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研专稿]有关特殊目的实体(SPE)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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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问题解答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问题解答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问题解答(第一期,2014年6月4日版)一、《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3】43号)业务问题问题1:按照《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金融机构的范围是哪些?答:对于金融机构的范围,应参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掌握,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通知》(汇发[2014]18号)附件-第七章代码表-7.5金融业代码表(见本次解答附件1)。

境内金融机构应直接选择该代码表最底层代码,如商业银行应选择“6620-货币银行服务”,而不是“1066-货币金融服务”。

应注意,“6631-金融租赁服务”、“6632-财务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从事相关金融活动的机构。

问题2:如何根据《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汇发【2014】18号)选择数据报送方式?答:根据《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汇发[2014]18号)1.3数据采集和接入方式说明,一家申报主体在报送《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各张报表数据时,只能在接口和界面中选择其一,具体分为以下3种报送方式,即(1)专线-接口;(2)专线-界面;(3)互联网-界面。

需要提醒的是,境内银行仅能选择(1)、(2);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专线接入(1或2)或互联网报送(3)中的任何一种。

无论是专线还是互联网报送,如果选择以界面方式报送,Z02(业务概览及联系方式表)中选择了有相关业务的报表均需一次性报送,否则将难以通过Z02表(控制表)的校验。

问题3:对于选择界面方式报送数据的机构,其对应数据规范是怎样的?答:汇发【2014】18号同时适用于按照接口方式和按照界面方式报送数据的情况。

界面和接口方式报送仅是数据报送方式有不同,但两种报送方式使用同样的数据解释和数据字典。

对于采用界面方式报数的,可以区分报表选择规范文件导入(在系统操作时将提供规范文件导入的模板,进一步答复见本次问题解答第三部分第3题回答)或手工录入。

特殊目的实体的表外融资实证分析及启示

特殊目的实体的表外融资实证分析及启示

特殊目的实体的表外融资实证分析及启示【摘要】特殊目的实体SPE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获得有效的融资,又可能被企业利用操纵财务报表。

文章以安然破产案为切入点,分析SPE表外融资在能源巨人破产中所起的负面作用,探索依法利用SPE表外融资的积极作用,并联系我国目前的融资环境,把SPE表外融资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结合起来,提出利用SPE表外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新思路。

【关键词】表外融资;特殊目的实体;安然破产;中小企业融资一、引言安然事件发生后,特殊目的实体SPE表外融资开始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焦点。

从掌握的文献看,其研究主要在于会计的确认计量、披露准则的制定和完善,而针对如何合理运用SPE表外融资,特别是用于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的研究较少。

作为一篇规范研究的文章,本文采用举例子、列图表、下定义等研究方法,介绍表外融资与SPE的相关定义和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安然破产案为例,详细阐述特殊目的实体的负面作用,总结安然破产案的经验教训,最后得出SPE是一把双刃剑的结论,并提出运用SPE表外融资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新思路。

二、表外融资概述表外融资是指不需列入资产负债表的融资方式。

企业将筹措到的资金以及形成的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直接反映,而其所形成的费用及取得的经营成果却在利润表中反映的筹资行为。

表外融资按照融资手段和其所施行的主体来分,包括传统融资方式形成的表外融资、与合并报表相关的表外融资、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表外融资。

传统的融资方式形成的表外融资包括:租赁形成的表外融资、代销商品和来料加工、应收票据贴现等。

因合并报表形成的表外融资包括:合资形成的表外融资和资产证券化形成的表外融资。

特殊目的实体就是属于合资形成的表外融资。

安然公司正是利用SPE,在1997—2000年累计高估利润4.99亿美元,累计隐瞒负债25.85 亿美元。

衍生金融工具形成表外融资,由于会计准则跟不上衍生金融工具的快速发展,因此衍生金融工具极易成为表外融资的手段。

实体与事物——重思斯宾诺莎对亚里士多德主义的批评

实体与事物——重思斯宾诺莎对亚里士多德主义的批评

实体与事物*———重思斯宾诺莎对亚里士多德主义的批评吴增定/文提要:斯宾诺莎的实体(substance)概念是来自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

但是,斯宾诺莎同笛卡尔一样,恰恰是用这个亚里士多德的概念批评了以亚里士多德主义为代表的前现代形而上学,甚至比笛卡尔更彻底。

如果说实体在亚里士多德哲学中首先是指独立存在的个别事物,那么斯宾诺莎则反过来认为,个别事物并不是实体,而是最低层次的样态,即有限样态;真正和唯一的实体是符合因果必然法则的无限力量。

这一实体超越了日常的感性经验,只能为抽象的理智所认识。

从根本上说,斯宾诺莎的实体学说意味着现代科学的世界图景对于作为亚里士多德主义之基础的前科学的日常经验的根本否定。

关键词:实体;事物;理智;本质中图分类号:B516文献标识码:A一众所周知,斯宾诺莎哲学的核心概念“实体”(substance)并不是他自己的创造,而是来自于他的前辈笛卡尔的哲学,并且因此可以进一步追溯到中世纪经院哲学。

而实体概念的真正源头则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ousia,意思是“存在之为存在”(being qua being)。

①按照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的经典表述,实体是“既不论说一个主体,也不在一个主体之中的东西(that which is neither said of a subject nor in a subject)。

”②这意味着,实体是某种不依赖于它物而独立存在之物。

严格说来,只有苏格拉底这样的个别事物才符合实体的这一规定,因此个别事物也被亚里士多德称为“第一实体”(primary substance)。

无论是偶然的属性(偶性),还是必然的属性(实体之外的其他范畴),甚至是种属之类的本*笔者于2019年12月4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的“文艺复兴与近代哲学论坛”上以本文初稿为基础做过一次讲座。

在此次讲座中,朱清华、吴功青、王玉峰和雷思温等朋友对本文的基本问题和思路提出了很多深入的讨论和建议。

资产证券化中特殊目的机构的法律形态研究

资产证券化中特殊目的机构的法律形态研究

资产证券化中特殊目的机构的法律形态研究前言随着经济全球化与金融市场的成熟,资产证券化逐渐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

借助于资产证券化,投资者通过购买证券化产品,可以参与到各种资产类型的投资中。

而特殊目的机构(SPV)则是一种重要的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

本文将重点研究SPV的法律形态问题,并就其法律关系、销售和交易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SPV的法律形态1. SPV的定义SPV是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的缩写,是一种成立于公司法律体系中的特殊目的实体。

SPV的主要目的是用于持有、管理、交易某些特定的资产,以及向市场发行证券化产品。

SPV通常成立于一个不利税率的法域,使得SPV 在税收上更为优惠。

此外,SPV还具有独立法人身份,便于其在金融市场开展业务。

2. SPV的法律地位SPV在公司法律体系中属于一种特殊的公司形式。

其具有独立法人身份,能够独立承担债务和责任。

SPV的设立需要遵守当地的公司法律法规,包括申请注册、提交文件和文件审查等程序。

在SPV的交易过程中,其资产归SPV所有,与其交易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只有SPV作为独立法人介在其中,使得交易可以独立开展。

3. SPV与资产证券化的关系SPV是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一种常用结构。

其主要作用是通过将资产转移给SPV,再将其证券化发行给投资者,从而将原有的资产进行分散化处理。

该结构能够将风险分散化,使得债权人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更多的流动性,并且可以更加灵活地处理资产变现问题。

二、SPV的法律关系1. SPV的主要法律关系SPV作为一种独立法人,需要与市场主体进行各种交易,并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

其主要法律关系涉及债权人、债务人、资产管理人、安排人和信托人等多个方面。

债权人:在SPV发行证券化产品时,投资者成为了债权人,其与SPV之间存在着信托关系。

SPV负责管理债权人的投资,承担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并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可流动性。

特殊目的载体SPV

特殊目的载体SPV
从发起人的资产中分离:应收账款一旦被转让给SPV,它将从发起 人的资产负债表中移除。发起人不能对债务人偿付能力提供相关担 保。该资产与发起人的其他资产及其管理储蓄机构和其股票/债券持 有人等的资产相互独立。
SPV必须遵循与国家会计委员会磋商后经政府批准的会计规则,否 则要符合摩洛哥的一般公认会计准则。审计师在SPV账目审计中被 指派为一个长期性的角色,验证其账户的一致性和真实性,也作为 财务状况优先披露的信息。
机构,它们通过从住房贷款发起者手中购得抵押贷款并且打包 出售MBS。基于此,它们可以被视为充当SPV的角色。 房地美和房利美主要处理一般性的(即非联邦担保的)住房抵 押贷款;吉利美只经营联邦担保的住房抵押贷款。
政府赞助(zànzhù)的房利美和房地美有助于极大的扩大这些 机构的作用。显示出政府鼓励在证券化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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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特殊(tèshū)目的载体SPV
7.3印度的SPV 在印度,发起人在为SPV选择一个合适的法律结构形态时,基于自身
的需要有着同样的灵活性,无论是以公司,信托(有或没有一个公 司作为受托人),共同基金,一个法人企业,一个社会团体等形式 ,总之所有可能的商业实体形式都可能被选取。 借鉴了美国市场(印度属于英美法系),国家住宅银行NHB现在已经 充当了类似于美国的房利美和房地美所扮演的角色。NHB目前正忙 于将MBS的试点发行引入到市场当中,该MBS是基于四个住房金融 公司的抵押贷款池而构建的。 启示:政府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借助于政府和国家信用吸引投资者 是资产证券化成功(chénggōng)的秘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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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目的实体(SPEs)与证券化市场

特殊目的实体(SPEs)与证券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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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目的实体(SPEs)与证券化市场
证券化基本结构:
其他参与者: 受托人: 执行受托任务并对投资者 进行管理 承销商:向投资者分销证券 评级机构: 对 SPE 发行的证券进行 评级 资产被出售给 SPE 之后,卖方债 权人不可再使用,只能以证券形 式支付给投资者。证券化过程没 有将卖方的债务转移给 SPE;只 有资产以现金的形式互换。支付 给投资者仅是 SPE 的义务,而非 卖方的义务
资产 卖方 美元 特殊目的实体 (破产隔离)
证券 投资者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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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目的实体(SPEs)与证券化市场
举例:以下是对一般证券化过程的描述,以抵押贷款和抵押 支持证券为例。 1.卖方(主要是抵押贷款的贷款方)向借款方发放抵押贷款。 2.卖方或代表投资者的受托人设立一个实体(SPE)。 3.然后卖方向SPE出售该组资产或资产池,SPE接收该部分贷款 。卖方收到的贷款支付款项用来补充资金以发放原始贷款或用 于其他用途,包括向其他潜在的购房者贷款。 4.基于抵押贷款未来期望的收益现金流,SPE来发行证券。每 月从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手中获得的本金和利息额,用于向证券 投资者每月支付本金和利息款项。由SPE发行的证券被称之为 “抵押支持证券”(MBS),因为它们是以SPE持有的抵押贷款 池为基础发行的。 5.然后证券被出售给市场投资者。
特殊目的实体(SPEs)与证券化市场

由如下单Fra bibliotek联合编制:债券市场协会 国际互换与衍生品协会 证券从业协会 2002.2.1

浅析特殊目的实体(SPE)

浅析特殊目的实体(SPE)

浅析特殊⽬的实体(SPE)提要安然事件在国际⾦融界、会计界引起了极⼤轰动。

⼀家⼀年前市值⾼达800亿美元的公司竟在⼀夜之间申请破产保护。

特殊⽬的实体被认为是罪魁祸⾸,然⽽这些实体并⾮是做假的帮凶,但由于会计处理上存在着漏洞,它们逐渐成为某些企业进⾏表外融资、隐藏债务的秘密武器。

本⽂仅简介⼀下特殊⽬的实体。

⼀、SPE含义及特征特殊⽬的实体(简称SPE)是指发起⼈为了实现某⼀特殊⽬的(如进⾏租赁、完成资产证券化等)⽽设⽴的⼀种特殊的⾦融⼯具,这些实体可以由主要受益者设⽴,也可以由其他投资者设⽴。

⼀般的SPE只有⼀个主要受益者,他享有和承担该实体经营活动所引起的主要收益和风险,⽽其他参与者则只提供资⾦并按协议获得⼀定的报酬。

SPE具有不同于⼀般经营实体的特征,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1)资本结构特殊:SPE主要依靠⼤规模举债,发起⼈只有很少的权益投资甚⾄没有投资;(2)设⽴⽬的特殊:设⽴SPE的⽬的是为了实现界定清楚的某个具体⽬标,随着⽬标的完成SPE也将随之解散,在其存续期间是否盈利并不重要;(3)经营活动特殊:SPE的活动仅限于设⽴时法律⽂件中约定的范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决策也根据协议或章程由实体⾃动做出,股东或合伙⼈不具有实质性的决策能⼒;(4)管理活动特殊:SPE⼀般没有全职雇员和独⽴管理层。

SPE的经营活动在设⽴的协议和章程中就预先规定了,但在法律和财务上仍是⼀个独⽴个体。

它具备独⽴财务记录、财务报表;资产产权明晰;以⾃⼰的名义从事经营业务;作⽤是转移分散风险,实现低成本融资,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关于SPE合并准则的演变随着SPE数量的增多,类型的不断创新,SPE合并问题开始出现,引起了准则制定机构的重视。

根据⼈们对SPE合并问题上的观念不同可分为三个阶段:第⼀阶段:不予合并阶段。

SPE出现伊始并未引起关注,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1959年发布的第51号会计研究公报(ARB51)“合并财务报表”成为指导报表合并的⼀般原则,ARB51 要求财务利益受某⼀企业控制的⼦公司纳⼊企业的合并报表中,⽽且还规定了“⾮同质排除”,即如果母公司与其⼦公司所从事的经济业务和商业活动在性质上不同,母公司不将该⼦公司纳⼊合并报表。

安然公司的会计魔术案例——特殊目的实体(SPEs)与金融衍生工具在会计中的反映

安然公司的会计魔术案例——特殊目的实体(SPEs)与金融衍生工具在会计中的反映

申请破产保护 。在破产 申请文件中,安然开列 的资产总额高达 48 9 亿美元 ,超过德士古公司 在 18 年提出破产申请时的 39 97 5 亿美元 , 成为 美国有史 以来最大的一宗破产 申请案。 在一般投资者看来 ,安然公司是一家运作 非常成功的能源交易商 ,总部设在得克萨斯州 的休斯敦,曾被 《 财富》杂志评为美国 最有创 新精神的公司, 公司股价 2O 年最高达到每股 O0 9 美元,总市值约 70 0 0 多亿美元。随着安然公 司涉嫌出具虚假财务报告 ,以及随后其受到美 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Ci查的消息公布后 , S )I E  ̄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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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丝 绸
20 年第 2 06 期
管理 。
1 衍生工具+ P s会计魔术 S E=
面对巨大的安然公司在瞬间的崩塌 ,人们 在惊愕之余 ,不禁疑惑 :是什么侵蚀了安然的 根基 ?9I .l事件后石油价格的下跌是安然 当初 所始料不及 的,而它所引发 的不仅仅是安然的 经营危机 ,而是全面触发了安然多年来通过粉 饰报表所掩藏的巨大财务风险。 安然崩溃与安然滥用衍生工具, 并用来和 自己30 余家表外分公司、 00 合伙企业之间所进 行的各种关联交易有着紧密的联系。 安然和它 的S E 就是通过这一系列衍生工具 的交易。 Ps 减 少 了季 度财务报告 所列示资产的不稳定性 , 或 者人为地虚增某些资产 的价值 。它在该过程中 所使用了价格掉期(resa evte) 以 pi w pdr avs c ii , 及买人/ 出期权( ladpt p os 卖 c ln u otn) a i 等主要衍 生工具。我们将用下面三个案例来说明它是怎 样通过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和 SE 来操纵财务 Ps 报 的。 案例 1 :与 R y ̄ s eC net n 之间 h t n N t on co s l i 的价格掉期 安然 的子公司在风 险资产上投资 了 10 00 万美元 ,与微软、斯坦福大学等机构~起投资 新 建 了一家 通 讯 设备 公 司 :Ry m e ht s N t h

特殊目的实体

特殊目的实体

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ies,简称SPE;在欧洲通常称为: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什么是SPESpecial Purpose Entities,简称SPE。

在证券行业,SPE指特殊目的实体、特殊目的的载体也称为特殊目的机构,其职能是购买、包装证券化资产和以此为基础发行资产化证券,是指接受发起人的资产组合,并发行以此为支持的证券的特殊实体。

SPE的原始概念来自于中国墙(China Wall)的风险隔离设计,它的设计主要为了达到“破产隔离”的目的。

SPE的业务范围被严格地限定,所以它是一般不会破产的高信用等级实体。

SPE在资产证券化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它是整个资产证券化过程的核心,各个参与者都将围绕着它来展开工作。

[编辑]SPE的表现形式SPE有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SPC)和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 SPT)两种主要表现形式。

一般来说,SPE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一般也没有固定的员工或者办公场所,SPE的所有职能都预先安排外派给其他专业机构。

SPE必须保证独立和破产隔离。

SPE 设立时,通常由慈善机构或无关联的机构拥有,这样SPE会按照既定的法律条文来操作,不至于产生利益冲突而偏袒一方。

SPE的资产和负债基本完全相等,其剩余价值基本可以不计。

SPE可以是一个法人实体。

SPE可以是一个空壳公司。

SPE同时也可以是拥有国家信用的中介。

[编辑]SPE的功能(一)表外融资。

SPE的广泛运用是为公司的表外融资服务,可以避免举债和增发股票两种方式的缺点。

以安然公司为例,20世纪90年代后期安然以惊人的速度扩展业务范围,融资和投资巨大,但在短期内难以产生充分的收益或现金,这给公司财管指标带来很大压力。

举债融资对于安然并非上策,因为大型项目的投资回收期较长,几年内难以产生足够付息的现金流来偿还利息。

从SPE、VIE到SE的演变过程

从SPE、VIE到SE的演变过程

从SPE、VIE到SE的演变过程2014年我国新颁布的CAS41中出现了一个新兴名词——“结构化主体”,该主体与SIC12中的“特殊目的主体”、FAS 167中的“可变利益实体”有着密切的关系。

该论文主要通过介绍从特殊目的主体、可变利益实体到结构化主体的演变过程,从而辨析三类主体的差别之处,以便实务操作者掌握相关概念。

标签:特殊目的主体;可变利益实体;结构化主体结构化主体一词最早出现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IFRS12)中。

对于这类特定主体的相关概念、会计处理及披露要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IASB)不仅仅参考了IASB在《国际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第12号——合并:特殊目的主体》(SIC12)中关于“特殊目的主体”的准则内容,同时也参考了美国财务准则委员会(FASB)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67号》(FAS167)中对于“可变利益实体”的相关解释。

可见,这三大主体之间存在密切关系。

本文以特殊目的主体、可变利益实体到结构化主体的历史演变过程为线,从这三类主体的产生原因、准则内容及会计实务三个方面入手,从而辨析三者差别,以便会计实务操作者清晰掌握相关概念。

一、特殊目的主体(SPE)1.产生原因特殊目的主体(SPE)原本是发起人用以合法避税、转移或分散风险以及节约融资成本的一种工具。

20世纪70年代的资产证券化浪潮促使了SPE的出现,而承租人对融资租赁非资本化处理的热望使SPE得以蓬勃发展。

这是因为SPE 一旦符合诸如至少有3%的权益投资来自独立第三者等特定条件时,其成为了独立个体,发起公司则不需合并该SPE的资产和负债,从而促使企业运用SPE达到管理资产负债或安排租赁等目的。

2.准则内容在2011年5月之前,IASB关于SPE会计处理运用的是SIC12。

SIC12将SPE定义为“为完成一项较窄的且有明确定义的目标而创立的主体”,例如进行租赁、从事研究和开发活动、或完成金融资产证券化。

特殊目的实体会计合并原则的争议与

特殊目的实体会计合并原则的争议与

特殊目的实体会计合并原则的争议与安然事件揭示了一个由来已久的:许多利用表外业务进行融资、租赁、转移资产、套期或其他商业活动这些活动通常涉及不被合并的、经营目的有限的实体即特殊目的实体以下简称SPE)。

正如财富所称想要在财富500强中找到未使用SP的恐怕是困难的。

SPE之特殊,一是其资本结构特殊即筹建它的通常只在其中拥有很少甚至没有,来源除了少数外部,主要依靠大规模举债二是其组织形式特殊只有少数采取制而大量的采用合伙制和信托形式三是其存在目的特殊局限于章程(合伙协议、契约限定的某项业务,通常是从事与筹建它的相关联的交X。

随着安然轰然崩塌,者对SPE的态度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一旦哪个被揭露涉足S,其股价便会下跌。

本文试图揭开SP的神秘面纱,探讨其核心问题企业合并原则的争议与历程,并试图发掘对我国上市合并策的启示意义。

一、SP的功能(一表外融资SE的广泛运用是为的表外融资服务可以避免举债和增发两种方式的缺点。

以安然为例0世纪90年代后期安然以惊人的速度扩展业务范围,融资和巨大,但在短期内难以产生充分的收益或现金这给财务指标带来很大压力。

举债融资对于安然并非上策因为大型项目的回收期较长,几年内难以产生足够付息的现金流来偿还利息。

巨额举债还会降低安然的债信评级,而安然作为能源交X商,维持自身的级地位至关重要。

通过增发新股也不是最优选择。

因为这会稀释股权益在募集项目尚未产生效益的前几年还会降低每股收益很可能基于上述考虑,安然选择了筹建SPE从事销售资产和套期交X等活动SPE仅吸收少量的外部权益性者的,同时大规模向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这些债务往往得到安然的担保。

(二)风险隔离。

在竞争和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创新和拓展业务的要求十分旺盛,但这种要求与原有股利益有时存在矛盾。

例如某从事石油精炼的上市处于市场成熟期经营和收入比较稳定,其股大多数是风险偏好程度较低的机构和个人者为了未来炼油有进行石油勘探的需要但是勘探具有较高的风险可能违背现有股的意愿为了隔离开发新业务的风险SPE应运而生,向愿意承担风险的者发行证券融资。

浅析特殊目的实体

浅析特殊目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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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然 事 件 在 国 际 金 融 界 、会 计 界 和 商 界 引 起 了 极 大 的 轰 动— — 一 家 一 年 前 市 值 高 达 8 0亿 美 元 而 令 世 0 人 称 道 的 公 司 竟 在 一 夜 之 间 申请 破 产 保 护 。 或 许 这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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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规则研究

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规则研究

我国特殊目的公司规则研究厉骁宇黄蔓莎汪雪莲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摘要】资产证券化是指某种基础性权利通过转让方式、衍生方式转变为可依证券法自由流转的资产证券化权利的过程。

而其中重要载体之一为特殊目的公司。

本文从特殊目的公司的法律性质、组织形态及特征入手,借鉴国外经验,探究其在中国可行的运行规则并提出制度构建建议。

【关键词】特殊目的公司资产证券化运行规则融资方式一、资产证券化的概述1.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资产证券化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由美国投资银行家莱维斯瑞尼尔首次使用这个术语。

时至今日,资产证券化一词已广泛运用于金融领域,但是对该词的定义确始终未能统一。

从资产证券化具有持续性、灵活性等特点,其实质上是一个资产转移并最终出现在证券的过程。

因此,笔者更倾向支持如下观点“一般而言,资产证券化是指某种基础性权利通过转让方式、衍生方式转变为可依证券法自由流转的资产证券化权利的过程。

”2.特殊目的公司的法律性质。

对特殊目的公司的定义,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39条规定可知,特殊目的公司系指中国境内公司或自然人为实现以其实际拥有的境内公司权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公司。

分析这条法规,我们不难看出其关键字为境内控制、境外上市、返程投资。

特殊目的公司为境外公司。

但是其控股公司系在中国境内的注册的公司。

而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实现境内公司权益而在境外上市。

最终,特殊目的公司融资所得资金主要是用于其控股公司的发展,而非用于特殊目的公司的发展,故其资金最终会流回国内。

从法律性质看,特殊目的公司是中国境内公司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壳公司,其主要或全部业务或经营以及利润均依赖于中国境内公司,是受中国境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中国境内公司在境外的壳化形态公司。

如果境外上市不成功,则特殊目的公司将依法中断与中国境内公司的一切法律和产权联系,成为孤立的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境外壳公司。

二、我国特殊目的公司的运行规则1.国外运行规则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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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8】对我国特殊目的公司法律认识及行政监管误区的分析-word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对我国特殊目的公司法律认识及行政监管误区的分析特殊目的公司是一种公司形态的金融工具,在我国主要被应用在海外资本市场融资领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红筹上市。

在境外以特殊目的公司名义上市为境内企业打开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为境内企业壮大提供了有利的资本支持。

蒙牛乳业、阿里巴巴、英利中国等声名显赫的行业巨头背后都有特殊目的公司的身影。

由于利用特殊目的公司海外融资具有突破现有体制机制的特性,一直面对着监管部门审的目光,对特殊目的公司的监管是一部金融创新与行政管制博弈的历史,虽然监管模式几经变更较以往趋于合理,但我国对特殊目的公司的法律认识及行政监管仍然存在较为严重的误区。

一、对特殊目的公司法律认识的误区参考各国相关法律法令,大多对特殊目的公司或证券化融资有成文法的国家都将特殊目的公司自身应具备的特性写入了其中,用明确的法律特征框范住特殊目的公司的行为。

这些法律将特殊目的公司视为区别于普通公司,具备某些特有属性的公司形态融资工具,在这个基础上规定其他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我国目前没有针对特殊目的公司的专门立法,现有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无论是在立法初衷还是管理对象上都和为融资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相去甚远。

我国官方对于特殊目的公司的定义见诸于相关部委出台的法规文件之中,主要是以下三个文件:201X年商务部牵头,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1X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伏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X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这三个文件中对于特殊目的公司的概念采用了一个相同的表述结构,即创制人身份、设立目的、机构属性。

对特殊目的实体相关问题探讨

对特殊目的实体相关问题探讨

作者: 冯高飞
作者机构: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出版物刊名: 商业会计:上半月
页码: 25-27页
年卷期: 2010年 第5期
主题词: 特殊目的实体 安然公司 有效性 亏损 负债 美元 国有 融资
摘要:美国能源巨子安然公司通过特殊目的实体隐藏了高达数亿美元的负债和亏损,使得特殊目的实体(SPE)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那么,什么是特殊目的实体?为什么会引起人们的关注?我国有没有特殊目的实体?与国外有什么不同?我国应如何应对特殊目的实体引发的问题等等。

本文试图分析中外特殊目的实体的区别,以便发挥其融资的有效性,避免成为财务粉饰工具。

关于“特殊目的实体”的会计思考

关于“特殊目的实体”的会计思考

关于“特殊目的实体”的会计思考
王保平
【期刊名称】《财会通讯:综合版》
【年(卷),期】2003(000)006
【摘要】“特殊目的实体”(简称SPE)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在安然造假事件
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与安然利用SPE兴风作浪一样,我国企业界的此类现象
也有日益严重的趋势,不论是上市公司或是一般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利用SPE进行着违背规范的包装和显失公允的交易。

1、利用SPE的通用功能粉饰会计报表。

许多企业在SPE合法外衣的掩护下,利用SPE的平台。

【总页数】2页(P25-26)
【作者】王保平
【作者单位】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管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9.241
【相关文献】
1.安然公司的会计魔术案例--特殊目的实体(SPEs)与金融衍生工具在会计中的反映[J], 陶荣庆
2.表外融资行为的会计规范及其经济后果——"特殊目的实体"会计准则的分析 [J], 张美霞
3.合并会计报表:特殊目的实体--国际会计准则的视角 [J], 朱海林
4.浅析特殊目的实体合并会计报表 [J], 张超
5.表外融资行为的会计规范及其经济后果——“特殊目的实体”会计准则的分析[J], 张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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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解析1

实体解析1

实体解析1实体解析1判断语句可以用“S是P”来表示其句型结构,比如“天是蓝的”,“水是清的”,主词S和谓词P都可以变化,唯有系词“是”不变。

在印欧语系中,这个系动词“是”是没有具体含义的,只是一个语法上的联结词。

巴门尼德敏锐地感觉到,系动词“是”不只是一个语法上的连结词,更是“思”的纯粹活动。

譬如给定一个S,用“是”把诸多的感性特征P1、P2直至Pn和S联结起来。

这里诸多感性特征并不能够自动地加诸到S身上,而是通过一种“思”的活动,才把这些感性特征和主词S联结到一起。

这个“思”的活动,正是隐含在那个不变的“是”当中。

于是,“是”就成了验证人们客观的纯粹思维活动的引子,巴门尼德把目光投入到对“是”的意义的追寻上来。

人们用语言把主词和主词的一些感性特征连结到一起,其背后一定隐含着一种思维的普遍规律。

在印欧语系中,系动词“是”不是一个实义动词,而是一个表示不同概念之间某种联结关系时具有抽象的普遍意义的系动词,因而“是”是无法追寻它的具体含义的。

巴门尼德把无法追寻具体意义的“是” 换成了它的名词化的不定式和动名词,于是认为哲学的首要任务在于追问这个“是”的动名词的含义。

直接把“是”的动名词being翻译成中文,最恰当的翻译是“是者”。

存在作为动词,如“双方观点存在着明显的分歧”;存在作为名词,如“他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由于中文和印欧语言的差异,使用中文的人,虽然容易理解“存在”的意义,却无法想象“是者”对应中文是什么意思,实际上哲学中的“存在”与“是者”是完全对应关系。

巴门尼德把“是”从判断的语句里单独拎出来,是看中了隐藏在“是”背后的人类普遍的客观的思维活动,而翻译过来的纯粹的中文“存在”并不能囊括“是”的全部内涵。

根据巴门尼德时代关于“存在”的定义,是无法举出一个例子来说“非存在者”的,“非存在者”是指不能将存在这一术语加诸其上的东西,如“懂得数学是善的”这样的语句。

例如:某一粒沙漠深处的沙子,但没有人能够去把它单独挑出来并用语言描述它,也不可能有两个及以上的人共同思及它,从而对它的思,就不可能是多数人可以共同思及,也就是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那粒沙子就是非存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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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研专稿]有关特殊目的实体(SPE)的思考2013-11-29摘要:在资产证券化日渐成为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的背景下,特殊目的实体(SPE)将迎来较大的发展空间,但随着SPE复杂度的明显提高,风险管理问题也更加突出。

特别是,次贷危机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SPE风险管理的重大缺陷。

为此,本文从SPE 的发展溯源、动机分析、风险管理等角度入手,浅析了探讨了SPE的发展问题。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实体(SPE)一、特殊目的实体(SPE)的溯源(一)定义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y,简称SPE),又称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是指为了特殊目的而建立的法人机构及其他组织,其形式可以是公司、信托机构、合伙企业、法人团体等。

特殊目的实体的业务一般限于特定资产或负债的融资和收购。

从实践来看,它往往资产证券化中起到重要作用,建立SPE是证券化的中心环节,基本操作流程是从资产原始权益人(即发起人)处购买证券化资产,以自身名义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再将所募集到的资金用于偿还购买发起人基础资产的价款(图1)。

图1:资产证券化业务流程图SPE在资产证券化中的主要目的和功能是主要是隔离金融风险(通常是破产风险,有时是具体的税收或管理风险)。

SPE作为一个完全独立的实体运作,能将高风险资产合法分离出来,并允许其他投资者分摊风险。

首先,尽管SPE的建立是代表发起人的利益,但SPE并不归发起人所有。

SPE主要依靠大规模举债,发起人只有很少的权益投资甚至没有投资。

其次,设立SPE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界定清楚的某个具体目标,随着目标的完成SPE也将随之解散,在其存续期间是否盈利并不重要。

再次,SPE必须在管理和所有权方面与发起人分离。

例如,在一项贷款证券化中,很多SPE作为单独的公司建立,其股份交给公益信托,SPE一般没有全职雇员和独立管理层。

SPE的经营活动在设立的协议和章程中就预先规定了,但在法律和财务上仍是一个独立个体。

它具备独立财务记录、财务报表,资产产权明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业务等特点。

最后,一旦资产转移给SPE,这些资产就被合法的隔离了,资产的卖方或债权人不能再处置资产,担保资产只能被用来支持向投资者发行的证券,而不能由卖方收回,而且将对投资者形成保护,投资者只承担与其投资的特定证券化资产池相关的某种程度的风险,即建立SPE或者向SPE出售资产的金融机构的破产或不良信用事件不会影响到投资者。

从法律形态看,SPE主要有信托、公司、有限合伙这三种形式,而且具体有不同的要求。

一是以信托形式建立的SPE被称为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SPT),一般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转让给SPT成立信托关系后,由SPT向发起人发行代表证券化资产享有权利的信托受益证书,然后由发起人将受益证书出售给投资者。

在资产证券化操作中的信托关系表现为:发起人是委托人;SPT是受托人;信托财产为证券化资产组合;受益人则为受益证书的持有人。

二是成立特殊目的公司要求满足严格的条件包括:公司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在特殊目的公司进行提交破产申请、解体、清算、合并、兼并、出售公司大量资产、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活动时,必须得到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所有董事的一致同意;特殊目的公司不能被合并,等等。

三是评级机构一般要求特殊目的机构有限合伙满足的条件包括:有限合伙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为破产隔离的实体,通常是特殊目的公司;在进行提交破产申请、解体、清算、合并、兼并、出售公司大量资产、修改有限合伙协议等活动时,必须得到破产隔离的普通合伙人的同意;如果普通合伙人不止一个,那么有限合伙协议应规定,只要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尚有清偿能力,有限合伙就会继续存在,而不会解体;一般要求特殊目的机构有限合伙不能被合并。

(二)发展概况SPE的兴起是同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美国资产支持证券(ABS)市场的发展密不可分, SPE 通过一系列专业手段降低了证券化的成本,解决了融资困难的问题,而且通过风险隔离降低了证券交易中的风险,因此得到广泛运用。

特别是,在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前几年由于协同证券化市场和结构型金融产品市场的发展,特殊目的实体(SPE)的数量急剧上升,复杂度也明显提高。

SPE的应用涉及各种金融行业和资产等级,范围十分广泛。

比如,这些结构被应用于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商业抵押作担保的证券(CMBS)、担保债务凭证(CDO)、担保贷款凭证(CLO),资产抵押商业票据(ABCP)和结构投资载体(SIV)的项目中。

而2007年危机爆发,人们普遍认为除了宏观经济因素和金融市场因素,风险非中介化也难逃其咎,而风险非中介化是常常使用SPE的,其结论是,金融危机的源头可追溯到前两个因素,但导致其恶化的却是SPE的应用。

联合论坛在2009年发布的《关于特殊目的实体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为,SPE结构的使用本身并不存在任何问题。

SPE已经有多年的使用历史,其通过给各种规模的证券提供融资机会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为国际金融市场高效运作做出了贡献。

从2007年年中开始的当前的市场危机很大程度上让这些工具经历了一次“压力测试”,导致人们认识到对SPE的理解严重不足,且其风险管理也存在重大缺陷。

因此,危机后SPE随之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二、设立SPE的动机分析(一)发起人角度1.风险管理对于面临风险的企业来说,SPE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

在不同程度上,发起人会通过建立SPE 将信贷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转移。

具体地说,SPE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将SPE所持有的资产和发起人合法地隔离开来。

对发起人来说,这具有潜在地限制其履行发行债务的法律义务的优势。

如果SPE持有的标的资产不能够完全偿还其债务,发起机构通常不承担提供额外资金的义务。

首先,SPE有利于将信贷风险从发起人向第三方转移。

信贷风险向第三方转移的程度取决于发起人售予第三方的SPE资产的份额和其保留下来的份额的比例。

例如,发起人可能售出优先级份额,而保留最次级份额。

其次,发起机构参与SPE相关交易的另一个动机是管理利率风险。

相比于发起人用负债来为资产提供资金支持的做法,由SPE发行债务的现金流会能更好地与标的资产现金流相匹配。

在这种模式中,SPE成了相对简单的中间媒介,所有来自资产的现金收益都通过这种方式交给了投资者。

2.盘活流动性除风险管理这一动机之外,发起人使用SPE的另一个主要动机是为了获得额外的资金来源,盘活其存量资产,以便降低融资成本。

SPE发挥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允许发起人将流动性较差、非额定的承受风险转变成流动性较好、额定的证券。

这一转换可以为发行人提供通过扩大的资金池以及较低的融资成本增加流动性的机会。

3.会计处理发起设立SPE的另一动机来自于对资产负债表外账目的处理问题,相关会计规定明确,如果条件许可,发起人可以将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移除。

通过控制资产负债表外的资产账目,发起人能得益于有较好财务比率的能力,例如一个较高的资产报酬报率。

此外,发起人可能会得出更高的资本充足率,进而提高其实际杠杆率。

例如,根据巴塞尔协议I的资本规章,银行可以参与通过SPE转移资本风险的证券交易来实现监管的资本收益。

在这种动机中,存在着规避监管的风险因素。

例如,安然公司利用SPE,在 1997-2000 年累计高估利润4.99 亿美元,累计隐瞒负债 25.85亿美元,形成“安然事件”的根本原因。

4.其他动机例如,发起人可以从发起的流程中赚取中介费用,例如,通过向SPE提供管理和其他管理相关的服务赚取收入;通过成立SPE,发起人可以更好的出售资产而不用卖出客户关系资源。

在许多案例中,那些资产被出售给一家SPE机构的相关证券债务人不会知道他们的债务已经被出售了,并且发起人与其客户的业务关系不会受到影响。

(二)投资者动机前面分析认为,利用SPE形式展开的交易从发起者的角度来看被视为安全借贷,而对于第三方投资者来说,该交易则被看作是安全贷款。

因为,SPE制度通过为卖家的资产提供法律隔离来运作,破产隔离意味着SPE会被隔离保护起来,不受到发起者破产的任何影响。

这使得投资者关注和特定资产相关的风险,而不用被迫去评估和了解原始人的全部业务及其相关的整体风险。

此外,SPE也使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新的资产类别。

例如,为了使其投资证券组合变得多元化,一家保险公司通过投资由SPE发行的证券,可以满足其希望持有以零售信贷产品作为标的资产的证券这一需求。

三、推动我国SPE发展的建议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推进,尤其是资产证券化的渐进发展,SPE将随着证券化的进程而发展起来。

为规范我国SPE的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一)监管机构应加强对SPE监管危机凸显了加强SPE监管的重要性。

例如,联合论坛在2009年出台的《多元化金融集团监管原则》相比之前的原则,一个重要的变化就体现在对SPE等未受监管实体的监管上。

根据联合论坛的相关指引精神,我们认为,监管机构应确保市场参与者在交易的整个周期中评估到所有的经济风险,并区分风险转移和风险转换,而且特别要关注,这些风险的性质可能随时间而改变。

例如,当某个企业参与与SPE相关的交易时,监管者机构要确保企业对其是否转嫁或者已经转嫁了风险,或者增加了原有的风险进行评估。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当设立SPE时,监管机构都要去了解其经济风险和商业目的。

为此,要求监管机构在建立适当的监管资本,审慎的流动性,以及其他监管框架中需要考虑上述因素,例如,加强对资本充足率及流动性标准的审核等等。

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合并报表的范围。

就SPE而言,无论其自身性质还是所参与的交易,均不同于传统企业,如果拘泥于法律形式上的控制权,那么针对SPE 的会计监管将是苍白无力的,建议原则上更应该注重谁承担了SPE 的主要风险,谁获得了收益,以此来判断是否应该并入合并报表。

(二)发起人应加强风险的监测和评估从各国的实践看,一般要求SPE的发起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业绩,良好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的标准和程序等。

而且,发起人应充分了解其设立的SPE风险管理的不足,应针对各项交易(如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特征,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以确保持续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SPE从事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并对其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审查治理结构以确定风险信息汇总和报告的有效性,等等。

在这个过程中,重点是对其资本充足情况、杠杆作用及流动性措施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将其与发起人控制的其他所有实体的风险共同考虑,评估、评价和报告SPE的风险敞口,进而评估整体的风险状况。

(三)投资者应加强对交易复杂性的评估和管理投资者关注SPE所持有资产的特定风险,这并非意味着投资者风险管理需求不高,相反,由于SPE交易结构的复杂性的提高,带来的潜在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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