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大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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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特病的医保报销流程详解

门诊大病特病的医保报销流程详解

让你的医疗保险支付高档门诊治疗费或特殊疾病丛林冒险的旅程就像开始一个令人兴奋的探索你必须做一些侦探工作确保你的保险会覆盖你的野外考察。

通联您的保险提供商或与医院的保险巫师交谈,确认
您的追寻已覆盖。

一旦有了绿灯,就是时候装备好并跟随你的医生的
藏宝图进行所需的治疗。

就这样,你开始你的史诗冒险健康与幸福,与你的可信保险单在你身边!
治疗结束后,要收集所有重要的文书资料,如医疗记录,处方,收据等。

对一切进行双重检查以确保一切正确是极为重要的,因为任何错
误都可能延缓甚至阻止你把钱拿回来。

一旦你把所有东西都整理好了,你可以在全球信息站或者亲自到他们的办公室向保险公司申请。

在提交索赔后,保险商将着手彻底审查所提供的文件,并着手处理索赔。

这一过程需要仔细核查治疗细节,全面评估保险福利,严格评估
报销资格。

处理期的长短取决于索赔本身的复杂性和保险商的业务效率。

报销申请经批准后,患者应适当领取报销费用。

在拒绝索赔的情况下,病人可以行使对裁决提出上诉的选择,或要求保险提供人作进
一步澄清。

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

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

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篇一:门诊大病认定流程图门诊医疗保障认定流程图篇二:重大疾病条款国寿康恒长期性疾病保险条款来源: 标点保险软件 [打印]国寿康恒重大疾病病症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号:012021014)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康恒重大疾病免责(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展毛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相关的开证行、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声明书和其他第二份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成婚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生理需求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真名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目前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届满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责任在乙方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产品责任:一、的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被保险人重大疾病,本合资企业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多月后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重疾,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两年慢性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身故身故或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持有者犯罪行为;二、被保险人过失犯罪、拒捕、自伤身体;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超速、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不明确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黄热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七、先天性疾病;八、被保险人主合同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九、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青岛门诊大病医疗报销

青岛门诊大病医疗报销

青岛门诊大病医疗报销1、哪些病种可以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根据我市目前规定,患以下43个病种的参保患者,申请办理了《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医疗费可纳入社会统筹金支付范围。

具体包括:1、尿毒症透析治疗;2、恶性肿瘤;3、器官移植;4、白血病;5、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血管并发症;6、脑卒中后遗症;7、慢性心功能不全;8、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9、糖尿病合并心、肾、眼、神经病变;10、特发性肺纤维化;11、支气管哮喘;12、支气管扩张症;13、肾病综合征;14、慢性肾功能不全;1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6、溶血性贫血;17、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18、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9、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20、原发性骨髓纤维化;21、过敏性紫癜并肾病;22、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3、脑垂体瘤;24、尿崩症;25、皮质醇增多症;26、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7、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28、系统性红斑狼疮;29、结节性多动脉炎;30、白塞氏病;31、系统性硬化症;32、多发性(皮)肌炎;33、脂膜炎;34、癫痫;35、帕金森氏病;36、多发性硬化;37、重症肌无力;38、运动神经元病;39、肢端坏疽;40、股骨头缺血性坏死;4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42、结核病;43、精神病。

2、办理门诊大病证需提供哪些材料?门诊大病证的办理,采取“定点医院驻地管理”模式,即选择驻市内四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和李沧区)的定点医疗机构为本人门诊大病定点医院的参保患者,其门诊大病证由青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选择驻其它区、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的,由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白血病四种大病需提供:(1)相关病种出院记录:申请办理的病种原则上需经过住院治疗,且诊断明确,出院记录中需记载有所申请病种的明确诊断和相关病情;(2)相关检查检验报告:恶性肿瘤患者需提供病理检查报告单,器官移植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尿毒症患者需提供三个月内三次以上肾功能化验单、白血病患者需提供骨髓检查报告;(3)一张一寸照片;(4)恶性肿瘤、白血病参保患者门诊大病资格满五年需重新申办。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表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表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表
注:一、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实行备案管理。

对符合大病保险特殊药品适应症的,由Ⅱ级及Ⅱ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科室经治医生提出申请,医院审核同意后,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二、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及其规格、医保零售价格、医保支付限量(额)等,按照《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管理服务协议》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医保零售价格、医保支付限量(额)以上部分及药商赠药发生的费用,大病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备案时需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最近的检查、化验结果等相关病史材料。

四、请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自选确定医院以及药店为指定配药机构。

1。

门诊大病患者长期外出带药申请表

门诊大病患者长期外出带药申请表

关于门诊大病患者外出带药的通知
各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
为更好地方便因长期外出需大量带药的门诊大病参保患者,现将门诊大病患者外出带药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已办理门诊大病证的参保人因外出需加大取药量,直接向其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审批备案,并在病历中明确记录。

2、参保人需填写《门诊大病患者外出带药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长期外出证明等材料,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或医保部门业务章。

一份由各定点医疗机构留存以备核查,一份存入本人的门诊大病病历。

3、外出带药需限定在门诊大病证核定病种范围,带药量一次一般不能超过半年,且不能超过门诊大病证的医疗年度期限。

4、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履行外出带药的审批备案程序,认真把关,规范操作,在落实执行我市门诊大病各项管理要求的同时,为参保人提供方便、高效的门诊医疗服务。

5、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门诊大病与异地医疗处
2012-5-16 长期外出证明材料的说明:
1、门诊大病患者因出国(境)带药的,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及签证复印件。

2、其他情况,需提供交通凭证的复印件或者居委会出具长期外出证明。

3、请各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因定点机构把关不严致医保基金
流失,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门诊大病患者长期外出带药申请表。

门规办理手续

门规办理手续

1、门诊规定病种及门诊规定病种的确定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如果简单的按个人帐户支付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划分各自的支付范围,少数门诊大病、慢性病患者就会出现个人帐户不足支付,加重了个人负担,而且容易造成“门诊挤住院”、“小病大养”的现象。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将需门诊治疗的部分大病、慢性病规定为门诊规定病种,对其报销进行了特别的政策规定。

门诊规定病种患者就医,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

门诊规定病种的确定原则是:保障基本医疗、方便就医、节约医疗费用。

2、门诊规定病种目录《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201号)、《关于增加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的通知》(济劳社字[2003]116号)和《关于增加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的通知》(济劳社险字[2005]57号)文件规定了二十个门诊规定病种:(1)恶性肿瘤的治疗;(2)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4)系统性红斑狼疮;(5)精神病;(6)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7)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8)肺心病(并发右心衰竭);(9)冠心病(反复发作心绞痛或心肌梗塞);(10)脑出血、脑梗塞、脑栓塞(并发后遗症);(11)慢性病毒性肝炎;(12)肝硬化;(13)再生障碍性贫血;(14)癫痫;(15)股骨头坏死病;(16)心力衰竭;(17)结核病;(18)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19)舞蹈病;(20)风湿性疾病(风湿热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动脉炎、血管炎、过敏性紫癜、白塞病、强直性脊柱炎)。

3、门诊规定病种申请、认定、备案及医疗证发放(1)办事程序参保人发生上述疾病申请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组织填写《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确认表》及《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人员花名册》,并收取参保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门诊大病管理与结算

门诊大病管理与结算
(二)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完善院端网络系统,建立网络每日结帐 对帐单,对账单一日一清,发现错误及时纠错,并配备专业人员对门 诊大病患者的医疗费按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和门诊大病核准病种的 治疗范围进行审核,因纠错不及时、审核不当出现错帐或单边帐,所 涉及的医疗费用由各定点医药机构负担。
(三)医保经办机构对医药机构上报的医疗费按规定进行审核并扣 除相关费用后,对月度总额控制指标以内的费用据实拨付,对超出部 分暂予扣拨。
二、门诊大病就医管理
(四)门诊大病患者原则上应到本人定点医药机构就诊。因急诊在
其他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属本人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应 在急诊医疗结束后1个月内,持急诊病历、处方、检查检验报告单、 收据等材料到本人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相关材料与门诊大病档案 一并保管。
门诊大病患者急诊转住院治疗的费用、急诊观察室住院治疗的费用不 得纳入门诊大病结算,也不得使用门诊大病专用病历,但其中因核准 门诊大病病种发生的急诊留观费用不足起付标准的,可纳入门诊大病 结算。
门诊大病管理与结算
什么是门诊大病 ?
为解决部分慢性重病参保患者个人账户和门诊统筹不足以 支付门诊治疗费的问题,我市实行了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 病门诊治疗审批制度,简称门诊大病制度。门诊大病实行 资格准入,并对其就诊及结算的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文件依据
1、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第235号)
2.审核门诊大病费用中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品及诊疗项 目是否有参保患者或其家属签字认可。
四、门诊大病费用审核
(二)费用审核主要内容
3.处方、诊疗项目及相关费用明细与门诊大病病历医嘱、检查检验报 告单不相符的费用,不得纳入统筹支付。
4.不按照“三个目录”标准收取的费用,不得纳入统筹支付。

青岛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青岛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青岛大病医保怎么办理青岛的大病医保怎样办理,办理青岛的大病医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青岛大病医保的范围有哪些。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青岛大病医保怎么办理,希望你们喜欢!青岛大病医保怎么办理【承办机构】: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分局医保科)【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内【咨询电话】:0532-12333申请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青岛医疗保险;1、符合门诊大病病种和病情标准;3、原则上已经过住院治疗,且该病种年所需医疗费达到本人拟选定医院医保起付标准以上;4、恶性肿瘤、白血病参保患者门诊大病资格满五年需重新核定。

申请资料:1、住院及门诊病历;2、出院记录;3、社保卡;4、相关检查报告。

【备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需提供不少于两家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两年门诊病历及其他与申请病种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申请流程:1、参保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门诊大病申请;2、参保人在办理窗口填写《门诊大病资格申请表》;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不齐全告知参保人补齐;4、经过审核符合条件,收取资料,1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门诊大病证。

【温馨提示】:1、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和处方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病窗口领取;2、医疗年度期满后需更改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先至原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报销上年度费用后就近至社保局各窗口申请变更。

青岛门诊大病医疗报销1、哪些病种可以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根据我市目前规定,患以下43个病种的参保患者,申请办理了《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医疗费可纳入社会统筹金支付范围。

具体包括:1、尿毒症透析治疗;2、恶性肿瘤;3、器官移植;4、白血病;5、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血管并发症;6、脑卒中后遗症;7、慢性心功能不全;8、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9、糖尿病合并心、肾、眼、神经病变;10、特发性肺纤维化;11、支气管哮喘;12、支气管扩张症;13、肾病综合征;14、慢性肾功能不全;1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6、溶血性贫血;17、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18、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9、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20、原发性骨髓纤维化;21、过敏性紫癜并肾病;22、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3、脑垂体瘤;24、尿崩症;25、皮质醇增多症;26、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7、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28、系统性红斑狼疮;29、结节性多动脉炎;30、白塞氏病;31、系统性硬化症;32、多发性(皮)肌炎;33、脂膜炎;34、癫痫;35、帕金森氏病;36、多发性硬化;37、重症肌无力;38、运动神经元病;39、肢端坏疽;40、股骨头缺血性坏死;4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42、结核病;43、精神病。

青岛医保门诊大病管理与结算

青岛医保门诊大病管理与结算

门诊大病管理主要内容
一、资格管理 二、就医管理 三、费用结算 四、费用审核 五、报送材料 六、门诊大病总控
一、门诊大病资格管理
门诊大病保障制度实行病种准入、定点医疗,分别设立限额管理病种和 非限额管理病种。
(一)门诊大病资格的申办条件 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申办门诊大病资格需符合门诊大病病种 范围和审批标准。
(二)、对前来就医取药的门诊大病患者,尤其是家属代取药的,应 详细询问,确认该患者情况方可为其开药治疗。如有疑问或无法核实 的,应及时与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凡门诊大病患者住院期间(含专护、 院护、家护)发生该病种门诊大病费用、经查属定点医疗机构责任的, 将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追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岗医师的责任,并纳 入日常考核。
二、门诊大病就医管理
(一)患者就诊时应凭本人门诊大病证在门诊大病专用“窗口”登记 领取本人门诊大病病历档案;就诊结束后,应将本人门诊大病病历档 案交还专门“窗口”并取回本人门诊大病证。“窗口”工作人员应认 真做好门诊大病就诊者的身份确认工作,及时、完整、准确、规范的 登记有关就医信息,并做好其他登记、病历保管等工作,社区门诊大 病病历保管不少于2年内。
(三)、费用审核业务的基本程序
门诊大病费用审核由市、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采取初审、 复审、负责人审核程序。
1.初审:初审人员在确认参保人员门诊大病资格、年度基础上,对门 诊大病病历、双处方、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在《 市基本医 疗保险门诊大病结算费用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意见栏中 记录违规费用明细及违规原因。《审核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各一份。
(五)门诊大病患者因诊治需要而定点医药机构不能完成的检查、检 验、治疗项目,或病情需要而本定点医药机构没有的药物,经治疗医 师提出建议,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负责人同意,参保人可到具有医保相 关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购药,相关费用可纳入门诊大病结算。

门诊规定病种申请

门诊规定病种申请

门诊规定病种申请功能说明功能说明点击首页的【门诊规定病种申请】,进入到如下界面页面主要展示了已经录入的人员信息。

1.增加一行职工信息点击【增加一行】进入到下面的职工申请门诊规定病种信息登记页面。

用户通过输入职工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或者姓名拼音的首字母,然后按回车进入到职工信息页面选择职工信息,然后输入职工本人联系电话。

单位所在区一般是默认的单位所在的辖区,市直企业可以自己选择本单位所在的正确的辖区。

门规申请类别:门规大病(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精神病)、结核病(结核病)、普通病种(其他病种)。

选择了相应的门规申请类别后,再录入相应的病种时,一定要在相应的门规申请类别内。

职工如果有多种不同类别的病种申请时,需要分开申请。

用户单击【增加一行】,在医院名称这一列里录入医院名称、医院名称拼音首字母或医院编码均可以查询到此医院相关信息,然后选择出此医院来。

在疾病编码这列录入疾病编码即可查询出相关疾病信息。

附表【专科门规定点医疗机构】,规定了相应的专科医院以及专科病种,请仔细核对好。

2.修改一行职工信息点击【修改一行】进入到下面的职工申请门诊规定病种信息登记页面。

具体操作如同【增加一行】功能。

3.删除一行职工信息选择一行职工信息,点击【删除一行】即可将此职工信息删除。

提交申报点击首页的【提交申报】按钮进入到申报提交界面,选中相应的申报点击【提交】即可。

申报查询在首页上点击【综合查询】》【申报查询】,选择【申报项目】为门诊规定病种申请,然后输入正确的起始终止时间,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相应的申报信息选中相应的一笔申报后,点击【查询】按钮查看申报详情。

武汉重症医保申报指南

武汉重症医保申报指南

武汉重症医保申报指南武汉重症医保申报指南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

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以下是⼩编为⼤家整理武汉重症医保申报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家! ⼀、申报门诊重症(慢性病)所需资料: 1、参保⼈员近三年门诊、住院病历(必备条件),包括出院记录、住院期间检查报告单等。

2、个⼈社会保障卡。

⼆、鉴定流程: 带上述资料到区医保办进⾏初审,初审合格发放“门诊重症鉴定表”,持填好的“门诊重症鉴定表”到指定医院进⾏鉴定。

鉴定合格后,带合格鉴定表、本⼈登记相⽚1张和⾝份证复印件到区医保办理相关⼿续。

三、选择定点医院 已审批的门诊重症(慢性病)参保⼈员,可选择1家医保定点医院为本⼈就诊医院。

就诊时,参保⼈员需携带盖有医保办审批的门诊重症(慢性病)⼿续的病历或审批表。

定点医院原则上⼀年只能年审变更1次。

(同济、协和、省⼈民医院、中南医院⾮武汉市定点医院,不能作为门诊重症(慢性病)选择就医的定点医院)。

四、⽤药规定 1、严格执⾏《武汉市城镇职⼯基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药品⽬录》。

使⽤⼄类药品或⼄类检查治疗的医疗费⽤先由个⼈⾃付10%,余额再按医保⽐例由医疗保险统筹基⾦⽀付。

(详见表格) 2、在医院治疗门诊重症(慢性病),⽤药不得超过每⽇规定剂量,携带药品不得超过15⽇量。

3、与鉴定的门诊重症(慢性病)治疗⽆关的医药费⽤,由个⼈负担。

五、结算⽅式: 持社会保障卡在选定的定点医院直接结算,该个⼈⾃费的部分由个⼈⽀付,统筹基⾦⽀付的部分在医院挂帐(结算发票已显⽰)。

六、其他 1、医保政策规定,同时办理两种及以上门诊重症(慢性病)疾病的,年度⽀付限额每增加⼀个病种增加2000元。

2、从鉴定审批之后发⽣的医疗费⽤,才能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

鉴定检查费医保基⾦不予报销。

3、医保政策规定单纯的⾼⾎压和糖尿病不能申请办理门诊重症,应合并并发症。

大病特病怎么办理流程

大病特病怎么办理流程

大病特病怎么办理流程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大病或特殊疾病的情况,这时我们需要及时了解和办理相关的流程,以便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和保障。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介绍大病特病怎么办理的流程。

首先,当我们发现自己患有大病或特殊疾病时,第一步是及时就医。

我们可以选择到当地的医院或者专科医院进行就诊,接受专业的诊断和治疗。

在就医过程中,我们需要妥善保管好所有的医疗证明和诊断报告,这些文件将在后续的办理流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第二步是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大病医保报销。

我们需要携带医疗证明和诊断报告等相关文件,前往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大病医保报销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我们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供身份证明和社保证明等材料。

经过审核后,我们就可以享受大病医保的报销待遇,减轻医疗费用的负担。

第三步是申请特殊疾病救助金。

对于一些特殊的疾病,社会保险部门还设立了特殊疾病救助金,用于帮助患者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

我们需要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提交特殊疾病救助金申请,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诊断报告,并填写申请表格。

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获得特殊疾病救助金的资助。

最后,我们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关的医疗救助和社会救助。

一些地方还设立了医疗救助基金和社会救助基金,用于帮助贫困患者支付医疗费用。

我们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社会救助机构咨询相关的申请流程和条件,以便获得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总之,面对大病和特殊疾病,我们需要及时了解和办理相关的流程,以便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和保障。

希望以上介绍的流程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愿大家身体健康,远离疾病的困扰。

住院特殊病种申请流程

住院特殊病种申请流程

住院特殊病种申请流程昨天因为帮助客户在中日友好医院待办理了开药,在办理过程中了解到如果办理特病备案是可以提高报销比例的,所以今天上午客户便委托办理了北京特殊病种的备案,特将办理流程分享给大家。

1、到门诊2楼医保窗口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请表,最上面的基本信息由自己填写,下面由主管医生填写。

我们是又挂了主管医生的号,我拿着单子找医生填写的2、诊断证明(门诊诊断证明和出院诊断证明)都可以,需要盖章版本的。

如果没有的话,也是让主管医生开出来,因为要交一份,我又让医生帮忙开了两份,以免日后客户需要用。

3、本人的医保卡。

填好后,交给医保办的工作人员,2-3分钟就操作好了。

最后会让你在备案单上签字,备案单一式两份,医保办保留一份,一份自己留存。

办理了特病后在就医时要告知医生,方便医生开处方时备注特病。

办理了特病就不能在自动缴费机上面缴费了,需要在门诊二楼的特病窗口缴费。

什么是门诊特殊病备案?北京医保针对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医药费用较高的一些疾病,建立的门诊特殊疾病制度。

(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政策,有的叫慢性病)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的特殊病种定点医院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住院标准报销。

简单来说,就是特殊疾病的门诊治疗可以按住院来报销,可以省不少钱。

哪些疾病可以办理门特?1.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2. 多发性硬化3. 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单眼双眼4. 肾透析血透腹透5. 血友病6. 再生障碍性贫血7. 重性精神病8. 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9. 耐多药结核10. C 型尼曼匹克病11. 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治疗12. 特发性肺纤维化抗纤维化治疗13. 术后服抗排异药物(肾移植、肝移植、心移植、肺移植)17.肺移植。

重庆医保备案理流程

重庆医保备案理流程

重庆医保备案理流程一、医保备案的概念医保备案,是指医保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项目进行备案登记的过程。

医保备案是医保管理的一项重要环节,通过备案登记,可以有效监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保障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同时也可以为参保人提供更加规范、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医保备案的对象1. 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各类医疗机构。

2. 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技师等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

3. 医疗项目:包括诊疗项目、手术项目、药品项目、医疗器械项目等。

三、医保备案的必要性1. 规范医疗行为:医保备案可以监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促使他们按照规定提供医疗服务,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2. 控制医疗成本:通过备案登记,医保机构可以对医疗项目进行审核和定价,控制医疗成本的增长,保障医保资金的安全和可持续性。

3. 提高医疗质量:医保备案可以促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四、重庆医保备案的流程1. 提交备案申请: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医疗项目先要向当地医保部门提交备案申请,申请表格中需提供详细的申请信息,包括机构或人员的基本信息、医疗项目的内容、服务范围等。

2. 材料审查:医保部门对提交的备案申请进行材料审查,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符合备案的条件和要求。

3. 现场核查:医保部门会对备案申请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医疗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包括设施设备、人员资质、服务流程等方面的检查。

4. 签订备案协议:通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合格后,医保部门会和备案对象签订备案协议,明确备案的内容、范围、责任等事项。

5. 备案登记:经过备案协议签订后,医保部门会将备案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向备案对象颁发备案证书。

六、备案后的管理和监督1. 监督检查:医保部门会对备案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医疗项目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他们遵守备案协议的规定,提供规范的医疗服务。

门诊大病

门诊大病

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1、什么是门诊大病?有的参保人罹患重病或慢性病等特殊疾病,不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但需要经常在门诊上就医购药,承担着较重的经济负担。

为解决这些患重病慢性病参保人的门诊医疗问题,我市建立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制度(简称门诊大病制度),患有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可办理《门诊大病证》,对其门诊治疗费纳入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予以报销。

2、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城镇非从业人员的门诊大病病种有多少个?门诊大病病种及审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的相关规定执行,目前确定了43种门诊大病病种。

具体是:⑴尿毒症透析治疗;⑵恶性肿瘤;⑶器官移植;⑷白血病;⑸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血管并发症;⑹脑卒中后遗症;⑺慢性心功能不全;⑻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及心脑血管内支架植入术后治疗;⑼糖尿病合并心、肾、眼、神经病变;⑽特发性肺纤维化;⑾支气管哮喘;⑿支气管扩张症;⒀肾病综合征;⒁慢性肾功能不全;⒂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⒃溶血性贫血;⒄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⒆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21)过敏性紫癜并肾病;(22)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3)脑垂体瘤;(24)尿崩症;(25)皮质醇增多症;(26)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7)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28)系统性红斑狼疮;(29)结节性多动脉炎;(30)白塞氏病;(31)系统性硬化症;(32)多发性(皮)肌炎;(33)脂膜炎;(34)癫痫;(35)帕金森氏病;(36)多发性硬化;(37)重症肌无力;(38)运动神经元病;(39)肢端坏疽;(40)股骨头缺血性坏死;(4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42)结核病;(43)精神病。

3、如何办理门诊大病证?参保人申办门诊大病资格,原则上应经过住院治疗,申办时须由本人或经办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审批回执表》(一份),应提供不少于两家医保定点医院或一家三级医院的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检验检查报告、本人近期1寸照片等材料,市内四区到市医保中心、其他三区到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青岛市门诊大病相关政策问答

青岛市门诊大病相关政策问答

青岛市门诊大病相关政策问答发布日期:2014-3-211、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门诊大病证?参保人员申办门诊大病证,根据自己的病情,应填写《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资格审批表》,并携带有关申报材料,包括:不少于两家二级医院或一家三级医院的相关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检查检验报告(其中,申办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患者,需同时提交不少于近两年的门诊连续治疗记录或其他与申请病种有关的检查治疗资料)、患者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社会保障卡等,到市医保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

2、申办门诊大病证需要多长时间?申办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过敏性紫癜并肾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精神病、结核病、血友病、儿童糖尿病、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尿崩症、脂膜炎、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白塞氏病22病可以即时办理;其余病种初次受理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增加病种受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办理门诊大病选择定点医院机构应注意哪些问题?办理门诊大病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患者应根据本人病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其中,精神病患者定点需在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广济心理医院、优抚医院、润洲心理卫生康复中心中任选一所;慢乙肝、慢丙肝及肝炎后肝硬化患者定点需在传染病院、401医院、市立医院、青医附院黄岛院区任选一所;结核病患者定点需在胸科医院、市中心医院、胸科医院临邑路门诊部任选一所;此外,老年居民、重残人员和城镇非从业人员门诊大病定点除办理无限额大病病种外,定点必须是其签约定点社区;少年儿童门诊大病必须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作为门诊大病治疗定点医疗机构。

4、什么是医疗年度?如何界定医疗年度的开始日?医疗年度是指从参保患者第一次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发生之日起,满12个月为一个医疗年度。

重庆居民医保办理特病申请备案流程

重庆居民医保办理特病申请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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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备案理流程

医保备案理流程

医保备案理流程
医保备案是指参加医保的人员在享受医保待遇之前,需要在医保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其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材料:参保人员需要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户口本等证件和资料。

2. 填写申请表:参保人员需要填写医保备案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 提交申请: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证件、资料一起提交到当地医保部门。

4. 审核确认:医保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参保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5. 完成备案:审核通过后,医保部门会为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备案手续,发放备案证明或备案号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保备案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以当地医保部门的要求为准。

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就业人员、异地就医等),还需要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特殊处
理。

因此,建议参保人员在进行医保备案前先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免耽误时间和影响享受医保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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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备案
一、大病种类:
需要在门诊进行(1)恶性肿瘤放化疗及相关治疗、(2)尿毒症透析、(3)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4)精神病患者(以下简称门诊大病),应首先办理资格备案确认
二、申报流程:
1、病人带校园卡、医保卡、病种相关材料到所在校区医保工作人
员处办理
2、查验校园卡、医保卡,填写《门诊大病登记表》《省直医保门诊
大病备案登记表》(二份)
3、《门诊大病登记表》留在各校区医保办留底,《省直医保门诊大
病备案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每月8日前报校医院医保办
4、医保办10日前报省医保局备案,备案后于次月享受门诊大病待
遇。

三、所需材料:
(一)恶性肿瘤
1、出院记录
2、有明确诊断得病理报告单
近两年得资料只需上述资料,若资料时间过早或没有病理报告单或诊断不明确得,则还需近期医院出具得:
1、诊断证明
2、主治医师出具治疗方案(说明现在仍需进行抗肿瘤治疗,用药
明细、疗程)。

3、白血病需提供骨髓检查报告、有明确诊断得病理报告单或诊断证明。

(二)器官移植(肝移植或肾移植)
1:诊断证明
2:手术记录。

(三)尿毒症透析
1:诊断证明
2:3个月内近3次以上透析记录以及肾功能化验单(肌酐数值在445以上)。

(四)精神病
需提供当地省、市精神卫生中心出具得诊断证明及病历原件。

(诊断证明为明确得诊断结果,不可带有无关内容。

如“仅限办理大病使用”等。

)
四、精神病患者到专科医院开相关证明需到校医院医保办出具介绍信,介绍信见附件
五、经审核确认符合门诊大病资格得,患者可凭《社会保障卡》、《省直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双处方本》与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就医。

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大病按一次住院管理与结算,不设起付线。

个人按照规定支付应由个人负担得部分,其余部分由医院记帐。

门诊大病处方原则上控制在两周用药量。

六、门诊大病资格得年审
门诊大病资格确认后治疗满一年得,由用人单位持患者病历及相
关检查、治疗证明材料,到省社保局办理年审。

符合规定得,继续享受门诊大病医疗待遇。

因特殊情况延误年审得,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时间60天。

注:1:联系人电话应填写单位经办人联系方式。

2:医疗保险编号若不清楚则填写身份证号。

3:长期驻外与异地安置人员应注明定点医院(省内/外)及级别。

4:所提供得材料至少有一处印有医院章(红章、复印章均可)。

5:每月10日前报送资料,25日后电话通知领取双处方本及专用病历。

当月申报,次月享受待遇。

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资格备案确认表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省社保局及所在单位各一份;备案编号由省社保局编定。

介绍信
_____医院:
兹有我单位____同志申请省直医保大病,需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请给与办理。

山东大学医保资质审核章
年月日
介绍信
_____医院:
兹有我单位____同志申请省直医保大病,需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请给与办理。

山东大学医保资质审核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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