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时期总路线实施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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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时期总路线实施效果评价
过渡时期总路线,1952年底党中央按照毛泽东同志的建议,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指明了中国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任务、途径和步骤,它的实质是改变生产关系,解决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问题,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条件。
1952年底到1953年初,中国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抗美援朝渴望结束;土地改革的任务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工作提前实现预定目标;第一个五年计划即将开始;中国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需要提出新的任务和目标。
1952年以后,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多次讲过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1953年6月1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此作了较为完整的概括“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央政治局会议后,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宣传部起草的关于总路线的宣传提纲上,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进一步完整准确地表述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指出,“这条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12月,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标志着总路线的最终形成。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于同年9月载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特点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以工业化为主体,三大改造为两翼,二者是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这条总路线的实质是改变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第一次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内容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他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这是一条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并举的总路线。它的根本思想,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提出来了。1952年9月以后,毛泽东曾多次讲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问题。在6月15日的这次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以后,中央宣传部着手起草关于总路线的宣传提纲。毛泽东在修改这个提纲时,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进一步完整准确地表述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1952年底到1953年初,中国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抗美援朝可望结束;土地革命的任务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工作提前实现预定目标;第一个五年计划即将开始;中国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需要提出新的任务和目标。1952年以后,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多次讲过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1953年6月1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此作了较为完整的概括“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
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央政治局会议后,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宣传部起草的关于总路线的宣传提纲上,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进一步完整准确地表述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指出,“这条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12月,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标志着总路线的最终形成。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于同年9月载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实质和特点作了全面系统的解释。提纲指出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革命的第一阶段——新民主主义革命已经基本结束,第二阶段——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开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2、由于中国经济的极端落后性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时期。当时估计至少需要三个五年计划或更长一点的时间。3、党在过渡时期有着两项互相联系的基本任务,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4、过渡时期总路线是革命和建设同时并举的路线,“一化”是主体,“三改”是两翼,二者互相关联而不可分离。5、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经济基础。6、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中心环节是发展重工业,以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由于我国的工业化,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工业化,因此,必须首先发展国营工业,并逐步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7、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必须经过合作化的道路,必须采用说服、示教育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8、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样要经过合作化的道路。9、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在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方针指导下,第一步把私人资本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上来,第二步逐步地变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为社会主义经济。10、加强党的领导作用,是中国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彻底胜利的保证。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向是正确的,它指导我国顺利地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指导了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胜利建立。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过渡时期总路线也存在着难以避免的历史局限性,如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性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作出的论断是,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证明,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随着1987年中共十三大关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论断的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成了史学界讨论的热点。当时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龚育之1987年11月在汕头举行的学术讨论会上的发言:《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称总路线“既是水到渠成,又有重要发展。”二是薛暮桥1988年在中央党校《理论动态》发表的《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文,认为总路线“基本方向正确,但搞早了或搞急了。”可以说,对《决议》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论断最早提出质疑的是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他在文中指出:“现在看来,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似乎提得太早,在经济十分落后的中国,应当有一个较长的新民主主义时期,不宜匆匆忙忙消灭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三是林蕴晖在《凯歌行进的时期》中指出,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关于先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实现由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再进而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这如同列宁在1921年提出的新经济政策,利用资本主义的发展建设社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