重新申报。
四、电子文档制作的技术要求(一)制作的电子文档实行一材料一命名的方式。
申报资料目录,以"材料清单.txt"命名;申报资料中的各电子文档,以"申报资料详细名称+文件格式"命名。
申报资料的电子文档,按照《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电子文档报送标准》中的分类及《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所列材料顺序,建二级文件夹分类保存。
(二)规定申报材料为word文档格式的,同时申报材料中包含有图片等扫描材料的,应在word文档中插入扫描文件。
(三)提交电子文档采用以下格式:1.报送材料清单(目录),采用.txt文本格式,材料清单中所列资料是否已提交电子文档,应予以注明。
2.凡《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电子文档报送标准》中所列需提交word文档的文件,以.doc格式提交(有内插表格、图件的,要求能正常浏览)。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限期办理关闭退出煤矿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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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限期办理关闭退出煤矿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19.08.07•【字号】•【施行日期】2019.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限期办理关闭退出煤矿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的通知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公司:按照2019年5月22日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依法关停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围石嘴山段工矿企业及相关设施的通告》(同日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并经区内各大媒体转载)相关要求,你公司所属的石炭井焦煤分公司煤矿、大峰露天煤矿、卡布梁井煤矿、红梁井煤矿、汝箕沟煤矿及你公司为责任单位的宁夏松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大磴沟煤矿、宁夏探宝煤炭有限公司炭梁坡煤矿已列入关闭退出目录。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以下简称16号文)第二十二条规定,“采矿权在有效期内因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利益、产业政策等被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并公告的,……采矿权人应当自决定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采矿权人不办理采矿许可登记注销手续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登记管理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截至目前,16号文规定的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期限已过,你公司尚未提交上述煤矿采矿权注销申请,现依据16号文规定,责令你公司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办理的,原登记管理机关将按照16号文有关规定启动吊销、注销程序。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谢雨阳************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19年8月7日。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填写说明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填写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0645a761a417866fb84a8e78.png)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填写说明1、概述(1)本表必须用钢笔填写。
复印或采用计算机打印时,必须与本表的规格、表式和内容一致。
表格一式二至三份,申报登记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各一份。
(2)本表适用于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也可用其他登记类型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3)封面登记号由登记管理机关填写;其他各栏由申报登记单位填写,或由申报登记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地勘单位填写。
2、封面(1)登记号:采用13位阿拉伯数字。
第1位表示登记类型:占用为2,查明为1,残留为3,压覆为4;第2-7位表示矿山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代码;第8-9位表示年份;第10位表示登记管理机关:省为2,市为3,县(市、区)为4;第11-13位表示登记的顺序号。
登记管理机关应在登记号的下方加盖印有--占用(或查明、残留、压覆)字样的红色印章。
(2)申报登记单位:申报登记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3、主页表栏(1)申报登记单位名称:申报登记单位全称,与封面申报登记单位一致。
(2)经济类型:国有、集体、股份制或其他等性质的企业。
(3)矿区名称:按提交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的矿区名称填写。
名称前一般要冠以县(市、区)名,如富阳市大同石料矿区。
(4)矿区位置:矿区所处的县(市、区)、乡(镇)及村的名称。
(5)报告名称:地质勘查储量报告的全称。
(6)报告编制单位:编制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单位的全称。
(7)组织评审单位:组织报告评审的单位全称。
(8)评审意见书文号、评审日期:填写评审意见书的编号,报告评审完成的时间。
(9)矿区范围:与采矿许可范围衔接、一致,填写矿区范围拐点的直角坐标或经纬坐标和开采矿体最低、最高海拔标高(m)。
(10)矿产资源/储量:填写岩石类型(或名称),矿产资源/储量的类别(编码)和数量。
(11)备注:填写各栏中需要补充说明的重要内容。
(12)原资源储量登记号:与矿区范围对应的上一次登记书的登记号。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https://img.taocdn.com/s3/m/29ccd34e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8e.png)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正文:----------------------------------------------------------------------------------------------------------------------------------------------------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3号令2003年11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或者工程建设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矿产资源登记统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矿产资源统计。
本办法所称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查明、占用、残留、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类型、数量、质量特征、产地以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登记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矿产资源统计,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储量变化及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统计的活动。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的管理工作,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放射性矿产除外。
第二章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一)探矿权人在不同勘查阶段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二)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的;(三)采矿权人因变更矿区范围等调整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的;(四)停办或者关闭矿山后有残留或者剩余矿产资源储量的;(五)工程建设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的;(六)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储量。
采矿权人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发生重大变化后新计算的矿产资源储量,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登记。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d86dcd95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f8.png)
地温变化等与开采技术条件有关的条款,都
是强制性的。
②规范
规定的工作量是最低工作量。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二、规范对开采技术条 件的要求
•③资源储量分类不仅与地质工程控制程度有 关,特别是与涉及安全生产的开采技术条件 有重大关系。因此,资源储量类型不能简单 依据勘查工程间距确定,且不应超越勘查阶 段和勘查程度。某一种勘查研究程度降级的, 资源储量类型也相应降级。
•2、资料汇交:勘探转入开采办理采矿证前, 探(采)矿证到期前30(60)日前,等等8种 情况。须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的 时间汇交地质资料:不按期汇交的,罚款1-5 万元,并不得申请探矿权、采矿权。伪造地 质资料或弄虚作假的,罚款10万,2年内不得 申请新的探矿权或采矿权,及有关处罚。
汇交的标准规范→《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一、送审材料及评审/送 审材料
•材料齐全后,送省厅资源处,由资源处对申 报材料进行复核登记,符合要求的转评审办。 •矿权人与评审办签订评审合同。
•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一、送审材料及评审/评 审过程
•聘请专家,形成专家组,指定专家组长 • 据报告复杂情况及质量情况,对现场检查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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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see you again
2023/5/15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二、规范对开采技术条 件的要求
•执行规范:
•勘查:各矿种勘查规范及〈矿区水文地质工 程地质勘探规范〉
•核实:各矿种勘查规范、《矿区水文地质工 程地质勘探规范》及《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https://img.taocdn.com/s3/m/d09c2f46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166654e.png)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19.09.11•【文号】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施行日期】2019.09.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年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要求和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政策措施,各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对涉及各类保护区和去产能煤矿矿山关闭退出工作。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为做好以上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部门)对矿山作出关闭退出决定,应明确矿山关闭后相关生态修复等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主体;责任主体未明确的,遗留的矿山生态修复等问题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二、在明确相关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主体后,作出关闭退出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部门)应及时将矿山关闭决定、关闭矿山基本情况(采矿许可证号、企业名称、生态修复义务履行责任主体)通知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三、收到地方人民政府(或部门)有关矿山关闭情况的通知后,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直接注销采矿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对于存在查封、抵押备案等情况的,应待查封解除、抵押解除后予以直接注销采矿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四、关闭退出矿山的生态修复责任主体情况应向社会公告。
关闭退出矿山矿业权注销后,对于明确生态修复责任仍由原企业履行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限定责任主体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修复任务;对于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修复的,应纳入当地相关规划统筹解决。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19年9月11日。
采矿权注销登记申请报告
![采矿权注销登记申请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448e6ef7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8eaa07e.png)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申请单位名称:[申请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二、采矿权基本信息1. 采矿许可证编号:[采矿许可证编号]2. 矿山名称:[矿山名称]3. 矿山地址:[矿山地址]4. 开采矿种:[开采矿种]5. 开采方式:[开采方式]6. 矿区面积:[矿区面积]7. 有效期:[有效期起]至[有效期止]三、采矿权注销原因及依据1. 注销原因:[具体说明注销原因,如矿山资源已开采完毕、企业停办、政策调整等]2. 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者采矿权人决定停办、关闭矿山时,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采矿权。
(2)[具体政策文件]明确指出,[具体原因]情况下,采矿权人应申请注销采矿权。
四、注销采矿权前准备工作1. 矿山资源开采情况:[简要说明矿山资源开采情况,包括已开采量、剩余量等]2. 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情况:[说明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环境治理情况]3. 劳动安全及水土保持情况:[说明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对劳动安全的保障及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情况]4. 土地复垦及环境保护费用缴纳情况:[说明土地复垦及环境保护费用的缴纳情况]五、申请注销采矿权的具体措施1. 提交申请材料: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2)矿区范围图;(3)闭坑地质报告及批准文件;(4)有关地质资料、关闭矿山报告及其他资料的汇交证明;(5)关闭矿山报告(包括矿山开采现状及实测图件,地质储量情况及报销批准文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相关费用缴纳情况等)及批准文件;(6)关于关闭矿山报告中提及的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及相关费用缴纳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7)原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8)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履行情况证明材料;(9)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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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登记号: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采矿权人:填写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单位公章)国土资源部监制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填表说明本登记书适用于登记除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地热、矿泉水、地下水及其它气体矿产以外的矿产停办(关闭)矿山时残留的矿产资源储量。
本登记书阴影部分由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填写。
封面登记号:由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编号、填写。
采用13位阿拉伯数字。
第1位表示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类型,本登记书为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给定数字3;第2-7位表矿山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代码;第8-9位表示年份;第10位表示办理登记手续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为1,省(区、市)、市(地、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分别为2、3和4;第11至13位表示本年度内在本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顺序号。
该登记号为唯一、永久编号,给定后不再变动;即使第2-7位对应的行政区名称和代码有变化,登记号中的该6位数字仍然不变,其变化前后的对应关系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统计表及数据库中设定。
采矿权人:填写采矿权的法人单位的名称,以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填写全称。
填写人:填写采矿权人指定或委托的,承担填写工作的人员的姓名(或盖章)。
负责人:填写采矿权人法人代表的姓名(或盖章)。
日期:填写负责人签字的日期,并加盖公章。
一、矿山基本情况采矿权人:填写要求同封面。
通讯地址:填写采矿人所在地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填写采矿权人所在地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填写采矿权人的电话区号和电话号码。
E-mail:填写采矿权人的电子邮件信箱。
矿山名称:填写采矿许可证上所列的矿山名称。
经济类型:按《经济类型》(附录二)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矿区(井田)名称:填写采矿权人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所依据的地质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中使用的矿区(井田)【以下统称矿区】名称。
所属矿区(井田)及矿山编号:由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编号、填写,由12位数字组成。
其中,前9位为矿区编号,【矿区编号的前6位为矿区所在的县(市、区)的行政区划代码,第7至9位为县(市、区)行政区内矿区顺序号。
】后3位为矿山在该矿区的矿山顺序号。
该编号应与对应的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中的矿区及矿山编号一致,不得修改和变更位于县城(市)方位,直距:填写矿山中心点位于什么名称的县城(或相当于县级的市、区、旗以上中心城市)中心点的什么方位(按360度计算)及直线距离(精确到Km)。
矿山标示坐标:填写采矿许可证范围的中心点或主要坑口点的经纬度坐标或大地直角坐标。
经纬度坐标按度、分、秒填写,经度7位,纬度6位;大地直角坐标按高斯3度带填写,X填7位,Y填8位(其中前两位为带号),精确到m。
二、矿山开采情况:生产规模:填写停办(关闭)前矿山采矿、选矿的生产规模。
单位为万吨(万m3)/年。
投产日期:填写矿山正式投产的日期。
申请停办(关闭)日期:填写矿山申请停办(关闭)的时间。
停办(关闭)原因:按下列七种原因选择填写:(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产品无销路;自然灾害;污染环境;布局不合理;资源枯竭;其它。
填写时,在对应类别后的方框内记“✓”。
开采方式:填写停办(关闭)前的主要开采方式,按露天;地下;露天—地下(联合开采)选择填写。
填写时,在对应类别后的方框内记“✓”。
剥离系数(剥采比):露天开采的填写其开采剥离系数。
三、闭坑地质报告评审情况报告名称:填写停办(关闭)矿山依据的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全称。
编写单位:填写编写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单位的全称。
报告提交时间:填写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提交评审的时间,应写明年、月、日。
提交评审原因:选择以下1种原因填写:①停办矿山②关闭矿山。
地质资料汇交证书号:填写本次登记前采矿权人按规定汇交有关地质资料后,所取得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地质资料汇交证书的编号。
评审机构:填写评审该闭坑地质报告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的名称。
评审时间:填写报告评审意见书封面记载的签发日期(年、月、日)。
评审文号:填写报告评审意见书的文号。
评审结论:填写评审意见书中对报告的评审结论。
评估师:填写参加该报告评审的矿产储量评估师姓名。
备案机关:填写该报告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机关的名称。
备案时间:填写该报告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文件的签发日期(年、月、日)。
备案文号:填写该报告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文件的文号。
四、残留矿体矿体(层)总数:填写经评审确定的残留的矿体(层)的总数。
矿体(层)总厚度:填写经评审确定的各残留矿体(层)平均厚度相加的总厚度。
五、残留主矿体特征: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主要残留矿体(矿层),依次填写其名称(或编号)、形态及长度、宽(延深)、厚度等规模指标,并填写其倾向、倾角、最小及最大埋深和有益有害组分含量。
主要残留矿体(层)的长度、宽(延深)、厚度及倾向、倾角,可填写区间值或平均值。
六、停办(关闭)矿山范围、残留资源储量范围拐点坐标、标高、面积及示意图填写停办(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划定范围及残留资源储量计算范围拐点的大地直角坐标或经纬度坐标,并绘出两范围的(叠合)示意图。
大地直角坐标精确到m,X填7位,Y填8位(前2位为带号,统一采用高斯3度带)。
经纬度坐标按度、分、秒填写,经度7位,纬度6位。
停办(关闭)矿山面积、最低标高、最高标高:填写停办(关闭)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划定范围的水平投影面积(精确到0.1km2)及最低、最高地面海拔高度(单位为m)。
残留资源储量面积、最小埋深、最大埋深:填写残留资源储量的各矿体水平投影的迭合面积(迭合部分只计算一次,精确到0.1km2)及自地面至残留矿体的最小埋深、最大埋深(单位为m)。
七、残留矿产资源储量填写经评审通过的残留矿产资源储量及质量特征。
填写的总要求是:残留的只有一种矿产的,填写其名称、矿产组合(按占用登记时该矿产的矿产组合名称填写)、资源储量的统计对象与单位、矿石类型及主要组分的平均含量(或其他质量数据),并分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填写每一大类中各类型编码和数量,然后分别填写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的合计。
如该矿产分不同矿石类型、品级计算了残留资源储量,应再按不同矿石类型、品级分别填写其名称、主要组分的平均含量(或其他质量数据)、各矿石类型、品级分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填写每一大类中各类型编码和数量,并对该矿石类型、品级分别填写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的合计。
残留了多种矿产的,以主要矿产、共生矿产、伴生矿产的顺序,按照上述填写要求分别填写各矿产的相关数据。
具体要求如下:资源储量计算截止日期:指计算残留的矿产资源储量的截止日期。
矿产名称:按《矿产名称、统计对象及资源储量单位》(附录一)填写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的矿产的名称。
矿产组合:分为⑴单一矿产、⑵主要矿产、⑶共生矿产、⑷伴生矿产。
其填写方式是:残留的是占用的单一矿产的,填写单一矿产;残留的是占用的主要矿产、共生矿产、伴生矿产,并有资源储量的,按主要矿产、共生矿产、伴生矿产分别填写。
单一矿产、主要矿产、共生矿产和伴生矿产的含义如下:(1)单一矿产:指一个矿区只有一种矿产计算了资源储量。
(2)主要矿产:指同一矿区内有多种矿产计算了资源储量,其中作为主要开采对象的那一种矿产。
(3)共生矿产:指当同一矿区内有多种矿产计算了资源储量,其中不属于主要矿产,而平均品位却达到了单独开采工业指标要求的矿产。
(4)伴生矿产:指同一矿区内有多种矿产计算了资源储量,其中既不属于主要矿产,平均品位又未达到单独开采工业指标要求的矿产。
统计对象及单位:按《矿产名称、统计对象及资源储量单位》(附录一)填写相应的统计对象及资源储量单位。
统计对象应加括号,附录一中未列统计对象的,可不必填写。
矿石类型、品级(牌号)及主要组分含量:填写闭坑地质报告中该矿产的矿石工业类型、品级( 牌号)(如煤的牌号有褐煤、弱粘煤、不粘煤、1/2中粘煤、长焰煤、气煤、气肥煤、肥煤、焦煤、1/3焦煤、瘦煤、贫瘦煤、贫煤、无烟煤、分类不明煤等)、矿石主要组分名称与平均含量或其他质量数据及单位。
同种矿产同一矿产组合与统计对象有多个矿石类型及品级(牌号),并计算了资源储量的,首先填写主要组分的总平均含量,然后依次分别填写各矿石类型、品级(牌号)的名称及该矿石主要组分的平均含量和其它质量数据及单位。
不同种矿产以及同种矿产不同矿产组合、不同统计对象也应分别填写。
一页表不够时可续页填写。
资源储量类型编码及数量:按矿种首先填写其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中各类型编码及数量以及其合计,然后依次分别填写该矿种各矿石类型、品级(牌号)的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中各类型编码及数量以及其合计。
不同矿种,以及同矿种不同矿产组合、不同统计对象应分别填写。
一页表不够时可续页填写。
数量栏虚线以上填写金属(非金属元素)量或化合物量、矿物量,虚线以下填写矿石量。
有预测资源量(334?)的,其数量和单位须填写在备注栏内。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为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三大类十六种类型。
其含义及类型编码见《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原资源储量登记号:填写停办(关闭)矿山范围内上一次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上的登记号。
对应范围矿产资源储量此次登记前已分1个以上范围分别登记的,应分别注明其上一次的登记号。
八、备注填写上述有关栏目明确要求在备注栏填报的内容及上述各栏中没有说明而需补充说明的内容。
九、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核实意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核实意见由采矿权人委托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填写,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负责对登记书的内容是否齐全、准确、可靠,以及与评审通过的闭坑地质报告报告是否一致提出明确的核实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意见下级管理机关初审意见、登记管理机关审定意见,由承办人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后,交主管领导审定并签名或盖章后,盖本级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专用章,方可视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