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加强本市工会系统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规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9.03.02•【字号】沪工审[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沪工审[2009]20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经审审计工作程序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强化质量意识,规范审计行为,发挥经审组织的监督效能,我会决定于2009年度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现将评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审计工作全过程能严格按照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经审审计工作程序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本市工会系统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规定》的要求进行;2、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建议切实可行;3、审计意见建议得到较好采用,对被审计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产生较好影响;4、审计的方法合理,审计技术创新,工作效率高;5、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廉政纪律。
二、评选范围本市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2007年至2008年度组织实施的审查审计项目,包括:1、对工会经费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的审查审计项目;2、对行政计拨经费和工会经费收支的审计项目;3、对工会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效益的审计项目;4、对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项目;5、对工会专项经费和专项资金的审计项目;6、对工会的内控制度健全、完善、有效的审计项目;7、对工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项目;8、对工会关、停、并、转的审计项目;9、对工会资产完全性、完整性和效益性的审计项目;10、其他监督工会经济活动的审查审计项目。
三、评选机构成立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第一篇: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沪工审〔2011〕27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贯彻落实全总经审会十五届四次会议精神,了解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进一步提高审计成效,市总经审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
此次调研分两个层面进行: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在2004年至2010年接受市总经审会审计后,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于2011年4月30日之前将《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2004—2010年度)》报送市总经审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信箱。
二、请区、县、局(产业)工会开展对本系统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调研。
调研范围为2010年各级工会对同级及对下级工会审计后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系统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统计数据、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方面的经验及困难、促进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的建议等,并形成调研报告。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本系统《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和调研报告报送市总经审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信箱。
联系人、联系电话:周静:63211939-4123周杰:63211939-4302附件:1、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2004—2010年度)2、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3、填表说明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三填表说明一、《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2004-2010年度)》填表说明:1、该表格由区、县、局(产业)工会填列。
2、填列内容为2004年至2010年接受市总经审会审计后,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发布时间:2011-5-4 信息来源:海南省总工会经审办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工会审计行为,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维护工会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会坚持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建立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制度。
第三条工会审计是指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工会审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下审一级的工作体制。
工会审计的制度和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
第五条经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审办),承担经审会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审计的职责。
第六条工会审计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七条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会审计人员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工会审计人员。
第八条工会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中,应当恪守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等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纪律。
第九条经审会的审计结果作为同级工会、上级工会及其有关部门评选先进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工会审计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
第二章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十一条经审会应当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经审会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级经审会对下级经审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十三条经审会委员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会干部和会员担任并经民主选举产生。
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最低不少于5人。
经审会委员中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上海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上海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为加强本市基层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促进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本市凡是独立建立账户的基层工会都应按照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管理。
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分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审查审计和特色工作四个方面,18项考核内容,分经审会、经审员两种经审组织形式考核。
考核满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以上为优胜,79~60分为达标,低于60分为未达标。
一、组织建设:1.1工会要加强对经审工作领导,主席一年至少二次听取经审工作汇报。
听取的为满分,没有听取汇报不得分。
由表1.1工会主席听取经审工作情况自报确认。
1.2经审会主任(经审员)参加工会委员会会议,经审委员列席工会全委会会议。
参加、列席的为满分,没有参加和列席的不得分。
由表1.2经审会主任(经审员)参加相关会议情况自报确认。
1.3经审会换届与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选举、同时报批(简称“三同时”)为满分,未实行“三同时”不得分。
届内经审委员配备不全,减半得分。
由表1.3工会经审会组织一览表和上级工会换届选举批复确认。
1.4经审委员具有审计或财务从业资格人员数(含工会经审干部岗位培训证书)达到和等于二分之一以上到为满分,在二分之一和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之间减半得分,在三分之一以下不得分。
由表1.4工会经审委员具有从业资格证书情况确认。
二、制度建设2.1严格执行上级工会经审会下发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的为满分,部分执行的减半得分,没有执行的不得分。
综合《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表》填报情况确认。
2.2有年度工作计划。
每年制订的为满分,没有制订的不得分。
由表2.2年度工会经审会工作计划填报情况确认。
2.3有年度工作总结。
每年有总结的为满分,没有总结的不得分。
由表2.3年度工会经审会工作总结填报情况确认。
2.4定期召开经审委员会会议。
每年召开两次经审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制订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审查预算执行情况等。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字号】沪工总事[2006]17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工总事〔2006〕178号)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工会资产的运作,促进工会事业的发展,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工会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市工会系统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要高度重视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工会资产是工会占有或使用的经济资源,是工会组织统一管理的社团资产,也是工会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
做好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是工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基础性工作。
各级工会要提高对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提高工会资产收益。
二、工会资产是指各级工会对工会企事业单位各种形式的投资、拨款所形成的资产和收益,也包括政府拨付使用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和专项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和权益,以及社会各界对工会企事业单位捐赠形成的资产。
工会资产属工会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三、工会资产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会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规范运营;促进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和实现保值增值。
四、各级工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学习和借鉴行政监督管理资产的经验,坚持把工会的社会职能和工会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五、为加强对工会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市、区县局(产业)、基层等各级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监督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委会)。
管委会的主任可由同级工会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可由分管领导担任,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作为成员,负责企事业管理的部门处理日常的管理工作。
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总工发[2002]23号文件2002年10月16日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以下简称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是各级工会组织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1、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
工会经审工作的基本职责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为此,要通过建立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机制,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财产管理,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促进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2、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依法治会,贯彻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客观要求,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工会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措施。
3、与工会经费和财产相关的经济活动应接受经审会的审查监督。
各级工会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实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和财产管理的责任,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保障措施上为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更好地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健全工会经审工作的审查监督体制4、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工会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
5、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由全国总工会经审会统一制定。
上级经审会对下级经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6、经审会对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直接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三、加强以审计为基础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7、健全工会经费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查监督制度。
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方案须经同级经审会全委会审查通过,追加专项预算须经同级经审会全委会或常委会审查同意。
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职责(4篇)
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职责事业单位工会是工人、职员、技术人员等劳动者自愿组成的工会组织,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
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职责较为复杂,在维护员工权益、促进就业稳定、实施劳动保护、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下文将详细介绍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职责的相关内容。
一、维护员工权益事业单位工会的首要任务就是维护员工权益。
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员工参加工会,协助员工维权,促进行政部门制定和完善有关劳动就业、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向单位提出员工的利益诉求,代表员工与单位进行集体谈判等。
1. 组织员工参加工会:事业单位工会应积极宣传、发动和组织员工参加工会,确保工会组织的代表性和普及性。
工会组织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员工加入,例如开展工会会员活动、颁发工会会员证书、提供工会服务等,以增加员工对工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 协助员工维权:事业单位工会要关注员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协助员工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在员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工会要协助员工进行维权,包括起草申诉书、提供法律咨询、协调解决纠纷等。
同时,工会还可以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争取更好的待遇和福利条件。
3. 促进行政部门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事业单位工会应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员工的利益诉求,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有关劳动就业、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
工会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以便及时反映员工的要求和建议。
4. 代表员工进行集体谈判:在事业单位工会中充当谈判代表的工会要代表员工与用人单位进行集体谈判。
通过集体谈判,工会可以争取更好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确保员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促进就业稳定事业单位工会要积极参与促进就业稳定的工作,确保员工的工作稳定和就业机会。
具体工作包括:协助职工寻找适合的工作岗位,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加强职工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平稳运行等。
1. 协助职工寻找工作岗位:事业单位工会要根据员工的专业和技能特点,协助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
上海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市总本级经费审查审计监督的若干规定
上海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市总本级经费审查审计监督的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2.05•【字号】•【施行日期】20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市总本级经费审查审计监督的若干规定为加强对市总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经费、财产管理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
维护财经法纪,充分发挥市总经审会群众性民主监督和专业性审计监督的作用,更好地为工会建设、为会员群众服务,促进工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就市总工会经费的审查审计监督工作,规定如下:一、审查审计监督的范围及事项市总经审会对下列范围和事项进行审查审计:(一)市总工会的经费。
包括:区县局(产业)工会按规定上解的经费;地方财政及上级工会的拨款或补助;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解交款;存、贷款的利息和收益;社会各界及国外的捐赠。
1、每年第一季度审查市总工会本年度经费预算及上年度经费决算,主要审其合理性、合法性。
市总工会年度预决算报告,必须经经审会审查提出审议意见并盖章后,方可上报全国总工会;2、每年第三季度审查市总工会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3、市总工会预算计划的重大调整及一百万元以上的追加预算应事先征求经审会意见;4、每年一次审计市总工会经费收支情况,主要审其真实性、合法性。
(二)市总工会全部资金的活动。
包括:投资借款、暂付款及各种专项基金。
1、市总工会所设专项基金,应事先征求经审会意见;2、市总工会五百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应吸收经审会参加可行性分析论证,项目可行性方案经经审会审议同意后,有关方面可调动投资款项;3、市总工会五百万元以上的借款或暂付款应事先征求经审会意见;4、每年审计一项专项基金。
主要审专项基金提取、使用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审投资的效益性,审暂付款清理的及时性。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本市基层以上工会经审会对下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本市基层以上工会经审会对下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0.11.28•【字号】沪工总审[2000]218号•【施行日期】2000.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本市基层以上工会经审会对下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工总审[2000]218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本市基层以上工会经审会对下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已经上海市总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转知所属基层以上工会经审会遵照执行。
必要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系统、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上海市总工会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本市基层以上工会经审会对下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市总经审会十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下级工会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下级工会经济活动审计监督,是指基层以上的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层以上经审会)对下级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下级工会有投资、拨款补助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有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和工会虽未投资拨款但对其有实际管理权的单位)财务收支、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条基层以上经审会应根据工作实际每年制定对下审计计划,并分步实施;若设经审办的,此项工作由经审会授权经审办进行。
下级工会或经审会遇有重大或必要的事项需要上级工会经审会审计时,应事先向上级工会经审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对其进行审计。
第四条审计依据(一)工会法、会计法、审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工会章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企事业单位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等全总有关规章制度;(三)上海工会系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工会所办企业财务审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会经费收支审计、计拨经费审计、财产管理审计、各专项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审计的实施办法等上总和上总经审会有关规章制度。
《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手册》
如何填写《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手册》表格为什么要进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加强我市基层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促进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上海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2010年1月制定了《上海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共分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审查审计和特色工作四个方面。
考核分数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以上为优胜,79~60分为达标,低于60分为未达标。
根据市总经审会的要求,本市凡是独立建立账户的基层工会都应按照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管理。
基层工会要在开展经审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经审工作标准手册的记录,反映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情况。
为了便于大家平时操作,市总经审会编制了《上海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手册》我们一般称其为《标准手册》或《经审台账》。
台账前6页,是全总经审会制定的《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市总经审会制定的《上海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和《上海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表》,先认真学习并弄懂,然后再填写。
下面讲解《经审台账》里面的表格如何填写、填写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市总工会对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分为两种:一种是组建了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会(填写淡绿色纸张印制的,标示经审会的台账);另一种是未组建工会经审会的工会(此类工会经审组织只设立了经审员,填写粉色纸张印制的,标示经审员的台账)。
因为我区设立经审员的基层工会较多,下面按经审员格式讲解。
填写这些表格的原则是8个字:真实、准确、完整、按时。
表1.1 工会主席听取经审工作情况P.8原则上每年至少2次:年初(一般在第一季度)汇报的主要内容是:经审工作上年度的总结、当年的工作计划;本年度预算编制审查的情况、上年度预算执行审查的情况。
年中(一般在第三季度)汇报的主要内容是:上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的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工会经费计拨情况及上缴情况。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表彰上海市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干部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表彰上海市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干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2.11.12•【字号】沪工总审[2012]248号•【施行日期】201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表彰上海市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干部的通知(沪工总审〔2012〕248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上海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各级工会认真贯彻《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查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以审计为基础的审查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涌现出一大批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干部。
为了进一步调动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广大工会经审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使经审工作跨上新的台阶,上海市总工会拟于2013年表彰上海市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干部。
现将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的范围2008年6月以来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各级工会经审会、经审会办公室和工会经审干部(专兼职,下同),其中优秀干部须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一)上海市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信念,认真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落实上海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工会经审工作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在加强对工会经费、资产审查审计监督中成效显著;2、经审组织和工作机构健全,经审会主任按同级副职配备,纳入同级工会领导序列并是党组成员;经审会办公室列入同级工会机关机构编制序列;按编制配齐配强经审干部;3、对同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下一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审查审计监督到位,督促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意见,促进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效益。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深入开展对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深入开展对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9.04.13•【字号】沪工审[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深入开展对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的通知(沪工审〔2009〕17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经审工作的领导,落实《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的精神,进一步提高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2009年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将继续开展对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考核。
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度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为《上海市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关于上海市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说明》(沪工总审[2005]117号)。
2、考核表反映的工作内容应为2008年12月至2009年11月的工作。
3、考核的内容需要附有关书面材料进行确认,确认的材料必须按规范化考核内容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编号,以便于自评、小组评定和市总经审办、市总经审会复核使用。
4、对考核材料逾期不报的,作当年考核自动放弃;未完成市总经费上解指标的则取消评选资格;上报考核材料不真实或本级工会经审会负责人及经审干部发生严重经济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的,则取消当年度考核资格。
5、经费补交数需经本级工会财务负责人签字认可;当年未发生上报查出工会经费漏欠数、入库数和上报查出挽回经济损失数的在评比时均为零分(根据市统计局所列示的本系统工资总额,若经费拨缴率达到100%而无补缴的,相应得分),其它当年未发生的项目均定为B级即为该观测点分值的80%。
6、所附表中的《2009年上海市区县局(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考核数据表快报》请各单位于2009年11月5日前报市总经审办,以便统计,另一份《2009年上海市区县局(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考核数据表》和《2009年上海市区县局(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考核表》为考核时上交,请各单位不要将其装订于确认材料之中,单独上交。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系统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系统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1.03.30•【字号】沪工总审[2001]67号•【施行日期】200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系统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工总审[2001]67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系统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根据《全国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和《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特制定《上海市工会系统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转知所属工会经审会遵照执行。
原沪工审(1997)17号《关于对工会及企事业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竣工决算审计的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上海市总工会二00一年三月三十日上海市工会系统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为加强对本市工会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全国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和《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市各级工会及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维修改造工程,依照本办法接受审计。
第二条各级工会经审会负责对本级工会及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经审会有常设办事机构--经审办的,此项工作由经审办负责。
第三条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包括工程造价审计和建设资金财务审计两部分。
经审会(经审办)可自行组织力量实施审计,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费列入工程费用。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订立施工合同时,应将下列内容列入施工合同:(一)工程竣工决算必须接受工程造价审计:(二)工程造价审计的时间一般应掌握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后15-20天;(三)保留一定的工程尾款,包括质量保证金、尾工工程的预留工程款和不少于总造价5%的工程款;(四)工程价款的约定应包括套用何种定额、取费标准、工价约定等。
单位招聘考试工会知识竞赛(试卷编号181)
单位招聘考试工会知识竞赛(试卷编号181)1.[单选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 ),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B)隐患治理制度C)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答案:C解析:2.[单选题]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 )。
A)工资待遇B)解除合同C)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答案:C解析:3.[单选题]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 )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A)没有B)享有C)不享有答案:B解析:4.[单选题]第十六条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
A)三年B)三年或者五年C)五年答案:C解析:5.[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条规定,( )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A)行政部门B)人事部门C)工会答案:C6.[单选题]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监督的工作范围:(一)对______经费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二)对_______经费的审计监督。
A)工级工会和下级工会B)上级工会和上级工会C)下级工会和下级工会答案:A解析:7.[单选题]企务公开范围必须严格按要求实行,超越公开范围或未按要求实施公开,由( ) 负责督促整改。
A)监督检查小组B)工会C)职工会代表D)纪检(监察)答案:A解析:8.[单选题]《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补办需要以下那些材料?A)《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B)《工会法人资格登记证书丢失登记表》一式三份C)《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一式三份D)在县级及以上报刊发布丢失公告的报纸声明页,公告需写明工会名称、工会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案:B解析:9.[单选题]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都必须接受 ( ) 业务指导和监督。
A)证监会B)财政部C)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D)国家审计机关答案:D解析:10.[单选题]按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 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县级工会经审会 下设办公室,本级年度拨款经费收入( )万元以上的应独立设 置工会经审会办公室。
工会审计通知书格式
工会审计通知书格式【篇一:审计通知书】****(内部审计机构全称)审计通知书*审*通()*号关于对******进行审计的通知*****(被审计单位全称):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领导的决定、批示或者意见,年度审计计划,**单位审计委托书等),***(内部审计机构名称)决定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被审计人)**年度**(项目)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请予以积极配合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接此通知后,请准备好附件所列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承诺。
附件:承诺书需提供资料清单审计组长:主审:审计组成员:****(内部审计机构全称印章)*年*月*日抄送:篇二:审计通知书(范本)****关于对**公司进行审计的通知 **公司: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年**月**日起,对你公司20**—20**年度财务收支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成员:附件:1、审计承诺书2、审前准备事项二○年月日审计承诺书**单位:为配合实施对本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我们谨对所提供的资料作出如下承诺:1、本企业所提供的资料是完整、真实、准确的。
2、根据《公司法》及《会计法》的规定,我们对会计报表所表达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变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所执行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我们已提供了所有的会计记录、资料及其他法定文件。
4、所有报表日存在的已知资产和负债均已入账,且没有高估或低估的情况存在。
5、所有年度内发生的收入和损失(费用)均已体现在财务报表中。
6、报表日不存在重大的或有负债或承担,也没有其他未决诉讼或对公司有潜在威胁的事件存在。
企业负责人(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企业:年月日审前准备事项1、企业领导汇报企业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审计进点时汇报),包括:(1)企业概况、机构设置;(2)经营范围、规模、模式;(3)会计核算情况;(4)年度经营情况;(5)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工会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工会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为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切实防止工会资产的流失,促进工会廉政建设。
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工会审计工作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但在工会审计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对工会经审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有些单位的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性质、任务、作用、地位缺乏应有的认识,将工会经审工作视为一种形式,不抓经审工作,使经审工作处于工会工作的弱势地位。
具体表现在“两无”:一无人员。
基层工会经审组织是有的,但有的单位却没有懂审计、财会的专业人员搞经审工作,使得经审组织机构成为“空架子“;二无活动。
有些单位经审会形同虚设,不能按要求开展工作,使得工会经审监督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先离任后审计,审计时效性不强。
在工作实践中,对升迁、换岗、退休等离任的工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常常安排在离任后进行,当审计人员接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时,当事者已经有的升迁,有的更换了岗位,有的已经退休,在这个时候审计结果尚未出来,组织人事部门已经作出了决定,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收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审计质量和审计结论实施的时效性。
特别是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给追究带来了困难。
这样的离任审计只能是一种事后监督,达不到应有的审计效果和目的。
审计的内容、方法比较单一工会审计的项目内容较多,有工会经费预决算审计、工会经费财务收支审计、工会建设项目审计、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特别是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广泛、方法多样。
对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既包括工会财务收支的审计,又包括财经法纪审计和工会经费使用效益以及工会企事业单位经济效益的审计。
其审计方法既要采用传统的财务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的方法,又要采用经济效益审计的方法,在审计实施阶段还应召开职工、干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
而目前在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实施过程中,一般限于离任后的财务收支审计,并沿用单纯的就账查账的模式,只重视账面情况审计,轻视原因分析,没有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和群众评议结合起来。
市工会资产审计监督实施细则(5篇)
市工会资产审计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资产审计监督,维护工会资产安全与完整,防止工会资产流失,促进我市工会资产在规范、有序地流动中实现保量增值。
根据《会计法》《工会法》和全总《工会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会资产、是指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工会资产审计是指对工会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的审计,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借出款、应收款、库存材料、投资,在建工程和其他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所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工会资产____监督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工会资产审计(____)任务,一般由各级工会经审办承担,审计情况应向同级工会经审会和全委会报告。
第六条上级工会经审会有权对下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使用、经营情况实施审计(____)监督。
第七条各级工会经审会应当参与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工作。
第八条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在建工程和大型维修工程,工会经审会应当提前介入,参与工程预算制定、预算执行、竣工决算的审计(或委托审计)。
第九条工会经审会要参与固定资产集中采购招投标和比选的监督工作,促进工会资产采购在公开、公正、公平中运作。
第十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市各级工会____。
第二章:工会资产审计监督内容第十一条流动资产(一)库存现金的审计。
库存现金是指工会____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的现金。
1、检查工会内控制度设置情况,是否建立合理的岗位责任制度,是否按照《会计法》规定,“不相融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开票人、收款人分开,钱、账、物、支票、印鉴分管,是否制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
2、检查现金收付、记账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现金业务,日常现金开支是否有相应的授权和审批。
3、检查库存现金收支管理中,有无“____、挪用、私设小金库”等非法支出现金的行为。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工会审计组工作职责的规定-沪工审[2007]54号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工会审计组工作职责的规定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工会审计组工作职责的规定(沪工审〔2007〕54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了规范审计行为,防止审计风险,不断提高审计水平,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工会经审会的实际情况,对本市工会审计组工作职责作如下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总直管单位、区县局(产业)工会、基层工会及各级工会经济组织。
第二条经审会审计组的审计,是受本级经审会的授权,依照国家财经政策、审计法规和工会有关制度、规定,对本级和下级工会、工会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财产管理、任期经济责任等实施的审计,对本级工会经审会主任负责。
第三条在开展审计之前,审计组长要根据审计计划和要求,制定审计方案,召开审计组成员会,明确审计的重点和注意事项。
做到统一思想,分工明确。
第四条审计组成员要按审计组的分工、要求及注意事项开展审计工作。
审计组每个成员要编制使用审计工作底稿,在底稿上书写清楚本次审计的目的、任务和相关数据、情况,并在底稿上签字。
第五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提出审计报告。
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形成“审计报告征求稿”后,先送审计组所有成员阅改并提出书面意见,共同把好质量关,再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第六条审计组在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时,必须做到实事求是,毫无保留,达到审、帮、促的目的。
第七条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审计组按程序报送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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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加强本市工会系统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规定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加强本市工会系统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规定(沪工审〔2007〕53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了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第6号令《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本市工会系统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审计报告是各级经审会实施审计后,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
第二条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基本要素:(一)标题,统一表述为"审计报告";(二)编号,一般表述为"****年第*号";(三)被审计单位名称;(四)审计项目名称,一般表述为"****年度****审计";(五)内容;(六)出具单位,即派出审计组的经审会;(七)签发日期。
第三条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
(二)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工会组织及职工情况、会员情况、经费隶属关系,以及经费收支状况等。
(三)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一般表述为被审计单位应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和审计实施的起止时间。
审计范围应说明审计所涉及的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所属的会计期间和有关审计事项。
---------------------------------------------------------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五)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
真实性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务收支状况和业务经营活动成果的符合程度。
合法性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程度。
效益性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的实现程度。
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应运用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并考虑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额大小、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经审会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六)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和定性、处理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关移送处理的决定。
(七)必要时可以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提出审计报告。
第五条审计报告经审计组组长审核后,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第六条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
必要时,应当修改审计报告。
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应提出书面意见的,无意见也应签字盖章后返回审计组。
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应予保留。
第七条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审计组的书面说明、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报本级经审办(经审会指定人员)复核。
第八条经审办(经审会指定人员)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是否实现;---------------------------------------------------------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二)事实是否清楚;(三)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五)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六)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七)其他需要复核的事项。
第九条经审办(经审会指定人员)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后,并代拟经审会的审计报告。
第十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进行处理的,由经审办(经审会指定人员)应当代拟审计决定书。
第十一条对审计发现的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问题,经审办(经审会指定人员)应当代拟审计移送处理书。
第十二条经审办(经审会指定人员)应当将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和复核意见书,报送经审会主任。
第十三条一般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由经审会主任召开小型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
参加人员包括经审会主任、经审办负责人、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有关人员。
第十四条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由经审会主任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
参加人员包括经审会主任、副主任、经审办负责人、审计组组长、有关专家和其他有关人员。
第十五条审计业务会议应当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审计业务会议决定。
第十六条经审办(经审会指定人员)负责审计业务会议的记录工作,并根据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修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
第十七条经审办(经审会指定人员)应当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并填写《审计报告呈报表》报送经审会主任签发。
第十八条经审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将审计移送处理书送达有关单位。
---------------------------------------------------------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第十九条经审会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工会系统公布审计报告。
经审会公布审计报告,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审计组组长对其提出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重大问题不予反映或者不如实反映的,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经审办(经审会指定人员)对其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的恰当性负责;对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中记录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反映的,其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反映的事实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经审会主任对经审会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负责。
经审会根据审计结果编制的审计信息严重失实的,有关人员应当承担责任。
附件:审计报告参考范本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日审计报告参考范本* * * * *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报告200 年第号被审计单位:审计项目:200 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暨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根据《上海市总工会本市基层以上工会经审会对下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市总经审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市总经审会组成审计组,于年月日至日对工会200 年度本级核算的所有账户的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到其下属****工会和****工会进行了审计调研。
审计组审计了审计期间的有关报表、账簿、合同、协议,抽查了部分会计凭证,盘点了部分资金、资产,实施了审计组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工会应对所提供本次审计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办已收到工会主席****同志和财务主管****同志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