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
职业病防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劳动者应积极参与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如参与职业病危 害因素检测、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等。
维护自身权益
如发现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有权向企业 提出整改要求,并向相关部门投诉。
尘肺病的症状
尘肺病早期症状不明显,随着病情 发展可能出现咳嗽、咳痰、气促等 症状,严重时可能出现呼吸困难、 咯血等。
尘肺病的防治
预防尘肺病的关键是减少或消除粉 尘暴露,加强个人防护,定期进行 健康检查,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眼病概述
职业性眼病是指由于工作环境中存在 的有害因素对眼睛造成的损害,常见 的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灼伤、电 光性眼炎、白内障等。
检查防护用品的完好性
在使用前应检查防护用品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提高安全意识
了解职业病危害
通过培训和学习,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 体的影响,提高对职业病防治的重视程度。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职业病 的发生。
及时报告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影响劳动能力, 增加家庭和社会负担。
职业病还会对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甚 至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和灾难。
02 常见职业病及其防治
尘肺病
尘肺病概述
尘肺病是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 尘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 疾病。常见的尘肺病包括煤工尘
肺、矽肺、石棉肺等。
如发现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学习急救知识
学习急救技能
20180118职业病危害及监护管理安全讲座
5
6 7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60种 7种
11种
8 9
10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5种 11种 3种
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近90万例,其中尘肺病占90%.
29972 26873
报 告 病 例 数 大
2015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
根据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报告,2015年共告职业病29180例。从病种分布看,
职业性尘肺病最多,为26081例,其次为职业性耳鼻喉
口腔疾病和职业性化学中毒,分别为1097例和931例,
其他职业病合计1071例。从行业分布看,报告职业病病
例主要分布在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以
及开采辅助活动等行业,分别为11625例、3116例和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 的过程中产生的
要件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1 2 3 4
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 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10类共132种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19种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9种 3种 4种
尘肺
如同浸在墨汁中一样经黑
医生切肺
拿什么来拯救“硬如磐石”的黑肺
尘肺与健康肺对比
罪魁祸首就是
粉尘
是指在生产中形成的,并能够长时间漂 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是严重危害 职工健康的主要职业性有害因素。
常见的粉尘有矽尘、煤尘、石墨粉尘、炭
黑粉尘、石棉粉尘、滑石粉尘、水泥粉 尘、陶土粉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 粉尘、玻璃钢粉尘、大理石粉尘。
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2018)
—和建议。
三、劳动者预防职业病的四点义务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四、职业危害告知
第二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3、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凡是能使人感到厌烦或不需要的声音统称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频率和强度没有规律、听起来使人感到厌烦的声音统称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生产性噪声包括机械性噪声:如冲压、打磨发出的声音;流体动力性噪声:如空气压缩或释放(汽笛)发出的声音和电磁性噪声:如变压器发出的声音。
噪声主要引起听力障碍,也就是说噪音可以造成耳聋。此外,噪音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等也可产生影响,长期接触噪音可导致多梦、失眠、记忆力下降、心慌、血压不稳等症状,最严重的危害是噪音性耳聋。
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职业病防治常识讲座
(三)法定职业病
• 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 定的职业病。目前国家卫生部会同劳动保 障部重新颁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有十大类, 115种
(四)职业病危害
• 对个人的危害:一旦患上职业病,往往很容易使患者丧失 劳动能力甚至致残、致死,慢性职业病往往需要终身治疗, 治疗和康复费用昂贵。 • 对企业的危害:一些企业由于慢性职业病人逐年不断累积, 其医疗和福利费因此逐年增加,导致企业不堪重负,有的 甚至被拖垮。企业必须承担所有费用,甚至被罚款 • 对国家的危害:鉴于职业病患者绝大多数是青壮年,直接 影响到我国人口素质和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比较普遍,特别是那些丧失劳动能力 或病故的农民工,其家中老人和孩子无人抚养,极易成为 社会不稳定因素。
职业健康检查方式
在岗期间健康检查:又叫定期检查,是对在 岗的职业有害作业者所做的定期健康检查。 通过定期检查可早期发现健康损害,判断 劳动者是否适合继续从事该工种作业,及 时处理,减轻职业危害后果,减少用人单 位经济损失和社会负担。
职业健康检查方式
离岗时健康检查:即工人在调离或脱离现 职业、有害岗位时进行的健康检查。主要 是对劳动者的整体健康状况进行一次评估, 判断其工作期间是否患上了职业病,有助 于明确健康损害责任,保障劳动者健康权 益,减少社会负担。
二、企业在职业病 防治工作中的义务
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好坏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能够按照《职 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履行其所要承担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的履行是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 • 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的所要承担法定义务作了非常具体、明确的 规定,它主要包括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 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等方面。用人单位严格履行法定义务,是 劳动者享有和行使有关权利的条件和前提。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或者 不完全履行法定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可以请求国 家有关机关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强制用人单位履行义务,保障劳动者 权利的实现。
2018职业病防治知识的讲座
2018年纪集村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职业病定义与畴总论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
随着社会经济和文明的进步与发展,人们愈来愈认识到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创造财富,而且是使人类能够过上高质量的生活,经济的发展不应以牺牲劳动者的健康作为代价。
因此,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改善劳动者的作业环境,提高劳动者的健康素质,防止发生职业病,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一、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人类自开始生产活动以来,就出现了因接触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有害因素而发生的疾病。
追溯国外历史,最早发现的职业病都与采石开矿和冶炼生产有关。
随着工业的兴起和发展,生产或工作环境中使人类产生疾病的有害因素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职业病的发生,常与社会经济生产的发展密切相关。
近年来,我国各种形式的职业危害日趋严重,因而职业病的发病率也呈上升趋势。
二、有哪些职业危害因素工作场所中存在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对人体产生健康损害的因素称之为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1)生产性毒物。
如铅、苯、汞、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2)生产性粉尘。
如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1)异常气象条件。
如高温、高湿、低温等。
(2)异常气压。
如高气压、低气压。
(3)噪声、振动。
(4)非电离辐射。
如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微波、激光等。
(5)电离辐射。
如α、β、γ、X射线等。
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源体。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劳动组织和劳动休息制度不合理。
2.劳动过度精神(心理)紧。
3.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安排不当,不能合理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状况相适应的作业。
职业病防护知识讲座
➢厂方应对每个生产岗位订下严格的操作规程,有毒化学 品及杂物不得在车间乱堆乱放;
➢空气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强度)经测定不能超过国家卫 生标准的容许范围。
怎样预防职业病危害(2)
➢工友自己,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防 止职业中毒和伤害:
➢有些患遗传性缺陷病的人,对某些毒物特 别敏感,如患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者,接触溶血性毒物特别敏 感。
急性职业中毒
现场处理
➢吸入中毒的人,应首先从中毒现场抢运到新鲜空气、通风处,保 持安静、保暖、松解衣扣和裤带,保持呼吸道畅通。
➢经皮肤吸收中毒的人,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或解 毒液彻底冲洗皮肤,要特别注意冲洗头发及皮肤皱褶处,保暖。
职业病防护 基本知识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方针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怎样预防职业病危害(1)
首先,保证工人在一个良好的工作
环境里劳动:
➢生产车间的设计必须宽敞明亮,通风整洁,符合厂房设 计要求,有毒有害作业的生产作业环境要安装足够的抽 风排毒设备(如排气扇、抽风罩等)并保证设备的运转 安全有效;
粉尘
三、尘肺病的临床特征 ➢ 早期尘肺病人一般无体征, ➢ 随着病变的进展及合并症的出现,则可有不同的体征,
最常见的是肺气肿和肺心病的体征; ➢ 主要有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四大症状,也可有
喘息、咳血、消化功能减弱了、胃纳差,腹胀,大便秘 结、全身乏力等症状; ➢ 重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
粉尘
粉尘
防尘的措施 思想上重视,措施落实,尘肺是可以 预防的。根据经验总结的八字防尘措施是:
➢ 革——技术革新; ➢ 水——湿式作业; ➢ 密——密闭尘源; ➢ 风——抽风除尘; ➢ 护——个人防护; ➢ 管——维修管理,建立各种规章制度; ➢ 教——宣传教育; ➢ 查——及时检查评比,总结经验和定期测尘,健康检
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
编号:AQ-BH-00043( 安全教育)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Lecture on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说明:安全培训的意义在于通过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通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容技术知识水平,通过安全培训提高干部的安全管理业务水平,促进技术知识的更新。
总论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
随着社会经济和文明的进步与发展,人们愈来愈认识到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创造财富,而且是使人类能够过上高质量的生活,经济的发展不应以牺牲劳动者的健康作为代价。
因此,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改善劳动者的作业环境,提高劳动者的健康素质,防止发生职业病,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一、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人类自开始生产活动以来,就出现了因接触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有害因素而发生的疾病。
追溯国内外历史,最早发现的职业病都与采石开矿和冶炼生产有关。
随着工业的兴起和发展,生产或工作环境中使人类产生疾病的有害因素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职业病的发生,常与社会经济生产的发展密切相关。
近年来,我国各种形式的职业危害日趋严重,因而职业病的发病率也呈上升趋势。
二、有哪些职业危害因素工作场所中存在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对人体产生健康损害的因素称之为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1)生产性毒物。
如铅、苯、汞、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2)生产性粉尘。
职业病防治培训讲座
张海超
一个尘肺病家庭的爱与绝望(何全贵、七年矿工)
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 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 引起的疾病。 10大类132种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 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现有10大类450种职业危害因素
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 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 合同告知
▲ 培训
▲公告栏 ▲体检结果 ▲警示标识(粉尘、有毒物品)
防护设施
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 工程防护
▲确保正常状态
个人防护用品
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症状1、流鼻涕、打喷嚏、搔痒、鼻出血、溃疡和鼻中隔穿孔等症状
2、接触部位溃疡、鼻黏膜刺激和鼻中隔穿孔
3、严重导致循环系统衰竭,失去知觉,对子代发育有影响
▲预防 1、工艺改革
2、个人防护 3、定期检测、定期体检
苯、甲苯、二甲苯(油漆、喷漆、涂装)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甲苯、二甲苯)中毒
▲行业举例:
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 自我监测,确保正常状态
▲ 定期检测,一年一次(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 现状评价,三年一次,危害严重的、曾发生事故的 存在矽尘或石棉粉尘的作业岗位 存在致癌、致畸等有害物质或者可能导致急性职业中毒的岗位 放射性危害作业岗位
履行告知
高温与中暑的预防 是指在高温环境下,机体在高温和热辐射的长 时间作用下导致体温调节障碍,水、电解质代谢紊 乱及神经系统功能损害。 症状:发热、乏力、皮肤灼热、恶心、 呕吐、胸闷、血压下降、昏迷 中暑分类:热射病、热痉挛、热衰竭
《工伤事故与职业病预防培训》讲座
《工伤事故与职业病预防培训》讲座讲稿品峰所付鹏律师/ 2018年10月11日目录:一、背景二、涉及的法律法规三、工伤的概念、认定及申请程序四、劳动能力鉴定五、工伤保险待遇概念、适用对象、核付、法律责任六、工伤事故及预防七、特殊工伤:职业病内容:一、背景据统计,2016年,经认定部门认定为工伤共38156人次,其中死亡为357人次,职业病114人次。
2017年1-9月,经认定部门认定为工伤共27181人次,其中死亡为265人次,职业病106人次。
二、涉及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4、《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起施行);5、《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2月1日起实施);6、《工伤认定办法》(2011年1月1日期施行)。
三、工伤的概念、认定及申请程序(一)概念: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二)工伤的认定:1、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须掌握)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构成要件:A、工作时间;B、工作场所内;C、工作原因)案例:李某是某矿职工,有一天上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未按程序操作机器,导致发生事故,双手受重伤。
请问,李某受伤能否算工伤?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构成要件:A、工作时间前后;B、工作场所内;C、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交接班、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衣物和工具等.案例:某矿职工小刘,一天夜班升井后到澡堂洗澡,由于地滑,不慎摔倒,导致一手臂骨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纪集村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
职业病定义与范畴
总论
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
随着社会经济和文明的进步与发展,人们愈来愈认识到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创造财富,而且是使人类能够过上高质量的生活,经济的发展不应以牺牲劳动者的健康作为代价。
因此,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改善劳动者的作业环境,提高劳动者的健康素质,防止发生职业病,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人类自开始生产活动以来,就出现了因接触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有害因素而发生的疾病。
追溯国内外历史,最早发现的职业病都与采石开矿和冶炼生产有关。
随着工业的兴起和发展,生产或工作环境中使人类产生疾病的有害因素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职业病的发生,常与社会经济生产的发展密切相关。
近年来,我国各种形式的职业危害日趋严重,因而职业病的发病率也呈上升趋势。
二、有哪些职业危害因素
工作场所中存在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对人体产生健康损害的因素称之为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生产性毒物。
如铅、苯、汞、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2)生产性粉尘。
如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
(1)异常气象条件。
如高温、高湿、低温等。
(2)异常气压。
如高气压、低气压。
(3)噪声、振动。
(4)非电离辐射。
如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微波、激光等。
(5)电离辐射。
如α、β、γ、X射线等。
3.生物因素
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源体。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劳动休息制度不合理。
2.劳动过度精神(心理)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安排不当,不能合理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
状况相适应的作业。
4.劳动时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
如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用不良体位和姿势劳动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
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
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
如有毒与无毒的工段安排在同一车间。
3.来自其他生产过程散发的有害因素的生产环境污染。
三、法定职业病
所谓法定职业病,是指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
我国卫生部于1957年颁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确定了14种法定职业病。
1987年该规定经过修订并由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在修订的职业病名单中共规定了9大类99种职业病,其中职业中毒51种,尘肺12种,职业性物理因素疾病6种,职业性传染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7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疾病2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7种。
同时,还规定了这类疾病需由国家认定的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
被确诊认为职业病的患者,可依据国家社会保险法规的规定,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四、职业病防治及其管理
(一)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
截止目前,国家制订和颁布了一系列劳动保护法规和数百个职业卫生标准,这些法规和标准都是实践和科学实验的经验总结,是搞好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依据。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建设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
对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建设项目中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要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在其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进行卫生学监督审查,使其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使用。
保证在其运行使用后能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三)对工作环境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
经常和定期监测工作环境中有害因素的浓(强)度、及时了解有害因素产生、扩散、变化规律,鉴定防护设施的效果,以及对接触化学物质劳动者的血、尿等生物材料中的有害物质或其他代谢产物及一些生化指标进行监测。
发现工作环境中有害因素浓(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或生物材料中化学物质的含量超过正常值范围时,要查明原因,为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四)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
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得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
策提供依据。
(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要求。
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
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等。
(六)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1.禁止生产、进口和使用国际上禁止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如联苯胺、β萘胺等强致癌物和有机汞农药等。
2.改善作业方式,减少有害因素散发。
3.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
4.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消除有害物质的2次污染。
(七)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强)度高于国家卫生标准,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必须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八)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
(九)对青少年和女工要给以特殊保护。
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工作。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用人单位领导和劳动者要通过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
提高对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十一)职业病的诊断
职业病的诊断应根据以下原则:
1.有明确的职业史、工作环境有害因素的监测资料和生物监测资料等。
2.症状、体征和常规实验室检查、物理学检查、生化检查、其他辅助检查等的结果与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有明确的因果关系。
(十二)职业病患者的治疗
职业病确诊后,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按以下原则进行治疗:
1.防止危害因素继续侵入人体。
2.促使已被吸收的危害因素排出体外。
3.消除病因。
4.特效拮抗治疗。
(十三)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作
的,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应按照已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 B/T161 80—1996)进行鉴定,并按劳动保险条例,给以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十四)职业病的报告和统计
职业病的报告和统计,是为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成效提供重要的信息和依据。
如果某企业或单位发现职业病患者,企业或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照《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要求,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