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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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梅力更生态环境开发有限公司
票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好梅力更AAA级风景区,进一步加强景区票务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公司利益,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景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以及在公司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者或其相关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门票的保管以及门票的售检归公司票务部管理;专人负责折免等的管理;每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票单进行稽核。
第四条进入景区均实行“凭票(卡)进入”的原则。门票以票面日期为准,涂改和已经检验的门票为无效门票,不予放行。游客必须凭有效门票进入景区
第五条门票(赠票)属有价证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变卖、伪造、倒卖等违法行为,违者将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章门票种类
种类分为门票、摆渡车票、游乐项目门票、优惠套票、贵宾赠票、公司批准的放行卡等。
第三章门票优惠范围
第一条免票
1、幼儿:不足1.3米的幼儿。
2、学生:凭学生证可享受60元的优惠套票。
3、军人:现役军人凭《军官证》。
4、老年人:70岁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或老年人优待证。
5、记者:凭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国广电总局颁发的记者证。
6、残疾人:凭“残疾人证”。
7、景区经营项目工作人员凭通行证进出景区通道。
8、旅行社团队的随团导游必须凭导游证,随团驾驶员凭驾驶证;经理凭经理资格证带团时予以放行,未带团时其门票按规定办理。
9、持公司开据的“介绍信”来景区执行公务者。
10、公司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试用期员工、临时工不享受。
21、有特殊业务关系(含股东)或部门(工商、税务、国土、物价、公、检、法、环保、林业、财政、旅游等),又不在上述免票范围的,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办理免票手续。
第二条特殊管理
1、在景区内当地村民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来景区探亲者,由相关部门确认后放行,并限定在一定区域范围内。
2、在景区内的商家工作人员,由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提供人员名单,由公司统一办理出入证,工作人员凭出入证和身份证予以放行。
3、任何员工或商家禁止将出入证、工号牌等出入证件借与他人使用进入自然风景区或动物园,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第三条优惠票的控制及审批权限
1、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享有所有优惠权限。
2、票务部按相关协议执行。
第四章逃、漏票管理
第一条根据景区各票口情况,设置专人负责逃、漏票管理,对发现逃票、漏票者,补全票。对已进入景区内的除补全票外,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工商机关处理。
第二条总务部、财务部、票务部要随时对免票、优惠票、打折票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有人借机钻空子或倒卖门票。免票、打折手续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如与本规定不符者,除赔偿差额外,视情况进行处罚。
第五章票口管理
第一条门票背面打印有效期限,游客中途出景区的,应予票口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返回时不能超过门票的有效期限。
第二条票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把票口,严禁循私舞弊,不得私放无票人员进入景区。严格按《票务员工作职责》执行。
第三条严禁票务人员与当地村民、商家、旅行社的导游、驾驶员等有过密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严肃处理直至除名。
第四条票务人员要敢于坚持原则,坚持“凭票(单)进入”制度,按“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来严格要求自己。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