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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制度】定州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国土制度】定州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国土制度】定州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定州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略)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定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州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适用本规定。

局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原则,在职权范围内进行一般性决策除外。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是指本局作出的关系国土资源发展全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一)制定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二)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修编;(三)涉及国土资源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四)国土资源部门预决算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安排;(五)其他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决策。

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方式,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二)民主决策。

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

(三)依法决策。

应当以宪法、法律和法规为依据,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事先进行法律分析或法律审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行政决策行为。

(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

第五条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局领导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六条重大行政决策一般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决策调研;(二)咨询论证;(三)公众参与;(四)风险评估;(五)合法性审查;(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七)公布结果。

第七条重大行政决策前,有关职能科室应当组织各方力量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专业性咨询等有关服务。

办公室负责为重大行政决策活动提供综合服务。

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委托专家、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调研、论证、评估或者咨询专家意见。

调研报告、论证意见、评估结论及专家咨询意见书应当作为决策的参考。

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要求

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要求
第 2 章 评价原则......................................... 6 2.1 科学性............................................ 6 2.2 协调性............................................ 6 2.3 差异性............................................ 6 2.4 层次性............................................ 6 2.5 动态性............................................ 6 2.6 可行性............................................ 7
7
监测、土壤污染调查监测等生态环境数据,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地下 水调查评价等成果数据。对有矢量数据的成果尽量直接收集矢量数 据,对于没有矢量数据的成果资料进行数字化,统一为二次调查数据 库所采用的 1980 西安坐标系,建立评价基础数据集。
3.3 剖析资源环境突出问题
依据资料收集及基础调查工作,全面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本底情 况,包括地形地貌、气候、水资源、土地资源、地质环境、生态保护、 环境安全、经济与社会发展等方面,梳理资源环境要素特点及存在的 突出问题。
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是国家出台土地调控政策的重要依据,也 是编制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等空间规划的必要基础性工 作,可为规划方案的形成及合理性评判提供重要支撑。
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的基本任务是在区域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 环境本底调查等基础上,通过识别国土开发的资源环境短板要素,开 展综合限制性和适宜性评价,判定区域土地综合承载状态,提出区域 土地综合承载力提升对策。

国土资源局行政为民措施

国土资源局行政为民措施
维护生态环境
国土资源局行政为民措施注重生态 环境保护,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保 护的良性循环。
行政为民措施的实施原则
法治原则
国土资源局在实施行政为民措 施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确
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公开透明原则
行政为民措施的实施过程应公 开透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 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服务导向原则
国土资源局应以服务人民群众 为宗旨,不断优化行政流程, 提高行政效率。
国土资源局行政为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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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目录
• 国土资源局行政为民措施概述 •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 强化信息公开和透明 • 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 • 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 • 监督和保障措施的实施
01 国土资源局行政 为民措施概述
行政为民措施的定义和目标
定义
行政为民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提 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 众,采取的一系列改革和创新措 施。

05 加强与公众的沟 通和互动
建立公众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民意
设立民意收集渠道
通过在线问卷、信访、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建立有效的民意收集渠道,确保公众的声音能够及时传 达给国土资源局。
定期汇总分析
定期对收集到的民意进行汇总和分析,了解公众对国土资源局工作的评价和期望,为后续决策提供参 考。
定期举办座谈会、听证会等,增进互信
加透明度和可信度。
03 强化信息公开和 透明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
制定全面、系统的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 序,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及时主动公开信息
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信息 ,如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突泉县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突泉县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突泉县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各分局,各股室队: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效能暨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提高服务和保障能力,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充分认识国土资源政务大厅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国土资源政务大厅服务窗口,是土地、矿产资源、测绘、审批服务的公开固定场所,是国土资源效能、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的“窗口”和“晴雨表”。

开展国土资源政务大厅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人民群众对国土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的迫切要求,更是依法行政、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

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国土资源政务大厅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措施,创新管理,坚定不移地把政务大厅建设好、管理好,全面提升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盟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国土、服务国土、责任国土为目标,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原则,全面开展国土资源政务大厅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公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机制,提高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行政环境。

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努力使国土资源政务大厅服务窗口服务更加高效,审批更加规范,信息化步伐加快,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服务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标准化建设内容(一)行政审批标准化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审批类型繁多,审批程序复杂,审批责任重大,为了建立规范、便捷、透明的行政审批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以此提高行政审批的公正性和效率。

1、规范审批流程。

按照依法设置、高效便民、诚实守信、责权统一的原则,规范审批流程,强化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服务办事群众,依据《行政许可法》对所有审批项目统一实行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送达4个程序。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doc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doc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克拉玛依路政管理局目录一、克拉玛依路政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二、行政许可案件办理流程三、行政许可项目法律依据四、行政许可申请书(空表)五、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表(空表)六、行政许可申请书(样本)七、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表(样本)八、监督检查举报办理地址:克拉玛依市塔河路号克拉玛依路政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 一)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供电、通信设施、水利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 二) 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 三)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四)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五)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六) 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七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八 )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其它标志的许可;( 九)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坏路面的机具在国省道、管辖范围内的专用公路上行驶的许可;( 十) 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

行政许可案件办理流程申请人准备所需材料,向相应路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不符合法定形路政管理机构对材料进行不属于本机构式材料缺少需受理范围不予审查补正材料受理受理申请符合当场决定县级路政管理机构进行现条件的当场审场勘验并制作勘验笔录查市级路政管理机构审查当场许可或不予许可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制作并发放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案件办理流程申请人向路政管理局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路政管理局对申请及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审查不合格发放《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表》,送达《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超过吨的车辆到自治区路政管理局办理。

送达《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发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按照行驶线路,对需要护送的超限运输车辆联系护送人员及护送车辆。

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审批流程

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审批流程

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审批流程
BSZN-17
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审批
办事指南(简版)
(行政许可)
临沧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8日发布
一、受理范围
公顷以上,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二、审批条件
1、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具备供地条件;
2、符合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的;
3、公顷以上,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
办事窗口:临沧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土局24号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方式:无直达公交车,乘坐出租车或者步行
四、申请材料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批复文件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临沧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土局24号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7,通讯地址:临沧市法制园区市政协办公楼2楼2027室耕地保护和征转用地科;
监督电话:,驻临沧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临沧市法制园区市政协办公楼2楼。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服务大厅及下载地址:—“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行政许可”—“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审批”。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全过程记录规定》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7〕45号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全过程记录规定》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7〕45号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全过程记录规定》的通知正文:----------------------------------------------------------------------------------------------------------------------------------------------------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全过程记录规定》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7〕45号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现将《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许可全过程记录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9月18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许可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许可全过程记录,是指省国土资源厅通过文字、文书、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材料审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审批决定、文书送达等整个审批办理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

文字记录方式包括向行政许可申请人出具的行政许可各类文书、现场核查报告、专家评审报告、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

音像记录方式包括采用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的记录。

文字与音像记录方式可同时使用,也可分别使用。

第三条行政许可全过程记录应坚持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各相关机构应根据国土资源领域行政许可工作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等,采取合法、规范、适当、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对行政许可全过程实施记录。

第二章受理与审查的记录第五条行政许可实行网上审批,实现网上记录。

第六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接收行政许可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有关规定的,通过“河北国土资源政务系统”直传各会审机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书面告知其理由。

第七条各协办机构在“河北国土资源政务系统”提出审查意见,及时转主办处室。

便民服务大厅事项服务指南、流程图

便民服务大厅事项服务指南、流程图

林权证申请事项服务指南承办机构:行政权利名称:林权证申请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审批范围和条件: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1、林权登记申请表。

2、林权现地调查表。

3、林地位置图(map绘图,市级统一gps参数)。

4、林权权利证明:内蒙古制式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国土使用证、造林协议、转让合同、其他有关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5、林权登记权属证明.6、公示单及远近景照片各一张7、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办事流程:。

1、申请;2、勘测;3、审查;4、公示;5、发证。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林权证申请表到林业站提出申请,由林业站勘测完成,电脑填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无相对人权利:林木、林地权利人咨询电话:受理地址:林权证办理工作流程图单位名称:权力编号:合管办补发合作医疗证服务指南承办机构:行政权利名称:合作医疗证补发、合作医疗缴费凭证补办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1、参加合作医疗的参保居民。

办结时限:当日申报材料:合作医疗户主身份证办事流程:1、受理2、审核3、补发合作医疗证4、办结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无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咨询电话:0476—8131007受理地址:单位名称:权力编号:乡合管办业务流程图单位名称:权力编号:城乡低保救助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承办机构:行政权利名称:城乡低保救助服务法律法规依据: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271号)2、《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文件)审批范围和条件:凡持有本乡镇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乡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乡低保。

办结时限:2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1、《赤峰市松山区农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三份;2、户主书面申请报告三份;3、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户口簿复印件各三份;4、户主1张彩色1寸照片;5、家庭成员收入证明;6、家庭三个月的水费、电费、通迅费原件;7、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范-全文及附表

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范-全文及附表

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范为提升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府服务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一)本规范适用于部行政许可事项,其他部政务服务事项应参照执行。

(二)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遵循依法、高效、便民、公开的原则,通过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在线审查、一网通办、全程监督、限时办结和结果公开。

(三)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中含有涉密信息的,采取线下方式办理。

二、职责分工(一)部机关有关司局应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许可职权,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

(二)主办司局应按照标准化要求依法编制服务指南,将受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材料要求编入服务指南并及时在政务大厅、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公示。

因法律法规修订、政策调整或工作需要,服务指南发生变化的,主办司局应及时修订。

服务指南应包括事项名称、适用范围、审查类型、审批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数量限制、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要求、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做到说明详尽、要求明晰、表述准确。

(三)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的咨询应答,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现场咨询,接听咨询电话。

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能够直接答复的,即时告知申请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不能直接答复的,业务司局应当予以答复。

三、受理(一)部行政许可事项应通过政务大厅受理,主办司局不得通过其他渠道受理。

(二)明确由政务大厅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受理前审查的,由政务大厅负责对申请材料(包括补正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受理前审查。

明确转由主办司局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受理前审查的,由主办司局负责对申请材料(包括补正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受理前审查。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内容.xls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内容.xls

销原土地证书。
地籍股 金建华
08776516832
第1页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内容
序号
服务承 诺事项
所需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责任 股室
责任人 联系电话
注销土 3 地登记
审核
l、土地权利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的注销申请;2、土地证 书或土地证书遗失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
1、收件人审验资料、收件并开具 收件单;2、查实拟注销宗地情 况;3、确认土地权利人是否同意 注销;4、办理土地登记注销审 核;5、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30 天);6、公告期满,根据需要办 理注销登记;7、注销已收回的土 地证书。
资料提交齐 全,且符合 法定形式的 前提下,收 件后15个 工作日
地籍股 金建华
08776516832
土地他 4 项权利
登记
1、收件人审验资料收件并开具
l、土地权利人填写申请书;2、提交相关文件及其他登记 收件单;2、查阅登记档案,查清
要件:①土地使用证原件;②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 拟登记宗地是否存在被查封或其他
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批准文件;3、建设
单位有关资质证明;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查意见;5、建 1、受理:主办股室按需提交的材 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涉及铁路、公路等线形地物的,要 料要求受理。2、初审:主办股室 资料提交齐 附地理位置图;6、经验收的拟征用土地的勘测定界技术 提出初审意见。3、用地会审:由 全,且符合 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比例尺1:500-1:2000地形图);7 主办股室送相关股室会签,或提交 法定形式的 、涉及林业、环保等事项的,还要出具有关部门的审查意 建设用地审批会审会议研究决定。 前提下,收 见或许可证明;8、有勘查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地质灾害危 4、草拟报批文件:起草文件上报 件后40个工 险性评估报告备案资料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其审查 县政府。5、组织报件上报市国土 作日 意见或说明;9、占用耕地的,提交委托补充耕地协议书 资源局。

毕节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六公开内容 .doc

毕节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六公开内容 .doc

毕节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六公开内容一、不动产登记法定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时间:09:00-11:50;14:30-17:20(工作日)申请条件:收费依据及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申报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办理地点: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办理流程:不动产登记中心接件→地籍科审核办理反馈→不动产登记中心取件。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法定依据:《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时间:09:00-11:50;14:30-17:20(工作日)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申请条件:无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预审申请表;2.预审申请报告;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草案);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拟提交核准机关的项目申请报告(草案);4.县级国土资源局规划审查意见;5.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还应提供:a、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及论证意见;b、规划实施影响报告;c、修改规划的听证会纪要及相关材料;6.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7.对国家另有政策规定的项目,应提供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省发改委或省经济贸易委提供该项目建设的支持性文件;8.矿山建设项目,具有权限的国土资源部门为矿山划定的矿区范围批件或采矿许可证。

办理地点:毕节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毕节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联系电话:办理流程:政务中心接件→规划科审核办理反馈→政务中心取件。

三、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用审核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时间:09:00-11:50;14:30-17:20(工作日)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申请条件:无申报材料:(一)、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1.县建设规划部门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双限房)用地面积占申报住宅用地总量70%以上的规划意见;2.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3.《征(占)用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4.土地征前公告、补偿安置听证材料;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6.涉及补充耕地的,出具《新增耕地合格证》复印件及附件;7.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拟征(占)用土地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8.建设用地审查意见;9.城市总体规划图、详细规划图或村庄、集镇规划图及其批准文件;10.批次用地的《开发利用方案》;11.县级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12.经有经机关批准的《社会保障方案》及当地政府落实社保资金的材料;13.县级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说明、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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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土地利用科
********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基本流程
申报→受理→审查→会审→局务会研究→审批
许可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材料齐全完整。
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5条,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39条
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5条,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39条
证照名称

年检要求

申请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材料齐全完整。
夏季:上午9:00--12:30 下午15:30--18: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西藏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室********
注意事项

备注
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101GBJDGTZYJ XK-3-1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采矿权许可
子项名称
采矿权新设登记
行使主体
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地质环境科(矿产管理科)
********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十五条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三条第四款,第五款,第五条
【地方性法规】《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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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和地址
冬季: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00
夏季:上午9:00--12:30 下午15:30--18: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西藏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室********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会审→办结
许可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材料齐全完整
收费标准
原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补缴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
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
证照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年检要求

申请条件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二)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需符合城市规划法定期限Fra bibliotek暂未明确
承诺期限
暂未明确
申请材料
1、用地单位提出的改变土地用途申请;2、规划部门颁发的《规划用地许可证》3、原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书;4、改变用途土地勘测定界图;5、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表格下载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冬季: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00
夏季:上午9:00--12:30 下午15:30--18:30
职权编码
10GBJDGTZYJ XK-3-2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采矿权许可
子项名称
采矿权延续登记
行使主体
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地质环境科(矿产管理科)
********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三条,第七条
【地方性法规】《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法定期限
暂未明确
承诺期限
暂未明确
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用地申请等基础性资料;2.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3.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复印件);4.土地权利人相关证明材料;5.涉及的其他部门有关批准文件; 6.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7.土地出让金、划拨价款等缴纳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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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和地址
冬季: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00
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10GBJDGTZYJ XK-1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改变土地用途的审批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土地利用科
********
设定依据
【法律】《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第四十三条
基本流程
公示→告知→受理(或不予受理)→审查→决定→告知
法定期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暂未明确
申请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报告;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附电子报盘)3.矿山企业所在的州(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延续登记的审查意见; 4.上一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报告; 5.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材料或者储量占用登记证明; 6.开发利用方案及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备案证明;7.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9.矿区范围图、地质剖面图;10.采矿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西藏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室********
注意事项

备注
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10GBJDGTZYJ XK-2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和划拨审批、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不改变土地建设用途部分审批)、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出租审批。
基本流程
提交申请→初步审查→采矿权出让前期包装→出让计划和方案审定→招拍挂出让→采矿登记
法定期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暂未明确
申请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2.新设采矿权申请书;3.采矿权申请登记书;4.采矿权设置初步审查意见书及预审表;5.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矿山企业资质条件证明;8.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9.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10.各种规费缴纳凭证;11.矿山安全生产措施;12.划定矿区范围报告及审查意见;13.占用储量核实报告及审查意见;14.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15.安全预评价报告;16.环境评价报告及批准文件;1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审查意见;18.土地复垦方案;19.矿山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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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和地址
冬季: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00
夏季:上午9:00--12:30 下午15:30--18: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西藏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室********
注意事项

备注
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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