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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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加快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和《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领导,按照〃五育并举、公平优质、开放融合、活力创新〃高品质教育要求,着力推进学前教育在资源优化、人员配置、优质均衡、品牌打造、创新创效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打造普及普惠、均衡优质、多元包容、特色鲜明的学前教育,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公益普惠。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以普惠性、标准化、促公平、提质量为方向,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公共财政保障,加快构建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统筹城乡一体。

科学统筹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动态调整学前教育布局结构,重点关注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中地区的人口变化,合理配置农村地区、易地搬迁安置区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根据需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倾斜和转移支付力度,着力提升薄弱地区学前教育服务水平。

3、强化标准弓I领。

坚持以标准促发展,实施标准化幼儿园建设,不断发挥标准化对学前教育发展的引领作用。

坚持把标准化战略作为规范幼儿园建设管理,规范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4、推进科学保教。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

5、完善机制建设。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学前教育短板和机制障碍,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不断深化学前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政策保障和制度设计,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制度性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对市教育局2011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对市教育局2011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对市教育局2011年度主要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1.04.27
•【字号】皖教督[2011]2号
•【施行日期】2011.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访
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对市教育局2011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
理考核内容的通知
(皖教督〔2011〕2号)
各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各市教育局工作的指导,提高市教育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水平,推动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将《对市教育局2011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以下简称《考核内容》)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内容》的要求,着力抓好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提前做好年终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
对市教育局2011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一、公共部分。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5.30•【字号】皖教秘基〔2024〕72号•【施行日期】2024.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72号各市教育局:为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落实《安徽省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皖政〔2024〕21号)要求,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安徽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教育厅2024年5月30日安徽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落实《安徽省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皖政〔2024〕21号)要求,巩固我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成果,深化数据赋能,优化安徽省中小学入学报名登记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便民化服务水平,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疫苗接种、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淮北市、黄山市作为试点市,所辖县(区)均须使用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其他各市市区须使用,鼓励所辖县(市)积极使用入学登记服务系统,2025年实现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一)构建省市一体化入学报名服务平台。

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与部分市自建的招生入学系统共同构建一体化的全省中小学报名服务平台,实现入学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数字化,做到“一网通办”,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同时为科学决策、优化资源配置等提供参考。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3.01•【字号】皖教秘基[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3.0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18号)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和理解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2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宣传主题宣传主题为:加快发展、规范办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二、宣传时间集中宣传时间:2012年5月2日至5月31日。

各地可根据实际宣传情况延长宣传时间。

三、宣传重点1.加强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宣传,总结推广经验。

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相关部门政策文件;《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关于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意见》、《关于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的意见》、《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和各地有关政策;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计划和工程实施情况。

各地要发现各类规划、计划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先进典型(资金投入、教师补充、配套政策出台等),加以宣传;及时总结基层在实施各类规划、计划和工程建设中积累的经验,加以推广。

2.突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宣传,促进办园质量提高。

重点宣传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幼儿园使用幼儿教材等问题的紧急通知》,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核定全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和最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办班收费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及安徽省教育厅近期将出台的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相关规定和各地有关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安徽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安徽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安徽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7.08•【字号】皖教师[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安徽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的通知(皖教师〔2014〕8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高师院校、培训机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1号)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决定组织实施我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我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包括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通过对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教师、管理者和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引导各地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学前教育和加强特殊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一)中西部项目采取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分为三个类别11个子项目。

类别一:置换脱产研修采取院校集中研修、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实践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支教和高年级师范生到县镇中小学顶岗实习的“两次置换”,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含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和80学时的网络研修,并进行5个月的课题研究(行动研究),为农村学校(含城市薄弱学校,下同)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包括2个子项目:1.“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级研修项目。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上报全省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议材料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上报全省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议材料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上报全省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议材料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上报全省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议材料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一系列文件要求,推动我省学前教育规划实施,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省政府拟于近期召开安徽省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议,现就大会交流材料的准备通知如下:一、每市提供两份交流材料,一份为各市的交流材料,一份为由市选择一个县区的交流材料,材料上报后,我厅将从中择优确定作为大会交流材料,由市政府或县区政府领导在会上交流。

二、会议材料从政府角度围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介绍各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措施、经验、成效、下一步打算。

具体如下:1、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包括公办园数、民办园数,在园幼儿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等。

2、项目工程实施情况。

包括已经完成的新建、改扩建、增设附属幼儿园的数量、面积等;项目布局与确立、招标及施工监理、资金管理、建设档案资料等。

3、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包括市级、县级财政分别投入的数量、是否列入财政预算等。

4、学前教育奖补情况。

包括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的政策措施、具体实施办法、界定标准、扶持资金、实施效果、存在的突出问题,普惠性民办园数量、收费情况等;企事业单位办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等奖补的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的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3.27•【字号】皖教基[2012]10号•【施行日期】2012.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基〔2012〕10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为加强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的管理,推进学前教育各项政策的落实和规划的实施,现将《安徽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请各地实事求是地填写好所附表格,按照规定的报送时间准时上报,其中,附表1通过网络平台于每月5号前报送省教育厅项目办(网址:/yey),附表2、附表3通过电子信箱按照要求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汪祥贵史常斌电子信箱:**********************.cn)。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安徽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实施管理办法为推进学前教育各项政策的落实和规划的实施,保证我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内容目标内容和目标是:国家、省确定的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规划目标实现、配套政策的实施,以及规范办园、科学保教要求的落实。

具体包括以下三类:(一)基本建设工程类项目实施按照国家和省以及不同部门提出的规划要求,组织实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类项目。

鉴于各类规划由不同部门制定部署,时间要求和覆盖的区域不尽相同,为全面推进我省城乡学前教育资源的扩大,我省将各单项规划纳入到全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五年规划中,统筹实施,集中管理,分类考核。

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五年规划。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体部署,实施年度为2011年到2015年,全省城乡新建幼儿园2858所,改建幼儿园1391所,增设附属幼儿园3342所。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7.20•【字号】皖教基〔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基〔2023〕5号各市教育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现将《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安徽省教育厅2023年7月20日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优化育人方式和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升我省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构建德智体美劳五位一体的高质量义务教育课程实施体系,强化课程组织实施,完善课程实施保障措施,突出全纳性、全面性和基础性,发展素质教育,使学生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课程设置(一)学制课时我省义务教育课程实行九年一贯设置,按“六三”学制安排。

每学年共39周。

一至八年级新授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九年级新授课时间33周,第一学期复习考试时间1周,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3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

学校机动时间可用于集中安排劳动、科技文体活动等。

一至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34课时,九年新授课总课时数为9522。

小学每课时按40分钟计算,初中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

小学、初中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和教学改革需要,在保证周总时长、学科课时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对学段当中学科课时的年级分布、每节课的具体时长作适当调整。

安徽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安徽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安徽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顺利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地学前教育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加强省级统筹,结合实际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聚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督导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强化责任,促进发展。

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幼儿园的责任,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顺利实现。

二、督导评估对象和内容(一)督导评估对象。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主要包括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幼儿园保教质量、幼儿园收费等情况。

2.学前教育政策保障。

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学前教育投入保障、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情况。

3.学前教育规范管理。

主要包括幼儿园办园行为、幼儿园收费管理、幼儿园安全管理等情况。

4.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

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毛入学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解决等情况。

三、督导评估方法和程序(一)督导评估方法。

采用量化考核、第三方评估、社会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法,对各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1.各地自评。

各地根据评估内容和要求,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2.省级评估。

组织专家对各地自评报告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结果。

3.实地督导。

对评估结果为未达标的地区进行实地督导,督促整改落实。

四、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一)奖励激励。

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政策支持。

对评估结果为达标的地区,在项目安排、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一类幼儿园申报评估和复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基[2010]15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一类幼儿园申报评估和复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基[2010]15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一类幼儿园申报评估和复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一类幼儿园申报评估和复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基〔2010〕15号)各市、县(区)教育局:自1994年我省开展省一类幼儿园申报评估工作以来,各地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创建了一批办学条件好、保教质量高的省一类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省一类幼儿园申报评估和现有省一类幼儿园复评工作,我厅2009年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一类幼儿园评估工作规范〉和〈安徽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教基〔2009〕7号),对相关标准和工作规范进一步予以明确。

现就教基〔2009〕7号文件的贯彻执行以及开展申报评估和复评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申报评估1.从省教育厅教基〔2009〕7号文下发之日起,对幼儿园的评定只分类,不分级,即只评定“安徽省一类幼儿园”。

此前评定的省一类一级、二级、三级幼儿园以及省示范性幼儿园经复评达到省一类幼儿园标准的,认定为“安徽省一类幼儿园”。

复评不达标的,取消原有各项认定。

2.安徽省一类幼儿园申报程序为:幼儿园向当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安徽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初评后向省教育厅申报。

申报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上半年。

3.对所申报的幼儿园,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不定期进行暗访、检查、视导等过程性评估,过程性评估作为终期评估的组成部分。

评估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下半年。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对现有省一类幼儿园复评主要采取抽评的方式,从2010年下半年起,省教育厅分批进行。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6.30•【字号】皖教基〔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的通知皖教基〔2024〕9号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省教育厅对《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以下简称《办学行为规范》),现予印发。

各地要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办学行为》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规范办学主体责任,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

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日常监管,将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情况作为教育督导重要内容,确保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责任到单位、落实到人。

要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办学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要注重加强规范办学行为的政策宣讲和引导,将《办学行为规范》纳入政策宣讲内容,传达至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教师。

要宣传展示典型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安徽省教育厅2024年6月30日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坚持“五育”并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规范招生行为2.规范学前教育招生。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各市和省直管县基础教育三项改革情况的通报-皖教秘基[2013]80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各市和省直管县基础教育三项改革情况的通报-皖教秘基[2013]80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各市和省直管县基础教育三项改革情况的通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各市和省直管县基础教育三项改革情况的通报(皖教秘基〔2013〕80号)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2012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安徽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实施方案》、《安徽省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安徽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革实施方案》。

三个方案对我省今后十年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

改革的目标明确,内容丰富,措施具体。

为加强对实施三项改革工作的指导,2012年12月,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基础教育三项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的指导意见》,提出分类实施,重点突破,着眼于基础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实施方案的内容细化为四大类九方面41个改革项目,明确各项改革的内容、时间、步骤、责任单位,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积极实验”的要求,实行行政牵头、专家参与、上下结合的实验项目指导。

在各地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确立了100多个改革实验单位,通过实验探索,不断积累经验。

为推动各地三项改革试点,省教育厅在2012年7月召开专题会议,对实施三项改革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2012年8月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全省基础教育三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认识三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和领会改革方案的内涵,融会贯通到基础教育工作的实践中。

今年4月、6月,省教育厅分别召开了基础教育三项改革推进会议,要求各地“动起来,抓重点,破难题,细谋划”,推动基础教育改革深化。

透视幼儿园“禁书令”背后的儿童教育观

透视幼儿园“禁书令”背后的儿童教育观

通过对幼儿家长的调查发现 , 大约 8%的家长 0 欣赏则必须配有经典绘本 ,孩子的思维特点要求有 直观的图像 、 操作材料等问题 。 本文将撇开“ 禁书令” 希望孩子在幼儿 园多学点 知识 , 包括诗词 , 拼音 、 算 术等。在不少家长看来 , 幼儿园的教育应该是“ 不要 本身存在 的问题 , 试着分析幼儿园“ 禁书令” 遭到“ 冷 遇” 的深层次原 因——家长 、 教师和相关人员对儿童 让孩子输到起跑线上 ” 。孩子在跨人小学之前 , 能多 学 点 知识 , 来 在 小 学 时 能 学 得 轻 松 点 ; 时 , 长 将 同 家 教 育 观 的误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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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 的“ 从 20 09年 9 , 月 安微省教育厅发 出《 关于严禁幼儿 务 也会 不 同 。 “ 书令 ” 冷 遇 ” 另一 个 侧 面反 映 园使用幼 儿教材 等问题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 求“ , 省 出家长 、教师以及相关人员在学前教育认识和操作 尤其是对 “ 儿童应该怎么教育 , 儿童在幼 内各级各类幼儿园一律不得使用幼儿教材 、课本等 上 的偏差 ,
所谓儿童观是指家庭 、 校 、 学 国家 、 会 如 何 看 认 为花 钱送 孩 子 上幼 儿 园 , 社 仅是 为 了孩子 吃 吃 玩玩 ,
待、 对待和评价儿童的基本理念 , 也就是人们对儿童 钱就等于 白花 了。从某种意义上讲 ,家长们眼中的 的看法 、 观念和态度的总的概括。 它具体涉及到儿童 “ 儿童教育” 以知识为本位 的教育” 这种“ 是“ 。 儿童教 身 心 发展 的 特点 、 儿童 的 地位 和 权 利 、 童 的特 质 和 育 观 ”注 重知 识 的获 得 、 能 的训 练 , 视 儿童 的需 儿 : 技 轻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学前教育研究会关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学前教育研究会关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学前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幼儿教育管理与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皖教基函[2010]4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安徽省学前教育研究会【发布日期】2010.02.11【实施日期】2010.02.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学前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幼儿教育管理与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皖教基函〔2010〕4号)各市教育局:为推动幼儿教育管理与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提升幼儿教育工作者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促进幼儿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科院、省学前教育研究会经研究,决定联合开展全省幼儿教育管理与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论文内容(一)管理方面1.幼儿园发展目标与规划决策;2.幼儿园依法管理与制度创新;3.幼儿园保育工作管理;4.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5.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6.幼儿园资源管理;7.幼儿园与家庭、社会;8.民办幼儿园的管理;9.其他自选内容。

(二)教育教学方面1.教研管理与指导;2.幼儿园一日保教活动安排;3.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形式开展科学保教;4.幼儿园环境创设;5.幼儿园区角布置与活动开展;6.幼儿图画书的利用与幼儿早期阅读的开展;7.自制教玩具和活动材料;8.幼儿园户外活动开展;9.五大领域教育内容集体教学;10.家长工作。

二、论文要求1.论文选题可在上述范围内选择,也可自选有关幼儿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方面的课题撰写论文。

内容力求具体、实用,有启发性和借鉴价值;2.正文前请撰写3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文章字数3000~4000字;3.论文必须结合工作实际,自己撰写,必须是没有正式发表过的文章,坚决杜绝抄袭和剽窃,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4.论文作者。

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

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

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6.06•【分类】其他正文关于《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2013年9月23日在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果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现就《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说明如下: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学前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涉及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通过立法,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教育领域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2010年颁布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以多种形式建园办园,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办园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2012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5192所,其中,公办园1599所,占31%;幼儿园工作人员70140人,其中,园长和教师49167人;全省学前三年适龄幼儿219.9万人,在园幼儿157.9万人,毛入园率71.8 %。

但是,学前教育的发展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全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优质资源供给总量相对缺乏;二是经费投入机制没有形成,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标准尚未制定,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补贴办法尚未出台;三是管理职责不清,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参差不齐;四是师资队伍数量不足、素质偏低,难以适应幼儿园科学保教需要;五是无证办园比较严重,安全隐患突出,治理难度大;六是办园小学化倾向和乱收费等问题依然存在。

为了进一步促进、保障和规范学前教育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困扰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难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期待,制定条例是十分必要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重要的学前教育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重要的学前教育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1978年以来有关学前教育的法规文件1.1978年10月,教育部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2.197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中发【1979】73号)3.1979年11月,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4.1980年10月,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通知5.198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6.1983年9月,教育部关于印发《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的通知【83】(教初字011号)7.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8.1985年5月,教育部关于颁布《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的通知9.1986年5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教委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的通知。

10.1986年6月,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办好幼儿学前班的意见11.1986年10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幼儿园教师考核的补充意见12.198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的通知13.1987年3月,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劳人编【1987】32号)14.198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15.1988年10月,国家教委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几个问题的通知16.1988年10月,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办好职业高中幼师专业的意见17.1989年6月,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18.1989年8月,幼儿园管理条例19.1989年12月,国家教委关于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意见20.1991年5月,国家教委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21.199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2.1992年2月,国务院关于下达《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23.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4.1993年2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5.1994年7月,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26.1995年1月,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学方案27.199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8.1995年10月,国家教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29.1995年9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民政部、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企业办幼儿园的若干意见30.1995年12月,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88号令)31.199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32.1996年6月,国家教委关于正式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意见33.1996年1月,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34.1997年7月,国家教委发布《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35.1997年10月,社会力量办学条例36.1998年12月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37.1998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当前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38.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39.2001年5月,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40.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41.2001年9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42.200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发布了由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拟订的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43.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44.200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45.2004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46.2004年4月,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47.2004年8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48.200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49.2005年12月,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办幼儿园能否承包的问题的复函》的函(教育司函【2005】83号)50.2006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51.2007年5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52.2007年7月,教育部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07】16号)。

幼儿园规范办学、科学保教自查报告

幼儿园规范办学、科学保教自查报告

幼儿园规范办学、科学保教自查报告第一篇:幼儿园规办学、科学保教自查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20XX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的通知》等一系列件精神,促进我校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的浓厚氛围,形成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社会环境。

根据教育部《关于规幼儿园保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要求和相关件精神。

我校成立了规办学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为目标的领导小组。

本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小学部教导主任、副主任及俩名幼儿园园长为成员,各任务分配到人且职责要求到位,制定宣传和活动方案,准备宣传材料。

四月二十三日,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小学部教导主任来到幼儿园,深入到幼儿园各班级,并且向园长和幼儿教师宣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关于规幼儿园保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幼儿园使用幼儿教材等问题的紧急通知》,纠正我校幼儿园存在的“小学化”现象,比如:使用教材、内容难度大的拼音识字教学、写字教学、算数课中的二十以内加减教学、活动课、活动课和音体美安排偏少等这样的教学方式,幼儿负担太重,使学生在幼儿时代,就感到学习的艰辛,从而失去本应快乐的童年。

同时,要求幼儿园园长,以上级的件要求为要求,向学生家长宣传件精神,按上级要求规办法,使得幼儿园更加合理规。

检查中,对幼儿园的幼儿广博韵律体操坚持每日训练,电子琴、共放音响、滑滑梯、木马等教具、玩具的使用,给予了肯定,并且表扬了“让学生在玩中学习,在游戏中成长”的幼儿园教学理念。

第二篇:幼儿园规办学、科学保教自查报告幼儿园规办学、科学保教自查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20XX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的通知》等一系列件精神,促进我校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的浓厚氛围,形成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社会环境。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评估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评估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评估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4.04•【字号】皖教秘督〔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关于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评估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阜阳市颍泉区、颍东区人民政府,六安市霍山县、金寨县人民政府,池州市石台县人民政府,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秘督〔2020〕16号)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将组织督导评估组,定于近期对你县(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省级评估程序按照《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工作规程》实施。

届时请予配合、支持。

附件:1.省级评估组人员名单2.工作须知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23年4月4日附件1省级评估组人员名单(出发前另行通知)附件2工作须知一、日程安排金寨县:4月10日-12日;霍山县:4月12日-14日;颍东区:4月17日-19日;颍泉区:4月19日-21日;黄山区:4月23日-25日;石台县:4月25日-27日。

二、实地督查主要内容对通过材料审核和社会认可度调查的省份开展实地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法,对《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明确的17个指标和标准逐一进行审核,明确是否达标。

三、确定实地查看幼儿园名单(一)分类。

包括公办园、民办普惠园、民办非普惠园、小区配套园;大规模园、小规模园;县城(城区)幼儿园、乡镇中心园、村园等。

(二)数量。

抽取幼儿园的数量原则上各类幼儿园各1所,幼儿园数量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抽查数量。

教育部设立学前教育办公室.促学前教育发展

教育部设立学前教育办公室.促学前教育发展
题 等进 行 了交流 。
( 来源: 教 育部 网站 ) 教 育部 设 立学前 教 育办公 室 ・ 促 学前 教 育发展 教育 部 宣布设 立 学前 教育 办 公室 。 由此 。 在 国家最 高 的教 育
行 政管 理部 门中首 次有 了专 门管 理 学前 教育 的办 公 室 此次 新设 立学 前教 育 办公 室 是 为 了进一 步 加强对 学 前教 育 的宏 观指 导 。此前 学 前教 育工 作 由教育 部基 础 教育 二
准、 省级招 考 、 县 级 录用 ” 的原则 , 严 把 各类 保教 人员 入 口关 。 目前 尚不 具备 相关 任职
资 格 的在 岗人 员 , 要通 过 在职 培训 等多 种方 式 在 3年 内取得 任 职资格 . 逾 期仍 未 获得 任 职 资格 的一律 不得 继续在 岗工作 。圃 ( 来源: 甘肃教 育信 息 网)
应 有 贡献 。 ( 来源: 《 中国教 育报 》 )

甘 肃教 育厅 下发 防止虐 待 幼儿行 为 紧急通知 … … … … … … … … …
近期 , 甘 肃省 教育 厅下 发 了《 关 于进 一 步加 强幼 儿 园师 资 队伍建 设 防止 发生 虐 待 幼儿 行 为 的紧 急通 知 》 ( 以下 简称 《 通知 》 ) , 规 定对 教 师 体 罚 、 变相 体 罚 或 虐待 幼 儿 等
司负责 , 工 作 内容包 括 幼儿 教育 的宏 观 管理 工作 , 拟 订幼 儿教 育 的发 展政 策 。新设 办 公 室 的职责 在 过去 的基 础上 有所 丰 富 .包 括 拟定 学 前教 育 的宏观 政策 和 事业 发展 规 划, 组 织制 定 幼儿 园保育 教 育质 量 标 准和 工作 基 本 要 求 , 指 导幼 儿 园 保育 教 育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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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教秘基[2011]100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1.09.26
【实施日期】2011.09.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教秘基〔2011〕100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近期,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相继下发了一系列文件,确定了实施学前教育发展相关工程和项目,对学前教育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政策要求。

为切实落实国家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扎实地做好我省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和项目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认真执行:
一、准确掌握国家和省各类工程、项目内涵
目前国家和省组织实施的学前教育工程、项目共有四类:
(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由省政府制定实施,从2011年到2013年,包括全省城乡幼儿园新建、改扩建,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等内容。

(二)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试点工程。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组织实施,从2010年到2015年,包括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等内容。

(三)农村学前教育民生工程。

由省政府组织实施,从2011年到2013年,包括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改建和增设等内容。

此项工程涵盖了财政部和教育部制定的农村学前教育改建工程和增设工程。

(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

由财政部、教育部组织实施,从2011年到2015年,包括校舍改建、综合奖补、幼师培训、幼儿资助四类七个项目内容。

各地要认真学习近期国家和我省制定印发的相关文件,吃透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上述不同项目建设的性质、方式、时限、标准等具体要求,在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统筹制定本地区各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幼儿园建设、师资队伍补充、资金投入等任务,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

各地要处理好学前教育发展各类规划、计划、项目、工程之间的关系,既要涵盖各类工程、项目的内容,又要做到各规划、计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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