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亲属关系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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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是概括主义的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亲属的 范围,在此之外的亲属关系不为法律所调整。
我国《婚姻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 的规定:作为法律调整对象的亲属关系,包括夫 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孙子女、外 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
第二节 亲系和亲等
一、亲系
二、亲等
三、中国古代丧服制度
一、亲系
亲系是亲属间的联络系统。
狭义上的亲系仅指血亲的联络系统,自然血亲之
间的血缘联系是客观存在的,拟制血亲可以比照 自然血亲认定其也有这种联系。
分适用于血亲和姻亲,但不适用于配偶关系
广义上的亲系还包括姻亲的联络系统。亲系的划
一般来说,亲系可作如下分类:
(一)父系亲和母系亲
(二)男系亲和女系亲
第三等:大功。为九月之服。丧服以粗熟布制作。 第四等:小功。为五月之服。丧服以稍粗的熟布 制作。 第五等:缌麻。为三月之服。丧服以稍细的熟布 制作。
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变动和效力
一、亲属关系的变动
二、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一、亲属关系的变动
(一)配偶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婚姻成立:配偶关系发生
(三)直系亲和旁系亲 (四)行辈
(一)父系亲和母系亲
父系亲是通过父方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
母系亲是通过母方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பைடு நூலகம்属。
(二)男系亲和女系亲
男系亲是通过男子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
女系亲是通过女子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
(三)直系亲和旁系亲
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指相互间具有直接的血缘联系的血亲。 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均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相互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的血亲。 直系姻亲和旁系姻亲
(四)亲属关系的重复 系指二人之间具有不止一种的亲属身份。这是 社会生活中相当常见的现象,主要由婚姻和血亲 的法律拟制而引起。
二、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是亲属关系在婚姻家庭生活、 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法律上的具体表现。
依据我国现行法,亲属关系具有如下法律效力:
(一)亲属关系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 (二)亲属关系在其他民事法律上的效力 (三)亲属关系在刑法上的效力 (四)亲属关系在诉讼法上的效力
(四)行辈
行辈亦称辈行或辈份,它不同于亲系,是按照 亲属的世代来划分的。 以行辈为依据,可将亲属分为长辈亲属(旧称 尊亲属)、同辈亲属和晚辈亲属(旧称卑亲属)。
二、亲等
(一)亲等的概念
亲等指亲属的等级,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 的基本单位。
(二)亲等的计算方法
1.
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
2.
3.
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
第二章 亲属关系原理
第一节 亲属的意义、分类和范围
第二节 亲系和亲等
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变动和效力
第一节 亲属的意义、分类和范围
一、亲属的概念和亲属制度的沿革
二、亲属在法律上的分类
三、亲属关系法律调整的范围
一、亲属的概念和亲属制度的沿革
(一)亲属的概念 亲属,系指人们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 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一经法律调整便在 相关的主体之间产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我国亲属制度的沿革
本章思考题
1. 2. 3.
4.
5. 6.
7.
8.
简述亲属的法律特征。 亲属有哪些种类? 什么是亲系?如何区别直系血亲与旁系血亲? 简述罗马法亲等计算法与寺院法亲等计算法。 配偶关系的发生与终止原因有哪些? 血亲关系的发生与终止原因有哪些? 亲属在婚姻家庭法上主要有哪些法律效力? 我国《婚姻法》应否增设亲属的通则性规定?应 如何规定?
二、亲属在法律上的分类
以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依据:
亲 属
血 亲 配 偶 姻亲
自然血亲
拟制血亲
血亲的配偶
配偶的血亲
配偶的血 亲的配偶
三、亲属关系法律调整的范围
关于亲属关系法律调整的范围的两种不同立法例: 一种是非概括主义的规定。法律并不明文规定亲 属关系法律调整的范围,只是分别地在具体事项 上规定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三、中国古代丧服制度
丧服制度简称服制。它是以服制的不同来表示亲 属的亲疏远近的。丧服制度始创于礼,后入于律, 服制的效力不仅及于亲属关系,而且及于其他诸 多领域。
服制等级:
第一等:斩衰。为三年之服。丧服以粗麻布制作, 且不缝下边。 第二等:齐衰。服期长短有别。丧服以稍粗的麻 布制作。齐衰有杖期(一年之服,须持丧杖)、 不杖期(一年之服,不持丧杖)、五月、三月之 别。
婚姻终止(配偶死亡、依法离婚):配偶关系终止
(二)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1、自然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出生:自然血亲关系发生 死亡:自然血亲关系终止
2、拟制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依法成立:拟制血亲关系发生 死亡或所拟制的亲属身份关系依法解除:拟制血 亲关系终止
(三)姻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婚姻的成立:姻亲关系发生 姻亲关系的终止(按民间习俗)
我国《婚姻法》中的计算法
我国的计算法:
计算直系血亲的代数时,以一辈为一代,相隔一 世即为两代。例如:父母子女为两代内直系血亲, 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为三代内 直系血亲。
计算旁系血亲的代数时,须以同源关系为依据。 例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是两代内的旁系 血亲;同源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是三代内旁系 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