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讲解-高中政治辅导网
辩证法的五个范畴
辩证法的五个范畴一、辩证法的原因与结果是什么?答:含义: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
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有原因必会造成某种结果(或影响),有结果又必来源于某种原因。
一般来讲,原因在前结果在后;同一个现象,依据不同的条件,可以是原因也可以是结果,前一个原因的结果也可能是后一个结果的原因;同时,一个原因可以引起几个结果,一个结果也往往由几个原因所引起。
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原因和结果是一对辩证统一:(1)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因果倒置,在逻辑推理或实践试验中都会引起混乱或危害。
(2)原因和结果是统一的:其一,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既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
其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一般有两种情形:第一,同一现象,相对于它所引起的现象而言,是原因,相对于引起它的现象而言,则转化成了结果;第二,原因和结果可以相互作用,不仅原因可以作用于结果,而且结果也可以反作用于新的原因(例如电路设计中的反馈系统)。
启迪: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民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我们应该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
案例:一个毕业生找到工作了,我们看到的是找到工作这个结果,其实他是有自身才能的原因,和外在机遇的原因。
二、请问辩证法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什么?答:含义:必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趋势,是由事物的根本矛盾决定的,体现事物发展的本质联系和发展前途。
偶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是由税务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引起的,对事物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作用。
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偶然性和必然性是一对辩证统一:(1)偶然性和必然性是对立的:其一,两者地位不同,必然性居于决定地位,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
其二,两者的根源不同,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非根本矛盾或外部矛盾造成的。
五对范畴的辩证关系
五对范畴的辩证关系
五对范畴的辩证关系如下:
1、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2、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3、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4、可能性和现实:对立表现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
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5、偶然性和必然性: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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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知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政治知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
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除了基本规律之外,还有一系列基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是: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
1.偶然性与必然性(1)定义:揭示和反映事物变化发展的确定趋势和不确定趋势之间关系的一对范畴(2)内涵:偶然性是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一定要发生、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是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
(3)二者关系: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
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形式和补充。
偶然性和必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4)方法论意义:重视偶然性,利用有利的偶然性、机遇,避免不利的偶然性,通过偶然性掌握必然性。
宣称“偶然性是科学的敌人”是形而上学的观点。
2.现象与本质(1)定义: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之间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2)内涵: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
(3)真象和假象:现象中有真象和假象,真象和假象都能够反映事物的本质。
真象是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从反面歪曲表现事物本质的现象。
(4)假象和错觉:假象和错觉不能等同,错觉是由于人的感觉上的错误造成的,属于主观的范畴;假象则是由客观存在的种种条件造成的,它是现象的一种,属于客观的范畴。
(5)二者关系:任何本质都会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任何现象都表示本质。
(6)方法论意义:现象和本质存在着对立,这使科学研究成为必要;现象和本质存在着统一,这使科学研究成为可能。
要善于透过现象把握本质。
3.原因与结果(1)定义: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关系的一对范畴。
(2)内涵: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
马原理之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难点详解
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难点详解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通过一系列基本环节实现的,对于这些基本环节的逻辑反映就是辩证法学说的基本范畴。
这些基本范畴从不同方面反映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基本范畴一:原因和结果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联系,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
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第二,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
第三,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考研辅导班,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
第四,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基本范畴二: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则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考研英语资料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和灵魂,是一种关于世界的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
在唯物辩证法中,五对范畴是其中最基本、最核心的概念之一,它们分别是:质量和量、矛盾和统一、否定和否定之否定、形式和内容、必然和偶然。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详细介绍这五对范畴。
一、质量和量质量和量是唯物辩证法中最基本的两个概念。
质量指事物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如颜色、形状等;而数量则指事物所具有的可计数的属性,如长度、重量等。
在唯物辩证法中,质量与数量相互联系、相互转化。
1. 质变与量变在自然界中,许多事物都会发生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变化。
这种变化可以分为两种类型:质变和量变。
质变指事物在性质上发生了根本改变,比如水从液态转化为气态;而量变则指事物在数量上发生了改变,比如水温升高。
2. 质量和量的统一质量和量在唯物辩证法中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
质量是数量的基础,数量是质量的表现。
当数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质变;而当质变发生后,就会产生新的数量表现。
例如,在水温达到100℃时,水会发生沸腾,从液态转化为气态;反之,在水蒸气冷却后,水分子重新聚集形成液态。
二、矛盾和统一矛盾和统一是唯物辩证法中另一个重要的概念。
矛盾指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面、冲突面,如事物的正反两面;而统一则指这些对立面在实践中相互依存、相互作用。
1.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现象。
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存在于孤立无援的状态下,都需要与外部环境进行交流作用。
这种交流作用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
2. 矛盾斗争与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在矛盾的斗争中,一方往往会被另一方所代替,从而推动事物向着更高的阶段发展。
例如,在自然界中,生物之间的斗争不断推动着生命的进化;在社会生活中,阶级之间的斗争也是社会进步和革命的动力。
三、否定和否定之否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是唯物辩证法中关于变化和发展的概念。
否定指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面,而这些对立面又会相互排斥、相互消灭;而否定之否定则指这些对立面在消灭过程中产生新的对立面。
唯物辩证法的五个范畴理解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学号:2009010200032 姓名:焦亚庆09市场营销1现象和本质2内容和形式3原因和结果4可能性和现实性5偶然性和必然性。
1.现象和本质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或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一对辩证统一:(1)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现象是表面的、具体的、和易逝多变的,往往靠感官即能感知;本质则是隐藏在事物的内部的、是事物一般的共同的方面、而且是相对稳定的,它往往只能依靠抽象思维来把握。
例如,人们生活中黑夜白天很常见,都知道一年有四季,靠感官即能得知,那是表面现象。
其本质是由地球自转,公转引起的。
(2)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现象离不开本质,任何现象都由本质所决定的,都是本质的某种表现(例如,真象从正面直接的表现着本质,假象则从反面歪曲地表现着本质);同时,本质也不可能离开现象而单独存在,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种或多种现象表现出来。
因此,人们认识事物总是通过对现象的分析研究才能了解到事物的本质,这个分析研究的过程常常被概括为“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
例如:我们每一天都要经历白天黑夜,每一年都要经历四季。
揭示了地球自转,公转原理才揭示了这一现象的本质。
2..内容和形式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所具有的内在要素和它们的结构及其表现方式的一对范畴。
内容是事物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指内在要素的组织和结构。
事物总是具有一定的内容和形式。
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一对辩证统一:(1)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的:内容不同于形式。
例如:一件商品,其广告,包装那是外在的,是形式。
其作用功能是内在的,是内容。
(2)内容和形式是统一的:其一,内容和形式相互依存,没有内容的形式是空洞的形式,没有形式的内容是一堆要素。
其二,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作用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或说服务于内容——因为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就促进内容发展,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就阻碍内容发展,不讲究实际效果的形式被称为形式主义。
唯物辩证法高中政治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对于高中政治课程而言,它通常作为一种重要的思想方法和工具来解析社会现象和问题。
以下是一些与高中政治相关的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概念和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
唯物论: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根源,意识是物质的产物。
辩证法:强调事物的矛盾运动、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内容和原理:
矛盾和斗争:强调事物内部的矛盾与斗争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质量互变:事物的质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变化。
否定之否定: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不断的否定和超越旧的状态实现的。
实践与认识: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基础,通过实践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认识是通过实践不断深化和发展的,实践和认识相互作用。
对待社会问题:
辨别社会问题的本质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通过矛盾分析和辩证思维解决社会问题。
在高中政治课程中,唯物辩证法通常作为一种思维方法来分析和解释社会现象、历史事件和政治问题。
学生可以通过学习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运用方法,培养批判性思维、辩证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从而更好地理解和分析政治现象和问题。
请注意,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学习要求可能会因不同的学校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因此,建议您参考所使用的教材和课程大纲,以便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唯物辩证法五大范畴
相互转化
在一种联系中是形式的东西,在另一种联系 中可以成为内容,反之亦然。
内容与形式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重视内容,反对形式主义 善于运用形式,反对形式虚无主义
可能性和现实性
—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范畴。
基本含义: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 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唯物辩证法 基本范畴及其
方法论意义
原因和结果 —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
基本含义:客观世界的各种事物、现象都是 普遍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客观世界中无论什 么现象,总是由别的现象引起的,并且也总 是会引起别的现象。
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
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 包含在事物之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 趋势。
对立关系
可能性是潜在 的、尚未实现 的东西
现实性:已经实现了 的可能性
统一关系
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赖、相互依存: 可能性以现实性为基础,是潜在的尚未实现
的现实性,现实性以可能性为前提,是已经 实现了的可能性;
基本含义: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 特征,是事物的外在表现。
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真象是正面地直 接地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则是从反面歪 曲地表现本质的现象。
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由事物内部特 殊矛盾造成的、并决定事物根本性质的内 在根据。
对立关系
现象
外露于事物的表面,通 过感官可以直接感知
相互转化:
客观世界的无限发展,就是在可能性和现实 性的相互转化过程中实现的。
可能性与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区分不同的可能性,防止左倾冒进和右倾保 守,发挥主观能动性,做最坏的打算,力争 最好的结果;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它以辩证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以矛盾规律为核心,运用辩证思维的方法研究和认识客观世界的现象和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辩证思维,即以矛盾为起点,通过分析矛盾的发展和解决过程,不断深化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概念是五对范畴:形式与内容、主体与客体、必然与偶然、根本与次要、必要与偶然。
下面将依次对这五对范畴进行简要探讨。
1. 形式与内容:形式是事物显现出来的外在形态,是事物存在的表象;而内容则是构成事物真正本质的内在因素。
形式和内容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形式反映和表达了内容,内容决定和塑造了形式。
在认识事物时,不能只看表面形式,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
2. 主体与客体:主体是能够认识和改变客体的有意识的人,客体是人类认识和改造的对象。
主体和客体是辩证对立、统一发展的关系。
主体通过实践活动认识和改造客体,而客体的规律和变化又是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前提和依据。
3. 必然与偶然:必然性是事物内在的规律性和必然发展趋势,是一种趋势或趋向;而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的非规律性和突发性,是矛盾运动中的偶然因素。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无论在自然界还是社会历史中,事物的发展既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
4. 根本与次要:根本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根据,是事物的本质和主导方面;次要是指事物表现和影响的相对次重要的方面。
根本和次要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次要方面不能脱离根本而存在,根本方面通过次要方面展现和体现。
5. 必要与偶然:必要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必然遵循的客观规律,是不可变更和违背的;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的随机和偶然因素,是可变更和违背的。
必要性和偶然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事物的发展既有必然性的规律性,也有偶然性的突发性。
这五对范畴是唯物辩证法对矛盾和发展规律的基本把握,对于正确分析和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运用这些范畴,可以深化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帮助我们正确处理事物之间的矛盾关系,推动事物的发展进步。
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
2014考研政治马原高频考点精解——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通过一系列基本环节实现的,对于这些基本环节的逻辑反映就是辩证法学说的基本范畴。
这些基本范畴从不同方面反映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基本范畴一:原因和结果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联系,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考研辅导班系。
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第二,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
第三,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
第四,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基本范畴二: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则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考研辅导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
概念的构成:
概念的含义: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 的思维抽象的反映。形式上是主观的,内容上 是客观的。 概念的特性:灵活性和确定性的对立统一;抽 象形和具体性的对立统一;共性和个性的对立 统一。 概念的矛盾运动:即通过判断、推理、和假说 以及理论体系的演化的方式展开的。
主观辩证法的构成:
1、 定义 (1)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一 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对事物 的发展起决定作用。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爱因斯坦“上帝不是在投子”
(2)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不确
定的趋向,可以出现,也可能不出现, 可以这样出现,也可能那样出现,对事 物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一棵瓜秧能结几个瓜,一株豆秧能结 几个豆荚” 霍金“上帝不仅投子,还把子投到看不 见的地方”
2、相互关系 (1) 相互区别:
必然性与偶然性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 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与作用不同。 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原因决定的, 它在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代表着 一定要贯彻下去的趋势,决定着事物发 展的前途与方向。
偶然性是由事物的非根本的次要的原因 和外部条件决定的。
它在发展过程中居于从属的地位,对发 展的过程起着促进或延缓的作用,使发展 的确定趋势带有这样或那样的特点和偏差。
主观辩证法是由许多概念、范畴的“纽结” 编织起来的“思维之网”,从内容、本质 上来看,它是自然现象之网的再现。
范畴: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产物,一定 的范畴标志着人类对客观世界的一定的认 识阶段。 哲学范畴是各门科学共同使用的最普遍、 最基本的概念,用范畴把握世界是哲学方 法的最基本的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的关系唯物辩证法,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高大上?其实呢,它的道理并不难理解。
你要是跟我一块儿聊聊,我相信你也能抓住其中的精髓。
简单说来,唯物辩证法就是教我们怎么看待世界的变化,看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知道它们是如何互相推动、相互转化的。
你想啊,咱们不就是生活在一个不断变化的世界里嘛,一切都不是静止的,都是在变、在动,就像是电梯不停上下,有升有降。
而这其中最重要的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就是我们理解这个世界背后“法则”的钥匙,今天咱就聊聊它们的关系。
先说说“三大规律”吧。
首先是对立统一规律。
这个规律挺简单的,就是任何事物都有对立的一面。
比如说白天和黑夜,生和死,爱和恨,都是对立的,但又是统一的。
你说,白天能没有黑夜吗?你能看到完全没有黑夜的白天吗?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说,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对立的,但又是统一的。
就像你看一个大圆盘,它的两面不一样,但它们却在同一个圆盘里。
你说巧不巧?这就是“对立统一”的奥秘所在。
第二个规律是质量互变规律。
这个其实就是告诉我们,一切事物都有它的量变和质变。
小的积累多了,终究会变成大的改变。
比如你每天多喝一口水,开始可能感觉不明显,但长时间下去,你的肚子肯定撑得慌,身体的变化也会出来。
这个时候,量变就达到了某个临界点,质变就出现了。
再比如你每天坚持跑步,最开始可能一点效果都看不出来,可是当你坚持一段时间后,身体就开始发生质的变化,体力、身材都会变得更好。
量变和质变,就是一个不断积累和不断蜕变的过程。
第三个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哎,这个稍微有点绕,简单来说就是,任何事物都会经过一番“自我否定”的过程,最终达到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
你想啊,最开始我们不是都希望自己做一个“乖乖的好孩子”吗?后来,可能因为某些原因,我们会反叛,做一些“叛逆”的事情,觉得自己要和世界作对。
但最终,随着时间推移,我们可能又开始回到原来的路上,只不过,这时候的我们已经变得更加成熟、理性。
唯物辩证法五对范畴
唯物辩证法五对范畴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是: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
现象和本质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或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一对辩证统一: 1.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现象是表面的、具体的、和易逝多变的,往往靠感官即能感知;本质则是隐藏在事物的内部的、是事物一般的共同的方面、而且是相对稳定的,它往往只能依靠抽象思维来把握。
例如,谁都可能看到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但要揭示这个现象的本质(万有引力定律)则需要理性分析和思考。
2.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现象离不开本质,任何现象都由本质所决定的,都是本质的某种表现(例如,真相从正面直接地表现着本质,假相则从反面歪曲地表现着本质);同时,本质也不可能离开现象而单独存在,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种或多种现象表现出来。
因此,人们认识事物总是通过对现象的分析研究才能了解到事物的本质,这个分析研究的过程常常被概括为“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
内容和形式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所具有的内在要素和它们的结构及其表现方式的一对范畴。
内容是事物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指内在要素的组织和结构。
事物总是具有一定的内容和形式。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一对辩证统一: 1.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的:内容不同于形式。
2.内容和形式是统一的:其一,内容和形式相互依存,没有内容的形式是空洞的形式,没有形式的内容是一堆要素。
其二,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作用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或说服务于内容——因为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就促进内容发展,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就阻碍内容发展,不讲究实际效果的形式被称为形式主义。
其三,内容和形式的区分是相对的、也是复杂的,同一形式可以容纳或表现不同的内容,同一内容也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旧形式可以服务于新内容,旧内容可以采用新形式。
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
2014考研政治马原高频考点精解——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通过一系列基本环节实现的,对于这些基本环节的逻辑反映就是辩证法学说的基本范畴。
这些基本范畴从不同方面反映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基本范畴一:原因和结果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联系,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考研辅导班系。
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第二,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
第三,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
第四,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基本范畴二: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则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考研辅导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唯物辩证法五对范畴
唯物辩证法五对范畴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唯物辩证法五对范畴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是: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
现象和本质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或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一对辩证统一: 1.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现象是表面的、具体的、和易逝多变的,往往靠感官即能感知;本质则是隐藏在事物的内部的、是事物一般的共同的方面、而且是相对稳定的,它往往只能依靠抽象思维来把握。
例如,谁都可能看到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但要揭示这个现象的本质(万有引力定律)则需要理性分析和思考。
2.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现象离不开本质,任何现象都由本质所决定的,都是本质的某种表现(例如,真相从正面直接地表现着本质,假相则从反面歪曲地表现着本质);同时,本质也不可能离开现象而单独存在,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种或多种现象表现出来。
因此,人们认识事物总是通过对现象的分析研究才能了解到事物的本质,这个分析研究的过程常常被概括为“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
内容和形式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所具有的内在要素和它们的结构及其表现方式的一对范畴。
内容是事物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指内在要素的组织和结构。
事物总是具有一定的内容和形式。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一对辩证统一: 1.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的:内容不同于形式。
2.内容和形式是统一的:其一,内容和形式相互依存,没有内容的形式是空洞的形式,没有形式的内容是一堆要素。
其二,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作用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或说服务于内容——因为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就促进内容发展,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就阻碍内容发展,不讲究实际效果的形式被称为形式主义。
其三,内容和形式的区分是相对的、也是复杂的,同一形式可以容纳或表现不同的内容,同一内容也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旧形式可以服务于新内容,旧内容可以采用新形式。
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
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关于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的文章内容较为详细,涵盖了哲学、逻辑等多个领域,根据您的要求,我将尝试完成该篇文章。
由于篇幅较长,我将会分段展开叙述。
首先我会探讨一下关于辩证法的基本概念,然后逐一介绍五对基本范畴。
希望这部分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引言】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维方式和方法,它源于古希腊哲学家对世界本质和运行规律的思考探索,被后人加以丰富和发展,成为了丰富多元的辩证法体系。
辩证法不仅是认识事物和现象的理论,更是指导人们实践和改造世界的一种方法。
现在,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关于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
【第一对基本范畴:对立统一】在辩证法中,对立统一是指事物矛盾的统一。
任何事物都是在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之间存在的。
比如事物的存在与发展、内部与外部、本质与现象等等,这些都是对立统一的表现。
例如事物的两个相反的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它们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对立,而是构成了事物的统一整体。
对立统一也被认为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第二对基本范畴: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是辩证法的重要范畴之一,它主要指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否定之否定不仅包含了事物发展的相对性和矛盾性,更是指事物在发展中逐步超越和否定自身的过程。
简而言之,事物的发展并非单纯的线性进步,而是通过不断的否定和超越,实现了更高的统一和发展。
【第三对基本范畴:必然性与偶然性】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一个充满着矛盾和变化的世界。
必然性与偶然性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重规律。
必然性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和必然趋势,而偶然性则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临时性和不确定性。
必然性代表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而偶然性则代表了事物发展的临时变动和意外事件。
【第四对基本范畴:现实与可能】现实与可能是辩证法中重要的对立统一范畴。
现实代表着事物存在的客观性和确定性,而可能则代表了事物未来发展的潜在性和变化性。
现实和可能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实际上构成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
原因与结果
原因和结果: 是揭示事物和现象之间引起和被 引起的关系的范畴 。
前后相继、彼此制约
1、定义 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 结果是由原因引起的现象。
因果联系是先行现象引起后继现象的必然 联系(时间上先后相继。“读书破万卷, 下笔如有神”);但并不是任何表现为先 后相继的现象都是因果联系(“在此之 后”,并不等于“由此之故”)。
实际上,没有纯粹的必然性。
4、意义: (1)必然性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和前途, 所以要重视对必然性的研究。科学研究 的任务是揭示事物发展的必须规律; (2)只有认识了必然,才能获得自由;
(3)要重视偶然性和机遇, 因为它们背后隐藏着必然性。
F=GM1M2/R2 (我国现在搞发展要注意:
“惟时惟机”“我就担心丧 失时机,不抓呀,看到机 会就丢掉了,时间一晃就 过去了”——邓小平 大学学习也是如此。)
2、辩证关系:
1、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2、现互作用、相互影响; 内容决定形式: 形式对内容的两种反作用(积极和阻碍) 3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3、理论一一和实践意义:
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善于变革旧形 式; 自觉运用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 批判虚无主义和形式主义。
现象与本质
现象与本质范畴揭示了事物的外在联系 和内在联系。它指导人们透过事物的现 象把握其内政的本质。 1、定义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 的各个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本质是与 规律、必然性同等程度的范畴。 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 的外部联系。
3、意义:
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在实际工作中 不能从可能性出发,必须从现实出发; 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实现,必须在 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地发挥主 观能动性。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
为什么没有纯粹的偶然性
一个事物和现象的出现,除了受非根本 的原因和外部条件影响外,还要受内在 的根本原因所制约。内部有“一只看不 见的手”,即内在的必然性。不可能有 无内政根本原因的事物,也就不可能有 纯粹偶然的事物。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 相互转化。
一方面,偶然性可以转化为必然性
1、 定义 (1)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一 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对事物 的发展起决定作用。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爱因斯坦“上帝不是在投子”
(2)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不确
定的趋向,可以出现,也可能不出现, 可以这样出现,也可能那样出现,对事 物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一棵瓜秧能结几个瓜,一株豆秧能结 几个豆荚” 霍金“上帝不仅投子,还把子投到看不 见的地方”
2、本质和现象的辩证关系: (1)相互区别 第一,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 系,可以为人们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则 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只有通过 抽象思维才能把握。 第二,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是多种 多样的;而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 共同的。 第三,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而本质 则是相对稳定的。
2、辩证关系:
(1)相互区别。现实性是业已实现了的当前 的客观存在,可能性则是目前尚不存在,以后 才会出现的东西。 (2)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现实性不能离开 可能性,它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来的;可能性也 不能离开现实性,可能性的根据存在于现实之 中。 (3)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下条件下相互转化, 客观事物的发展就是在可能性和现实性的不断 转化过程中实现的。
实际上,没有纯粹的必然性。
4、意义: (1)必然性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和前途, 所以要重视对必然性的研究。科学研究 的任务是揭示事物发展的必须规律; (2)只有认识了必然,才能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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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和结果
唯物辩证法认为: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有原因必会造成某种结果(或影响),有结果又必来源于某种原因。一般来讲,原因在前结果在后;同一个现象,依据不同的条件,可以是原因也可以是结果,前一个原因的结果也可能是后一个结果的原因;同时,一个原因可以引起几个结果,一个结果也往往由几个原因所引起。唯物辩证法认为原因和结果是一对辩证统一:1.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因果倒置,在逻辑推理或实践试验中都会引起混乱或危害。2.原因和结果是统一的:其一,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既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其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一般有两种情形:第一,同一现象,相对于它所引起的现象而言,是原因,相对于引起它的现象而言,则转化成了结果;第二,原因和结果可以相互作用,不仅原因可以作用于结果,而且结果也可以反作用于新的原因(例如电路设计中的反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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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形式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所具有的内在要素和它们的结构及其表现方式的一对范畴。内容是事物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指内在要素的组织和结构。事物总是具有一定的内容和形式。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一对辩证统一:1.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的:内容不同于形式。2.内容和形式是统一的:其一,内容和形式相互依存,没有内容的形式是空洞的形式,没有形式的内容是一堆要素。其二,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作用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或说服务于内容——因为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就促进内容发展,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就阻碍内容发展,不讲究实际效果的形式被称为形式主义。其三,内容和形式的区分是相对的、也是复杂的,同一形式可以容纳或表现不同的内容,同一内容也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旧形式可以服务于新内容,旧内容可以采用新形式。现象和本质与形式和内容的区别是:现象反映本质是一种必然的自发,形式表现内容则可以人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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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佚名 时间:2011-9-23 14:16:00 来源:京翰教育中心 录入:李蕾 人气: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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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是: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
现象和本质
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或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一对辩证统一:1.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现象是表面的、具体的、和易逝多变的,往往靠感官即能感知;本质则是隐藏在事物的内部的、是事物一般的共同的方面、而且是相对稳定的,它往往只能依靠抽象思维来把握。例如,谁都可能看到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但要揭示这个现象的本质(万有引力定律)则需要理性分析和思考。2.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现象离不开本质,任何现象都由本质所决定的,都是本质的某种表现(例如,真相从正面直接地表现着本质,假相则从反面歪曲地表现着本质);同时,本质也不可能离开现象而单独存在,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种或多种现象表现出来。因此,人们认识事物总是通过对现象的分析研究才能了解到事物的本质,这个分析研究的过程常常被概括为“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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