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产品责任法案例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0
二、担保责任原则 担保责任原则是指产品存在某种缺陷,是指由于生产者或销售者 违反了对产品的明示担保或法律规定的默示担保,致使产品有缺 陷,从而使消费者或使用者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对此,产品
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对其担保承担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法的疏忽责任原则虽然突破了“直接的合同关系”,但 是原告仍然负有证明产品制造人有过失的义务,而这往往是很困
会立法,即公法的范畴,调整的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与消
费者之间基于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的有关问 题。
4
产品责任法(product liability law),是指由
于产品的缺陷而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因此使得该 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
产品责任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13
1.产品的定义 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规定:“产品指具有真正价值的、 为进入市场而生产的,能够作为组装整件或者作为部件、零 件交付的物品。但人体组织、器官、血液组成成份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产品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经过生产即加工与制作 第二,用于交付即销售
1.产品责任是由产品的缺陷引起的 2.产品责任是一种侵权(tort)责任 3.产品责任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
7
三、产品责任法的概念与特征 产品责任法是调整有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使 用者之间因为产品缺陷而形成的侵权赔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从西方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看,产品责任法具有下列三个特
1
中国输美烟花爆炸索赔案 广东省土产进出口总公司,马牌烟花,两家香港分销商,
中国政府在庭审中,美方出示了美国烟花协会专家关于
爆炸事故因产品质量引起的鉴定结论,中方要求该专家 向法庭提供直接证据,该专家则称当初取样不当,鉴定
不全面,没有科学依据。中方则称美方雇用未满18岁未
经任何培训在校大学生搬运,为非法行为,正因如此造 成爆炸。完全是美方责任。
14
2.产品缺陷的定义与分类 (1)产品缺陷的定义 (2)产品缺陷的种类 美国法学家将产品缺陷分为三种,即制造缺陷、设计缺陷与警示缺陷。 3.产品责任法主体及其范围
4.受保护的人
5.受保护的利益 6.产品责任的减免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7.关于诉讼时效
五、产品责任法的诉讼管辖权与法律适用问题
了新的突破。
形成了新的产品责任法原则——严格侵权行为责任原则,又
称“无过失责任原则”
12
四、严格产品责任法的适用范围与条件 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与《侵权法重述》的有关条款对“产 品”与产品“缺陷”等基本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具有重要影响, 是法院判例时不可或缺的参考依据。 1.产品的定义 2.产品缺陷的定义与分类 3.产品责任法主体及其范围 4.受保护的人 5.受保护的利益 6.产品责任的减免 7.关于诉讼时效
60年代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产品责
任法进一步扩展,把废旧产品的回收与处理也纳入其中。
6
二、产品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因为产品有缺陷,从而 给消费者或使用者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亡时所应当承担 的赔偿责任。
根据这个概念,产品责任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墙,空气囊未弹出,原告当场被撞昏迷。
9
一、疏忽责任原则 所谓疏忽责任原则,也称过失责任原则,是指由于生产者 或销售者的疏忽,致使产品有缺陷,从而使消费者或使用者 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对此,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 对其疏忽承担赔偿责任。
美国早期的产品责任法主要是根据契约原则,即“直接合同 关系原则”制定的。
5
早期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对消费者的保护,主 要是基于“直接的合同关系”(privity of conntract,也 称为“合同关系不涉及第三者”)原则与民法上的侵权损害 赔偿原则。
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打破了传统旧法律观念 的框框,创立了一些新的产品责任理论与法律原则,使产品 责任法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3
一、产品责任法的发展 产品责任原来包括在货物买卖之中,是由货物买卖法规范的, 因此,产品责任法与货物买卖法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其联系是,货物买卖法中有关卖方对货物品质的担保规定与产 品责任法的某些规定是密切相关的,最明显的就是关于产品的 质量问题;
其区别是,货物买卖法属于私法范畴,调整的是双方当事人基 于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有关问题,产品责任法则属于社
难的。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美国法院经过努力,又提出了担
保责任原则。
11
三、严格责任原则 担保责任原则对受产品损害的人的起诉仍然有种种限制条件。 为了更进一步关心消费者的利益,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 国不少法学者和法官在理论上与实践中都提出了一些新的见
解,特别是“1963年格林门诉尤巴动力产品公司” 一案有
2
产品责任法(product liability law)是指由于产品的缺陷 而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因此使得该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 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产品责任法与货物买卖法既有联系, 也有区别。要全面了解产品责任法,首先必须了解产品责任 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上了解产品责任法的概念与特征; 其次,了解普通法与大陆法的产品责任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区 别;再次,了解关于国际产品责任的国际公约以及产品责任的 新发展;最后,了解中国的产品责任法。
征:
1.产品责任法实行侵权责任原则,突破了传统的契约原则
2.产品责任法基本上属于带有强制性的公法范畴
3.产品责任法立法的目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8
丰田公司产品功能说明不符案
原告得知丰田在中国推出一种名叫“赛利卡”的
新车,当时速超过20公里而前部受到坚硬物体碰 撞时,该车空气囊将瞬间自动弹出,以保护驾驶员 头部和胸部不受伤害。原告随后购置了一辆,不久 原告以70公里速度行使时,不慎撞上清华大学南
15
六、英国的产品责任法 长期以来,英国的产品责任法采用的是疏忽责任原则。 在英国,生产者对消费者或使用者因使用该产品而受到的 损失,不是承担违约责任就是承担侵权责任。由于英国产品 责任法采取的是过失责任原则,显然不能很好地保护消费者 的利益,为此,自70年代以来,英国制定了若干保护消费者 的法律。1979年,该委员会在参考了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后, 正式发表第82号报告,提出改进英国产品责任法的建议。 在确定管辖权问题上,总的说来,英国法是以“实际控制” 为原则的。
二、担保责任原则 担保责任原则是指产品存在某种缺陷,是指由于生产者或销售者 违反了对产品的明示担保或法律规定的默示担保,致使产品有缺 陷,从而使消费者或使用者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对此,产品
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对其担保承担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法的疏忽责任原则虽然突破了“直接的合同关系”,但 是原告仍然负有证明产品制造人有过失的义务,而这往往是很困
会立法,即公法的范畴,调整的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与消
费者之间基于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的有关问 题。
4
产品责任法(product liability law),是指由
于产品的缺陷而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因此使得该 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
产品责任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13
1.产品的定义 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规定:“产品指具有真正价值的、 为进入市场而生产的,能够作为组装整件或者作为部件、零 件交付的物品。但人体组织、器官、血液组成成份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产品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经过生产即加工与制作 第二,用于交付即销售
1.产品责任是由产品的缺陷引起的 2.产品责任是一种侵权(tort)责任 3.产品责任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
7
三、产品责任法的概念与特征 产品责任法是调整有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使 用者之间因为产品缺陷而形成的侵权赔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从西方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看,产品责任法具有下列三个特
1
中国输美烟花爆炸索赔案 广东省土产进出口总公司,马牌烟花,两家香港分销商,
中国政府在庭审中,美方出示了美国烟花协会专家关于
爆炸事故因产品质量引起的鉴定结论,中方要求该专家 向法庭提供直接证据,该专家则称当初取样不当,鉴定
不全面,没有科学依据。中方则称美方雇用未满18岁未
经任何培训在校大学生搬运,为非法行为,正因如此造 成爆炸。完全是美方责任。
14
2.产品缺陷的定义与分类 (1)产品缺陷的定义 (2)产品缺陷的种类 美国法学家将产品缺陷分为三种,即制造缺陷、设计缺陷与警示缺陷。 3.产品责任法主体及其范围
4.受保护的人
5.受保护的利益 6.产品责任的减免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7.关于诉讼时效
五、产品责任法的诉讼管辖权与法律适用问题
了新的突破。
形成了新的产品责任法原则——严格侵权行为责任原则,又
称“无过失责任原则”
12
四、严格产品责任法的适用范围与条件 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与《侵权法重述》的有关条款对“产 品”与产品“缺陷”等基本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具有重要影响, 是法院判例时不可或缺的参考依据。 1.产品的定义 2.产品缺陷的定义与分类 3.产品责任法主体及其范围 4.受保护的人 5.受保护的利益 6.产品责任的减免 7.关于诉讼时效
60年代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产品责
任法进一步扩展,把废旧产品的回收与处理也纳入其中。
6
二、产品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因为产品有缺陷,从而 给消费者或使用者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亡时所应当承担 的赔偿责任。
根据这个概念,产品责任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墙,空气囊未弹出,原告当场被撞昏迷。
9
一、疏忽责任原则 所谓疏忽责任原则,也称过失责任原则,是指由于生产者 或销售者的疏忽,致使产品有缺陷,从而使消费者或使用者 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对此,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 对其疏忽承担赔偿责任。
美国早期的产品责任法主要是根据契约原则,即“直接合同 关系原则”制定的。
5
早期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对消费者的保护,主 要是基于“直接的合同关系”(privity of conntract,也 称为“合同关系不涉及第三者”)原则与民法上的侵权损害 赔偿原则。
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打破了传统旧法律观念 的框框,创立了一些新的产品责任理论与法律原则,使产品 责任法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3
一、产品责任法的发展 产品责任原来包括在货物买卖之中,是由货物买卖法规范的, 因此,产品责任法与货物买卖法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其联系是,货物买卖法中有关卖方对货物品质的担保规定与产 品责任法的某些规定是密切相关的,最明显的就是关于产品的 质量问题;
其区别是,货物买卖法属于私法范畴,调整的是双方当事人基 于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有关问题,产品责任法则属于社
难的。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美国法院经过努力,又提出了担
保责任原则。
11
三、严格责任原则 担保责任原则对受产品损害的人的起诉仍然有种种限制条件。 为了更进一步关心消费者的利益,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 国不少法学者和法官在理论上与实践中都提出了一些新的见
解,特别是“1963年格林门诉尤巴动力产品公司” 一案有
2
产品责任法(product liability law)是指由于产品的缺陷 而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因此使得该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 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产品责任法与货物买卖法既有联系, 也有区别。要全面了解产品责任法,首先必须了解产品责任 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上了解产品责任法的概念与特征; 其次,了解普通法与大陆法的产品责任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区 别;再次,了解关于国际产品责任的国际公约以及产品责任的 新发展;最后,了解中国的产品责任法。
征:
1.产品责任法实行侵权责任原则,突破了传统的契约原则
2.产品责任法基本上属于带有强制性的公法范畴
3.产品责任法立法的目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8
丰田公司产品功能说明不符案
原告得知丰田在中国推出一种名叫“赛利卡”的
新车,当时速超过20公里而前部受到坚硬物体碰 撞时,该车空气囊将瞬间自动弹出,以保护驾驶员 头部和胸部不受伤害。原告随后购置了一辆,不久 原告以70公里速度行使时,不慎撞上清华大学南
15
六、英国的产品责任法 长期以来,英国的产品责任法采用的是疏忽责任原则。 在英国,生产者对消费者或使用者因使用该产品而受到的 损失,不是承担违约责任就是承担侵权责任。由于英国产品 责任法采取的是过失责任原则,显然不能很好地保护消费者 的利益,为此,自70年代以来,英国制定了若干保护消费者 的法律。1979年,该委员会在参考了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后, 正式发表第82号报告,提出改进英国产品责任法的建议。 在确定管辖权问题上,总的说来,英国法是以“实际控制” 为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