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债
地方政府公债的若干思考
地方政府公债的若干思考【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地方政府公债的若干思考。
在正文部分中,分析了地方政府公债对地方政府财政的影响,探讨了地方政府公债的风险与挑战,解析了地方政府公债的监管机制,讨论了地方政府公债的管理和运用,以及地方政府公债的发展趋势。
在重点强调了地方政府公债的合理化运用,展望了地方政府公债的发展前景,并提出了关于地方政府公债的政策建议。
通过对地方政府公债的全面思考,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引导地方政府公债的发展,促进地方财政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地方政府公债、财政、影响、风险、挑战、监管机制、管理、运用、发展趋势、合理化运用、发展前景、政策建议。
1. 引言1.1 地方政府公债的若干思考地方政府公债是地方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
随着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和支出的增加,地方政府公债在地方财政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地方政府公债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风险。
如何合理管理和运用地方政府公债成为地方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
在当前国内经济发展环境下,地方政府公债对地方政府财政有着重要的影响。
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公债筹集资金可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改善等项目,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地方政府公债也承载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地方政府在发行公债时需要谨慎评估其偿还能力,避免财政风险的不断累积。
地方政府公债的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和管理。
未完待续...2. 正文2.1 地方政府公债对地方政府财政的影响地方政府公债对地方政府财政的影响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公债来筹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的支出。
这种借债方式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资金来源,加快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提升地方政府的综合实力。
地方政府公债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
公债的发行会增加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如果债务管理不当,可能导致财政风险和债务违约的风险。
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和偿还压力可能会影响地方政府的财政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国发行地方公债利弊分析论文
我国发行地方公债的利弊分析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8-000-01摘要地方公债是政府公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发展阶段,应该尝试建立地方公债制度。
本文从理论入手,分析我国发行地方公债的利弊,最后提出发行地方公债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公债财政利弊分析一、地方公债的理论基础地方公债是地方政府或者其授权机构和代理机构发行的,以政府的信用为担保,向社会筹集资金,并在规定时间按照约定条件偿还本利的凭证。
地方公债所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当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益性活动。
虽然目前我国地方政府不具备发行地方公债的权利,但是随着分税制的逐步完善和地方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大,发行地方债券已经是必然的选择。
因为地方政府更加了解本地区公共产品的实际需求数量以及居民对公共物品的偏好,由地方政府来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会更有效率。
根据 tiebout(1956)模型,地区居民也可以通过“以脚投票”的方式来刺激地方政府有效地提供合适的公共产品。
①袁静(2001)认为,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将长期项目的建设成本分摊到各个受益期内,能够提高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效率。
②冯兴元和李晓佳(2005)、宋立(2005)认为发行地方政府发债筹资符合公共物品提供的受益原则。
③二、我国发行地方公债的收益分析(一)发行地方公债有利于缓解财政困境分税制改革前,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60%—80%,支撑了约60%—70%的财政支出责任,而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大幅下降,而其承担的支出责任几乎没有变化。
地方财政收支责任不对称,缺口不断扩大。
因此,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举债权并加以严格管理,是缓解当前地方财政困境的有效途径。
(二)发行地方公债有利于我国分税制制度的完善我国已经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配置原则初步建立起分级的财政体系。
地方债
地方政府债务,即地方债,是指地方政府作为举债人或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及其他或有责任的债务。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主要表现形式为以地方融资平台为借债主体、以银行信贷为主要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负有主要偿还或担保责任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地方政府债券是由地方政府发行并负责偿还的债券,简称“地方债券”,也可以称为“地方公债”或“地方债”。
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资金需要状况,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向社会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
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或者地方兴建大型项目。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一般又由不同的级次组成,而且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名称。
美国地方政府债券由州、市、区、县和州政府所属机关和管理局发行。
日本地方政府债券则由一般地方公共团体和特殊地方公共团体发行,前者是指都、道、府、县、市、镇、村政府,后者是指特别地区、地方公共团体联合组织和开发事业团等。
我国的地方债类型、表现、规模、风险与防范及化解思路1 中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
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
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筹集资金建设某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担保,而对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保证。
1,按照风险管理来分类:可以分为直接债务和或有债务,其中直接债务主要指的是在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债务不需依附某些事件并且是必然发生的,直接债务可以通过特定因素的分析来进行预测;而或有债务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的投资、融资行为所发生的连带性债务。
[2-3]2 表现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
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
关于中国发行地方公债的探索
关于中国发行地方公债的探索【摘要】中国地方公债是地方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具有重要的财政和经济意义。
本文探讨了中国地方公债的背景和重要性,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问题。
进一步讨论了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公债的必要性,以及其发行方式、利用效率和管理措施。
结论部分展望了中国发行地方公债的前景,提出了发展建议并探讨了政策推动。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中国地方公债在财政领域中的作用和意义,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提供有益参考和指导。
【关键词】中国地方公债、地方政府债务、发行方式、利用效率、管理措施、展望、建议、政策推动1. 引言1.1 中国地方公债的背景中国地方公债的背景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当时中国政府为了应对地方债务危机,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地方公债的发行不仅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也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地方政府为了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对地方公债的需求逐渐增加。
随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债务风险的逐渐暴露,地方公债的管理和监督成为重要议题。
中国地方公债的发行背景在于满足地方政府财政需求的也要避免地方债务风险,保障金融稳定和经济增长。
.1.2 中国地方公债的重要性中国地方公债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地方公债可以帮助地方政府筹措资金,满足其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的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地方公债的发行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涌入地方的重点领域,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地方公债的发行也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有助于防范和解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
中国地方公债的发行和管理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债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是中国金融体系稳健发展的必要组成部分。
2. 正文2.1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分析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一直是中国财经领域的热点和难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债务风险逐渐显现。
地方政府公债的若干思考
地方政府公债的若干思考地方政府公债作为一种借贷工具,旨在为地方政府筹集资金,支持公共事业建设、改善民生等。
但是,在实践中,地方政府公债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
本文将对地方政府公债的若干思考进行探讨。
1. 地方政府公债的背景地方政府公债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借贷工具。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地方政府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公共事业建设和民生改善。
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公债作为一种借贷工具得以广泛使用。
2. 地方政府公债的优点地方政府公债的最大优点在于筹集了大量资金用于支持公共事业建设和民生改善。
这使得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同时,地方政府公债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
3. 地方政府公债的风险地方政府公债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风险地方政府公债面临的最大风险是违约风险。
即地方政府在偿还公债时无法按期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
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可能需要采取其他措施,如削减公共事业投入、减少民生支出等,从而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
3.2 问题地方政府公债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2.1 债务滚动地方政府为了偿还现有公债,可能会发行新的公债,以此滚动债务。
这种做法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地方政府无法偿还新债,就会导致债务逐渐积累,最终出现违约风险。
3.2.2 缺乏有效监管地方政府公债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缺乏有效监管。
政府监管部门在整个公债发行和偿还过程中的监管存在漏洞,导致一些地方政府通过不合规的方式发行公债,从而增加了违约风险。
3.2.3 缺乏市场化机制当前,中国地方政府公债市场还不够市场化。
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公债的价格会受到政策性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市场化程度。
4. 地方政府公债的改革和建议为了减少地方政府公债的风险和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和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该完善地方政府公债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建立完善的法律责任制度。
地方公债
按照课税对象性质的不同第十一章公债第五讲地方公债地方公债地方公债是指地方政府凭借信用权力,按照有偿原则筹集财政性资金的一种特殊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政活动,简称地方债。
第五讲地方公债狭义的地方公债狭义的地方公债是指地方政府以公债券的形式通过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务,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
第五讲地方公债中义的地方公债中义的地方公债则还包括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按法定条件和合同约定,向债权人筹集资金并承担偿付义务的债务。
第五讲地方公债广义的地方公债广义的地方公债进一步包括地方公共部门(包括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等)借款、提供担保、回购等形成的债务。
第五讲地方公债地方公债的分类世界银行的高级顾问汉纳•普拉科瓦(H a n a P o l a c k o v a)在2002年提出了著名的“财政风险矩阵”。
第五讲地方公债法律和道义责任显性负债隐性负债债务确定性程度直接负债间接负债(或有负债)第五讲 地方公债地方公债第五讲地方公债在我国,尽管199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确指出: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第五讲 地方公债财政部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发行地方公债,并由地方政府负责偿还。
2009年过渡性地方公债融资制度第五讲地方公债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广东省地方融资平台得到了更为迅速的发展,由2009年的3800多家发展为2011年的10468家,平台贷款余额达到了9.1万亿元。
第五讲 地方公债第五讲地方公债地方政府债务15.4万亿元地方政府或有债务8.6万亿元2014年末第五讲地方公债2014年我国修订了《预算法》,正式赋予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权利,由此开启了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新纪元。
第五讲 地方公债建立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
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第五讲地方公债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
地方政府债券概述
我国地方债发行存在如下的问题:
1 所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得不到有效监督和保障
2 缺乏地方政府债券的偿债约束和破产保护
机制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一)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和监督机制,既是保护地 方政府债券投资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防止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失 控,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为此,首先应当将地方政府所有的债务 活动都纳入地方预算会计核算范围。其次,应当逐步建立起地方政 府财务状况年报、季报定期公开披露制度和重大事项临时信息披露 制度。再次,应当加重对地方政府官员违反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惩 处力度。
1994-1997:融资平台初创期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真正开端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中央和地方政府开始"分灶吃饭"; 尽管此阶段政府融资的目的主要局限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且铺开的范围不大,但在基建项目 上积累的经验为后期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地方债的发展史
1997-2008:融资平台推广期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政府重操积极财政策刺激经济的法宝,地方融资平台迅 速推广; 地方政府为了安排配合中央政府的资金,同时又受到《预算法》对地方政府发债的限制, 地方政府开始更多地依赖融资平台。
(二)设立地方政府偿债基金
各地方政府的财力总是有限的。为了增强偿债能力,切 实保护投资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建议 仿效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设立地方政府债券偿债基金, 即要求地方政府在每次发行政府债券之后,应从中提取一定 比例的准备金上缴中央财政,并由中央财政再拨付一定的资 金,共同设立偿债基金,专户存储,由中央财政统一管理, 专门用于应对个别地方政府债券的短期偿债困难。
地方公债问题
一、地方政府公债的含义1、地方公债的含义:公债即为公共债务,是一国的政府举借的债务,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有偿形式。
它是债券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其中,按照发行主体分类,可将公债分为国家公债和地方公债。
国家公债亦称国债,是由一国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
地方公债即地方政府公债,是一国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共债务。
2、地方公债具体定义为:是地方政府在经常性财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为满足地方经济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利用信用原则,由地方政府或其授权代理机构发行,从社会上吸取资金,用于当地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的一种有价证券。
它是从社会上吸收资金来满足地方公共支出需要的一种形式。
二、地方政府发行公债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层面看,地方公债发行缺少法规基础。
1.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相关的法规逻辑存在矛盾。
迄今,中国仍未制定有关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相关法律,相反,1994年颁布的《预算法》第28条中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此可见,如允许地方发行公债就须更改现行法律,否则就会造成法律冲突。
今年,财政部拟代地方政府发行2000亿债券,为此财政部颁布了《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规定,如果届时地方政府还本确实存在困难,经批准,到期后可按一定比例发行1—5年期新债券,分年全部归还。
对于未按时上缴的,中央财政根据逾期情况计算罚息,并在办理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时如数扣缴[2]。
如果一次发行还本存在困难,可继续发行新债券,那二次发行到期仍然还不了呢?是继续发行还是由中央财政兜底?抑或是地方政府信用破产?相信这都不是万全之策。
如继续发行可能导致原本就存在债务危机的地方政府每况日下,美国当前的次贷危机正是成因于此;如由中央财政兜底,会使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缺乏还款动机,既然最终还是由中央“买单”,何不直接由中央拨款,还谈什么地方政府发债?而在当前中国特殊国情下,如果允许地方政府破产,那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能是无法估量的,况且中国现今关于政府破产的法律制度尚属空白。
地方公债的范围
地方公债的范围
地方公债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向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地方公债通常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和社会福利等方面,是一种重要的地方财政手段。
地方公债的范围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设施建设:地方公债可以用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交通、水利工程等。
2、公共事业:地方公债可以用于投资公共事业,例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
3、社会福利:地方公债可以用于投资社会福利,例如社会救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4、其他公共支出:地方公债还可以用于投资其他公共支出,例如灾害救援、扶贫帮困、环境保护等。
需要注意的是,地方公债的发行和使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地方公债的发行和管理也需要加强监管和审计,防止出现腐败和浪费现象。
公债
一.名词解释1.周期性赤字:指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引起的赤字。
结构性赤字:指非周期性因素引起的财政赤字,即经济活动保持在充分就业水平时,预算赤字自然存在的情况。
2.国家公债:指中央政府发行的公债。
地方公债:指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债。
3.浮动利率债券:又称可变利率债券,指票面利率随某一市场利率变动而变动的债券。
4.直接负债:指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的债务,不依附于任何条件,是可以根据某些特定的因素来预测和控制的债务。
或有负债:指由某一或有事件引发的债务,是否形成现实债务,要看或有事项是否发生以及由此引发的债务是否最终要由政府来承担。
5.公募招标:又称公债招标方式,是一种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发行公债的一种方式。
6.承购包销:指由政府与公债承销人(一般为金融机构或大的财团)或承销团签订公债承购包销合同,将公债统一售出,再由承销者自行发售的方式。
7.随买发行:又称柜台销售方式,指推销机构受政府委托,在金融市场上设专门柜台销售债券并拥有较大灵活性的公债推销方式。
8.公债现货交易:指公债买卖成交后,按成交价格及时进行实物交割和现金结算的交易方式。
9.公债回购交易:指公债交易商或投资者在卖出某种公债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再将等量的该种债券买回的交易,其实质是公债的卖出者借入资金。
10.公债托管清算系统:就是交易所、证券商、清算银行等合股组建统一的中央托管结算系统,交易商将实物券或记账式证券托管在该系统中,证券交割采用记账的方式,钱款支付也是记账划拨,整个证券结算是典型的记账式结算。
11.外债:我国的外债指我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对我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
二.简答题1.公债的含义(1)公债是一种信用性质的财政收入,体现着有借有还的信用特征;(2)公债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一种信用形式;(3)公债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杠杆;(4)公债体现一定的分配关系,是一种“延期的税收。
地方债
地方债一、“地方债”(全称:地方公债)概念: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
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
(一)显性债务外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借款、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拖欠工资、国有粮食企业亏损新老挂账、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除了明确的负债外常表现为未支付的应付支出(二)隐形债务地方政府担保债务、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等,在出现金融机构清算等情况时地方政府将承担资产损失。
二、为什么会有地方债务?(一)转轨时期地方政府过于庞大的事权与有限的财权之间的矛盾是形成地方债务风险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原因。
中国地方债务风险的形成是转轨时期地方政府财权、事权分配不协调,举债意愿与举债约束失衡的结果,具有独特的生成逻辑和发展路径。
(二)我国地方政府负债过高成因比较复杂,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主要原因有财税体制、政府考核制度和宏观经济政策等几个方面。
(三)地方政府强烈的投资冲动与投资约束不足之间的矛盾导致借贷投资居高不下。
(四)公共投资体制不健全、民间资本准入门槛高,使得投资风险不断向地方政府集中,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政策不到位也对地方债务风险的形成负有一定责任。
三、我国地方债务现状从08年开始,随着四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抛出,地方性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开始急剧扩大,而由此带来的地方债务规模也迅速扩展。
2009、2010 年我国新增银行贷款大量流向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2009 年一年地方债务由2008 年底的5.56 万亿元暴增至9.00 万亿,同比增长了61.92%,虽然2010年增速下滑至18.86%,但地方债务余额规模仍在不断壮大。
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审计署等不同统计口径公布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来看,2010年末,分别是14万亿、9.09万亿和10.72万亿,而2011年由于是保障房的集中开工期,所以这方面的规模应该继续呈扩大趋势四、为什么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越来越膨胀?大家总是把欧洲债务作为一个参照,欧洲债务危机一个很重要原因是他在金融危机中采取的反危机操作,如果没有这一次全球性的国际金融危机爆发,那么欧洲的债务危机绝对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我国建立地方公债制度的研究
论
坛
我 国建立地 方公 债 制度的研 究
袁晓辉 , 安喜平
( 兰州 商学 院 金 融 学院 , 肃 甘 兰 州 702 ) 300
摘要 : 地方公债是指地方政府在经常性财政资金不足 的情 况 下。 为弥补 地方财力的需要 , 照有 关法规 向社会举借的债务。 按 它 是 国家公债的重要组成部 分。 文章介绍 了西方发达市场经济 国家 地方公债 的特点 , 出了我 国建立地方公债制度的理论依据及现 提 实可 能性 。 并就地 方公债制度的建立提 出了具体的政 策和相 关制 度建议。 关奠词 : 地方公 债制度 经常性财政资金不足 财政体 制
从地方债发行 的条件看 , 前 只有部 分经 济状况较好的大 中 目 城市 和东部沿海 城市才具有 资格 , 些西部地 区来说 , 具备 对一 不 前文 已述 的地方债发行 的条件 。 对这 些地 区来说又失去一种可资 利用 的发展经济 的筹资途径 , 而且地方债 发行 导致的资金跨地 区 1 . 2建立地方公债制度的可行性 流动又会进一步扩大地 区间差距 。客观地说 , 地方政府发债权会 121 . 地方发行公债具有 良好 的宏观 经济环境 . 近年来 , 国经济快速 发展 , 济运行过程 中虽然 出现 了通 促进有发展潜力 的地 区更好更快 的发展 , 我 经 而不 太具有公平分配和 因此地 区间发展差 距问题 只能诉诸其他途径解 货紧缩 , 但在 中央扩大内需的宏观政策 调控下 , 经济运行 平稳增 调节差距 的功能 。 如加强政府间的横 向转移支付 。 当然 , 于某些具有跨地 区性 对 长, 每年平均增长 。当前 , 国居民个人投资渠道有 限, 我 股票 的高 决 , 质的项 目, 也可考虑将发达地 区的债务 收入一 部分转移给利益相 风险让广大不具有专业投资技能的居 民望而却步 , 银行储蓄余额 的大幅增长 和国债 的热销现象反 映了居 民渴望 得到安全性 高和 关地 区在相关项 目 上使用。 中西部地 区尽管 目前经济不发达 , 但 收益稳定 的投资 品种 。地方债券作 为一种“ 银边债 券”会受到个 发展潜力 巨大 , , 赋予这些地 区的政府发债 融资权加 快经济和社会 人投资 者的青 睐。 进步 , 也有 利于缩小东西部地 区间的差距 。
地方公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地方公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我国地方公债发行的背景传统的方案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家财政〞指的就是全国统一的财政,地方财政只是中央财政的附属物,在中央编制的全国统一的国家预算下,整个财政联成了一个整体,地方政府没有单独的举债权力。
此时公债的发行,是由中央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并由各级政府共同努力来完成的。
这就无所谓“国债〞和“地方债〞的区分,或者说是只有国债而无地方债。
在西方,“公债〞概念与“国债〞概念是既一致又区分的,国债只是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的债务,因为只有这些债务才是“国家〞的债务。
而公债那么是“公共〞债务,因而除了国债之外,还包括地方政府的债务和政府所属公共机构的债务。
所以,在当时方案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公债也就是国债,或者反过来国债也就是公债。
两者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事,就没有什么奇怪了。
这种先是将整个国家的所有债务都集中到中央,然后干脆取消公债的状况,是与当时方案经济体制必须高度集中统一的财权财力这一根本要求相适应的。
这是因为,如果当时没有将所有的债务发行权都集中到中央手中,那么地方政府独立自主的发行债券活动,其直接后果就是这局部资金运动处于统一方案之外,这立即就会形成对国民经济方案和综合平衡的冲击与破坏。
当时我国将“既无内债又无外债〞视为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是经济体制对公债这一本质要求的直接反映。
从公债的作用来看,正是方案经济体制,决定了我国公债是国家筹集建设资金的一种手段。
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债主要的作用和任务主要是弥补财政赤字和间接调控宏观经济。
现在我国正处于由方案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正在努力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分税制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具备了发行地方公债的理论根底。
我国地方公债的发行,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减轻以至熨平经济周期的波动程度。
当着经济不景气时,政府可以增大赤字以刺激经济上升,作为弥补财政赤字手段的公债就要增大年发行数额。
相反,当着经济状况良好以至出现过热状态时,政府就要减少财政赤字以至安排财政盈余,此时公债年发行量就要相应减少,甚至可以运用财政盈余实现公债的净归还。
关于中国发行地方公债的探索
关于中国发行地方公债的探索【摘要】中国地方公债是指由中国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
地方公债发行是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促进经济发展。
目前,中国地方公债发行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风险,如债务规模扩大、债务风险增加等。
为有效防范风险,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如加强发行市场准入管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效果评估结果,地方公债发行在推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增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未来,中国地方公债发行仍将发挥重要作用,建议政府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提高透明度,加强风险监控,促进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中国发行地方公债、背景、定义、风险重要性、现状、发行模式、风险防范、监管措施、效果评估、意义、未来展望、建议1. 引言1.1 中国发行地方公债的背景中国发行地方公债的背景是一个现代化经济体制下地方政府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地方公债作为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重要渠道,不仅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了必要的政策工具。
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方政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需求,地方公债的发行规模和重要性也日益增加。
从历史发展过程来看,中国地方公债的发行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最初是为了解决地方政府的集资难题。
随着国家财政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地方公债的发行模式和规范逐步建立起来。
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部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暴露,地方公债的风险和挑战也日益显现,必须加强监管和规范,确保地方公债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防范潜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1.2 中国地方公债的定义中国地方公债是指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务工具,用于筹集资金以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经济建设项目的一种政府债务形式。
地方政府以地方公债形式筹资,是地方政府进行长期融资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发行地方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等项目,并通过未来税收、收费等方式还款。
2024中级经济师财税三色笔记-第9章 公债
第9章公债考点:公债的发行和偿还1.公债的发行公债的发行是指公债售出和被个人或企业认购的过程,其目的是使公债得以顺利发行,筹集到相应的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公债职能,并使公债成为调节经济运行的手段。
(2)世界各国通用的公债发行方式主要有四种:2.公债管理制度公债的发行管理权限(1)公债可分为中央公债(国债)、地方公债和准公债(国有企业债和政府担保债)。
(2)是否授予地方政府公债发行权和相应的管理权是公债发行管理权限的中心问题。
(3)在公债管理制度中,规定公债管理权限的主要依据是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中设置财政机构的原则,有一级政权就应设置一级财政。
(4)2018年我国对预算法进行修订,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公债;公债的持有者公债的持有者一般包括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政府机构、公司(企业)和个人。
3.公债流通(1)广义的公债流通包括公债券发行、转让和偿还的全过程。
(2)狭义的公债流通仅指公债券在流通市场上的转让。
(3)公债流通制度包括对公债流通范围、办法、渠道以及价格决定方式等的一系列规定。
4.国债余额管理制度发挥的重要作用①因为国债余额即为中央财政赤字的累计额,所以余额管理可以更为全面地反映国债余额及其变化情况。
②因为发行年内到期的短期国债将不增加期末余额,会增强财政部门发行短期国债的动力,有利于改善国债期限结构,也有利于防止长期国债的膨胀。
③增强了财政部门对国债发行的主动性和灵活性,有助于实现短期国债发行规模的突破,开展国债的有序滚动发行,从而提高财政的资金运用能力,增强财政政策的灵活性。
④短期国债规模的增大提高了国债市场的流动性,为强化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创造了条件,而且可以发挥央行票据的替代作用,避免央行票据规模膨胀和成本过高的弊端。
⑤国债期限结构的优化还可以为建立具有市场代表性和参考价值的收益率曲线提供前提条件。
考点:政府直接债务和或有债务一、概念1.债务一般被分为两类:直接债务和或有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是什么意思
地方政府债券是什么意思地方政府债券指某一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
(一)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地方政府债券是由地方政府发行并负责偿还的债权,简称“地方债权”,也被称为“地方公债”或“市政债权”。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地方政府,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或者地方兴建大型项目。
美国地方政府债权由州、市、区、县和州政府所属分支机构及它们的授权机构或代理机构发行。
日本地方政府债权由一般地方公共团体和特殊地方公共团体发行,前者是指都、道、府、县、市、镇、村政府,后者是指特别地区、地方公共团体联合组织和开发事业团。
(二)地方政府债券的分类:一般责任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入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不与特定项目相联系;后者是指为筹集资金建设某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其还本付息来自投资项目的收益、收费及政府特定的税收或补贴。
大部分专项债券(收入债券)用来为政府拥有的公用事业和准公用事业等项目筹资。
(三)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1950年,东北人民政府发行过东北生产建设折实公债。
我国从l995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近几年,国债发行总规模中有少量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可流通记账式债券。
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债券,即以企业债券的形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根据《预算法》特别条款规定,国务院决定,在规模控制的前提下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新)试点: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2011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
形式: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期限:3年或5年,各50%;采用单一利率发债;定价机制:承销和招标。
公债的发行 [关于我国发行地方公债的探讨]
《公债的发行 [关于我国发行地方公债的探讨]》摘要:发行地方公债是平衡地方财政收支,加强地方财政职能的现实要求,允许地方政府有条件地发行公债,是加强地方政府财政职能、平衡预算的现实要求,由于我国目前地方政府不允许发行国债,国债是由中央政府发行、使用和偿还的,所以国债的直接债务主体是中央政府一、我国发行地方公债的理论和现实依据1、发行地方公债是分税制体制的理论要求。
建国以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无论是高度集中的体制还是中央对地方实行多种形式的预算包干体制,都无法规范各级政府在财政分配关系上的随意性,不能较好地解决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问题。
为此,我国于1994年实行适度的分税制,将全部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设置两套税务机构,即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实行分税、分权、分征和分管。
分税制其目的是使各级政府真正建立起独立的一级预算,并通过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从世界各国来看,实行复式预算和分税制,地方政府大都赋予了相应的财权和事权。
其中,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权力,是财权的重要内容之一。
所以说,发行地方公债是分税制的理论要求。
2、发行地方公债是平衡地方财政收支,加强地方财政职能的现实要求。
分税制后,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所需的经费等,地方财政主要承担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要的支出和地方政府运作所需经费等。
但是,由于历史的和体制的原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存在着职能上的“缺位”和“越位”,即属于社会公共需要的、应该由财政管的没有管好,投入严重不足,如基础教育等;不属于社会公共需要的,却管了起来,如价格补贴、企业亏损补贴等。
由于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执法权也受到了较严格的限制,财力有限,财政支出缺口加大,欠债较多,严重地制约了其职能的发挥。
允许地方政府有条件地发行公债,是加强地方政府财政职能、平衡预算的现实要求。
3、发行地方公债是规范地方政府多元化融资,防止出现债务危机的客观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融问题研究 《生产力研究》No.2.2003关于建立我国地方公债制度的设想柴永红(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山西太原030024)【摘 要】 文章通过分析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体制现状,指出建立地方公债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建立地方公债制度的法律准备以及具体设想。
【关键词】 建立;地方公债制度;设想【中图分类号】F8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768(2003)02—0078—02 一、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体制现状从融资角度分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原因,可以总结出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体制的三方面特点:一是融资渠道单一化,资金投入不足;二是体制制约严重;三是地方政府融资方式不规范。
1.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足回顾我国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的几个主要阶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的状况长期未得到根本性扭转。
虽然近年我国政府在拉动经济增长过程中,通过增发国债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也带动了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开发银行的资金投入,但对其他资金的带动效果很不明显。
有限的资金主要改善了一些省级、地级城市的基础设施。
但如何利用国内资本市场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的问题,在国内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充分的研究。
2.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不合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周期长、收益率不高,其效用可以惠及后代(甚至几代),直接影响到纳税人利益及长期负担问题,理应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赋予地方政府相应的决策权和融资权,并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筹措、运营,以形成良性循环。
然而,我国投融资体制一直没有脱离计划经济的管理框框,相关的财政体制始终没有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范畴。
现行投融资体制框架下,地方政府投资城建项目仍然要经过项目审批程序。
其主要原因,项目审批不只是审项目,关键是批资金来源。
其范围不仅包括国债资金,还包括银行资金,就连地方配套资金也要经过审批安排。
地方政府要上城建项目,首先要在项目“可批性”上做好文章。
城建项目只有列入国债支持行列,才能争取到中央国债资金,相应的省级配套资金也会顺利到位,银行等其他渠道资金就更容易争取。
3.地方政府融资方式不规范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一直没有解决地方政府的融资权利问题。
由于地方资金紧张,基础设施落后,国有企业面临多重困难,地方政府的“政绩”动机强烈,使地方政府融资方式不甚规范。
目前财政体制下,预算内资金满足行政性支出后所剩无几,地方政府只好在预算外资金方面做文章。
为弥补地方建设资金的不足,地方政府常常通过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等增加收入,或以各种名义、各种名目建立基金甚至采取行政摊派的方式筹集资金。
这也是导致预算外资金迅速膨胀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外,当预算外资金难以满足城市建设需要时,地方政府就有了内在的发债需求。
地方政府没有发债权,只好通过其他投资主体变通操作:一是中央财政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
这种作法其实是中央政府替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近几年加快基础设施投资过程中,多次采取此类措施。
二是由代地方政府行使职能的专业投资公司或城公司代表地方政府发行企业债券。
如1999年上海城建投资开发总公司发行的5亿元上海浦东建设债券,用于上海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1999年济南市自来水公司发行的1.5亿元的供水建设债券等。
二、建立地方公债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与居民直接相关的公益事业不断扩展,地方政府支出规模随之扩大,在这种情况下,举债就成为地方政府筹集建设资金,缓解供需矛盾的一种有效方式。
1.建立地方公债制度是强化财政职能,缓解各级政府困境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各级财政都面临财政拮据,收支矛盾尖锐,而建立地方公债制度是摆脱地方财政困境的重要措施之一。
允许地方政府发债,既可有效解决地方公用事业建设资金来源,又可缓解中央财政债务压力,真正实现各级政府的职能归位。
2.建立地方公债制度是防范政府债务危机的现实要求建立地方公债制度是统一政府财权、强化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危机的现实要求。
由于地方政府应做的事无财力支持, 【收稿日期】2003-01-18【作者简介】柴永红(1970-),女,山西闻喜县人,太原重型机械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2000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87因此它们已经直接或间接地借了大量债务,结果造成地方政府显性和隐性借债剧增、债务失控的局面,债务危机潜在因素日益严重。
通过建立地方公债制度,可以把地方政府发债的规模公开化、明朗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债务危机。
3.具备了发行地方公债的条件从可行性看,我国有限度、有选择的发行地方公债的条件已经具备。
就公债管理而言,中央财政已有多年发行和管理债务的经验。
同时近年来,我国居民储蓄存款迅速增加,为地方公债发行提供了市场空间,而且由于地方债券建设项目往往与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其发行和推销更能得到当地单位和居民的支持和响应。
在资信度上,地方债券居于中央国债和企业债券之间,作为一个新的投资品种和手段,它为地方投资机构和居民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必将受到广大投资者的欢迎。
4.发行地方公债是扩大内需和加快经济发展的需要发行地方公债可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扩大内需和加快经济发展的需要。
基础设施作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规模直接影响着一国和地区的经济增长潜力,保持基础设施投资的适度规模和相应增幅,不仅为提高地方综合实力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还可以优化经济结构,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5.发行地方公债,可以提高城建项目的资金配置效率从地方城建项目入手,中央政府不再包揽项目审批和资金配置,地方政府通过发债实现“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儿”的原则,就会对现行项目审批制造成触动。
项目“上”或“不上”由地方政府决策,资金方面也应由地方政府承担融资责任和使用风险。
通过减少项目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种不必要的环节,最终达到提高城建项目资金配置效率的目的。
三、建立地方公债制度的法律准备为加强对地方公债的管理与控制,防治地方财政风险的进一步扩散和深化,依法制定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债务监管体系,以确保我国地方公债的可控性,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先立法,后发债首先必须制定《公债法》,并对现有的《预算法》和其他财政法规进行相应的修订。
在国家法律确定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同时,对发债主体资格,每年的发债申请、审查和批准,地方公债的适用范围以及偿债机制建立等作出严格规定。
2.建立公债委员会按统一债务管理的原则,在中央财政部门建立公债委员会,负责全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管工作。
除年初审查、批准各地总的发债规模外,还要对地方公债发行、使用、还本付息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在此基础上,对各地债券进行必要的信誉评级并适时公布,以促使地方政府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证良好的发债业绩。
3.完善审批制度中央政府严格控制和掌握各地发债规模,地方政府发债必须报经中央政府审批。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额度审批,避免地方政府短期行为和滥发公债。
同时,地方人大要对地方公债的使用方向、还本付息进行审查和监督。
4.建立可靠的偿债机制规定地方政府必须建立专门的偿债基金,除地方所建项目交付使用后产生的效益直接拨入该基金外,每年年初作预算时必须按一定比例安排公债的还本付息支出,而且新发债务不能用于偿还旧债。
中央财政部门债务管理委员可对各地偿债基金的安排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各地地方债务资信的重要条件。
5.地方政府发债只能用于资本性支出地方政府发债只能用于资本性支出,不能用于竞争性领域经济建设项目支出,不能用于“吃饭”。
而只能投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项目。
另外,当年发债只能用于新的建设需要,不能借新换旧。
四、地方公债发行的具体设想发行地方公债,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同时借鉴国外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经验和通行做法,确保地方公债健康运作。
1.信用评级发行地方债券,必须进行信用评级,以评估债券的投资风险和信用水平。
评价市政债券时,要结合当地人均债务、债务收入占地方财政预算的比例等指标,分析市政部门当期财务状况和税收增加能力。
同时,还要考虑担保对债券级别的影响。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要聘用权威性资信评估机构,争取获得较高级别的信用等级。
2.债券期限以中长期为主由于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周期较长,为了保证资金的运营效益和偿债能力,同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和投资者的可接受程度,建议市政债券的期限为10-20年,也可以针对保险资金、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需要设计20-30年的品种。
3.债券利率应略高于国债根据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的市场经济原则,市政债券的信用风险稍高于国债,低于企业债券。
因此,市政债券的票面利率应该比同期限国债的收益率略高,由于其收益水平和信誉都比普通的企业债券高,如果其收益率与一般的企业债券持平或稍低,对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仍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4.对地方债券所得免税这是投资者购买和持有收入债券的决定性因素。
目前我国税法对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征所得税的。
基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重要意义,地方债券的利息所得免缴所得税是各国通行的做法。
从国际惯例出发,我国应在税法中明确规定收入债券免征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免缴个人利息所得税,机构投资者在计算应税收入时允许扣除市政债券利息所得。
5.保证中央国债优先发行为避免地方公债和国债抢时间、抢市场,要保证在时间上先国债、后地方公债。
规模上确保国债,兼顾地方公债。
同时地方公债只允许在经济较发达、信誉好的地方公募发债。
【参考文献】[1]王朝才.关于建立地方公债制度问题的讨论[J].财政与税务,2001,(10).[2]王益.发展我国市政债券市场初步构想[R].中咨报告,2001.(责任编辑:X 校对:Z)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