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人员规范管理制度
常驻境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常驻境外人员的管理,保障人员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派往境外工作的常驻人员。
第三条常驻境外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人员人身、财产安全;2. 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3. 严谨务实,加强团队协作;4. 尊重当地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人员选拔与派遣第四条常驻境外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3.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身体健康,适应境外工作环境。
第五条常驻境外人员派遣前,需经过以下程序:1. 拟定派遣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2. 对拟派遣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背景调查;3. 对拟派遣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安全防范等;4. 签订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工作与生活管理第六条常驻境外人员应严格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公司形象。
第七条常驻境外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常驻境外人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项目进展。
第九条常驻境外人员应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第十条常驻境外人员应关心关爱同事,加强团队凝聚力。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常驻境外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第十二条常驻境外人员应熟悉所在国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风险。
第十三条常驻境外人员应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参加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常驻境外人员应密切关注所在国安全形势,及时向公司汇报。
第五章奖惩与考核第十五条常驻境外人员工作表现优异,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常驻境外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派遣协议。
第十七条常驻境外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临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派遣续签、奖惩的依据。
境外来华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境外来华人员的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境外来华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华侨等。
第三条境外来华人员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开、公平、公正;(二)保障境外来华人员的合法权益;(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四)促进国际友好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国家移民管理局负责全国境外来华人员的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境外来华人员管理工作。
第五条境外来华人员所在单位或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展管理工作。
第三章境外来华人员分类及管理第六条境外来华人员分为以下类别:(一)签证类:根据签证类型,分为旅游签证、工作签证、商务签证、学习签证、探亲签证等;(二)居留许可类:根据居留许可类型,分为短期居留许可、长期居留许可、永久居留许可等;(三)其他: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临时入境、过境、停留等。
第七条境外来华人员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登记备案:境外来华人员入境后,应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二)居留期限管理:根据签证或居留许可规定,对境外来华人员的居留期限进行管理;(三)住宿登记:境外来华人员入住酒店、公寓等住宿场所,应按照规定进行住宿登记;(四)临时入境管理:对临时入境的境外来华人员,根据需要实施临时入境管理;(五)外事活动管理:对参与我国外事活动的境外来华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八条境外来华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一)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二)超过居留期限的;(三)未按规定进行住宿登记的;(四)从事违法犯罪的;(五)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服务与保障第九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为境外来华人员提供以下服务:(一)为境外来华人员办理签证、居留许可等手续;(二)为境外来华人员提供咨询服务;(三)为境外来华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四)为境外来华人员提供必要的救助。
单位境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境外人员的管理,确保国家安全、公司利益和员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国政府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工作的境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聘用、实习、访问、交流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审查,确保境外人员资质;2. 严密监管,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安全;3. 合理安排,提高工作效率;4. 保密管理,防范信息泄露。
第二章境外人员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境外人员管理的总体工作,并对境外人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境外人员的招聘、合同签订、离职手续办理等工作。
第六条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境外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安全防范、信息保密、突发事件应对等。
第七条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境外人员的安全、保密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
第三章境外人员管理内容第八条境外人员招聘1.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对境外人员进行招聘。
2. 招聘过程中,对境外人员的政治背景、职业道德、专业技能等进行严格审查。
第九条境外人员合同管理1. 与境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保密条款等。
第十条境外人员安全保卫1. 对境外人员实施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其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2. 定期对境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境外人员信息保密1. 严格保密境外人员个人信息,不得随意泄露。
2. 境外人员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必须遵守保密规定。
第十二条境外人员离职管理1. 境外人员离职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归还公司财产。
2. 离职前,对境外人员进行离岗培训,确保其离职后不再泄露公司秘密。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境外人员,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处理。
第十四条对泄露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境外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境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境外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利益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派往境外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并对境外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境外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其遵守本制度。
3. 境外人员本人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各部门的管理工作。
四、境外人员选拔与派遣1. 境外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员。
2. 派遣前,人力资源部应对境外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境外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意识等。
3. 境外人员派遣需经公司领导批准,签订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境外人员管理1. 境外人员应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公司形象。
2. 境外人员应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工作进展,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3. 境外人员应妥善保管公司财产和资料,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 境外人员应关注自身健康,如有疾病应及时就医,并通知公司。
5. 境外人员应关注所在地区安全形势,如遇自然灾害、战争等突发事件,应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六、境外人员权益保障1. 公司为境外人员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确保其合法权益。
2. 境外人员享有与国内员工同等的工作、休假权利。
3. 境外人员如有特殊困难,公司应给予关心和帮助。
七、考核与奖惩1. 境外人员的工作表现、遵守规章制度等情况,由所在部门进行考核。
2. 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境外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本制度、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境外人员,公司将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需修改,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境外人员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境外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境外人员在我国境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工作的境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外国人、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华人等。
第三条境外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
2. 公平公正:对所有境外人员一视同仁,保障其合法权益。
3. 便民高效:简化手续,提高服务效率,为境外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4. 服务至上: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境外人员合理需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国家移民管理局是境外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境外人员服务管理的政策、规章和标准,监督和指导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第五条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境外人员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的境外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宣传法律法规:向境外人员宣传我国法律法规,提高其法律意识。
2. 受理申请:受理并审核境外人员各类申请,包括签证、居留许可、工作许可等。
3. 办理手续:为境外人员办理各类手续,提供便利服务。
4. 协助解决困难:协助境外人员解决在境内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5. 监督执法:监督境外人员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行为。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应当配合移民管理机构做好境外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包括:1. 外交部:负责处理境外人员的外交保护工作。
2.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境外人员人身财产安全。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境外人员就业管理。
4.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境外人员健康监测和疫情防控。
5. 商务部门:负责境外人员商务活动管理。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七条境外人员服务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签证服务:为境外人员提供各类签证申请服务,包括旅游、商务、工作、学习等签证。
2. 居留许可服务:为在境内停留超过九十天的境外人员办理居留许可。
境外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境外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形象,保障员工个人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派往境外的企业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代表等。
三、基本要求1. 境外员工应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树立良好形象。
2. 境外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于企业,保守企业秘密。
3. 境外员工应关心企业利益,积极拓展业务,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具体规定1. 出国前准备(1)境外员工需接受企业组织的出国前培训,了解目的地国家的基本情况、法律法规、风俗习惯等。
(2)境外员工应准备好必要的证件、文件和行李,确保符合目的地国家的入境要求。
2. 在境外工作期间(1)遵守目的地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公司纪律,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加强与其他同事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爱护公司资产,合理使用公司资源。
(5)关注企业动态,及时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和当地市场情况。
3. 交通安全(1)遵守当地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车辆时,不得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
(3)使用公司车辆时,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
4. 住宿与生活(1)遵守住宿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保持环境卫生。
(2)合理使用生活用品,节约水电资源。
(3)注意个人饮食卫生,预防疾病。
5. 财务管理(1)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不得挪用、侵占公司资金。
(2)报销费用时,提供真实、合法的凭证。
(3)不得接受不正当的回扣、贿赂等。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境外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境外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社区境外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了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社区境外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治原则:依法管理,规范服务;2. 公平原则:一视同仁,公平对待;3. 服务原则:以人为本,优化服务;4. 安全原则:保障社区安全,维护社区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内的所有境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等。
三、管理职责1. 社区居委会负责本社区境外人员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境外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境外人员的基本情况;(2)对境外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境外人员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的意识;(3)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身份核查等工作;(4)对境外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5)做好境外人员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协调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2. 社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本社区境外人员的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为境外人员提供便捷的物业服务,确保其生活便利;(2)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境外人员信息登记、宣传教育等工作;(3)加强物业安全管理,确保社区安全;(4)关注境外人员的生活需求,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
四、管理措施1. 信息登记与核查(1)境外人员入住社区后,需在24小时内到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提供有效身份证件;(2)社区居委会对境外人员进行身份核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3)境外人员变更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应及时告知社区居委会。
2. 临时住宿登记(1)境外人员在本社区临时住宿,需提前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2)社区居委会审核批准后,协助境外人员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3)境外人员临时住宿期间,需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
3. 教育与宣传(1)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境外人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境外人员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的意识;(2)通过多种渠道,向境外人员宣传我国的文化、风俗习惯等,增进相互了解。
国有企业境外人员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境外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境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国有企业的利益和安全,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境外派驻的员工,包括工作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法接受国内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所在国和国际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法保护员工的权益,确保员工在境外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境外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国际化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境外人员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流程,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境外人员的选拔和任职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和人员能力,合理确定境外岗位和招聘条件。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统一选拔标准和程序,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境外人员。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境外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英语水平确定其岗位和工作内容。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为境外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接待服务,确保其在境外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境外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国和国际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和习俗,维护国有企业的形象和利益。
第三章境外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境外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流程,保证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对境外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绩效。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境外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心理状态,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五条境外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四章境外人员的培训和交流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境外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提高员工的语言和沟通能力,增强员工的跨文化沟通意识和能力。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可以组织员工参加国际会议、展览等活动,丰富员工的工作经验和知识储备。
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境外人员的管理,提高公司人员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在境外设有机构或在境外从事业务的员工、顾问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对境外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要加强对境外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五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境外人员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不得越权操作。
第二章公司境外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公司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有效地管理境外人员。
第七条公司要积极开展对境外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运营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公司要尊重境外人员的个人权利和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九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境外人员岗位职责和评价标准,明确责任。
第十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境外人员的工作成绩进行评定和奖惩。
第三章公司境外人员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招聘、培训、考核、激励、奖惩制度,优化人力资源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要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计划,保障生产运营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公司要为境外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他们的工作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要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的信息保密制度,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四章公司境外人员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境外人员进行工作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监控员工的工作表现,及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评定。
第十九条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和办公用品。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员工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发挥个人潜力,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五章公司境外人员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境外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境外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境外外派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派往境外工作的外派人员。
第三条境外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2. 绩效优先:以工作绩效为考核标准,激励外派人员积极进取;3. 安全第一:保障外派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工作环境安全;4. 节约成本:合理规划外派人员费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派遣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能力进行选拔。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派遣程序:1. 由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外派申请;2. 人力资源部对外派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外派人员名单;3. 人力资源部与外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4. 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外派手续,包括签证、机票等。
第三章外派人员管理第六条外派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派遣单位的管理,执行派遣单位的工作任务;2. 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3.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形象;4. 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1. 外派人员应按照派遣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上班,按时打卡;2. 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外派人员,应提前向派遣单位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请假;3. 外派人员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外派人员的薪酬管理:1. 外派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等组成;2. 基本工资根据外派人员的职务、岗位和工作年限确定;3. 绩效工资根据外派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4.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具体标准由公司制定。
第四章外派人员培训第九条外派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第十条岗前培训内容:1. 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业务知识等;2. 当地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工作环境等;3. 安全教育、应急处理等。
境外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境外人员在我国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国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工作的境外人员,包括外籍员工、专家、学者、留学生、技术人员、游客等。
第三条境外人员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治原则:依法管理,保障境外人员合法权益;2. 公平原则:一视同仁,公平对待;3. 安全原则:预防为主,确保安全;4. 效率原则: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境外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五条境外人员所在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境外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境外人员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境外人员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境外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境外人员所在单位的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境外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八条境外人员进入我国境内,应按照规定办理签证、居留许可等手续。
第九条境外人员所在单位应建立健全境外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对境外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内容、住宿地址等进行登记。
第十条境外人员所在单位应定期对境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境外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一条境外人员所在单位应加强对境外人员住宿、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防盗安全、用电安全等。
第十二条境外人员所在单位应建立健全境外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三条境外人员所在单位应加强对境外人员出行、活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其活动在规定范围内,不得擅自离开单位或居住地。
第十四条境外人员所在单位应与境外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境外人员所在单位应定期对境外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境外人员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境外人员所在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境外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境外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对境外人员的日常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境外人员在我国的生活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工作的境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外籍专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留学生、记者、旅游者等。
第三条境外人员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我国的民族风俗习惯,维护我国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境外人员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外籍人员的日常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第二章报到与登记第五条境外人员抵达我国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第六条境外人员应如实填写《外国人入境登记表》,提交有效护照、签证、居留许可等证件。
第七条境外人员变更居住地、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八条境外人员因故提前离境或延长停留期限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并办理相应的离境或延期手续。
第三章居住与住宿第九条境外人员应遵守我国的居住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居住地。
第十条境外人员租赁房屋,应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并遵守租赁合同约定。
第十一条境外人员住宿宾馆、酒店等场所,应出示有效护照、签证、居留许可等证件。
第十二条境外人员住宿集体宿舍,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结构。
第四章工作与就业第十三条境外人员在我国境内就业,应依法取得就业许可和居留许可。
第十四条境外人员就业单位应为其办理就业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境外人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工作岗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境外人员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第五章社会活动与交往第十七条境外人员参加社会活动,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第十八条境外人员与我国公民交往,应尊重我国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干涉我国内政。
第十九条境外人员不得从事间谍、窃密等违法活动。
境外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境外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境外人员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境外人员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在境外从事工作、学习、生活等活动的人员,包括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中国公民。
第三条境外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接受监督管理,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四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境外人员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五条境外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管理、服务保障、监督透明、依规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境外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境外人员在境外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示威、游行等权利,但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第七条境外人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活动,不得参与利用宗教、民族、地区、人种等因素搞分裂活动。
第八条境外人员应当遵守境外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宗教、文化风俗,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第九条境外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安全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活动计划等资料,并接受相关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境外人员在境外从事工作、学习等活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对当地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危害。
第三章境外人员的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对于在境外从事工作、学习等活动的境外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和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登记管理,建立档案,定期检查核实身份和活动情况。
第十二条对于境外人员的活动内容和范围有疑问的,国家安全机关和相关部门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并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三条对于违法犯罪的境外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和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采取相应的处罚和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较大的风险和危害的境外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和相关部门有权采取限制措施和排除措施,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四章境外人员的服务保障第十五条国家应当加强对境外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保障其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对于在境外遇到困难和危险的境外人员,国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和保护。
驻境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驻境外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外派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驻境外人员。
驻境外人员是指公司派往国外工作、学习、交流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人事管理、考勤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安全保卫管理、探亲假管理、培训与发展管理等。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四条公司向境外派驻的人员由公司统一选拔、任免,并按照国际惯例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驻境外人员的选拔应注重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二)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三)身心健康,适应国外工作环境。
第六条驻境外人员需接受岗位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派往境外工作。
第七条驻境外人员离职前,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八条驻境外人员应严格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
第九条驻境外人员应使用公司提供的通讯工具,保持与公司的联系。
第十条驻境外人员因私事需离岗时,应提前向公司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章薪酬福利管理第十一条驻境外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驻境外人员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第五章安全保卫管理第十三条驻境外人员应严格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四条驻境外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驻境外人员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第六章探亲假管理第十六条驻境外人员享有公司规定的探亲假待遇,具体假期天数根据公司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驻境外人员申请探亲假时,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七章培训与发展管理第十八条公司为驻境外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其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驻境外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涉外单位境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外单位境外人员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境外工作、学习、培训、交流的境外人员。
第三条境外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的安全;(二)以人为本,关心关爱境外人员,提高境外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权责分明,明确境外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四)公开透明,加强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境外人员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境外人员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人事部门负责境外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派遣等工作。
第六条保密部门负责境外人员保密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境外人员掌握保密知识,遵守保密规定。
第七条国外联络处(或境外分支机构)负责境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协调和服务。
第八条境外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境外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章境外人员选拔与培训第九条境外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一)政治素质过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二)业务能力强,熟悉本单位的业务和行业动态;(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四)有境外工作、学习、培训经历的优先考虑。
第十条境外人员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境外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境外人员的业务水平;(三)跨文化交际培训,提高境外人员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第四章境外人员派遣与管理第十一条境外人员派遣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部门提出派遣申请,经人事部门审核同意;(二)保密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三)单位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境外人员出国(境)前,应签订《境外人员出国(境)保密承诺书》。
第十三条境外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境外国家的法律法规;(二)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三)维护国家形象和单位形象;(四)加强与其他境外人员的交流与合作。
境外人员管理制度
境外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境外人员管理工作,保障国家利益和公共安全,保护境外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外从事工作、学习、生活或其他活动的境外人员。
第三章境外人员管理原则1. 国家利益至上原则。
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安全是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2. 法律合规原则。
境外人员在我国境外的活动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平等互利原则。
境外人员在我国境外的活动,应当依法享有与中国公民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4. 安全保障原则。
保障境外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5. 依法管理原则。
境外人员在我国境外的活动,还应当遵守中国政府有关境外人员管理的法律法规,接受中国政府的监管。
第四章境外人员的来华活动管理1. 境外人员来华活动应当事先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和许可证。
2. 境外人员来华工作、学习、探亲等活动,应当事先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相应的许可。
第五章境外人员的出入境管理1. 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外的出入境管理,应当持有有效的签证和许可证明。
2. 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外的出入境管理,还应当接受中国政府的有关管理。
第六章境外人员的活动管理1. 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外的活动,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活动。
2. 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外的活动,还应当遵守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规范。
3. 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外的活动,应当遵守中国政府对境外人员的监管和管理。
第七章境外人员的权利保障1. 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外的活动,享有与中国公民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2. 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外的活动,有权依法申诉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外的活动,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侵害。
第八章境外人员的教育和宣传1. 中国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境外人员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使他们了解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
2. 中国政府应当加强与境外人员的交流,促进相互理解和友谊。
境外人员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境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境外业务的顺利开展,维护公司形象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派往境外的员工(以下简称“境外人员”)。
境外人员包括因工作需要被公司派往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人事管理、考勤管理、费用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境外工作期间的管理与支持、回国后的交接与考核。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四条境外人员的选拔和派遣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依据岗位需求、员工能力及个人意愿进行。
第五条境外人员的聘用合同应明确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福利保障等内容,并符合我国及驻在国法律法规。
第六条境外人员的合同期满或工作需要调整时,公司应及时与员工沟通,办理合同续签或调整手续。
第七条境外人员离职前,应完成工作交接,并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八条境外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
第九条境外人员的休假、加班等事项,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并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条境外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公司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一条境外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等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境外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等费用,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境外人员的保险、医疗、福利等事项,按照我国及驻在国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境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境外人员应遵守我国及驻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六条境外人员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第六章境外工作期间的管理与支持第十七条公司应设立境外人员联络人,负责协调解决境外人员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与境外人员沟通,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十九条境外人员在工作期间,如遇到困难或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解决。
境外机构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境外机构人员的管理,保障境外机构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提高境外机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境外机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境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境外机构人员应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境外当地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自觉维护国家形象和我国境外机构的声誉。
第四条境外机构人员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二)以人为本原则;(三)预防为主原则;(四)权责一致原则。
第二章境外机构人员派出管理第五条境外机构人员派出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派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派出人员名单及理由;(二)派出单位对拟派出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符合派出条件;(三)派出单位向派出人员说明境外工作期间的责任、义务及注意事项;(四)派出人员签署《境外机构人员派出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五)派出单位向相关部门办理出境手续。
第六条境外机构人员派出期间,派出单位应加强对派出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其遵守境外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章境外机构人员培训与教育第七条境外机构人员应接受以下培训与教育:(一)境外法律法规培训;(二)境外安全防范知识培训;(三)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培训;(四)专业技能培训。
第八条派出单位应定期组织境外机构人员开展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其综合素质。
第四章境外机构人员权益保障第九条派出单位应保障境外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一)保障境外机构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二)为境外机构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三)关心境外机构人员的身心健康;(四)妥善处理境外机构人员的突发事件。
第五章境外机构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境外机构人员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注重实际工作能力;(三)与工作绩效挂钩。
第十一条境外机构人员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二)业务能力;(三)工作成果;(四)团队协作。
第十二条对表现优秀的境外机构人员,派出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或工作纪律的,应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境外人员来华安全管理制度
一、引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境外人员来华人数逐年增加。
为了保障境外人员在我国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境外人员在我国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 维护我国的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3. 促进我国与国际间的友好交往。
三、制度内容1. 境外人员入境管理(1)境外人员入境前,应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并按照规定办理入境手续。
(2)入境时,应主动出示有效护照、签证等证件,配合边检人员查验。
(3)入境后,境外人员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我国的风俗习惯。
2. 境外人员住宿管理(1)境外人员在我国住宿,应选择正规的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
(2)住宿期间,境外人员应主动向住宿场所提供有效证件,配合住宿场所进行登记。
(3)住宿场所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境外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 境外人员活动管理(1)境外人员在我国活动,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境外人员参加集会、游行等活动,应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活动组织者的要求,提前向公安机关申请。
(3)境外人员在我国进行学术、文化交流等活动,应遵守我国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害我国的国家利益和民族感情。
4. 境外人员信息管理(1)境外人员在我国停留期间,应主动向公安机关申报个人信息。
(2)公安机关应建立境外人员信息数据库,对境外人员在我国的活动进行实时监控。
(3)境外人员信息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信息安全。
5. 境外人员突发事件应对(1)境外人员在我国遇到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等,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公安机关应迅速采取措施,协助境外人员撤离危险区域,保障其人身安全。
(3)境外人员在我国发生刑事案件,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提供相关证据。
四、责任与监督1. 境外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履行相关义务。
2. 各级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境外人员来华安全管理工作。
3. 对违反本制度的境外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境外间谍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境外间谍人员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派往境外执行任务的间谍人员,包括情报收集、秘密行动、技术支持等岗位。
第三条境外间谍人员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保密原则:确保间谍行动的机密性,防止情报泄露;2. 依法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3. 安全原则:确保间谍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任务完成;4. 效率原则:提高间谍行动的效率,确保任务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境外间谍人员的管理工作由国家安全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境外间谍人员的选拔、培训、派遣和召回;2. 制定间谍行动方案,监督执行情况;3. 保障间谍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4. 对间谍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5. 加强与境外情报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第五条境外间谍人员的派遣单位应负责以下工作:1. 选拔合格的间谍人员;2. 对间谍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3. 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4. 对间谍人员的家属进行关心和照顾。
三、选拔与培训第六条境外间谍人员的选拔应严格遵循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3. 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4.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第七条间谍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1. 保密教育:提高间谍人员的保密意识,防止情报泄露;2. 业务培训:提升间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实战技能;3. 心理素质培训:培养间谍人员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变能力;4. 法律法规培训:加强间谍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
四、派遣与任务第八条境外间谍人员的派遣应严格按照任务需要和国家安全部门的要求进行。
第九条间谍人员执行任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任务要求行动,确保任务目标的实现;2. 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任何机密信息;3. 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4. 加强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联系,及时汇报任务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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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员规范管理制度
为加强外籍人员在我公司就业的管理,确保外籍人员在公司正常工作、生活及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范围内签定工作合同的外籍工作人员。
第二条:外籍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并无犯罪记录。
第三条:外籍人员入境进入公司后立即与公司外管联络员联系,进行入住登记,外管联络员及时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外籍人员进入公司后必须及时进行体检,确定不得携带任何传染性疾病。
第五条:外籍人员如果未办理工作许可证、外国专家证、居留许可证,必须积极配合外管联络员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由外管联络员负责办理相关证件。
第六条:如果未能及时相关手续,根据事实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外籍人员未能及时提报相关材料,入住登记等,造成事故的,由该外国人对延期办理负责;外管联络员在外籍人员填报相关材料后情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由外管联络员对延期办理负责。
第七条:外籍人员如有出境情况须提报有关部门审批,并由外管联络员进行登记。
第八条:外籍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公司相应规定处罚。
第九条:外籍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条:如外籍人员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外籍人员须及时交还就业证和居留证等有关证件,由外管联络员及时报告相关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出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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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