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门诊药房操作规程
人民医院门诊西药房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人民医院门诊西药房药品调剂操作规程一、门诊西药房负责门诊处方的调剂,其程序一般为:收方、打印处方→审方→调配→复核→发药等。
在全过程都必须坚持“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二、收方、打印处方:接收患者的就诊卡和交费核对联,通过其就诊卡,在微机上刷出医生开具的处方,并将处方打印。
三、审方:指审核处方。
收到处方后,必须从头至尾仔细阅读,对处方内容进行彻底了解、详细审查。
1、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是否填写;2、书写的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3、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4、核对剂量和用法是否有误。
常用的药物剂量,尤其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剂量应该牢记。
儿童用药的剂量须特别注意。
如因病情需要剂量超过常规用量时,医生是否在超过剂量下签名;5、有否配伍禁忌和不合理用药;6、开方医生是否签名等。
7、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开方医生联系,问明原因,商定解决办法,决不可擅自处理。
8、调配:按处方书写的顺序取药,注意处方内容和配发药品的一致性,遇有变色、霉变、过期、失效药品不得配发,如对药品有疑问须核实无误后再行调配。
四、核对:药品配齐后与处方一起将其交给复核药师,复核药师依照“四查十对”原则对处方进行核对,及时纠正配方错误,确信无误后方可发药。
五、发药:按方呼唤病人姓名,将药发给病人,并仔细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调剂麻醉药品时,应该符合相关规定,要查看病人的病历等,并及时进行专册登记。
六、药品调剂完毕后,调配、复核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名负责。
门诊部药房的规章制度
门诊部药房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部药房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门诊部药房的管理及工作人员的操作。
第三条门诊部药房应遵循“以患者为中心,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政策。
第四条门诊部药房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尽职尽责,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五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门诊部药房应当配备合格的药师,并定期进行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第七条门诊部药房应对药品进行严格管理,保证药品质量,杜绝假药、劣药流入。
第八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定期进行药品库存清点,确保库存药品按时更新。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管理第九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合理采购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进货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规定标准。
第十一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台账,记录每一批次的进销存情况。
第十二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过期药品和损坏药品进行及时处理,杜绝使用。
第十三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加强药品信息管理,及时更新药品说明书,确保患者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急需药品进行备货,确保患者及时用药。
第三章药品配送及发药第十五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建立规范的药品发药流程,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六条门诊部药房应当进行药品包装,标签清晰,避免混淆。
第十七条门诊部药房应当按照医嘱要求合理配药,确保患者用药正确。
第十八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每一位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记录,便于跟踪。
第十九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药品存放安全。
第四章药品使用与报废第二十条门诊部药房应当确保患者用药依从性,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
第二十一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建立用药监测制度,监督患者用药效果。
第二十二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过期药品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不再使用。
第二十三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报废药品进行记录,做到明确数量。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定期进行药品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
药房工作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导读:规章制度药房工作制度【篇一:药房工作制度】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
二。
在处方配方前对其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
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
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对毒药、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必须按照处方要求单独另包和声明清楚。
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必须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
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必须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必须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人民医院中心药房操作规程
人民医院中心药房操作规程
人民医院中心药房操作规程
一、以本人用户名和口令进入中心药房发药模块。
二、中心药房负责各病区的集中摆药和单个摆药,由中心药房打印发药单。
三、对于夜间零点以前还没有领药的医嘱,系统自动确定,中心药房可按科室打单摆药,由科室领取,零点钟后,病人临时医嘱随时可到药房取药,长期医嘱可集中到上午一起打单发药。
四、上午中心药房先按电脑摆外科的长期医嘱用药,当医生开完医嘱后约10点钟后,再打统领单,根据医嘱增减再增减相应药品数量(由于外科用药较简单,可以提前摆药)。
中午及下午发内科、妇产、儿科等用药,医院采用今天预发明天的药,所以对长期医嘱需补录一条临时医嘱(这种做法其实不合理)。
五、中心药房摆药时,要认真核对药品的剂量、种类、规格、数量。
核对无误后,由病区护士签名将药品领回。
六、当发生药品数量错误时,先进行查证,的确无法快速查证时,原则上由病区护士先将药品领回科室,由计算机中心确定处理方案。
七、对毒麻等精神类药品和贵重药品,按医院规定进行发药和保管。
八、药房申请药品,通过领药申请,将申请单传送到药库,药库出库后,则利用领药确认功能,自动将药库出库转为本药房入库。
九、经常对本药房的药品进行单个盘点查对,发现数量不符,立即进行更正。
十、对于盘亏、报损等操作需专人审核并打印出来交相关领导签字存档。
十一、认真分析药房药品的使用情况,划分好药品库存的上下限,做好药品库存管理,加快药品周转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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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房调剂操作规程
门门诊诊药药房房调调剂剂操操作作规规程程为进一步提高门诊药房调剂工作质量和药学服务水平,规范门诊药房调剂操作程序,防止门诊药房调剂差错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程。
门诊西药房、门诊中药房药学工作人员。
内容:1 基本配置1.1设发药窗口二个,每一窗口配备收方调配和发药人员各一名。
1.2用药咨询窗口一个,配备药品咨询服务人员一名。
2 人员、环境要求2.1 药品调剂人员准时上岗开窗,佩带工号胸章,仪表端正。
岗上不看报、不大声喧哗、不玩手机、不与人闲谈、嘻戏、不干私活。
2.2 药品调剂人员在窗口工作时应遵守《高青县人民医院医院服务规范用语手册》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语气、语调一律做到平顺、和蔼。
不得态度冷漠,更不可与患者或其家属发生争吵。
2.3 药品调剂人员应对每种药品的不同商品名、剂量、包装规格及一般用量用法有所掌握。
2.4 保持岗位环境卫生、整洁,药品严格按定位存放,不得任意堆放。
发药桌面上不得留有与发药无关的物品。
2.5 药品调剂人员应经过专门上岗前培训,掌握国家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行政部门关于药品使用的有关规定。
2.6 具有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药师方可有资格调配麻醉、一类精神药品。
3 普通处方调配标准操作规程3.1 收方调配3.1.1 窗口调配人员向取药者收取“医疗门诊费票据”,辨别票据是否符合要求,并与 电子处方核对姓名和门诊病历号是否一致,辨别是本人还是家属或他人代取药。
3.1.2 审查处方完整性,包括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体重、科别及药名、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药费金额等是否清楚、正确、有效。
3.1.3 审查用药合理性,核对临床诊断与所开具药品药理作用是否相符,如审查出不相符情况,调剂人员应立即与开方医师联系问明情况,予以更正或退方重新开具。
3.1.4 审查所配药品之间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或不合理用药。
对药名相近相似而药理作用不同的药品,应问清患者病情是否与所用药品对应。
若处方药品在名称、剂量、用法用量上未写清楚或与说明书所述有较大差异时,应将处方交咨询窗口,由药学服务人员交请医生写清、更正或加盖签名确认。
人民医院出院带药操作规程
人民医院出院带药操作规程
第一条登陆护士站,在业务菜单“出院带药”处输入“出院带药”医嘱,西药以“粒”为单位,中成药以“盒”为单位(用法不输),核对并提交病区药房。
出院带药医嘱将自动生成在出院带药清单上。
第二条出院带药为中草药的必须请医生开处方,由外勤人员凭处方到中药房取药。
护士将在电脑上确认医生所开的中草药临时医嘱。
中药房工作人员会自行到出入院处记帐。
第三条护士从病房药房处取药,注上用法,二人核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第四条护士按医嘱将药交给病人,做好用药指。
医院药房人员上班规章制度
医院药房人员上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房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医院药房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内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服从医院药房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听从医院药房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恪尽职守,维护医院药房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医院药房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药物知识,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医德医风。
第六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保守病人的隐私,严守医疗机构的商业机密,严禁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爱护医疗设备和药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和药品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八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遵守工作时间规定,准时上班,不早退晚到。
第九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按照医院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药房工作职责,正确处理各类医疗订单。
第十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保持药房内部的秩序。
第十一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提高服务意识,对患者的来访要有礼貌、耐心和细致的态度,积极解答患者的疑问。
第十二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十三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医院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做好药品的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纪律规定第十四条医院药房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私自使用医院的药品和设备。
第十五条医院药房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医嘱,不得私自调剂药品,不得私自出售药品。
第十六条医院药房人员不得接受患者或患者家属的贿赂、回扣等非法好处。
第十七条医院药房人员不得参与医疗纠纷,不得泄露医疗机构内部信息。
第十八条医院药房人员不得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九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积极维护医院药房的正常秩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院药房人员,医院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
第二十一条对于涉嫌犯罪的医院药房人员,医院将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人民医院病区药房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人民医院病区药房药品调剂操作规程一、中心药房负责调剂住院病人药品,药品主要由各临床科室护士领取。
其程序一般为:收方→审方→计账→打印医嘱→调配→复核→发药→领药人签收。
在全过程都必须坚持“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
二、收方:从微机上调出摆药科室(或患者)的医嘱。
从“摆药管理”中进入摆药程序,选择好“摆药病区”“医嘱类别”“毒理分类”等,就可调出医嘱。
三、审方:是指对医嘱按《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核。
整区摆药应先审核每个患者的用药情况,如用药剂量、药物配伍禁忌、用法用量等;单个患者取药还应核对处方与微机上的情况是否一致。
对不合格医嘱,应通知该临床科室改正后方可调配。
四、记账:审方合格后确认“摆药”或“整区摆药”,就对医嘱药品进行了扣费计账。
五、打印医嘱:选择“打印”可打印出“整区医嘱汇总单”或“明细单”;还可打印出“医嘱未摆药原因”(欠费或缺药)。
六、调配:根据打印的医嘱配备药品,对整区摆药可将药品放于器具中,由科室领药护士领取;患者自取药品应在包装上注明患者名字、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
调配人签名。
口服药品的单剂量摆药:按科室备好摆药盘,写好标签(住院床号、患者名字)插入摆药盘定好位置,按“医嘱明细单”将逐个患者的药品分剂量,按早、中、晚等使用时间放入药杯,放置到药盘相应位置。
七、复核:由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调配药品进行核对。
复核人签名。
八、发药:将药发给取药人,并督促其核对签名。
患者自取药品时应仔细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范本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范本一、工作时间1.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00。
2.按照工作计划和需要,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但需提前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1.药物采购和管理:a.负责根据门诊的药品需求,对药品进行采购,确保药品的充足供应。
b.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处理药品供应商提供的药品问题,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c.制定药品入库、出库和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库的药品存储和管理符合标准。
2.药物发放和计费:a.根据医生开出的处方,按照药品的名称、剂量等要求,正确发放药品给患者。
b.与医生和护士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确保患者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c.根据患者的药物消费记录,统计和计算患者的药物费用,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计费。
3.药物储存和保管:a.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储存,确保药品的安全和保质期。
b.进行定期的药品盘点,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c.严格控制药品的取药和发药权限,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防止药品滥用问题。
4.药物信息管理:a.建立完善的药品档案和药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药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查询性。
b.及时记录药品的购进和销售情况,确保药品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统计分析。
c.定期向上级药物管理部门上报相关药品信息和报表,确保药品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5.药物知识培训和宣传:a.定期组织药物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药师和药剂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b.向患者提供药物的正确使用和注意事项,宣传合理用药的观念和方法。
三、工作要求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保证工作的安全和合法性。
2.保持药品库房和工作区的整洁和卫生,严禁乱堆乱放药品和其他物品。
3.保证药物的质量和有效性,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药品。
4.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严禁外泄。
5.认真执行上级医生的处方,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正确性。
6.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不断学习和更新医药知识。
药房操作规程7篇
药房操作规程7篇【第1篇】附二医院住院药房工作站操作规程医院住院药房工作站操作规程目的:建立住院药房工作站操作程序,规范住院药房药剂人员的工作程序,做到准时、精确,高效。
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调剂室全体人员。
内容:1.摆药子系统操作规程1.1住院药房负责各个病区药疗医嘱的集中摆药。
1.2摆药药师先打印摆药清单,然后根据医嘱用药清单举行摆药。
摆药时要核对药品的剂量、种类、规格、数量是否正确。
1.3发药时,要当面点清并签字。
1.4毒麻药品、精神药品凭处方取药。
2.药品管理子系统操作规程2.1按照临床科室的药品消耗状况设置每种药品的上限和下限。
2.2建立临床药物基本帐目,为临床科室收费提供药品基本信息。
2.3按照摆药消耗向药库提出药品请领申请。
2.4核对出库药品与转库记录单是否全都。
3.药品、处方统计子系统操作规程3.1天天完成药品、处方消耗和收费类别的统计工作。
3.2完成药品消耗流向的分类统计。
4.网络登录操作规程4.1严格根据正确的操作次序举行计算机的开机,关机。
4.2开机后,精确输入网络用户密码,登录到网络。
4.3登录上网后,双击桌面上住院药房子系统图标,在提醒窗口输入本人用户名和口令密码,进入系统。
4.4操作人员必需做到仔细、娴熟、精确,杜绝操作错误。
5.网络操作注重事项5.1系统设置不得任意改动。
5.2专机专用,不得用网络工作站举行其他无关操作。
5.3代班人员应以本人用户名和口令进入系统,防止错误操作责任不清。
5.4系统用户应不定期更改用户口令,确保数据平安。
5.5在操作和执行过程中碰到问题,应准时与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联系,同时做好故障记下。
【第2篇】附二医院药房领药与验收操作规程医院药房领药与验收操作规程目的:规范药品领药验收工作,保障药品质量,提升药品供给管理水平。
责任人:各药房负责人。
内容:1.各药房按照医院规定,做好电脑中药品库存的限量维护。
2.按照药品库存,做好药品申请方案,由微机系统向药库发出药品请领申请单。
门诊药房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门诊药房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药房工作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药房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凡在门诊药房从事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门诊药房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门诊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储存、配送等制度,确保药品供应充足、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第五条门诊药房应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合作,密切配合医护人员,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药房服务。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六条门诊药房应建立完善的药品购销台账和库存清单,每日盘点库存药品,确保药品消耗和库存数量一致。
第七条门诊药房应按照临床需求和患者实际情况,采购适量、品种齐全的药品,确保药品供应及时、充足。
第八条门诊药房不得擅自调换或改变医生开具的药方药品,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开方医生联系确认。
第九条门诊药房应根据药品的贮存要求,将药品按照类别、有效期等因素分类摆放,保证药品贮存的安全性。
第十条门诊药房应定期组织药品盘点工作,对库存药品实行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失效、过期等不合格的药品。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十一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医疗背景知识,熟悉药品的特点和使用方法,能够为患者提供专业的用药建议。
第十二条门诊药房应保持服务窗口的秩序和清洁,保证服务环境整洁、通风,避免灰尘、异味对患者造成干扰。
第十三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岗。
第十四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热情周到地为患者提供服务,不得因个人原因对患者态度恶劣,影响医院形象。
第十五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或索取患者礼物、红包等,不得违规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经济往来。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置第十六条门诊药房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库存药品严重缺失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第十七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保持冷静,迅速判断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并配合处理。
人民医院药品分装操作规程
人民医院药品分装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1、人员健康符合药品从业要求,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2、分装容器:应对人体无害,不影响药品的稳定性,不对药品产生污染。
对药品粉末的容器标签或药袋上需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分装日期、有效期。
对片剂、胶囊剂等单剂量的固体制剂。
需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和服用方法。
药袋包装者应贮放在具防潮性能的大容器内。
二、药品分装拆零前应检查原包装药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含量、批号和有效期。
三、分装毕后应及时清场。
对药品粉末应计算物料平衡,如发现无法解释的数量差错,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并做好过程记录。
四、质量控制
1、根据药品性质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
2、分装拆零后剩余药品,应用原包装,并注意防潮。
与整包装有显著差异,最好能专区存放。
3、限制分装数量,以利于药品的贮存保管。
4、对分装后的药品进行质量跟踪,定时抽检,确保药品质量。
五、对分装拆零后的特殊管理药品,发给门诊病人时应附药品说明书。
药房门诊工作制度内容
药房门诊工作制度一、总则药房门诊工作制度是为了确保药房在门诊工作中能够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药房门诊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送、调剂、发放、咨询和用药指导等。
二、药品采购与储存1.药品采购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合规性。
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选择药品品种、规格和厂家,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储存药品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储存,避免药品受潮、受热、光照等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
特殊储存要求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储存,如冷藏、干燥、避光等。
药品储存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药品配送与调剂1.药品配送药品配送应按照医嘱和处方要求,及时、准确地将药品发放给患者。
配送过程中应确保药品的包装完整、标签清晰,避免药品受到污染或损坏。
2.药品调剂药品调剂是指根据医生的处方,将药品进行分剂、分装、贴标签等操作,确保患者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调剂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核对处方和患者信息,避免出现差错。
四、药品发放与咨询1.药品发放药品发放应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病情和药物过敏史等因素,合理选择药品品种、剂量和给药方式。
发放过程中应向患者详细解释药物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2.用药咨询药房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临床用药工作,为医生和患者提供药物相关信息。
对患者提出的用药疑问,应耐心解答,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确保患者安全、有效、合理地使用药物。
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理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房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2.药品不良反应处理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时,应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药房的规章制度新版
医院药房的规章制度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医院药房的秩序、规范医院内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药房是医院供应药品、保证医疗工作开展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医院药房的管理遵循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医院药房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和专业知识,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尽职尽责。
第五条医院药房的开放时间应当根据医院工作时间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应当有值班人员负责应急供药服务。
第六条医院药房应当保持药房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
第七条医院药房应当定期更新药品库存,做好药品验收、储存、配送、保质期控制等工作。
第八条医院药房应当加强对药品的购进渠道和合理使用的监督,杜绝假药、劣药流入医院。
第九条医院药房应当建立药品使用记录制度,对每一次配药及药品的交接都要有详细记录。
第十条医院药房应当定期进行库存盘点,保证药品的数量准确。
第十一条医院药房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文资料,并定期维护和更新。
第二章药品采购及验收第十二条医院药房的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制度执行,不能私自购买药品。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应当遵循“三证”合一的原则,即药品批准文号、药品注册证和药品标签一致。
第十四条药品验收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制药流程符合国家要求。
第十五条药品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进行进货登记,并按规定储存。
第三章药品储存及配送第十六条药品的储存条件应当符合药品的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
第十七条药品的储存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分层,保障药品的有效期。
第十八条药品的配送应当准确无误,不得出现错误送药的情况。
第十九条药品配送应当注意包装完整和清晰标注,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
第二十条药品配送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配送单和药品的数量进行核对,确保不出现漏送、错送现象。
第四章药品使用及保管第二十一条药品的使用应当根据医嘱进行,确保患者用药正确。
第二十二条对于需要特殊保存的药品,应当按照要求进行保管,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
门诊药房调剂操作规程
门诊药房调剂操作规程为使门诊药房调剂工作规范化、流程化,调剂人员的每一个工作细节有章可循,提高药房服务质量,杜绝差错,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准备提前5-10分钟到岗,准时开窗;开启工作电脑及LED显示屏,并检查其是否正常;核对麻精药品数量;检查窗口胶水、药袋、配方清单打印纸、用药交代标签等准备工作.二、审方、调配发药调配药师依据配药清单或处方的货位标识指引调配药品,并遵循“四查十对"、“近期先出”原则,核对无误后,交发药药师。
1.发药药师收取处方(注意把治疗单、发票等与药房无关票据还给患者),认真审查处方项目的完整性、用药合理性,发现问题退还给病人,请医师修改;2。
核对收费信息,如收费或医师录入信息有误,请患者依据退费流程更正后取药;3.核对无误后书写用法用量标签及特别提示签于口服、注射药袋,呼叫确认患者姓名,逐一核对药品(发出药品),详细交代用法和注意事项,应注意尊重患者隐私同时请病人核对,如患者有问题咨询应尽量解答。
注意:严格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医师资格、处方数量,回收、查验药品的空安瓿、废贴膜,逐项填写处方登记册。
三、其他工作1。
如遇药品短缺,报告组长并及时与药库联系,尽量保证患者用药需求。
2。
每天清点麻醉、精一药品,要求帐物相符,如出现错误及时查找,不得拖延或私自更改账目3.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及时整理补充货架药品.4。
新药到药房先设置货位号并放置在新药货架,组长组织新药学习.四、工作结束后,关闭电脑,清理工作区域卫生,装订处方,并登记。
急诊药房调剂操作规程急诊药房24h开放,承担急诊患者的处方调配,为使急诊药房调剂工作规程化、流程化,每个工作细节有章可循,提高药房服务质量,杜绝差错,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准备提前5—10分钟到岗,认真与上一班药师做好交接班,核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与实物是否相符.二、审方、调配发药1。
按次序收取病人处方,按照收一张、配一张、发一张的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 认真审查处方项目的完整性、用药合理性,发现问题退还给病人,请医师修改。
门诊药房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门诊药房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药房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门诊药房的管理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门诊药房工作应遵循“医长药短、服务至上”的原则,确保药品配送准确及时,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要求及持有相关资格证书,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第五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保护患者隐私,维护医务人员权威,严禁涉及患者隐私的不当言论和行为。
第六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有序,确保药品的储存与配送符合相关规定,做好药品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用药指导,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八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水准。
第二章门诊药房的管理第九条门诊药房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门诊药房的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门诊药房应设立专门用于存放药品的区域,确保药品的安全储存,避免受潮、受热或受损,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
第十一条门诊药房应制定详细的药品进货、出库、盘点、报废等程序,确保药品的流程清晰,减少药品浪费。
第十二条门诊药房应配备足够的药品、药具及其他相关物品,保证药品需求的供应,避免因药品不足给患者带来不便。
第十三条门诊药房应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并追踪药品的使用情况,统计用药情况,及时补充药品,做好库存管理。
第十四条门诊药房应建立药品调剂岗位,根据医嘱要求,准确调剂合理的药品,避免因错配药品造成患者用药不当。
第十五条门诊药房应建立药品检验岗位,对进货的药品进行验收检查,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六条门诊药房应定期开展药品库存盘点,核实库存情况,做好药品会计工作,确保药品安全及财务安全。
第十七条门诊药房应建立药品报废管理制度,对过期、变质或疑似伪药的药品及时报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人民医院患者就诊入院、出院流程图
患者入院、住院、出院(死亡)连续流程图患者门诊就诊挂号收费处白天有10个窗口,夜间有1个窗口,并代办就诊住院手续 向就诊人群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门诊咨询服务台及分诊台门诊挂号各科门诊医师诊治 白天门诊药房开放3个窗口配药,夜间住院部药房21点以后按门铃取药 交 费 急诊科分诊室根据病情分诊 120接回的病人对疑似感染性疾病的患者由护士分诊普通患者分流到内、外、妇、儿、五官、口腔、康复、皮肤等科室就诊(专家门诊)病情较重者分诊至急诊科 老、弱、病、残、孕由护士护送至就诊科室和辅检科室检查、治疗、取药 将病人排队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急诊内科急诊外科 急诊儿科急诊观察室留观急诊抢救室抢救绿色生命通道内镜室夜间急诊随叫随到 感染性疾病科(发热、腹泻门诊) 检验(血库)影像(B 超、CT 、放射)24小时值班应诊 需要住的病人,先电话通知相关科室,准备床单元快速检测, HIV 初筛、细菌培养、快速血型鉴定等住院收费室办理相关住院手续如需住院手术或抢救,电话通知二线会诊,并通知病区(手术室)做相关准备病区住院 ICU 重症监护 手术室手术如确诊为感染性疾病,就地隔离,报疾病控制中心处理 护送病员至相关科室护士站与当班护士进行病情交接,并双签字患 者 入 院病区护士根据病情准备好床单元及用物、通知医生医生询问病史、检查病员迎接病人、作自我介绍、病情允许称体重初步诊断佩戴腕带、测量生命体征、了解患者病情 告知、签署协议完成入院告知、入院评估及清洁护理 开医嘱检查治疗与医生沟通确定护理级别、遵医嘱实施相关治疗与护理 病情控制(好转)病员病情严重符合转院指针/病员或家属(监护人)要求转院 病员或家属(监护人)提出申请出院 医生告知自动出院的不良后果上报医务科(节假日报行政值班)病人或家属(监护人)坚持自动出院与转入医院联系医生告知转院相关事项,家属签字 申请人签字注明:自动出院,后果自负医生出具病情说明正常出院 医生根据病情开出院医嘱 患者死亡 办理转院手续 开出院带药、出院证明 护工(秦师)对遗体进行穿戴 住院处完清住院住院费用(特殊情况下可先转院再完清) 医师、护士出院指导 移送至太平间 对无名氏或家属不清楚遗体处理的,由病房护士通知殡仪馆 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完清住院费用病员自行前往转入医院 监护人陪同前往转入医院 医院医护人员专程护送病员前往转入医院病 员 离 院 转入医院接收门诊(电话)随访。
医院药房用的规章制度
医院药房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房管理,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维护医院医疗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房,包括门诊药房、住院药房等。
第三条药房应当确保药品质量、数量和种类与医嘱相符,不得私自调换、调剂或出售药品。
第四条药房的管理主体是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储存、发放、监管等工作。
第五条药房应当简洁、明了的标注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信息,方便医务人员和患者查看。
第六条药房应当及时更新药品目录,并根据需求进行调整、增减药品种类。
第七条药房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保持开放,为患者提供服务。
第八条药房应当保证药品库存充足,不得出现药品缺货的情况。
第九条药房应当对进货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标准,不得出现假冒伪劣药品。
第十条药房应当建立完善的用药记录和管理系统,保证用药过程的全程追溯。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十一条药房应当根据医院的药品目录,按照相关规定采购药品。
第十二条药房应当定期开展药品库存盘点,确保库存和账面记录的一致性。
第十三条药房应当对药品进行分类存放,保证不同类别的药品间的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药房应当建立药品保质期监控系统,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第十五条药房应当做好药品信息标注,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保质期等。
第十六条药房应当建立药品退换货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药房应当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药房应当制定紧急药品调配预案,确保突发事件时可迅速分发药品。
第十九条药房应当禁止私自调换药品包装、更换标签等行为,保证用药安全。
第二十条药房应当落实“用药双审”,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一条药房应当建立药品调剂记录,详细记录药品调配过程。
第二十二条药房应当建立药品损耗制度,明确损耗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药品发放第二十三条药房应当严格按照医嘱发放药品,不得私自更换药品品种或剂量。
第二十四条药房应当保证用药时间的准确性,不得延误患者用药。
医院药房规章制度有哪些
医院药房规章制度有哪些为了规范医院药房的工作,维护医院药品安全和服务质量,制定了如下规章制度,希望全体药房工作人员认真遵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一、药房开放时间1. 药房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22:00,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营业时间,需提前报告院领导。
2. 药房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签到制度准时上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
二、药物储存管理1. 药房内药品分区存放,按照药品种类,分别存放在不同的货架上,禁止混放。
2. 药房内每种药品均需标识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有效期等信息,确保患者取药时能准确选择。
3. 药品采购入库需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查验药品的货品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4. 药品过期、损坏或者质量问题的,必须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处理,绝对不得擅自使用或销售。
5. 药房内必须定期对药品进行清点、盘点,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保证患者需求的及时满足。
三、药品发放管理1. 药品发放必须经过药剂师审核核对,确保发放的药品种类、用量、频次等信息无误。
2. 发药时必须向患者说明药品的名称、用法、用量及不良反应等信息,确保患者正确使用。
3. 对于特殊需要随身携带的药品,必须向患者提供药品说明书,告知患者如何正确服用。
4. 对于特殊情况下可能出现的用药问题,药剂师必须及时向医师请示,不得擅自处理。
四、药品处方管理1. 对于处方药品,患者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处方,药房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非法处方。
2. 药房内对处方药品的审核核对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向未提供有效处方的患者提供药品。
3. 药剂师在发药时必须按照医生的处方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种类、用量等信息。
4. 对于复杂疾病的处方药品,药剂师必须认真学习、了解疾病相关知识,确保用药安全。
五、药品销售管理1. 药房工作人员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具收据,确保销售记录的准确性。
2. 对于处方药品的销售,必须保存好销售记录和处方复印件,以便监管部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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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门诊药房操作规程
人民医院门诊药房操作规程
一、以本人用户名和口令进入发药子系统,选择正确的发药窗口,进入发药状态。
二、按电脑上病人处方进行取药,并核对病人处方与所取药品是否相符,再发药给病人,避免由于收费处录入错误而导致医疗事故发生。
三、将本窗口人员临时离开时,按“F6”请消假功能键,将窗口置于请假状态,返回后按同一键则消假,置于发药状态。
四、对同一病人取其他窗口的发药单,则利用特殊发药功能将处方调入本窗口进行发药,以方便病人。
五、药房申请药品,通过领药申请,将申请单传送到药库,药库出库后,则利用领药确认功能,自动将药库出库转为本药房入库。
六、经常对本药房的药品进行单个盘点查对,发现数量不符,立即进行更正。
七、对于盘亏、报损等操作需专人审核并打印出来交相关领导签字存档。
八、认真分析药房药品的使用情况,划分好药品库存的上下限,做好药品库存管理,加快药品周转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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