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情况说明
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现状、问题及完善
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现状、问题及完善一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的现状及问题(一)基本背景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人民币支付结算由此进入快车道,人民币国际化也因此加快进程,主要表现为:人民币跨境流通规模和使用范围不断扩大;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深化;海外人民币产品日益丰富,衍生产品交易日益活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人民币在贸易结算、金融交易以及储备等方面的接受和使用程度都有较大提高。
据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统计,人民币已于2014年11月末取代加元和澳元,成为全球第五大支付货币。
据中国人民大学测算,截至2013年第三季度,人民币国际化指数(RII)为1.20,同比增长52.46%。
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跨境人民币使用范围逐渐从贸易结算扩展至直接投资、外债、对外担保等投融资领域。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从2009年的35.8亿元快速增加到2013年的4.63万亿元;2014年1~10月,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已超过5.4万亿元,同比增长51.2%。
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本外币跨境收支总额的比重由2010年的1.7%上升到2014年第三季度的25%左右。
2014年1~10月,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金额累计达1448亿元,外商来华直接投资结算金额累计达6516亿元。
为此,构建一个覆盖各主要时区和安全高效的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系统,提高跨境人民币的清算效率,保证交易的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体系构建之后,人民币在贸易投资等领域的支付清算将更为普遍,会有更多的参与者参与人民币支付清算进程,从而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其次,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体系的构建,能够使监管机构及时监测跨境资金流动的情况,并形成境内、境外双轨制的人民币监管服务体系,增加我国货币调控手段,增强货币调控的有效性。
再次,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体系的构建,能够引入新的竞争者和互补者,可以促进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改进技术与服务,提高效率,增强交易安全。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政策介绍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政策介绍一、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政策介绍1、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为主要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2、中国经济稳定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3、中国与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6500亿元双边货币互换协议4、多年边贸业务已累计了一定的经验试点政策——基本概念《实施细则》第二条: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
(特例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1、跨境贸易可用人民币结算,人民币支付结算功能由境内交易扩大到跨境交易2、境贸易的人民币与境内结算的人民币等质等价,不属于外汇试点政策——参与主体试点企业(境外企业)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商业银行:提供人民币资金结(清)算业务服务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审核、备案、监督试点政策---相关法规1、2009.7.0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2、2009.7.0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
3、2009.7.06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出台《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汇综发[2009]90号)。
4、2009.8.25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0号)。
5、2009.8.27 海关总署监管司出台《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管函 [2009]255号)。
6、2010.3.8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10]79号)。
7、2010.6.22 《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发〔2010〕第186号)二、扩大试点政策1、试点地区扩大n境内:五个城市扩大到20个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n境外:港澳、东盟扩大到所有的境外国家和地区2、业务范围扩大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其他经常项目三、试点企业概念变化n进口业务项下,无试点企业概念n出口货物贸易项下,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试点业务发展特点:前慢后快、进口快于出口全国及我省业务发生:1、截至2010年5月末,结算金额累计为445.52亿元。
跨境人民币结汇资料
企业信息情况表一份,盖公章(首次办理需要)
境到 跨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一份,盖公章
人境 汇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盖公章(每次结汇银行会在合同原件的付款
次结汇的合同复印件用上次结汇后盖银行章的 原件复印)
必 须
币 结
资 已汇款水单(银行提供,找赵经理拿),实际汇款信息需与所签合同信
跨境人民币结汇所需资料
跨境人民币结算收 款说明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跨境人民币 结汇资料
报关单
银行汇款凭证
息一致
料
报关单,盖公章
汇
形式发票,盖公章(若本次收款与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符合,则不需要形式 发票,若不符则需要形式发票,形式发票的金额需与本次收款金额一致)
●资料准备好后交与建行赵经理(赵清),由赵经理将资料送至建行普陀区支行顾
小姐那进行结汇,也可公司自己将准备好的资料送至顾小姐那进行结汇(赵经理代办 结汇,进款会推迟1-2天)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一、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基本定义跨境:我国与境外各经济体之间,也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
跨境人民币业务:用人民币开展的各类跨境业务,包括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
跨境人民币结算: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
按国际收支平衡表,可分为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两大类。
与外币结算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不需要核销。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一般贸易预收、预付来料加工退(赔)款、贸易从属费用等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电汇信用证托收四、基本业务操作模式基本流程1港澳清算行模式港澳地区以及内地以外的其他地区的银行(境外参加行)在中银香港/澳门中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通过人行大额支付系统(CNAPS)清算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清算银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2代理行清算模式境外银行、境外参加行在深圳、上海、广东等试点地区分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通过SWIFT清算CNAPS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1境外参加银行a为境外客户(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的境外银行b可以是外国金融机构,也可以是我海外分支机构c在境内代理行或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开有人民币清算账户如:香港地区的香港汇丰、渣打、花旗、南洋商业、集友等银行;澳门地区的澳门兴业银行等;东盟地区:越南外贸银行、印度尼西亚银行、菲律宾大众银行等2境内结算银行(又称境内参加行)a境内试点地区商业银行b需具备国际结算能力c为境内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如:深圳、广东和上海地区的中行、工行、建行、招行、交行、兴业、中信等银行3境内代理银行a境内试点地区结算银行b与境外参加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开户c代理境内、境外参加行办理人民币跨境清算业务d为境外参加行提供铺底资金兑换服务e为境外参加行在限额内购售人民币f为境外参加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如:深圳、广东和上海地区的中行、工行、建行、招行、交行、兴业、中信等银行六、境内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能做a属于公布的试点名单企业b在我行开有人民币结算账户c与境外交易对手签署贸易合同约定使用人民币结算d明确清算路径e进、出口已或将采用人民币报关(特别提醒: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项下报关无需提供核销单,以免影响出口退税!企业可凭人行下发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与海关沟通)f选择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为主报告银行七、境内企业首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需要哪些材料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b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c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d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e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f企业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SWI FT 、、、1汇入汇款(含电汇、信用证、托收)需要的材料a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b涉外收入申报单c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d发票原件、复印件e人民币出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特别提醒:报关单上不能含核销单号!)汇入(港澳清算行模式)、、、、、、、、、、、、、、、、、、、、、、、、、、、、、、、/、、、、、、、、、、、、、CNAPS、、、、、、、、、、、、、、、、、、、、、、、、、、、、汇入(代理行清算模式)、、、、、、、、、、、、、、、、、、、、、、、、、、、、、、、、、、、、、、、、、、、、、、、、、、、、CNAPS、、、、、、、、、、、、、、、、、注意事项1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30%,自收到境外人民币货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a书面情况说明b出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c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合同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原件、复印件2预收人民币资金超合同金额25%a书面说明: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预计报关时间b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3逾期未收货款(即货物出口后210天境内未收到人民币款)企业应当自到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向其结算银行填报《企业出口延期收款及存放境外申报备案表》并提交a书面说明:该笔货物未收回货款金额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b相关未收款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4出口项下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a书面说明:存放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银行、账号、用途;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等信息、SWI FT 、、2汇出汇款(含电汇、信用证、托收)需要提供的材料a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收款说明b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c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d发票原件、复印件e人民币进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特别提醒:报关单上不能含核销单号!)汇出(港澳清算行模式)、、、、、、、、、、、、、、、、、、、、、、、、CNAPS、、、、/、、、、、、、、汇出(代理行清算模式)、、、、、、、、、、、、、、、、、、、、、、、、、、、、、、、、、注意事项1预付人民币资金超合同金额25%a书面说明: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预计报关时间b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九、申报1试点企业收到跨境人民币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试点企业对外支付人民币款项时,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申报。
跨境人民币出口收款详细说明
附表1-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年月日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附表1-2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年月日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附表2企业信息登记表填表单位:填表日期:编号: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境内结算银行留存,一份由境内结算银行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2、本表编号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填写。
3、经济类型:按GB 12402《经济类型代码》填报。
4、行业属性:生产型企业,按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中使用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确定行业属性及代码,按代码的前4位填报;外贸型企业,不要填报为08类(批发和零售业),而是根据公司主营出口产品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填写相应的行业属性及代码,按代码的前4位填报。
附表3-1跨境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业务信息填报单位(公章):日葵填报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制表人:复核:联系电话:填表说明:7 / 211、对于预收款项,须在“预计报关日期”栏注明预计报关时间;2、预收货款对应货物报关出口或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银行仍须填报此表格。
对于货物已报关出口的,除填写“对应报关单号”和“出口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对于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除填写“预计报关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3、“资金清算渠道”栏填写1或2,“1”代表香港人民币清算行渠道,“2”代表代理行渠道。
附表3-2跨境贸易进口人民币结算业务信息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8 / 21制表:复核:联系电话:填表说明:1、对于预付款项,须在“预计报关日期”栏注明预计报关时间;2、预付货款对应货物报关进口或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银行仍须填报此表格。
对于货物已报关进口的,除填写“对应报关单号”和“进口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对于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除填写“预计报关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3、“资金清算渠道”栏填写1或2,“1”代表香港人民币清算行渠道,“2”代表代理行渠道。
跨境人民币收入说明PDF468KB
跨境人民币收入说明人民币跨境业务资质为“已激活”、企业状态为正常的企业,请在收到汇款通知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我行营运部操作员将在收齐证明材料,并完成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及其他审核后,安排后续进账处理。
服务贸易(单笔人民币30万元以上退款除外*)/货物贸易(超过合同金额25%的预收款及贸易退款除外*)/收益及经常转移项下人民币结算资金,银行凭企业(适用范围:未被列入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且不在外汇管理局公布的B类/C类企业名录的企业)提交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办理跨境结算。
资本项下或其他特殊性质的人民币跨境来账,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请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注:1、企业请务必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中如实填写本笔交易对应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和“对手方常驻国家(地区)”,并在收入到账后五个工作日内在金宏系统中办理网上申报操作;* 重要提醒:如为跨境人民币资本金汇入汇款,烦请贵司在资本金入账后尽快提交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申请递交至我行运营部账户服务部。
如果您就出资入账登记有任何问题,烦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2、《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章,将正本递交我行。
适用电子交易单证递交方式的企业,可直接回复收入通知邮件将扫描件发送给我们,企业自行留存正本。
3、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或在外汇管理局公布的B类/C类企业名录的企业,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外,另需提交合同、发票等其他证明材料办理跨境结算。
4、自2018年5月1日起,部分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特定类别的交易(如:服务贸易单笔人民币30万元以上退款,货物贸易超过合同金额25%的预收款,贸易退款),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外,另需提交相关商业文件以及证明材料办理跨境结算。
5、当地监管机构若有法规要求,请遵照办理。
跨境人民币结汇资料
跨境人民币结汇所需资料
跨境人民币结算收 款说明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跨境人民币 结汇资料 报关单 银行汇款凭证
跨 境 人 民 币 结 汇
企业信息情况表一份,盖公章(首次办理需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收 到 跨 境 汇 款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一份,盖公章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盖公章(每次结汇银行会在合同原件的付款 方式页盖上已付汇章,下次结汇的合同复印件用上次结汇后盖银行章的 原件复印) 已汇款水单(银行提供,找赵经理拿),实际汇款信息需与所签合同信 息一致 报关单,盖公章
结 汇 必 须 资 料
形式发票,盖公章(若本次收款与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符合,则不需要形式 发票,若不符则需要形式发票,形式发票的金额需与本次收款金额一致)
●资料准备好后交与建行赵经理(赵清),由赵经理将资料送至建行普陀区支行顾
小姐那进行结汇,也可公司自己将准备好的资料送至顾小姐那进行结汇(赵经理代办 结汇,进款会推迟1-2天)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介绍
目前人民币跨境清算可自由选择两条路径
试点企业 境内银行 大额支付系统 (支付报文 支付报文CMT100) 支付报文 境外清算行 境外参加行 境外企业 境外参加行 SWIFT
境外企业
企业报关币种和结算币种不一致处理办法
出口方面以是否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为监管主线。 出口方面以是否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为监管主线。即出口以外币 报关并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纳入外汇管理部门的出口收汇核销管 报关并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 以人民币报关(未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 理;以人民币报关(未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无须办理收款核销手 续。 进口方面以结算币种为监管主线。即进口业务以人民币付款的纳入人 进口方面以结算币种为监管主线。 民银行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民银行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否则纳入外汇管理部门 的进口核销管理。 的进口核销管理。
政策出台的目的: 政策出台的目的: (1)帮助企业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 帮助企业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 (2)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政策设计的总体思路
设计思路是: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为试点企业带来便利。 贸易真实性由办理人民币结算的商业银行负责审核。 企业办理试点业务事前无须经人民银行或外汇局审批,人民银行通 过境内结算银行报送数据来掌握试点业务的开展情况。
贸易出口人民币收款
贸易出口收汇核销
试点企业无须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第三步:出口企业向外汇局申 第二步:企业办理出口报关并取得 领纸质出口核销单,并办理网 上备案。 出口报关单。 第三步:企业收款时向结算银行提 第四步:企业凭出口核销单办 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 理报关手续。 明,配合境内结算银行对贸易单证 第五步:对来料加工贸易收汇 真实性和一致性审核工作。对来料 先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记录比例 加工收款超合同金额30%的,试点 信息,超合同的30%,银行还 企业在收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 需审核合同等资料后记录超比 例信息。企业收汇先入外汇待 结算银行补交超比例说明、报关单、 合同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收款 核查账户并办理国际收支申报, 无须入待核查账户及经联网核查才 结汇或划转前须经过联网核查 能划转,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 程序。 国际收支申报。
跨境人民币收付款说明表格
附件1
信息报送频度及时间要求
附件2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表说明:
一般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10一般贸易(实物投资不收款)”的贸易类型。
来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214来料加工”和“0255来料深加工”。
进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615进料对口”、“0654进料深加工”、“0664进料料件复出”、“0700进料料件退换”、“0715进料非对口”、“0864进料边角料复出”。
边境贸易: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之间开展的货物贸易。
其他贸易:不在上列范围内的海关监管贸易方式。
无货物报关:指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进口或从境外付款但境内交货等方式。
附件3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表说明:
一般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10一般贸易”的贸易类型。
来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245来料料件内销”、“0345来料成品减免”、“0845来料边角料内销”。
进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615进料对口”、“0654进料深加工”、“0700进料料件退换”、“0715进料非对口”。
边境贸易: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之间开展的货物贸易,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4019边境小额”。
其他贸易:不在上列范围内的海关监管贸易方式。
无货物报关:指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进口或从境外付款但境内交货等方式。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介绍
二、试点的基本情况
(一)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有序进行
-自试点开始至11月末,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 11月末 自试点开始至11月末, 币结算业务2745.11亿元。 币结算业务2745.11亿元。 2745.11亿元 自试点开始以来, -自试点开始以来,境内代理银行累计净售出人民 63.54亿元 亿元。 币63.54亿元。 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余额381.16亿元。 381.16亿元 -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余额381.16亿元。 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账户存款余额273.02亿元。 273.02亿元 -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账户存款余额273.02亿元。
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办理流程简介
(二)对先结算后进(出)口的情形,企业办理人 民币结算业务的流程
(1)企业与外方签订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并按合同 约定进行生产和交货。 (2)企业向银行提供合同、发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 口收款说明”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在 银行办理收款入账或付款(进口预付或出口预收)。银行按 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送管理系统。
三、试点政策要点
3.试点业务范围
目前限于进出口、服务贸易以及其他经常项目项下, 目前限于进出口、服务贸易以及其他经常项目项下, 资本项下业务目前实行个案试点制度。 资本项下业务目前实行个案试点制度。
4.清算模式
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 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 可以通过香港、 可以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 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也可以通过境内商业 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 和清算。 和清算。
五、业务办理流程
(三)出口试点企业的审核
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指引
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人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以及《人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等,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
跨境业务包括跨境贸易、其他经常项目、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贷款业务和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试点地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
第三条国际业务部负责全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工作,负责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和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的数据报送工作;科技管理部负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接入和管理维护工作。
第二章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
- 1 -。
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简述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我行在国家批准试点地区内为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与境外试点地域范围内企业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项下办理的结算业务。
办理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在业务性质、境内外试点地区以及试点企业等方面的限制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政策为依据。
二、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特色优势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具体出口货物退(免)税请参考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试点企业的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办理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要提供外汇核销单。
经过十几年的跨国经营实践,我行已与122个国家的1358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并先后在全球1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0多家境外机构,初步形成了跨越亚、非、欧、美、澳五大洲的跨国经营网络格局,全面保证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在国家准许境外地区的清算。
三、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办条件试点企业应当依法诚信经营,确保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建立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试点企业应当选择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作为其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报告银行。
试点企业的主报告银行负责提示该试点企业履行上述信息报送和备案义务。
四、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通流程试点企业首次办理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应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供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税务登记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试点企业首次办理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如选择我行作为其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主报告行,则应以书面方式与我行进行确认。
试点企业申请人民币支付业务时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进出口报关时间或预计报关时间及有关进出口交易信息,如实填写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和进口付款说明(见附表),配合境内结算银行进行贸易单证真实性和一致性审核工作。
跨境人民币出口收款说明
附表1-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年月日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3 —附表1-2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年月日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4 —附表2企业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境内结算银行留存,一份由境内结算银行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2、本表编号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填写。
3、经济类型:按GB 12402《经济类型代码》填报。
4、行业属性:生产型企业,按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中使用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确定行业属性及代码,按代码的前4位填报;外贸型企业,不要填报为08类(批发和零售业),而是根据公司主营出口产品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填写相应的行业属性及代码,按代码的前4位填报。
— 5 —附表3-1跨境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业务信息填表说明:1、对于预收款项,须在“预计报关日期”栏注明预计报关时间;2、预收货款对应货物报关出口或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银行仍须填报此表格。
对于货物已报关出口的,除填写“对应报关单号”和“出口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对于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除填写“预计报关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3、“资金清算渠道”栏填写1或2,“1”代表香港人民币清算行渠道,“2”代表代理行渠道。
— 6 —附表3-2跨境贸易进口人民币结算业务信息填表说明:1、对于预付款项,须在“预计报关日期”栏注明预计报关时间;2、预付货款对应货物报关进口或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银行仍须填报此表格。
对于货物已报关进口的,除填写“对应报关单号”和“进口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对于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除填写“预计报关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3、“资金清算渠道”栏填写1或2,“1”代表香港人民币清算行渠道,“2”代表代理行渠道。
人民币跨境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人民币跨境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随着全球经济正逐步过渡到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快,国际经济关系日益复杂,人民币国际化必然地。
扩大人民币跨境业务的规模经营范围是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中关键一步。
人民币跨境业务的发展首先就要确保人民币币值的稳定;还要生产出在国际市场上足够议价能力的产品;还必须有严格地监管体制。
当前,人民币跨境业务在这些方面还是会遇到一些问题。
本文将人民币跨境业务存在的问题,人民币跨境业务问题的对策两个方面对其进行阐述。
关键词人民币跨境业务;人民币国际化一、引言人民币跨境业务是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而开展的各类跨境经济业务。
人民币跨境业务是2009年开始实行的,为了规避日益频繁的金融风险和日益复杂的经济关系,而开展的在我国经济体和境外国经济体之间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的经济业务。
人民币跨境业务主要可以分成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人民币在境外业务中用于支付结算;第二部分是人民币在境外业务中的其他应用。
人民币跨境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进行国际化的跨境业务是国家发展的关键一步,它不仅可以提升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增强我们国家在处理国际事务时的话语权。
在我国政府支持下,人民币跨境业务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
2010年经常项目下使用人民币支付结算的金额从36亿元增长到5963亿元;直接使用人民币投资的金额也在增长。
2016年人民币对于经常项目的收付出现了一些波动,下降了很多,这说明开展人民币跨境道阻且长。
二、文献综述关于什么是货币国际化,国内外专家学者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定义,姜鹏认为人民币国际化有三个维度:第一,人民币作为支付货币,能够在境外自由流通。
第二,其他国家或地区把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作为投资工具。
第三,在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下作为结算的货币能够占有一定比重。
2021年第一季度,CIPS处理业务75.60万笔,金额17.49万亿,同比增70.25%和82.60%,人民币跨使用频率猛增。
论述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论述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是指在跨境交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和付款的一种方式。
以下是一般的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1. 开立人民币账户:首先,买方和卖方需要在合适的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以便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
2. 签订合同:买方和卖方需要签订具有约定条件的购销合同或服务协议,明确商品的交付条款、价款以及结算方式为人民币。
3. 提供相关文件:买方和卖方需要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如购销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等,以便证明交易的合法性和便于银行进行结汇。
4. 银行办理结算:买方和卖方准备好相关文件后,通过各自的银行向银行提交申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
银行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将相应的人民币资金从买方账户划入卖方账户。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需要遵守相关的外汇管理法规和政策。
具体的办理步骤和要求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因此,建议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前,咨询专业的金融机构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全程合规和顺利处理付款事宜。
此外,根据中国政府的外汇管理政策变化,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具体操作可能会发生调整,请在进行具体业务时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规定。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
附表三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
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填表说明:
1、存在多个出口日期或报关单号时,可附表加以说明。
2、一般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10”的贸易类型。
3、来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214来料加工”和“0来料深加工”。
4、进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615进料对口”、“0654进料深加工”、“0664进料料件复出”、“0700进料料件退换”、“0715进料非对口”、“0864进料边角料复出”。
5、边境贸易: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之间开展的货物贸易。
6、其他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30易货贸易”、“0513补偿贸易”、“0货样广告品A”、“3422对外承包进口”、“3910有权军事装备”、“3939无权军事装备”、“4019边境小额”、“4039对台小额”、“1退运货物”、“1110对台贸易”、“1215保税工厂”、“1427出料加工”、“1500租赁不满一年”、“1523租赁贸易”、“1616寄售代销”。
7、无货物报关:指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进口或从境外付款但境内交货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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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业务情况说明
致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人民银行分行
鉴于我司申请以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方式执行号合同/订单项下□对外付款/□对外收款,但该业务项下涉及外币报关,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并报告如下:
一、我司与交易对手签订了上述以□外币计价结算/□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合同/订单且报关方式为外币报关,贸易模式为□一般贸易项下/□加工贸易项下;约定结算方式为□汇款结算/□信用证结算□托收结算。
二、上述合同项下有关货物报关情况为:□已报关,报关单信息详见附件;/□未报关,预计到货报关日期为。
三、该合同项下原拟□支付/□收取外币金额为;现经友好协商,以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方式执行该笔合同项下结算,实际□支付/□收取金额为人民币。
四、其它情况说明:。
五、我司兹申明并保证,本说明有关内容真实无误。
如有虚假,视为违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将承担相应后果。
专此说明。
企业名称
公章或财务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