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规精讲教材
一级建造师精讲课件

一级建造师精讲课件一级建造师精讲课件一级建造师是我国建筑行业中的高级职称,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在工程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提高一级建造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培训机构和教育机构纷纷推出了一级建造师精讲课件。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介绍一级建造师精讲课件的特点和作用。
一级建造师精讲课件是一种通过电子媒体呈现的教学材料,它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结合多媒体技术,将复杂的建筑知识和技术通过简洁明了的方式呈现给学员。
这种课件不仅包含了一级建造师考试所需的知识点,还涵盖了实际工程项目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通过学习这些课件,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学员能够系统地掌握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竞争力。
一级建造师精讲课件的特点之一是内容全面。
它涵盖了建筑工程的各个方面,包括工程管理、工程经济、工程法规、工程施工等。
课件中的每个知识点都经过了精心的整理和梳理,能够帮助学员系统地学习和理解建筑工程的相关知识。
同时,课件中还包含了大量的案例分析和实际工程项目的经验总结,可以帮助学员更好地应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除了内容全面外,一级建造师精讲课件还具有灵活性和互动性。
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进度和需求,自由选择学习的章节和内容。
课件中的知识点之间相互独立,学员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进行学习。
同时,课件还提供了丰富的互动功能,学员可以通过答题、讨论等方式与课件进行互动,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一级建造师精讲课件的作用不仅仅是为了备考一级建造师考试,它还可以帮助一级建造师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己的能力。
课件中的案例分析和实际工程项目的经验总结,可以帮助学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建筑工程的知识。
通过学习这些课件,一级建造师可以提前了解到工程项目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
这对于一级建造师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一级建造师精讲课件是一种重要的学习工具,它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了建筑工程的各个知识点和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2014一建_法规_精讲_陈印_第4章_第1讲_打印版

2012-20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垫资但没有约定垫资利息,后双方因垫资 返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关于该垫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规定禁止垫资,双方约定的垫资条款无效 B.发包人应返还承包人垫资,但可以不支付利息 C.双方约定的垫资条款有效,发包人应返还承包人垫资并支付利息 D.垫资违反相关规定,应予以没收
【答案】B
【模拟题】某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60日内应予以答复, 逾期视为认可”。承包人6月1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8月5日,发包人回复说不予 认可。承包人即向法院起诉,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则人民法院 对承包人的请求应( )。
A.予以支持 B.不予支持 C.征求发包人意见 D.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据
【模拟题】某工程竣工后,甲建设单位无力偿还开发贷款5000万元,也无力支付施 工单位工程款3000万元(其中含违约造成的损失500万元),则( )。
A.施工单位和银行均有权与甲建设单位协议折价 B.施工单位和银行均有权向法院申请拍卖该工程项目后优先受偿 C.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其3000万元债权优先于银行受偿 D.竣工之日起6个月后,银行有权要求其5000万元债权优先于施工单位受偿 E.施工单位无权就其500万元因建设单位违约造成的损失主张优先受偿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中对竣工日的约定: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发包人原因,未及时完 成竣工验收,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 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两者关系:合同对竣工日认定方法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发生争议起 诉的,按《解释》。
(4)无效合同(无效施工合同种类、结算)和效力待定合同;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试核心点精讲(二)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试核心点精讲(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020P9-12)1.2.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021P9-10)法人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与自然人相对应,是法律的“拟制人”。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成立需经法定程序(批准、核准登记)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是其活动的物质基础,应与其经营范围或目的适应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其中场所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条是与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区别的关键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依法或章程行使职权;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法人分类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营利为目的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有独立经费的,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事业法人需要核准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不需要的,成立起具有法人资格社团法人1.2.2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1022P10-11)地位:法人是大多数建设活动的主体(建设单位有可能不是法人)作用: 1法人是建设工程的基本主体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1.2.3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022P11-12)1、项目经理部概念:施工企业为完成某项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由项目经理以及管理人员组成、一次性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
设立:大中型施工项目应当设立,设立的,企业应当明确项目经理部的职责、任务和组织形式。
2、项目经理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是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项目经理责任制”必须在企业制度的制约下运行。
3、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030P12-17)1.3.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本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注意:代理中有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本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涉及的第三人。
一级建造师法规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第一部分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招投标法)(建筑法)(节约能源法、标准化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1.形式: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2.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3.效力原则: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条件:依法成立有财产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类:企业法人———公司非企业法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都必须由法人资格,建设单位可以没有。
●1Z301023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法律后果∈企业法人(违约责任、被告)2.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1.被代理人代理人B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2.代理分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监护人指定代理: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1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1.责任承担:一般代理—————A承担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有权代理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追认有效,不追认无效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权代理(如盖章的空白合同书)默示代理—————∈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承担后果2.连带责任: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BC串谋———连带责任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违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连带责任3.连带含义:找谁都行★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物权分类——所有权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4.物权变动:(1)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2)动产物权变动:一般物——占有和交付船舶、航空器、机动车——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债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2.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Z301061 知识产权法律特征知识产权特征——财产人身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1Z30106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常见种类1.专利权——种类——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0年)——申请日计算授予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现有技术申请日前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没人申请并记载在公布的文件中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文件——请求书、说明书及摘要、权利要求书申请日——收到申请文件日——寄出的邮戳日2.商标权——具有显著性——标识义务10年——核准注册日计算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使用——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更换3.著作权——单位作品——著作权∈单位——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单位承担责任(招投标文件)职务作品——著作权∈作者——完成单位工作任务+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资单位优先使用——未经单位同意,2年内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著作权∈单位——主要利用单位物质+ 由单位承担责任——作者只有署名权委托作品——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著作权∈受托人期限——终生及死后50年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开发者——终生及死后50年(第50年12月31日)●1Z301064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赔偿损失计算——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综合考量★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2.保证:(1)书面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2)保证方式——一般保证——先找债务人,再找保证人——有顺序连带保证——可找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没有顺序约定不明——连带保证(3)保证人——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团×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有法人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作保)(4)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约定不明——全部范围担保(5)保证期间——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约定不明)3.抵押:(1)概念——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2)抵押物——×——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使用权(“荒”除外)学校、幼儿园等事业单位、社团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3)抵押权的生效——强制登记——不动产、车辆等抵押权==登记时生效自愿登记——其他抵押权===========签订时设定(4)清偿顺序——登记优先、时间优先、按比例3.质权:(区别)(1)转移占有——质押权自交付质物时生效(2)质物——动产、权利(票据、股票、知识产权)4.留置权:(1)动产——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2)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5.定金:(1)定金————守约——定金抵做价款或收回违约——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收方违约,双倍返还(2)定金合同==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3)定金≤总标的的20%★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1.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2.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被保险人——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分包人技术顾问(2)保险责任范围——自然事件、意外事故(3)除外责任——设计错误、自然磨损、原材料或工艺缺陷、非外力、维修费、文件等损失、盘点短缺、领有公共运输行使执照或已保险的机动车、工程开始前形成的损失、保险期终止前已验收合格的(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 诉讼费、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费用(5)赔偿金额≤保单明细表中累计赔偿限额(6)保险期限——从工程动工或材料设备抵达工地——至验收合格或所有人占有、接受工程(以先发生为准)2.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3个月——考核期(旧机器考核期、维修期×)3.保险代理人与经纪人的区别——代理人——接受保险公司委托——推销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选择保险公司★1Z3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1Z304093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双方有合同约定,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侵权责任——违法行为、侵犯绝对权(财产和非财产)●1Z304093 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1.行政处罚——外部行政行为——警告、罚款、拘留等2.行政处分——内部行政行为——警告、记过等●1Z304093 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1.刑罚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注意:刑罚————拘役、罚金、没收财产行政处罚——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3.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安全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4.串通投标罪第二部分1Z30200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Z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1Z3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1.施工许可证——要办理———建设单位——开工前——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建设部门——施工许可证不办理———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300㎡以下抢险救灾、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按照国务院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二选一另行规定———军用2.批准开工报告——≠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1Z3020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1.申请主体——建设单位2.批准条件——人——地——钱——证——图纸——质量安全措施——拆迁进度a)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通过招标或合法发包)b)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c)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1年,不少于30%)d)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审查;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部门对安全措施审查)g)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消防设计已审核全国人大及常委、国务院规定√其他×●1Z302013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1.许可证————建设单位——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不延期又不开工,废止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恢复施工的————————————————向发证机关报告+ 核验施工许可证(中止1年的)2.开工报告——中止、延期——向批准机关报告不按期开工6个月以上的——重办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1Z302013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筑法:可以罚款;质量条例:停止施工+ 罚款(工程合同价款的1%~2%)★1Z3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1Z302021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1.施工单位——应取得资质证书——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2.法定条件——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的工程业绩3.资质序列等级——施工总承包——12个资质类别——3-4个资质等级(特级、1、2、3 或特、1、2)专业承包———60个资质类别——1-3个资质等级或不分等级劳务分包———13个资质类别——2个资质等级(1、2)或不分等级4.资质许可——建设部门负责5.资质申请——申请多项资质,以最高的资质为主项资质合并后的企业可承继合并前的较高资质6.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1Z302022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1.禁止无资质承揽——挂靠、个人承揽×——无效合同实际施工人损失——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赔付2.禁止越级承揽——联合体承包——按资质低的违法分包——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的单位劳务分包企业——单项业务合同额≤注册资本的5倍3.禁止借用资质4.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没分包,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安全管理人不是本单位的===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承揽★1Z302030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1Z302031 建造师考试和注册的规定1.注册建造师的概念——考核或考试——资格证书+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2.注册管理机构——一级——建设部二级——省级建设部门3.注册程序:(1)申请聘用单位——(聘用单位工商注册地的)省级建设部门申请注册——报国务院建设部审批初始注册: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证书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期限届满30日前申请增项注册:增项要注册(2)不予注册情形65岁以上——不完全行为能力人——2单位——继教——刑罚3/5年——吊销证书2年——事故3年(3)证书和印章失效情形人不在了、单位不在了、65以上、没证书了、解除合同的●1Z302033 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1.执业范围——项目经理——全国——特级、一级等执业——10个范围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不得担任2家企业的项目经理原则不更换项目经理——任职期内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施工期内●1Z302034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权利——用名称——范围内——签章——保管使用证书——继教——报酬——解释——申诉2.签章:施工管理文件、质量合格文件——必须由建造师签章修改签章——应征得企业同意,由建造师本人修改本人不能修改的,由单位指定同等资格的建造师修改,并签章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分包企业建造师签章质量合格文件——分包企业建造师签章+ 总包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签章3.禁止行为——违法的都禁止●1Z302035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略看)1.虚假注册——未注册的——不予受理或注册+ 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注册已注册———撤销注册+ 3年内不得注册+ 罚款1万或3倍—3万2.继教违法——未取得的——不予注册已取得的——取消继教记录+ 公布3.无证————警告+ 责令停止违法活动+ 罚款1-3万4.其他————警告+责令改正+ 罚款1万或3倍—3万第三部分1Z303000建设工程发承包制度★1Z303010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1Z303011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规模和招标方式1.必须招标的范围——3类:大型基建、公用事业项目等关系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全部或部分利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项目使用国外贷款、援助的项目2.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施工——单项——200万↑重要采购——单项——100万↑勘察、设计、监理的采购——单项——50万↑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4.可不招标的规模标准:国家扶贫专利自建自用在建工程追加的小型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国家重点项目地方重点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地位的项目邀请招标——向3人↑——应公开但邀请的——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自然环境限制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抢险救灾,但不宜公开招标费用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标的●1Z303012 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法发包的规定1.资格审查——预审或后审2.开标——当众拆封、宣读4.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 5人以上的单数2/3————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5.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将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过程肢解发包6.几种情形:废标================ 不按规定交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没密封、没签章、没委托书、没按格式、内容不清不一致——2份标书、2个报价、名称、组织机构联合体没附共同投标协议拒收、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标书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标书的重新招标-============ 投标人少于3人●1Z303013 招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投标保证金:(1)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放弃、不签合同、不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超过80万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1Z303014 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禁止——串通投标、行贿、低于成本价竞标、弄虚作假●1Z303015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1.联合体——2人共同投标——1个承包合同——连带责任——不是法人2.联合体确定资质标准——按资质等级较低3.保证金缴纳——联合体各方名义或牵头人名义●1Z303016 中标的法定条件1.中标——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内2.阴阳合同——无效——按备案的中标合同计算工程款3.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其他违背意愿4.认定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的===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低于成本——设有标底——低于标底一定幅度未设标底——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1Z303020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1Z302021 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1.所有单位——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包2.工程总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采购(E-P)采购——施工(P-C)3.总承包单位——可承担项目管理业务(代表建设单位管理,不具体勘察设计施工)不得再同一项目上同时担任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不得与总承包或项目管理的另一企业有隶属或利害关系4.总包、分包单位——连带责任●1Z302022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1.共同承包——大型、复杂工程2.资质——按等级低的资质3.责任——连带●1Z302023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1.分包类型——专业分包————总承包企业发包劳务作业分包——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发包2.分包的要求——总承包协议中约定可分包√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直接指定×3.违法分包——个人承揽分包业务——无资质——包工头×合同未约定(建设单位不认可)——实施分包的再分包×——但,专业承包企业把劳务作业分包√主体结构未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总承包人、专业承包人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或不办理社保——视为违法分包4.禁止转包、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工程没分包,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安全管理人不是本单位的===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承揽===视为转包★1Z303030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1.分类——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2.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单位——资质、承揽业务、质量、安全、拖欠工程款和工资建造师——违法的都是3.公布——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建设部——公布期6月—3年招投标——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20工作日内公布——建设部——公布期6个月良好记录———————————————————建设部——公布期3年4.同步推进政府守法诚信评价 + 中介综合信用评价第四部分1Z30400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Z304010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1Z304011 合同的分类特征和订立原则1.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2.建设工程合同——有名合同(承揽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主合同单务(赠与)实践合同(保管)从合同(担保合同)(定金、质押、民间借款)●1Z304012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1.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承诺2.要约——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符合条件可认为是要约(2)表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邀请——无法律约束力——价目表、招标公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要约生效——到达要约撤回——要约生效前——同时或先要约撤销——要约生效后、承诺前不得撤销之要约——a.有承诺期、表明要约为不可撤销之要约b.受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做了准备(习惯)3.承诺——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承诺方式——通知、行为承诺生效——达到生效实质变更===新要约——8大条款4.招标公告==要约邀请投标======要约中标======承诺●1Z3040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1.形式——书面、口头、其他2.内容——姓名、标的、数量、质量、价金、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合理的都选●1Z304014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1.竣工日期——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竣工日;•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竣工日•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竣工日2.工程款的支付——验收合格后支付——按合同约定结算程序——承包人在验收合格后28天内交结算书——发包人在收到结算书后28天内审核——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14天内交付工程承包人未在28天内交结算书,发包人可要求交付工程——发包人不要求的,承包人有保管责任3.黑白合同——以中标备案的合同未结算依据4.争议解决:(1)发包人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时,没有在约定时间内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价(2)工程量的计算——以签证为依据(3)工程款的利息计算标准——按约定——无约定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利息计算时间——有约定的——应付工程款之日无约定的——工程已交付的———————交付日=============应付工程款、利息之日工程未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日==应付工程款、利息之日工程未交付+价款未结清——起诉日=============应付工程款、利息之日(4)垫资本金——有约依约,无约按拖欠工程款处理垫资利息——有约依约(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无约按无息处理(5)偿还顺序:全款或大部分款的购房人——→工程款优先权——→抵押权——→债权材料款、工人工资√违约损失×6个月内行使优先权●1Z304015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1.损失赔偿范围——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2.违约金低于、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裁量增加、适当减少3.发包人、承包人的损失赔偿——违约、违法的都要承担(不可抗力×)●1Z304016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1.无效合同:(1)自始、绝对无效(2)无效合同5类型——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4)三个无效施工合同——无资质借用资质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转包、违法分包(5)无效合同的工程款——施工合同无效——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款√、修复费∈承包2.可撤销合同:(1)自始、相对无效——必须启动撤销权才无效(2)可撤销合同3类型——重大误解(理解错误——较大损失)订立时显失公平——订立时,利用优势或没有经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损害个人利益(3)撤销权消灭——1年没行使撤销权——知道或应当知道放弃撤销权3.效力待定合同:(1)概念——成立后是否有效不确定,有权人追认则有效,不追认则无效(2)效力待定合同的3个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权代理无处分权人2个例外——限制能力人——纯获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有效,不用追认表见代理●1Z304017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1.履行——当事人不得因名称、法人代表等改变而不履行(劳动)合同2.债权转让—————————————通知其他任何变动(债务转让、变更)——同意3.终止——(1)终止情形——履行解除提存抵销混同(2)解除——有效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内仍未履行——————一般违约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解除应尽通知义务(到达)(3)施工合同解除——发包人解除——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完工,经催告后仍未完工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承包人解除——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1Z304018 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1.承担方式:继续履行——可以与其他方式并用,具有惩罚性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以损失存在为前提违约金———不以损失存在为前提,有无损失都要支付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向法院、仲裁院——请求增加违约金违约金过高于实际损失——可向法院、仲裁院——请求降低违约金定金————守约——定金抵做价款或收回违约——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收方违约,双倍返还2.定金与违约金同时约定的——择一适用继续履行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可并用3.违约责任免除——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特定的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例外——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4.示范合同文本——参考作用★1Z304020 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1Z304021 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1.订立:(1)种类:固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连续工作10年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国企改制的——连续工作10年+ 距退休不足10年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合同+ 续订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一级建造师》课件(2024)

2024/1/24
理论联系实际
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工程实践相 结合,通过案例分析、模拟练 习等方式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多渠道获取资源
利用在线课程、学习资料、专 业论坛等多种渠道获取学习资 源,拓宽知识面。
注重复习与总结
定期复习所学内容,及时总结 学习经验和教训,不断调整学
习策略。
7
02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级建造师》课件
2024/1/24
1
目录
• 课程介绍与概述 •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工程项目管理理论与实践 •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实务
2024/1/24
2
目录
• 建筑材料与设备选用及性能评价 • 安全生产管理与案例分析 • 复习总结与备考策略
2024/1/24
3
01
课程介绍与概述
2024/1/24
项目成本控制原理
探讨项目成本控制的基本原理,包括挣值管理、成本变更 控制和成本绩效分析等。
2024/1/24
项目成本风险管理
分析项目成本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提出相应的风险识 别、评估和应对措施。同时,探讨如何通过风险转移、风 险自留等策略来降低项目成本风险。
15
04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实务
2024/1/24
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10
建筑税收制度与费用计算
建筑税收制度概述
建筑业的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费用组成与计算
建筑工程费用的组成、计算方法及费用控制 与管理措施。
2024/1/24
建筑税收计算
营业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及税额的 核定与缴纳。
建筑税收与费用的监管
2013年8月29日(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课件)

答案:B
7.某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出具10 万元 的银行保函或等额汇票作为投标担保”, 则该 工程采用的担保方式包括( ) A、保证 B、抵押 C、动产质押 D、权利质押 E、定金
答案:AD
8.[2006年真题] 甲施工企业在银行办理投标保函,银行 要求甲提供反担保。则甲提供的以下单证,能够质 押的是( )。
答案:BCDE
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知识产权特征—— 财产人身双重性、专有性、地 域性、期限性
2、专利权—— 种类——发明(20年)、实用新型( 10年)、外观设计(10年)——期限自申请日计算--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文件日——寄出的邮戳日 3、商标权——具有显著性——标识义务——10年— —核准注册日计算 4、著作权的种类、单位作品、委托作品
答案:A
4.甲出具一份委托书授权乙去购买水泥, 乙到市场后发现钢材价格大幅下落, 立即购买大批钢材。钢材运抵后,甲 未作表示。后钢材价格又继续下跌, 当钢材出卖方索要钢材价款时,甲以 让乙购买水泥而乙买回钢材为由拒付 货款。则( )应承担钢材货款的付款 责任。 A.甲 B.乙 C.甲和乙 D.出卖方
答案:C
3.[2011年真题]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由丙企业 做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与乙协商,将贷 款金额增加到150万元,甲和乙通知了丙,丙未予 答复。后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关于该案中的保证 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丙应承担150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甲和乙的通知未 予答复,视为默认 B. 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 的同意 C. 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金额 条款而致合同无效 D. 丙对100万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0万元不承担保证责 任
2014一建_法规_精讲_陈印_第1章_第3讲

)。
【答案】D
2009-42 在下列担保方式中,不转移对担保标的占有的是( )。 A.定金 B.质押 C.抵押 D.留置
【答案】C
【模拟题】不动产可以依法( A.抵押 B.抵押或质押 C.抵押或留置 D.抵押、质押或留置
)。
【答案】A
【保证】
保证人
债权人
主合同
债务人
【保证合同当事人】 2008-51 甲施工单位向乙银行申请贷款200万元,甲提交了丙汽车制造厂为其出具 的还款付息保证书。该保证合同主体是( )。
A.甲丙之间应签订保证合同 B.甲乙协商延长了施工合同的工期,通知丙后丙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C.甲乙协商延长了施工合同付款期限,取得丙口头同意后丙继续承担保证责
任 D.甲乙协商增加了施工合同付款数额,取得丙书面同意后丙继续承担保证责
任 E.甲将在建工程转让给丁,应当取得丙 的书面同意,否则丙不再承担保证
结论:主合同变更导致保证人责任加重的,非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予承担
2004I-59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担保。履行过程中,甲乙双 方通过协商对合同作了重要变更,但甲方未将变更事项通知丙方。合同部分履行 后,甲方的严重违约行为导致与乙方解除合同。则对变更事项中损失部分的处理 原则是由于( )。
A.乙银行有权要求甲企业对50万元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B.乙银行有权要求丙企业对5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C.乙银行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后,才可要求丙企业承担责任 D.乙银行有权要求甲企业对30万元承担责任,丙企业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E.乙银行有权要求甲企业与丙企业对50万元债务平均分摊责任
【模拟题】某施工单位通过行贿中标某大型项目,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了某银 行出具的工程履约保函。目前工程已经实施过半,经其他投标人投诉,招标主管 部门调查认定行贿谋取中标情节属实。则( )。
一级建造师之精讲PPT

管理平台 八大管理 造价管理(造价构成、价款计算、成本控制) 26节 资源管理(材料、机械、劳动力管理)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合同、变更、索赔等)
现场管理(平面布置、临时用水、用电、防火等) 综合管理(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七大管理在现场 的综合应用)
4
• 五、复习思路
通读考试书 巩固知识点 举一反三
圈重点 看书中正确描 述纠正错误
• 如:实体工程质量管理中: • 1.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 施规划(编制、审核程序) • 2.原材料进场指标的复验 • 3.施工过程的技术规范要求 • 4.验收的要求(what、who、how) • 5.质量事故的判断(等级、处理程序) • 6.质量缺陷的防治
7
• 如:执业资格角色的定位: • 1.单位角色(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 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居民、上级 有关部门) • 2.岗位角色(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安全员、质检员)(职责、任 务、签单的文件) • 3.合同角色 • (业主、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做习题
对答案
100% 教材
90% 教师 上课
80% 学员 掌握
10% 经验
60% 考试 得分
5
选择题难度系数分类(仅供参考)
1 简单 A、重型灯具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2
低难 B、龙骨在短向跨度上应根据材质适应起拱 B、龙骨在 短向跨度上应根据材质适应起拱 龙骨在短向 C、吊杆长度超过1.5m时,应设置反支撑或钢 C、吊杆长度 超过1.5m 吊杆长度超过1.5m时,应设置反支撑或钢 制转换层
8
• (一)全过程(三阶段)执业资格要求的综合题型 • 具体知识点体现为: • (1)招投标问题(包括招标方式、招标程序、 投标程序及条件等)(改错题) • (2)合同类型及合同扮演角色(总价、单价、 成本加酬金)(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违法分 包)(判别题) • (3)履行合同中对出现问题的合理解决(工 程索赔、工程变更、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现场管 理、价款结算问题)(分析题)(改错题)(计算 题)
2016一建_法规_精讲_陈印_第3章_第2讲_打印版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主讲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班)陈印1Z3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二)【③投标人资格审查】①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的两家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类工程:(1)大型或(2)结构复杂。
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成员发生变化的,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又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模拟题,P92】以下不属于投标无效的情形()。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明显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单位的投标B.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家单位参加同一项目中两个不同标段的投标C.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分立,使得其资质不再符合招标项目要求D.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调整个别成员【答案】B【④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P9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函(及附录)投标人须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评标办法联合体协议书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保证金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10.【模拟题,P9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
A.包括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B.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C.包括履约保证金D.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评标委员会【答案】B【投标文件的撤回、撤销、补充、修改,P94】《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撤回、补充或修改投标文件。
在投标有效期内(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全国2024年一级建造师教材

全国2024年一级建造师教材
全国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书共有4本,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和《一级建造师土木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要介绍建筑工程管理和实务方面的知识,包括工程管理原理、项目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等;《一级建造师土木工程管理与实务》涵盖土木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包括土木工程概论、工程测量、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施工工程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建议访问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教材精讲讲义1512页

1K412016 桥面防水系统施工技术
1K4130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K413022 深基坑支护结构与边坡防护 各种围护结构的施工、基坑放坡基本要求、基坑 地基的加固
1K415010 城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
1K415011 城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城市 排水体制选择
1K415030 城市燃气管道工程施工
一、新版教材的指导思想和修订原则
3、合格注册建造师的标准——以专业技术为依托, 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
强调从工程实践出发,重点测试考生解决实际 问题的能力。
二、新版教材大纲(目录)变化情况
1、一级目录——三大体系基本保持不变 1K410000 市政公用工程技术 1K420000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1K431000 相关法律法规
三、新版教材变化整体情况
1、整体情况: 两大优点: 一是教材思路逐渐清晰,系统性增加,有利于于读者学习; (先介绍是什么及基本概念——再介绍如何施工——质量管理 ——安全管理——相关法规) 二是施工项目管理部分新案例,可以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大不容乐观的变化:
内容越来越细致,施工技术依然唱主调,技术内容变化较 多,复杂的施工技术成为很多学员考试合格的障碍物。
1K420000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变更较大考点
1K420030 市政公用工程合同管理
1K420031 施工阶段合同履约与管理要求
1K42007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修改了书中错误:横道图的绘制错误、 双代号时间坐标网络图,同时,规范了
单代号网络图的绘制
四、新版教材的具体内容介绍
1K431000 相关法律法规
新增考点
1K432082 植物材料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1K432080 城市绿化工程 1K432083 施工及验收的有关规定 主要水湿生植物最适层厚度
2020一级建造师法规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考点精讲

0分
4 分(2 单+1 多) 1 分(1 单)
0分Βιβλιοθήκη 和法律解决途径1Z308020 民 事 诉 5 分(3 单+1 多) 6 分(2 单+2 多) 4 分(2 单+1 多) 4 分(2 单+1 多) 8 分(4 单+2 多)
讼制度
1Z308030 仲裁制度 4 分(2 单+1 多) 5 分(3 单+1 多) 4 分(2 单+1 多) 5 分(3 单+1 多) 2 分(2 单)
证据、诉讼时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其中,诉讼程序又包括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节仲裁制度,重点讲解仲裁程序和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包括仲裁三大基本制度、仲裁协
议、效力、仲裁庭、仲裁程序等内容。
第四节调解与和解,重点讲解不同种类的调解机制和不同程序中的和解制度。
第五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重点讲解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方面内容。
1Z308040 调 解 与
和解制度
2 分(1) 4 分(2 单+1 多) 3 分(1 单+1 多) 6 分(2 单+2 多)
0分
1Z308050 行 政 强
制、行政复议和行 4 分(2 单+1 多) 3 分(1 单+1 多) 3 分(1 单+1 多) 2 分(1 多) 2 分(2 单)
政诉讼制度
共5节
要能联想到现实场景中,切忌死记硬背。学好第八章,一定要多做题,理解考试的常见陷阱设置
与重难点区分。
第一节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重点讲解纠纷解决途径,包括和解、调解、
诉讼和仲裁,而诉讼又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2015一建_法规_精讲_陈印_第3章_第2讲_打印版

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主讲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班)陈印1Z303000建设工程发承包制度【发包方式】直接发包建设项目(符合法定事由,经批准)发包方式公开招标(国资主导或控股)招标发包(符合法定事由,经批准)邀请招标【哪些项目必须招标】范围+规模,两条件同时具备才需要招标范围规模情况1:总投资<3000万元情况2:总投资≧3000万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施工≧200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设备采购,不论单项合同额大小,全部需要招标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货物≧100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援建服务≧50万【模拟题】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说法正确的是()。
A.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200万元的都必须招标B.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施工招标C.只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就不需要进行招标D.公用事业项目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答案】D【解析】范围+规模两条件同时具备,才需要招标。
A错,未考虑到范围;B错,未考虑到规模。
【模拟题】根据《招标投标法》,国有资金占控股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时,其()应当公开招标。
A.项目咨询B.勘察、设计C.施工、监理D.重要设备采购E.一般材料采购【答案】BCD【豁免招标与豁免公开招标的区分】招标直接发包公开招标邀请招标1.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1.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抢险救灾,适宜招标而不适宜公开招标的;2.以工代赈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只有一家能做)3.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自行建设;4.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5.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6.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精讲——赵军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物权的保护
(2)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自有的一幢房屋卖给 乙,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购房款 25% 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 房屋卖给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下列
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 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B.甲必须收回房屋并向乙方交付 C.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以要求甲 承担违约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 刑事责任
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Z301071 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1Z301072 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
1Z301073 抵押权、质权、留臵权、定金的规定
1Z301071 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 定
担保的概念
担保
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1Z3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Z3010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民商法 行政法
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
2013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精讲班5_1

1A431000 建筑工程相关法规 2.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P375 A . 10日 B . 15日 C . 30日 D . 3个月 答案: B
2020/5/2
1A431000 建筑工程相关法规 3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 位保存,一份留( )存档。P375 A . 备案机关 B . 施工企业 C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D . 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 答案:A
2020/5/2
C .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 修的城市道路竣工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挖掘的, 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D. E.
2020/5/2
• 2 .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BCD )P375 • A .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 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 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 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B . 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 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教材精讲班 主讲: 宋协清
2020/5/2
1A430000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
标准
2020/5/2
1A430000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 标准 学习提醒: 1、施工技术相关的法规并入相应施工技术部分; 1A43205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1A43205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和 1A432053《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等单独专题讲 解 2、先自己看看书 3、再跟我一起做做题
2024版一级建造师(精华)PPT课件

考试与认证
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认证
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 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即可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成为注册一级建造师。
2024/1/30
2024/1/30
6
02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4/1/30
7
建筑法规体系及核心内容
建筑法规体系概述
建筑法规的构成、层次及相互关系。
建筑法规的实施与监管
建筑法规的执行机构、监管措施及违 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的核心内容
建筑许可、建筑安全与卫生、建筑合 同、建筑税收等。
2024/1/30
8
2024/1/30
工程财务风险管理
了解工程财务风险管理的概念、方法及应用。
18
05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实务
2024/1/30
19
土木工程施工技术要点与案例分析
基础工程施工技术 包括地基处理、桩基施工、地下室防 水等关键技术要点。
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
涵盖模板支撑、钢筋加工与安装、混 凝土浇筑与养护等核心内容。
地面装饰施工技术
涉及木地板、石材、地毯等不同地面材料的 铺装技术。
案例分析
结合实例,分析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 技术难题及解决方案。
2024/1/30
22
06
一级建造师备考策略与建议
2024/1/30
23
考试大纲解读与备考方向指导
2024/1/30
01 深入解读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明确考试要求和 考试内容。
(蔡恒)2019一建法规考点精讲第43讲:1Z308020民事诉讼制度(一)

2019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精讲1Z308020 民事诉讼制度(一)【真题分布数据统计】(6分,4分,6分,8分,4分,3分,9分,5分,7分)【本节知识框架】1Z30802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1Z308022 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1Z308023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1Z308024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1Z308025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1Z308026 民事诉讼的执行【考点】级别管辖【★】1.我国法院有四级,分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2.主要根据标的金额来确定级别管辖法院3.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一审民事案件。
【考点】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1.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
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者主要营业地。
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法院--辖区的,原告可以向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考点】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注:不是实际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4.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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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 师
债的发生—— 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
建 设
无因管理
法
规 及
连带之债—— 连带责任的特点
相
关 知
1Z301035 掌握物权制度
识
物权的客体—— 物
高 唱
物权分类—— 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1Z301036 掌握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 智力成果 特征—— 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2009
14个专业工程规模标准
1Z301013 掌握监督管理
2009
习题
一
级 建
张某( ),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
造
师 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建
设 法
A. 参加教育培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规
及 相
后
关
知 识
B.参加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执
高 业资格后
唱
C.取得执业资格,经单位审核批准后
D.取得执业资格,注册在一个施工资质的建
识
D.李某在2007年1月5日前不能注册为建造师
高 唱
E.李某在2008年1月5日前不能注册为建造师
答案:
2009
➢1Z201020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一
级 建 造
1Z201021 掌握法律体系
师 建
1Z201022 熟悉法的形式
设
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法律
建筑法、合同法
规
及
相 关 知 识
国务院 省/自治区/直 辖市等地方
筑企业
答案:D
2009
一
李工取得了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受聘于
级 建 造
北京某建筑施工企业( ),现正作为河北
师 建
省某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设 法
按要求,李某应( )建设行政主管部
规
及 相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门提出注册申请。
答案:B
关
知 识
A. 通过聘用单位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高
唱
B.通过聘用单位向北京市人民政府
人大及其常
行政法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高 委会
唱
省/自治区 /直辖市等
地方性法规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 各部、委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
地方人民 政府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办法
标投标办法
2009 ➢1Z201030 民法
一 级
1Z201031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
建 造 师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知识产权的种类:
一
级 建
• 著作权——文学、艺术、科学作品及模型、软件等
造 师
• 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建 设
专利权的年限
法 规 及
• 商标权——注册商标(有效期10年)
相 关
• 商业秘密
知
识 1Z301036 掌握诉讼时效制度
高 唱
概念
种类:普通——2年;短期——1年,四种情况
特殊——特殊规定,如四年
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任何比例债务, 连带责任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的分担比例有约定来拒绝部分 或全部履行
连带责任人一个或多个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对债权 人的债务即行解除
连带责任人清偿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 要求清偿
2009
一
级 建
代
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代理人)
C.以自己的名义向北京市人民政府
D.通过聘用单位向河北省市人民政府
2009
一
李某2003年5月10日注册为一级建造师,2005
级 建
年1月5日被吊销注册证书,按规定( )。
造
师
A. 李某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将被注册机关收回
建 设
或公告作废
法
规 及
B.李某终身不得申请注册为建造师
相
关 知
C.李某可以在2006年4月1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最长保护期限——20年
2009
一 级 建 造 师
建
设
法
规
及
相 关
诉
知 识
讼
时
高效
唱
普通诉讼时效 短期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国际货物买卖、技术进出口 海上货物运输索赔
2009
• 诉讼时效的计算
一
级 建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唱
民事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18周岁,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18周岁,或16周岁~18周岁自食其力的
客体: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
内容:权利、义务
2009
一
1Z201032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
级 建
件
造
师 建
1Z201033 掌握委代托理制度
设 法
授权
规 及 相 关
建设工程法规 及相关知识
主讲人:高唱
1Z3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
2009
一
度
级
建 造
➢1Z301010 建造师管理制度
师
建 设
1Z301011 掌握注册管理
法
规
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 执业
及
相 关
注册的相关要求
知
识 1Z301012 掌握执业管理
高 唱
执业范围的规定,权利与义务
1Z301013 掌握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建 主体: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
设
法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自然人的民事
规 及
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民事行为能力则取决于年龄
相 关
和精神健康状况。
知 识
民事权 利能力
一般权利能力 特殊权利能力
出生——死亡(如:继承) 如:婚姻
高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对代被理代人理的人代
理行为负责
代理人以被代理
人名义
知
识
高 唱
第三人 委托代理—无—行注为意能事力项人
代理终 止的原 因不同
法定代理 限制行为能力人
指定代理
2009
一 级 建 造 师
建
设 法
连
规 及
带
责 相
关 知
识任
高 唱
在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中两个以上的债务人中,任何一个债务人都 负有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理 造
师
建 设 法 规 及
中 的
第三人明知是无权代理,而造成被代理人损失 (行为人+第三人)
相 关
连
知 识
带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而造成被代理人损失
高 责 (代理人+第三人)
唱任
委托代理事项不合法 (被代理人+代理人)
2009
1Z301034 掌握债权制度
一
级 建
债的客体—— 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造 师
权利人不知道或不能知道,从权力被侵害之日
建
起计算
设 法
• 诉讼时效的中止:
规
及 相 关 知
条件:
原因、时间
两条同时具 备才能中止
识
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
高 唱
• 诉讼时效的中断:
中断事由发生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权利人起诉 提出要求 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任何一条皆 可导致中断
2009
习题
一
级 建
某房地产开发商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工
造 师
程承包合同,在这个工程法律关系中,
建 设
( )。
法
规 及
A.保证工程的质量是施工单位的义务
相
关 知
B.支付工程款是开发商的权利
识
C.工程承包合同是客体
高
唱
D.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E.开发商和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