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问题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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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存在的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存在的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存在的问题1. 背景介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是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和技术职务的一种资格,具有一定的学术、技术、管理水平和工作经验。

然而,在当前社会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和解决。

2. 评价体系不够科学合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标准和体系需要更加科学和合理。

目前,评价体系主要以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和职务晋升为主要依据,而技术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不够全面。

这导致一些拥有优秀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无法得到应有的认可和提升机会。

3. 客观评价不足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中,存在主管评价和同行评价不够客观的情况。

有的单位领导对下属的评价有较大的影响,而同行评价也可能存在利益交换和不公平竞争的情况,导致真正优秀的人才难以脱颖而出。

4. 申报程序复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繁杂,程序复杂,审核周期长。

这不仅增加了申报者的申报负担,也容易造成流程堵塞和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5. 个人成长机会有限由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存在的种种问题,一些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难以得到应有的认可和提升机会。

这不仅影响了个人的职业发展,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人才流动和技术创新。

6. 个人观点和理解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存在的问题,我认为需要进行深入的改革和调整。

评价体系需要更加科学和合理,客观评价要得到保障,申报程序也需要简化和优化。

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并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为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总结回顾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的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并且需要深入思考的议题。

通过对评价体系、客观评价、申报程序以及个人成长机会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共享了对这个主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我相信更深刻地理解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更加重视并关注此问题,努力为其改革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我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存在的问题的深入探讨和全面评估,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问题解答

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问题解答

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问题解答一、通过评审后获得的职称能否与工资挂钩?答:按照深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方案,职称评聘,必须实行“评聘合一”。

学校的工资结构,要设置职称工资这部分,不同的职称等级,工资应有不同的标准,职称等级越高工资就越高。

各等级职称的工资标准由学校自行设定。

教师通过评审后获得职称资格,学校就要将该教师聘到相应的岗位上兑现工资。

二、学校应该按照什么比例来设置各等级职称(岗位)的数量?答:由于实行“评聘合一”,学校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和空缺岗位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所以学校一定要科学设置各等级职称(岗位)的数量。

目前,公办学校的职称(岗位)的数量是按市人社局的政策设定的,高级教师的数量占教师人数比是:高中42%,初中32%,九年一贯制24%,小学11%,这是最高比例,学校设置的比例可以少于它。

一、二、三级教师的职称(岗位)数量不受限制,符合条件的教师就可以申报评聘。

民办学校可以参照公办学校的比例自行设置各级职称(岗位)的数量比例。

三、职称制度改革后,职称名称有什么变化?答:改革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名称不再有中学、小学系列之分,统一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小学二级和小学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四、已经持有职称证书的教师,是否需要重新评审?答:此前已经通过初次认定或评审,并由各地人事部门发放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果证书原件及原申请表是配套的,可以认可,不用重新评审。

学校可以优先将已有职称的教师聘到相应的职称(岗位)上,教师本人也可以这个职称为基础,在民办学校申请评审更高级别的职称。

五、已取得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取得资格后的任教经历能否视同于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岗位任职经历?答:在我区民办中小学申报教师职称评聘,已取得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取得资格后的从教经历可视同为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任职经历。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职称评审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教师的专业水平也日益提高。

为了更好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相应出台。

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目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是为了评估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以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专业发展。

评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教师自身的专业成长和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评定的内容和标准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科研成果与创新能力、教育教学设计与组织能力、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能力等方面。

评定标准应该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注重教师的实践成果和专业水平。

四、评定的程序和要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资格申请、资料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环节。

评定的程序和要求应该明确、规范,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五、评定结果的应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结果主要用于教师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薪酬待遇等方面。

评定结果应该得到广泛的重视和应用,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六、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的目的职称评审管理规定是为了对教师的职称评审进行规范和明确。

通过评审管理规定,可以确保评审的公平性、公正性,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七、职称评审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的条件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研究成果、教学管理与服务能力等方面。

职称评审的条件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能够体现教师的实际工作表现和专业水平。

八、评审的程序和要求职称评审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包括申请、材料提交、评审环节等。

评审的程序和要求应该明确、透明,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九、评审结果的公示与使用职称评审的结果应该进行公示,以保证评审的公开和透明。

同时,评审结果应该得到合理应用,用于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奖励制度的建立。

十、与教师职业发展的关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于教师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一、评审范围本单位有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空缺岗位,到2013年底不到退休年龄的一线教师,均可申报新系列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六)身心健康。

三、业务条件(一)一级教师1、具有较强的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2、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4、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5、取得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个模块的合格证,符合免试条件除外;6、在乡镇以下学校、教学点任教,或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7、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者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问题释疑2018.9.30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问题释疑2018.9.30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问题释疑一、有关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的问题1.今年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是否做要求?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38号)等文件精神,为简化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让广大教师能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教学科研活动中,自2017年起,对于我院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权的系列外语和计算机不再作统一要求,对于我院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权的系列外语、计算机的要求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有关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岗位培训证书和研究生主干课程的若干问题2.有关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若干问题?(1)根据《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申报或转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浙教高科〔2007〕80号)(2)高校教师资格证全国通用,外省取得的也是有效的。

3.哪些人员需要参加高校教师岗位培训证书考试?(1)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后入学毕业(含助教进修班、研究生主干课程结业)的教师和1998年及以后新上岗的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必须参加岗位培训。

岗位培训的合格成绩作为转正、定级、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浙教高科〔1999〕161号、浙教高科〔1997〕147号)(2)由外省教育行政部门或高师培训中心颁发的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如培训课程与我省相同,须经认定后予以认可。

4.关于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填写?(1)研究生主干课程要求所学课程为相同或相近专业,成绩证明须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

(2)研究生主干课程主要针对年龄较大的老教师,其他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对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浙财院东〔2012〕45号)中各级各类资格的学历要求进行申报。

如果根据申报人员的情况需要博士学位才能申报,直接在方框中填写“博士”;如果根据申报人员的情况需要硕士学位才能申报,直接在方框中填写“硕士”;如果根据申报人员的情况需要学士学位,且须进修研究生主干课程才能申报的,直接在方框中填写“?门”课程;如果根据申报人员的情况不需要进修研究生主干课程就能申报的,直接在方框中填写“不作要求”。

常见职称工作问题解答

常见职称工作问题解答

精品资料常见职称工作问题解答. 1、什么是专业技术资格?答:按照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规定,经评审、认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解答常见职称工作问题解答1、什么是专业技术资格?答:按照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规定,经评审、认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的标志。

2、有哪些途径可以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答:有三种途径:一是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其资格证书由国家人事部统一颁发。

二是初定。

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定时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其资格证书由相应的政府部门统一颁发。

三是评审。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评价机构的评审,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其资格证书由相应的人事部门统一颁发。

自2002年开始,我市建设工程专业已逐步取消对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对不符合初定条件的人员开展以考代评,对不符合正常申报条件但已取得初级资格的人员开展工程师考评结合工作。

3、专业技术资格有哪些系列?其等级(档次)如何划分?答:目前设置的专业技术资格共29个系列,各系列一般分高、中、初三级,有些系列的高、初级又分为两档。

详见下表: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说明:群众文化专业职务靠用图书资料、博物专业职务系列。

法医技术人员职务靠用卫生技术职务系列。

法医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相应定为:主任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主检法医师、法医师、法医士。

审计专业人员靠用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系列,各档次专业名称的简称为: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助理审计师、审计员。

计量检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靠用工程技术职务系列。

专利技术人员靠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系列。

专利审查人员技术职务名称为:专利审查研究员、专利审查副研究员、专利审查助理研究员、专利审查研究实习员;专利代理人员的技术职务名称为:专利代理研究员、专利代理副研究员、专利代理助理研究员、专利代理研究实习员。

针对教师职称评定存在的问题及职称改革的几点建议

针对教师职称评定存在的问题及职称改革的几点建议

针对教师职称评定存在的问题及职称改革的几点建议针对教师职称评定存在的问题及职称改革的几点建议根据《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现提出当前职称评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职称改革的几点建议:一、存在的问题1、教师职称评定优先倾向于班主任、辅导员、教研组长或学年组长,对于想专业从事科任课教学的老师在职称评定时很难占有优势,因为缺乏班主任、辅导员教学经历,有的学科甚至无教研组,更无教研组长。

想要更快评职称,必须先当班主任,这样的现象破坏了学校各学科教学的平衡发展。

2、学术评价机制不够健全,评价过程中主观因素影响较大。

主要受名额、年龄、资历等因素的影响,使评审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很难保证。

3、评审标准条件过粗,量化少,容易造成论资排辈。

各专业技术职务普遍对学历、专业年限等任职条件规定较硬,而对业绩、水平等条件量化较少,致使许多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由于工龄、教龄或种种条件限制,评不上与其实际能力、工作贡献或劳动强度相吻合的职务,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和回报,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职称和能力不能很好的匹配。

4、重视科研和理论成果,忽视教学和实践成果。

职称评定与教学脱节,一些教师只做研究,不认真教学,同时也使教学型的教师得不到应有的地位,使得人才评价机制不尽合理。

这已经对教学质量产生了明显影响。

5、职称评审标准不统一。

系列之间不统一,每年之间不统一。

教师对于自己够不够条件,能不能评上都心中没数。

即使很优秀的教师也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评委的手中。

在评审期间诚惶诚恐、寝食不安。

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1、从职称岗位入手,首先建立健全岗位职称任职条件资格制度。

首先应当实现按需设岗的基本规则,改变目前按人设岗的现状。

学校应当首先根据发展规划和分期目标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职称数量和任职条件资格,并着力于建立健全岗位职称任职条件资格制度约束机制。

从而使每个教师知道哪些岗位缺少哪些职称教师。

职称评审政策解读

职称评审政策解读

二、资格条件(八个条件)
2)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 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 专业技术资格。
B:中级(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馆员)
1)博士学位获得者,完成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讲师或助 理研究员资格(粤人职【1999】28号)。 2)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3年以上,完成岗前培训, 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可认定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粤人职【1999】 28号) 。 3)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 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粤人发【2005】177号)。 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未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 工作4年以上(粤人发【2005】177号)。 5)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 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粤人发【2005】177号)。
二、资格条件(八个条件)
(二)学历资历条件
2.具体条件:至少在培正工作满一年,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 (1)自2010年开始,我省高校教师评审或认定讲师、副教授、教 授专业技术资格的,都应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粤教师【2009】 70号及粤教师函〔 2015〕117号)——教师资格当年办理当中的亦 可申报职称(评审之前教师资格认定需通过) 提前准备:调档案/华师岗培/普通话/学历鉴定 (2)专业技术工作资历的计算的截止时间,自2006年起,调整为8 月31日(粤人发【2005】177号) (3)初级、中级和高级的学历资历条件 A:初级(员级和助理级)执行粤人职〔1998〕15号文件 认定 大专/三年 本科以上/一年 1)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 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教人[2001]4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教人[2001]4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年5月14日教人〔2001〕4号)为保证教师资格制度的顺利实施,依据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制定了《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的精神,充分认识我国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对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推动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全教会精神,坚持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促进教师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严格把住教师队伍入口关,形成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形成多渠道的教师培养体系,拓展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途径;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法律保障,创造师资条件。

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依法设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行为;严格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杜绝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扩大或缩小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的现象;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对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组织领导工作至关重要。

各地在确保全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总体进程的前提下,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一、申报评审教师职务应呈报的有关材料与要求(一)申报评审中专、中学教师高、中级职务需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1、《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双面打印,原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用A4纸型双面打印,原件);《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1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级一览表继续使用省人事部门表样,可用市人事部门下发的软件打印)。

填报上述表格中,任现职以来获得的综合奖励、教学工作获奖、班主任及其他教育活动获奖、承担的教科研项目与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等,按下列要求填写:综合获奖证书。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人社教育部门批准的综合奖项证书。

如“优秀教师”等。

单项获奖、未经人事部门批准的系统内部表彰,与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奖励不予受理(另有规定的除外)。

限三件。

教学工作获奖证书,限三件。

班主任及其他教育活动获奖证书,限三件。

承担的教科研项目与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限三件。

教科研项目情况及科研获奖需提交课题立项、结题报告与获奖证书。

论文、著作及作品要求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的刊物、书籍原件,由呈报部门负责查伪。

拒收非法刊物。

(申报人的教学心得、经验体会,虽未正式发表也可提交,由学校查证后在本篇文稿上盖章,证明为申报人员本人撰写,《申报表》中要注明“未发表”字样。

)在《评审表》中填写,但未提交的佐证材料,由呈报单位负责查伪。

申报材料务必严格按要求填写,材料审收时严禁除申报人外任何人增删申报材料任何内容,否则拒收申报材料。

表格中填写的获奖、科研项目、论文、著作的名称、位次与顺序等务必与提供佐证材料一致。

对填写位次与顺序不相符的,按弄虚作假对申报人进行处理;对填写名称有误的,材料收审时将不再同意修改,是否作为评审根据由评委会专家掌握。

从事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等工作,未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要如实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其《评审表》、《一览表》中严禁虚假填写课堂教学工作量,其工作情况及成绩可在《评审表》“个人总结”与“学校推荐意见”栏中及《一览表》“任现职以来完成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栏中表达。

教师技术职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分析

教师技术职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分析

教师技术职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分析教师技术职称是教师专业水平的一种证明,对于提升教师的职业形象和能力,以及推进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教师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探索解决方案。

一、存在的问题1.评审标准不够科学化,成为“纸上谈兵”目前,教师技术职称评审的标准是根据教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践制定的,但是标准的制定是否合理、是否通俗易懂、是否实际可行,还需要做进一步的完善与研究。

现实中很多教师拿不到技术职称,就是因为缺乏关键的证明材料,或者是评审标准不明确等。

2.评委工作存在主观性,需要进一步规范评委的主观意见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评审结果,而评委也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关系。

因此,需要在评委选拔和培训、评审标准和流程等方面,加强规范,确保评委不受外界影响,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评审质量不够高,需要进一步提升评审工作中也存在着评审标准、评审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导致评审质量不高。

在这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评审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提高教师对技术职称的认识,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

二、解决方案1.研究完善评审标准,使其更有科学性和实践性需要加强对于教师技术职称评审标准的研究,利用多种科学手段,如调查研究、数据分析等进行评估建议。

同时根据实践经验,对于评审标准进行不断修正和完善,使其更加合理实用。

2.建立健全评审制度,加强评审流程和组织管理在评审工作中,需要建立完善的评审机构,设立专业评审委员会等机构,建立评审标准和程序,制定评审时间表,建立评审档案,对评审结果进行归档管理等。

这样可以有效地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3.建立评委选拔和培训机制,提升评审质量在评审工作中,需要建立评委的选拔和培训机制,选拔合格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在评审中更加客观、公正、专业。

同时,通过评委的不断培训,可以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总之,教师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去逐步解决。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常见未通过的十种原因及对策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常见未通过的十种原因及对策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常见未通过的十种原因及对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对教师专业水平的一种考核,晋升职称是教师个人发展的重要标志。

然而,在评审过程中,有些教师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未通过评审。

本文将就常见的十个未通过原因及对策进行阐述,以帮助教师们更好的应对评审挑战。

一、教学成果不突出教师在教学中是否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是评审的一项重要指标。

对于这一问题,教师可以加强教学方法的创新,注重学生的学习效果评估,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增加学科竞赛等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教学能力不足教师在评审中可能因为教学能力不足而未通过。

要提升教学能力,首先需要不断学习教学理论,参加教育培训课程,了解最新的教育政策和教学方法。

此外,教师也可以请教资深教师或学科专家,参加教育会议和研讨会,与同行交流心得体会。

三、科研能力缺乏科研能力是评审中的重要指标之一、教师可以提高科研能力,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主动参与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加强科研论文的撰写和发表,积极承担科研项目的责任,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

四、学科知识不牢固教师在评审中可能因为学科知识不牢固而未通过。

教师应对自己的学科知识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提高,不断深入学习和研究学科前沿的知识,不断拓展学科领域的广度和深度。

同时,可以通过参加学科培训班、读学科专业书籍、与同行进行学科讨论等方式增加学科知识的积累。

五、学习提升意识不强教师如果缺乏学习提升意识,就很难在评审中获得好的结果。

教师需要具备主动学习的意识,积极参与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保持对新知识和新技术的敏感度和学习动力。

同时,教师可以通过读书、观看教育讲座、实践教学等方式持续提升自己的教育水平。

六、教育意识不强教师在评审中可能会因为教育意识不强而未通过。

教师应当加强对教育的学习和理解,关注教育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的实践工作。

教师还可以主动提出建议,参与学校领导和教研团队的教育讨论,积极推动学校教育的进程。

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发布单位】人事部【发布文号】人职发[1991]11号【发布日期】1991-05-20【生效日期】1991-05-2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现将《〈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印发给你们,以便你们更加准确地理解和贯彻《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进一步做好经常化评聘工作。

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日《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以下称《暂行规定》)发出以后,一些地区和部门就如何贯彻执行《暂行规定》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经研究,现就这些问题说明如下:1.关于《暂行规定》的基本精神职称改革已进行了五年,我们按照“正确的加以坚持,不足的加以完善,失误的加以纠正”的精神,制定了《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的基本精神是,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原则,逐步完善聘任制的具体措施,纠正某些不符合聘任制的理解和做法,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顺利地转入经常化的轨道。

其中有两个主要的内容:一是做好聘任前的岗位设置,二是严格聘任后的任职考核。

2.关于转入经常性的评聘工作必须具备的几个前提出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转入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具备几个前提条件,这就是:一要对首次评聘工作进行检查并验收合格;二是清理好首次下达的指标;三要设置好岗位并经过批准;四是建立了考核制度并进行了1990年的年度考核。

这四个条件必须都要具备,缺一不可。

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什么时候具备了这些前提条件,什么时候就可开展经常性的评聘工作,全国发展不平衡,不搞一刀切。

3.关于做好设岗工作根据这几年许多地区许多单位做好设岗工作的经验,首先,要根据需要和可能来设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8.23•【字号】新教人[2013]38号•【施行日期】2013.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新教人〔2013〕38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职称)部门,科研院所,人民团体,各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各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我厅研究拟定了《关于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遵照执行。

2013年8月23日关于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若干问题的解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化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改革,促进自治区各级各类教育人才队伍科学发展。

现就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一、关于“评聘合一”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必须严格实行“评聘合一”,不搞“评聘分开”。

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不得超出自身权限和人社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评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受聘年限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教师一律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从2013年起,凡参加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大中专院校、教育机构,均须提供本单位的岗位使用情况说明。

二、关于考核年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须提供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以下简称:任职条件)规定的相应级别职务最低受聘年限内的考核结果,并满足近3年考核在合格以上。

新参加工作的本科毕业生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毕业生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生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只须提供试用期考核合格以上证明材料即可。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

本文将从职称评审的背景、问题及解决措施三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职称评审的背景1.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意义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专业素养的一项重要制度。

职称评审的结果直接关系到教师职业发展,并对学校及教师有着深远的影响。

2.现行职称评审制度的政策我国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的,实行岗位与工作对应的评审体系,以通过职称评审为核心,来推进学校教职工的专业化水平;同时,也要求新时期的评审工作,应该更加注重公正、公平、合理和科学,提示评审机构、教师们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不断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和适应力。

二、职称评审工作中的问题1.评审难度大教师职称评审的标准较为严格,不同级别的评审对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不同,在评审过程中既要求申请人提供丰富的教学教研材料,同时评审机构也要具出色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来对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标准不确立,评审本身就变得困难重重,加上近年来国家职称评审制度逐渐严格,为了保证公正,各个评审机构加强了审核的力度,评审工作切实面临困难。

2.评审结果存在地域性差异教师职称评审的过程在不同的地区之间会存在差异。

不同评审机构对于评审标准的解释存在个人差异,此外各地教育资源的差异以及职称评审机构的水平不同,也会导致评审结果的地域性差异。

3.评审周期过长教师申请职称评审的评审周期较长,需要许多文件资料的往返和各种复杂的手续,评审的周期长,不能满足教师的职业发展需要,甚至有可能耽误教师的职业发展。

三、职称评审工作中的解决措施1.职称评审的标准明确为了让教师能够申请和评审职称,教育部门应该明确职称评审的标准和具体规定,保证评审制度的公正性,在不同职称评审的标准要求之间保持适当的关联,同时对评审标准和研究方向做好评估,确保评审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中的常见问题解析与应对策略

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中的常见问题解析与应对策略

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中的常见问题解析与应对策略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是每个教师在职业生涯中都会面临的一项重要考核。

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针对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中常见的问题进行解析,并提供相应的应对策略,以帮助教师们成功通过评审。

一、教育经历的不足在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中,教育经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如果教师的教育背景不足,无法满足评审要求,那么通过评审将会面临一定的困难。

应对策略:1. 进修学习:教师可以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进修课程,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通过取得学历证书或参加学术研究,增加自己的教育经历。

2. 申请兼职讲师:教师可以申请成为高等院校的兼职讲师,担任一些教学工作。

这既能够积累教育经验,又能够为自己的评审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教学成果的不足教学成果是评审中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如果教师在教学方面没有取得突出的成绩或者没有明显的教学成果,那么可能会面临评审不通过的情况。

应对策略:1. 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应该注重教学质量的提升,通过不断引入教学创新方法、改进教学设计,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成绩。

同时,教师要加强与学生的互动,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积极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2. 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或成果:教师可以通过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或在各类教育研讨会上进行教学成果的报告,展示自己在教学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成果。

三、学术研究能力的不足在评审中,学术研究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

如果教师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能力不足,无法进行高水平的学术研究,那么评审通过的难度就会增加。

应对策略:1. 积极参与学术研究项目:教师可以积极参与学校或学科组织的学术研究项目,与其他教师进行合作研究,提升自己的学术研究水平。

2. 发表学术论文:教师可以积极投稿并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各种学术研讨会,展示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并与其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

四、个人素质和师德问题在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中,个人素质和师德方面的问题也是评审委员会非常关注的。

中小学(含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说明

中小学(含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说明

中小学(含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说明一、学历要求1.高中:高中(含职高)教师申报中学一级、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本科学历。

2.初中:初中教师申报中学一级、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35岁以下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本科学历。

3.小学:小学教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35岁以下教师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本科学历。

4.中专: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申报中级、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本科学历。

二、资历要求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须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须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职务,须担任中学一级(中学教师)或小学高级(小学教师)教师职务5年以上。

3.申报中专讲师职务,须担任助理讲师职务4年以上,申报高级讲师职务,须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三、考核结论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任现职以来每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均须为“合格”及以上,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以上,且有一年的考核结论为“优秀”。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关于学历问题1.学历不合格,但符合破格条件的对象可以申报。

2.原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通过成人教育取得《试行条例》所规定的相应学历,且专业与任职一致或相近,可视为学历合格。

若专业与任职不一致,但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任职一致,则可视为符合参评条件。

3.“工农兵”学员在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按其毕业学校的层次视同具有相当层次的学历。

(二)关于资历问题1.凡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担任现任职务满3周年。

2.原担任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已经“平转”的,与现任教师职务任职资历累计计算。

3.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申报多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经转评,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系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必须坚持对岗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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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问题解释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高校职评文件执行。

一、教师资格、学历、资历要求(一)教师资格。

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

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需具备教师资格。

申报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职务的人员将逐步要求取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

(二)学历。

必须具备适用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要求。

为提高小学、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45周岁以下的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一般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35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中学高级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资历。

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正常申报高级职务的,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总年限不得少于5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任助理级职务的总年限最低不得少于4年,(小学高级系列为5年)。

(四)学科。

申报学科必须对应课程计划所规定的学科课程,一般情况下应与所教课程相同。

(五)破格晋升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应严格掌握,具体仍按浙职改办…1992‟23号职评文件的规定执行学历、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

二、关于代表性论文问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提交的论文,自任现职以来在公开正式刊物上发表或者获奖论文。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提交的获奖论文原则上要求由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省级及以上一级学会颁发。

论文要求学术性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字数中高2000以上,中级1500以上。

论文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上交论文代表作,时间为 6月20日前。

(一)申报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职称应提交本人担任现职(中级职务)教育教学研究、科研报告、教材或著作。

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兼任行政领导或班主任的教师可有一篇内容是学校管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提交的课题(限个人课题)成果,须有教育、科研部门下达的科研立项证书或科研规划、计划书,并已取得有使用价值或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申报时需提供有关科研成果报告或相关论文,并有立项部门颁发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

1. 申报高级讲师、中学高级(小中高)资格的教师提交论文须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省级三等奖、市(地)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及以上;2.申报中级职称提交论文须在有关专业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是县级以上获奖。

(二)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资格的人员提交论文需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获优秀论文评选省级三等奖、市(地)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及以上;(三)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技术创新和发明、专利在职称评审中与学术论文同等对待。

(四)对于在偏远农村学校(除县城所在地的学校)任教满20年,现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供1篇论文,论文质量要求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五)县城所在地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职务的两篇论文中,其中一篇应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

(六)送审论文可由组织分送有关专家进行鉴定,也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集中鉴定。

分送鉴定结果须鉴定人亲笔签名,注明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并由鉴定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集中鉴定的结果须有至少两位鉴定人的签名,并注明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并由组织鉴定的人事部门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七)送评论文、课题数量总数控制在5篇(项)以内,送审的代表作在此范围内选择。

三、关于公开课材料提供任现职以来,开过的观摩课、示范课或公开课的有关材料,要求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公开课安排表、原公开课教案,以及公开课的评价意见。

四、职称外语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对于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再进行外语审定。

其余的职称外语仍按下列要求掌握:(1)申报中小学教师(含实验、教学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2)申报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图书资料、档案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3)申报高级讲师资格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B级合格证书(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申报高级、中级和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2004年后取得的国家职称外语A级、B级合格证书,仍限只能有效使用一次。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乡、镇所在地以外学校的教师)及年满45周岁,转评,兼评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获计算机软件资格证书或计算机取得市二等奖、省三等奖及以上人员外,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具有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4个科目(模块)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申报中级职称的应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3个科目(模块)的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六、普通话水平要求对申报对象的普通话要求按“浙语…1999‟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具体要求是:普通话口语课或语音课教师为一级乙等及以上;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在偏远农村任教满20年的教师可放宽到三级甲等;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已获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以上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的中职专业课教师要求三级甲等及以上。

七、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上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72个学分(28个学分为教育学院、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学校培训;20个学分为校本级培训;24个学分为综合培训),三年合计216个学分。

八、教学工作量及班主任要求工作量,一般教师教学工作量要饱满,兼任行政职务的必须兼任教一门学科,学校校级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其教学工作量至少要达到一般教师的1/3以上,学校校级副职和中层,团干、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其教学工作量至少要达到一般教师的1/2。

班主任,申报中学高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要求担任班主任八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任班主任三年以上。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要求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任班主任二年以上。

学校正副职和中层正副职、团干、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初一年级少先队辅导员、兼课生活指导师、年级组长可计算班主任龄。

音、体、美、劳、计算机教师可放宽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

九、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工作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工作,民办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

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任教)经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须全职支教,高中教师近三年有累计144课时的农村支教经历),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挂职研修两个月。

从2012年开始义务教育段中学教师晋升中级职务,也应有到农村支教(任教)的经历。

2011学年以前已支教(任教)过的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其支教要求,按原文件规定执行(农村支教或任教1年及以上)。

2012学年以前无农村支教(任教)工作经历的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教师,在申报中、高级职务时应具备在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任教)3年及以上的经历。

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教师,在申报中学中、高级职务时,应具备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的经历。

2011学年以前已支教过的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其支教要求,按原文件规定执行(支教1年及以上)。

十、教育管理、实验职务资格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对象,是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相关事业单位中,从事中小学校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规划、计划评估及师资规划、培训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中小学校实验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对象,学校办学规模达到24个班级及以上,专职从事学校实验的人员。

十一、职务转评(兼评)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或兼评现岗位所需的相同级别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原专业技术资格予以保留。

十二、评审考核。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的力度,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全面的原则。

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各县(市、区)教育局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及评审工作的基本依据。

申报中学高级、中级、小中高、小高教师、德育均需进行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及检查近三年备课情况。

申报中学高级、中级课堂教学考核及近三年中学高级、中级、(小中高)、小高备课检查,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中学高级、中级、(小中高)、小高、德育专业知识水平(笔试)和小中高的面试由我局组织。

申报教管、实验系列,不参加专业知识水平考核,由我局进行申报资格审核。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综合表》要在校内公示7天。

十三、初定职务初定职务时,需交《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1份,并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花名册》1份,一寸照片1张。

并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材料于每年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十四、评审费用。

根据浙价费…2002‟229号评审费每人高级280元,中级180元,初级100元。

评审推荐费高级150元、中级80元。

报送评审材料时,请将评审费交(汇)至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1208013009049024879,开户行:金华市铁岭头支行,备注栏标明分户号12001。

十五、评审程序1. 建好专家库。

已建好评审专家库的,应及时调整、充实专家库成员。

对个别违反评审纪律,或对评审工作不认真、不公正的成员,应及时取消其专家库成员资格。

2. 初评委。

出席初评委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赞成票达到实到评委的半数及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 中评委。

出席中评委的评委实到人数不得少于13人,赞成票达到实到评委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方可通过。

十六、其他事项1. 重申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除国家、省规定的会计等考评结合的系列外,凡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参评专业技术资格。

已正式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也按此规定执行。

若违规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一律取消其评审结果并收回相应的资格证书,同时将其违纪事实通报主管部门。

2. 对我省经批准去西部支教参与抗震救灾和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3. 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经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可根据其学历、资历,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 召开评委会评审期间不予补送材料。

十七、附表:1.《评审对象资格花名册》2.《材料清单》3.《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4.《论文专家鉴定意见表》5.支教情况登记表(评审表内)6. 教师教学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评价表(评审表内)7. 破格推荐()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8. 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计算机能力应用免试、普通话免测审核表9.继续教育学分统计表10.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1.委托评审函12. 送审论文清单(Excel表格)13. 初定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Excel表格)14. 金华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办证人员以上附件可到金华教育网()政策法规栏目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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