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荔浦县中心城区江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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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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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为更好地保护桂林市优秀的自然资源与景观环境,满足桂林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推进“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践,贯彻“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的城市发展方略,协调与统筹桂林市城乡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的编制工作。

1.规划指导思想(1)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

以展现桂林世界独有的景观风貌特征、注重生态与人文资源保护和有效利用为前提,实现城市又好又快的发展,制定科学、务实的城乡规划和行动安排。

(2)坚持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思路。

加强桂林市与周边城市的跨界联系,促进桂林市域内部市、县(区)、镇(乡)、村之间的协调发展,调动与促进各级行政主体的自主性、积极性和活力;加强区域与城乡基础设施系统的整体建设;积极带动与推动乡镇地区社会经济的进步与环境的改进,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3)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

规划目标以公众利益为前提,加强规划过程中的公众与各类群体的参与性;注重城市优良环境的营造,增强城市的可居性、可游性和安全性。

(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建设节约型社会,保持城市生态的多样性,使城乡土地、水资源、能源、物产资源得到节约、集约与可持续的利用。

(5)坚持“山水环境观”。

以“保护山水资源、传承山水文化、创新山水城市”为出发点,力求实现保护漓江、城市向西、拓展旅游业的发展目标;突出展现“城在景中、景在城中、城景交融”的山水城市的特色。

2.规划期限与地域空间层次规划期限为~2020年,其中近期为~,规划远期为~2020年;规划远景为2030年。

规划分为“市域”、“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地域空间层次。

其中,市域范围为桂林市行政辖区,包括5个行政区和12个县;规划区范围为5个行政区及临桂县、灵川县、永福县、阳朔县、兴安县;中心城区范围主要包括桂林市区所辖的象山、叠彩、秀峰、七星4区,雁山区柘木镇和雁山镇,灵川县定江镇和大圩镇部分地区及八里街经济开发区,临桂县的临桂镇、四塘乡和庙岭镇部分地区等,总面积为866.36平方公里。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15•【字号】市政〔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15日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目录前言第一章发展基础第一节发展现状第二节机遇挑战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发展目标第三章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第一节加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二节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第三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第四章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第一节总体布局第二节优化提升城市核心区第三节大力推进副中心城市建设第四节加快推动县域城市发展第五节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和特色小镇第五章强化城镇化产业支撑能力第一节持续优化城市产业结构第二节全面提升城市宜乐宜游水平第三节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第四节提升产业带动就业能力第六章全力打造最宜居城市第一节建设舒适便利的精品城市第二节建设创新活力涌动的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第三节建设桂林特色的人文城市第四节建设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第五节建设和谐共生的绿色城市第六节建设健康安全的韧性城市第七章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第一节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第二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第三节合理调整行政区划第四节健全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第五节完善住房市场供应体系第八章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第一节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第二节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第三节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第四节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第五节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第九章推动内外高水平开放协同第一节大力推进国际化进程第二节加快建设桂北城镇群第三节加强跨区域协调发展第十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协调第二节注重政策引导第三节分类试点示范第四节加强人才培养第五节实施评估考核前言《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广西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旨在明确未来五年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擘画未来十五年城镇化发展蓝图,是指导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镇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镇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镇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31•【字号】市政规〔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镇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规〔2019〕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桂林市城镇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31日桂林市城镇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城镇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3〕3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桂国土资发〔2014〕96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市政〔2014〕4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我市六城区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预留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后基本被城市包围的村落,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农民身份转变为居民身份后,仍居住在原村落形成的居民区。

第四条城中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照本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城中村改造:(一)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需要进行改造的;(二)村内存在环境污染、违章违规建设等问题的;(三)因调整产业结构、引进重大项目需要改造的;(四)未达到所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的“三产用地”;(五)居住区内村民或居民要求改造的;(六)因其他公共利益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进行改造的。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发文字号】市政办[2015]20号【发布部门】桂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3.19【实施日期】2015.03.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15〕20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19日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规划管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切实做好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兼顾。

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

严格保护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等生态用地,合理安排生态退耕、保障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用地。

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在保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保障科学发展的合理必要用地需求。

(二)坚持上下结合、充分衔接。

坚持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强化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协调和衔接。

在与自治区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充分对接和协调基础上,制定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合理调整各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出相关实施保障措施,报国务院审定。

各县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根据二次调查成果、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和相关要求,拟定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逐级抓好落实,确保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协调。

荔浦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

荔浦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

荔浦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荔浦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现将《荔浦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荔浦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1月14日荔浦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荔浦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即将到期,贯彻落实“三个一定”和“一个全力”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荔浦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确保规划能体现新时代特征、体现改革方向、体现新征程起步要求,立足荔浦市矿产资源特点、区位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规划,突出特色,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为荔浦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二、总体思路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资源安全为目标,聚焦绿色发展,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实现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相协调,充分认识新一轮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立足荔浦市矿产资源特色、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按照超前谋划、总量调控、优化配置、科技优先、规模规范、集约高效、保护环境、持续利用的总体思路,全面、扎实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以 2019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 年至2025年,展望至2030年。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全面落实环境倒逼机制要求,坚持“谁开发、谁保护”原则,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赢。

略论荔浦城市总体规划布局

略论荔浦城市总体规划布局

略论荔浦城市总体规划布局
张高明;罗宋贤
【期刊名称】《广西经济研究》
【年(卷),期】1993(000)005
【总页数】3页(P24-26)
【作者】张高明;罗宋贤
【作者单位】不详;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267
【相关文献】
1.广西荔浦县森林县城建设现状与规划布局研究 [J], 莫春秋
2.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中的寄宿制学校分析——以广西荔浦县为案例分析 [J], 陈新阳;王一涛
3.打造功能布局合理、欧陆风情特色的满洲里——结合《满洲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几点体会 [J], 王会
4.基于用地布局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r——以陕西岚皋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为例 [J], 高丹;高春留;王婧媛
5.1949—1979年北京工业空间布局的演变
——兼论城市总体规划的作用 [J], 李青淼;闫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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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总体规划专家评审意见

城镇总体规划专家评审意见

田林县定安镇总体规划(2011—2030)
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2011年12月7日在田林县住建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田林县定安镇总体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

会议由田林县住建局副局长覃军同志主持, 参加会议的有田林县定安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的代表。

会议成立了以百色市住建委高级工程师苏进军为组长,其他专家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在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做的《规划》文本介绍后,与会专家和单位代表认真审阅了《规划》文本、基础资料和图纸,并对《规划》文本进行了充分研究讨论,现提出专家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编制单位提交审查的《规划》文本,指导思想明确,现状分析基础资料翔实。

规划中所确定的镇村发展战略基本符合实际,但镇村体系空间布局不够合理,城镇规模的确定不太切合实际,城镇用地选择、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路网交通体系不够合理,相关规划图纸、资料不够齐全,内容及深度尚未达到自治区有关规范标准要求,需要进一步优化。

二、为使《规划》成果更加完善,专家组对本次田林县定安镇总体规划提出以下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封面:应为“百色市田林县定安镇总体规划(2011-2030),文本、图册、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田林县定安镇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十一月。

(二)扉页应规范标注规划编制单位和参编单位及人员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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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总规PPT

荔浦总规PPT

电讯工程规划
• 1. 市话预测 • 根据规划区人口发展,市话普及率按100门/百人计算,预 测规划区市话容量达到27000门。 • 2. 设施规划 • 根据市话预测数,规划设置了电信支局3处(与邮政局相 结合布置)。。 • 电信线路由荔浦县电信局引至规划中的电信支局,再由电 信支局分别引至相应的电信电缆交接箱。 • 电信主干线路采用φ114PVC排管,敷设于地下,埋深0.75 米。城区规划主干线路下的支线及用户线可采用架空线路 ,也可采用地埋电缆直埋。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布局
• 规划形成以快速路、主干道为主骨架,次 干道、支路为补充,组成的层次分明、功 能明确、布局合理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 快速路网密度为0.48公里/平方公里;主干 路的道路网密度为0.91公里/平方公里;次 干路得道路网密度为1.3公里/平方公里。 • 规划区内形成“四横三纵”的城市主干路 网络
十二、综合防灾
防洪及排洪规划
• 市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100年校核,2 小时暴雨当天排出不受淹。
• 为了满足区域排涝要求,规划结合城区用 地布局对起主要防洪排涝作用的荔浦河河 道进行整理、疏浚、拓宽,使其排水更为 顺畅,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消防规划
•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使 城市消防建设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 要求。 完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充分 发动和依靠群众,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 组成合理的消防力量体系和网络,提高城 市抗御火灾的能力和全民的消防意识,最 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四、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 规划范围
•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 荔浦县市区及市区外 围紧密相连的部分区 域
• 规划期限 • 本规划以2014年为基 期年,规划期限为20 年(2014-2035年) • 近期规划为5年(20142020年),远期规划 为15年(2021-2035年 )

关于荔浦县市政广场规划设计方案的调整

关于荔浦县市政广场规划设计方案的调整
场虽大 , 但人们 只能在路 面和局部 硬质铺 装 的地板上 活动 , 人数 地统一起来。这既养 护了草坪 的生物机能 , 又增强 了草坪 的可接
容纳量却小 。而且在南方 , 气温较 高 , 在炎热 的夏天 , 由于广场 内 触性。还可以在广场上种植一些 高大一点 的乔木 , 这样 可以成为 缺少高大 的遮阴乔木 , 使得 游人无 处躲 避烈 日的烘烤 ; 坪耗水 人们休息乘凉的好去处 , 以为草坪节约用 水。 草 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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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3卷 第 1 1期 20 0 7 年 4 月
山 西 建 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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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 20 p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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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0 962 [0 7 1—0 90 10 —8 52 0 )10 4 —2
1草坪过 多 , 接触 性不 强 。广 场 中布置 了大片 装饰 性 草 保障人们公共行为 的实现 , ) 可 部分草坪采用 停车场常用 的植 草格布 坪、 工整 的修剪 图案 , 在重视观赏性 的同时造成了单调和机械 , 不 置 , 既有 绿化 作用 , 又不再 让人们 “ 而止步”增加了广场的可活 望 ,
关键词 : 广场规划 , 筑形式, 建 社会效益, 市空间 城 中图分 类号 : U94 1 T 8 . 文献标识 码 : A
广场是城 市空 间构成 的重要组成部分 , 广场不但 可 以满足 城 设计时没有统一规划或是新建筑没有与旧建筑 相统一 。 4广 场内的服务 设施不 够完善 。广 场作 为一个兼 有多 种功 ) 市空间构图的需要 , 更重要 的是 能为市民提供一个交往 、 娱乐 、 休 闲和集会等活动的公共场所 。在现代社会快节 奏 的都市生 活 中, 能的生活 服务性场 所 , 应尽力 满足人们 多方 面 的行 为需求 , 人 使 广场 能为市 民献上一 份宁静 与恬暇 ; 在拥 挤 的都市水 泥森林 中, 们在广场 内就能得 到便 捷 的服务。在重 庆建筑 大学建 筑城规 学 广场 能为市 民守住一 片绿洲 与舒 朗。而且城 市广场 及其 代表 的 院对重庆人 民广场调查 分析 报告 中曾体 现 了一些 受访 群众 的意 文化是城市文明建 设 的一个缩 影 , 它作为 城市 的客厅 , 以集 中 愿 : 可 他们希望广场应多设 置美 观耐用 的 固定 长凳 , 设置 必要数 目 体现城市 的风貌 、 文化 内涵 和景观 特色 , 并能 增强城 市本 身的 内 的电话亭 , 设置一些挡 雨设施 等 , 这反映 出 目前广 场 中存 在着 服 聚力和对外吸引力 , 而可 以促进 城市 的各 方面建 设 , 进 完善 城市 务设施不够完 善 的问题 , 样会 制 约广场 服 务功 能 的全方 面发 这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桂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桂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桂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15•【字号】市政办函〔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桂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为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可操作性,根据《桂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桂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起草任务。

二、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桂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三、对已列入2024年桂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未能按时完成起草任务的,应当向市人民政府书面说明理由,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调整制定计划。

四、对未列入2024年桂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相关部门原则上不得在本年度内再申请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因特殊情况,确需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相关部门应当向市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立项。

附件:2024年桂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5日附件2024年桂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

荔波县县城总体规划

荔波县县城总体规划

说明书前言荔波县位于苗岭山脉南侧,至2006年末,全县辖17个乡镇,总面积2431 km2,总人口万,其中城市(镇)人口约万,占总人数的%,居住着布依、苗、水、侗等30多个少数民族,系川、滇、黔、渝出海的重要通道,是贵州省实施以“南下”为重点全方位开放带动战略的前沿城市。

荔波县规划工作从简单的布局研究发展到全面、系统、完整的规划,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

每个阶段的工作都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的产业布局政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也都为当时的城市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得以往规划滞后的矛盾日趋突出。

目前,荔波新兴产业——旅游业的发展日趋成熟,特别是荔波于2007年成功申报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地称号以后,荔波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知名度将随之大大提高,这将极大地刺激其旅游业的发展,使其迅速成为荔波县的支柱产业。

随着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在抢抓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借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泛珠三角经济区之机,依托荔波旅游支线机场开通,以及公路、水运的发展,荔波与外界在时空距离上将大大缩短,各种经济要素将以更快的速度渗透到荔波的各项建设中,所以城市建设也必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推进城市化进程,努力把荔波打造成为国际化专业旅游城市,荔波县人民政府在1996年版《荔波县县城总体规划》基础上,组织进行新一轮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受荔波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了本次规划编制工作。

本次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城市为宗旨,从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入手,合理确定县域生产力布局,城镇的等级、规模、职能、明确城市定位、发展规模、发展方向及城市形态、特色,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建设,努力打造荔波成为国际化专业旅游城市。

目录第一章县域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8•【字号】市政〔2017〕20号•【施行日期】2017.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市政〔2017〕20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4〕1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桂发〔2016〕24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对2017年6月30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现对决定保留、废止、失效、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未列入《决定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需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修改计划,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8号)、《桂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规〔2017〕1号)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工作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完成。

三、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明确规定有效期的,有效期为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为2年。

文件有效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后行政规范性文件自行失效。

四、各级各部门要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每2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03•【字号】市政办[2008]153号•【施行日期】2008.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08〕153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各县、自治区参照《工作方案》相应开展工作。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八年十二月三日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一、规划修编的紧迫性和要求:2008年8月1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会议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要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的要求,组织修编好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为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2008年8月27日召开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议,对各市县修编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我市必须于今年12月31日前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2009年1月31日前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式成果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现我市执行的《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以下简称《规划》)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0年1月11日以桂政土[2000]5号文件批准实施的。

该《规划》分析了桂林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与面临的形式,提出了桂林市至2010年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与基本方针,划分不同用途的土地利用区,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明确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的布局。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普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审批权限的通知-市政函〔2020〕31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普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审批权限的通知-市政函〔2020〕31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普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审批权限的通知正文:----------------------------------------------------------------------------------------------------------------------------------------------------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普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审批权限的通知各县(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委托普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审批权限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23号)有关要求,现就委托普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审批权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委托审批事项委托各县(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审批除全国重点镇(详见附件)以外的普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二、委托审批程序普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由各县(市)、临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办,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委托审批的相关责任(一)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县(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市人民政府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审批权,不得再委托其他部门实施。

对在承担市人民政府委托审批事项工作过程中出现过错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出现重大问题的,市人民政府将收回委托审批权限。

(二)因行使委托审批权限而引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由各县(市)、临桂区人民政府承担具体行政复议答复、应诉责任,负责提交被申请复议或者被诉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依据、程序等相关材料,提出书面答复或者答辩意见。

各县(市)、临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或者其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出庭应诉。

(三)因行使委托审批权限而引起当事人信访的,由各县(市)、临桂区人民政府或者其职能部门承担具体接访工作,并就信访内容提出书面答复。

广西桂林—荔江国际健康总部庄园开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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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满地】 主题游乐 【独秀峰】 山体、文化观光 【芦笛景区】 溶洞观光
【象山景区】 山、水观光
【荔江湾】 山水、溶洞观光 【银子岩】 山水、溶洞观光
【世外桃源】 山水观光、乡村体验
叁:定位篇
一、定位策略 二、发展模式 三、总体定位 四、形象定位 五、功能定位 六、市场定位 七、目标定位
一、定位策略
为本项目创造了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
二、区位条件优越,位于大桂林1小时经济圈
项目地位于桂林、阳朔、柳州三角区域内,地理区位优越,铁路北接京广线,南接黔
桂、枝柳动脉,湘桂铁路纵贯湘桂走廊,贵广高速铁路贯穿桂林境内,交通条件优越,
未来高速路网不断完善,荔浦县融入桂林1小时经济圈范围。
三、山水田地资源组合较好,地块气质优越
荔江· 国际健康总部庄园
项目建议书
壹:分析篇 贰:认识篇 叁:定位篇 肆:策划篇
伍:案例篇
陆:服务篇
壹:分析篇
一、桂林打造国际旅游胜地,为本项目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区位条件优越,位于大桂林1小时经济圈
三、山水田地资源组合较好,地块气质优越
一、桂林打造国际旅游胜地,为本项目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近年,随着桂林提出打造国际旅游胜地,旅游服务设施不断完善,2012年,
一二三四
一个方向:健康养生
二大产业:农业与旅游业
三农问题:农民多业化、农村景观化、农业产业化 四个重点:健康养生、农业休闲、特色园林、婚庆度假
二、发展模式
三区合一 将有机农业产业园区、农业休闲景区、健康养生度假区三区合一。所谓 “三区合一”即用景区的理念去管理项目,用园区的规范去引导项目,用 精品养生度假区的人性化去提升项目,让园区变成景区,让项目变成景点。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预审工作的意见-市政办[2010]3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预审工作的意见-市政办[2010]3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预审工作的意见
正文:
----------------------------------------------------------------------------------------------------------------------------------------------------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预审工作的意见
(市政办〔2010〕3号)
市发改委、工信委、交通局、环保局、市政局、市容局、园林局、水利局、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商务局、林业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政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之规定,今后我市建设项目业主在向市环境保护局报审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时,必须附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行业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预审意见应当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对建设项目所采取的生产工艺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论证确认;二是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污染防治技术工艺及措施可行性的确认;三是对报告书或报告表的总体评价,以及是否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二0一0年一月十九日
——结束——。

房地产评估应对措施分析――以荔浦市为例

房地产评估应对措施分析――以荔浦市为例

房地产评估应对措施分析――以荔浦市为例发布时间:2021-04-19T14:59:11.037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1月第2期作者:黄建茂[导读] 我市房地产行业正在不断发展,其中房地产评估已经成为房地产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黄建茂广西荔浦市工业集中区服务中心 546600【摘要】我市房地产行业正在不断发展,其中房地产评估已经成为房地产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造成我市房地产评估行业还存在很多不足,针对我市房地产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旨在为日后研究我市房地产评估提供参考思路。

【关键词】房地产评估应对措施从目前我市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房地产评估行业得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房地产行业发展的要求,故对我市目前房地产评估中存在问题的研究是有必要的,现针对我市房地产评估应对措施分析。

一、房地产评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分析1、多部门管理的问题一般来说,政府部门对房地产评估行业的政策影响部门主要有国家建设部门、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之相对应的,房地产评估人员也分三个工作方向即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以及资产评估师。

各个工作方向的房地产评估人员在其工作领域内有自己的一套工作策略,使得在实际工作的实施中各个工作方向的工作人员主要考虑当前政策对自身工作的影响,没有整体考虑到房地产评估行业的整体性,使得整体的房地产评估行业没有统一的评估规范,在实际工作中较为混乱,降低了房地产工作的整体效率。

2、产权问题不明确在现实的房地产评估公司中,其绝大部分都是有限责任公司,这使得在房地产评估公司的工作过程中,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不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导致了在我国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过程中,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仅仅靠出资来进行公司盈利的分红,从而使得实际的房地产评估业务管理人员因较少的出资而对实际的评估业务很难做到尽职尽责,导致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运行效率较低。

3、房地产评估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在房地产评估师的考评中,仅进行理论知识的考核,在实际的工作实践技能上没有做过多的要求。

农乐微力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复合微生物菌剂、复合微生物有机菌肥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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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乐微力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复合微生物菌剂、复合微生物有机菌肥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建设单位(盖章):广西荔浦农乐微力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盖章):广西桂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0一八年六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11)环境质量状况 (15)评价适用标准 (18)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0)环境影响分析 (31)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56)结论及建议 (57)建设项目基本概况评价适用标准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不合格产品烘干图2 有机菌肥生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说明:在2#车间内,将由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原始菌剂和恶臭抑制菌剂与植物饼粕,腐植酸,水等主要原料由数控设备按成分不同比例投入自动配料机中,在密闭配料机中混料后投入发酵罐。

本项目原料使用豆粕、秸秆、茶饼以及腐殖酸等均为农林作物废料粉渣,原料干燥,不使用动物粪便,在投料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粉尘;接种培养清洗废水、废培养基液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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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荔浦县中心城区江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模拟)评审会
评审意见
荔浦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9月22日在桂林理工大学规划研究院主持召开《桂林市荔浦县中心城区江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会。

荔浦县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电力局、水务局、荔城镇政府等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邀请桂林理工大学相关专业四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

(名单附后)
会议首先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本次“规划”方案和成果的汇报,与会代表进行了咨询和质疑,专家组进行了广泛和认真的讨论和评议,兹将专家组的意见综述如下:
“规划”做了大量的资料收集、调查和整理工作,对江南片区的基本概况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研究。

“规划”内容全面,依据充分,资料翔实,指导思想和技术路线正确,规范、标准、法律、法规运用合理,与相关规划基本协调一致,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因此,原则上予以通过。

但有些地方考虑欠缺,仍需改进,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主干道南侧“T”字形路口过多,建议将形成“T”字形的道路全部拉长,形成格网状路网。

2.东部商业中心东西沿主干道布置,南北与行政中心缺乏联系,未形成有效的城市中心。

建议主干道尽量少放商业,将商业集中布置到主干道北侧,与行政中心对接。

3.教育设施布局不均衡,小学服务半径不到位。

中部组团需再增加一个小学。

4.体育用地过小,未考虑放入标准400米跑道。

建议结合相关规范适当扩大用地面积。

5.消防站布局位置比较偏,且位于居住用地腹地,建议重新选址。

以上是“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会人员提出的其他意见请设计单位在“规划”修改的过程中一并予以考虑,修改完善后,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专家评审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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