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可选责任基本保额现金价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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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优享人生现金价值表

中邮优享人生现金价值表

中邮优享人生现金价值表【原创版】目录1.中邮优享人生现金价值表概述2.表格内容详解3.投保建议正文【中邮优享人生现金价值表概述】中邮优享人生现金价值表是一款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出的具有高现金价值和保障功能的保险理财产品。

该产品结合了保险和储蓄的双重优势,不仅可以提供一定的保障,还可以让投资者在保险期间内享受到稳定的现金分红。

本文将对中邮优享人生现金价值表进行详细解析,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并利用这一理财产品。

【表格内容详解】中邮优享人生现金价值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保险金额: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的最高保险金。

2.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开始到终止的时间段。

中邮优享人生现金价值表的保险期间一般分为 10 年、15 年、20 年等几个档次。

3.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责任、疾病身故或全残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等。

4.现金分红:指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内,按照约定的比例向投保人分配的红利。

中邮优享人生现金价值表的红利分配方式分为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两种。

5.保费:指投保人为购买保险产品而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

中邮优享人生现金价值表的保费可以根据投资者的需求进行选择,一般分为 5 年交、10 年交等几种交费方式。

【投保建议】在选择中邮优享人生现金价值表时,投资者应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保障需求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考虑。

以下是一些建议:1.根据自身保障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

2.了解保险责任的具体内容,确保所购买的保险产品能够满足自己的保障需求。

3.选择合适的交费方式,尽量降低保费支出压力。

4.关注现金分红的收益情况,权衡保障和投资收益的关系。

总之,中邮优享人生现金价值表作为一款具有高现金价值和保障功能的保险理财产品,在当前市场上具有较高的吸引力。

尊贵人生一卡通

尊贵人生一卡通
十分关爱 快速体验 “十分关爱”一语双关,一是指关爱的程度,二是指尊贵人生首期 十分关爱”一语双关,一是指关爱的程度, 10%的高额返还,让客户充满快感和体验感。 10%的高额返还,让客户充满快感和体验感。 的高额返还 九九见利 人生无忧 “九九见利”是指60岁前后两个9%的生存保险金返还。客户可 九九见利”是指60岁前后两个9%的生存保险金返还。 60岁前后两个9%的生存保险金返还 以根据阶段的不同,运用返还金去规划自己的美好生活, 以根据阶段的不同,运用返还金去规划自己的美好生活,让一生 无忧。 无忧。 月月复利 二次增值 进入累积生息账户的返还金,按月复利累积, 进入累积生息账户的返还金,按月复利累积,实现资金的二 次增值。不仅可以让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还能有效的缓解 次增值。不仅可以让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 通货膨胀,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 通货膨胀,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
尊贵人生一卡通
一、尊贵人生五要素概述: 尊贵人生五要素概述
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 55周岁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 30 保险责任:基本责任: 保险责任:基本责任:
姓名
关主
通关情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 10年 20年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80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 80
关爱年金:犹豫期后按首期基本责任保险费的10%给付关爱年金;至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 给付关爱年金;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 关爱年金:犹豫期后按首期基本责任保险费的 基本责任保险费的 给付关爱年金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 不含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 ,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按首期基本责任保险费的 给付关爱年金。 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按首期基本责任保险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 基本责任保险费的 给付关爱年金。 生存保险金: 周岁前每 年返还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 周岁开始每年返还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 周岁前每2年返还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 周岁开始每年返还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 周岁。 生存保险金:60周岁前每 年返还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 ;60周岁开始每年返还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 ,至80周岁。 周岁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 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1.05倍; 2.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 倍 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保费豁免: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 周岁之间,可免交自 保费豁免: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 周岁至60周岁之间, 周岁至 周岁之间 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基本责任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基本责任的续期保险费, 可选责任: 可选责任: 祝寿金:被保险人年满 周岁 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合同可选责任终止, 周岁, 祝寿金: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合同可选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 继续有效。 继续有效。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约定领取日之前(不含祝寿金约定领取日)身故或身体全残,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约定领取日之前(不含祝寿金约定领取日)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可选责任保险 费和可选责任基本保险金额现价较大者的1.05倍与可选责任累积红利保额现价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倍与可选责任累积红利保额现价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费和可选责任基本保险金额现价较大者的 倍与可选责任累积红利保额现价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新华人寿尊贵人生年金保险

新华人寿尊贵人生年金保险
案例演示
投保代码: 尊贵人生年金保险,代码673。尊贵人生可选责任,代码673001。 主险基本责任 一次交清方式,基本责任基本保额不低于5000元; 期交方式,基本责任基本保额不低于10000元。 主险可选责任 主险基本责任基本保额达到以下限额,方可约定或增加可选责任 可选责任基本保额不得高于基本责任基本保额的10倍 。
条款解析
关于可选责任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费率--若非同时投保,可选责任费率需单独计算 客户看到可选责任费率表中的费率均为整年费率,若中间进入需要一个相应的费率,此费率由具体公式计算得出。不管是投保时约定还是之后增加,其对应的保险利益都是在60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的满期利益,增加晚费率自然要高些。 (二)可选责任分红原则 1、基本责任根据实际期交方式分红,可选责任按照趸交方式分红; 2、约定或增加的可选责任均须经过一个会计年度末(过一个12月31日); 3、达到一个保单生效对应日后,才可进行年度红利分配。
如何计算生存保险金领取总额?
投保年龄为奇数时, 领取次数= (60 -投保年龄- 1)/2 + 21;投保年龄为偶数时,领取次数= (60 -投保年龄- 2)/2+21
那么,生存保险金总额= 10万元× 9%×领取次数
生存保险金总额= 10万元× 9%×【(60 - 32 - 2) /2 + 21】= 306000元 注:以上关于生存保险金领取额度的计算未包含红利。
条款解析
条款解析
生存保险金: 60周岁前每2年返还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60周岁开始每年返还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至80周岁。
解析: (一)60周岁前两年一返,60周岁后年年返还,增强客户对生存金领取的体验感。 (二)60周岁前每两年的返还可以用来规划日常的生活,60周岁后每年的返还金可以作为养老补充,让养老生活更有品质。

中国太平洋保险《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中国太平洋保险《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中国太平洋保险《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2011-06-30 18:54 浏览:80分类:默认分类"享"你所想,"金"生无忧!太平洋寿险《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主险和附加险合同除保险责任外完全一致)交费方式:限期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保险金额:(1)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包括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若发生减保或你与我们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有效保险金额变更的,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将相应调整(2)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0元。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险一致)。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地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身故或全残,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和全残:a.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1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b.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我们按身故或全残时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你根据本合同及附加金享重疾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附加险保险责任:在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且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均有效地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线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金享人生计划书

金享人生计划书

累积 保费
4095 8190 12285 16380 20475 24570 28665 32760 36855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40950
终了红利 关爱金
127866 130935 134078 137295 140590 143965 147420 150958 154582 158291 162090 165981 169964 17404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保单 年 年度 龄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人保寿险尊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人保寿险尊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人保寿险[2017]年金保险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1.您与我们的合同 4.2 合同内容变更 6.4 未还款项1.1 合同构成 4.3 宽限期 6.5 地址变更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4.4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6.6 失踪处理4.5 保单贷款 6.7 争议处理2.您获得的保障 4.6 合同效力的恢复2.1 基本保险金额 4.7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2.2 祝寿金领取日7.1 保单生效对应日2.3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5.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7.2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2.4 保险期间 5.1 受益人7.3 周岁2.5 保险责任 5.2 保险事故通知7.4 现金价值2.6 责任免除 5.3 保险金申请7.5 毒品2.7 保单红利 5.4 保险金的给付7.6 酒后驾驶5.5 诉讼时效7.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3.您的义务7.8 无有效行驶证3.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6.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7.9 战争3.2 保险费的交纳 6.1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7.10 军事冲突6.2 投保范围7.11 暴乱4.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 6.3 年龄错误7.12 利息4.1 犹豫期条款特别提示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5✧您有获取保单红利的权利………………….………………..…………………………….……2.7✧签收保单后15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4.1✧您有保险费自动垫交的权利……………………………………………………………………4.4✧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4.5✧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合同………………………………………………………………4.7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6✧分红是不保证的…………………………………………………………………………………2.7✧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3.1✧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3.2✧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4.7✧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5.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人保寿险尊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生命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生命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生命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2005 年3 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生命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书面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帖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生存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每第三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八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且在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前遭受意外伤害且因同一原因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后遭受意外伤害且因同一原因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三、贺寿金给付:若被保险人在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贺寿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九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贺寿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四、提前满期保险金给付:本合同可经投保人申请,在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以下简称提前期满日)提前满期,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1.7 倍给付提前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尊贵PJW

尊贵PJW

条款解析
可选责任的保险责任:一次交费,60岁给付祝寿金,即保额。 可选责任的保险责任:一次交费
56岁前可随时投保 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的1.05 1.05倍 可选责任身故: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的1.05倍
释义:可选责任灵活方便,随时追加,利益倍增 释义:可选责任灵活方便,随时追加,

如果需要,可以在 周岁前随时追加投资 而这笔钱在60周岁时一次性进入累积生 周岁前随时追加投资, 如果需要,可以在56周岁前随时追加投资,而这笔钱在 周岁时一次性进入累积生 息账户(也可提前领取进账户),作为祝寿金。 ),作为祝寿金 息账户(也可提前领取进账户),作为祝寿金。 账户拥有灵活领取的功能,一旦建立,每年都可领取一次,领取后账户只要保留100 — 账户拥有灵活领取的功能,一旦建立,每年都可领取一次,领取后账户只要保留 元即可。 元即可。
条款解析
投保范围:30天 55周岁, 投保范围:30天~55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投保 周岁 释义:结合储蓄型产品时间越长、利益越高的特点,定义被保险人年龄范围。 释义:结合储蓄型产品时间越长、利益越高的特点,定义被保险人年龄范围。产 品保险期间至80周岁,最高投保年龄为55周岁,基本覆盖产品主要客户群。 55周岁 品保险期间至80周岁,最高投保年龄为55周岁,基本覆盖产品主要客户群。 80周岁
条款解析
产品名称: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名称: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释义:本产品是一款采用保额分红方式进行红利分配的年金保险, 释义:本产品是一款采用保额分红方式进行红利分配的年金保险,是尊享人生的 升级产品,包含生存责任、身故责任和保费豁免。 升级产品,包含生存责任、身故责任和保费豁免。 −好学,好卖,利益多; 好学,好卖,利益多; 好学 − 是尊字系列二代产品; 是尊字系列二代产品; − 产品收益时间长,所以采用储蓄型年金产品设计; 产品收益时间长,所以采用储蓄型年金产品设计; 年金产品设计 − 产品保留了尊享人生的大部利益,新增卖点符合市场需求。 产品保留了尊享人生的大部利益,新增卖点符合市场需求。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2005分红型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2005分红型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2005分红型摘要:1.国寿永泰团体年金2005 分红型概述2.产品特点3.产品优势4.适合人群5.总结正文:【国寿永泰团体年金2005 分红型概述】国寿永泰团体年金2005 分红型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团体年金保险产品,旨在为企业员工提供养老保障。

该产品具有分红型特点,可以为员工在退休后提供稳定的养老收入。

【产品特点】1.缴费灵活: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缴费方式和金额,适合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企业。

2.保障全面:除了基本的养老保障外,该产品还提供意外伤害、疾病等附加保障,为员工提供全方位保障。

3.分红收益:产品具有分红型特点,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员工可享受年度分红收益,增加养老收入。

4.退休年龄灵活:员工可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和家庭需求选择退休年龄,提前享受养老生活。

【产品优势】1.保障性强:除了基本的养老保障,还提供意外伤害、疾病等多种附加保障,为员工提供全面保障。

2.收益稳定:作为分红型保险产品,员工可享受年度分红收益,增加养老收入,实现稳定增值。

3.适应人群广泛:适用于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企业,为企业员工提供养老保障。

4.灵活性高:缴费方式、金额以及退休年龄等方面均具有较高的灵活性,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

【适合人群】1.企业员工:该产品主要针对企业员工设计,特别是那些需要全面保障、追求稳定收益且希望享受灵活养老安排的人群。

2.企业管理层:由于企业管理层通常承担更高的风险和责任,因此该产品可以为他们提供更为全面的保障和养老收入。

3.自由职业者:对于自由职业者而言,该产品可以提供灵活的缴费方式和退休年龄安排,同时享有稳定的养老收益。

【总结】国寿永泰团体年金2005 分红型是一款针对企业员工的养老保障保险产品,具有保障全面、收益稳定、灵活性高等特点。

适合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企业,以及追求稳定养老收入和全面保障的人群。

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核保规则宣导

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核保规则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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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核保规则宣导
2、主附险搭配:
同一主险所附短期附加险不得超过3个,且在附加726、727、717时只能选 择其中一个险种。 同一主险附加717、718、726、727累计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基本责任保额。 同一被保险人所附717、726及727累计不得超过5万。 同一被保险人所附718累计不得超过5份。 同一主险所附362累计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基本责任保额的10倍。 同一主险只有附加362时方可附加2641,且362与2641的保额最低比例为2:1。 同一主险所附737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基本责任保额的5倍。 同一主险所附167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基本责任保额的10倍,且167最低保额 不得低于5万。 以上所指主险基本责任保额特指基本责任部分的基本保额,不包括可选责 任部分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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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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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核保规则宣导
身故保险金: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a.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1.05倍; b.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 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 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尊贵人生年金保险 核保规则宣导
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核保规则宣导
一、险种名称
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险种代码673
二、投保范围
本险种在个人、续期渠道作主险销售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人 需要填写全部涉及投保人的告知项目 五类(含)以上职业及意外身故或高残风险较高 时须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条款中豁免保险费的保险责任” 的特约。 被保险人:投保年龄30天-55岁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2010-10-27 06:20详细介绍:见利快即交即领,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即可按首次交纳的主险基本责任保费的1%开始领取;快速返还,60周岁前每2年领取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领取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

领取活独有的累积生息金账户功能,可根据人生阶段的需要,自由领取,按需安排,合理规划生活目标。

收益多保额分红,复利递增;多次返还进入累积账户,日计息月复利;实现资金的二次增值,持续积累财富。

保障多全面解决教育、养老、意外、医疗、重疾等人生问题;投保人享有保费豁免的权利,真正体现人性关爱。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10、20年保险期间:至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本保险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由基本保额和累积红利保额两部分构成。

主险基本责任:1、关爱年金: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费的1%给付2、生存保险金:60周岁前每2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3、身故、身体全残保险金: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05%+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4、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身体全残豁免保费:投保人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基本责任以后的续期保费。

附加08重大疾病保险责任:重疾保险金:若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发生附加08定期重疾合同所列32种重大疾病之一,给付附加08定期重疾保额×10%+附加08定期重疾所交保费;若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发生附加08定期重疾合同所列32种重大疾病之一,给付附加08定期重疾保额。

附加定期寿险责任: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附加定期寿险保额×10%+附加定期寿险所交保费。

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附加定期寿险保险金额。

新华保险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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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监管 产品升级
根据监管部门《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若干问题 的通知,要求生存保险金首次给付不得早于保单生效后3年,保险期间不 得低于5年。因此可快速体验产品功能的“即交即领”产品将受到限制。
虽然新华产品的累积生息账 户功能可以保障客户利益, 但未来也将顺应监管导向进 行调整。 为避免信息技术开发、客户 服务等后援支持平台资源浪 费,新产品以尊享为基础进 行升级,不做重大调整。
(二)投保人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 (三)条款中明确豁免的保险费包括未交纳的保险费。
条款解析
可选责任:被保险人年满56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前申请选择本可选责任作
为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并与本公司约定该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
祝寿金:
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 金,合同可选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解析: 祝寿金领取日变更:被保险人可申请变更祝寿金的约定领取日,但须符合本公 司相关规定。祝寿金金额为可选责任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与累积红利 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
保险金 返还
验功能是寿险企业的创新课题。
快速返还、累积生息账户、多媒 体互动展示程序等方式,都可增 强产品体验。
累积生 息账户 通俗化描述 图景展示
产品 体验
多媒体 互动程序
养老住区 样板间 保险理赔
贯彻战略
保障功能+服务体验(续)
回归保险本源:聚焦寿险主业,彰显保障功能,完善产业链条 围绕人的生命周期,提供立体式、有深度的寿险服务价值链,建立以 “全方位寿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实现价值增长。可通过发 展养老、健康、高端医疗产业与专业理财,提供全方位增值服务。

新华人寿尊享人生年金保险

新华人寿尊享人生年金保险

新华人寿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您可以直接联系保险顾问,请选择:主险: 每年关爱金,期缴保费的1%60岁前每两年生存金:保险金额的9%60岁后每年生存金:保险金额的9%金帐户(日计息,月复利)按需颔取附加险住院/意外/意外医疗/重大疾病/定期寿险风险保障五要素:一、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以上、55周岁以下二、保险期间:至80周岁三、交费期限:一次性缴、5年、10年缴、20年缴四、保险责任:1、关爱年金: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2、生存保险金:60周岁前每2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60周岁至80周岁每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3、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所交基本责任保费的105%+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4、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残豁免:投保人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因意外身故、全残,豁免基本责任的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五、保单分红:年度分红+终了红利至尊六步,全能无敌①每年返首期保费的1%② 60岁前,每两年返保额的9%③ 60岁后每年返保额9%④期满丰厚的终了红利⑤金帐户⑥保费豁免尊享人生附加险●附加住院费用A、B款(保证续保)住院费用(2007)、住院补贴(2007)个人意外、附加意外医疗●附加险新产品——附加定期寿险保险期间:不超过主险的保险期间交费期间:同主险身故、全残保险责任:投保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险金额10% +所交保费投保后因意外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险金额●附加险新产品——升级版“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期间、交费期间:同主险重大疾病责任:投保一年内,给付保险金额10%+所交保费投保一年后,给付保险金额尊享人生产品优势1.突出快速返还功能“尊享人生·至尊全能”领取更早——犹豫期满即领;领取金额更多——每年1%的关爱金,60岁前每年保额9%的生存领取金,60岁后每年保额9%的生存领取金;真正突出返还型保险的快速返还的功能。

人保寿险尊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人保寿险尊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人保寿险尊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人保寿险[2017]年金保险010号条款目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您与我们的合同 4.2合同内容变更 6.4未还款项1.1合同构成 4.3宽限期 6.5地址变更1.2合同成立与生效 4.4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6.6失踪处理4.5保单贷款 6.7争议处理2.您获得的保障 4.6生存类保险金领取方式2.1基本保险金额 4.7合同效力的恢复7.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2.2祝寿金领取日 4.8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1保单生效对应日2.3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7.2保险费约定交纳日2.4保险期间5.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7.3周岁2.5保险责任 5.1受益人7.4现金价值2.6责任免除 5.2保险事故通知7.5毒品2.7保单红利 5.3保险金申请7.6酒后驾驶5.4保险金的给付7.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3.您的义务 5.5诉讼时效7.8无有效行驶证3.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7.9战争3.2保险费的交纳6.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7.10军事冲突6.1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7.11暴乱4.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 6.2投保范围7.12利息4.1犹豫期 6.3年龄错误条款特别提示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5✧您有获取保单红利的权利………………….………………..…………………………….……2.7✧签收保单后15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4.1✧您有保险费自动垫交的权利……………………………………………………………………4.4✧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4.5✧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合同………………………………………………………………4.8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6✧分红是不保证的…………………………………………………………………………………2.7✧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3.1✧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3.2✧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4.8✧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5.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人保寿险尊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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