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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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房工作制度

1、产房应24小时值班,值班者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2、产房应常备产程中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补充、更换。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外借

3、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专用衣、裤,换鞋,戴好工作帽、口罩,待产妇也应换鞋后方可进入产房。

4、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5、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6、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观察宫口开大情况,做好各种记录。

7、产妇产后留观2小时,无特殊情况方可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应抱给产妇拼认性别,8、全身检查,及时进行母婴皮肤接触,护士及时进行母乳喂养指导。

9、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床、新生儿和出生登记等记录。

10、每次分娩结束,均应及时整理用物,产床、被服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各种物品归原位。

11、保持产房清洁,每日清扫并进行臭氧机消毒,每月细菌培养1次,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产后及时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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