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市委办公室所属党组织、党员干部必须执行重要
事项报告制度。
二、党组织应如实报告党员以下事项:长期脱离工作
岗位情况;非正常死亡情况;涉及违法违纪案件处理情况;参加社会组织或社团活动情况和上级组织部门、纪委要求
报告的事项。
三、党员干部应如实报告以下事项: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严重病情、伤情;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
国(境)外;经商办企业;重大工作失误、差错等事项。
四、重要事项报告的具体工作由人事科负责落实,人
事科对所掌握了解的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办公室主要领导
汇报,并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经市委办公室主
要领导同意后,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报告。
五、重要事项报告分年度报告和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对不报告、不如实、不及时报告的个人和党组织负责人根
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