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团体短期人身险保险费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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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规章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规章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规章一、引言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为团体成员提供保障,以应对意外伤害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为了明确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规范,本文将详细介绍该保险的费率计算方法及相关规章。

二、费率计算方法1. 保费率基础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计算基于以下因素:- 团体人数:保费率与团体成员人数成正比,人数越多,保费率越低。

- 年龄分布:不同年龄段的团体成员在乎外伤害风险上存在差异,保费率会根据年龄分布进行调整。

- 职业分布:不同职业的团体成员在乎外伤害风险上存在差异,保费率会根据职业分布进行调整。

2. 保费率计算公式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率计算公式如下:保费率 = 基础费率 + 年龄系数 + 职业系数其中,基础费率是根据团体人数确定的基础费用,年龄系数和职业系数根据团体成员的年龄分布和职业分布进行调整。

三、费率规章1. 费率调整为了保证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费率进行调整。

费率调整应符合以下原则:- 公平合理:费率调整应公平合理,不得歧视特定团体成员。

- 充分通知:保险公司在费率调整前应提前通知团体成员,确保其了解费率调整的内容和影响。

- 监管审批:费率调整应遵守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

2. 费率公示保险公司应定期公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确保团体成员了解保费率的计算方法和调整情况。

费率公示应包括以下内容:- 基础费率: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费率。

- 年龄系数:不同年龄段的团体成员所对应的费率调整系数。

- 职业系数:不同职业的团体成员所对应的费率调整系数。

- 费率调整公告:保险公司对费率进行调整时,应及时公告调整内容和生效日期。

四、结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规章旨在明确该保险的费率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定,以保障团体成员在乎外伤害发生时的经济利益。

保险公司应根据团体人数、年龄分布和职业分布等因素,合理确定保费率,并在费率调整时遵守公平合理、充分通知和监管审批的原则。

工伤缴费基数费率表

工伤缴费基数费率表

工伤缴费基数费率表工伤保险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或职业病引发的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经济赔偿。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每月所得工资范围内的一部分。

下面是一份常见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费率表供参考:缴费基数(元)缴费费率(%)3000元以下 1.0%3001元 - 5000元 1.5%5001元 - 10000元 2.0%10001元 - 15000元 2.5%15001元 - 30000元 3.0%30001元 - 50000元 3.5%50001元 - 80000元 4.0%80001元以上 4.5%根据上述费率表,参保人员所需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取决于其所得工资的高低。

基本上,工资越高,所需缴费的费率就越高。

例如,如果一个人的月工资是2500元,根据费率表,他需要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为2500 * 0.01 = 25元。

而如果一个人的月工资是6000元,根据费率表,他需要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为(3000 * 0.01 + 2000 * 0.015 + 1000 * 0.02) = 75元。

当然,以上只是一个简单的计算示例,实际缴费金额还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参保地区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的年龄等。

此外,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费率表可能因地区和年份的不同而有所变化,所以具体的费率表可以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来确定。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费率表的设定是为了保证工伤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给员工一个公平和合理的缴费安排。

只有通过足额的缴费,才能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时提供及时的医疗和经济救助。

以上就是一份常见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费率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

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

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为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体系,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人身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制定了《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险公司新开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在本通知印发前已审批或备案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可以继续销售,但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取责任准备金。

二、《关于下发有关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1999〕90号)及《关于普通型定期寿险、普通型终身寿险费率厘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33号)同时废止。

2020年1月21日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第一部分适用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普通型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部分保险金额二、个人普通型人寿保险和个人护理保险产品,死亡保险金额或护理责任保险金额与累计已交保费的比例应符合以下要求:其中,到达年龄是指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

个人普通型人寿保险的死亡保险责任至少应当包括疾病身故保障责任和意外身故保障责任。

三、对于保额递减的个人定期寿险,上述比例使用保险期间内的平均死亡保险金额计算,平均死亡保险金额按照保险期间内各保单年度死亡保险金额的算术平均计算。

第三部分保险费四、保险公司厘定保险费,应当符合一般精算原理,采用公平、合理的定价假设。

五、保险公司厘定保险费的计算基础:(一)预定利率保险期间一年以上的产品,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应根据公司历史投资回报率经验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期及产品特性按照审慎原则确定预定利率。

(二)预定发生率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应以公司实际经验数据和行业公开发布的经验发生率表等数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未来的趋势和风险变化,按照审慎原则确定预定发生率。

(三)预定附加费用率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各保单年度的预定附加费用率由保险公司自主设定,但平均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下表规定的上限。

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条款概要

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条款概要

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条款目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1. 关于本合同 6.3 被保险人变动1.1 合同构成 6.4 年龄错误1.2 投保范围 6.5 职业或工种变更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6.6 地址变更6.7 失踪处理2.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6.8 争议处理2.1 保险金额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7. 本合同中的重要术语2.3 保险期间7.1 团体2.4 保险责任7.2 意外伤害2.5 责任免除7.3 酗酒7.4 猝死3. 如何交纳保险费7.5 毒品3.1 保险费的交纳7.6 酒后驾驶7.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4. 投保人权利7.8 无有效行驶证4.1 合同内容变更7.9 精神疾病4.2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10 潜水7.11 空中运动5.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7.12 攀岩5.1 受益人7.13 探险5.2 保险事故通知7.14 武术5.3 保险金申请7.15 特技表演5.4 保险金的给付7.16 战争5.5 诉讼时效7.17 军事冲突7.18 暴乱6. 投保人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7.19 现金价值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7.20 本公司认可的鉴定机构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条款在本条款中,“本公司”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本合同1.1 合同构成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所附的投保单及相关文件、有关的声明、批注单及其他约定书构成。

1.2 投保范围团体(见7.1)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经本公司同意,参保成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可参加本保险。

投保时,参加本保险的团体成员须符合本公司当时规定的投保条件。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国寿美好生活团体医疗保险(2020版)费率表

国寿美好生活团体医疗保险(2020版)费率表

国寿美好生活团体医疗保险(2020版)
费率表
一、年交保险费(单位:人民币元)
上表为保险金额为10000元,免赔额为0元,给付比例为100%,诊疗原因包含疾病和意外,诊疗方式包含住院和门诊,费用范围仅包含目录内医疗费用,费用扣除范围为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已补偿部分的年交保费标准,其他情形下的年交保费标准根据下表确定。

次免赔或按医院等级区分免赔额的,通过加权平均确定系数。

分段给付或按医院等级区分给付比例的,通过加权平均确定系数。

特定疾病数量介于中间的,采用线性插值计算系数。

注: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公司)可根据投保人的保障需求合理确定与该产品有关的责任免除、保险金额、免赔额、给付比例等产品参数。

各分公司可根据前述产品参数、承保单位风险控制水平、被保险人人数规模等投保团体风险情况,确定具体业务的费率标准。

产品参数调整不得改变费率计算方法及费率计算所需要的基础数据。

2.各分公司可按照上述费率标准,对每一被保险人计算并收取相应的保险费;也可依据上述费率标准,根据投保团体的人群构成、保额分布等因素制定单一费率,并按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计算并收取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费率表

保险费率表
明确保险箱或金库内现金 万、营 业柜台现金 万、运输途中 万,如果其中一项没有可填写0或无。 附加险:1、电梯责任险2、火灾和爆 炸责任保险3、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险 4、停车场责任险(每车位60元)。附 加险中1-3项不再另收保费,第4项按 车位收费。
4个附加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各100万元。
附加险:1、电梯责任险2、火灾和爆 炸责任保险3、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险 4、停车场责任险(每车位60元)。附 加险中1-3项不再另收保费,第4项按 车位收费。
4个附加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各200万元。
2.5‰ 1.3‰ 3.5‰
文职、财务等管理人员可按一类费率 承保,防损、水暖、安保、电工等从
事相对高危岗位按二类费率承保
备 万;低值易耗品 万; 资产类
别以贵公司的财务名称
为准,固定资产按原值
投保
0.46‰ 主险保费的2‰ (0.00000092)
0.8‰ 0.8‰
4‰ 4‰ 4‰
主险3.2‰,附加险中:停 车场责任险每车位60元
主险2.75‰,附加险中:停 车场责任险每车位60元
1‰
其中经销 万 、代销 万 、联 营 万。
类别
险种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保险费率表
标的
保险金额/责 任限额
财产险一切险
主险
现金险
附加险 现金险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盗抢险
清理残骸条款 灭火费用条款 保险箱或金库内 营业中(柜台)
运送途中
固定资产+流 动资产
10万/20万 10万/20万
公众责任险
方案一 方案二
公众责任险
500万
公众责任险
1000万
团体人身意外险 团体人身意外险

保险基准费率

保险基准费率

保险基准费率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

个体经济组织的单位缴费费率为12%,从业人员个人缴费费率为8%。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8%。

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

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1%。

4、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单位的基准费率,基准费率控制在0.5%—3%之间,并根据有关情况适时调整。

职工本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为0.4%;企业的缴费费率为0.8%;其它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可选择0.4%或0.8%。

职工本人不缴费。

中国人寿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的一种产品,主要为被保险团体提供意外伤害保障。

以下是其主要特点和条款:
1. 保险对象: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主要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合法组织的成员。

2.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烧伤,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保险期限等因素进行评估。

4. 保险费:保险费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因素进行评估。

5.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为一年,可续保。

6. 免责条款: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如被保险人因故意行为、疾病、战争等导致的意外伤害。

7. 退保和减保:在保险期限内,投保人可以申请退保或减保,但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8. 保险理赔: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将在收到材料后进行调查和理赔。

总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旨在为被保险团体提供意外伤害保障,确保在发生不幸情况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2-团体人身保险

2-团体人身保险
–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本公司开始承 担保险责任。
–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 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 限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第×条 投保范围 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年满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
并能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人寿 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投保时,在职人员人数少于或等于八人的,符合参加本保险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 全部投保;在职人员人数多于八人的,符合参加本保险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百分之七 十五以上投保。
此外,对单个被保险人的投保金额设有上限,一般是以平均 保险金额的数倍为上限(如以3.5倍为上限)。目的是为了减 少逆选择。
醵金制
– 团体和团体成员共同负担保费;
非醵金制
– 团体承担全部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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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定价方式多样化
二、团体人身保险的种类
表定费率法, 又称手册费率法,在不考虑特定团体先验赔付 经历的情况下,确定团体保险费率的方法。保险公司利用自 己的经验数据确定手册费率,处理特定团体时,从手册费率 中选用适当的平均费率,然后乘以给付单位的数目,得出该 团体应缴纳的保费。
– 5人及5人以上; – 被保险人占团体成员的比例;
投保团体的人数等于或少于8人时,所有成员必须全部投保; 投保人数 多于8人的,投保成员应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75%以上; 被保险人数减少到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75%以下时,保险公 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 符合参保条件。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表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表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表一、基准保费(一)一年期基准保费(保险金额:10000元)(单位:人民币元)责任(一):意外身故保险金4责任(二):意外伤残保险金6(二)短期费率表(按一年期保费的百分比计算)保险期间(个月)123456789101112百分比(%)2535455565707580859095100注:1.保险期间在15日以上(不含15日),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保险期间在1个月以上,不足2个月的,按2个月计算;保险期间在2个月以上,不足3个月的,按3个月计算,依此类推;2.保险期间在8日至15日之间(含8日及15日),短期费率为年费率的12%;3.保险期间在2日至7日之间(含2日及7日),短期费率为年费率的8%;4.保险期间在1日或以下的,短期费率为年费率的5%。

二、费率调整系数(一)被保险人职业等级系数:考虑被保险人从事工作风险差异,判断被保险人风险大小被保险人职业等级调整系数一类0.6-0.8二类0.8-1.0三类 1.0-1.2四类 1.2-1.5五类 1.5-2.5六类 2.5-4.0注: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依据保险人制定的《职业分类表》确定(二)被保险人风险状况系数:综合考虑被保险人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生活方式等方面,判断被保险人风险大小被保险人风险状况调整系数被保险人风险状况较好0.5-0.7被保险人风险状况一般0.7-1.3被保险人风险状况较差 1.3-1.8(三)销售区域系数:从销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卫生健康水平、社会治安水平和自然灾害风险状况等方面,判断被保险人风险大小销售区域综合状况调整系数销售区域综合状况较好0.5-0.7销售区域综合状况一般0.7-1.3销售区域综合状况较差 1.3-1.8(四)预期保费规模系数:预期保费规模(元)调整系数1000万(含)以上0.5-0.7300万(含)-1000万0.7-1.3300万以下 1.3-1.8(五)预期赔付率系数:预期/历史赔付率调整系数0%(含)—20%0.4-0.620%(含)—30%0.6-0.7530%(含)—40%0.75-0.8540%(含)—50%0.85-0.9550%(含)以上0.95-2.0注:以上系数如不适用,按1计算。

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

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

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1.10•【文号】人身险部函〔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人身险部函〔2020〕9号各人身保险公司:现将近期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请各公司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提高产品管理水平。

一、产品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产品设计问题。

一是产品责任设计与产品定义不符。

如,英大泰和某疾病保险,保险责任中包含了生存金给付责任,与疾病保险定义不符。

二是产品保障功能弱化。

如,和谐健康、人保健康某护理保险,产品为万能型,护理责任风险保费占整体保费比例较低。

(二)产品条款表述问题。

一是条款表述与法律规定不符。

如,瑞泰人寿、瑞华健康、中德安联、国华人寿等公司部分产品条款中关于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范围约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不符。

二是条款表述不清晰。

如,信美相互和招商仁和某医疗保险,产品为一年期非保证续保产品,但续保条款中包含“自动续保”表述,存在“短险长做”风险。

三是条款表述易引发纠纷。

如,华夏人寿、人保健康、招商信诺、海保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中意人寿、复星联合健康和德华安顾等公司报送的部分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将等待期出现的症状或体征作为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免责依据,而症状与体征均无客观判定标准,侵害消费者利益。

(三)产品费率厘定问题。

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有费率调整表述。

如,太平洋人寿某医疗保险,产品条款中含有续保时可能调整产品费率的表述,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要求不符。

(四)其他问题。

一是备案材料报送不规范。

如,平安健康某2款健康保险产品报送的部分材料不属于产品备案材料范畴。

二是备案材料信息填写不规范。

如,复星联合健康报送的某5款产品,费改信息表中偿付能力数据未区分综合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太平养老某重大疾病保险,费改信息表中近5年公司投资收益数据未更新。

天安财险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规章

天安财险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规章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规章
一、保险费率
1、选择《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7级34项)为残疾评定标准的费率
保险费率= 0.35%
2、选择《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10级44项)为残疾评定标准的费率
保险费率= 0.40%
3、选择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10级280项)、《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GB/T16180-2006)、《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为残疾评定标准的费率
保险费率= 0.52%
二、费率系数
1、新保业务
投保人数≤30 31-100 101-500 501-1000 1001-5000 5001-10000
>10000
费率系数 1 0.95 0.9 0.85 0.8 0.75 0.7
2、在以上费率以及费率系数调整的基础上,根据各地风险状态,费率做上下浮动30%范围调整
3、续保业务费率浮动原则
3.1 费率浮动区间
赔付率/年限
赔付率≤40% 赔付率>55%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承保费率=赔付率*承保费率/目
标赔付率
费率调整原费率*0.95 原费率*0.9 原费率*0.85
说明:1、原费率:上年或历年承保费率。

3.2目标赔付率:根据各机构综合费用率,确定目标赔付率。

团体意外险报价表doc正式版

团体意外险报价表doc正式版

团体意外险报价表doc正式版诚信责任创新奉献联系人:陈胜电话:网址: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中路12号二层中山市百思特玻璃技术:衷心感谢贵公司对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简称“英大财险”,下同)的真诚信任和大力支持!英大财险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集合了电力和保险两大行业的人才、技术等多方面优势,是“电力行业保险专家、保险行业电力专家”。

英大财险的愿景是把公司建设成为偿付能力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的“一强三优”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保险公司,始终坚持“效益争先、服务创优、诚信树标、品牌求胜”的经营理念。

英大财险拥有强大的股东实力和坚强的偿付能力,高度重视客户服务工作,力争打造良好的企业品牌和树立诚信的口碑,英大财险有幸参与贵司的保险项目,深感责任重大。

在此郑重承诺:我们将竭尽全力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保险服务,为贵公司的事业大发展保驾护航。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中山中心支公司公司背景英大财险是国家电网公司的直属单位,是由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等27家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1亿元,总部设在北京,于2021年10月28日获准开业。

英大财险的股东包括:英大国际控股股份中国电力财务北京市电力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山西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安徽省电力公司福建省电力湖北省电力公司湖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辽宁省电力黑龙江省电力陕西省电力公司华北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江西省电力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吉林省电力甘肃省电力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公司国网新源控股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英大泰和财产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英大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301_太平盛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301_太平盛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正本与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的内容不同,则以正本为 准。
第三条 投保范围 一、 年龄在 16 周岁至 65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员工,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 保险。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附属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 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团体投保时,其在职人员必须 75%以上投 保,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 5 人。
本页内容结束太平盛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第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等级项目给付比例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100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5十手指缺失的注675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7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8十足趾缺失的注950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一二二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一下肢永久缩短5公分以上的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10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30二三二四二五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两手拇指缺失的一足五趾缺失的两眼眼睑显著缺失的注11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全丧失的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注1220三十三一三二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15三三三四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10注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单
投保单编号:
填写说明:1. 请务必准确填写标注“”的信息,如需要电子保单的,请务必准确填写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
2.如曾经填写过相关信息的,仅需填写名称全称、组织机构代码,以及新增或变更的信息;
3.如在所提供的证照复印件及其他投保材料上已有的信息,可不必填写;
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信息团体客户
特别提示:根据反洗钱相关监管要求,客户应提供身份信息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信息
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二是需提供投保员工人数、职业或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需填写投保书、提供员工清单、通过 现金或支票缴费;
三是投保后被保险员工人数或工种发生变化,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合同批改处理, 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四是要明确指定受益人。主要是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按法定继承程序分割。明确 指定受益人,可以减少事后处理的精力。投保后,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保险公司。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
01 基本概念
03 保险条款 05 注意事项
目录
02 保险费率 04 投保事项 06 险种区别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而一个团体的成员从 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
投保事项
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除一般应保管好保险合同、履行好如实告知义务、索赔注意单证齐全等各种保险常 规知识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点:
一是投保团意险前后应采用适当方式向员工明确宣示。经常听见有人说,人死了,残废了,钱还有什么用? 但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人死亡、伤残的意外事故后,解决问题的焦点恰恰集中在钱赔多少的事情上。因此明确进 行这是增进职工福利的宣示,是必要和合适的,体现了管理层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
谢谢观看
注意事项
团体保险是公司保护员工利益的福利方式之一,与个人保险相比,团体保险不仅具有费率低(同比约低10% 左右)和可税前列支的优势(可节税30%多)等明确易见的财务优势外,团体保险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公司在 上团体险之前必须予以充分考虑:

团险短期险产品分类介绍团单业务报价基础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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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4—高原反应
青藏铁路的开通让很多人选择进藏游玩,张大妈就是其中之一。然而, 在拉萨游玩的第三天,张大妈突发高原反应,最终医治无效不幸辞世。 张大妈家属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意外保险金,遭到拒绝后起诉到法院。
高原缺氧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意 外险“突发的,不可预见的”这一 定义要素。张大妈年事已高,产生 高原反应并非“意外”。
1.2 产品背景
据 不 完 全 统 计 , 2017 年 全 国 消 费 场 所 意 外 伤 害 事 故 约 计 11 7 2 0 9 起 , 造 成 25 6 4 9 人 死 亡 、 3804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近7亿元,占全国意外事故总量的12.5%。意外事故高发场所主要包括:
宾馆
商场
车站
1.4 方案特点
覆盖 广泛
保障众多类型经营场所
内消费者的人身意外伤 害风险
1
科学 定制
根据经营场所风险系数
3
及客流量,科学量身定
制保障方案
高额 保障
高额意外伤害保障(意外
身故高达50万元/人),
2
提前做好意外风险的成本
规划
4 保费 实惠 保费按人数呈弧线调 整,投保人数越多, 人均费率越低
1.5 定价方式
1.2 短期险产品分类(市场)
短期险产品
团体法人 客户系列
紧急救援系列
交通险系列 特定人群系列
贷款保险系列
计划生育 保险系列
旅游险系列 小额保险系列
大病保险系列 学生儿童系列
建工险系列
绿舟系列
分散性个人业 务系列
其他
1.3 短期险产品分类(按投保形式)
一、按投保的人数 个人投保:主要指固定组合业务 (即日常所讲的卡折业务) 团体投保:团单(3人以上)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规章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规章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规章一、引言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为团体成员提供在乎外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时的经济保障。

为了确保保险费率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制定本规章对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进行规范。

二、费率计算方法1. 基本费率基本费率是指根据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风险评估和统计数据,计算出的每单位保额所需支付的费用。

基本费率的计算应考虑到团体成员的年龄、职业、性别等因素,并根据历史事故数据进行风险评估。

2. 经验调整系数经验调整系数是根据历史事故数据和保险公司的经验,对基本费率进行调整的系数。

经验调整系数可以根据不同团体成员的风险状况进行个性化调整,以确保费率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3. 附加费率附加费率是指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上,根据团体成员的特殊情况或者需求,额外收取的费用。

例如,对于从事高风险职业的团体成员,可以根据其职业风险对费率进行附加调整。

三、费率调整机制1. 定期审查为了确保费率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险公司应定期对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基本费率的计算方法、经验调整系数的准确性以及附加费率的合理性等。

2. 风险评估保险公司应根据团体成员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包括职业风险、年龄风险等。

根据评估结果,对费率进行调整,以确保费率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3. 保费回馈机制为了激励团体成员积极参预保险计划,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保费回馈机制。

该机制可以根据团体成员的历史理赔情况、保险期限等因素,对保费进行回馈或者优惠。

四、费率公示与透明度保险公司应及时公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信息,包括基本费率、经验调整系数和附加费率等。

公示内容应清晰明了,方便团体成员了解保险费率的构成和计算方法。

五、保险费率争议解决机制为了解决保险费率引起的争议,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争议解决机制。

该机制应包括投诉渠道、争议调解和仲裁等环节,以确保团体成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六、监管与执法保险费率的监管与执法应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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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国寿个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000元 医疗保险金额:1,000元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10元/日 国寿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A款) 国寿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B款) 国寿基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 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国寿补充工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 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煤矿井下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执法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病员安康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附加指定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辉煌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家庭幸福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A款) 国寿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神州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
职业类别一
2 2 1.5 5 2.5 2.5 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医疗 意外伤害医疗补充 1.5‰ 保险期间 万元保额保费 保险期间 万元保额保费
7‰
职业类别二
3 3 2.5 8 3.5 3.5 1天 0.3元 1元 2元 2.5‰ 1-7日 2元 46-60日 13元 保险费率为0.02‰/人次 9‰
4.5‰
65
国寿输血感染疾病保险
66
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04版)(2007修订版)
322 357 393 428 464 535 输血数量 (袋) 1 2 3 4 5 6 7 8 9 10以上(含) 男(元/万元保额) 11 18 20 22 24 26 28 31 33 35 37 39 46 53 59 66 73 80 87
171 117 171 A档 604 446 317 366 男性 22 20 31 56 36 10
137 94 137 B档 549 405 288 333 女性 20 16 27 54 40 12
51—60 61—70 70以上 年龄(周岁) 41—50 51—60 61—70 70以上 年龄(周岁) 41-50 51-60 61-70 70以上 44 18
261 369 534 A档 475 614 891 1113 男性 128 272 515 1388 48 26
60
国寿附加绿洲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61
国寿附加绿洲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62
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A型)
63
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B型)
0—2 3—10 年龄(周岁) 0—2 3—10 11—30 31—40 见条款所附计算公式 免赔额 20000元 25000元 30000元 35000元
53
国寿城镇居民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年龄(周岁) 0-5 6-24 年龄(周岁) 0—2
住院和特定门诊责任 84 35 A档 342
普通门诊责任 114 53 B档 274
年龄(周岁) 25-54 55以上 年龄(周岁) 41—50
住院和特定门诊责任 51 118 A档 189
54
国寿附加绿洲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67
国寿肿瘤预防疾病保险
978 1,374 1,030 1,446 1,082 1,519 1,133 1,591 1,184 1,664 1,236 1,736 保险金额(元) 艾滋病(毒) 乙肝 丙肝 10万 5万 5万 15万 8万 8万 15万 8万 8万 20万 12万 12万 20万 12万 12万 25万 15万 15万 25万 15万 15万 25万 15万 15万 25万 15万 15万 25万 15万 15万 女(元/万元保额) 年龄 男(元/万元保额) 8 47 94 15 48 100 17 49 107 19 50 124 21 51 141 23 52 158 26 53 175 28 54 191 30 55 208 32 56 225 34 57 242 36 58 259 41 59 275 45 60 296 50 61 316 54 62 336 59 63 357 63 64 377 68 65 398 续保年保险费率为3.5‰(不包含体检);4.5‰(包括体检
54
国寿附加绿洲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55
国寿附加绿洲门诊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56
国寿附加绿洲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57 58 59
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国寿附加绿洲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3—10 11—30 31—40 年龄(周岁) 0—2 3—10 11—30 31—40 年龄(周岁) 0-10 11-20 21-30 31-40 32 8 年龄(周岁) 0—2 3—10 年龄(周岁)
教练员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2‰
15
国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种类 公路:150公里及以下 公路:150公里以上500公里及以下 公路:500公里以上 轮船:50海里及以下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0.8‰ 轮船:50海里以上 铁路:150公里及以下 铁路:150公里以上500公里及以下 铁路:500公里以上 轮渡 学员
职业类别五
8 8
5 5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4 6 15 19 6 9 6 9 11-20天 20天以上 0.8元 超过20天的,每万元总保 3元 加收保险费0.1元 4元 4‰ 6‰ 15-21日 22-30日 6元 8元 76-90日 91-180日 19元 35元 保险金额调整低于5000元的,须报总公 14‰ 17‰
新版短期人身险保险费率汇总表(20090928)
序号 险种名称
1 2 3 一、短期意外险 国寿附加绿洲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 国寿附加绿洲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 国寿高危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年费率(‰) 意外伤害医疗年费率(‰) 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 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 国寿旅游综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安顺境内外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参观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附加重大自然灾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观光景点、娱乐场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驾校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16 17 18 19 20 21 22
国寿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夕阳红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指定场所意外伤害保险(2004版) 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A型) 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B型)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身故意外伤害保险
23
国寿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一、家庭用户:1、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按人民币60,000元除以家庭用户中被保险人人数确定。2、每一被保险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每一被保险人的年交保险费按保险金额总和的0.5‰计收。 二、企事业单位用户:1、每一 害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2、每一被保险人的年交保险费按 ‰计收。 3‰ 0.025‰ 保险年费率为2‰ 1‰ 1.25‰ 2‰ 2.5‰ 3.2‰ 1‰ 1.4‰ 1.8‰ 2.6‰ 3.8‰ 0.5‰ 旅游项目\保险期间 2-3天 4-5天 6-8天 9-11天 国内旅游 14元 22元 28元 34元 出境旅游 35元 55元 70元 85元 入境旅游 28元 44元 56元 68元 旅游项目\保险期间 15-18天 19-22天 23-26天 27-30天 国内旅游 45元 50元 55元 60元 出境旅游 113元 125元 138元 150元 入境旅游 90元 100元 110元 120元 一日游的保险费为2元人民币。 2.2‰ 8‰ 7‰ 2.8‰ 10‰ 8‰ 4‰ 13‰ 10‰ 0.05‰ 0.1‰ 1‰ 1.25‰ 8000 2‰ 2.5‰ 3.2‰ 每10元保费对应保险金额(元) 5000 4000 3125 3‰ 医疗保险金额 2.5‰ 2‰ 4‰ 6‰ 9‰ 2‰ 单位数 保额 被保险人人数 1000元/人 5‰ 16‰ 16‰ 7‰ 22‰ 21‰
48
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款)
49 50 51 52
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B款) 国寿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 二、短期健康险
月交费标准 11 22 26 保险费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的,年保险费率为2‰至6‰;保险费按建筑工程项目总造价计收的,每10,000元人民币保险金额( 地方国有煤矿 4‰ 乡镇及其他煤矿 5‰ 5‰ 保险责任类别 A意外伤害/医疗意外 B医疗事故 门诊费率/次 0.1‰ 0.05‰ 住院费率/次 0.5‰ 0.1‰ 0.25‰ 6‰ 引产 结扎 人工流产 上环 身故保险金额每份为人 10元/每份 8元/每份 5元/每份 4元/每份 保险金额每份为人 保险责任A 10‰ 保险责任B 0.5‰ 保险责任C 旅游项目 保险费率/人次 出境旅游≤15日 0.125 入境旅游≤20日 0.125‰ 出境旅游>15日 (0.125+0.02×超 入境旅游>20日 (0.125+0.0125×超过日数)÷1000 国内旅游≤10日 0.125 一日游 0.1‰ 国内旅游>10日 (0.125+0.025×超 2.5 3 3.5 5 8 身体健康的被保险人,保险费每份为人民币20元;心脏病、高血压病或者有早产、流产、过期产史的被保险人,保险费每份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2.4‰ 意外医疗保险金额 3.5‰ 被保险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年保险费率为上述费率的1.5倍 被保险人 机动车 水上交通工具 轨道交通工具 非营运类以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 0.3 0.18 0.12 营运类交通工具的工作人员(不参与驾驶) 0.4 0.24 0.16 非营运类交通工具的驾驶员 0.45 营运类交通工具的驾驶员 0.6 0.36 0.24 交通工具 机动车 水上交通工具 轨道交通工具 客运交通工具的乘客 0.1 0.08 0.06 0.05‰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意外医疗保险责任 1‰至7‰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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