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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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范本(2篇)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范本(2篇)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操作程序的目的是确保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以保证药品质量和使用安全。

本操作程序适用于所有涉及不合格药品处理的场所和环节。

二、定义和缩写1. 不合格药品:指与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符合或存在安全、有效性问题的药物。

2. 处理:指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分类、封存、销毁或返厂等具体措施的过程。

三、程序步骤1. 不合格药品鉴别和确认1.1. 不合格药品应由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鉴别和确认。

1.2. 鉴别和确认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在确认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不合格药品分类2.1. 鉴别和确认后,根据不合格药品的性质、原因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类。

2.2. 分类包括:严重不合格药品、可修复不合格药品和可以重新加工的不合格药品。

3. 严重不合格药品处理3.1. 严重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封存,并在封存记录中注明封存日期、封存员和封存理由等信息。

3.2. 封存后的严重不合格药品应由负责人直接上报主管部门,并等待进一步处理指示。

4. 可修复不合格药品处理4.1. 可修复不合格药品应由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确定修复方案。

4.2. 修复过程中,应记录修复人员、修复日期、修复方法和修复结果等信息。

4.3. 经修复后,应重新鉴别和确认,如符合规定标准则可重新投放使用,否则按照严重不合格药品处理。

5. 可重新加工的不合格药品处理5.1. 可重新加工的不合格药品应由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制定重新加工方案。

5.2. 重新加工过程中,应记录加工人员、加工日期、加工方法和加工结果等信息。

5.3. 经重新加工后,应进行严格的鉴别和确认,如符合规定标准则可重新投放使用,否则按照严重不合格药品处理。

6. 不合格药品销毁6.1. 不合格药品销毁应由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销毁人员、销毁日期和销毁方法等信息。

6.2. 销毁过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进行合理的记录和监督。

四、记录和档案管理1. 不合格药品鉴别和确认记录,包括鉴别和确认的结果和相关人员的签字等信息。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门店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和药品销毁流程,保障药品供应链的安全和合法性。

适用于所有门店内药品管理和销毁工作。

二、定义1. 不合格药品:指已经过期、质量不合格、未经合法授权、曾被召回、被检查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药品。

2. 药品销毁:指将不合格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其不再流入市场或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任何危害。

三、门店不合格药品管理流程1. 识别不合格药品a. 门店药品质量监控人员定期进行不合格药品扫描和检查,识别出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

b. 根据药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判断不合格药品是否仍然可供销售。

c. 检查是否有药品被制造商或监管机构召回的情况。

2. 不合格药品处置a. 不合格药品应立即隔离,确保不会与正常药品混淆。

隔离措施包括使用封贴或封箱方式。

b. 在隔离处理药品过程中,保留有关不合格药品的所有相关记录和文件。

c. 向制造商或供应商报告不合格药品情况,并安排药品的退货或返厂。

d. 若不合格药品不能返厂或退货,则由门店制定销毁计划进行销毁处理。

3. 销毁计划编制a. 门店制定销毁计划前,应咨询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协商确认。

b. 销毁计划应明确包括销毁方式、时间、地点、责任人等要素,确保销毁过程规范、安全。

c. 销毁计划需得到门店负责人的批准,并进行相应备案。

四、药品销毁过程管理1. 销毁方式选择a. 门店应根据不合格药品的性质和规模,选择相应的药品销毁方式。

常见的销毁方式包括焚烧、热解、化学处理、物理压碎等。

b. 选择销毁方式时,要确保药品能够完全无害化处理,并符合环保要求。

2. 销毁过程监控a. 门店应委派专人负责药品销毁过程的监控和记录,确保销毁过程符合计划要求。

b. 在销毁过程中,保持现场整洁,并注意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c. 记录销毁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包括销毁药品数量、销毁时间、销毁方式等信息。

3. 销毁后处理a. 销毁完成后,门店应填写销毁报告,记录销毁的药品种类、数量、销毁方式等信息,并在药品销毁记录册中签字确认。

GSP操作规程-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

GSP操作规程-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

1.目的: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GSP 及实施细则,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性管理,确保不合格药品不入库或出库,保证人民用药安全。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范围:本程序规定了企业不合格药品控制性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适用于对药品进货验收、在库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后退回全过程,发现不合格药品的报告、确认与处理控制。

4.职责:4.1、质管部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上报药监局,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4.2、仓库不合格品区由专人专帐保管,其保管负责不合格品报损。

4.3、质管部会同业务部向供方进行质量查询。

5、程序和内容:5.1不合格药品的范围界定:5.1.1、依据《药品管理法》中假、劣药定义划定不合格药品;5.1.2、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出库验发时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5.1.3、国家或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的品种,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5.1.4、法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的报告书所示的不合格品。

5.2不合格药品的报告与确认5.2.1、入库验收环节发现不合格药品的报告与确认5.2.1.1验收员对购进药品及销售退回药品在入库验收时发现的内在不合格情况,应立即填写《药品拒收通知单》向质量管理部进行报告。

5.2.1.2质量管理部接到不合格情况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对所报告的药品进行质量确认,必要时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处理整批货。

如为假劣药品由质管部封存于不合格品区并立即上报药监部门。

5.2.2、在库储存、养护检查过程发现不合格药品的报告与确认5.2.2.1在库药品储存、养护检查过程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应立即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向质量部进行报告。

5.2.2.2质量管理部接到药品养护员的不合格情况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开始对不合格情况进行复查,必要时送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

5.2.3药品销售环节发现不合格药品的报告与确认。

QW03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

QW03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

织金县京晶堂仁福大药房1.目的加强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

2.范围不合格药品。

3.责任人验收员、保管员、养护员、营业员、公司总经理。

4.内容4.1对购进药品进行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4.1.1 验收员在对购进药品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予以拒收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

4.1.2 验收员在购进药品验收中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就地封存假、劣药品,填写《药品质量问题报告表》报质管员。

质管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调查取证,了解药品来源等详细情况,并在24小时内将所了解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候处理。

4.2药品储存、养护过程中发现或怀疑不合格药品的处理.4.2.1 过期或包装破损的不合格药品,经养护员确认后,撤离货架,由保管员将药品转入不合格药品区。

4.2.2 其他情形的不合格品药品,由养护员通知保管员暂停发货,并悬挂【待处理】标牌。

4.2.3 养护员填写《药品质量问题报告表》与药品一起交质管员确认。

4.2.4 质管员确认为不合格药品的,在《药品质量问题报告表》上填写确认结果与处理意见,保管员接到质管员的确认报告后,将药品转入不合格品区。

4.2.5 质管员确认为合格药品的,在《药品质量问题报告表》上填写确认结果,通知保管员恢复发货并正常销售。

4.2.6 质管员无法确认的,送当地药检所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作相应的处理。

4.3 陈列销售过程中发现或怀疑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4.3.1 发现不合格药品,报质管员确认后,撤离货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

4.3.2 质管员确认为不合格药品的,在《药品质量问题报告表》上填写确认结果与处理意见。

4.3.3 质管员确认为合格药品的,在《药品质量问题报告表》上填写确认结果,通知药房恢复销售。

4.3.4 质管员不能确认的,送当地药检所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作相应的处理。

4.4售后退货药品经验收为不合格药品的处理:4.4.1顾客退回药房的药品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品的,存放在不合格品区。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一、概述:不合格药品是指不符合药典规定、药品质量标准及其他合理要求的药品。

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是指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及时、合理、安全的处理,以确保其不再被使用或流入市场,防止对患者造成损害。

二、不合格药品的分类:1. 不符合药典规定或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

2. 超过有效期限的药品。

3. 受污染的药品。

4. 非法生产的药品。

三、不合格药品的处理程序:1. 不合格药品接收与登记:a. 不合格药品发现者应及时将药品标本或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上报到质量管理部门。

b. 质量管理部门接收到不合格药品的报告后,应立即登记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数量及不合格原因等。

2. 不合格药品初步评估:a. 质量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初步评估,包括对药品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估。

b. 根据初步评估结果,确定不合格药品是否需要进行更进一步的检验或分析。

3. 不合格药品检验或分析:a. 如果初步评估结果显示需要进一步检验或分析,质量管理部门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分析。

b. 检验或分析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质量管理部门,并进行综合评估。

4. 不合格药品评估和判定:a. 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初步评估、检验或分析结果进行最终评估和判定。

b. 根据评估和判定结果,确定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方式。

5.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方式:a. 销毁处理:对不能修复或无法再利用的不合格药品进行集中销毁。

销毁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或单位进行,并应进行完整记录和证明。

b. 重处理:对可以修复或再利用的不合格药品进行重处理,以使其符合药典规定和质量标准。

c. 返厂处理:对不合格药品进行返厂处理,经过合理的修复和再检验后,使其符合药典规定和质量标准。

d. 回退处理:对已经流向市场的不合格药品进行回收和退货处理。

6. 不合格药品的记录和报告:a. 质量管理部门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全程记录,并妥善保存。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和处理程序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和处理程序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和处理程序一、目的:为做好入库药品的管理,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入医疗单位或流通渠道,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而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三、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责任人:业务部、质量管理部、储运部四、内容:1、在药品入库验收和退货药品验收过程中,验收员发现不合格药品时,立即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报质量管理部库管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应将其放入不合格区内挂红牌明示。

质量管理部接到报告在确认后,通知业务部与供货方联系,协商处理。

若为假劣药则报市药监局处理。

2、在检查、养护或出库复核过程中怀疑为不合格药品的,应挂黄牌、暂停销售与发货,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报质量管理部进行确认。

质量管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下发《药品停售通知单》,停止销售。

确认为不合格品的移入不合格区,挂红牌标志,同时通知业务部追回已销售出的不合格药品;确认药品质量无任何问题,应下发《解除停售通知单》,恢复销售与发货。

3、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药品的或上级药监公告、发文、通知查处的不合格品及已售出的药品发现质量问题时,质量管理部应立即下发《药品停售通知单》停止销售,并通知业务部按《药品销售记录》追回已售出的不合格药品。

追回后将其放入不合格品区,挂红牌标志,并报市药监局等候处理,同时业务部应做好《不合格药品回收记录》。

4、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应按以下规定进行:4.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由所属各部门填写《报损药品审批单》,附《报损药品清单》部长审核,报质量管理部确认和审核,上报质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2不合格药品属外包装破损等,由业务部联系供货方退货。

4.3不合格药品报损后需作销毁处理的,应在质量管理部监督下进行,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销毁假劣药品应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监销。

5、不合格药品的上报:5.1发现或怀疑为不合格药品应及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报送质量管理部处理;库管员做好《不合格药品台账》,按季上报质量管理部。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1. 召集相关人员:在发现不合格药品后,首先需要召集相关人员,包括质量控制部门、生产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以确保全面的信息交流和协调。

2. 验证不合格药品:由质量控制部门成员进行不合格药品的验证,包括检查相关文档、样品的标记、包装完整性等。

同时,也需要进行理化指标的检测和分析,以确认是否达到合格标准。

3. 暂时隔离:一旦确认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将其暂时隔离,以防止错误投放或继续使用。

可以通过标记或封存等方式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明确的识别和控制。

4. 调查原因:由质量控制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详细调查。

调查小组应包括相关部门代表和专家,以保证全面深入的调查。

调查的目的是确定不合格药品的原因,包括供应商问题、生产设备故障、操作不当等可能性。

5. 制定纠正措施: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纠正措施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纠正措施应该具体明确,包括改进供应商评估程序、加强员工培训、修改生产工艺等。

6. 执行纠正措施:将制定好的纠正措施交付相关部门负责人执行,并设定一定的时间框架以确保纠正措施得以落实。

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反馈问题解决的进展。

7. 不合格药品处理:对已隔离的不合格药品根据标准程序进行处理。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将不合格药品退还供应商、封存或销毁等。

处理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市场或对环境造成污染。

8. 经验总结和改进:在处理完不合格药品后,应及时召开会议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经验总结和改进。

各部门应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9. 审查和验证:对经过纠正措施的产品进行审查和验证,以确保质量问题已解决。

质量控制部门应配合相关部门对产品进行检测和评估,确定产品是否符合合格标准。

10. 更新相关文件:根据处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改进意见,及时更新和修订相关文件和程序,以确保不合格药品处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通过严格的流程和规范性操作,可以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不合格药品,保障医药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程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下是一般的处理程序:
1. 识别不合格药品:在药品生产、质量控制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应立即识别并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标记。

2. 隔离不合格药品:确保不合格药品与合格药品进行有效的隔离,防止混淆和错误使用不合格药品。

3. 报告上级机构:将不合格药品的情况及处理措施报告给上级机构,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部门。

4. 调查和分析原因:对不合格药品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如生产过程中的错误、材料问题、设备故障等。

5. 制定纠正措施:根据调查和分析的结果,制定纠正措施,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6. 处理不合格药品:根据药品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处理方式,如销毁、退回生产企业或进行再加工等。

7. 记录和报告: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供日后的监督和审查。

8. 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减少不合格药品的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调整和
执行。

同时,处理不合格药品时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和环保规定,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GSP不合格药品质量管理程序

GSP不合格药品质量管理程序

GSP不合格药品质量管理程序一、目的:通过制定实施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有效控制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以保证经营药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不合格药品处理的全过程。

三、责任者: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全过程实施控制性管理。

四、管理程序:1.在药品入库验收和退货药品验收过程中,验收员发现不合格品时,应:A、拒收,不得入库;B、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单”,并报质量管理部确认;C、确认为不合格品的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库,挂红牌标志;D、及时通知供货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在检查、养护库存药品或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应:A、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单”、并报质量管理部确认;B、确认为不合格品的,质量管理部应出具“不合格药品停售通知单”,立即停止销售,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销出的不合格品;C、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区,挂红牌标志。

3.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或上级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不合格品时,应:A、立即停止销售,并按销售记录追回已售出的不合格品;B、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区),挂红牌标志。

4.不合格品的报损、销毁,应按以下规定进行:A、不合格品的报损由仓储部门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报质量管理部门确认B、不合格药品报损后需作销毁处理时,应在质量管理部、综合办公室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销毁特殊管理药品时应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监督销毁。

C、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和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5.不合格药品的上报A、仓储部门应及时做好药品质量报损登记,并按季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报表”送质量管理部统计汇总;B、公司质量管理部对不合格品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汇总,上报总经理。

6.记录要求A、记录应按规定及时、完整、逐项填写清楚,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

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在更改处加盖本人名章;B、签名、盖章必须用全名;记录、签名、盖章均用兰色或黑色或红色;C、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应保存五年。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

质量管理部门
负责对不合格药品进行 初步筛选和分类,提供
必要的质量信息。
药品监管部门
负责对不合格药品进行 深入分析和评估,确定
其危害程度和范围。
医学专家
提供医学角度的评估和 建议,协助制定处理方
案。
评估流程和方法
收集不合格药品信息
包括品种、批次、数量、质量问题等 。
制定评估计划
明确评估目标、方法、时间表和参与 人员。
改进措施针对ຫໍສະໝຸດ 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企业应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如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 改进处理流程等,以提高不合格药品处理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07
总结与展望
本次项目成果总结
制定了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
通过本次项目,我们成功制定了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程序,为药 品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评估流程和方法
实施评估
按照计划进行实验室检测、数据 分析、专家论证等。
编写评估报告
汇总分析结果,提出处理建议和 改进措施。
评估流程和方法
实验室检测
对不合格药品进行理化性质、微生物限度等项目 的检测。
数据分析
运用统计学方法对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不合格药品的危害程度。
专家论证
邀请医学、药学等领域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论证 和审议。
决策依据和结果通知
决策依据
根据评估报告的结果,综合考虑不合格药品的危害程度、市场需求、法律法规等 因素,制定处理决策。
结果通知
将处理决策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公 众等,确保信息透明和公开。同时,要求相关单位按照决策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如召回、销毁等,确保不合格药品不再流入市场和使用环节。

GSP认证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程序

GSP认证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程序

1目的:通过制定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有效控制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以保证经营药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不合格药品处理的全过程。

3职责:3.1各有关部门、岗位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或岗位,所发现的不合格药品情况向质管部门报告;3.2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全过程实施控制性管理。

4不合格药品的范围界定按《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的规定来界定。

5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5.1在药品入库验收和销后退回药品验收过程中,验收员发现不合格品时,应:5.1.1属购进药品的,拒收,不得入库;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

5.1.2属销后退回的,填写“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单”,报质量管理部确认;5.1.3确认为不合格品的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库(区)。

5.2在检查、养护库存药品或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应:5.2.1填写“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单”、并报质量管理部确认;5.2.2确认为不合格品的,质量管理部应出具“药品停售通知单”,立即停止销售,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销出的不合格品;5.2.3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区)。

5.3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或上级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为不合格品时,应:5.3.1立即停止销售,并按销售记录追回已售出的不合格品;5.3.2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区)。

5.4销售过程发现的不合格品:5.4.1售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经质量管理部确认属不合格品的,如果还有库存药品,质量管理部应出具“药品停售通知单”,立即停止销售,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销出的不合格品;5.4.2属质量投诉的,按《质量投诉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5.4.3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区)。

6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及时通知供货方,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7不合格品的报损、销毁,应按以下规定进行:7.1不合格品除符合退货或换货条件的,可进行退换货外,其余不合格品均应进行报损销毁,包括:7.1.1因本企业责任而导致的不合格药品;7.1.2属供货方责任而导致的不合格品,且供货方已委托本公司进行销毁的不合格品;7.2不合格品的报损由储运部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报质管部确认和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储运部执行处理;7.3不合格药品报损后需作销毁处理时,应在质量管理部的监督下进行,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不合格药品能够及时发现、处理和追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保健品质量,适用于所有涉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相关单位。

二、定义和分类1. 不合格药品:指在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未符合法定标准、规程或合同要求的药品。

2. 不合格药品分类:按照不合格的类别和原因进行分类,包括化学性能不合格、微生物限度不符合、重金属超标、虚假宣传等。

三、不合格药品处理流程1. 不合格药品发现a. 生产环节:生产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管和抽样检验。

b. 经营环节:经营部门对进货药品进行抽样检验。

c. 使用环节:临床药师、药剂科人员对药品进行质量控制。

2. 不合格药品处理a. 不合格药品发现后,相关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将其隔离、封存,并通知相关部门。

b. 根据不合格药品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检查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等。

c.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记录应详细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不合格药品追溯制度1. 不合格药品追溯的目的是为了查明不合格药品的来源、生产、流向和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不合格药品继续流入市场和使用。

2. 不合格药品追溯的方法包括调查取证、查验证据、追踪流向等,追溯过程中应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可追溯性。

3. 不合格药品追溯的责任主体包括生产单位、经营单位、使用单位以及监管部门等。

责任主体应满足追溯的要求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五、不合格药品的处置1. 不合格药品的处置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销毁、退货、追溯、停售等。

2. 销毁:由专业机构负责,销毁过程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安全规范。

3. 退货: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退回不合格药品,并附上相关销毁证明。

4. 停售:不合格药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相关单位、人员。

六、予以奖励和惩罚1. 对于及时发现、处理和追溯不合格药品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3篇)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3篇)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1.目的:为规范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保证不合格药品按规定处理,根据《药品管理法》、GSP、质量管理制度及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门店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3.责任:质量员4.工作程序:4.1质量管理员对验收、养护及销售退回等环节中出现的不合格药品进行确认。

4.1.1对验收环节中确认的不合格药品,质量验收人员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并通知收货员及时处理。

同时,对拒收药品进行登记。

4.1.2对养护环节中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养护员挂红牌停止销售,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登记。

4.1.3对销售退回环节中确认的不合格药品,保管员将其存放于不合格区并登记。

4.2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处理。

4.2.1需报损的不合格药品由门店企业负责人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表》,经业务部门、质管部门审核后,由经理批准。

4.2.2经批准销毁的,由门店企业负责人填写《药品销毁记录》,经业务经理批准,按药监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4.3药品质量公报公布的及药检机构抽检确认的不合格药品,质量管理部下通知停售,质量管理员负责收集信息,养护员将药品放入不合格药品区并填写《不合格药品登记表》,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4.4药检机构抽检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应就地封存,按药监部门的规定上报并处理。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二)一、目的。

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购入不合格药品和将不合格药品销售给患者。

二、依据。

《____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关于不合格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责任:(一)药剂科主任负责本制度的管理、指导工作。

(二)药房全体员工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主要内容:(一)不合格药品指购入过程中出现的:1、《____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规定的假药、劣药。

2、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3、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4、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12.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操作程序

12.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操作程序

十二、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操作程序文件名称:编号: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一、目的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人员用药安全。

二、依据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药店在入库验收、在库养护、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四、内容:1、不合格药品包括在质量不合格和包装不合格的药品。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1)质量验收人员在进货验收时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2)各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药品(3)在库储存养护过程中发现的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其它质量问题的药品。

(4)门店陈列过程中发现的过期、失效。

霉烂变质及其它质量问题的药品(5)各级药店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中的不合格品种和发文退知禁止销售的品种(6)销后退回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种3、不合格药品的处理(1)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后,验收员不得验收入合格品库,应将其存放于不合格区。

(2)销后退回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由库管员记录后存入不合格区,报作废处理。

(3)门店陈列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同营业员记录后交库管员存入不合格品区,做报废处理。

(4)在库检查出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暂停发货并填写《药品暂停发货单》,一式四联,发送有关部门,待质管员复检认不定期后转入不合格品库,若复检结果合格,解除停售并填写《恢复销售通知单》,一式四联,发送有关部门。

(5)由质管员及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出内在质量不合格品种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中的不合格品种和发文通知禁止销售品种,必须立即通知回收,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品区。

(6)如为外观质量或包装质量问题,采购员应立即与供货方,联系并决定退货或报损。

损失由药店负责的药品,由库管员填写《不合格药品药品确认报损审批表》,交质管员审核后报药店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损。

(7)如为内在质量问题或过期换效,霉烂变质应立即通知质管员和药店负责人,由质管员制订销毁方案,经药店负责人批准后报市药监督销毁,并做好《不合格药品报废销毁记录》(8)对不合格药品应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
如下:
1. 发现不合格药品:如果发现药品存在不合格的情况,比如外观异常、标签错误、药品过期等,需要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并标记为不合格药品。

2. 隔离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需要被隔离放置,以防止其误用或混入其他药品中。

可以设置专门的仓库或区域来存放不合格药品。

3. 标识不合格药品:在不合格药品上标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确保标识清晰可见。

可以使用特定的不合格药品标签或贴纸。

4. 制订处置方案:根据不合格药品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可能的处置方式包括退货、销毁、修复等。

5. 退货/报废:如果不合格药品可以退货给供应商,需要与供应商联系并按照其退货政策进行退货。

如果不合格药品无法退货,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6. 销毁:如果不合格药品无法退货,且不宜修复或再利用,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销毁,如委托专业的药品销毁公司进行销毁处理。

7. 记录和报告: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需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不合格品的数量、不合格原因及处理结果等。

还需将信息报告给相关部门或机构,如质量管理部门或监管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不合格药品处理的具体操作程序可能会因国家、地区或机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施处理程序前,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指南,并按照自身机构的规定进行操作。

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范文

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范文

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健康,加强药品质量监管,规范不合格药品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不合格药品的定义不合格药品是指不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要求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质量不合格、不良反应严重、临床试验失败、仿制药与原研药效果相差较大等。

三、不合格药品的处置1. 生产企业对于生产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产,并下线所有相关产品。

2. 零售药店应当将已售出的不合格药品进行收回,并向购买者退款。

3. 不合格药品的销毁应当由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销毁的过程和结果应做好记录,确保不合格药品不再流入市场。

四、监管措施1.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不合格药品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不合格药品的抽检频率和范围。

2.对于生产不合格药品的企业,应当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3.对于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药店,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等。

4.对于不合格药品严重影响人民健康的事件,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法人及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信息公开和曝光1.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将不合格药品的抽检结果及处置情况进行公开,让公众了解到相关情况。

2.媒体也应当加强对不合格药品事件的曝光,以引起公众的重视和警惕,促使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

六、加强国际合作1.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国际药品监管机构的合作,共同分享信息,加强对跨境不合格药品的监测和处置。

2.加强对进口药品的监管,确保进口药品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要求。

七、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

八、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措施有哪些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措施有哪些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措施有哪些
不合格药品是指未达到药品生产质量标准或未经批准生产和流通的药品。

不合
格药品的存在对公众健康和安全构成明显威胁,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以下是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措施:
1.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一旦发现药品不合格,药品生产企业、流通
企业或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该批次的药品,以阻止不良药品进一步传播。

2.召回不合格药品:药品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应积极与监管部门合作,
对不合格药品实施召回措施,确保已经流向市场或医院的不合格药品及时被收回。

3.销毁不合格药品:对召回的不合格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处理,以确保不合格药品不会再次进入市场,避免对患者造成危害。

4.公开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不合格药品的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
批号、生产企业等,提醒患者和医疗机构停止使用该药品。

5.彻查原因:对不合格药品的生产、流通和监管环节进行全面调查,
找出不合格药品出现的原因,追究责任并加强监管措施,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6.强化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完善药品质量
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追溯制度,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通过以上处理措施,可以有效遏制不合格药品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
民群众用药安全,提高药品质量水平,促进医药行业良性发展。

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需要全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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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药品的确认与处理质量控制程序
1.目的: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GSP及实施细则,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性管理,确保不合格药品不入库或出库,保证人民用药安全。

2.范围:本程序规定了企业不合格药品控制性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适用于对药品进货验收、在库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后退回全过程,发现不合格药品的报告、确认与处理控制。

3.职责:
1、质管部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上报药监局,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2、仓库不合格品区由专人专帐保管,其保管负责不合格品报损。

3、质管部会同业务部向供方进行质量查询。

4、程序和内容:
4.1不合格药品的范围界定:
4.1.1、依据《药品管理法》中假、劣药定义划定不合格药品;
4.1.2、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出库验发时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
4.1.3、国家或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的品种,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4.1.4、法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的报告书所示的不合格品。

4.2不合格药品的报告与确认
4.2.1、入库验收环节发现不合格药品的报告与确认
4.2.1.1验收员对购进药品及销售退回药品在入库验收时发现的内在不合格情况,应立即填写《药品拒收通知单》向质量管理部进行报告。

4.2.1.2质量管理部接到不合格情况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对所报告的药品进行质量确认,必要时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处理整批货。

如为假劣药品由质管部封存于不合格品区并立即上报药监部门。

4.2.2、在库储存、养护检查过程发现不合格药品的报告与确认
4.2.2.1在库药品储存、养护检查过程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应立即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向质量部进行报告。

4.2.2.2质量管理部接到药品养护员的不合格情况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开始对不合格情况进行复查,必要时送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

4.2.3药品销售环节发现不合格药品的报告与确认。

4.2.3.1对于销售过程及已销售出药品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包括质量投诉情况,业务部在得知相关信息后,应立即填写《信息传递反馈单》向质量管理部进行报告;
4.2.3.2质量管理部接到销售过程发现的不合格情况报告后,质管部应在12小时内对售出药品的不合格情况进行复查,必要时送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

4.3不合格的标识与处理
4.3.1、入库验收环节发现不合格药品的标识与处理
4.3.1.1进货药品在入库验收环节发现并经确认的内在质量不合格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悬挂红色不合格品标志牌,注明不合格项目等有关内容。

属外观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拒收,由质管部、业务部向供方查询,联系进行处理。

4.3.1.2销后退回药品在入库验收环节发现并经确认的外在质量不合格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区,悬挂红色不合格品标志牌,注明不合格项目等有关内容;如未超过规定效期或供方负责期,由业务部与供方交涉,符合退货条件的,按《购进退出药品管理程序》执行,如内在质量不合格,应执行第(四)程序。

4.3.2、在库储存、养护检查过程发现不合格药品的标识与处理
养护检查过程已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挂红色不合格标志牌,移入不合格品区,并进行质量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预防措施。

4.3.3、药品销售环节发现不合格的标识与处理
4.3.3.1对销出药品发现为不合格药品,立即发出《停售通知单》,并通知使用方就地封存,立即放回不合格品区,悬挂红色不合格标识,及明上报药监管理部门。

4.3.3.2药品销售环节发现不合格药品,应视为重大质量问题进行质量分析,并及时上报药监部门。

5.不合格品的报损销毁
5.1、不合格药品除符合退货或换货条件的可按《购进退出药品的管理程序》进行退货或换货外,其余不合格药品均应进行报损销毁,包括:
1.公司储存保管与养护不善而导致质量变化的不合格药品;
2.属于药品供方在药品生产环节或储运环节的质量隐患而导致质量不合格、且供货方同意并委托本公司进行销毁的不合格药品。

5.2、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前,相关部门及人员和质量管理部应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办理报损销毁审批手续。

5.2.1属于公司储存保管与养护不善而导致质量变化的不合格药品的不合格药品,由质量管理部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填写《报损单》(三联)方可进行帐面报损;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

6.质量记录的管理质量记录的管理依据《有关记录、凭证的管理程序》执行。

7、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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