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标投标人管理须知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以及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投标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的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五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二)审批招投标计划和预算;(三)监督和检查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情况;(四)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五)其他与招投标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招投标领导小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招投标的程序和规则第七条招投标活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投标计划,明确招标项目、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等;(二)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三)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等;(四)发售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五)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答疑;(六)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七)公示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八)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当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内容。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和法律人员组成。
评标委员会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本次招标采用邀请的方式进行。
二、材料需求:1、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质量要求: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3、供货地点:4、预计供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工期供货。
5、结算方式:验收合格且开具结算单后结算。
6、供货方须提供正规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1.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生产或销售类。
2.一个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代理人。
投标单位法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必须供应材料资源充足、质量达标。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1、本次报价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且可精准至分。
2、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如果有)由招标人统一提供,投标人进行单价报价,最终结算以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3、本次报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报价。
4、综合单价应包括中标人将材料运至施工现场的一切费用及税金。
(中标人必须开具与中标人公司名称一致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时中标人必须提供与中标人公司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结算款只打入该账号内。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投标人需在10时00分前将标书密封后送达,过时按废标处理。
地址:_公楼125室__。
6、报价文件应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报价函投标人名称位置必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位置必须签字,否则为无效报价。
7、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书前,招标人根据需要通知是否须提供样品,所有样品材质、颜色及相关质量标准必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8、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不采用。
9、履约保证金金额及形式:(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开户名称:公司开户银行:支行银行账号:中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工程公司招投标规章制度
工程公司招投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公司的招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标与投标活动,并不限于特定的工程性质和规模范围。
第三条公司的招标与投标活动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广大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优质、高效的工程项目落地。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与投标的管理体系,确保招标与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和打击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资格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应当健全内部审核、监督和执纪问责机制,对招标与投标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招标与投标活动中所涉及的信息和资料,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披露,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确保招标与投标程序的公平公正。
第七条公司应当积极引导员工树立诚信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强调招标与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第二章招标第八条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应当明确招标范围、技术要求、投标截止时间、资格条件、保证金金额等相关事项,并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
第九条公司在招标公告中应当明确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技术方案、报价等相关资料要求,确保投标人都能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与投标。
第十条公司应当设立评标委员会,招聘专业评审人员,对各投标方的技术方案、资质证明、报价等相关资料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客观、独立。
第十一条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不得违反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更改和调整,保障投标人的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经验和信誉,不得接受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第十三条公司在招标评审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最有竞争力和优质的中标单位,确保中标结果公正合理。
第三章投标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并且保证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一、工程说明投标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投标风险,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1、招标范围:该工程位于浦东新区宣桥镇三灶都市工业园区宣秋路368号商务楼、宾客楼和专家楼室内精装修。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2、本工程禁止转包、违法分包。
一经查出,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3、本工程一个项目经理只宜承担一个施工项目的管理任务。
三、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应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要对施工现场室内精装修位置以及室外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地上和地下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如同施工投标文件表格)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一)商务标书部分:1、投标函格式;2、投标函附表;3、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4、投标承诺书;5、投标保函格式;6、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6、授权委托书格式;7、授权人概况表;8、用工计划表;9、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表;10、项目经理简历表;11、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12、拟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情况表;13、临时用地需求表;14、近年来完成的主要工程情况一览表;15、投标人的财务情况表;16、商务合同条款差异表;17、主要材料品牌及报价表。
(二)技术标书部分:按室内精装修公装行业的专业标准的方式提出。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单位认为需提出的其它资料。
2、投标单位应提交一式叁份投标文件,其中壹份标明为“正本”,其余贰份标明为“副本,和1份设计图纸光盘”。
如果“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单位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专利等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公开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平原则:所有投标人均应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三)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依法公正进行,确保招标结果真实、有效。
(四)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参与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招标管理第四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三种方式。
第五条公开招标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邀请招标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邀请招标的项目,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项目。
第六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立项: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经公司审批后,确定招标项目。
(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等。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部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投标要求等信息。
(四)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投标报名。
(五)开标:招标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招标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中标公示:招标部门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中标候选人。
(八)中标通知书:招标部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九)签订合同: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投标管理第七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的经营资质。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和管理能力。
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目录一、前言二、招投标管理总则三、招投标程序四、招投标文件五、评标与定标六、合同签订与履行七、招投标争议处理八、附则九、附件一、前言为了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招投标管理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招投标活动。
2.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3.公司设立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4.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三、招投标程序1.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要求等。
2.招标人应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4.招标人应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开标,公布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5.招标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招标人应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四、招投标文件1.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投标文件格式等。
2.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商务方案等。
3.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写,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4.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
五、评标与定标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
3.评标委员会应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4.招标人应根据评标报告和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5.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公示中标结果。
六、合同签订与履行1.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合同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履行。
工程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成人员及职责1. 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计划合同部、工程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主要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决策、监督和协调。
2. 计划合同部: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接收、审核、公示等工作。
3. 工程部:负责项目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等文件的编制,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
4. 财务部:负责项目造价的审核,对投标报价进行审核。
5. 法务部:负责招投标法律事务的咨询和处理。
四、招标管理1. 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招标活动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规和政策执行。
3. 招标活动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公开招标适用于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工程项目;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保密要求高的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等内容。
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6. 招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综合评审。
7. 招标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公示。
8. 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五、招投标监督1.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2. 招标活动过程中,如有违反招投标法规和政策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有权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
3. 招标活动结束后,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招标投标工作规范(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投标工作,提高招标投标效率,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等。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高效。
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第五条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包括:招标策划、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六条招标策划1. 招标项目需求部门根据项目特点,提出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2. 招标部门对招标需求进行审核,确认招标文件内容。
3. 招标部门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确定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机构。
第七条招标公告1. 招标部门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2. 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部门应做好公告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第八条资格预审1. 招标部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组织资格预审,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 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第九条投标文件编制1. 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内容。
第十条开标1. 招标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 开标时,招标部门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宣布开标结果。
第十一条评标1. 招标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报告。
第十二条中标1. 招标部门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2. 招标部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及流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工作,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标信息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平等参与。
(二)公平原则:对所有潜在投标人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三)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和规定进行,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性。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标人和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章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招标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二)审核招标文件,确保其合法、合规;(三)确定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活动;(四)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公平;(五)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招标办公室职责:(一)协助招标领导小组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编制标底;(三)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文件;(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五)监督合同履行,处理合同争议。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八条招标活动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招标准备阶段1. 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招标方式,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
2. 招标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等。
3. 招标办公室组织编制标底,确保标底合法、合理。
4. 招标领导小组审核招标文件和标底,确保其合法、合规。
(二)招标公告阶段1. 招标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2. 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了解招标项目情况,准备投标文件。
(三)投标阶段1. 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2. 招标办公室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理有效地控制采购成本,提高效益,确保招标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境外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应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本办法组织实施相应范围的招标投标活动。
公司招标投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除保密项目、必须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的项目等无法通过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以下简称:ES系统)实施操作的特殊项目外,各单位原则上所有招标项目必须通过ES 系统实施全流程操作。
通过ES系统实施的招标投标活动,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具有同等效力,应当确保系统中的信息和文档完整、规范、真实有效,实现“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推进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第五条公司推进两级集中采购招标管理体系建设,集团公司采购共享中心统一组织一级集中采购招标,各单位本部采购部门或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二级集中采购招标。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集中采购招标结果,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招标。
第六条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办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七条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要求招标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如根据项目特点需采用招标方式的,其招标投标活动应同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相关管理办法。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说明(一)使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合格的投标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一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提供合格报名资料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方。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五)勘察现场与答疑1、投标人应对项目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查,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未进行现场勘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在现场勘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使投标人能够充分的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解释、结论等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人提出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均需在开标3日前送达招标人,由招标人予以回复。
(六)关于招标文件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时,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的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人员,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有残缺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1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的形式(包括传真、电报)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节确定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分资信和商务技术两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1、资信部分包括:(1)投标函(投标申请报告)。
在函报中申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规定和要求表示理解,投标书连同招标者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均有法律约束力。
”投标函中写明投标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性质、注册地址、通讯地址、法人代表姓名、人员情况、管理业绩、发展方向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印章)(4)拟派项目经理简历、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物业经营业绩(5)投标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2、技术部分包括(1)投标报价(2)物业管理服务方案3、要求(1)商务技术部分均不得出现于投标人有关的名称、地址、姓名等标记;(2)商务技术部分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以及与投标人有关的标记或暗号,出现上述情况,一律按废标处理。
公司招标工作管理要求(3篇)
第1篇一、前言招标工作是公司采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司物资供应、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招标工作,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组织机构1. 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总体决策和监督。
2. 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招标公告、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定标等。
3. 采购部门:负责招标项目的需求提出、技术参数确定、合同签订等工作。
四、招标程序1. 需求提出:由采购部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出招标项目需求,包括项目名称、需求内容、技术参数、预算金额等。
2. 招标方案编制:招标办公室根据需求提出,编制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
3. 招标公告:招标办公室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
4. 投标文件接收:招标办公室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接收投标文件。
5. 开标:招标办公室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宣布投标文件接收情况。
6. 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7. 定标: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8.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9. 合同履行: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五、招标文件1. 招标公告: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联系方式等。
2.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技术规格、投标文件格式、评标标准等。
3. 合同模板: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六、评标标准1. 投标报价:按照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优惠性进行评分。
2. 技术方案:按照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进行评分。
3. 售后服务:按照售后服务体系的完善性、服务质量的可靠性进行评分。
4. 企业信誉:按照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等级、过往业绩进行评分。
七、招标纪律1. 保密:招标办公室对招标信息、投标文件、评标结果等保密。
公司招投标代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投标代理业务,提高招投标代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维护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投标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投标代理、招标咨询服务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成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招投标代理业务的全面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招投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2. 组织招投标代理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3. 监督招投标代理业务执行情况,确保业务合规;4. 协调解决招投标代理业务中的问题;5. 审核招投标代理业务报告,确保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下设招标部、投标部、咨询服务部,分别负责招标代理、投标代理和招标咨询服务工作。
第三章招标代理第五条招标代理业务流程:1. 招标需求收集:收集客户招标需求,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2. 招标文件编制:根据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等;3. 招标公告发布: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确保招标信息的公开透明;4. 投标人资格审查: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投标人符合招标条件;5. 投标文件接收与评审:接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6. 中标通知书发放:向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7. 招标合同签订:与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
第六条招标代理业务要求:1. 招标文件内容完整、准确、合法;2. 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3.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4. 及时、准确地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
第四章投标代理第七条投标代理业务流程:1. 投标需求收集:了解客户投标需求,明确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2. 投标文件编制:根据投标需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商务方案等;3. 投标文件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4. 投标文件澄清与补正: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与补正;5. 投标文件评审:参加投标文件评审,争取中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项目技术负责人:
①应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和年月至年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近叁年(竣工时间为年月日起至今)至少完成个合同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每项业绩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二次转运、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由招标人负责接入施工区域米内,其它所有管道、水池等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园林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须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和年月至年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近叁年(竣工时间为年月日起至今)至少完成个合同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每项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根据“渝建发[]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定额费用、专项费用、按实计算费用三部分组成。
安全文明施工“定额费用”已在相应定额和费用中包括,不再单独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汇总时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规费”项前计入投标报价。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渝建发[]号”规定标准计算,“专项费用”暂定金额为万元(暂定金额随同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按照渝建发[]号文之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方法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公司招投标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投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资、服务等领域。
三、招投标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招投标程序1. 招投标项目立项(1)各部门根据项目需求提出招投标申请,经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后立项。
(2)立项项目需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等。
2. 招投标文件编制(1)招投标办公室根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评标标准等内容。
3. 招标公告(1)招投标办公室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
(2)招标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联系方式等。
4. 投标(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2)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技术方案、业绩证明等。
5. 评标(1)招投标办公室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6. 中标通知书(1)招投标办公室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2)招投标办公室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7. 签订合同(1)中标单位与公司签订合同。
(2)合同内容应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工期、质量要求等。
五、招投标监督1. 招投标领导小组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2.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 投标人有权对招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招投标办公室应及时处理。
六、制度执行与考核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招投标工作。
2. 招投标办公室对招投标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公司投标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投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投标工作,加强投标过程的管理,提高投标成功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的所有投标活动,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第三条公司投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投标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投标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建立投标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公司所属投标项目的投标组织管理工作。
项目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财务部、技术运营部、市场营销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
第六条市场营销部作为投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标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申报、建档、跟踪和反馈等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对投标项目的财务预算、资金筹措、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技术运营部负责对投标项目的技术方案、技术参数、技术要求等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投标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九条投标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投标文件的编制、审核、提交等工作,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投标过程中,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澄清、修改等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投标文件审批制度,投标文件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提交。
第三章投标文件与管理第十二条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文件的内容完整、准确、规范。
第十四条投标文件应由投标项目负责人负责提交,并确保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方。
第十五条投标过程中,公司应严格保密投标文件,防止泄露招标项目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投标后管理第十六条投标结束后,投标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汇总投标结果,分析投标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为今后类似项目的投标提供参考。
工程招标人管理制度最新
工程招标人管理制度最新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招标人管理行为,促进招标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招标人,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三、招标人管理机构1.设立招标人管理机构,负责对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工作。
机构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招标人管理机构应当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地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3.招标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对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监督招标程序、评审招标文件等。
四、招标人管理流程1.资格审查(1)招标人在参与招标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招标。
(2)资格审查标准包括工程项目相关经验、资质证书、信誉记录等。
2.招标程序(1)招标人应当遵守招标程序规定,如未按规定提交招标文件、擅自修改招标文件等属违规行为。
(2)招标人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性。
3.评审工作(1)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评选出最优秀的招标人。
(2)评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评审文件,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五、招标人管理制度改进1.不断完善招标人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2.定期开展招标人管理工作的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加强对招标人的宣传教育,提高其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
4.加强协作机制,与其他监管部门和单位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招标人管理工作。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招标管理制度的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纳入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招标工作。
七、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解释权归招标人管理机构所有。
3.其他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补充或调整。
以上为工程招标人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对广大招标人有所帮助,促进招标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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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标书编号:NJTV-05Z006项目名称: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摄录像设备采购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政府采购中心二00五年四月二十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事宜。
2、本次招标方式、合格的投标人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进行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江苏省、南京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3、适用法律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书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2、合同条款及前附表3、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性能指标要求4、投标书附: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供货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技术规格响应表服务承诺资格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授权证书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五(5)天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日前五(5)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此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下载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或召开澄清答疑会),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招标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公制。
10、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货物、来源及价格。
对所提供的主要货物,应作简要介绍。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2) 按照第11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3) 按照第12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4) 按照第13条要求对服务要求以书面形式所做出的服务承诺;(5) 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6)按照第15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函格式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货物的品牌、产地、价格。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写清相应的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并有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投标的最小单位是包。
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部分或全部投标。
每一包采购中心只接受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将会被拒绝,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须按表填明投标货物和服务在规格及参数等方面的响应情况,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2、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次招标拟提供货物的单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售后服务的费用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3)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安装材料费和货物交付使用前所产生的其它费用;技术规格要求的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3、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的响应技术规格响应表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可能被拒绝。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14、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按照第条第(5)项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照第10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质量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货物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来源地的声明。
证明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2)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逐条填报投标报价表的技术规格响应表。
16、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银行本票、汇票(必须符合银行和财务的规定)。
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恕不接受。
在开标时,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中心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10天内予以退还。
不计利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用户签订合同;17、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后30天。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
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
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一式伍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有法人代表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
外信封两端封口要贴上封条并盖上单位公章。
信封应:(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达;(2)时整(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20、投标截止日期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可以按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标书下载并登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第20条的规定,招标人将拒绝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9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按照第22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或编号、各标的投标总价格、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条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投标的澄清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招标人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公开开标后,招标人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并独立开展评标工作。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与使用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