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人肉搜索的道德与法律评析
人肉搜索的法律与道德
一、“人肉搜索”及其发展的相关概述“人肉搜索”原自猫扑网首创,后来逐渐被天涯、谷歌等大型社区网站所采用,“谷歌人肉搜索”对其进行了更加生动的界定:顾名思义,“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人提问、八方回应,—石激起千层浪.—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1]它是传统的人工调查与网络搜索引擎相结合的产物。
“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搜索引擎,本身是一种技术和方法,在国内外网络上都广泛应用,这也是网络发达的一种标志,其本身并不具有价值倾向性,是人们在对它的使用过程中融入了自身的主观情绪,发表了真实或虚假的言论,为其添加了或好或坏的标签,进行了正义或不正义的界定,产生了违法或不违法的争议。
从我国“人肉搜索”的发展来看,从“虐猫女”、“铜须门”案,到沸沸扬扬的“华南虎事件”,到被称为“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的王菲与姜岩案“死亡博客”事件(最近法院判决已做出),再到地震发生后的“辽宁女事件”,“菊花门”事件等等。
“人肉搜索”彰显的力量包括网络调查指责不道德者,网民正义力量赢得事实真相,帮助公安司法机关提供破案线索,网络暴力侵犯当事人隐私影响当事者正常生活工作等等。
在国外,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例如,在美国,一名驻伊拉克的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士兵微笑着把一只小狗扔下峭壁,类似于中国的“虐猫女事件”;纽约州的莫贝里为了寻找一个在地铁一见钟情的女孩,建立网站,贴上自己画的该女孩画像,请网友帮助他找到自己梦中的女孩,网友积极帮忙进行搜索,最终如愿以偿,成就了一段姻缘;今年7月,韩国网络中围绕“警察是否过度镇压反对进口美国牛肉的示威”的问题议论纷纷,在此情况下,曾被投入到示威现场的韩国警察遭受了接连不断的“网络通缉”和网友的谩骂威胁。
[2]以上事件不仅说明了“人肉搜索”发展的迅速性、范围的广泛性、影响力的巨大性、以及后果的不可预测性,更说明了人肉搜索可以是一件助人为乐的好事,也可能造成对当事人隐私权等人格权的侵犯,甚至会导致违法犯罪。
法律案件中的人肉搜索(3篇)
第1篇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引发了许多争议。
特别是在法律案件中,人肉搜索的滥用不仅侵犯了个人隐私,还可能引发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危机。
本文将围绕法律案件中的人肉搜索展开讨论,分析其危害以及应对措施。
一、人肉搜索的定义及特点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利用各种手段搜集、传播、评论他人的个人信息,以达到揭露真相、监督社会、追求正义等目的的一种网络行为。
其特点如下:1. 快速传播:人肉搜索具有极强的传播速度,一旦发起,相关信息瞬间被大量网民转发,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2. 门槛低:人肉搜索的门槛较低,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其中,无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3. 真假难辨:人肉搜索的信息来源复杂,真假难辨,容易造成误判。
4. 隐私侵犯:人肉搜索过程中,个人隐私容易被泄露,给受害者带来极大伤害。
二、法律案件中人肉搜索的危害1. 侵犯个人隐私:人肉搜索将个人隐私暴露于众,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痛苦,甚至可能导致其生活、工作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
2. 影响司法公正:人肉搜索的滥用可能导致舆论压力过大,影响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甚至干扰司法公正。
3. 加剧社会矛盾:人肉搜索的负面效应可能导致社会矛盾加剧,引发暴力事件,破坏社会和谐。
4. 法律风险:人肉搜索的滥用可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给参与者带来法律风险。
三、法律案件中人肉搜索的应对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对人肉搜索危害的认识,倡导文明上网、理性表达。
2. 完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加大对网络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规范网络行为,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3. 强化网络监管: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对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名誉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 提高公众道德素质: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提高公众的道德素质,引导网民理性表达、文明上网。
5. 建立人肉搜索举报机制:鼓励网民积极举报人肉搜索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网络环境。
6. 加强司法救济: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人肉搜索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现象,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人肉搜索是指在网络上通过公开或半公开的渠道,对特定人物或事件进行搜索和调查,以达到揭露真相、监督社会、娱乐大众等目的。
然而,人肉搜索在追求真相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人肉搜索的法律案例入手,分析其法律性质、法律责任以及法律规制,以期为人肉搜索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二、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1. 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之争关于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学术界存在以下几种观点:(1)侵犯隐私权说:认为人肉搜索涉及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2)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说:认为人肉搜索行为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言论自由说:认为人肉搜索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体现,具有监督社会、揭露真相的作用。
2. 本文观点本文认为,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较为复杂,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种法律关系。
一方面,人肉搜索涉及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具有侵权行为的特征;另一方面,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言论自由,具有监督社会的功能。
因此,在处理人肉搜索的法律问题时,应综合考虑其法律性质,进行合理规制。
三、人肉搜索的法律责任1. 侵权责任(1)隐私权侵权:人肉搜索过程中,未经他人同意,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权。
对此,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名誉权侵权:人肉搜索过程中,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损害他人名誉。
对此,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人肉搜索过程中,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他人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诽谤罪:人肉搜索过程中,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3. 行政责任(1)网络安全法:人肉搜索过程中,违反网络安全法规定,如未采取技术措施保护他人个人信息等,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人肉搜索的法律与道德分析
思想道德修养院(系)名称:国际文化教育学院专业名称:14级中法旅游管理学生姓名及学号:阮国君(201411700007)陆家俊(201411700019)罗荣豪(201411700008)孙建钧(201411700016)农灏(201411700030)邹江正(201411700025)指导老师:苗青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前言网络信息技术日渐发展壮大,而其双刃剑功能也更加体现,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人肉搜索’。
而又真正去了解过人肉搜索其中我内涵的道德规则与法律规则吗,接下我们将由此进行论述。
二、人肉搜索的概念与现状(一)什么是人肉搜索人肉搜索引擎,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指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种机制,实际上就是通过其他人来搜索自己搜不到的东西,与知识搜索的概念差不多,只是更强调搜索过程的互动而已。
搜索引擎也有可能对一些问题不能进行解答,当用户的疑问在搜索引擎中不能得到解答时,就会试图通过其他几种渠道来找到答案,或者通过人与人的沟通交流寻求答案。
“人肉搜索”它是区别于机器搜索(即我们中国网民经常用的如百度、谷歌之类的搜索引擎)之外的另一种搜索信息方式。
类似百度这样的搜索引擎,它们属于机器搜索,大部分过程是由机器即电脑来完成的。
大家都知道,人肉搜索一词早在2007年6月出于中国华讯互联旗下网趣,后来中国有一个叫猫扑的论坛,人气非常旺。
人肉搜索引擎的概念就由此产生了。
2007年7月16日,张庾玄是第一位成为网趣网友搜索的热门人物,后来在猫扑人肉搜索概念中小东方、苹果妹、cosplay、世界学习室、猥琐男等没有真实身份的网络名人却成为网络首批人肉搜索热门人物。
人肉搜索引擎之所以以“人肉”命名,是因为它与百度、Google等利用机器搜索技术不同,它更多的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
网络人肉搜索现象的法律与道德解读1
网络人肉搜索现象的法律与道德解读摘要:网络传播借助互联网的传播平台,在信息传播方式上,产生区别于传统媒体信息传播的新特点。
网络人肉搜索现象的出现成为近年来受众利用网络媒体实现网络信息互动的重要方式,特别是一些热点新闻事件中,利用网络人肉搜索,事件中的一些敏感信息和当事人被人肉出来。
网络人肉搜索的出现带来了法律和道德上的讨论,从最初的人肉搜索现象的新鲜感到网友过度不合理使用人肉搜索,再到网民主动参与到对人肉搜索的规范中来,人肉搜索的法律和道德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在逐步的完善。
由此,本论文从人肉搜索中的法律和道德发展进程来分析,论述在未来人肉搜索的规范化使用中,如何提升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价值。
关键词:人肉搜索舆论监督法律道德2012年7月,由陈凯歌执导的电影《搜索》热映,这部由网络小说改编的电影反映了近年来网络媒体中出现的一个话题,即网络人肉搜索给故事发展带来的一系列影响。
借助互联网的平台,网络人肉搜索现象从最初的出现开始,便彰显了它对社会热点新闻事件的舆论监督价值。
近年来,网友利用了人肉搜索这一功能,搜索出了诸多涉及腐败、影响恶劣的热点事件的当事人,成为网络媒体实现其社会责任价值的重要表现。
网络人肉搜索在真正发挥网络媒体舆论监督价值的同时,其带来的负面问题也开始凸显,网络暴民现象引发的对事件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侵犯,以及不合理的搜索等,让这些不文明现象应当如何被规范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用法律和道德来约束是大众认可的方式。
2009年1月1日,在一些网站几乎同步出现了一条名为“人肉搜索公约1.0Beta版”的帖子,这是网民对人肉搜索的道德意识的觉醒,称得上是网络人肉搜索现象道德规范的一大进步。
而面对当前的现状,如何让网络人肉搜索在规范化的轨道上发展,还需要有更为有力的法律和道德管理措施。
一、网络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人肉搜索“虐猫事件”的当事人在当时的网络媒体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同时也引起了传统媒体中对这一事件的关注和报道,传统媒体在对事件的发展报道中,主要是对事件进行的报道,而这又引起了更多人的兴趣和参与,自“虐猫事件”后的几年中,又相继发生了“铜须门事件”、“最毒后妈事件”、“华南虎照片事件”、“死亡博客事件”、“辽宁女骂人事件”、“深圳猥亵门事件”、“天价烟事件”等等。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人肉搜索,俗称“肉搜”,指的是通过网络、信息检索和社交媒体等渠道,利用大量个人信息追踪、侵入他人隐私,甚至实施人身攻击的行为。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肉搜索行为逐渐成为网络空间中的问题之一,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和人身攻击的行为需严格遵守法律界限,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人肉搜索行为应当尊重他人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篇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个人的姓名、肖像、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特别是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获取、传播他人的隐私信息。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应当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得搜集、传播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违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人肉搜索行为应当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在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人肉搜索行为中,可能涉及到转载、传播他人原创作品的情况,如果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就擅自传播他人作品,将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应当尊重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得未经许可传播他人的作品。
人肉搜索行为应当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范信息泄露、滥用和非法获取等行为。
而人肉搜索行为往往需要借助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进行信息搜集和传播,如果未经授权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将违反网络安全法规,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需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规,不得非法获取、传播他人的个人信息。
人肉搜索行为中的人身攻击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侮辱他人、诽谤他人等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在人肉搜索中,如果借助搜集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身攻击、诽谤他人等行为,将受到刑法的限制,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网络上的“人肉搜索”现象,说说你的看法。
针对网络上的“人肉搜索”现象,说说你的看法。
“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渠道,群体性地搜集、曝光和扩散他人的个人信息、隐私和负面信息的行为。
以下是对“人肉搜索”现象的一些看法:
1.违法和不道德:在许多情况下,人肉搜索往往违反了当事
人的隐私权、名誉权和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
它可能导致
个人受到网络暴力、个人信息泄露以及在线骚扰和迫害等
不良后果,涉及到他们的个人和家庭安全。
2.盲目正义:人肉搜索往往是出于一种追求正义的心态,希
望揭露和制裁严重违法或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
然而,由
于信息来源的不确定性和短视性,人们可能对所得到的信
息进行错误解读和主观扭曲,从而可能导致个人或团体受
到无辜的诋毁和损害。
3.法律和规范的缺失:在很多情况下,人肉搜索行为缺乏适
当的法律约束和规范。
这使得行为参与者可以在没有责任
和处罚的情况下随意侵犯他人的隐私和权益,加剧社会的
不稳定和不公平。
4.需要加强隐私保护和法律监管:人肉搜索现象凸显了当前
网络环境下对个人隐私保护和法律监管的重要性。
相关的
法律法规需要明确规定和约束人肉搜索的行为,并确保对
违法行为的追责和处罚。
同时,需要加强社会对个人信息
保护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公众对隐私权的重视和尊重。
综上所述,尽管人肉搜索可能是出于某种意义上的正义追求,但其行为往往涉及到对他人隐私和权益的侵犯,应引起重视和警惕。
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落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教育,在网络环境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网络时代“人肉搜索”的伦理辨析
网络时代“人肉搜索”的伦理辨析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通过社交媒体或网络社区渠道可以更容易地获取各种资源。
同时,也因此“人肉搜索”逐渐成为网络时代中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网络世界里现的弊端之一。
所谓“人肉搜索”,就是指在互联网上进行针对某一特定人或事物的调查而产生的一种行为。
但是,人肉搜索并非只存在“便利快捷”的一面,其行为背后也涉及到了一些伦理问题,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辨析。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人肉搜索的行为并不一定合法。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许多人在网上张扬个人信息,甚至曝光不少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信息。
然而,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
换句话说,这样的“人肉搜索”行为,有可能被认为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是不道德的行为。
其次,人肉搜索的行为有可能会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
在当今现实中,许多涉及到个人隐私的话题都会成为人们的热门谈资。
随之而来的,是可能引起的诸如肆意猜测、造谣生事、辱骂恶评等负面言论沸腾和升级。
如果人们在进行人肉搜索时,不注重证据、不考虑言辞的真实性或不计划任何社会效果,这些邪恶因素就会抬头,对社会和个人造成威胁和困扰。
除此之外,人肉搜索还可能对个人的精神、心理造成伤害。
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可能会批评并攻击搜索对象。
这种攻击可能是无端的、刻薄的,甚至可能与搜索对象的个性或品格毫不相干。
这会引发社会恶意,使被搜索的个体感到不安和受伤。
不幸的是,这样的伤害有可能发展成更加严重的诉讼和冲突。
下面列举五个实例以证明上述分析论点。
首先是“超过刑事罪的搜索”,指在社交媒体上针对被提名人进行的挖掘。
一项研究发现,这种行为会导致更残酷的措施和更长时间的监禁。
2013年的波士顿马拉松爆炸事件中,就有许多人被误认为涉及到爆炸,在接下来的几日里被一群群的人肉搜索所追捕。
他们面对的日益升级的暴力威胁,旋即演化成为了一种更加严重的群体霸凌行为。
其次是“城市猎人事件”,这起事件发生在2014年,侵犯了一名男子的隐私和尊严。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途径,对某个具体的个人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搜索,以获取其个人信息、行踪轨迹等相关信息。
这种社会现象通常出现在网络上涉及到公共利益、社会热点、犯罪事件等方面,人肉搜索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违反隐私权和法律的风险。
对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法律界限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法律领域,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界限主要涉及到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和侵权责任等多个方面。
以下将从法律的角度,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一、隐私权保护在人肉搜索中,最重要的法律界限之一就是隐私权的保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公民的个人信息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不得随意泄露、传播或使用。
进行人肉搜索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对于公共人物而言,他们的个人信息同样受到隐私权的保护。
虽然公共人物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隐私权的权利,但在进行人肉搜索时,也必须尊重其基本的人格尊严,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信息真实性在进行人肉搜索时,所获取的信息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获取虚假信息、散布谣言、恶意造谣等行为都将涉及到侵权责任和违法责任。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必须慎重对待所获得的信息,不得轻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三、合法权益保护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必须杜绝对其他人的人身、名誉、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行为。
任何对他人进行人肉搜索的行为,都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侵犯他人的权益。
四、法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于违法的人肉搜索行为,相关法律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监管和追究责任。
在互联网时代,法律监管的难度增加了,但对于违法行为,法律仍然会依法予以追究和惩处。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摘要】人肉搜索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网络现象,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帮助揭露一些不法行为,但也带来了严重的隐私侵犯和社会混乱。
本文旨在探讨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问题。
在分析了人肉搜索的危害性、定义和研究目的。
在对现行法律对人肉搜索的规定进行了总结,强调了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举报机制等措施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对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
结论部分指出,加强对人肉搜索的治理是当务之急,法律应明确规定其边界,发展应与法治相适应。
通过本文的研究,有望为未来的立法和治理提供参考,有效防范人肉搜索带来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人肉搜索、刑法规制、治理、危害性、监管、法律法规、举报机制、违法行为处罚、边界、发展、法治适应。
1. 引言1.1 人肉搜索的危害性人肉搜索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人肉搜索往往伴随着隐私泄露的问题。
当个人信息被大规模地曝光和传播时,个人隐私权往往难以得到保障,从而引发一系列纠纷和矛盾。
人肉搜索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社会秩序混乱。
当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和行为被人肉搜索放大传播后,可能会引起大规模的情绪和舆论激荡,进而演变成具有破坏性的社会事件。
人肉搜索还存在着极大的舆论压力和道德风险。
在人肉搜索的过程中,参与者往往会受到舆论的强大压力,甚至受到道德和法律的责问。
人肉搜索所带来的危害性不容忽视,必须加强法律规制与治理。
1.2 人肉搜索的定义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利用个人信息追踪、搜集、公开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
这种行为往往是由一些网民或群体在网络上发起,通过搜索引擎、社交网络、论坛等平台搜集相关信息,对特定对象进行调查、追踪、曝光和攻击,甚至造成被搜索对象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在人肉搜索中,参与者往往会利用社交媒体上的信息、照片、视频等追踪特定对象的行踪和个人隐私,甚至通过暴力言论和行为对其进行攻击和威胁。
人肉搜索的定义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但在实际运用中往往是一种对个人隐私权和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
“人肉搜索”引发的网络道德分析
“人肉搜索”引发的网络道德分析一、问题的提出北京白领姜岩因丈夫王菲有外遇而自杀,死者的同学将相关信息整理之后,陆续刊登在互联网上。
于是网络上掀起了对姜岩丈夫和“第三者”的人肉搜索,进而演化为现实中的暴力。
而后,王菲以“网络暴力”影响了他和家人的生活为由,将相关网站告上法院。
就是被称为“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
此案引发了关于网络道德与网络侵权的激烈争论。
无独有偶,2009年1月18日,《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2009年6月1日起生效。
根据这一条例。
今后未经允许,擅自在网上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最多可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半年内禁止计算机上网或予以停机等。
该《条例》经过新闻媒体公布后,立即引起了轩然大波,据人民网当天调查,高达90%的网友对此条例表示反对,认为“不利于草根监督”,只有4%的网民表示赞同,认为“人肉搜索弊大于利”。
所谓“人肉搜索”,根据Google、百度等大型搜索引擎对“人肉搜索”的解释,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
它是互联网上的一种集体行为,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和发动一切可能的社会关系,追查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因为不同于传统的搜索引擎的纯科技性而更多地包含人为的因素,因此被冠以“人肉”的修饰词。
“人肉搜索”往往能讲一个人或某件事的各个方面细节,都事无巨细地揭露出来。
其特点首先在于其可以用来搜索个人愿意或者不愿意被人知道的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信息;其次参与人数的不确定性,决定“人肉搜索”很容易聚合起人们对某个事件的关注;最后在于搜索结果的公开性,“人肉搜索”中提问者通过网络发布问题,众多网完全公开,有别于利用传统引擎搜索的结果只有自己能看到的特点。
所以“人肉搜索”一方面发挥着正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唤起大众的道德良知并形成道德约束,弘扬网络正气,彰显网络正义;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引导和监管,这股力量一旦失控和异化,将会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而陷入另不正当的行为,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伤害。
辩论人肉搜索应该立法禁止
辩论人肉搜索应该立法禁止人肉搜索是一种以公民为主体,人工参与的网络信息搜集方式,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辩论人肉搜索应该立法禁止,希望大家喜欢!辩论人肉搜索应该立法禁止今天我方的论点是“人肉搜索应该立法禁止”。
从表面上看,人肉搜索是一种以公民为主体,人工参与的网络信息搜集方式,但如果剥去网络的外衣,我们会发现,这其实就是一群网上漫游的无组织,无纪律,不受约束的人因某些突发事件临时聚集到一起,为达到某种目的的群体行为。
而此集合的参与者往往处于亢奋,冲动的精神状态,对信息失去理智判断的能力。
基于以上前提,我方将由以下三点,论证我方观点。
1. 人肉搜索缺乏理性,严重侵犯他人隐私。
人肉搜索的本质,就是一种群体行为,成千上万的参与者随意表达自己所想,穷尽所有去爆料,把当事人扒得体无完肤。
毋庸置疑,在现实社会中,人们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但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人们匿名在网上自由言论时,却对自己的言行不承担责任,不顾及他人感受,超出道德底线地对他人隐私,名誉进行侵犯以及不负责任的批评,谩骂,甚至威胁和人身攻击,给当事人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因此,为了维护道德底线,立法禁止势在必行。
2. 人肉搜索程度不可控,引起社会恐慌,人人自危。
网上的流行语说的好。
“如果你爱他,人肉他吧,你很快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人肉他吧,因为那里是地狱。
”2007年,13岁的孩子刚因为一句无意的“很黄很暴力”成为人肉搜索的阶下囚;2008年,女大学生周春梅又因为网友们自以为是的伪正义,成为人肉搜索的刀下亡魂。
试想,当个人生活变成了现场直播,个人资料成了公共信息,一举一动都可能让我们身败名裂,甚至失去生命,我们还能安心生活么?所以,为了正确引导社会发展,规范道德,立法禁止人肉搜索迫在眉睫。
3. 人肉搜索牵连甚广,殃及无辜。
2009年5月7日胡斌撞人事件中,网友通过网络对肇事者及其父母进行“人肉搜索”,有关肇事者的家庭住址、手机、父母职业等信息一一被“披露”。
从伦理道德视角解析人肉搜索现象
从伦理道德视角解析人肉搜索现象引言人肉搜索是指一种通过互联网协作的方式,对一个特定的人或者事情进行深度挖掘的行为。
该行为通常在互联网社区或论坛中展开,并且参与者往往是匿名的。
人们认为,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扩大公共话语空间,揭示出一些隐藏在社会背景中的真相,有助于社会监督。
但是,人肉搜索行为也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隐私被侵犯、虚假信息扩散等问题,对个人和社会造成潜在的伦理和道德风险。
本文将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出发,对人肉搜索的现象进行分析和解析。
个人隐私的伦理价值伦理学是研究人类行为和社会结构规范的学科,强调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在这一伦理框架下,个人隐私是一项受到广泛关注的权利和价值。
个人隐私包括对个人身份、个人信息等的保护,这些信息是个人可以合法控制和使用的,也应该受到社会和法律的保护。
人肉搜索行为可能会侵害个人隐私,例如通过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渠道公开个人信息、猜测个人生活和意图、谩骂、诽谤等手段对个人进行攻击等。
从伦理学的角度分析,人肉搜索行为是不道德的,这是因为它违反了个人隐私权的原则。
在信息时代,隐私权已成为公民权利之一,而个人隐私的泄露是一种损害个人权利的侵害行为。
尤其是那些没有公开展示个人信息的人,他们愿意而选择保持隐私,希望保护自己的权利。
这种不经允许的信息披露行为除了违背公序良俗,还可能带来身心上的痛苦、情感上的伤害,甚至会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应予以谴责。
人肉搜索行为也可能产生社会后果。
社会后果主要体现在信息泄露、人身安全、舆情扩散等方面。
通过人肉搜索,公众可以获取更多的相关信息和真相,但是如果这些信息不属于公开信息范畴,泄露将可能对个人带来巨大压力和伤害。
尤其当这些信息通过网络广泛传播时,有可能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这将对社会风险造成影响性,使得个人和社会的安全风险加大。
人肉搜索行为应该引起相应的法规和行为规范。
除了检查过度信息展示以外,还应当制定相关法规,确保人肉搜索行为不造成对隐私权和人身权利的侵犯。
人文社科-网络人肉搜索的道德与法律评析
网络人肉搜索的道德与法律评析网络人肉搜索的道德与法律评析关键词:网络, 人肉搜索, 道德法律“人肉搜索”与“人肉搜索引擎”是一对关系密切的观念。
其中,“人肉搜索引擎”是搜索工具的一种,类似于我们现在用的百度和谷歌。
区别就在于如百度和谷歌这样的搜索引擎是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完成的。
对于自动搜索引擎来说,只要用户输入一些关键字词,程序会在很多服务器以及海量存储中搜索比对这些关键字,从而按照相关程度将与关键词有关信息展现给搜索者。
而“人肉搜索”不是通过计算机程序来自动实现的,而是靠人来提供信息。
“人肉搜索”,是利用“人肉搜索引擎”方式实现搜索某种特定信息的目的。
“人肉搜索”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广义的“人肉搜索”并不只是用来跟踪人,多数情况下可以用来互相学习、信息共享,目前的“谷歌(Google)”、“百度知道”、“QQ问问”、“新浪爱1司”、“雅虎知识人”等问答社区都可以说是广义上的“人肉搜索”。
狭义的“人肉搜索”,则仅仅指通过在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者人物的真一般认为,“人肉搜索”是“猫扑(mop)”网首创的一种搜索方式,此后为各大网站和网络社区所效仿,是指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机器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网络社区活动。
它更接近于“爱问”、“知道”一类的提问回答方式,提问者在网上发帖,并用“猫扑”网上的虚拟货币(mp,“猫皮”)来奖励提供信息者,网友看到帖子后就会去寻找线索,利用自己的专业背景、亲身经历、道听途说甚至冷嘲热讽来回答问题,然后把找到的答案回帖邀功,这就形成了所谓的“人肉搜索引擎机制”。
由于这种通过人问人的信息搜索方式必须借助于各种论坛、社区,因此,一般来说,很可能还有论坛的其他网友参与对相关信息的评价和讨论。
换言之,由于网络环境的开放性和网络社区或论坛的交互性,即使是单纯的“一问一答”式的人肉搜索,也与现实环境中的“一问一答”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即虽然参与回答的人数可能只有一个,但是,由于回答者所提供的信息可能被众多人知悉,而且,参与讨论者也可能众多,往往容易形成舆论上的“聚合力”。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人肉搜索是指通过公众网络或其他方式,利用群体性行动进行的信息采集、整合、筛选和公开的行为。
人肉搜索已经成为了互联网时代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较量的新现象,其所能产生的信息和影响不可小视,但是与此同时,人肉搜索也存在一些隐患和法律风险。
在法律上,人肉搜索涉及到了很多方面的问题,比如侵犯隐私权、诽谤、侵权等等。
对于人肉搜索的界限,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一、侵犯他人隐私权对于人肉搜索的第一个风险就是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在搜索的过程中,人们可能会收集到他人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号码、地址、工作单位、账号等等,这些信息一旦被公开,将会对被搜索的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的人身尊严和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人肉搜索如果突破了个人隐私和尊严的底线,就已经涉及到了违法行为。
二、侵犯知识产权人肉搜索在信息的收集和加工过程中,可能会侵犯到被搜索对象的知识产权。
比如,参与搜索的人可能会搜到某个作家的小说,然后将其转载在网络上,这就侵犯了作家的著作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诽谤人肉搜索中还有一个很大的风险就是诽谤。
比如,搜索的人可能听取到某个人的不实言论,然后在网络上扩散这个谣言,从而影响到该人的名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恶意诋毁他人名誉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人肉搜索造成了对他人的名誉、荣誉等的侵犯,那么搜索者将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违反网络管理规定人肉搜索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可能违反网络管理规定。
目前网络空间已经有了相关的管理法律法规,对于恶意抹黑、违反道德、危害社会安定等行为都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人肉搜索的行为与这些规定相违背,搜索者将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结论: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看,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是比较模糊的。
我们既不能因为其社会价值低而将之禁止,也不能完全不考虑其产生的不良后果而让其盲目运作。
因此,在人肉搜索的实践中,我们应该在尊重他人隐私的前提下,明确并遵守网络管理规定;同时,对于被搜索对象的权益和尊严也需要进行严格的保护。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人肉搜索是指网民通过公开渠道寻找他人真实身份、个人信息并公开曝光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网络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可能造成严重的侵权和违法行为。
我们有必要对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进行探讨。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人肉搜索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在处理与人肉搜索相关的法律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或违法行为。
从侵权的角度来看,人肉搜索可能对被搜索者的个人权益造成严重侵害。
通过人肉搜索获取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并将其公开发布,这就构成了对被搜索者的个人隐私权的侵犯。
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公开他人的个人隐私,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人肉搜索的行为导致了被搜索者的个人隐私信息被公开并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那么搜索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违法的角度来看,人肉搜索的行为也可能触犯我国的法律法规。
人肉搜索可能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恶意造谣、诽谤他人等行为,这些行为在我国的《刑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是属于违法行为。
人肉搜索中如果涉及到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行为,也可能触犯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要惩治和解决人肉搜索的问题,我们不仅需要依法保护被搜索者的合法权益,还需要依法对人肉搜索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
我们应当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广大网民的法律意识,让他们认识到人肉搜索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我们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明确人肉搜索行为的界限和政府部门处理的责任。
对于人肉搜索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加大打击力度,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护被搜索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平台也应当积极落实网络管理责任,设立相应的举报制度和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人肉搜索事件并对相关用户进行处理,以减少人肉搜索的发生。
人肉搜索是一种有潜在风险的行为,其涉及的法律界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我们应当加强法律宣传,加大对人肉搜索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以保护个人隐私和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秩序。
人肉搜索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
然而,在网络信息爆炸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种名为“人肉搜索”的现象。
人肉搜索是指通过网络平台,由众多网民共同参与,对特定人物进行信息搜集、传播和讨论的行为。
近年来,人肉搜索引发的争议不断,不仅侵犯了个人隐私,还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人肉搜索案例的法律分析,探讨人肉搜索的法律责任和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例简介2016年,某网友在网络上发布了一则关于某知名女演员的涉嫌“出轨”帖子。
随后,大量网友参与人肉搜索,通过公开渠道搜集该女演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并在网络上进行传播。
此举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同时也对该女演员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在舆论压力下,该女演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失。
三、法律分析(一)侵犯个人隐私权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收集、处理、传输、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2. 案例分析在本案中,网友通过人肉搜索搜集和传播该女演员的个人信息,已构成对其隐私权的侵犯。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搜集、传播他人的个人信息。
人肉搜索行为侵犯了该女演员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名誉权侵权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2. 案例分析在本案中,网友通过人肉搜索搜集和传播该女演员的个人信息,并将其与“出轨”等负面事件联系起来,已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人肉搜索行为侵犯了该女演员的名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侵权责任承担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人肉搜索问题在法律上的分析
关于人肉搜索问题在法律上的分析一、“人肉搜索”的现状1.“人肉搜索”的定义与作用机理我们认为,“人肉搜索”是指利用众多网络用户搜索、汇集、整理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种方式。
无数网络用户一起从不同角度和途径对同一事件或者同一人物进行搜索和挖掘,搜集相关个人信息。
一般来讲,“人肉搜索”是通过搜索对象之前上网所留下的痕迹,对其进行查询,或通过网络查找与知晓搜索对象的人,进而找到搜索对象。
因此,其常用的手段包括:利用搜索引擎进行搜索;从被搜索的目标对象入手,查其本人及朋友的博客、论坛等寻找线索;利用一些常用及社区类网站搜寻目标对象可能留下的注册痕迹;通过被搜索目标的注册痕迹,查其ip号,锁定目标现实生活中的活动范围,进而确定其真实身份等。
2.“人肉搜索”的分类“人肉搜索”并非法律用语,它实质上是一种资料的搜集方式,因此,以资料为对象,对“人肉搜索”进行分类,似乎更为恰当。
广义上可以将“人肉搜索”分为对属事的资料的“搜索”与对属人的资料的“搜索”,前者是指利用网络技术进行的“人找人”的关系型搜索方式;后者是指以网络社区为交流平台,集合广大网络用户的力量,搜索某些人物的个人资料,并将这些个人资料公开化的网络活动。
对于后者还可以进行细分,以个人资料是否公开为标准,可分为公开个人资料与隐秘个人资料。
公开个人资料与隐秘个人资料的区分涉及到了公共领域与私人空间的范围问题。
网络空间的无限延展性往往导致事件超出“人肉搜索”发起者的控制,对被搜索者而言,往往造成“罚过其责”的后果;对信息发布者和网络服务供应商而言,则有可能构成侵权。
因此,应当给人肉搜索划定一条“警戒线”,这条“警戒线”就是私人空间,即法定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人肉搜索”必须止步于此,之后的问题应当诉诸于公力救济。
二、“人肉搜索”导致侵权行为的原因分析“人肉搜索”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简单来讲就是侵权,这里的侵权指的是直接侵权,具体是指信息发布者以及网络信息内容提供商(icp)有可能侵犯被搜索者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至于现实中出现的对被搜索者进行恐吓、骚扰乃至造成其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行为实际上是后续行为造成的损害,并非直接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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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人肉搜索的道德与法律评析
关键词:网络, 人肉搜索, 道德法律
“人肉搜索”与“人肉搜索引擎”是一对关系密切的观念。
其中,“人肉搜索引擎”是搜索工具的一种,类似于我们现在用的百度和谷歌。
区别就在于如百度和谷歌这样的搜索引擎是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完成的。
对于自动搜索引擎来说,只要用户输入一些关键字词,程序会在很多服务器以及海量存储中搜索比对这些关键字,从而按照相关程度将与关键词有关信息展现给搜索者。
而“人肉搜索”不是通过计算机程序来自动实现的,而是靠人来提供信息。
“人肉搜索”,是利用“人肉搜索引擎”方式实现搜索某种特定信息的目的。
“人肉搜索”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广义的“人肉搜索”并不只是用来跟踪人,多数情况下可以用来互相学习、信息共享,目前的“谷歌(Google)”、“百度知道”、“QQ问问”、“新浪爱1司”、“雅虎知识人”等问答社区都可以说是广义上的“人肉搜索”。
狭义的“人肉搜索”,则仅仅指通过在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者人物的真一般认为,“人肉搜索”是“猫扑(mop)”网首创的一种搜索方式,此后为各大网站和网络社区所效仿,是指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机器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网络社区活动。
它更接近于“爱问”、“知道”一类的提问回答方式,提问者在网上发帖,并用“猫扑”网上的虚拟货币(mp,“猫皮”)来奖励提供信息者,网友看到帖子后就会去寻找线索,利用自己的专业背景、亲身经历、道听途说甚至冷嘲热讽来回答问题,然后把找到的答案回帖邀功,这就形成了所谓的“人肉搜索引擎机制”。
由于这种通过人问人的信息搜索方式必须借助于各种论坛、社区,因此,一般来说,很可能还有论坛的其他网友参与对相关信息的评价和讨论。
换言之,由于网络环境的开放性和网络社区或论坛的交互性,即使是单纯的“一问一答”式的人肉搜索,也与现实环境中的“一问一答”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即虽然参与回答的人数可能只有一个,但是,由于回答者所提供的信息可能被众多人知悉,而且,参与讨论者也可能众多,往往容易形成舆论上的“聚合力”。
因此,即使是正常的合法、乃至符合道德的评价,其道德审判的“杀伤力”也是巨大的。
由此,一旦信息提供者所提供的信息本身涉及对主体人格尊严的伤害或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或对其财产权构成侵害,或者参与评价者的言行构成侵权,那么,其影响往往特别巨大。
目前,由人肉搜索而引起的网民以侮辱、诽谤的方式对他人行为进行评价的现象被称为所谓的“网络暴力”比较常见。
尽管目前发生的引起社会反响的人肉搜索事件大多涉及的是人格权问题,但是,实际上,由人肉搜索所引发的问题不限于人格权,还可能涉及版权侵权问题,只是这些版权问题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已。
一般来说,对于第一类搜索而言,由于一般可能涉及版权保护1司题。
当然,不管属于上述哪种情形,通过社区或论坛的信息征集一信息提供形式在本质上属于言论表达和信息自由,尽管其中可能涉及版权、人格权侵权,但是,在任何一个民主法治社会,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都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因此,在讨论人肉搜索所引起的法律问题时,不能抛开作为社会公众的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而孤立地强调被搜索主体的私权保护问题,否则,将有失偏颇。
参见: 《网络时代的民商法理论与实践》刘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