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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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农民工参加医疗
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民工
【发文字号】武劳社[2006]093号
【发布部门】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6.12.13
【实施日期】200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
通知
(武劳社[2006]093号)
各有关用人单位,医疗保险中心、结算中心、信息中心、各社保处(东湖分局):《武汉市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委书记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武汉市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湖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鄂劳社文[2006]103号)、《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