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社区规划师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历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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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9期 第29
卷
[摘 要]台湾的社区规划师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取得了许多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宝贵经验。台湾社区规划师制度的形成经历了思想、人员与机制上的准备。社区规划师具有服务性、公共性和当地性三种基本特征,有明确的服务范围与工作内容,其选聘也有相关制度与要求。台湾社区规划师制度的实践可为我国大陆的城市发展与公众参与提供借鉴。[关键词]社区规划师;制度建构;社区营造;台湾
[文章编号]1006-0022(2013)09-0031-05 [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B
The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ommunity Planning In T aiwan/Y ang Furong, Huang Yinglin
[Abstract] Community planning in T aiwan has developed over decades and accumulated rich public participation experience. There was a preparation of thought, people, and institution before community planning came into existence. Community planner provides localized public service with clear scopes, and the employment of planners has related institution and requirements. Taiwan’s community planning system can be a reference for mainland Chinese urban planning development.[Key words] Community planner, Institutional establishment, Community creation, T aiwan
我国台湾地区社区规划师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历程探究
□ 杨芙蓉,黄应霖
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台湾地区体制转型以及政治、经济力量的重组,社会各阶层对于社会发展及社会学的关注热潮逐渐兴起,逐步建构起了以社区为核心的新的文化主调。社会团体和社区网络越来越强调市民权利与地方文化价值,这与原先相对封闭的规划体系,以及以行政当局为主导、强调经济发展主义取向的规划理念之间产生了越来越严重的对抗[1]。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这些新的社会、政治和文化建构动力成为推动台湾社区规划师制度形成的主要力量。本文试图对台湾社区规划师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历程加以探究。
1社区规划师制度形成的基础
1.1思想上的准备
台湾的社区运动最初主要集中在一些大城市的城市中心区,从工作方式上看,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类型:
(1)以争取社区生存环境权益为目的的抗争性活动。随着都市化程度的日益增高,都市人口快速扩张,使得对公共建设及住宅的需求增加。而原先传统的规划程序基本上是自上而下的管制,缺乏沟通渠道,以
至于公共政策与计划的执行遭遇重重阻碍,使得都市环境品质不断降低,空间规划中的问题层出不穷[2]。例如,1988年台北庆城街居民反对公司在社区内兴建敦南变电所,以及1990年南港山猪窟居民反对环保局在该地兴建垃圾掩埋场等。
(2)社区生活环境的经营式工作。不同于官方社区发展工作所采取的自上而下推动的方式,民生社区的工作者采取与社区居民共同生活的“蹲点”方式推动社区工作,有效地整合了社区的内外资源,并带动了社区居民的参与热忱。
(3)社区居民的环境参与式规划设计工作。由居民自己参与环境改造工作,提出能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的规划设计方案,并加以推动实施。这种参与式设计可望塑造出以社区居民为本的、体现新价值观的空间。例如,1992年台北市福林社区双溪河滨公园及1993年台北县三重后竹围社区公园等,都是采取这种工作方式完成提案并获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才进入发包及施工阶段[3]。
不管是以争取权益为目的的抗争性活动,还是自助性的社区发展工作,亦或是社区居民的参与式规划设计,都使得当局与社会间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了变化,
[作者简介]
杨芙蓉,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副教授。黄应霖,同济大学建筑与城规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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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自下而上的力量组织起来,以改善全台湾的社区生活条件。这一计划动员了各个领域的专业人士和学术团体,在组织、技术咨询和管理方面为地方社区提供援助。这一计划尝试将不同部门和机构所拥有的资源横向整合起来,同时建立了从上到下并延伸至乡镇和社区的纵向实施体系[5]。这一计划最先开始在台北市探索并施行,采用图1所示的机制架构。
但在“社区总体营造”计划的推动过程中,当时的执行机制存在若干缺陷,给“社区总体营造”计划的推动与发展造成了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社区总体营造”计划中,许多社区的《地区环境改造计划》由于工程造价太高、预算编制无法配合、后续管理维护困难等现实问题,加上相关部门之间的横向分工作业的沟通与协调困难,导致许多参与规划的居民在冗长繁复的协调工程中,对相关部门的不满愈来愈多。
(2)社区内部的里长、社区发展协会等各方由于利益与立场的冲突,自身整体意见的沟通、整合也很困难,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行政部门的执行难度。
(3)最初的“社区总体营造”计划多少带有一定的中产阶级色彩,在一些中产阶级的社区比较容易开展,而更多弱势但更迫切需要进行环境改造的社区却由于资金筹措困难、难以找到适当的
从而宣告了一个新的格局—市民社会的来临。可以说,台湾地区社区规划师制度的思想基础由此奠定。
1.2人员上的准备
20世纪90年代开始,台湾地区的地方文史工作室纷纷涌现。社区文史工作室将自身的工作任务定义为针对地方乡土的人文发展过程,寻根探源记录保存社区的文化资产,并建档出版,将土地、社区及人的关系以历史记忆串联,同时配合时代潮流,对未来社区理想的生活空间提出前瞻性规划,凝聚社区意识,激发居民参与,发展出独特的社区文化[4]
。例如,高雄的“柴山自然公园促进会”宣传生态保育,抗拒石油化工产业对环境的破坏;“沪尾文史工作室”和“赤文史工作室”则针对地方的历史、地理与人文环境进行保护与整理。这种地方文史社团的兴起,反映的不仅仅是地方争取文化自主权、环境参与权的意识,同时也是对由当局所掌握的、以都市计划对地域社会进行角色分配的功能的一种质疑。这些文史社团的涌现,为台湾地区社区规划师制度的形成储备了人员组织上的力量。
1.3机制上的准备
1994年,台湾当局通过文化建设委员会提出了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社区总体营造”计划,其目的是将地
专业协助等问题,而无法开展“社区总体营造”计划。
上述问题的存在都需要有能够使社区与专业者成为更加亲密关系的制度来共同推动“社区总体营造”计划的实施,由这些困境而引发的反思为社区规划师制度的形成做好了机制上的准备。
2社区规划师制度的构建
1999年,台北市都市发展局开始
推动社区规划师制度,以期为社区提供专业咨询和进行地区环境整治的规划设计服务,形成自下而上的参与规划,实
现“社区总体营造”目标。在1999年4月,台北市共有59家、62个提案报名参加了社区规划师实践。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台北市的社区规划师呈现出了积极的发展热情,成效卓著。由此,规划部门希望通过地方立法,推动社区规划师工作和城市发展[6]。全台各地纷纷仿效,从而开始了台湾社区规划师制度历史性的操作,同时也开始重新界定建筑空间专业的地位与意义,提出了一种有别于传统建筑师的操作模式,以回应地方化的需求[7]。将“社区规划师”定义为“一群具有高度热情且走入社区的空间专业者,如同地区环境的医生一样,主要藉由在地化社区规划师工作室坐落在各社区中,就近为社区环境进行诊断工作,并协助社区民众提供有关建筑与公共环境议题方面的专业咨询,亦可协同社区制订推动地区环境改造与发展的策略,以提升社区的公共空间品质与环境景观”(台北都市发展局,2001)。这可以说是将“社区规划师”作为一种制度在台湾各地进行了落实。
2.1台湾地区社区规划师的基本特征
台湾的社区规划师具有“服务性” “公共性”“当地性”三种基本特征。
(1)“服务性”指社区规划师是具有一定的空间环境专业背景,并具有服务社区的精神,是专为社区服务的“义工”。
图
1 台北市社区总体营造机制架构
资料来源:台北市都市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