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存货收发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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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收发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货管理,规范公司存货收发存管理行为,保证公司存货安全完整,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生产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库存商品,未完成项目发生的成本等。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存货的计划、采购、验收、存储、发货等各环节工作程序的规定,职能的划分,信息的传递要求等规定程序办理存货相关业务,并在各环节设置相关记录,填制相关凭证,建立完整的存货记录。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控制的各子、分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流程

第五条公司业务部门根据正在执行合同的进展情况编制需求计划,报系统运营部、财务部及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需求计划编制采购计划,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第七条检验人员负责存货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的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管理员负责存货的收发存管理。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从存货的计划采购到产品完工售出全过程的监督,并制定存货收发存管理制度。

第三章存货验收与保管

第九条规范控制存货验收和入库的程序、标准和要求。采购部门要保证存货采购数量、品种、质量符合合同的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入库。

第十条质量检验人员需对每批存货的品种、数量、质量出具验收单。仓储保管人员根据验收单验收存货,填制入库单,登记存货台账。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根据质量检验人员提供的验收单和仓储保管人员提供的入库单连同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与采购合同进行认真审核记账。

第十二条仓储保管人员对于存放于仓库的存货,应建立完整的电子台账和物卡,对存货进行详细的记录。

第十三条仓储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仓储规章制度执行作业,保证仓储存货的安全,维护好存货的质量,保障经营需要。

1.协调好存货的数量,使库存保持最佳限度,以降低存货成本,满足经营的需要;

2.对所存物料进行定期检查,避免出现损坏丢失;

3.有效利用仓储的空间,节约仓储成本,追求效益最大化;

4.对仓储的巡查和抽查,定期清理仓储中的呆滞和不合格品。

第四章存货领用与发出管理

第十四条需要领用存货物料时,应先由领用部门填写“领料单”,将需要领用的物料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填写齐备后,送交部门主管审批,凭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并签名的“领料单”到仓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领用部门对所领用的存货承担保管和安全使用的责任。

第十五条仓储管理人员根据出库情况和“领料单”录入存货管理系统,生成出库单,由领用人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根据存货管理系统推送的出库单,按照成本核算方法,及时将各种存货记入“项目成本”明细账上。并将签字的领料单作为会计凭证的附件加以装订成册予以保管。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根据项目完工结算单及时结转“项目成本”。并将项目完工结算单和竣工验收表做为附件。

第五章盘点与处置控制

第十八条仓储人员应至少每月一次对所保管的存货进行盘点工作,并与存货台账相互核对,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呈报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账,以保证仓储管理的准确性和实物资产的安全性,并确保实物资产与仓储记录数量、金额相互一致。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至少每隔半年)组织仓储人员、财务风控部门、各涉及存货业务等部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存货盘点时应由上述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盘点小组,负责存货的盘点工

作。并将盘点工作记录于盘点工作报表上,装订成册进行保管。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结合盘点结果对存货进行库龄分析,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并附有关书面记录材料。

第二十一条“项目成本”期末有余额的应当结合合同收入和成本情况进行分析,确定是否形成亏损合同,根据判断结果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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