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弗雷格和罗素的专名及指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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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弗雷格和罗素的专名及指称论

摘要:专名及指称问题是语言哲学的基本问题。西方诸多哲学家们对此问题皆

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弗雷格在《论意义与指称》一文中讨论了专名、单句

和从句的意义与指称等问题。罗素认可弗雷格的专名理论贡献,但他认为弗雷格

将专名和摹状词混为一谈,对专名的理解过于宽泛,无法解释空指称问题。罗素

严格区分了专名和摹状词这两种符号,并提出了逻辑专名和普通专名在指称功能

上的不同。

关键词:意义;指称;专名;摹状词

专名及指称问题是语言哲学的基本问题。在语言和哲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弗雷格的“意义指称论”和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是研究语言哲学学者的必读之作。

专名研究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穆勒,到了现代,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克里普克等现代逻辑与哲学家都对专名进行过较为深入的研究,从而形成了关于

专名的不同的观点。尽管逻辑学家和哲学家们对专名问题的研究各有千秋,但对

专名进行逻辑学研究的一个基本点则是围绕专名的涵义与指称这一关键问题展开的:何为专名的涵义与指称?专名有无涵义?有无指称?按英国逻辑学家S.哈克

的观点,围绕专名有无涵义以及什么是专名的涵义,大致可以分成两派,第一派

是以穆勒和克里普克为代表,其基本观点是专名无涵义,只有指称,第二派以弗

雷格、罗素和维特根斯坦为代表,其基本观点是专名既有涵义也有指称。指称理

论研究的正是语词与对象的关系问题。弗雷格和罗素在到底什么是专名以及专名

到底是直接还间接地指称其对象这两大问题上各抒己见。

一、弗雷格的观点

现代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弗雷格在1890年—1892年间,发表了三篇重要论文:《函数和概念》《论概念和对象》《论意义和指称》。其中《论意义与指称》一

文对语言哲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被公认为意义理论发展的里程碑。他在这

篇文章中区分了符号、符号的涵义和符号的指称,并将这一区别用于专名和命题。弗雷格认为,专名的指称就是其所表示的对象;专名的涵义就是指对象的呈现方

式(mode of representation),即所指对象的描述方式。弗雷格认为,与某个指号

相对应的是特定的涵义,与特定的涵义相对应的是特定的指称,而与一个指称相

对应的可能不只有一个指号。也就是说和一个指号相联系的不仅有指称,还有这

个指号的涵义(sense),而且,指号是通过涵义间接地指示其指称的,涵义决定

指称。他还通过具体的例子来说明涵义和指称的区别。他举出了两个命题“晨星是晨星”和“晨星是暮星”。这两个命题具有相同的指称—金星,但它们却表达不同的

涵义,具有不同的认识论价值。尽管晨星和暮星指的是同一颗行星,但是前者表

达了同一律,后者则天文学的一个重大发现。我们再来看一下他举的另外一个例子,他说,有人用望远镜观察月亮,这样就有三个东西:一是月亮,二是望远镜

中物镜所显示的真实图像,三是观察者视网膜上的图像。观察月亮是通过二和三

实现的。他把一比作指称,把二比作涵义,把三比作表象。他说,望远镜中的图

像“是客观的,因为它可供许多观察使用。”可以看出,弗雷格所说的语词和符号

是客观的、固定的、不依赖人的主观意识的,可以被许多人所把握和共同使用。

按照弗雷格的观点,专名既有涵义又有指称。但是也有例外情况,诸如“孙悟空”、“猪八戒”等等虽然具有涵义,却没有指称,弗雷格将其指称规定为空类。

不过,弗雷格对专名的理解相当广泛。他认为无论是一个单个的词还是一组

复合的符号,只要其指称单一对象,就是专名。例如,“中国第一大河流”和“柏拉

图”都是专名。

二、罗素的观点

罗素认可弗雷格的专名理论贡献,但他认为弗雷格将专名和摹状词混为一谈,对专名的理解过于宽泛,无法解释空指称问题。认为专名和摹状词应该被严格区

分开来。他认为在知识基础、语义结构、逻辑作用三个方面,专名都是与摹状词

有严格区别的。

1.知识基础不同。罗素认为,人类的知识可以分为两大类:亲知的知识和描

述的知识。前者是个人直接感知和经验到的知识,后者是通过描述对象的属性来

理解对象的间接知识。罗素认为亲知的知识特别重要,因为“所有的思维都不得不始于亲知”。与此相适应,语言也有两种语义功能:命名的功能和描述的功能。专名是具有命名的功能的语词,它直接指示说话者亲知的对象,这一对象就是其涵义。而摹状词只是具有描述功能的语词,它不直接指示对象,而只能通过描述对

象的特征来指示该对象。

2.语义结构不同。罗素认为,专名是一个没有内部结构的简单符号,即其组

成部分不再是符号的符号,也就是说专名的组成部分没有独立的涵义,它的涵义

与它的组成部分无关。专名具有独立的涵义,其涵义就是它所指示或代表的对象,因此专名是完全的符号。摹状词是一个具有内部结构的复合符号,其组成部分有

意义,摹状词的意义来源于其组成部分的意义。

3.逻辑作用不同。专名是真正的逻辑主词,以专名为主词的命题是真正的主

谓命题,而摹状词顶多只能充当语法主词,而不能充当逻辑主词,以它作语法主

词的主谓命题并非真正的主谓命题,而是命题函项或存在语句。(梁义民,2003:16)

罗素除了对专名和摹状词做出区别外,还从亲知理论出发,区分了逻辑专名

和普通专名。他认为普通专名只是缩略的摹状词,甚至区别出虚假摹状词。罗素

认为,逻辑专名是指说话者的亲知对象,而通常所说的专名,即上文所说的我们

一般理解的专名属于普通专名,而不是真正的专名(即逻辑专名)。一个真正的

逻辑专名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没有涵义;(2)必有所指;(3)能亲

知其所指。所以,我们一般理解的专有名词都不专名,例如“柏拉图”、“孙悟空”

等等不是专名,因为他们不能为我们所能亲知。在罗素认为,我们一般理解的诸

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毛泽东”等实际上都不是专名,而是一种删略的摹

状词。像“毛泽东”这个名称代表一个人,此人做了这样的一些事情:领导全国人

民翻身得解放,建立了新中国等,它是那个摹状词的缩写。罗素认为,自然语言

中的真正的逻辑专名只有两个,即“这个(THIS)”与“那个(THAT)”。

三、结论

从上文可看出,弗雷格尽管区别了专名和句子的意义和指称,但是他把专名

和符号混在一起谈。一方面,他把名称、语词组合、文字符号都归为符号,另一

方面,他把专名和符号理解为任意的标记,它代表一个专名,其指称是一个确定

对象。其二,弗雷格认为定冠词是专名的标志,他对专名和摹状词不作区分,原

因是一个专名可能有很多意义,一个意义是可以做出一个摹状说明,那么一个专

名可能有很多摹状说明,因而一个摹状词只是对一个专名所指对象的片面说明。

另外一个原因是在他的论述中,重点在于专名的指称,所以弗雷格认为没必要区

分专名和摹状词。

罗素之所以认为有必要对专名和摹状词进行区分,是因为他认为限定摹状词

与非限定摹状词的指称和意义是不同的。非限定摹状词含有多个命题函项,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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