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实绩考核方案的分析与探讨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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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实绩考核方案的分析与探讨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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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实绩考核方案的分析和探讨
干部实绩是干部德才的综合反映,是评价干部德才的客观依据。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如何建立和运用科学的干部实绩考核方法,做到“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这是干部工作中亟需研究和探索的新课题。
一、现行干部实绩考核方法的几种形式及效果
(一)、个别谈话法。是考核者通过和知情者及干部本人谈话来了解干部的一种最基本考核方法。具体做法为:合理确定
谈话范围,谈话对象通常以上级、同级、直接下级的知情人员为主。灵活运用谈话方式,根据谈话对象的年龄、性别和文化程度差异,采用提问、商讨、引导、鼓励等方式进行个别谈话,并把握好谈话氛围,使谈话对象畅所欲言。把握好谈话者的心理,通过分析谈话对象的神态和谈话的速度,判断谈话对象的心理状态,促使其提供的不同情况。同时,要及时完整地记录谈话内容,以供分析评价。个别谈话法方法简便,了解情况直接、具体,内容比较客观。但工作效率不高,概括性语言较多,考核结果不易量化。
(二)、民主测评法。是通过标准化的等级量表,对干部素质作定量测评的一种
考核方法。定量测评一般分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也可根据业务特点和不同的考核目标进行自行设计。民主测评法的运用,一是合理确定参加测评的范围。一般为:班子成员,本单位全体干部,以及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二是掌握测评的时机和周期。测评时间间隔不宜过短,以免引起群众的厌倦。三是测评环境宽松。一般采用无记名测评,设置“投票箱”,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四是划定测评等级。表格设置的等级一般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档。五是搞好测评表的回收。实践证明,回收率越高,测评结果就越准确。六是运用测评结果对被考核对象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同
时防止以票定论,以票取人。民主测评法具有操作便捷,考核效率高,群众参与面大;评价内容表达比较直观,可比性较强;有利于干部考核方法的优化,创造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良好用人环境。但对干部实绩的具体内容难以了解,也很难作出客观的评价。它只作为一种辅助性的考核方法。
(三)、案卷查阅法。是考核者借助干部个人档案中的文书案卷、考核、鉴定等材料,对考核对象的过去和现在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的一种方法。在实绩考核中,主要查阅干部的工作总结、年度考核、个人述职及与工作有关的奖惩等各种情况,对其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及所起
作用进行核实。通过历史和现实的结合,客观、公正地来分析考核干部。该方法只是一种辅助性的考核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多与其他考核方法综合运用,考核中注重现实表现。
(四)、民主评议法。是通过召开述职大会或座谈会等形式,组织与考核对象有工作关系的人员对其进行述职评议,来考核了解干部的一种方法。具体做法是:先由考核对象进行年度或任现职述职或自我小结,然后由干部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再对评议结果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其优点是:民主性强,透明度高,信息采集面广,能在较大范围内发扬民主,使群众有直接评议领导
的机会;形式比较活跃,可以面对面评议,也可以无记名书面评议,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缺点是:在民主气氛不浓的情况下,可能评议者要受心理情绪的影响或干扰。
上述几种考核方法在任用考核、换届考核、届中考核时经常被综合运用。为客观、准确、公正考核干部起到了各自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干部活动的区域不断扩大,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干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的干部实绩考核方法也需要修正、充实和完善。
二、现行干部实绩考核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着偏差。一是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使认识和评价干部的标准也日趋多样化。二是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利益关系调整使人们看问题的立足点和心态都出现了差异。三是干部本身所处的环境和情况发生变化,单位与单位、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可对比度就越来越小,导致干部实绩标准相对难以确立。
(二)、考核过程上存在着突击性、临时性。干部工作平时事务性工作多,往往是被动地、突击性地对干部进行考核。有时因某岗位缺人,急于配齐而确定考核对象,因考核时间紧,个别谈话、测评、情
况调查核实及形成材料的时间仓促,难免造成考核面狭小,工作情况了解不全面,情况分析不透的现象。
(三)、干部述职没有突出实绩。干部述职往往从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几个方面述得多,没有围绕工作实绩这一中心,充分介绍工作过程、取得的实绩及个人在其中的作用。这种述职不能使群众和考核者真正了解干部的工作情况。
(四)、实绩考核内容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缺乏统一衡量的具体标准和可操作指标。《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虽对实绩考核内容作了规定,但是
内容不够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在具体实施考核时,只能凭借考核者的知识和经验评价其工作实绩。
(五)、知人与知事不够协调。考核干部只有了解干部的岗位及职责,考核才能全面、客观。但是,组织人事部门往往在全面掌握干部过程中,只知其人,不知其事,导致考核缺乏针对性。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1)实绩考核不规范。一是实绩考核内容没有细化,组织人事部门很难作出同一衡量的尺度。二是考核评价标准没有量的规定,对干部的实绩较难评价。三是忽视了平时考核和资料积累。
(2)知事途径比较狭窄。一是组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