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金项目申报奖励办法
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
※※※公司申请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司所属各企业、部门利用政府各项优惠政策,通过申报获得政府项目奖补资金及税费专项减免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并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安全、环保、项目建设、税收返还等类型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对应的奖励范围为各部门参与资金申报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的奖励额度以上级公司文件为准。
第五条奖励金额原则上根据取得政府补贴金额的1%计算,最低1000元,奖励上限10万元。
第六条奖励资金到账后,奖补事项主办部门负责与相关参与部门协商,根据部门贡献度、参与人员范围、工作量大小、奖励额度等形成奖金分配方案。
奖金分配方案应由参与奖补事项的有关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七条奖励金额低于1万元的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奖励金额高于(含)1万元的报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党委会)审议。
第八条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审议(审核)通过的奖励方案,由企业管理部依据会议决定或审核结果编制奖金分配表,经企管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签后交财务部审核兑现。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
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公司申请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司所属各企业、部门利用政府各项优惠政策,通过申报获得政府项目奖补资金及税费专项减免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并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安全、环保、项目建设、税收返还等类型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对应的奖励范围为各部门参与资金申报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的奖励额度以上级公司文件为准。
第五条奖励金额原则上根据取得政府补贴金额的1%计算,最低1000元,奖励上限10万元。
第六条奖励资金到账后,奖补事项主办部门负责与相关参与部门协商,根据部门贡献度、参与人员范围、工作量大小、奖励额度等形成奖金分配方案。
奖金分配方案应由参与奖补事项的有关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七条奖励金额低于1万元的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奖励金额高于(含)1万元的报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党委会)审议。
第八条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审议(审核)通过的奖励方案,由企业管理部依据会议决定或审核结果编制奖金分配表,经企管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签后交财务部审核兑现。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
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公司申请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司所属各企业、部门利用政府各项优惠政策,通过申报获得政府项目奖补资金及税费专项减免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并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安全、环保、项目建设、税收返还等类型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对应的奖励范围为各部门参与资金申报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的奖励额度以上级公司文件为准。
第五条奖励金额原则上根据取得政府补贴金额的1%计算,最低1000元,奖励上限10万元。
第六条奖励资金到账后,奖补事项主办部门负责与相关参与部门协商,根据部门贡献度、参与人员范围、工作量大小、奖励额度等形成奖金分配方案。
奖金分配方案应由参与奖补事项的有关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七条奖励金额低于1万元的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奖励金额高于(含)1万元的报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党委会)审议。
第八条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审议(审核)通过的奖励方案,由企业管理部依据会议决定或审核结果编制奖金分配表,经企管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签后交财务部审核兑现。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
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一、目的为优化公司项目申报管理机制,充分激发相关项目申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项目申报人员深入了解、掌握、运用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择优立项、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为公司获取更多荣誉及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1、本办法仅适用政府资金和荣誉申报项目奖励所使用。
2、本办法适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研发部等参与申报的工作人员。
三、职责1、综合管理部(1)负责各级政府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和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
(2)负责商标、注明商标等涉及品牌建设各项荣誉和项目的组织、申报。
(3)负责专利、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各级工程中心、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以及各级政府相关荣誉(高新技术企业等)和奖励(专利大户等)的组织、申报。
(4)负责与政府(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关注项目申报信息,并负责资料附件的收集与准备。
(5)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编写、存档及保管。
(6)负责组织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2、财务部(1)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填报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财务的相关数据。
(2)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提供申报项目涉及财务有关的资料(包含财务报表、凭证、发票等)。
(3)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研发部(1)负责提供各种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技术有关的数据和申报资料的编写。
(2)针对部门项目所需,负责提供申报项目中产品检查报告和产品图片等。
(3)负责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四、项目激励措施1、以上业绩额区间内,申报项目难度特别巨大或对公司有特别重大意义时,可以在原有的奖励标准上上浮10%-20%,具体由总经理决定。
2、本办法中未规定的项目,若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利益或对公司提升形象有重大意义时,可视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分配奖金。
3、公司获得税收减免、退税、公司收入奖励、纳税奖励等因为企业资质、荣誉而取得的资金(如高企税收减免等),不纳入本办法计算内。
项目申报奖励制度
项目申报奖励制度项目申报奖励制度(暂行)一.目的为鼓励公司项目申报部门积极申报政府各类扶持项目资金,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有关部门及下属各子公司。
二.奖励范围2.1奖励范围包括参与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各级领导及项目参与人员;2.2公司及各子公司在扶持项目资金申报成功获得批复并且资金到公司账后,经公司批准,由公司对项目申报参与人员进行奖励,项目参与人员有多个项目申报成功的,可同时获得多项奖励。
三.奖励申请程序3.1享受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的奖励应在申报项目获得批复并且资金到帐后进行;3.2按规定应该进行奖励的项目由项目申报部门提出申请,拟定初步奖励方案,填写《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奖励申请表》(见附表)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具体文件材料包括:政府项目批复红头文件的复印件、资金到账凭证的复印件、项目申报工作总结。
3.3奖励方案经公司项目申报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长批准对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奖励。
四.政府扶持项目类别4.2资助资金类项目:指各种从政府机构获得的专项资助资金支持的项目,如新产品研发、手艺创新、产业化示范项目、技改项目、节能项目、环保项目以及信息化项目等;4.3各种贷款贴息类项目;4.4各种基金类项目;4.5根据各级政府机构公布信息谋划、包装并申报的其他扶持资金类项目。
五.奖励标准5.1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奖励金额的计算办法如下:奖励金额=(项目到账资金-项目专项资金)×奖励系数主管项目申报部门副总的奖励金额根据项目资金申报的难易程度按照奖励系数2‰至4‰计算,主管项目申报部门经理和具体办事人员的奖励金额根据项目资金的申报难易程度按照奖励系数1.5%至4%计算全部参与人员的奖金总额,再根据每个人的参与程度和工作量由公司制定奖励方案,进行详细分配。
5.2在保证公司完成年度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前提下,积极经由过程各种渠道从政府机构取得非公布类或专门针对我公司的资助资金,对相干主管领导和介入职员根据以上奖励尺度给予双倍奖励。
某公司政府补助奖励办法
※※※公司
申请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公司所属各企业、部门利用政府各项优惠政策,通过申报获得政府项目奖补资金及税费专项减免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并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安全、环保、项目建设、税收返还等类型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获取政府补助资金对应的奖励范围为各部门参与资金申报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的奖励额度以上级公司文件为准。
第五条奖励金额原则上根据取得政府补贴金额的1%计算,最低1000元,奖励上限10万元。
第六条奖励资金到账后,奖补事项主办部门负责与相关参与部门协商,根据部门贡献度、参与人员范围、工作量大小、奖励额度等形成奖金分配方案。
奖金分配方案应由参与奖补事项的有关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七条奖励金额低于1万元的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奖励金额高于(含)1万元的报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党委会)审议。
第八条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审议(审核)通过的奖励方案,由企业管理部依据会议决定或审核结果编制奖金分配表,经企管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签后交财务部审核兑现。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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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扶持资金奖励办法
政府扶持资金奖励办法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奖励办法积极申报各类政府扶持项目资金及荣誉,是促进集团发展的重要工作。
为了表彰和鼓励政府扶持项目资金及荣誉类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下属各子公司政府扶持项目资金及荣誉类申报工作。
一.政府扶持项目资金内容(一)通过审批的项目政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变现形式为资金无偿补贴、贷款贴息、奖励鼓励等。
分为以下类型:1.一般技术研发类、创新类政府扶持资金2.已完成研发进入大范围推广3.特定领域的专项资金4.具有地域特点的专项资金5.奖励鼓励专项资金6.其他类型(二)政府扶持资金申报奖励适用范围1.在上级政策性、计划性、体制性等常规性补助资金基数上,争取申报到的增量资金;2.上级政策性、计划性、体制性等常规性补助资金以外的其他门类资金,且是剔除一次性因素后在原基数基础上实现增长和计划外增加的资金;3.上级部门主动给予的资金或捐赠如主动的对口支援、救灾资金、捐赠财物等,不属于申报资金奖励范围;4.本部门(子公司)职责范围内正常业务内容实现的国度扶持资金,不属于申报资金奖励范围。
二.申报职责(一)科技部1.卖力各级当局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和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2.负责商标、著名商标等涉及品牌建设各项荣誉和项目的组织、申报;3.负责专利、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以及各级政府相关荣誉(高新技术企业等)和奖励的组织、申报;4.负责与政府(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关注项目申报信息,并负责资料附件的收集与准备;5.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编写、存档及保管;6.负责组织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二)财务部1.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填报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财务的相关数据;2.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提供申报项目涉及财务有关的资料(包含财务报表、凭证、等);3.卖力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项目申报及激励管理办法
项目申报及激励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及激励管理办法1.目的本规定旨在改革和优化公司项目申报管理机制,鼓励研究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对政府部门的政策及时准确申报和充分享受对公司发展有益的项目及政策,充分激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2.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政府资金和荣誉申报项目奖励所使用。
3.职责3.1 项目管理部3.1.1 负责各级政府科研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和资金项目的牵头组织申报,参与行业重点研发计划申报。
3.1.2 负责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涉及品牌建设各项荣誉和项目的组织申报。
3.1.3 负责专利奖、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的牵头组织申报。
3.1.4 负责各级政府相关荣誉和奖励的牵头组织申报。
3.1.5 负责浏览各政府职能部门网站,密切关注项目申报信息,并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向集团领导汇报申报信息,并传达给各公司。
3.1.6 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编写。
3.1.7 负责项目申报资料附件的收集与准备。
3.1.8 必须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至少提前3天内,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集团行政办,配合行政办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和资料完善。
3.1.9 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2 财务部门3.3.1 协助填报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财务的相关数据,做好项目预算。
3.3.2 协助提供申报项目涉及财务有关的资料(包含财务报表、凭证、等)。
3.3.3 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4 各公司研发部门3.4.1 提供各种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技术有关的数据和申报资料的编写。
3.4.2 针对部分项目所需,提供申报项目中产品检查报告、产品图片、样品实物等。
3.4.3 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5 各公司品质管理部门3.5.1 负责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市长质量奖、免检产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计量体系确认等涉及质量和计量项目的申报材料编写。
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奖励制度
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奖励制度积极申报各类政府扶持项目资金及荣誉,是促进公司发展的重要工作。
为了表彰和鼓励政府项目资金及荣誉类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范围1.1奖励范围包括参与政府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各级领导及项目参与人员;1.2 项目申报成功获得批复并且资金到账后,经公司批准,对项目申报参与人员进行奖励,项目参与人员有多个项目申报成功的可同时获得多项奖励。
2、政府扶持项目类别2.1 资助资金类项目:指各种从政府机构获得的专项资助资金支持的项目;2.2 各种贷款贴息类项目;2.3 其他扶持资金类项目等。
3、奖励标准3.1 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奖励总金额=项目到账金额*5%具体各项目申报参与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奖励金额,由项目申报牵头部门领导根据每人的参与程度和工作量制定奖励方案进行详细分配。
3.2 在保证完成年度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工作计划的前提下,积极通过各种途径从政府机构取得超额扶持的,相关参与人员根据以上奖励标准给予双倍奖励。
4、奖励申请程序4.1 公司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的奖励应在申报项目获得批复并且资金到账后进行。
4.2 按规定应该进行奖励的项目,由项目申报负责人填写《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奖励申请表》,在申请表中列出拟定的初步奖励方案,奖励方案经由项目申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
4.3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项目申报负责人提供相关文件材料至财务部门申请付款,具体文件材料包括:政府项目批复红头文件的复印件、资金到账凭证的复印件。
公司财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支付。
5、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罚则项目申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申报延误或影响项目申报成功的,主管领导根据具体事项,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
6、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自通知调整或终止之日起失效。
附表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奖励申请表申请部门:日期:年月日。
项目工程奖励方案
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项目工程在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激励和奖励优秀的项目工程单位和个人,促进项目工程领域的发展,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二、奖励对象1. 优秀项目工程单位:具有良好的项目管理和执行能力,并在建设过程中表现出色的单位。
2. 优秀项目工程个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表现出色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三、奖励标准1. 优秀项目工程单位奖励:(1)城市建设类项目:按照项目规模、质量、进度等因素综合评定,最高奖励100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按照项目质量、影响力等因素综合评定,最高奖励50万元。
2. 优秀项目工程个人奖励:(1)项目管理人员:按照管理能力、项目进度、成本等因素综合评定,最高奖励20万元。
(2)技术人员:按照技术质量、创新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定,最高奖励20万元。
(3)其他工程人员:按照工作表现、专业技能等因素综合评定,最高奖励10万元。
四、奖励条件1. 优秀项目工程单位奖励条件:(1)完成的项目工程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2)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得到相关部门认可。
(3)项目工程进度按期完成,对于提前完成的项目,奖励金额可适当加倍。
2. 优秀项目工程个人奖励条件:(1)在项目管理中取得较好的成绩,推动项目进展,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2)在专业技术上有突出的表现,提出创新性的建议,解决技术难题等。
1. 申报时间:每年度年底前,项目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报。
2.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工程完成情况报告、工作业绩证明、奖惩档案等。
3. 评审程序: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考虑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奖励名单和金额。
六、奖励管理1. 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政府经费拨付,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奖励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正发放。
2. 奖励公示:确定获得奖励的项目单位和个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奖励使用:获得奖励的项目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奖励资金,但需报备相关部门。
政府申报项目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杭州普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政府项目补助考核奖励制度一、考核目的为了全面并简洁地评价公司总经办及相关部门在涉及政府补助项目申报人员的工作成绩,贯彻公司深层次发展的战略目标,结合政府补助政策方针,项目申报的工作特点,公司总经办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奖励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总经办及相关部门所有涉及到政府项目申报的所有人员。
三、考核指标及考核周期针对总经办涉及政府项目申报人员的工作性质,将总经办涉及政府项目申报人员的考核内容划分为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考核,具体考核周期如下所示考核周期分布表四、考核关系由总经办部门主管会同公司总经理、考核专员组成考评小组负责对参加申请项目人员的考核。
五、考核内容设计(一)工作业绩指标①政府新项目申报记录②申报项目资料和完成计划时间表③项目申报的可靠性及补助资金力度④申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六、考核实施总经办涉及政府项目申报人员的考核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构成完整的考核管理循环。
这三个阶段分别是政府项目寻找阶段、政府项目申报阶段和补助资金到位考核阶段。
(一)政府项目寻找阶段①收集省.市.余杭区和开发区发布的有关政府补助的项目发布信息,寻找符合目前我司可以申报项目进行分析。
必要时候请相关商务公司进行协助甄别。
②对我司目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及时联系项目发布部门和单位联系人。
对项目申报时间点、申报需要材料、材料提交方式等进行确认。
必要时候请相关商务公司进行协助沟通。
(二)政府项目申报阶段①对已经确认我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开展申报工作,以能达到项目申报成功为最终目标。
②申报阶段工作根据申报项目需要资料进行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进程,并按申报项目的重要性制定申报工作流程表。
(三)资金到位考核阶段资金到位考核阶段分绩效评估、绩效审核和结果反馈三个步骤。
1.绩效评估考核根据被考核者在已经成功申报政府项目内的资金到位和已申报项目的数量进行考核标准,对被考核者评分。
1.2. 资金到位评估标准:A.申报项目到位资金超10万元,奖励金为10%。
项目奖励方案
项目奖励方案项目奖励方案(一)为调动全区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招商引资、争取资金的积极性,推动我区重点项目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奖励对象:直接引进项目投建并投产的中介人。
二、奖励标准:1、引进工业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按投资额的1.5‰予以奖励。
2、引进商贸服务类项目税收当年区财政实得超过10万元的按区财政实得的5%予以奖励。
3、争取特殊专项资金奖励一事一议。
三、奖励方法:奖励资金须在引进项目竣工投产后,由中介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认定材料,由区发改局及相关部门确认,经区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兑现。
四、奖励资金的申报:引进项目奖励申报时须向区发改局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报告。
2、被引资项目法人代表对引资者的确认证明。
3、评估报告和有关证明,固定资产所有权证明,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及企业纳税证明。
4、以设备投资的,应提供设备原始发货票及企业收到设备入库证明。
5、应提供的其它证明。
五、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投资指引进资金用于土地、基建、设备投资。
对有特殊贡献者及本办法未尽事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本办法由元宝区项目办负责解释。
项目奖励方案(二)为充分利用广州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办好国际酒类交易中心,把广州保税区打造成国内进口红酒集散地和最具活力的特殊经济区域,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办法(一)奖励对象。
在广州保税区国际酒类交易中心注册公司开展酒类展示、销售业务,并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以下简称广州开发区)办理税务登记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二)奖励措施。
1 .对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给予 5 年的奖励,奖励标准参考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前三年按 100% 后两年按 50% 进行计算并给予奖励。
从企业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奖励年限。
2 .区财政在预算中安排广州保税区国际酒类交易中心企业发展奖励资金并列入保税业务管理局部门预算。
项目申报奖励制度
文件编号:WL4-01-06-11版本:01发行日期:2013-01-06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页码:第 1 页共2 页文件名称: 政府项目申报奖励制度万隆光电政府项目申报奖励制度一、总则为建立健全合理而公正的项目申报奖励制度,体现公司整体效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调动员工积极性,鼓励申报各类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申报奖励标准与分配方案为激发和保证公司相关部门及员工参与政府项目申报的积极性,公司决定设定相应的奖励制度。
公司所申报的项目获政府资助后,可对参与项目申报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奖励分配标准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第一种:项目到账总奖金额的20%-35%(90%萧山企业)作为奖励。
我们建议为:3%-8% 公司决定:第二种:项目到账总奖金除去项目专项费用包括应酬等公关费用外的30%-50%(90%萧山企业)作为奖励。
我们建议为:5%-15% 公司决定:其中,奖金的分配方案为项目奖金70%奖励给项目主管、项目经理,项目主管、项目经理可以具体分配这70%的奖励给相关项目申报工作人员。
剩余30%奖金由其他参与项目的部门成员按工作难度和工作量大小确定相应的比例进行分配(由于每个项目的独立性与特殊性,项目负责人需同参与项目成员共同商讨来确定分配比例)三、项目申报惩罚标准公司在申报政府项目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经调查核实,将对项目经理、项目主管的考核进行减分,并给与以下相应的惩罚:1、项目申报组织结构不健全,没有或者缺少项目申报负责人,造成申报工作无法完成。
在以上项目奖励的基础上扣罚1000-2000元。
2、申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申报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报送资料延误导致申报失败。
在以上项目奖励的基础上扣罚1000-2000元。
四、奖励分配原则及操作流程奖金分配的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操作流程如下:1、在确定项目申报成功后,由项目申报负责人提交“项目申报奖励申请表”,并根据项目奖金分配标准确定分配比例。
(完整版)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
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一、目的为优化公司项目申报管理机制,充分激发相关项目申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项目申报人员深入了解、掌握、运用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择优立项、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为公司获取更多荣誉及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1、本办法仅适用政府资金和荣誉申报项目奖励所使用。
2、本办法适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研发部等参与申报的工作人员。
三、职责1、综合管理部(1)负责各级政府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和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
(2)负责商标、注明商标等涉及品牌建设各项荣誉和项目的组织、申报。
(3)负责专利、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各级工程中心、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以及各级政府相关荣誉(高新技术企业等)和奖励(专利大户等)的组织、申报。
(4)负责与政府(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关注项目申报信息,并负责资料附件的收集与准备。
(5)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编写、存档及保管。
(6)负责组织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2、财务部(1)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填报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财务的相关数据。
(2)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提供申报项目涉及财务有关的资料(包含财务报表、凭证、发票等)。
(3)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研发部(1)负责提供各种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技术有关的数据和申报资料的编写。
(2)针对部门项目所需,负责提供申报项目中产品检查报告和产品图片等。
(3)负责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四、项目激励措施1、以上业绩额区间内,申报项目难度特别巨大或对公司有特别重大意义时,可以在原有的奖励标准上上浮10%-20%,具体由总经理决定。
2、本办法中未规定的项目,若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利益或对公司提升形象有重大意义时,可视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分配奖金。
3、公司获得税收减免、退税、公司收入奖励、纳税奖励等因为企业资质、荣誉而取得的资金(如高企税收减免等),不纳入本办法计算内。
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规定
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规定一、背景为了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吸引更多的招商引资项目,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招商引资政策和措施。
其中,对于一些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政府会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为了规范考核奖励工作,县政府发布了本规定。
二、考核标准1.项目投资规模是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反映项目经济效益的关键指标。
投资规模越大,其对经济的贡献也越大,因此在考核中也会给予相应的加分。
2.项目建设周期也是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越快完成项目建设,越能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在考核中也将给予相应的加分。
3.项目创新能力是判断项目长远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具有豁得出去、干得出来、会想办法的项目具有创新精神,应当获得比较高的奖励。
4.除了经济效益外,项目的社会效益也是招商引资工作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例如,项目可以有效促进当地就业,改善民生等。
对于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项目,也应当给予相应的加分。
三、奖励标准1.根据以上考核标准,对于表现优异的项目,在最终考核中将会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2.对于考核达标的项目,县政府将会给予相应的补助资金,具体金额根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创新能力、社会效益等因素综合衡量而定。
3.实现招商引资目标后,为确保项目稳定高效运营,县政府将在政策扶持上下功夫,例如减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四、责任与考核县政府将会对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明确,同时要求按照规定完成项目考核工作。
同时,对于不履行职责、违规操作或者不合法行为的,县政府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五、本规定对于规范考核奖励工作,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
项目申报奖励规定1
项目申报奖励规定一、总则为激发和保证公司相关部门及员工参与政府项目及荣誉申报的积极性,以及鼓励公司员工的发明创造、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累积公司无形资产,确立和规范公司项目奖励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二、奖励范围公司科技项目获得政府立项资助或获得国家及省级以上荣誉后,可对参与项目及荣誉申请工作、发挥重要作用或者有直接帮助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制度视项目申请成功的复杂程度、重要性及资金额度综合确定。
以上提及的市、省、国家荣誉是指政府部门正式设立的、用于奖励科技型企业、民营企业及先进技术、先进个人的奖励。
凡在职员工通过公司形式所获得的荣誉或专利权归申请单位所有。
三、对象公司全体任职员工。
四、奖励类型奖励类型分项目奖励和荣誉奖励两种,奖励形式为奖金。
奖金按单项/次分别计算,可在年底或期末、单独或一并支付给相关授奖及参与人员。
五、奖金设置1、项目奖励设置奖金(有政府资助资金时用此奖励)对于政府资助金额,按奖金提成比例限额奖励,根据级别分别给予参与人员、项目申报负责人及支持人员3%、4%和3%奖励。
2、荣誉奖励设置奖金(无政府资助资金时用此奖励)以上根据级别按奖金提成比例限额奖励,根据级别分别给予参与人员、主持人员及支持人员的3%、4%和3%奖励。
六、项目奖励分配原则奖金分配的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奖金分配方案,主要按照直接参与项目及荣誉申报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参考其工作态度、时效、材料质量等因素确定。
七、操作流程在确定政府资金和荣誉后,由办公室统计提交项目及荣誉申请。
待总经理批准奖励申请后,按照本制度第5条中确定分配的原则,核定获奖人员及其工作量,拟定奖金分配额度,确定奖金分配方案,奖金分配方案确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提交公司财务部部门执行。
政府申报项目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政府申报项目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___项目补助考核奖励制度
为了全面且简洁地评价公司总经办及相关部门在涉及政府补助项目申报方面的工作表现,贯彻公司深层次发展的战略目标,结合政府补助政策方针,公司总经办制定了本绩效考核奖励方案。
适用范围为公司总经办及相关部门所有涉及到政府项目申报的人员。
考核周期分为月、季、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
考评小组由总经办部门主管、公司总经理和考核专员组成,负责对参加申请项目人员的考核。
工作业绩指标包括政府新项目申报记录、申报项目资料和完成计划时间表、项目申报的可靠性及补助资金力度、申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总经办涉及政府项目申报人员的考核过程分为政府项目寻找阶段、政府项目申报阶段和补助资金到位考核阶段。
政府项目寻找阶段需要收集省、市、余杭区和开发区发布的有关政府补助的项目发布信息,并寻找符合我司可以申报项目的条件进行分析。
必要时请相关商务公司进行协助甄别。
对我司目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及时联系项目发布部门和单位联系人,确认申报时间点、申报需要材料、材料提交方式等。
必要时请相关商务公司进行协助沟通。
政府项目申报阶段需要根据申报项目需要资料进行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进程,并按申报项目的重要性制定申报工作流程表。
资金到位考核阶段分为绩效评估、绩效审核和结果反馈三个步骤。
绩效评估考核根据被考核者在已经成功申报政府项目
内的资金到位和已申报项目的数量进行考核标准,对被考核者评分。
资金到位评估标准为申报项目到位资金超过10万元,奖励金为10%;申报项目到位资金超过30万元,奖励金为6.5%。
政府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政府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政府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政府奖励资金的单位,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接受政府奖励资金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政府奖励资金是指政府用于奖励和激励各种优秀行为和成绩的资金,包括科技创新奖励、文化艺术奖励、环保节能奖励、扶贫济困奖励等各类奖励资金。
第四条政府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监督和管理,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合理分配。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核、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流程和责任,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
第六条政府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应当注重激励创新创业,鼓励企业和个人加大投入,提高科研和生产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七条政府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应当注重社会效益,保障相关资金用于民生事业、环保节能、扶贫济困等方面,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第八条政府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应当注重经济效益,防止资金浪费和滥用,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第九条政府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应当注重风险防控,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防止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申报和审核第十条接受政府奖励资金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申报相关奖励项目,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经过层层审核后方可获得资金支持。
第十一条政府奖励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应当严格执行程序,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避免出现各种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政府奖励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应当尊重市场规律,注重效益和风险,对于真正具有创新性和社会效益的项目予以支持。
第十三条政府奖励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应当尊重专业性和公正性,建立科学客观的评审标准和体系,确保评审结果公正透明。
第十四条接受政府奖励资金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不得隐瞒虚报,不得有其他违规行为。
关于引进资金、项目的奖励办法
关于引进资金、项目的奖励办法第一篇:关于引进资金、项目的奖励办法关于引进资金、项目的奖励办法为全面实施项目强县战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单位和个人引进资金、项目,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一条引进建设资金的奖励(一)引进资金使用期限三年以上按以下标准奖励:1、无息的,按引资额的3%进行奖励。
2、低于银行现行借贷款基准利率的,按引资额的2%进行奖励。
3、与银行现行贷款基准利率相同的,按引资额的1%进行奖励。
(二)引进资金使用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按引进资金使用期限三年以上奖励标准的50%进行奖励。
第二条向上级争取资金、物资的奖励(一)凡争取上级无偿资金(包括国债资金)或物资的,按实际资金到位额的3%奖励直接运作单位;实物资产需要评估。
(二)凡争取专项资金、开发资金及其它建设资金的,按资金到位额的2%奖励单位。
(三)以上奖励的50%由单位直接奖励有功人员。
第三条引进项目的奖励(一)本办法所称“引进项目”适用于从县域外引进二、三产 1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的单位或个人(即投资方为县域外法人或自然人);企业在我县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手续,项目坐落在我县域内,实际投产且产生税收效益。
(二)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对项目引荐人进行一次性奖金奖励。
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的工业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4‰的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含1亿元)—5亿元的工业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含5亿元)—10亿元的工业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6‰的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8‰的奖励.三产项目按照上述工业项目奖励标准的一半对项目引荐人进行奖励。
项目引荐人为县内干部职工的,在享受上述奖励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对其在评优、评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优先考虑。
(三)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亿元(含1亿元)—5亿元的,在享受以上奖励的同时,可解决符合用工条件的本人或亲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指标1个;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为5亿元(含5亿元)以上的,在享受以上奖励的同时,可解决符合用工条件的本人或亲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指标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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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优化公司项目申报管理机制,充分激发相关项目申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项目申报人员深入了解、掌握、运用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择优立项、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为公司获取更多荣誉及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仅适用政府资金和荣誉申报项目奖励所使用。
2、本办法适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研发部等参与申报的工作人员。
三、职责
1、综合管理部
(1)负责各级政府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和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
(2)负责商标、注明商标等涉及品牌建设各项荣誉和项目的组织、申报。
(3)负责专利、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各级工程中心、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以及各级政府相关荣誉(高新技术企业等)和奖励(专利大户等)
的组织、申报。
(4)负责与政府(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关注项目申报信息,并负责资料附件的收集与准备。
(5)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编写、存档及保管。
(6)负责组织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2、财务部
(1)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填报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财务的相关数据。
(2)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提供申报项目涉及财务有关的资料(包含财务报表、凭证、发票等)。
(3)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研发部
(1)负责提供各种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技术有关的数据和申报资料的编写。
(2)针对部门项目所需,负责提供申报项目中产品检查报告和产品图片等。
(3)负责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四、项目激励措施
1、以上业绩额区间内,申报项目难度特别巨大或对公司有特别重大意义时,可以在原有的奖
励标准上上浮10%-20%,具体由总经理决定。
2、本办法中未规定的项目,若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利益或对公司提升形象有重大意义时,可
视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分配奖金。
3、公司获得税收减免、退税、公司收入奖励、纳税奖励等因为企业资质、荣誉而取得的资金
(如高企税收减免等),不纳入本办法计算内。
五、奖励费用的分配与支取
1、奖励分配原则:根据项目申报工作难度系数贡献大小,按劳分配。
2、奖励分配方式:
(1)项目资金到账或相关荣誉证书取得后由综合管理部根据项目开展过程中各相关人员对项目的贡献大小提出分配计划,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发放、
分配给相关人员。
(2)项目牵头负责人个人分配比例在25-40%区间内,主要经办人员35-45%区间内,配合人员在余额比例内进行分配。
若项目牵头负责人即为主要经办人,则按照60%分配,配合
人员按照40%分配。
3、奖励的支取:奖励分配计划经总经理批准,且政府立项资金到账后,由财务部以现金的形式进
行奖金的发放。
若政府立项资金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奖励也须根据比例进行分期发放。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实施。
附表:
政府项目资金(荣誉)申报奖励申请表
申请部门:申请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