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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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听力残疾疾病负担及政策应用综述

我国听力残疾疾病负担及政策应用综述

我国听力残疾疾病负担及政策应用综述发布时间:2023-02-17T05:26:06.972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2年第19期作者:陈迪[导读] 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陈迪商丘工学院476000 引言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1]。

听力残疾是我国第二大残疾疾病,不仅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也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疾病负担。

本文运用文献回顾的方法,通过检索中国知网、万方等数据库,分析我国听力残疾人群的分布情况、疾病负担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应用现状,梳理出目前研究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有关听力残疾疾病负担的研究提出建议。

一、我国听力残疾人群分布情况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2],推算出2020年末我国听力残疾人数为3002万人。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经济社会发展等原因,与2006年和2010年相比,听力残疾人数逐年增多,给患者、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疾病负担。

以下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中听力残疾人群分布情况。

(一)年龄分布 0-6岁儿童听力残疾现患率为0.14%,0-17岁人群听力残疾现患率为0.18%,60岁及以上人群听力残疾现患率为8.31%,听力残疾现患率随着年龄增加而增加。

这与任丽华[3]、赵志清[4]、张颖珍[1]等人对某个地区的研究结论相一致。

(二)性别分布男性听力残疾的现患率2.20%,高于女性2.01%,与近年来对某些地区的相关研究结论相一致。

(三)城乡分布农村听力残疾现患率1.60%,高于城市1.35%,与甘肃[5]、吉林[6]等地区的研究结论一致,但是陕西城镇地区由于噪音、高血脂等原因导致听力障碍的比例高于农村地区[7]。

二、听力残疾疾病负担研究现状石秋兰[8]对江苏省成年人听力减退的伤残调整寿命年研究发现,15岁及以上人群每年因听力减退损失的总的健康寿命年为37.66万年,每千人口每年因听力残疾损失的健康寿命年为6.42年;中国听力障碍者每年的人均生产力损失从城市轻度听力障碍者的22.54美元到城市重度听力障碍者的1520美元。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03•【字号】•【施行日期】2020.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19年,阳江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阳江“奋力打造沿海经济带的重要战略支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及成效(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阳江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以实现审批效率全面提速为抓手,出台《阳江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优化政策环境。

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在全省率先实现开办企业半天内办结。

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完成了全市36600多项行政权力事项和1569项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

认真做好涉及“放管服”改革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2.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08•【字号】阳府函〔2020〕291号•【施行日期】2020.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阳府函〔2020〕2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阳江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8日阳江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分级标准1.5 处置原则2 组织体系2.1 应急指挥体系2.1.1 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2.1.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1.3 现场指挥机构(工作组)职责和组成2.1.3.1 综合协调组2.1.3.2 事件调查组2.1.3.3 危害控制组2.1.3.4 医疗救治组2.1.3.5 应急保障组2.1.3.6 宣传报道组2.2 专家组2.3 技术支撑机构3 监测、预警、报告和评估3.1 监测3.1.1 报告责任主体3.1.2 疫苗安全事件信息内容3.2 预警3.3 报告3.3.1 报告程序和时限3.3.2 报告内容和方式3.4 事件评估4 分级响应4.1 Ⅰ级响应4.2 Ⅱ级响应4.3 Ⅲ级响应4.4 IV级响应4.5 响应结束4.6 信息发布4.6.1 发布原则4.6.2 发布要求4.6.3 发布形式5 风险沟通5.1 沟通目的5.2 沟通原则5.3 沟通方式6 后期处置6.1 事件评估6.2 工作总结6.3 善后与恢复7 保障措施7.1 信息保障7.2 人员及技术保障7.3 物质和经费保障7.4 应急培训7.5 应急宣传8 预案实施附件1疫苗安全事件分级标准和响应级别附件2疫苗安全重大信息报告表(初报)附件3疫苗安全重大信息报告表(续报)附件4疫苗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附件5一般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流程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苗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25•【字号】粤府办〔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疾病防控综合规定,残疾人保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7〕3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 - 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残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25日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推进健康广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6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到2018年,我省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

残疾预防公共服务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公众参与能力进一步提高,遗传性、先天性残疾得到有效控制,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不断降低,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无障碍环境显著改善,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低于全国平均数。

二、主要行动(一)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省、市、县三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残疾预防能力建设,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残疾预防工作条件,提升残疾预防工作水平。

充分发挥妇幼健康机构在残疾预防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残疾预防工作能力建设。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05•【字号】阳府〔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2019〕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阳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方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5日阳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方案》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方案》(粤府函〔2018〕190号),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结合我市标准化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发挥标准化在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依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完善标准化政策措施,夯实标准的技术基础,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形成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建设富美阳江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1. 统筹协调,优化管理。

全面落实统一管理、分工负责要求,强化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责,有效发挥有关部门在相关领域的标准制定、实施、监督作用,建立完善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标准化协同工作机制。

2. 注重融合,助力转型。

推进标准化、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制定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领域标准,通过标准化体系结构功能的优化,提升标准化助力新时代阳江高质量发展的力度。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决策项目清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决策项目清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决策项目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9.24
•【字号】阳府函〔2020〕372号
•【施行日期】2020.09.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
告的重大决策项目清单的通知
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规定的通知》(阳府〔2019〕1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人民政府工作实际,经征询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制定《2020年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决策项目清单》,现予公布。

附件:2020年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决策项目清单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4日附件:
2020年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
重大决策项目清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黑政规〔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11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9年12月31日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为持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聚焦重大疾病、突出问题和重点人群,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提供健康服务、优化健康环境,提高健康预期寿命。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持续提升,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一)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05•【字号】阳府函〔2016〕282号•【施行日期】2016.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未成年人保障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阳府函〔2016〕2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阳江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六届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5日阳江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121号)、《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1〕5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粤府办〔2014〕36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阳江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4〕3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任务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不能适应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但具有一定的接受教育能力或康复潜能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2.01.21•【文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黄爱龙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适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强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工作国家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将“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列为主要行动之一,明确提出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

“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在“健康中国行动”中确定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为重大行动之一,将防治出生缺陷作为重要内容;印发《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指导各地构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婚检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三级预防工作,出生缺陷导致的婴幼儿死亡明显减少,神经管缺陷、肢体短缩等可能导致残疾的重大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下降趋势,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干预治疗率不断提高。

2013年,中国残联与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将0-6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纳入基层妇幼保健网络,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推动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实现早期干预。

2017年,儿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正式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的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三五”时期,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务院扶贫办等组织开展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在全国遴选100个县(市、区)建立残疾报告制度,为推动残疾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工作制度化建设奠定基础。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30•【字号】阳府〔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修订后的《阳江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残联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30日阳江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康复救助对象第三章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第四章康复救助工作流程第五章经费保障第六章定点康复机构认定及管理第七章康复服务专业人员第八章康复救助监督与管理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和《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粤府办〔2018〕43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以0-6岁阶段为最佳康复期,应做到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通过科学、及时、有效及个性化的抢救性康复服务,为其将来入学、就业、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第三条总体目标: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组织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四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27•【字号】阳府〔2017〕32号•【施行日期】2017.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阳府〔2017〕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阳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新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27日阳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是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

“十二五”期间,经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我市初步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较为完备的公共体育设施,为全民健身运动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设施。

“十三五”期间,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精神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6〕1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改革创新、协调融合、多元互促的工作原则,着力扩大供给、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服务需求,为不断提高全市人民体质健康和生活品质创造更好条件。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残疾儿童首报登记办法》的通知-阳府[2006]84号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残疾儿童首报登记办法》的通知-阳府[2006]84号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残疾儿童首报登记办法》的通知正文:----------------------------------------------------------------------------------------------------------------------------------------------------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残疾儿童首报登记办法》的通知(阳府〔2006〕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阳江市残疾儿童首报登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阳江市残疾儿童首报登记办法第一条为及时准确掌握我市0至14岁儿童发生残疾的基本情况,为残疾儿童的预防、医疗、康复和教育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残疾儿童首报登记的对象是本市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居住在阳江地区半年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中,年龄在0至14周岁,首次诊断或发现有视力障碍、听力语言障碍、肢体功能障碍、智力障碍、精神障碍、多重障碍的残疾儿童。

第三条残疾儿童首报登记的报告单位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康复训练机构、教育机构以及公安派出所和街镇残联。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全市残疾儿童首报登记的组织领导工作,残联、卫生、民政、教育、公安、计生、财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各有关单位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残疾儿童的首报登记工作。

(一)市残联:负责全市残疾儿童首报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和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好信息汇总、核准和统计工作;指导区、街(镇)残联及时掌握和报告辖区内残疾儿童的变化情况。

(二)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首次诊断或发现的残疾儿童的登记上报工作。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实施办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实施办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
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阳府[2007]5号
【发布部门】阳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1.26
【实施日期】2007.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阳府[200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阳江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阳江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依法推进我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取,根据《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和《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代收的批复》(阳府办复〔2002〕6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具体工作由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办理。

第三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向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上一年度平均在岗职工人数的1.5%比例的用人单位征收的用于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政府性基金。

本文所称的用人单位是指在阳江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包括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经济组织。

第四条用人单位达不到规定比例,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每年度按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8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平均在岗职工人数以劳动年审人数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2.03•【字号】阳府〔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阳府〔201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阳江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2019年2月3日附件阳江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加快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下大力气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以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以下简称“三医联动”)改革为抓手,在公立医院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重大突破,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强基层、建高地、登高峰”的总体思路,建设健康阳江,打造卫生强市,为争当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基本实现,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和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全面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明显缓解,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州中撰咨询

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州中撰咨询

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典型案例〃仅供参考)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广州目录第一章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概论 (1)一、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名称及承办单位 (1)二、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单位 (1)三、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1)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原则和范围 (2)(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依据 (2)(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 (2)(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 (4)五、研究的主要过程 (5)六、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产品方案及建设规模 (6)七、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总投资估算 (6)八、工艺技术装备方案的选择 (6)九、项目实施进度建议 (6)十、研究结论 (7)十一、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9)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9)第二章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产品说明 15第三章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市场分析预测 (16)第四章项目选址科学性分析 (16)一、厂址的选择原则 (16)二、厂址选择方案 (17)四、选址用地权属性质类别及占地面积 (17)五、项目用地利用指标 (17)项目占地及建筑工程投资一览表 (18)六、项目选址综合评价 (19)第五章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20)一、建设内容 (20)(一)土建工程 (20)(二)设备购臵 (20)二、建设规模 (21)第六章原辅材料供应及基本生产条件 (21)一、原辅材料供应条件 (21)(一)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21)(二)原辅材料来源 (21)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一览表 (22)二、基本生产条件 (23)第七章工程技术方案 (24)一、工艺技术方案的选用原则 (24)二、工艺技术方案 (25)(一)工艺技术来源及特点 (25)(二)技术保障措施 (26)(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26)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生产工艺流程示意简图 (26)三、设备的选择 (27)(一)设备配臵原则 (27)(二)设备配臵方案 (28)主要设备投资明细表 (28)第八章环境保护 (29)一、环境保护设计依据 (29)二、污染物的来源 (30)(一)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期污染源 (31)(二)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运营期污染源 (31)三、污染物的治理 (32)(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及治理措施 (32)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2)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6)3、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7)4、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8)5、施工建议及要求 (40)施工期间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一览表 (42)(二)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治理措施 (43)1、废水的治理 (43)办公及生活废水处理流程图 (43)生活及办公废水治理效果比较一览表 (44)生活及办公废水治理效果一览表 (44)2、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措施及排放分析 (44)3、噪声治理措施及排放分析 (46)主要噪声源治理情况一览表 (47)四、环境保护投资分析 (47)(一)环境保护设施投资 (47)(二)环境效益分析 (48)五、厂区绿化工程 (48)六、清洁生产 (49)七、环境保护结论 (49)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51)第九章项目节能分析 (52)一、项目建设的节能原则 (52)二、设计依据及用能标准 (52)(一)节能政策依据 (52)(二)国家及省、市节能目标 (53)(三)行业标准、规范、技术规定和技术指导 (54)三、项目节能背景分析 (54)四、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 (56)(一)主要耗能装臵及能耗种类和数量 (56)1、主要耗能装臵 (56)2、主要能耗种类及数量 (56)项目综合用能测算一览表 (57)(二)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测算 (57)单位能耗估算一览表 (58)五、项目用能品种选择的可靠性分析 (59)六、工艺设备节能措施 (59)七、电力节能措施 (60)八、节水措施 (61)九、项目运营期节能原则 (61)十、运营期主要节能措施 (62)十一、能源管理 (63)(一)管理组织和制度 (63)(二)能源计量管理 (64)十二、节能建议及效果分析 (64)(一)节能建议 (64)(二)节能效果分析 (65)第十章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65)一、组织机构 (65)二、工作制度 (66)三、劳动定员 (66)四、人员培训 (67)(一)人员技术水平与要求 (67)(二)培训规划建议 (67)第十一章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8)一、投资估算依据和说明 (68)(一)编制依据 (68)(二)投资费用分析 (70)(三)工程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70)1、设备投资估算 (70)2、土建投资估算 (70)3、其它费用 (71)4、工程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71)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71)5、铺底流动资金估算 (72)铺底流动资金估算一览表 (72)6、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总投资估算 (73)总投资构成分析一览表 (73)二、资金筹措 (74)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74)三、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资金使用计划 75资金使用计划与运用表 (75)第十二章经济评价 (76)一、经济评价的依据和范围 (76)二、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 (76)三、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 (78)(一)销售收入估算 (78)产品销售收入及税金估算一览表 (78)(二)综合总成本估算 (78)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79)(三)利润总额估算 (79)(四)所得税及税后利润 (80)(五)项目投资收益率测算 (80)项目综合损益表 (81)四、财务分析 (81)财务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 (83)财务现金流量表(固定投资) (85)五、不确定性分析 (86)盈亏平衡分析表 (86)六、敏感性分析 (87)单因素敏感性分析表 (88)第十三章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综合评价 (89)第一章项目概论一、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1、项目名称: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投资建设项目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3、项目编制单位: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5、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单位1、编制单位: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三、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本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阳江市阳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例如:资源条件、原辅材料、燃料和动力的供应、交通运输条件、建厂规模、投资规模、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产品类别、项目节能技术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和劳动卫生保障等,从技术、经济和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调查研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20•【字号】粤办函〔2022〕223号•【施行日期】2022.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粤办函〔2022〕22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残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20日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织牢织密残疾预防防控网络,我省残疾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与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逐步增强,残疾预防公共服务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公众参与能力不同程度提高,遗传性、先天性残疾得到持续有效控制,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不断降低,残疾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助力健康广东建设,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到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社会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主要防控指标处于全国前列。

二、主要指标三、主要行动(一)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

建立完善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阳江市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六届四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1日阳江市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服务和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儿童是指常住户口不在本地、在暂居地居住满3个月且年龄≤7周岁的儿童。

本办法所称预防接种单位,是指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明确其责任区域,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称接种单位)。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将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将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制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根据辖区内流动儿童和户籍人口数量与分布情况,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增加经费投入,确保免疫规划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

及时组织、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四条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属地建证、属地接种的原则。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各级教育、住房规划建设、工商、新闻媒体、镇(街道)、社区(村委)等相关单位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要求,及时发现和督促流动儿童落实疫苗接种工作,配合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江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委会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江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委会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江市第三届残疾人
运动会组委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9.20
•【字号】阳府办函[2006]161号
•【施行日期】2006.09.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江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
组委会的通知
(阳府办函〔2006〕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高效高质办好阳江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阳江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委会。

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岑国健(副市长)
副主任:
冯方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谭汝亨(市残联理事长)
王智强(市体育局局长)
委员:
关德群(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希珠(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修转(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建社(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浩新(市卫生局副局长)
徐宗校(市体育局副局长)
徐国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陈宗辉(阳江日报社副社长、副总编)
陈丽娜(市残联副理事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综合组和竞赛组三个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运动会期间日常工作。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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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年)(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推进健康阳江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年)的通知》(国办发〔〕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年)的通知〉》(粤府办〔〕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年,我市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

遗传性、先天性残疾得到有效控制,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不断降低,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到年,我市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以上,无障碍环境显著改善,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低于全省平均数。

二、主要措施(一)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

1、加快出生防控服务体系建设。

主要以推进各级妇幼保健院建设为重点,未来三年将推动阳江市妇幼保健院和阳春市妇幼保健院按三级妇幼保健院建设,阳西县和阳东区妇幼保健院按二级妇幼保健院建设。

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在残疾预防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加强残疾预防工作的服务能力。

(市卫生健康局,阳东区、阳春市和阳西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全面实施出生缺陷防控,建立出生缺陷三级防控。

抓好孕前环节,构筑第一道防线。

大力倡导孕检健康检查,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纳入市级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中考核,并进行季度通报,要求每年人群覆盖率均超过。

积极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为准备怀孕及怀孕前三个月的妇女免费发放个月的叶酸并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强化孕期环节,做好第二道防线。

向孕妇逐步提供生育全程的医疗保健服务,逐步推行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积极开展产前筛查,落实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工作,为计划怀孕的夫妇和孕期夫妇进行地贫筛查,建立档案,咨询指导和追踪随访工作。

开展市、县级出生缺陷防控干预中心建设,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及辖区出生的新生儿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补助,产前筛查率达以上。

关注产后环节,落实第三道防线。

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全市开展新生儿遗传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筛查网络覆盖全市、县、镇三级助产机构,新生儿及儿童残疾筛查率达以上,干预率达以上。

继续做好儿童保健工作,广泛开展新生儿访视、营养和喂养指导。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妇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着力防控疾病致残。

1、有效控制传染病。

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季节的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尤其是相关人畜共患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强化风险评估和预警,实现防控关口前移。

完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管理,积极控制传染源,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完善突发急性传染病报告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争取疫情早发现、早报告,迅速反应,依法科学应对。

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和新的儿童免疫程序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提供规范化的预防接种服务,做好预防接种证管理和预防接种前告知工作。

进一步强化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努力提高接种率。

积极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继续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加快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提供信息支持。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以上。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2、有效控制地方病。

进一步完善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继续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落实部门职责,争取在“十三五”期间,推动未完成集中供水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村的改水降氟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确保地方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

强化健康教育和宣传,普及地方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防病意识,让群众主动食用碘盐和不饮用高氟水。

加强监测,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密切观察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和防控效果,及时提出有效建议。

碘缺乏病的防治要重点关注孕妇尿碘水平的变化及采取得力措施;饮水型氟中毒要重点监测已建好集中供水的病区村工程运转、全部病区居民饮用水氟含量和儿童氟斑牙患病情况,查清未达到控制标准的病区村儿童氟斑牙患病率高的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市卫生健康局、市水务局和各地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

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实施方案,建立起政府主导,卫生计生、发改、财政等多部门协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组织体系。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慢性病防控工作人员,每年进行慢性病防治专项技术培训,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开展高血压、糖尿病逐家逐户核实诊断工作,提升高血压、糖尿病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控制率和覆盖率。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促进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开展以控制吸烟、健康膳食、全民健身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健康示范社区、健康示范单位、健康示范餐厅食堂)活动。

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干预,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

建立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在社区定期开展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筛查和主动发现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为职工提供体检,发现高危人群并实施管理;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已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规范管理率达到以上。

(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4、加强精神疾病防治。

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年)》和《阳江市流浪乞讨和“三无”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实施细则》,不断健全完善精神卫生防治、治疗、救助、康复服务体系,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以上。

全面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重点支持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加大专业机构住院床位、门诊建设和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力度;壮大精神卫生专业队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名精神科执业医师、名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

全面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

加强患者排查,充分发挥各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动态做好患者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向所在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报告,并进行评估分级,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并录入系统,全力杜绝漏管失控现象;落实服务管理,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完善监护机制,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一落实监护人和协助监护人,完善监护责任并落实补助机制,建立患者定期随访、日常监护情况记录和年度责任落实评估制度;推动建立完善公安、卫计、城管、民政等部门协同开展现场处置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工作机制,实现控制、鉴定、收治三个环节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切实维护好公共安全。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努力减少伤害致残。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健康。

强化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劳动者安全健康防护能力。

落实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加强对职业病高风险企业监管,推进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和源头治理,健全健康干预措施。

建立完善致残性职业病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遏制致残性职业病高发势头。

重点做好待孕夫妇、孕期妇女劳动保护,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减少职业危害。

加强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依法从严打击危爆违法犯罪,预防易燃易爆事故致残。

依法保障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医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管理站、中小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伤亡人数均下降到以上。

(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公路安全隐患,仔细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完善重点车辆、人员基础台账,对全市大型客车(特别是营转非大客车、超期未报废大客车)、重型货车(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旅游包车、校车等和驾驶人,建立完善基础信息台账,全部在编列管,不漏“一车一人一企业”,提升安全自律意识。

加强普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广使用汽车儿童安全座椅。

依法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和巩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不断提升基层食品安全检测和监管能力。

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管,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证后监管工作。

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

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加强对农产品和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检测和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妥善应对食品安全事件。

全面加强药品监管,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严肃查处制售假药、劣药行为,规范临床用药,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

(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加强饮用水和空气污染治理干预。

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严格保护良好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加强全市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及时掌握全市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确保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做好涉水病区改水。

开展空气、土壤污染等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及时治理干预。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完善气象、洪涝、海洋、地震、地质灾害等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全方位落实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全国先进水平的,空间、地表、地下三位一体的地震监测系统。

加强全市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学校、医院、车站、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灾害防御设施及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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