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扶贫】旅游业应成为精准扶贫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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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应成为精准扶贫先行者
旅游扶贫作为国家扶贫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业理应成为“精准扶贫”的先行者,使参与旅游发展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成为“精准脱贫”的实践者和受益者。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为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要通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帮助那些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这对我国旅游界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即要通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在促进我国乡村经济转型、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发展乡村旅游一直是最重要的途径之一。我国乡村经济和旅游业多年的发展经验充分证明,乡村旅游在帮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家庭脱贫致富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在长期的旅游产业发展实践中,我们也创造了许多成功的旅游扶贫模式和经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指向性、目标性更加明确的工作要求,这就要求我们用更具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案来实现。
一是切实贯彻五中全会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发展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创新发展;通过城乡统筹,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
伸,提高农村建设水平,实现协调发展;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发展格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美丽乡村,实现绿色发展;通过实施互利共赢的合作战略,东西联动、双向开放,实现开放发展;通过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等,实现共享发展。要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探讨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进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具体路径和模式。
二是坚持让农民成为乡村旅游参与主体、受益主体的原则。乡村旅游的投资、管理、经营等有不同的模式和类型,有的是政府主导,有的是企业租赁或买断经营权,有的是乡村旅游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有的是农民自主投资经营。无论乡村旅游开发采用哪种模式、谁作为开发主体,农民都应该是乡村旅游业发展的参与主体和受益主体。发展乡村旅游,农民不应该只是出租资源、拿租金的旁观者,而应该是主要的开发者和经营者,是熟练掌握乡村旅游这种“渔”并用其脱贫致富的实践者。不然“乡村旅游扶贫”、“乡村旅游致富”就无从谈起。
三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为贫困地区、贫困家庭、贫困人口量身定做发展乡村旅游的具体方案和实施路径。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最新统计,目前全国仍有592个国家级贫困县,按国际极端贫困人口标准,我国目前仍有4%左右的贫困人口。中国地域广大,各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发展历史等各有不同,造成经济落后、
人口贫困的根源也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他们发展旅游业的资源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市场条件等千差万别。因此,必须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旅游开发、管理和经营方案,做到目标精准、对象精准、方案精准、路径精准,让那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以最适合的方式和路径实现脱贫致富。
四是要有系统的引导政策和推动机制。到2020年实现所有贫困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发展目标。旅游扶贫是全国旅游界积极参与国家行动、担当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作为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有系统的政策支持和推进机制,本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贫困户受益”的原则,动员和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特别是旅游业界参与到旅游扶贫这一历史性工程中来。政策内容应包括资金扶持、金融支持、人才支援、技能培训等,推动机制应包括社会动员、奖励和激励、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通过系统的政策体系和推进机制,把旅游扶贫做得更加精准、扎实、卓有成效。
今年5月以来,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旅游局启动了2015年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在全国共选取了5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旅游扶贫试点。要求各级扶贫部门和旅游部门加强规划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和金融支持、广泛动员力量、扩大社会参与、组织开展培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把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旅游扶贫作为国家扶贫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业理应成为“精准扶贫”
的先行者,使参与旅游发展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成为“精准脱贫”的实践者和受益者。(王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