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生物检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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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病原生物学检验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实验室条件和基本要求
实验室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规定和要求。实验室防火和安全通道设置应符合国家的消防规定和要求,同时应考虑生物安全的特殊要求。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等危险源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可接受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邻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危害环境。病原生物学检验实验室的入口处应有警示和进入限制。应评估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等被误用、被偷盗和被不正当使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物理防范措施。应有专门设计以确保存储、转运、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的安全。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工作要求和卫生等相关要求。进行微生物检验的实验室,为了防止交叉污染,保护工作人员健康,实验室应至少划分成三个区。
一、清洁区
包括办公室、休息室、培养基配制室、试剂储藏室。此区域禁止带入细菌检验标本。
二、操作区
1.整洁:
微生物操作区是各种病原菌相对集中的地方,为了减少粉尘流动,防止交叉污染,操作区应与外界分开。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区换鞋,送标本人员不进入操作区,操作区地面用专用拖把每天拖一次,每周用消毒剂擦洗一次。每天早上工作前,用紫外灯照射30min,对整个操作区进行消毒,下午工作结束后用消毒液消毒工作台面。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整洁。
2.光线:细菌培养的细小菌落及血清试验凝集颗粒观察,都需要有充足的光线。操作室除设置常规照明灯外,还必须安装操作台灯,保证实验结果的正确判断。
3.通风:
由于各种病原菌集中,空气污浊,实验室要求保持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应
配备抽风机。
4.温度和湿度:
由于无菌操作的要求,实验过程中经常使用酒精灯,因此,微生物实验室不能安装吊扇,为了达到实验所需的适宜温度,尤其是某些仪器对温度湿度的要求,实验室应安装空调。
5.电源:
实验室应该要求提供稳压、恒频的电源,根据仪器设备要求,必要时配备不间断电源。
6.水源:
实验室的操作区内须设置水源,用于标本处理(如细菌染色)的水槽与工作人员洗手用的水槽不能混用。
7.污染物处理:
实验室操作区须备有消毒缸,以处理沾有活菌的玻片等污染物品。
检验剩余的标本及微生物使用过的平板、试管均须集中地点放置,经消毒灭菌处理后再洗涤或丢弃。
三、无菌区
1、无菌室应完全封闭。
2、进出无菌室至少要经两道门,中间隔有缓冲间。
3、无菌室与外间设置一个可开闭的窗口,用于传递器具。无菌室必须保持整洁。
4、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应换专用鞋、专用衣。
5、无菌室使用前须用紫外线消毒30min,操作结束后清洁台面,再用紫外线消毒30min。
6、定期用乳酸或甲醛熏蒸,彻底消毒。
7、无菌室仅用于培养基分装等无菌操作,不能进行有菌标本的操作。
8、操作人员操作时应严格关门,并戴好专用的口罩、帽子。
9、无菌室内应有空气过滤装置,并安装空调。
四、实验室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
作为一个预防医学工作者应该充分认识和理解所从事工作的风险。自觉遵守
实验室管理规定和要求。在身体状态许可的情况下,接受实验室的免疫计划和其他健康管理规定。按规定正确使用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
主动报告可能不适于从事特定任务的个人状态。如果怀疑个人感染,应立即报告。不因人事、经济等任何压力违反管理规定。有责任和义务避免因个人原因造成生物安全事件或事故。
主动识别任何危险和不符合规定的工作,并立即报告。
1、所有处理血液、体液或其他可能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包括接触病人的黏膜或有损伤的皮肤、或在处理污染的物品或表面时)的工作人员都应戴手套,如果有可能发生血液或体液的喷溅,或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外处理微生物时,则应使用面部防护装备。如果手套破损、刺破、或失去其屏障功能,则应尽快更换。一次性手套不得重复使用,在接触病员后应更换手套。不能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或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门柄等)。
2、工作台面应铺垫一块具有吸收性能的材料,以防止液体滴落或溅落造成的感染性物质扩散,使用后按感染性废弃物处理。
3、所有可能产生气溶胶或飞沫的操作都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实验室应使用机械移液装置,绝对禁止用口吸移液。禁止用手直接处置注射器及其他锐器,以防止损伤;使用后或废弃的锐利物品都应放入专用容器内,并及时运走处理。
4、实验中用过的污染物品在重复使用或装入容器中按传染性废弃物进行处理前,应先进行去污处理。被血液或其他体液污染的设备在进行维修之前应先进行清洁和消毒,无法彻底消毒的设备必须贴上生物危害警告标签。
5、手或其他部位的皮肤在接触血液或其他体液后必须立即彻底清洗,在实验工作结束后或取下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在离开实验室之前应脱下所有的个人防护装备。
6、血液或其他体液发生泄漏或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用合适的化学杀菌剂对实验室工作区进行表面消毒。
7、一般临床实验室应按BSL-2的要求。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操作规范程序﹑安全防范制度和废弃物处理制度等。
第二节实验人员要素与设备
一、人员要求
在微生物检验中,几乎从标本处理到结果解释的每一步都需要高度的主观判断力和丰富的理论知识,提出微生物学评价。
所以,要求每个技术人员都需要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和较强的主观判断能力,对实验技术人员的管理至少达到以下几点要求:
1.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临床微生物检验的专门基础教育和训练,并要求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一定的时间内相对固定,不应随意变换。
2.微生物检验是一个连续性极强的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或判断结果才有意义,要求微生物实验室能够保证节假日也能进行必要且有效的工作。因此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各类微生物检验标本的能力。
3.工作人员必须通晓实验室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并经常阅读微生物方面的资料。尽可能多地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了解微生物专业的新进展,并尽可能把新知识新理论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4.每位工作人员均应直接参与质量控制工作。实验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已知结果的标本混入日常标本中考核工作人员的检验水平,提高质量意识。
5.工作人员应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可通过开展对临床医师的讲座,解答临床科室的咨询,参与临床查房等方式。以促进微生物检验的质量的提高。
二、基本设备和要求
保持仪器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是实验室保证工作质量的重要一环。微生物实验室基本的设备有孵箱、冰箱、水浴箱、高压灭菌器、二氧化碳培养设备、厌氧箱培养设备、天平、pH计、显微镜、玻璃器皿、接种器具、离心机等。每一台精密仪器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维修和保养,并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仪器设备名称、仪器型号、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仪器编号、购置日期及使用日期、保修期、电源要求、操作手册、使用记录、故障出现及维修记录等,以保证仪器正常运转。
三、实验室基本设备的质控要求
1.孵箱
根据需要设置温度,可调温度范围应由室温至60℃。孵箱温度允许的波动幅度为设置温度±1℃,如一般细菌培养,孵箱温度应为35℃±1℃。应每天记录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