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薪酬审计的常见错弊及检查方法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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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介绍了职工薪酬常见错弊,包括违规使用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发放职工奖金补贴、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等。并介绍了应付职工薪酬审计的检查方法与技巧。

一、职工薪酬审计的常见错弊

审计署2011年5月20日发布的17户中央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显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或其所属单位职工薪酬福利管理存在问题。

审计发现,2007年,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0.33万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万元垫款未收回;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为职工支付住宅物业管理费用86.28万元;此外,三峡集团领导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标准不具体。

2007年至2010年7月,中远集团本部和所属企业使用虚假发票分别套取资金97.9万元和1,689.1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2003年至2010年1月,所属广州远洋等两家企业违规使用福利费和工会经费1,037.06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所属广州远洋公司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违规在兼任董(监)事的下属公司领取薪酬1375.51万元。至2009年底,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为职工缴纳的19.52亿元企业年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3亿元;2006年至2009年,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违规动用工资结余等资金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9.4亿元。

2007年至2009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秦山核电有限公司代职工承担住房建设成本1,557.82万元、物业管理费2,137.53万元;2008年至2010年5月,所属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发放1,529.15万元保健津贴中,存在部门之间交叉领取、结余现金私自保管等问题。

2004年至2009年,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3家企业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不够完善,以“赶工奖”、过节费等名义发放职工奖金福利2268.3万元未纳入职工薪酬体系,其中套取资金

700.06万元账外存放,并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应付职工薪酬审计的检查方法与技巧

(一)获取或编制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

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二)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1.针对已识别需要运用分析程序的有关项目,并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通过进行以下比较,同时考虑有关数据间关系的影响,以建立有关数据的期望值:

(1)比较被审计单位员工人数的变动情况,检查被审计单位各部门各月工资费用的发生额是否有异常波动,若有,则查明波动原因是否合理;

(2)比较本期与上期工资费用总额,要求被审计单位解释其增减变动原因,或取得公司管理当局关于员工工资标准的决议;

(3)结合员工社保缴纳情况,明确被审计单位员工范围,检查是否与关联公司员工工资混淆列支;

(4)核对下列相互独立部门的相关数据:

①工资部门记录的工资支出与出纳记录的工资支付数;

②工资部门记录的工时与生产部门记录的工时。

(5)比较本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与上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是否有异常变动。

2.确定可接受的差异额;

3.将实际的情况与期望值相比较,识别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差异;

4.如果其差额超过可接受的差异额,调查并获取充分的解释和恰当的佐证审计证据(如通过检查相关的凭证);

5.评估分析程序的测试结果。

(三)检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计提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将执行的工资标准与有关规定核对,并对工资总额进行测试;被审计单位如果实行工效挂钩的,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的效益工资发放额认定证明,结合有关合同文件和实际完成的指标,检查其计提额是否正确,是否应作纳税调整;

2.检查分配方法与上年是否一致,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外,被审计单位是否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3)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是否相应计入“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

(4)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3.检查发放金额是否正确,代扣的款项及其金额是否正确;

4.检查是否存在属于拖欠性质的职工薪酬,并了解拖欠的原因。

(四)检查社会保险费

(包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计提(分配)和支付(或使用)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

(五)检查辞退福利下列项目

1.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检查按辞退职工数量、辞退补偿标准计提辞退福利负债金额是否正确;

2.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检查按接受裁减建议的预计职工数量、辞退补偿标准(该标准确定)等计提辞退福利负债金额是否正确;

3.检查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是否按折现后的金额计量,折现率的选择是否合理;

4.检查计提辞退福利负债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将计提金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5.检查辞退福利支付凭证是否真实正确。

(六)检查非货币性福利

1.检查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检查是否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对于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2.检查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对于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3.检查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对于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七)检查以现金与职工结算的股份支付

1.检查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否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2.检查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是否以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是否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

3.检查可行权日之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是否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检查在可行权日,实际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金额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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