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医嘱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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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电脑医嘱管理制度

病房电脑医嘱管理制度

病房电脑医嘱管理制度一、引言病房电脑医嘱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病房内医嘱的录入、执行和管理流程,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病房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

二、背景随着医疗信息化的发展,电脑医嘱系统已经成为病房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电脑医嘱系统,医护人员可以快速、准确地录入、执行和管理医嘱,避免了手写医嘱带来的潜在风险。

然而,由于医嘱管理涉及病人生命安全,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三、医嘱录入1. 医生在电脑医嘱系统中录入医嘱时,应准确填写病人的基本信息、医嘱内容、剂量、频次、途径等必要信息,并根据病情选择适当的医嘱类型(如药物医嘱、治疗医嘱等)。

2. 医嘱录入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如遵循医院的临床路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等。

3. 医生录入医嘱后,应及时核对医嘱的准确性,并在系统中签名确认。

四、医嘱执行1. 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仔细核对医嘱内容、病人身份和用药途径等信息,确保医嘱的正确性。

2.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按照医嘱的要求进行操作,并记录执行情况,如药物的剂量、给药时间等。

3.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医嘱执行,如紧急情况下的抢救医嘱,护士应立即执行,并及时向医生报告。

五、医嘱管理1. 病房护士长应负责医嘱的管理工作,包括医嘱的审核、修改和停嘱等。

2. 护士长应定期对医嘱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对于存在问题的医嘱,护士长应及时与医生沟通,协商解决。

4. 护士长应建立医嘱管理的档案,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和问题处理过程。

六、医嘱变更与停嘱1. 医生在电脑医嘱系统中可以进行医嘱的变更和停嘱操作,但需要事先与护士进行沟通和确认。

2. 医生变更医嘱时,应在系统中填写变更原因和内容,并及时通知相关护士。

3. 医生停嘱时,应在系统中填写停嘱原因和时间,并及时通知相关护士。

七、质量评估与改进1. 病房应定期进行医嘱管理的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电子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电子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电子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电子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一、基本要求第一条: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包括患者床位变动,由监护室到普通病床等)。

护士应与主管医师沟通,确认无误后再及时、正确的执行医嘱。

第二条:电子医嘱是将以往传统的医师手工书写、审核,护士审核、录入、计费、执行的人工模式转变为由医师微机录入、审核、签名,护士审核、计费、执行、签名的电子化模式。

第三条:电子医嘱依照时效性长短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电子医嘱系统的医嘱单录入界面中。

医嘱单录入界面分为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两部分。

二、电子医嘱书写录入要求第四条:电子医嘱内容必须由本院取得处方权的医师负责录入,系统默认录入操作时间做为该医嘱的下达起始或下达停止时间。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或手术时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经医生核对无误后方能执行。

抢救或手术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并在嘱托中录入“(补)”字样。

系统默认录入操作时间作为该医嘱下达时间。

第六条:电子医嘱书写录入格式、内容要求:1、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2、静脉成组液体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

静脉滴注药物须根据患者病情、年龄及液体情况确定输液滴数:一般成人为40~60滴/分钟,儿童为20~40滴/分钟,需要超出此范围时医生要注明每分钟的滴速或毫升数。

3、由两种以上的药物组成的一组医嘱,如果需要停止或取消其中一种药物时,需要先停止或取消整组医嘱,然后重新开出整组医嘱,不允许只取消或停止其中的某一药物。

4、在下达临床检验、检查(如放射、超声、心电图等)医嘱时,需要在申请单中标明申请项目并记录有价值的病史、症状、体征信息。

5、手术、分娩术后所有之前执行的医嘱应重新审视,必要时全部停止,由医师根据病情需要重新下达医嘱;出院、转科患者所有之前执行的医嘱全部停止。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暂行)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暂行)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暂行)电子医嘱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开展电子医嘱管理,有效提高医疗质量及安全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开展电子医嘱管理的各级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等。

第三条电子医嘱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原则,保障医疗安全、保护医疗隐私、提高医疗效率、促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电子医嘱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安全;(二)医院负责、科室管理、医生负责、患者知情允许原则;(三)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系统化;(四)实现电子流程化、信息化、数据共享化、互联互通化;(五)保护医疗信息安全,保密合法性;(六)充分发挥医务人员专业能力,促进临床规范化第三章条件保障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考虑资源投入和功能要求,选择符合国家、地方标准以及医疗机构实际需要的电子医疗信息系统,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准确性、及时性。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电子医嘱管理部门或者委员会,负责该机构电子医嘱管理的规划设计、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培训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一套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保障员工隐私、维护员工权益、确保电子医嘱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防范信息泄密风险。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医嘱使用流程和标准化操作手册,并进行针对性的员工培训。

第四章电子医嘱的编写、审核、执行和监管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医嘱的编写、审核、执行和监管等管理制度。

第十条医生应当对病人进行充分的问询和检查,采集必要的病史、体格检查等信息,制定符合规范的电子医嘱。

第十一条医生应当按照规定审核电子医嘱,确保电子医嘱的规范化、合法性和科学性,特殊是应进行病情确认和处方合理性的审核。

第十二条医生应当严格按照处方药品清单开具电子医嘱,并勾选相关助记符。

第十三条医生应当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在签名前对患者的专属身份进行识别,确保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合法性、惟一性和不可否认性。

电子医嘱录入管理制度

电子医嘱录入管理制度

电子医嘱录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医疗机构内电子医嘱的录入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参与电子医嘱录入的医生、护士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电子医嘱的录入应遵循医学原则,保证患者的治疗安全和效果。

第二章电子医嘱的定义及管理要求一、电子医嘱是指医生或其他医疗人员通过电子系统进行患者诊疗计划、治疗方案等医嘱的录入和管理操作。

二、所有医生、护士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录入电子医嘱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三、每一份电子医嘱在录入后,应当由医生核对并签字确认,以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子医嘱审核制度,对医嘱的录入和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医院应当定期对电子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三章电子医嘱的录入操作规范一、医生在录入电子医嘱时,应当按照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和用药方案。

二、医生应当仔细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及病史,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医生在录入医嘱时,应当按照规范格式填写,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入院日期、医嘱内容等。

四、医生应当及时更新患者的医嘱信息,对治疗情况和疾病进展进行跟踪和调整。

五、医生在录入电子医嘱时,应当对不同的医嘱进行分类,方便查阅和管理。

第四章电子医嘱的审核和执行一、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子医嘱审核制度,对医嘱的录入和执行进行审核和监督。

二、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当仔细核对医嘱内容,确保医嘱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三、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整改和改进。

四、医院应当建立医嘱执行的记录系统,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追踪。

第五章电子医嘱的管理和维护一、医院应当建立专门的电子医嘱管理团队,负责医嘱的录入、审核和执行的管理工作。

二、医院应当定期对电子医嘱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医院应当建立电子医嘱的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电子打印病历、电子医嘱管理制度

电子打印病历、电子医嘱管理制度
(2)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电子病历和电子医嘱管理的研究,推动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制定。
(3)医疗机构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引进和借鉴先进的电子病历和电子医嘱管理经验。
2.技术创新
(1)医疗机构应积极探索新技术在电子病历和电子医嘱管理中的应用,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
(2)鼓励医务人员参与技术创新,提高电子病历和电子医嘱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3)医疗机构间应签订信息共享协议,明确数据共享的范围、方式、责任与权益。
2.互联互通平台
(1)医疗机构应接入区域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医嘱的跨机构查询和利用。
(2)互联互通平台应具备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患者隐私不受侵犯。
(3)医疗机构应积极参与互联互通平台的建设和优化,提高医疗服务的协同性和连续性。
(2)审核内容包括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3)审核合格后,由审核人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责任。
3.电子病历打印
(1)患者或其授权人可申请打印电子病历。
(2)打印的电子病历应包含完整病历内容,并由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3)打印的电子病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电子医嘱管理
1.电子医嘱开具
(1)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为患者开具电子医嘱。
十一、电子病历和电子医嘱的伦理与道德考量
1.伦理原则
(1)医疗机构在电子病历和电子医嘱管理中应遵循医学伦理原则,尊重患者权益。
(2)医务人员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泄露患者信息。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伦理审查机制,对涉及电子病历和电子医嘱对医务人员进行道德教育,强化其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
(3)医疗机构间应加强协作,推动电子病历和电子医嘱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2.质量控制措施

医嘱书写打印暂行规定

医嘱书写打印暂行规定

医嘱书写打印暂行规定
为规范我院医嘱的书写与打印,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目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医嘱制度”规范下达录入、处理和执行医嘱。

二、医务人员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医嘱系统,并在规定权限内完成医嘱的录入、汇总、审核、发送、打印、归档等操作,医务人员完成操作后应及时退出操作系统,对本人的身份标识的使用负全责,所有操作后台均有记录。

三、医嘱由医师在医师工作站开具,护士汇总后将药物医嘱发送至药房,由药房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剂。

四、各病房必须使用全院统一制定的医嘱单格式及内容等,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五、长期医嘱单上的患者科别、姓名、年龄、住院号、床号、医嘱起始日期和时间(月-日,时:分)、医嘱内容、医嘱医师、执行护士、终止日期和时间、医嘱医师、执行护士均为计算机打印字体;医嘱单下方医师、护士签名后表示对本页医嘱内容负责。

临时医嘱单上的日期时间、医嘱内容、医师姓名、执行时间、护士签名为计算机打印字体;医嘱单下方医师、护士签名后表示对本页医嘱内容负责。

六、医嘱起始日期和时间默认为当前使用计算机时间。

若因抢救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必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录入。

七、提供整页打印、续打、重新打印医嘱单等功能。

八、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医务部、护理部、信息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汇总、通报、反馈,并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及个人年度考核。

电脑医嘱管理制度

电脑医嘱管理制度

电脑医嘱管理制度一、电脑医嘱的审核、查对、执行必须严格落实医嘱查对制度。

电脑医嘱必须经双人核对,有疑问及时向开医嘱医生提出并询问清楚,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个人密码为进入医嘱系统审核、打印医嘱的唯一权限证明,并作为出现医嘱处理缺陷或由于医嘱处理不当引起缺陷时的定责依据,每班使用完毕或交接班前应及时退出个人电子医嘱处理状态,应妥善管理个人编码与密码。

三、护士收到医嘱执行单时,应先与电脑医嘱核对,仍有疑问时必须及时询问清楚,确认无误后执行,并在执行单上记录处理时间、签名。

执行单保管1年。

四、遇特殊医嘱如隔日治疗、定时治疗或临时更改治疗等情况,护士应详细交班。

当值护士应按要求及时进行相应的更改,如手抄的治疗单、已准备的药品等。

治疗执行单在科室指定位置妥善保管并交班,防止治疗遗漏或错误。

五、医生取消已登记执行的医嘱时,护士应先取消医嘱登记即收费处理)后,再由医生取消该医嘱,同时仔细核对静脉/口服等药物的退药及收费情况。

六、审核、执行各种化验检查医嘱时,应打印检验医嘱执行单并核对无误后,再打印标本采集标签,携执行单采集标本、签名。

七、电脑医嘱的执行情况作为交接班重点内容之一。

交班时,交接双方应共同查看电脑有无未审核、未打印的医嘱和标本采集标签;检查有无上一班已打印未完成的治疗执行单或其他特殊治疗执行单;核对标本采集标签是否同时具备医嘱执行单等。

八、患者出院时打印医嘱记录单,审核/执行护士应核对清楚后补签名。

印章是本人有效的签名,应妥善保管。

九、科室必须完成新入职护士对电子病历平台、医院信息系统应用、一般故障排除等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运用系统审核医嘱、书写护理文书。

系统应用操作为夜班准入资格的考核标准之一。

电子医嘱管理制度

电子医嘱管理制度

电子医嘱管理制度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以往的医嘱由医师手写审核后,然后交由护士审核、录入、计费、执行,现在是由医师电脑录入、审核、然后护士审核、计费、执行的模式。

为了规范电子医嘱管理,制定了电子医嘱管理制度。

1.电子医嘱依据时效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2.医嘱内容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负责录入,起始、停止时间为系统默认录入操作时间为该医嘱的下达起始或者下达停止时间。

实习医师、见习医师、进修医师录入的医嘱,须在本院具备资质的医师审核后录入。

3.口头医嘱仅在抢救等紧急情况下使用。

医师因抢救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大声复诵一遍,医师核对无误后执行,执行口头医嘱时,下达医嘱者需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

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由医师补记医嘱,并在嘱托中录入“(补)”字样,系统默认录入操作时间为该医嘱下达时间。

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4.住院患者的医嘱需要记录在HIS系统中的医嘱单录入界面中,电子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5.电子病历中下医嘱时文字表达必须一致,严格按剂量标准以阿拉伯数字及国际标准剂量法输入。

6.长期医嘱项目排列顺序:护理常规、护理级别、体位、饮食、特殊护理、药物医嘱等。

药物医嘱按口服、皮下、肌注、静注、静点顺序开出。

7.联合用药(如有两种以上的药物组成)不能只停其中一个药物,应全部停止,取消整组医嘱,然后根据需要重新下医嘱。

8.医师开出临床检验、检查医嘱时,需要在申请单中表明申请项目,并记录有价值的病史、症状和生命体征等。

9.下长期医嘱时间一般为上午十时左右为宜,特殊情况及新入院患者例外。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10.静脉输液如两组及以上,医师下医嘱时应列出配方和使用顺序。

并根据病情、年龄及液体情况确定输液滴数。

11.长期医嘱单有效时间是在24小时以上,应2小时内执行,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可失效;临时医嘱有效时间是在24小时以内,除注明外仅限于一次有效,应在30分钟内执行(常规化验检查、心理测量等除外)。

电子处方管理办法(2024)

电子处方管理办法(2024)

电子处方管理办法(2024)引言电子处方管理办法是指在2024年,为了规范和统一医疗信息化建设,加强电子处方的管理和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医患双方的权益,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纸质处方已经逐渐不能满足医疗机构和患者的需求。

电子处方作为一种新型的处方模式,具有便捷、高效、安全等优势,逐渐被医疗机构所接受和采用。

为了促进电子处方的广泛应用,有必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以规范电子处方的整个流程,并保障其安全可靠。

目标电子处方管理办法的目标是规范和统一电子处方的、传输、存储和使用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医疗机构和患者在使用电子处方时能够获得相应的便利和服务,并保护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医患双方的权益。

内容1. 电子处方的1.1 医生应当通过合法的电子医疗信息系统电子处方,并在处方上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必要的信息。

1.2 电子处方的过程中,医生应当确保处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电子处方的传输2.1 医生应当通过安全的网络渠道将电子处方传输给患者或相关药店。

2.2 电子处方的传输应当采用加密和防篡改技术,以确保处方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电子处方的存储3.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子处方存储系统,确保处方的安全和可靠。

3.2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电子处方的存储进行备份和保护。

4. 电子处方的使用4.1 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合法的电子医疗信息系统查看和使用电子处方,确保处方的正确和合法。

4.2 患者和相关药店应当在正规的医疗机构和药店的指导下,使用电子处方购买药品,并保证药品的正确使用和合理用量。

5. 电子处方管理的监督和评估5.1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处方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定期组织对各医疗机构的电子处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5.2 医疗机构应当配合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总结电子处方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在当今数字化医疗的时代,电子医嘱已成为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电子医嘱的使用,确保其准确、安全、有效,特制定本电子医嘱管理办法。

一、电子医嘱的定义与适用范围电子医嘱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通过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录入的医疗指令,包括诊断、治疗、护理、用药等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使用电子医嘱系统的科室和医务人员。

二、电子医嘱的录入与审核1、医务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电子医嘱录入权限。

录入医嘱时,必须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和操作流程进行,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医嘱内容应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或歧义的表述。

对于特殊医嘱,如高风险药物的使用、手术医嘱等,应进行详细的说明和标注。

3、录入完成后,医嘱需经过上级医师或具有审核权限的人员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

审核人员应认真核对医嘱的内容,如有错误或疑问,应及时与录入人员沟通并修正。

三、电子医嘱的执行与跟踪1、护士在接收到电子医嘱后,应按照医嘱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执行。

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三查七对制度,确保患者的安全。

2、对于需要特殊处理的医嘱,如输液速度的调整、药物过敏试验等,护士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执行后的医嘱应在系统中进行标记,以便跟踪医嘱的执行情况。

如医嘱未能按时执行,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电子医嘱的修改与撤销1、电子医嘱一旦生成,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

如确需修改,应由原录入人员提出申请,并注明修改原因,经上级医师或审核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2、对于已执行的医嘱,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撤销,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在系统中做好记录。

3、对修改和撤销的医嘱,应保留原医嘱的痕迹,以便追溯和查询。

五、电子医嘱的存储与备份1、电子医嘱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时间进行存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存储介质应具备足够的容量和安全性,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2、定期对电子医嘱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异地的安全设备中,以防止本地数据遭受灾害或故障时丢失。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在当今数字化医疗的时代,电子医嘱作为医疗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提升医疗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电子医嘱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其准确、安全、有效地服务于医疗过程,特制定以下电子医嘱管理办法。

一、电子医嘱的定义与范围电子医嘱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通过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录入的医疗指令,包括药物医嘱、治疗医嘱、护理医嘱、检查检验医嘱等。

二、电子医嘱的录入与授权1、录入人员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授权的医务人员,如医师、护士等,方可录入电子医嘱。

2、授权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授权机制,根据医务人员的职称、岗位和专业能力,赋予其相应的电子医嘱录入权限。

3、培训与考核在授予录入权限之前,医务人员需接受系统的培训,熟悉电子医嘱系统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并通过考核。

1、准确性电子医嘱的内容应准确无误,包括患者信息、医嘱类型、药品名称、剂量、用法、频次、执行时间等。

2、完整性医嘱应包含必要的信息,如诊断依据、治疗目的、注意事项等,以便于执行和后续的医疗决策。

3、规范性医嘱的表述应符合医学术语规范和医疗机构的内部规定,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语言。

四、电子医嘱的审核与确认1、审核机制电子医嘱录入后,需经过上级医师或护士长的审核确认,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审核要点审核人员应重点关注医嘱的适应证、禁忌证、药物相互作用、治疗方案的可行性等。

3、审核记录审核过程和结果应在系统中留有记录,以备追溯。

1、执行安排护士等执行人员应根据医嘱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及时、准确地执行医嘱。

2、执行记录执行过程应在系统中进行记录,包括执行时间、执行人、执行情况等。

3、跟踪与反馈对电子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如发现问题或异常,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处理。

六、电子医嘱的修改与撤销1、修改条件只有在符合医疗规范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方可对电子医嘱进行修改。

2、撤销流程如需撤销医嘱,应遵循严格的流程,并在系统中记录撤销原因和操作人。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电子医嘱是医疗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医院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电子医嘱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电子医嘱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电子医嘱的定义、目的、操作流程、安全保障和推广应用等方面。

一、电子医嘱定义电子医嘱是指医生通过电子系统书写、审核并传递给患者的治疗方案和医嘱指示,包括用药指导、医疗过程和诊疗建议等信息。

电子医嘱可以有效地减少纸质医嘱的使用,提高医疗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发生的可能性。

二、电子医嘱管理目的1.提高医疗质量:通过统一规范的电子医嘱管理,提高医生书写医嘱的准确性,减少因书写错误导致的医疗事故的发生。

2.提高工作效率:利用电子医嘱管理系统,可以自动化地完成医嘱的录入、传递和执行,减轻医护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信息安全:电子医嘱管理系统具备权限控制和数据加密等功能,可以有效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访问。

4.促进医疗信息化建设:电子医嘱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广应用电子医嘱有助于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三、电子医嘱管理操作流程1.医生开具医嘱:医生在电子医嘱系统中选择适当的医疗方案、药品和治疗手段,并填写相关信息,生成电子医嘱。

2.审核和核实:医院内设立电子医嘱审核人员,对医生开具的医嘱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执行和记录:护士根据电子医嘱系统生成的医嘱执行列表,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和护理服务,并记录执行情况。

4.结束或变更医嘱:医生根据患者的治疗情况和需要,可以在电子医嘱系统中结束或变更医嘱,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5.数据统计和分析:电子医嘱系统具备统计和分析功能,可以对医嘱的开具情况、执行情况等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为医院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四、电子医嘱管理安全保障1.权限管理:根据医生职责和权限,对电子医嘱系统进行权限管理,确保医生只能访问和操作相关的医嘱信息。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随着信息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广泛应用,电子医嘱系统已经成为医院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电子医嘱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电子医嘱的定义和范围电子医嘱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下达的医疗指令,包括医嘱的开立、审核、执行、停止等全过程。

电子医嘱涵盖了药物治疗、检查检验、护理操作、手术安排等各类医疗服务项目。

二、电子医嘱的开立1、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限,才能在电子医嘱系统中开立医嘱。

新入职或转岗的医务人员,需经过培训和考核,获得授权后方可操作。

2、开立医嘱时,医务人员应遵循医疗规范和诊疗常规,结合患者的病情,准确、完整地填写医嘱内容,包括医嘱项目、剂量、用法、频次、执行时间等。

3、对于特殊药品、高风险诊疗项目等,应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特殊审批和告知程序。

三、电子医嘱的审核1、上级医师应对下级医师开立的医嘱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修改,应及时与开立医嘱的医师沟通。

2、药师在调配药品前,应对医嘱中的用药部分进行审核,重点审查药物的适应证、用法用量、相互作用、禁忌证等,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沟通并纠正。

四、电子医嘱的执行1、护士和其他执行医嘱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医嘱的要求执行,并在执行后及时在电子医嘱系统中进行确认和记录。

2、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发现医嘱存在错误或疑问,应立即停止执行,并与医师沟通核实。

3、对于紧急情况下的口头医嘱,执行护士应在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录到电子医嘱系统中,并由下达医嘱的医师签字确认。

五、电子医嘱的停止1、当患者的病情发生变化或治疗结束时,医师应及时停止相应的医嘱。

2、停止医嘱时,应注明停止的原因和时间,并在电子医嘱系统中进行操作。

六、电子医嘱的记录和保存1、电子医嘱系统应如实记录医嘱的开立、审核、执行、停止等全过程,包括操作人员的姓名、操作时间、操作内容等。

病房电脑医嘱管理制度

病房电脑医嘱管理制度

病房电脑医嘱管理制度一、引言病房电脑医嘱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病房医嘱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而制定的。

本制度旨在确保医嘱的准确传达、正确执行和及时记录,以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二、适合范围本制度适合于医院各病房的医嘱管理工作。

三、定义1. 电脑医嘱:指通过电子系统输入的医生开具的医嘱。

2. 病房医嘱:指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在病房内执行的医嘱。

3. 医嘱管理:指对医嘱的传达、执行和记录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工作。

四、责任部门1. 医务部:负责制定和修订病房电脑医嘱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2. 护理部:负责组织和实施病房医嘱管理工作,并对护士进行培训和指导。

3. 信息科:负责维护和管理病房电脑医嘱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流程及要求1. 医生开具电脑医嘱:a. 医生登录病房电脑医嘱系统,输入患者信息和医嘱内容。

b.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填写医嘱内容,并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c. 医生应及时签名确认医嘱,并注意医嘱的优先级和执行时间。

2. 护士接收电脑医嘱:a. 护士应及时登录病房电脑医嘱系统,查看最新的医嘱信息。

b. 护士应子细阅读医嘱内容,了解医嘱的执行要求和注意事项。

c. 护士应根据医嘱内容,准备所需的药品、设备和材料,并确保其完整和有效。

3. 医嘱执行:a. 护士应按照医嘱的执行要求和时间安排,准确执行医嘱。

b. 护士应子细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并及时反馈给医生。

c. 护士应确保医嘱执行的安全性,如正确使用药品、设备和材料,并遵守消毒和隔离措施。

4. 医嘱记录:a. 护士应及时在病房电脑医嘱系统中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和患者的病情变化。

b. 护士应准确记录医嘱执行的时间、剂量、途径和效果等信息。

c. 护士应及时补充和更新患者的医疗信息,如过敏史、病史和手术记录等。

5. 异常处理:a. 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或者疑问,应及时与医生沟通和商议解决。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医疗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电子医疗系统逐渐成为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电子医嘱的管理并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电子医嘱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一、电子医嘱的定义和目的电子医嘱是指医生在电子医疗系统中开具的诊疗项目、药品和其他医疗措施的指示,用于指导临床医生及护士的工作。

其目的是提高医疗质量,减少纸质医嘱带来的风险,提高医疗效率,方便医护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二、电子医嘱的编写规范1. 医生在开具电子医嘱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确保医嘱的准确和完整。

2. 医嘱的项目包括病患的个人信息、诊断结果、具体的治疗方案、药物的使用剂量和频次等。

医生应尽可能详细地描述医嘱,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

3. 对于特定病症的医嘱,医生需要注明病情的严重程度、紧急性、注意事项等以保证患者得到正确的治疗和护理。

4. 医生应仔细核对并确认电子医嘱的准确性,确保医嘱与患者实际情况相符。

5. 医嘱的有效期限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病情来确定,在医疗系统中进行设置,并及时更新和更改。

三、电子医嘱的审核和执行1. 医院应建立专门的医嘱审核部门,负责对医嘱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审核。

确保医嘱符合临床实践规范和医疗机构的具体要求。

2. 医嘱执行护士应在电子医疗系统中查看医嘱,核对患者的身份和医嘱的执行依据(如病历等),并及时进行执行。

3. 在执行医嘱过程中,护士需要仔细阅读医嘱的内容,确保药物的剂量和频次准确无误,药物的配制和给药方式正确可行。

4. 在执行医嘱时,如发现患者的病情突变或者出现其他不可预测的情况,护士需要及时向医生汇报并征得医生的指导,确保对患者的救治和护理能够及时有效。

四、电子医嘱的存档与整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电子医疗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医疗文书的合规存储和长期保存。

2. 对于电子医嘱,医院需要建立相应的归档和检索机制,以方便对过去患者的治疗方案和用药记录的查阅和分析。

电子处方(医嘱)管理

电子处方(医嘱)管理
特点
电子处方(医嘱)管理具有高效、便 捷、安全、准确等优点,能够提 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减少 医疗差错,保障患者安全。
电子处方(医嘱)管理的重要性
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促进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电子处方(医嘱)管理能够快速、准确地处 理和传递处方(医嘱)信息,减少纸质文档 的传递时间和成本,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国内电子处方(医嘱)管理实践
北京协和医院
采用电子处方系统,实现处方信息的电子化管理,提高处方开具 的效率和准确性。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推行电子医嘱系统,实现医嘱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提高医疗服 务的协同性和效率。
广东省中医院
采用电子处方和电子病历系统,实现处方和病历信息的数字化存储 和管理,方便医生快速查阅患者信息。
电子处方(医嘱)管理能够实现处方(医嘱)信 息的共享和协同工作,促进医生、药师、 护士等医疗工作者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保障患者安全
电子处方(医嘱)管理能够实现处方(医嘱) 的实时监控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 误,减少医疗差错,保障患者安全。
电子处方(医嘱)管理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电子处方(医嘱)管理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计算机技术 和医疗信息化的不断发展,逐渐成为医疗领域的重要管理工 具。
电子处方(医嘱)管理成功案例分析
北京协和医院电子处方系统
提高了处方开具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了医疗差错,提升了医疗服务质量。
美国梅奥诊所电子处方系统
实现了处方信息的电子化管理,方便医生快速查阅患者信息,提高了医疗服务效率。
05 电子处方(医嘱)管理未来 发展与展望
技术创新与应用拓展
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
核。
审核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和药品库 存情况,对处方和医嘱进行调配,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电子医嘱作为一种新型的医疗行为,为病人和医生之间的沟通提供了便捷的工具。

为了规范电子医嘱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电子医嘱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电子医嘱的定义、管理原则、具体操作等方面,对电子医嘱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电子医嘱的定义电子医嘱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通过电子方式发出的医疗指导,包括诊断、治疗、用药等相关内容。

电子医嘱的特点在于方便快捷、规范易懂,并且可以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传递。

电子医嘱的管理办法旨在确保医生正确有效地发出电子医嘱,患者准确无误地接收和执行医嘱内容。

二、电子医嘱管理原则1. 信息安全原则在电子医嘱的管理过程中,首要原则是确保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系统,加密保存患者的电子医疗记录,保护患者隐私不被泄露。

2. 合法合规原则电子医嘱的发出和执行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医生在发出电子医嘱前应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医嘱的真实可靠性。

患者在接收电子医嘱时也要进行身份验证,以减少误诊、误治的风险。

3. 信息共享原则电子医嘱的管理应注重医疗信息的共享。

医院之间、科室之间、医生之间应建立联网共享的医疗信息系统,便于医生之间的交流和共享经验,提高医疗质量。

三、电子医嘱管理具体操作1. 医生的操作医生在发出电子医嘱之前,应先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医嘱的真实性。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填写相应的医疗信息,并选择适当的诊断、治疗方案和药物使用规范。

医生还需对医嘱进行复核和确认,以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

2. 患者的操作患者在接收电子医嘱时,应先进行身份验证,以确保医嘱的针对性和安全性。

患者应仔细阅读医嘱内容,并根据医嘱指导进行治疗。

在执行医嘱过程中,患者应遵守医嘱的要求,并定期向医生报告病情的变化和治疗效果。

3. 医院的操作医院应建立统一的电子医嘱管理平台,实现医疗信息的统一录入和管理。

医院还应对医嘱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医嘱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护理工作《电子医嘱处理规定及流程》

护理工作《电子医嘱处理规定及流程》

电子医嘱处理规定与流程为进一步落实医嘱的规范处理,保证医嘱执行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拟定医嘱处理相关规定与流程,请遵照执行:1、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

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2、医师下达医嘱时需有医嘱提示,各班应及时、准确处理医嘱。

本班下班前查看“医嘱变更一览表”,原则上医嘱处理不得拖至下一个班次。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待清楚,并有记录。

责任护士每日下班前必须检查当日医嘱的各项治疗、护理完成情况,有情况及时处理。

3、各科室建立《医嘱核对登记本》,各班次双人核对医嘱,核对时一人对电脑,一人对各种执行单。

连班医嘱由连班、主班核对,晚班医嘱由晚班、夜班核对,夜班医嘱由夜班、主班核对,并签全名。

护士长每周至少参加三次白班医嘱核对,每周由护士长组织医嘱总查对一次。

4、治疗执行单(或核对单)在信息系统完善后分类建立,建立口服药、静脉输液、静脉注射、皮下注射执行单(或核对单)、肌肉注射、肠内营养治疗。

等级护理、饮食及测量血压等生命体征在护理单登记,雾化吸入、氧气吸入等护理处置措施根据科室情况在护理单登记,或建立专项执行单。

5、处理电子医嘱时,各治疗执行单(或核对单)及护理单均应根据医嘱变更情况进行及时修改,避免治疗和护理措施的错误或遗漏。

6、执行治疗:医嘱处理者(主班护士)向医嘱执行者(责任护士)正确传达需执行的医嘱及执行瓶/标签,执行者(责任护士)执行各类治疗类医嘱前,需完成医嘱与各类治疗执行单(或核对单)及执行瓶/标签的核对,携带执行单(或核对单)与药品(贴好瓶/标签)至床边严格完成“三查七对”后执行。

7、执行血标本采集:采集血标本医嘱由医嘱处理者(主班护士)处理医嘱后打印采血标签,贴至相应采血试管后,交给医嘱执行者(责任护士),执行者再次核对医嘱,做到双人核对采血标签和试管。

根据采血标签至相应病床,严格落实“三查七对”后执行采血。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暂行)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暂行)

电子医嘱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包括患者床位变动,由监护室到普通病床等)。

护士应与主管医师沟通,确认无误后再及时、正确的执行医嘱.第二条电子医嘱是将以往传统的医师手工书写、审核,护士审核、录入、计费、执行的人工模式转变为由医师微机录入、审核、打印、签名,护士审核、计费、执行、签名的电子化模式.第三条电子医嘱依照时效性长短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电子医嘱系统的医嘱单录入界面中。

医嘱单录入界面分为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取消医嘱单三部分。

第二章电子医嘱书写录入要求第四条电子医嘱内容必须由本院取得处方权的医师负责录入,系统默认录入操作时间做为该医嘱的下达起始或下达停止时间。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第五条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或手术时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经医生核对无误后方能执行。

抢救或手术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并在嘱托中录入“(补)”字样。

系统默认录入操作时间作为该医嘱下达时间.第六条电子医嘱书写录入格式、内容要求:1、电子医嘱内容应顶格书写.如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

2、使用医学术语、符号要正确,药品名称需用中文或标准的拉丁文或英文缩写词,严禁中英文混用。

医嘱中的药名要用通用名称,不能任意简化,不能使用商品名或化学符号代替.同时,须注明给药浓度、使用剂量、计量单位、使用数量、型号规格、操作处置途径等。

药品的单位应使用克(g)、毫克(mg)、微克(μg)、升(L)、毫升(ml)、单位(u)等统一的医学计量单位,不能笼统记录为片、支、瓶等(中成药除外).3、静脉成组液体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静脉滴注药物须根据患者病情、年龄及液体情况确定输液滴数:一般成人为40~60滴/分钟,儿童为20~40滴/分钟,需要超出此范围时医生要注明每分钟的滴速或毫升数.4、由两种以上的药物组成的一组医嘱,如果需要停止或取消其中一种药物时,需要先停止或取消整组医嘱,然后重新开出整组医嘱,不允许只取消或停止其中的某一药物.5、在下达临床检验、检查(如放射、超声、心电图等)医嘱时,需要在申请单中标明申请项目并记录有价值的病史、症状、体征信息。

电子医嘱管理制度

电子医嘱管理制度

电子医嘱管理制度一、目的: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标准: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科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医嘱单是指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到达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0时前开出,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具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要求,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法、用量、静脉输液应分别列出配方、使用顺序、输液速度以及用药途径。

6.长期医嘱内容包括:一般护理常规、疾病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别护理、特殊体位、病重、饮食、陪伴人员、药物、约束、隔离等。

7.临时医嘱的书写顺序:一般先写三大常规等诊断性医嘱,然后再写用药、处置等治疗性医嘱。

8.医生开出医嘱后,要自查一遍,确认无错误、遗漏、重复开出需紧急执行的医嘱时必须向当班护士做特别交代,护士应及时查对、执行医嘱。

9.医生开具医嘱后,由护士逐项核对、执行并注明执行时间。

10.对明显违反诊疗常规的错误医嘱,护士有责任及时通知医生进行更改,对有疑问医嘱或模糊不清的医嘱按如下流程执行。

11.如本班护士未能执行的医嘱,必须向下一班护士口头交接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12.医生下达检验医嘱后所有检验标本采集前由护士贴上标签,标签上应有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室、标本名称、检验项目,若检验科工作人员及病区工作人员在核对标本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沟通核实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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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医嘱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包括患者床位变动,由监护室到普通病床等)。

护士应与主管医师沟通,确认无误后再及时、正确的执行医嘱。

第二条电子医嘱是将以往传统的医师手工书写、审核,护士审核、录入、计费、执行的人工模式转变为由医师微机录入、审核、打印、签名,护士审核、计费、执行、签名的电子化模式。

第三条电子医嘱依照时效性长短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电子医嘱系统的医嘱单录入界面中。

医嘱单录入界面分为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取消医嘱单三部分。

第二章电子医嘱书写录入要求
第四条电子医嘱内容必须由本院取得处方权的医师负责录入,系统默认录入操作时间做为该医嘱的下达起始或下达停止时间。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或手术时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经医生核对无误后方能执行。

抢救或手术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并在嘱托中录入“(补)”字样。

系统默认录入操作时间作为该医嘱下达时间。

第六条电子医嘱书写录入格式、内容要求:
1、电子医嘱内容应顶格书写。

如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

2、使用医学术语、符号要正确,药品名称需用中文或标准的拉丁文或英文缩写词,严禁中英文混用。

医嘱中的药名要用通用名称,不能任意简化,不能使用商品名或化学符号代替。

同时,须注明给药浓度、使用剂量、计量单位、使用数量、型号规格、操作处置途径等。

药品的单位应使用克(g)、毫克(mg)、微克(μg)、升(L)、毫升(ml)、单位(u)等统一的医学计量单位,不能笼统记录为片、支、瓶等(中成药除外)。

3、静脉成组液体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

静脉滴注药物须根据患者病情、年龄及液体情况确定输液滴数:一般成人为40~60滴/分钟,儿童为20~40滴/分钟,需要超出此范围时医生要注明每分钟的滴速或毫升数。

4、由两种以上的药物组成的一组医嘱,如果需要停止或取消其中一种药物时,需要先停止或取消整组医嘱,然后重新开出整组医嘱,不允许只取消或停止其中的某一药物。

5、在下达临床检验、检查(如放射、超声、心电图等)医嘱时,需要在申请单中标明申请项目并记录有价值的病史、症状、体征信息。

6、手术、分娩术后所有之前执行的医嘱全部停止,由医师根据病情需要重新下达医嘱;出院、转科患者所有之前执行的医嘱全部停止。

第七条电子医嘱书写录入顺序要求:
1、长期医嘱内容的顺序为: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病危或病重(如未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可不写),隔离种类(如无特殊可不写),饮食种类,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
床位的变更等。

2、临时医嘱内容按照下达时间顺序书写。

3、同一时间下达药物医嘱的顺序为:先写口服药物;再写肌肉注射药物;最后写静脉输注药物。

第八条电子医嘱的时限性要求:
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上,医师下达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2、临时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内。

临时医嘱只限执行一次,包括口服药、注射剂、术前用药、特殊治疗、检查和皮试、出院带药等。

第九条电子医嘱书写录入中取消、作废医嘱的要求:
电子医嘱中的内容不得任意更改,如某项医嘱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时,若护士尚未接收,医师可直接作废该医嘱后重新下达医嘱;若护士已经接收但尚未执行,医师可申请取消该医嘱,待护士接收并执行申请后,由医师重新下达医嘱。

护士已经接收并执行的医嘱不得取消。

长期医嘱已确定但没有执行需要取消则按照长期医嘱的停止进行操作。

所有“取消医嘱”将作为单独的留存病案,在患者出院结算时同长期、临时医嘱单共同打印、签字、保存。

第十条电子医嘱中打印、签字的管理要求:
电子医嘱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取消医嘱的内容原则上要求在患者出院结算或转科时统一打印、签字、保存。

第十一条电子医嘱系统帐号管理要求。

作为登录电子病历、书写电子医嘱的唯一途径,医院为所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设置了独自的用户名、密码,同时要求所有医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避免因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第三章电子医嘱确认执行要求
第十二条医生在提交医嘱前要进行自查,确认无错误、遗漏、重复。

开出需紧急执行的医嘱时必须向当班护士做特别交待。

护士应及时查对、执行医嘱。

第十三条医生下达并提交医嘱后,由护士对医师下达的医嘱进行逐项核对,并及时补记医嘱中的漏费项目,认真执行医嘱。

护士根据医生的医嘱对病人进行处理,没有医生的医嘱,护士不得给病人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在查对中发现明显违反诊疗常规的错误医嘱,护士有责任及时通知医生进行更改。

第十五条对有疑问或模糊不清的医嘱,按如下流程执行或澄清:首先向开出医嘱医生查询确认,如仍有疑问或模糊不清的应向科室负责人(甚至医务部)报告,直至确认无疑后执行。

第十六条如本班护士未能执行的医嘱,必须向下一班护士口头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第十七条护士在抢救病人生命的情况下,应根据心肺脑复苏抢救程序等规范对病人先进行紧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医生。

第四章电子医嘱实施流程
第十八条电子医嘱系统使用流程:
医师登录电子医嘱系统-下达医嘱-医师审核无误后提交-主班护士登录护理工作站-接收医嘱-查对医嘱-确认医嘱-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如需反馈及时通知医师(如皮试结果)
第五章其他
第十九条为避免各临床科室在电子医嘱使用初期出现因衔接、交流不畅、操作不熟练而造成的医疗隐患,医院做出如下管理要求:
1、已开展电子医嘱管理的科室从完成培训后第二天起,所有新入院的患者必须使用电子医嘱系统管理,之前入院的病例仍使用手写医嘱模式直至患者出院。

2、已开展电子医嘱管理的科室的患者如转科至未使用电子医嘱管理的科室,转出科室护士需在电子医嘱系统中停止所有之前已执行的医嘱,并将医嘱单打印、签字后随病历一起转科;转入科室医师在接收患者后仍使用手写医嘱模式直至患者出院。

3、未使用电子医嘱管理科室的患者如转科至已开展电子医嘱管理的科室,为避免过多的出现电子医嘱、手工书写医嘱混杂的病历,要求转入科室医师在接收患者后仍使用手写医嘱模式直至患者出院。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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