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交通肇事案看建立有我国特色国家补偿被害人制度
浅议如何在交通肇事案中更好地贯彻刑事和解制度
浅议如何在交通肇事案中更好地贯彻刑事和解制度作者:朱姗姗来源:《法制博览》2012年第07期【摘要】近年来,交通肇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刑事和解也已适用几年。
本文通过对东阳市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各类处理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当前检察机关办理交通肇事案件时存在的弊端,结合实践从节约司法资源、促进当事人和解及规范刑事和解等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期冀有所裨益。
【关键词】交通肇事;刑事和解;司法资源;国家补偿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的保有量越来越高,直接导致交通肇事案越来越多。
如何正确办理交通肇事案件,既关系到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更涉及公共交通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笔者认为,如何在交通肇事案中贯彻好刑事和解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从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现该类案件特征当前办理刑事案件以笔者所在东阳市为例,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东阳市检察院已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交通肇事案件193件193人。
从办理该类案件情况看,具有以下特征:(一)绝大部分交通肇事案件公安机关均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由于侦查交通肇事案件侦查期限至多7天,民警难免就案办案,因此在犯罪嫌疑人无法交纳足够赔偿金情况下,一律将案件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见表1。
(二)定罪不捕比例大大高于一般刑事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的不捕率达到24.9%,大大高于整体不捕率的10.4%。
(三)批准逮捕后仍有较多案件被取保候审批准逮捕后因赔偿被害人而获得被害家属谅解并达成和解协议,遂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数远远多于其他刑事案件。
(四)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判实刑率低因得到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达成和解而相对不诉案件比判实刑案件还多,且判缓刑案件占全部交通肇事案46.6%,见表2。
二、当前办理交通肇事案件工作中的弊端通过对交通肇事案件特征分析不难发现,当前该市办理交通肇事案件工作存在三个弊端:(一)浪费司法资源大部分交通肇事案件都走完立案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及审判每一个环节。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考试《国家赔偿法》3形成性考试答案
【判断题】1、行政赔偿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它需要的前提是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而且具体行政行为已被确认违法。
“对”。
√2、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应按刑事赔偿程序要求赔偿。
“错”。
✘3、在国家侵权赔偿案件中,当受害的公民本人由于年幼或其他原因无法有效、适当地行使要求赔偿权利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
“对”✔4、行政赔偿中,赔偿请求人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赔偿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对✔5、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后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对√6、行政赔偿诉讼举证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制度。
错✘7、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受害人自己造成的损害,无论其主观心理状态(故意或过失)如何,国家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8、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错9、某地发生一起火灾,消防队迅速赶往火场,由于车速过快不幸将一行人撞成重伤,受害人有权向消防队提起国家赔偿。
错✘10、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错✘1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12、行政赔偿诉讼举证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制度。
错×13、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后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对√14、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错✘15、在国家侵权赔偿案件中,当受害的公民本人由于年幼或其他原因无法有效、适当地行使要求赔偿权利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
“赔偿型”刑事司法的反思
影 响案件 处理结论 的重要 因素 , 这种 “ 赔偿型 ”刑事 司法有其 现 实的 背景和 需 求。然 而 , 可 能 引起 的 对 国 其 家刑事 实体 处分权 的松 动及刑 罚轻缓化 泛化 等的趋 向不能 不令人 担 忧。 因此 , 对积极推 进 中的“ 赔偿 型”刑
事 司法进 行冷 思考 , 求对相 关问题 的理 性解 决办法是我 们应有 的 态度 。 寻 关键 词 : 赔偿 ; 事司法 ; 事 实体 处分权 刑 刑
节, 判决适用 缓刑 的 比较多 , 的案件 至少在 量刑上 重
件中, 交通肇 事案 件 23件 , 意伤 害 案 件 20件 , 4 故 9
收 稿 日期 :0 9— 3— 4 20 0 0
基金项 目: 文为 20 本 07年 度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规 划 基 金 项 目 “ 事 被 害 人 国 家 补 偿 研 究 ”阶段 性 研 究 成 果 ( 目批 准 号 : 刑 项
】6 0
这两类案件 占全部刑事附带 民事案件总数 的 9%。 6
三年 中有 5 2起案 件 的刑事 附带 民事部 分通 过 调解 4 结案 , 调解率 达 9 % , 8 并且 这 些 案 件 的 民事 赔 偿 部 分 9 %得 到实 现 。基 于 案件 本 身 的情 节 , 之赔 偿 9 加 与量刑 关 系 、 罚轻缓 化之 考虑 , 审结 的案件 被告 刑 所 被判处 非监 禁刑 的 比例较 高 , 年 中 , 6 1名 被告 三 有 2 人 被判 处 了非监 禁刑 , 占刑 事 附带 民事 案 件被 告 人
方对 被 害方物质赔 偿 是 否 到位 , 赔偿 与否 和赔 偿多 少成 为影 响案件结 论 的重 要 因素 , 满 足受 害 人 的 从 经济救 助需要 , 获取对 加 害人的谅解 的主观追求 , 到
国家开放大学《国家赔偿法》形考任务1-3试题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最新《国家赔偿法》形考任务(1-3)试题答案解析(正确答案已附后,请用Ctrl+F进入查找答案)形考任务1题目1正确获得3分中的3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单选题】下列( )情形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选择一项:A. 工商局张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B. 某部队在一次军事演习中,将附近渔港的渔船炸毁C. 某省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行为D. 一名穿制服的警察,见有歹徒抢劫,以自己下班为由没有制止反馈正确的答案是:一名穿制服的警察,见有歹徒抢劫,以自己下班为由没有制止题目2正确获得3分中的3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判断题】我国没有立法赔偿。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3正确获得4分中的4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多选题】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条件有( )。
选择一项或多项:A. 损害必须是违法行为造成的B. 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所造成的C. 赔偿的法律已经规定了的D. 损害必须是现实已经产生的直接的而非间接的反馈正确的答案是: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所造成的,损害必须是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必须是现实已经产生的直接的而非间接的,赔偿的法律已经规定了的题目4正确获得4分中的4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多选题】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行为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选择一项或多项:A. 违反国家规定摊派费用B. 违法冻结财产C. 违法实施罚款D. 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反馈正确的答案是:违法实施罚款,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违反国家规定摊派费用,违法冻结财产题目5正确获得3分中的3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单选题】西方最早确立国家赔偿制度的国家是( )。
选择一项:A. 英国B. 中国C. 法国D. 美国反馈正确的答案是:法国题目6正确获得4分中的4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多选题】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责任豁免事项主要由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大致包括 (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五章2
母亲被车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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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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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说:“工厂附近的马路上没有路灯,骑车过一个 路口时,我看见有辆车过来,但觉得离得很远,就没在 意……后来我被撞倒了……” 小芳的母亲当场在车祸中身亡,年仅39岁。“当时我 们谁都没敢告诉小芳,过了好几天,她才知道。当时她跟 傻了一样,愣在那里一动不动。”小芳的表哥告诉记者。 “当时我的车在快车道上行驶,看见自行车的时候, 踩刹车打方向盘都来不及了。”撞死小芳母亲的水泥罐车 司机说。 根据现场勘验,交通民警认为,小芳骑自行车横穿机 动车道时,未下车从人行横道上推行的行为违反了交通安 全法,存在过错,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水泥罐车 司机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经过审理,通州法院认定小芳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小芳的表哥告诉记者,水泥罐车司机的单位很同情她, 经过协商,司机的单位已经支付了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等 17.5万元。
案例实例:杨军武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 案情:杨军武独资开办的运城市天马文化用纸厂 (以下简称天马纸厂)将含有挥发酚等有毒有害 物质的污水排入引黄干渠,随干渠内的供水流入 樊村水库,污染了水体,致使本市北城供水系统 被污染,供水中断三天,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 法院:被告人杨军武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 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人民币。被告人 杨军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引黄管理局经济 损失24.6万元(含已付的3万元);赔偿水库管委 会经济损失37495元(含已付的3万元);赔偿供 水公司经济损失75320元。
课堂点击
1.违章事故永远没有赢家 我国开始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行人相 撞,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承担责任。 司机刘寰驾驶奥拓车在北京南二环路上撞死了横穿马路的行人 曹志秀,曹志秀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89618元, 精神损失费5万,这起案件是新交法实施后首例“撞了不白撞”案, 因此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北京市宣武法院对这个案子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司机和死者 各负50%的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曹志秀在出行时横穿二环主路的机动车道,以 致发生交通事故并死亡,是引发这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而机动 车司机刘寰发现曹志秀时没有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处理情况,也未 做到安全驾驶,因此二人应对事故负同等责任。判决刘寰赔偿16万 2142元。 这个案例,是新交法实施后,全国因行人违章被撞致死引发的 交通事故赔偿第一案。对于行人和司机各负50%责任的结果,专家 认为,这对司机和行人都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从余金平交通肇事案谈认罪认罚采纳率的正确认识
从余⾦平交通肇事案谈认罪认罚采纳率的正确认识⼀、案情简介2019年6⽉5⽇21时许,被告⼈余⾦平酒后驾驶⽩⾊丰⽥牌⼩型普通客车(车牌号为XXX)由南向北⾏驶⾄北京市门头沟河堤路1公⾥处时,车辆前部右侧撞到被害⼈宋某致其死亡,撞⼈后余⾦平驾车逃逸。
经北京民⽣物证科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宋某为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
经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交通⽀队认定,被告⼈余⾦平发⽣事故时系酒后驾车,且驾车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
2019年6⽉6⽇5时许,被告⼈余⾦平到公安机关⾃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的罪⾏。
2019年6⽉17⽇,被告⼈余⾦平的家属赔偿被害⼈宋某的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民币160万元,获得了被害⼈近亲属的谅解。
另查,被告⼈余⾦平案发前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纪检⼲部。
案发当晚其酒后驾车从海淀区五棵松附近回门头沟区居住地时发⽣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后,其驾车逃逸,擦拭车⾝⾎迹,回现场观望,之后逃离。
2019年6⽉6⽇5时30分许,被告⼈余⾦平经呼吸式酒精检测,⾎液酒精浓度为8.6毫克/100毫升。
⼆、观点分歧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检⽅提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量刑建议。
理由是,被告⼈余⾦平⾃愿认罪认罚,并在辩护⼈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同意该院提出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量刑建议,且其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不良影响,符合缓刑的适⽤条件。
⼀审法院认为,被告⼈余⾦平作为⼀名纪检⼲部,本应严格要求⾃⼰,其明知酒后不能驾车,但仍酒后驾车从海淀区回门头沟区住所,且在发⽣交通事故后逃逸,特别是逃逸擦拭车⾝⾎迹,回现场附近观望后仍逃离,意图逃避法律追究,表明其主观恶性较⼤,判处缓刑不⾜以惩戒犯罪,因此对公诉机关判处缓刑的量刑建议,不予采纳。
鉴于被告⼈余⾦平⾃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认定⾃⾸,依法减轻处罚;其系初犯,案发后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家属损失,得到被害⼈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国家开放大学——国家赔偿法参考答案
形考任务一题目1时效是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制度。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刑事损害赔偿程序是国家对于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侵害了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获得赔偿的程序。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3人民主权学说是由法国学者卢梭倡导的。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4社会协作法学理论以狄骥为杰出代表。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5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一年。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6赔偿请求人被羁押的时间算在国家赔偿的时效之内。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7国家行政机关可以行使追偿权。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8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充实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9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培育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题目10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不利于维护国家机关的威严。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11国家赔偿对公职人员具有制约预防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2国家赔偿对公民具有权利救济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3国家赔偿法的效力即国家赔偿法的适用范围。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4在国家赔偿中外籍人享有与本国公民在法定条件下的较低的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15国家对立法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所造成之损害应该进行赔偿。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6凡以国库收入或国家财产所进行的赔偿均可以称为国家赔偿。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7国家赔偿具有侨民保护的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8国家赔偿具有利益调整的功能。
题目19国家赔偿对公务活动有监督功能,不具有保护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0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是涉及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不包括判例。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1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仅指过错责任原则和违法原则。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2危险责任原则不是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3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国家赔偿的原则之一。
国家开放大学《国家赔偿法》形考作业1-4辅导资料
国家开放大学《国家赔偿法》形考作业1-4参考答案形成性考核11.我国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
a. 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 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c. 国家d.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本法。
()a. 适用b. 不适用c. 参照适用d. 可以不适用3.()属于刑事赔偿范围。
()a. 刑讯逼供致人死亡b. 非法拘禁c. 对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d. 错误拘留4.()属于行政诉讼赔偿范围。
()a. 违法使用武器b. 摊派费用c. 违法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d. 对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5.发生下列哪一侵犯财产权行为,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a.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b.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c. 他人冒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d.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从国家赔偿立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各国国家赔偿法最初都以()为主要规范对象。
a. 经济活动b. 立法活动c. 司法活动d. 行政活动7.二审改判无罪的,由()为赔偿义务机关。
a. 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b. 二审法院c. 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与作出逮捕的机关d. 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8.某监狱管理人员因囚犯孙某顶撞,而指使另一囚犯殴打孙某,致其伤残,孙某应向谁要求赔偿?()a. 无权要求赔偿b. 某监狱管理人员c. 监狱管理机关d. 李某9.判决执行错误的执行主体是()。
a. 行政机关b. 监督机关c. 法院d. 检察机关10.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处罚的,复议机关()a. 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b. 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c. 不承担赔偿责任d. 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1.下列哪些是,执行职务范围的行为?()a. 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目的所实施的行为b. 于执行职务时间或处所内实施的行为c.为执作职务而采取不法手段的行为d. 公安机关违法扣留行为12.国家赔偿的功能包括()。
国家赔偿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家赔偿法试题及参考答案1、西方最早确立国家赔偿制度的国家(B )A、英国B、法国C、德国D、美国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A、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赔偿责任主体B、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履行赔偿义务的主体C、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原则上侵权主体D、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有追偿权3、只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先行使职权的行为,才有可能引起国家赔偿。
以下行为中,(D )不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
A.公安机关对某一违法者进行处罚B.消防队灭火前后,在乖车途中交通肇事的行为C.勤务时间以外执行职务的行为D.工作时间内购买办公设备的行为4、我国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
DA.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C.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D.国家5、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为前提条件。
(C) A.个人过错 B.公务过错 C.行为违法D.无过错责任6、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C A、过错原则B、无过错原则C、违法原则D、双重过错原则7、关于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不正确的是下列哪一项?CA、侵权主体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B、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C、赔偿机关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D、赔偿义务机关与侵权主体一致8、我国最早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文件是――。
(A)A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B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C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D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9、从国家赔偿立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各国国家赔偿法最初都以(A )为主要规范对象。
A、行政活动B、立法活动C、司法活动10、最早确立国家非权利作用的赔偿责任的国家是(D )A、德国B、英国C、日本D、法国11、在我国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是(D )A 、广义的无过错原则B、过错违法原则C、违法与明显不当原则D、违法原则12、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渊源是()。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单选题(共30题)1、甲国的种族隔离政策导致种族冲突,造成平民伤亡,安理会经讨论决定制裁甲国,乙国是参与制裁的国家之一,甲国是1949年日内瓦四个公约的当事国,乙国不是,依国际法的相关规则,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甲国对他国的制裁进行的反抗属于自卫,可以不受日内瓦四个公约的约束B.乙国的行为已经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国际法律责任C.乙国依安理会的决议制裁甲国属干涉内政D.对于从甲国涌入乙国的难民,乙国应予安置,而不能强行遣回甲国【答案】 D2、下列选项中关于守法、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法系、法律传统等说法正确的是?A.守法就是指不违法、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B.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对法律的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C.划分法系的主要标准是法的历史传统D.中国古代法律传统强调以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答案】 B3、冯法官在处理一起连环交通肇事案件,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驾驶员甲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驾驶员乙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被害人丙(死亡)不承担责任。
冯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推理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甲承担主要责任,乙承担次要责任,所以甲构成交通肇事罪,乙不构成犯罪。
这位法官在处理案件时运用的推理方法是:A.类比推理B.归纳推理C.演绎推理D.设证推理【答案】 C4、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的“总纲”部分【答案】 D5、“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A.传闻证据规则B.意见证据规则C.补强证据规则D.最佳证据规则【答案】 B6、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撤回起诉后再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A.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C.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是因违反案件受理费的缴纳规定而按撤诉ih 理的,在法定起诉期间内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D.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是因违反案件受理费的缴纳规定而按撤诉处理的,在法定起诉期间内再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答案】 D7、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公司实施单位犯罪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了。
我国刑事和解不诉制度的构建
我国刑事和解不诉制度的构建我国司法机关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对刑事和解的探索和实践,起源于对于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尤其是轻伤害案件和交通肇事案件。
对此类案件允许被害人与犯罪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展开协商,对于犯罪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酌情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或从轻、减轻处罚的决定。
笔者认为刑事和解制度在诉讼阶段践行并要与刑事诉讼法结合,应当以审查起诉阶段为平台,并且应当以不起诉的形式作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不起诉制度,唯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刑事和解制度的优势。
刑事和解不诉制度是指被害人与加害人在检察官的主持下,通过加害人向被害人认罪悔过,征求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由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一、我国刑事和解不诉制度的现状随着近年来刑事和解制度在中国的兴起和我国倡导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从2002开始,我国基层检察机关开始在轻伤害案件办理中探索刑事和解机制,其后其后,案件范围逐渐扩大到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等轻微刑事犯罪。
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在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审查及处理。
全国司法机关对于刑事和解制度的认同达到了空前的高潮,刑事和解不诉在我国司法实践当中也遍地开花。
二、我国刑事和解不诉制度存在的问题任何一项新的制度的出现和实行都必然伴随许多问题的产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
在经历了的一段时间的现实检验后,刑事和解不诉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惑也逐渐浮出水面,主要表现在:(一)刑事和解不诉制度缺乏统一的立法规定刑事和解案件在处理方式上不平衡、刑事和解程序不规范、调解方式单一、赔偿缺乏标准等,这些问题在我国刑事和解制度试行当中频繁出现的根源就在于刑事和解制度缺乏统一的立法规定。
刑事案件中往往都涉及到人身自由等重大利益,因而在实施和解时,对案件的性质、情节等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国开电大(山西) 国家赔偿法 形考任务1-4答案
国开电大(山西)国家赔偿法形考任务1-4答案题目随机,请使用Ctrl+F组合键查找题目答案形考任务一答案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法定标准明显低于民事赔偿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是国家赔偿对受害人的补救方式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是实体法规范与程序法规范融为一体选择一项:对试题:法律不予保护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时是不能得到依法保护的。
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公有公共设施的损害,内部惩戒公务员的行为不在现有国家赔偿法的适用范围内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抽象行政行为,统治行为适用国家赔偿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关于刑事赔偿的程序设置了前置程序和处理机构选择一项:对错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包括司法赔偿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确立了普遍的司法赔偿制度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有故意和重大过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有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确定的归责原则是()选择一项:A.危险责任原则B.违法责任原则C.过错责任原则试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选择一项:A.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有追偿权B.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赔偿责任主体C.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原则上侵权主体试题:在我国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是()选择一项:A.违法原则B.违法与明显不当原则C.广义的无过错原则试题:从国家赔偿立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各国国家赔偿法最初都以()为主要规范对象选择一项:A.立法活动B.行政活动C.司法活动试题: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为前提条件选择一项:A.个人过错B.公务过错C.行为违法试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作出下列何种行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选择一项:A.行政机关建房侵占他人用地B.违法征收财物C.行政裁决不当试题:我国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选择一项:A.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国家C.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试题: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选择一项:A.双重过错原则B.违法原则C.无过错原则试题:西方最早确立国家赔偿制度的国家()选择一项:A.德国B.法国C.英国试题:我国最早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文件是()选择一项:A.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刑事赔偿的程序要经过以下阶段A.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B.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C.合议庭合议做出判决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渊源包括()A.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宪法C.法律D.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有法定解释权的机关对上述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立法、行政和司法规章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立法、行政和司法解释试题:目前,西方国家国家赔偿责任归责原则包括A.危险责任原则B.过错原则C.保险责任原则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明确将可获损害的赔偿限定为()A.对财产权的损害B.不包括精神损害C.对人身权的损害试题:下列哪些权利受到侵犯时,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A.财产权B.生命健康权C.人身自由权试题:我国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表述的结果有()A.还有危险责任原则B.有违法责任原则C.还有无过错责任原则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确立履行原则包括()A.司法程序原则B.复议前置履行原则C.及时履行原则试题: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行为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刍议检察环节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理性构建
刑 事 被 害人 救 助 制度 是 指 国家 司法 机 关对 遭 受 犯 罪行 为侵 害 , 造 成物 质损 失 、 身 心损 伤 、 经 济损 失 或 者基 本权 利 受到重 大损 害 , 而 没有 得 到充 分赔 偿 的被 害人 及其 近 亲属 , 通过 法律 程 序给 予 其一 定救 助 的 制 度。 这 里 的救助 内容 主要是 指 司法机 关 给予 被 害人一
孩 ,刑事 被 害人救 助制 度应 该 为她 撑起 一 片天空 , 在
五是救助宣传不到位 。 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很 少进行宣传 ,导致被害人遭遇严重暴力犯罪行 为侵 害, 而无法得到赔偿费用, 且符合救助条件的, 却不知
助 的最 主要 手段 。 因被 害人 所 遭受 的损 害是 由犯 罪人 的犯 罪行 为造 成 的 , 所 以刑 事 被 害人 救助 制度 既 不 同 于犯 罪人 对 被害人 进行 的损 害赔偿 制 度 , 也 不 同于 国 家补 偿 , 而是 国家 司法 机关 对 刑事 被 害入 遭受 的损 害
讼” 。但 由于我 国“ 刑 优 于 民” 的法律 架 构及 其他 多 种
因素 的影响 , 导致刑事被害人 的权益保障缺失 , 被害
人 赢得 一纸 判决 而实 际得 不 到赔 偿 的情 形屡 见 不 鲜 。
我们认为 , 现代司法追求的 目标不仅要保护犯罪人 的
权益 , 而 且 更 要保 护 刑 事 被 害人 的权 益 , 实 现 司 法 权
业务 实践
青海检 察
惫 落 拎 寨
默 庶
民 和 县 人 民
近年 来 , 随着刑 事 诉 讼 司 法 改 革 的推 进 , 对 刑 事 被 告人 权 益 的保 护 日益加 强 , 而 刑事 被 害人 权 益保 护
【刑法参考论文】刑法论文参考文献
【刑法参考论文】刑法论文参考文献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以及刑事责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代表国家力量的公权力对私人的一种制裁。
下文是本文库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刑法参考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刑法参考论文篇1浅析危险驾驶罪的罪名构成与立法完善(一)从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认定关于危险驾驶罪的主观要件,我过刑法界还存在一定的争议。
笔者认为,行为人在违反交通法规的主观上明显是故意,但其对发生使公共安全陷入危险的后果应当是持一种放任的心态。
如果其主观上主动追究危害公共安全后果的发生则应当根据其行为手段的不同,以危害公共安全按罪中的其他罪名定罪处罚。
在这点上容易引起争议的是醉酒驾驶的主观认定。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说明我国采用的是"原因行为自由理论",就行为人知晓其行为将造成自身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下降,仍然实施该行为,其应当对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后行为造成的后果予以负责,这也符合刑法中的"可期待性理论",这一处罚原则将行为人喝酒前至案发时的主观看做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过程。
从这一理论来看危险驾驶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明显对其醉酒后造成的使公共安全陷入危险状态的状况持一种放任的心态,属于间接故意。
(二)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行为认定1.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性质认定。
关于危险驾驶罪是一种危险犯,还是程度犯,抑或是行为犯,在刑法界存在较大争议,该认定影响到该罪的认定问题。
是只要出现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即构成犯罪,还是借助其他情节、案发现场情况来具体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使公共安全陷入到危险状态才认定够罪。
笔者认为,从该罪的立法愿意上来看,由于此前的醉酒驾驶与驾驶竞逐行为未造成后果即给予行政处罚,造成后果便以交通肇事罪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但行政处罚难以遏制这两类行为的频繁出现,处于预防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使人们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才设定此罪,该罪的设置也是公共安全这一法益在未遭到实际侵害之前就对可能对其造成危害的行为予以规制,用刑罚的手段来避免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的发生,这属于法益保护的提前,是因为这类行为具有高度和极为严重的社会危险性,一旦该行为发生极易造成危害后果同时造成的后果往往极为惨烈,所以刑法将这类未遂或预备行为作为既遂行为对待,直接规定为独立的构成要件。
2023《交通肇事案中死亡赔偿金制度分析案例9400字》
交通肇事案中死亡赔偿金制度分析案例目录弓I言 (I)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概述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概念 (1)(二)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1)二、甘ACY402交通肇事案分析 (2)(-)案情介绍 (2)(二)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2)1、关于赔偿责任 (2)2、关于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 (3)三、完善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制度的建议 (4)(-)统一民事和刑事赔偿标准 (4)(二)赔偿中完善精神损害赔偿 (4)(Ξ)明确交通事故关联方贵任 (5)(四)完善我国车辆交强险制度 (5)1、扩大我国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保障范围 (6)2、提高我国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贵任险的费率标准 (6)结语 (6)参考文献 (7)引言这些年来,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争执,一直是最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
死亡是对一个人生命的最产重的侵害,特别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侵犯了人的生命权并损害了亲人的利益。
对死者的亲属,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并且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必须进行适当的救济和维护,以确保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死亡赔偿理论与法律凭证,是按原法定的死亡赔偿金制度。
死亡赔偿金制度不但在国内,而且在国外都有争议。
目前,中国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与《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法律。
这些法律共同构成了我国当前的死亡赔偿金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
当前,中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制度还是在探索时期,并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尽管有许多法律规定,解决了交通事故中的审判要求,但一些法律规定之间也存在应用冲突。
为此,必须将死亡赔偿制度定为一个合理的制度,这在当前的理论和实践中都是迫切需要的。
解决当前问题的重点在于确定死亡赔偿金的概念。
只有明确定义了死亡赔偿金类型,才能建立死亡赔偿金制度。
但是,目前我国的死亡赔偿金性质有许多法律和实践考虑,而且各个方面的观点不是很充分,没能确定运用什么观点比较合适。
8026+《国家赔偿法》网上作业答案
形考任务一题目1时效是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制度。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刑事损害赔偿程序是国家对于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侵害了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获得赔偿的程序。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3人民主权学说是由法国学者卢梭倡导的。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4社会协作法学理论以狄骥为杰出代表。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5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一年。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6赔偿请求人被羁押的时间算在国家赔偿的时效之内。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7国家行政机关可以行使追偿权。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8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充实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9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培育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题目10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不利于维护国家机关的威严。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11国家赔偿对公职人员具有制约预防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2国家赔偿对公民具有权利救济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3国家赔偿法的效力即国家赔偿法的适用范围。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4在国家赔偿中外籍人享有与本国公民在法定条件下的较低的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15国家对立法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所造成之损害应该进行赔偿。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6凡以国库收入或国家财产所进行的赔偿均可以称为国家赔偿。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7国家赔偿具有侨民保护的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8国家赔偿具有利益调整的功能。
题目19国家赔偿对公务活动有监督功能,不具有保护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0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是涉及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不包括判例。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1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仅指过错责任原则和违法原则。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2危险责任原则不是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3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国家赔偿的原则之一。
国开《国家赔偿法》形考任务1-5答案
题目是随机,用查找功能(Ctrl+F)搜索对应的答案)形考任务一根据赔偿依据不同,广义的国家赔偿可以分为()等几类正确答案是:国际法上的国家赔偿,宪法上的国家赔偿,民法上的国家赔偿,国际赔偿法上的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情形是()正确答案是: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费用由()支付。
正确答案是:各级政府财政列支对(),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是:民事审判中的错判对以下哪项权利侵犯后的损害赔偿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正确答案是:政治权利我国国家赔偿法自()起实施。
正确答案是:1995某甲违法被判决有期徒刑两年,在国家赔偿法实行前执行完毕,在施行后再审改判某甲无罪。
甲提出赔偿请求使用()。
正确答案是:不适用国家赔偿法简述行政赔偿事项的范围正确答案是:行政赔偿的范围即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范围。
它包括行政赔偿的行为规范和损害范围。
前者是指国家对哪些行政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后者是指对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行政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的不同,可以把行政赔偿分为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
商某因公安人员违法使用武器而死亡,下列人员中谁无权申请国家赔偿。
()正确答案是:商某的岳父下列机关中,不承担赔偿义务的是()正确答案是:县人民代表大会在赔偿义务机关向受害人赔偿之前,()正确答案是:追偿权不存在简述行政赔偿事项的范围正确答案是:行政赔偿的范围即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范围。
它包括行政赔偿的行为规范和损害范围。
前者是指国家对哪些行政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后者是指对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行政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的不同,可以把行政赔偿分为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
形考任务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时,可以进行调解的内容包括()正确答案:赔偿数额,赔偿方式某刑警队侦查员李某的朋友与张某有仇,多次要李某找机关会帮助其报复张某,一日李某着便装执行任务时,看到张某正在商店购买东西。
国开2020(内蒙古)《国家赔偿法》形考任务题目汇总
答案+我名字我国1989年通过的《行政诉讼法》第九章专门规定了()。
A. 行政侵权赔偿责任B. 行政立法责任C. 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D. 公共设施损害责任题目2未回答满分3.00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有追偿权B.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履行赔偿义务的主体C.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赔偿责任主体D.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原则上侵权主体题目3未回答满分3.00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从国家赔偿立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各国国家赔偿法最初都以()为主要规范对象。
A. 立法活动B. 行政活动C. 执法活动D. 司法活动题目4未回答满分3.00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社会协作法学理论的代表人物是()。
A. 狄骥B. 伯纳德?施瓦茨C. 庞德D. 戴西题目5未回答满分3.00题干如果国家机关其工作人是行使职权时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A. 国家承担责任B. 国家不承担责任C. 视情况而定D. 国家承担部分责任题目6未回答满分3.00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在法国,国家对立法行为负赔偿责任首先出现在()中。
A. 行政诉讼作为B. 行政合同作为C. 行政管理行为D. 行政受议作为题目7未回答满分3.00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我国立法机关认为,国有公共设施因管理欠缺发生的赔偿,适用于()。
A. 不赔偿B. 民事赔偿C. 行政赔偿D. 刑事赔偿题目8未回答满分3.00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我国行政赔偿的免责事由不包括()。
A. 行政机关违法行为B. 正当防卫C. 意外事件D. 紧急避险题目9未回答满分3.00题干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范围采用的立法例是()。
A. 混合式B. 并列式C. 概括式D. 列举式题目10未回答满分3.00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在行使授权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权益造成损害的,()为赔偿义务机关。
A. 授权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B. 被授权的组织C. 被授权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D. 授权的组织题目11未回答满分3.00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某企业违反了《食品卫生法》规定,行政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并已经执行,后经过该企业起诉,法院判决该行政处罚显失公平,变更为罚款1000元,则超出的9000元,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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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交通肇事案看建立有我国特色的国家补偿被害人制度2001年7月11日晚,聊城市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司机某酒后驾一辆新东风货车在路上行驶,突然驶向路边,将一对正在骑自行车的母亲某及其儿子撞出十几米远。
司机某为逃避责任,慌忙逃窜。
被撞的母子俩,母亲由于失血过多死在医院,儿子虽未死亡,但脑部严重受伤,丧失说话能力,而且颅骨还需要进一步的整形固定手术,否则,生命就有危险。
而且一只腿将终身残废。
肇事司机某在出事第二天即被抓获。
犯罪人某被当地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院判处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赔偿被害人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三十万元。
但是犯罪人某本来就是东借西借刚凑好钱卖了车,搞运输还不到一个月,自己的债就欠了一大笔,根本就拿不出钱来赔偿受害的当事人。
某的丈夫许某仅从犯罪人某那里强制执行得到三万元,连儿子十分之一的医疗费都达不到。
从此,许某一家的命运非常艰难,为给儿子治病,他想尽了一切办法,连自己的工作都丢了,最后终于保住了孩子的生命,但是一系列的后遗症还需要进一步治疗。
面对巨大的生活压力,许某迫于无奈之下又实施抢劫并致人重伤,最后自己被关进了监狱。
儿子留给许某年迈的父母照顾,最后死去。
这个案例中许某无法从犯罪人那里得到有效地赔偿,恶劣的处境又使其走上犯罪道路,是悲惨的,更是发人深省的。
据笔者调查,类似的案例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还为数不少。
这不禁使我们反思我国的刑事政策与刑事制度,是不是我们忽略了什么。
实际上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体系,是以如何对待犯罪加害人,即以犯罪人为中心的,对犯罪被害人没有给予充分的考虑。
受害人遭受犯罪人的侵害往往得不到有效的赔偿,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又恶性循环产生受害人向加害人的角色易变,对社会造成再次侵害。
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针对受害人的不同状况,建立一种对犯罪被害人的物质抚慰机制――国家补偿被害人制度,以缓和被害人对社会的报复感情,实现对被害人的保护和他们的重返社会,恢复正常的生活,维护社会的健康稳定。
我国对刑事被害人的补助和救济之所以一直处于比较薄弱的局面,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建立国家对犯罪被害人的救济补偿制度。
而这项制度早在二战以后,就在新西兰和欧美等国迅速采纳、波及,日本甚至成立了专门的国家赔偿委员会。
并设立了《犯罪被害者等给付金支付法》。
而这项制度的宗旨就是不管采用政府拨款还是慈善募捐等何种形式,反正要设立一种公基金,对严重犯罪的被害者进行救济,说白了就是由国家代那些确实拿不出钱的刑事被告给受害人以应得到的补偿;既让受害人切切实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
当许多国家都已进入“被害人时代”时,如果当许多国家都已进入“被害人时代”时,如果我们还是空白,甚至判决时不考虑被告的承受能力,就会造成对被害人表面看起来是法律给她主持了公正,但实在的“胜利”她什么都没感受到,只能陷入“无期的等待”,这也是目前一些案件“执行难”的原因之一。
因此,中国目前的状况,客观上要求我们对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补偿制度。
建立这项制度刻不容缓。
一、建立我国国家补偿被害人制度的必要性这里所说的“被害人”,特指刑事案件中生命、身体、财产等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犯罪被害人。
在由于犯罪而受到被害的场合,对加害人责任的追究可以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两个方面进行。
但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场合,由于国家独占刑事诉讼,便有在刑事诉讼法中不能反映犯罪被害人的意思及被害感情的时候;另一方面,在追究民事责任时,以被害人向加害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方式进行,但由于存在加害人无赔偿能力的情况,该制度的效果便没有充分发挥。
特别是在造成重大人身方面的犯罪被害(死亡、重伤)的情况下,损害赔偿制度几乎不起作用。
这样,如果犯罪被害人在遭受由于犯罪而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幸,但不能采取恢复被害感情及对被害人进行法律保护的措施的话,便会招致犯罪被害人及市民的对包括刑事司法在的法秩序的不信任感,进而削弱刑法的规制机能。
保护犯罪被害人的刑事政策上的意义在于维持确保国民对包括刑事司法在的法秩序的信赖有重要意义。
建立被害人补偿制度可以防上恶逆变的发生,从而加速社会的净化。
恶逆变是指被害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侵犯后,在不良心理的支配下和其它因素的推动下,导致的被害人的逆向变化,亦即从被害者向害人者方向的转化。
任何事物都处在不停的运动变化之中,被害人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犯罪作为外力强加于被害的恶性刺激,会使被害人在被害后立即进入一种不稳定的状态,这种人既可能从被害事件中取得教训,迅速摆脱犯罪侵害给自己带来的消极心境,振奋精神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去,也可能走上由被害人向犯罪人转化的道路。
实践中,有的被害人在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后,在得不到法律保护的情况下,产生了向社会报复的心态,把自己的满腔怒火发泄到无辜者的身上,成为危害他人、危害社会的犯罪者。
如有的在自己的财产被他人盗窃、抢劫以后,便产生了也去偷盗他人财产的犯罪心理,在这种心理支配下,迅速转化成害人者。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个人认识方面的因素,也有社会环境方面的因素,更有周围人对被害人被害后的冷遇和歧视,还有法律工作的失误,使被害人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种种原因的综合作用把被害人一步步推向了犯罪的道路。
这种恶逆变一旦形成以后,往往会比一般犯罪人更加疯狂,对社会的危害性会更大。
笔者认为,加强对被害人救济和补偿,做好被害者家属、亲人的思想工作,安抚被害人那颗受到创伤的心,可以防止被害人的逆向转化,减少犯罪的潜在因素,这一工作做好了,犯罪预防工作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动和强化,犯罪也会大大减少,社会环境净化的目标也就更有希望。
因此,无论是从确保国民对法的秩序的信赖,还是从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来说,建立我国的国家补偿被害人制度都是必要的。
二、建立我国国家补偿被害人制度的理论依据考察国外的国家补偿被害人制度的发展历史及现状,我们发现目前理论界就建立国家补偿被害人制度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一)社会保险说,即认为国家对犯罪被害人的补偿是一种附加的社会保险。
各种社会保险的目的都是使人们能够应付其生活稳定和安全的意外事故。
对于受到犯罪侵害这一问题也应视为社会保险帮助解决的意外事故之一。
在被害人不能从其他渠道获得足够赔偿的情况下由国家予以补偿,而不使被害人被迫独自承担这一事故给他带来的损失。
(二)被期待说,即国家之所以建立被害人补偿制度,就在于它本身被期待。
第一,被害人生活贫困的实际状态,是使这种制度成为必要的社会背景之一。
第二,民事上的损害赔偿制度在对犯罪被害方面的机能是不充分的,因为事实上,被害人及其家属中,不能恢复由于犯罪人之害造成的损失很多。
(三)命运说,即认为犯罪是任何社会都无法避免的一场灾祸,其被害人是因为某种机会而不幸的被害者。
因此,被害人无理由独自忍受或承担这种不幸的损害。
按照这种说法,社会上未被害的幸运者应当分担遭受厄运者的一部分损失。
(2)(四)国家责任说,即认为国家对其国民负有防止犯罪发生的责任,因此,如果国家未能尽到这种责任,就应当对社会所遭受的损失或财产给予适当的补偿。
上述的四种说法,都有一个共同之处,这就是被害人的损失应当由国家或社会给予补偿。
笔者比较倾向于国家责任说。
行政法专家马怀德说:“纯粹的意外伤害,国家不会给予赔偿,之所以提出国家补偿,就意味着国家应该在这一事件上负有一定的责任,比如治安不力或者责任人失职等。
具体补偿标准可以放低,比民事赔偿少,对财产损失委托财产损失评估机构,之后算平均。
政府应该委托一个现有机构比如民政局、法制办或者财政局,来指定办理对被害人的国家补偿。
如果被害人不同意,还可以有权到法院起诉,追究行政赔偿。
”笔者认为国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抑制犯罪的义务。
这是因为国家垄断了使用暴力镇压犯罪和惩罚罪犯的权力。
比如在暴力犯罪中,因国家不允许公民携带武器预防犯罪,而导致其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过程中处于劣势,最终导致自己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在刑事诉讼中,国家就应当对自己创设的这种被害人与加害人在犯罪实施过程中相对劣势的状况承担责任。
在惩罚罪犯时,国家又不允许私刑之存在,那么当被害人不能从加害人那里得到有力赔偿时,国家就应当给予被害人有效的补偿,承担一种间接的责任。
而且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人民可以为了国家牺牲小我,那么作为国家这样一个公共权力机构,更有义务来抚慰人民的疾苦,以维护人民的利益,否则,国家与公民间的权利义务便是一种失衡状态,国家充当了一种只享受利益不尽义务的角色。
因此无论是从国家责任说,还是从我国国家与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均衡角度而言,国家都应当对犯罪被害人进行必要的补偿。
三.国家补偿被害人的条件及围享受国家补偿的刑事被害人的条件及围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哪些被害人可以成为补偿的对象,二是引起损害的犯罪的性质。
关于补偿的对象,各国在立法上的规定不尽相同。
多数国家把补偿的对象限定在暴力犯罪所引起的对人的生命、健康的损害。
新西兰实行在极为广泛的围,对被害者实行原则补偿的制度。
美国各州规定,侵犯财产之非暴力犯罪不属于国家补偿之围。
对于被害人而言,机体未受伤之被害人也不属于被补偿之列。
在犯罪对被害人影响的角度来说,不需要治疗或未影响工作的被害人也不被国家补偿。
同时,对自己被害负主要责任的被害人和被害后得到足够保险赔偿的被害人均不属于被国家补偿之列。
对被害者的补偿,是只以故意犯罪引起的被害为限,还是也包括过失犯罪引起的被害?有的国家明确规定只限于故意犯罪引起的被害。
但有的国家,如法国,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引起的被害均给予补偿。
笔者认为,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未来的国家补偿立法确定的补偿对象不应问加害人的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也不应问被害人是身体损害还是财产损害,而应以被害人及依靠其生活的人陷入生活困境为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犯罪者不能赔偿或少量赔偿的前提下,均可向国家申请补偿金:1、被害人因侵害致伤、致残,需要花费巨大的医疗费用,而又无力支付的。
2、被害人由加害人的侵害导致经济遭受巨大的损失,自己和家人生活处于恶劣的条件之下,没有着落的。
3、被害人因侵害丧失劳动力的。
4、被害人死亡,所依靠其生活的家人生活没保障的。
5、加害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精神病人的。
6、其它因犯罪行为造成的情况,导致被害人生活极端困难的。
此外,还有些学者提出被害的法人也可以成为国家补偿的申请人。
笔者认为,被害法人因其在被害后,可以得到财产保险,因此其不能作为被害人申请补偿。
对于外国人是否能作为被害人在我国申请补偿,笔者认为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的管辖围之,且被害人的条件也符合我国的规定,我国应当按照有关的程序和标准给予其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