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证管理规定流程
餐厅员工健康证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确保餐厅食品安全,保障顾客健康,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餐厅全体员工,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
三、健康证管理1. 健康证办理(1)新入职员工必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健康检查由餐厅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粪便常规、胸部X光等。
(3)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一个月内,员工须重新进行健康检查。
2. 健康证管理(1)员工须妥善保管个人健康证,不得遗失、涂改或伪造。
(2)餐厅应设立健康证存放柜,专人负责健康证的收发、保管和登记。
(3)餐厅应定期检查员工健康证,确保健康证在有效期内。
3. 健康证到期(1)员工健康证到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办理健康检查。
(2)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健康检查的员工,餐厅有权暂停其上岗工作。
(3)重新办理健康检查后,员工须将新的健康证交予餐厅存档。
四、健康检查1. 餐厅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粪便常规、胸部X光等。
2. 员工如有疑似传染病症状,应主动向餐厅报告,并积极配合检查。
3. 健康检查结果异常者,餐厅应要求其及时就医,并在病情好转后重新进行健康检查。
五、疾病预防与控制1. 餐厅应加强员工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疾病预防的认识。
2. 餐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 餐厅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奖惩措施1. 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员工,餐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违反本制度的员工,餐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餐厅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餐饮员工健康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餐饮行业食品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消费者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单位所有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餐饮管理等岗位的员工。
三、健康证办理1.员工上岗前,必须参加由餐饮单位组织的健康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员工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健康证。
3.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一个月,员工需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续期。
四、健康证管理1.餐饮单位应建立健全健康证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健康证的管理工作。
2.员工健康证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3.餐饮单位应定期对员工健康证进行核查,确保在岗员工健康证均在有效期内。
4.员工健康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办。
五、健康检查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2.员工在岗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配合医疗机构进行复查。
3.患有以下疾病之一的员工,不得从事餐饮服务工作:(1)细菌性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2)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3)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员工在发现自身患有上述疾病时,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六、宣传教育1.餐饮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员工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健康知识培训,了解自身健康状况,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七、监督与处罚1.餐饮单位应加强对员工健康证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对在岗员工未办理健康证、健康证过期、隐瞒病情等行为,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餐饮单位负责解释。
3.餐饮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员工健康证管理制度

员工健康证管理制度一、总则公司为规范员工健康证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员工健康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在公司内任何环境下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员工。
二、健康证的作用健康证是指通过医学检查或其他形式核验得出的员工身体健康状况的证明文件。
员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可以进入公司工作场所,参加工作。
公司要求所有员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以保障工作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三、健康证的获取与更新1. 入职时健康证的获取(1)新员工入职时需提供有效的健康证,由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根据所在岗位的特殊要求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和评估。
(2)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需是在近一个月内发出的有效证明,包含员工的基本健康状况及能否胜任所应聘的工作。
2. 健康证的更新(1)员工每年都需要提供最新的健康证,以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司的工作要求。
(2)在工作期间,如员工有严重疾病或需要长期休假治疗,须重新体检,得出新的健康证。
四、健康证的保密与使用1. 健康证的保密(1)员工的健康证是私人的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办理。
(2)公司将员工的健康证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仅在必要情况下向有关部门披露,且经员工本人或其家属同意。
2. 健康证的使用(1)员工的健康证是其工作的凭证,凭借健康证方可进入公司工作场所,参加工作。
(2)员工健康证的信息将纳入公司的管理系统中,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以确保员工健康状况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五、健康证的监督与检查1. 健康证的监督(1)公司将每年对员工的健康证进行审核,确保其有效性。
(2)如有员工的健康证过期或因健康状况不能胜任工作,则公司将终止其工作合同并协助其进行相关的医疗治疗。
2. 健康证的检查(1)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以评估员工身体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和医疗服务。
(2)对于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或健康状况出现异常的员工,公司将提供紧急医疗救助,并要求其进行进一步的医学检查。
办理健康证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预防疾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理健康证的所有人员,包括新入职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实习学生等。
第三条办理健康证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3.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4.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制度落实。
第二章办理健康证的程序第四条办理健康证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无传染性疾病、慢性病等影响健康工作的疾病;3. 近期未接触过传染病源。
第五条办理健康证的程序如下:1. 办理健康证的人员需填写《健康体检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2. 单位组织办理健康证的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3. 体检合格者,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4. 单位审核《健康证明》,办理健康证;5. 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需重新办理。
第三章健康证的监督管理第六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健康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第七条单位应定期对办理健康证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健康证真实有效。
第八条办理健康证的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 体检时,如实告知个人健康状况,不得隐瞒;2. 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健康证;3.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疾病应及时报告单位,并按照要求进行治疗;4. 不得将健康证转借他人使用。
第四章健康证的回收与销毁第九条办理健康证的人员离职、退休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工作时,应将健康证交回单位。
第十条单位应定期对回收的健康证进行清点、登记,并及时销毁过期或无效的健康证。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传染病传播、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单位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导致办理健康证的人员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办理健康证工作制度

办理健康证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公共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等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实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健康证的申请对象1. 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从业人员。
2. 食品加工、销售、配送等环节的从业人员。
3.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临时工、实习生、临时从业人员。
4. 从事与食品有关的工作的其他从业人员。
三、健康证的申请条件1. 申请者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申请者必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 申请者必须符合体检要求,无传染性疾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
四、健康证的申请流程1. 申请者应当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2. 体检合格后,申请者应当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健康体检报告、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健康证。
3.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健康证。
4. 申请者取得健康证后,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及时更新健康证。
五、健康证的管理1. 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工作人员的健康证,不得擅自涂改、伪造、出租、出借、转让健康证。
2. 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健康证进行审核,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
3. 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4. 工作人员应当随身携带健康证,以便监督检查。
六、健康证的监督检查1.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工作人员健康证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健康证管理的行为。
2. 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医院健康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保障医院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权益,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健康证的办理、管理和监督工作。
2. 体检科负责组织实施健康证的体检工作。
3.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督促本科室人员办理健康证,并确保其有效性和规范性。
4. 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配合体检科完成健康证的体检工作。
四、健康证办理流程1. 体检科根据医院人力资源部门的安排,制定年度体检计划,并提前通知相关科室。
2. 从业人员按照体检科安排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体检科进行登记。
3. 体检科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包括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4. 体检合格者,由体检科出具健康证明,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发放健康证。
5. 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科告知原因,并要求从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
6. 复查合格者,按照第4条规定发放健康证;复查仍不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健康证管理1. 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从业人员应在有效期届满前进行复检。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健康证档案,并定期对健康证进行核查。
3. 从业人员调离、辞职或退休时,应将健康证交还人力资源部门。
4. 体检科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时,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并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
六、监督与考核1. 医院定期对健康证管理制度及流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和规范性。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
七、附则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健康证管理制度三篇.doc

员工健康证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员工健康证书管理系统员工健康证书管理系统为了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公司食品管理的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I 、健康证书处理说明1、健康证是指参加XX市卫生防疫机构培训后获得的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合格证、体检,即日常生活中提到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
2、公司需要申请健康证明的商店中的所有员工、计时工。
3、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
当健康证有效期即将结束时,应及时办理新证。
4、新进员工应按公司要求申请健康证明,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手续,及时提交人力资源部。
二、健康证书管理1、商场将指派专人负责商场员工健康证书的统一管理,并检查有效期、督促处理。
2、如果新招商场员工体检后未能获得健康证明,商场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以避免操作风险。
3、商店员工更换工作商店后,我会将健康证明原件交给现有商店进行管理。
已经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了复印件的员工不需要再次提交健康证明的复印件。
4、在健康证明的监督和处理过程中,新招聘的员工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情况。
5、员工必须保留收据和发票,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可以全额报销。
如果员工中途离开公司,并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办理健康证明的费用可报销50%。
6、如果员工需要公司预付办理健康证明的费用,公司预付的金额应从第一次工资中扣除。
7、员工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健康证明由公司统一办理,费用由公司支付。
然而,那些中途离职的人必须为他们的健康证明买单。
8、员工办理健康证明的费用报销方式公司将把费用包含在工资中。
三、健康证明归档系统1、人力资源部负责健康证明的归档,建立所有员工健康证明的电子档案,记录员工健康证明的有效期等信息,并保存员工健康证明的复印件。
2、新入职员工收到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后,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复印件。
3、人力资源部汇总每月20日的已付工资,但未提交健康证明复印件和健康证明即将到期的人员名单。
门店经理接到通知后,应督促处理工作。
人员健康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预防疾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三、健康证管理要求1. 健康证办理(1)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必须在入职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2)健康检查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血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胸部X光等。
(3)健康检查费用由从业人员本人承担。
2. 健康证审核(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后,由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
(2)健康证明应包含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结果等信息。
(3)健康证明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有效期为一年。
3. 健康证使用(1)从业人员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健康证明。
(2)从业人员应妥善保管健康证明,不得伪造、涂改、转让。
(3)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主动出示健康证明,接受监督检查。
四、健康证监督与检查1. 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健康证管理工作,定期对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检查。
2. 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有效。
3. 对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单位应立即安排其离岗休息,并督促其进行复查。
4. 对伪造、涂改、转让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单位应依法予以处理。
五、健康证更换1. 健康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从业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更换新的健康证明。
2. 新的健康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
同时,也提醒从业人员重视自身健康,增强法律意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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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避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确保公司食品经营的安全,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希望相关项目部门按照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一、健康证办理说明
1、健康证是指参加上海市各区卫生防疫机构培训、体检合格后取得《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以下简称《健康证》。
2、办理健康证时的类型必须选择为:工种代码D类。
3、公司需办理健康证的具体范围包括:各项目网点厨师长、接触食品以及餐饮服务的一线在职员工(包括临时兼职人员、实习生)。
4、健康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在健康证快过有效期时应及时办理新证。
5、入职后第二次办理健康证时,公司采取定点办理,具体办理地点为:南京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黄浦区北京西路112号(近黄河路)。
未在指定地点办理的,公司不予报销。
各部门应为办理健康证的员工提供一定时间上的便利,可视情况在体检以及取证当天适当放宽工作时间。
如指定办理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将采取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二、健康证管理
1、按照政府职能机关要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的一线员工均要求持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厨师长负责对部门内员工的健康证进行统一管理,并检查有效期、督促办理。
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2、厨师长负责将新入职员工或过期新办健康证员工的健康证复印件在入职或到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上交综合办公室。
复印时应将单个员工健康证的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对于新入职员工,已有健康证者,综合办公室应做好复印和保存,并在入职后由员工本人将健康证交由各部厨师长统一管理;
4、新入职员工经过体检未能取得健康证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公室处理,规避经营及用工风险。
5、部门负责人对新入职人员的健康证督促不力,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成办理且未及时与综合办取得联系补救而造成的经营风险的,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管理责任,依据普通过失处理,罚款人民币200元。
6、部门员工调换工作部门后,应由本人自行将健康证原件交新到职部门的负责人管理,已向综合办公室上交过复印件的员工,无需再次上交健康证复印件。
7、部门负责人在健康证督促办理过程中,遇到员工不配合办理的情况,应及时反映给综合办公室进行处理。
8、员工办理健康证的费用报销应由员工本人按以下健康证报销程序并结合公司《费用报销及付款制度》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办理,否则财务部可不予受理。
9、现场所公示的健康证原件未经综合办公室允许,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增减,过期的健康证应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至现场处理,按实际情况滞留或收回。
员工离职时应将健康证原件交由行政人事专员。
如系已报销的健康证,属公司财产,应由公司收回,交由综合办质培部处理,未经报销的健康证可由离职员工自行带离。
未完成此项手续的,不应视为已完成离职手续。
三、健康证备案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的健康证监管以及备案工作,建立所有员工的健康证电子档案,记录各部门员工健康证、有效期等信息,并保存员工健康证复印件。
2、综合办公室应负责在与新聘用员工签订合同时收取健康证复印件。
3、综合办公室对于查出超过时限未上交复印件的部门员工,应将名单及时转呈给运营部或厨管部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四、健康证报销办法及程序
1、持证上岗是餐饮行业任职的必备条件,员工在首次加入公司时,应自行办理健康证,否则公司将按照不符合任职条件,不予任用。
故新员工首次办理健康证属于自费行为,公司不予承担。
2、员工在公司任职满一年后,其在公司办理的第二张健康证可按照本程序予以全额报销。
3、员工健康证报销,应持健康证办理发票原件,填写报销单,经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提交财务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15日,采取转账方式与员工本人薪资一同予以支付。
4、健康证报销仅限指定地点办理的健康证,未在指定地点办理的公司不予受理。
五、附则
本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健康证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便于此项工作在开展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各部门及全体在职员工应严格遵守。
该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下发之日前入职的员工,仍按照原健康证报销政策执行。
综合办公室(原行政人事部)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