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投资基金及租赁
财务管理学第五章长期筹资方式
普通股的发行价格 等价就是以股票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 时价就是以公司原发行股票的现行市场价格为基准来确定增发新股的价格。 中间价就是以时价和等价的中间值来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 按等价发行股票又叫平价发行。按时价或中间价发行股票,发行价格既可能高于面额也可能低于面额。高于面额发行叫溢价发行,低于面额发行叫折价发行。我国只允许溢价或平价发行股票,不允许折价发行。因为: 这种发行价格会使公司实有资本少于公司应有的资本,致使公司资本中存在着虚数,不符合公司资本充实原则。 公司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实际上就意味着公司对债权人有负债行为,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
对发起人的要求
股份公司的成立
发起人出资
01
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02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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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证监会递交募股申请和要求的文件
04
证监会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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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承销协议和银行代收股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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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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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股人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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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募集成功与否并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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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大会
10
申请设立登记,
长期借款的信用条件
一、长期借款筹资
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划分,可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性银行贷款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按担保条件划分,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
按贷款用途划分,可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更新改造贷款、科研开发和新产品试制贷款。
02
公开上市需要很高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资产评估费用、股票承销佣金、律师费、会计师费、材料印刷费、登记费等等。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取决于每一个企业的具体情况、整个上市过程的难易程度和上市数额等因素。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全文为进一步完善本区住房保障制度,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制定了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区住房保障制度,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公平、公正、有序解决本区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改善本区外来务工人员和各类型人才的居住条件,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粤府办〔20xx〕12号)、《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佛府〔20xx〕72号)、《佛山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佛府办函〔20xx〕4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区内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各类型人才等群体出租的政策性住房。
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和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将廉租住房、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同公共租赁住房合并管理,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
区属管理的住宅类直管公房将逐步纳入公租房管理体系,对于空置的和原承租人已退出的住宅类直管公房(夫妻间转名除外)要纳入公租房管理。
第三条本区行政范围内公租房的规划建设、用地和资金安排、申请和分配、管理和监督等相关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公租房的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以需定建;适度保障、严格监管”的工作原则,对供应对象实行有限期租赁并只租不售。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区人民政府对全区公租房的建设和管理负责。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为本区公租房的建设、分配、管理的主管主责单位,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规划、政策制定,负责指导、监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住房保障行政处罚等工作。
第五章 中小企业创业融资 中小企业管理课件(共41张PPT)
储蓄
家人和朋友的关系网
人寿保险
信用卡
第十一页,共41页。
第二节 中小企业创业自筹资金模式与策略 (cèlüè)
〔二〕中小企业的财务方案及其协调
第一,估计(gūjì)创业所需资金量
一次性开办费用 运作资本 备用金
第十二页,共41页。
第二节 中小企业创业自筹资金模式与策略 〔二〕中小企业的财务(cáiwù)方案及其协调
如果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而直接向资金所有者筹借资金的 那么属于直接融资。
第二十四页,共41页。
第四节 中小企业间接融资(rónɡ zī) 模式
第二,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qúdào) 1.信贷融资 银行信贷融资是间接融资最重要的形式 我国信贷资本的主要提供者是商业银行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举
第二,财务方案的内容 资金筹集的管理 流动资产的管理 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gùdìngzīchǎn)的管理 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管理 本钱费用的管理 财务报告的管理协调协调
第十三页,共41页。
第二节 中小企业创业自筹资金模式(móshì)与 策略
〔二〕中小企业的财务方案及其协调
第三(dì sān),加强财务管理与协调 加强运营资金管理 优化资本机构,创造良好的外部信用潜力 稳健理财,科学投资 要有完整的财务资料 严格控制企业扩充 建立健全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第六页,共41页。
第一节 中小企业融资体系(tǐxì) 〔一〕中小企业资金来源渠道与融资方式
其二,方式: 自筹〔self- financing〕 直接融资〔direct financing〕 间接(jiàn jiē)融资〔indirect financing〕 政府扶持资金〔government financing〕
货币银行学ppt第5章金融机构体系
西方主要国家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这是一个涉及面极广的问题,如何估价,见解不一,应予关注。
02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业出现重组浪潮,收购、兼并活动频繁。结果表现为先进工业化国家的少数几家金融巨无霸垄断了主要的市场份额,保持和加强了在全球竞争中的实力与地位。
01
当代西方银行购并浪潮
概念 银行合并(Merger)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银行依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而组成一个银行的法律行为。
解放区的金融体系
主要由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组成
发行货币,建立独立自主的本币市场,平稳了解放区的物价
发放低利率贷款,支持了解放区经济发展
旧中国的银行
中国通商银行——由中国人自己出资开办的第一家商业银行,成立于1897年,总行设在上海。
新中国金融体系的建立 通过组建中国人民银行、合并解放区银行、没收官僚资本银行、改造私人银行与钱庄以及建立农村信用社等途径实现。
国际金融机构的种类
全球性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促进国际货币合作;增进国际贸易扩大和平衡发展;稳定国际汇兑,避免竞争性货币贬值;协助建立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外汇管制;协助会员国克服国际收支困难。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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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简称世界银行) 有两个附属机构:国际开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三者统称世界银行集团。主要向成员国提供长期优惠贷款。
三节 国际金融机构体系
01
形成与发展 形成(源于经济的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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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1930年5月在瑞士巴塞尔成立了国际清算银行
01
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了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先后建立起四家世界性国际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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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57年到70年代,欧洲、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中东等地区先后建立起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全章节高频考点汇总
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全章节高频考点汇总第一章、金融市场有金融工具考点一:货币市场概述考点二:我国货币市场及工具1、同业拆借市场2、回购协议市场3、短期融资券市场4、同业存单市场考点三:资本市场及构成1、债券市场2、股票市场3、投资基金市场考点四:我国的股票市场1、股票的分类2、股票市场考点五:金融衍生品市场概述1、概念及特征2、交易机制考点六:金融期权1、分类、特点考点七:信用衍生品考点八:互联网金融模式第二章:利率与金融资产定价考点一:现值与终值1、系列现金流的现值2、连续复利下的现值3、终值及其计算考点二:利率的期限结构1、预期理论2、分割市场理论3、流动性溢价理论考点三:利率决定理论1、古典利率理论(真实利率理论)2、流动性偏好理论3、可贷资金理论考点四:利益率1、名义收益率2、实际收益率3、本期收益率4、到期收益率5、持有期收益率考点五:利率与金融资产定价考点六:资本资产定价理论考点七:我国的利率市场化第三章、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考点一:金融机构的职能考点二:投资性、契约性及政策性金融机构考点三:中央银行制度1、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2、中央银行的资本构成考点四:商业银行制度1、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2、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制度考点五: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考点六: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考点七:证监会、外管会及自律组织第四章、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考点一:商业银行经营的组织与核心考点二:中间业务经营考点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与管理1、理财产品的类型2、理财产品的管理考点四: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理论考点五: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1、资产负债管理的指标体系2、资产负债管理的方法和工具考点六:我国监管资本要求与管理、经济资本管理考点七:信用衍生品第五章、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考点一:投资银行概述考点二:投资银行的业务概述考点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1、薄记方式2、竞价方式考点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制考点五: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管理考点六:债券发行与证券私募发行考点七:证券经纪业务流程考点八:证券投资基金的参与主体1、基金当事人2、基金市场服务机构3、基金监督机构和自律组织考点九: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和运作形式考点十: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第六章、信托与租赁考点一:信托的概念与功能考点二:信托的设立及管理考点三:信托市场及其体系考点四:信托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及业务运营考点五: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市场及其体系1、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2、融资租赁合同的三方当事人考点六:金融租赁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的区别、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考点七: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经营考点八: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筹集与盈利模式、风险与监管1、金融租赁公司特殊的资金筹集方式2、金融租赁公司的盈利模式3、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要求第七章、金融工程与金融风险考点一:金融互换1、利率互换的定价2、货币互换是买卖双方将一种货币的本金和固定利息与另一货币的等价本金和固定利息进行互换的协议3、金融互换的套利考点二:金融期权1、金融期权的价值结构2、金融期权的套期保值3、金融期权的套利考点三:金融风险的类型1、信用风险2、市场风险考点四: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1、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要素2、基本原则3、全面风险管理是三个维度的立体系统考点五:信用风险管理考点六:市场风险管理、国家风险管理第八章、货币供求及其均衡考点一:货币数量论与货币需求理论1、费雪方程式2、费雪方程式与剑桥方程式的区别考点二: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考点三:货币供给过程考点四:货币的层次1、货币层次划分的依据2、我国的货币层次划分考点五:货币乘数考点六:货币均衡含义第九章、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考点一:中央银行职能考点二:中央银行业务考点三:货币政策工具1、存款准备金率政策2、再贴现政策考点四: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考点五:货币政策1、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2、我国的货币政策工具考点六:宏观审慎政策1、宏观审慎政策的基本内涵与主要内容2、我国宏观审慎政策的构建与完善考点七:银行业监管1、资本充足性2、资产安全性3、流动适度性4、收益合理性5、处置倒闭银行措施第十章、国际金融及其管理考点一:汇率变动1、汇率变动的决定因素2、汇率变动的经济影响考点二:汇率制度1、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2、国际货币组织的划分:弹性从小到大考点三:人民币汇率制度考点四:国际收支不均衡调节1、宏观经济政策2、微观政策措施——外贸管制和外汇管制考点五:国际储备及其管理1、国际储备的四个特征2、构成3、功能4、管理5、我国的国际储备及其管理考点六:离岸金融市场1、离岸金融市场2、欧洲货币市场的含义及特点3、欧洲债券市场考点七:外汇管理1、外汇管理的消极影响2、货币可兑换考点八:我国外汇管理体制1、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条件下的经常项目管理2、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条件下的资本项目管理3、新形势下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
SAC证券从业资格-基础总结精要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精要总结第一章 证券市场概述其他: 根据我国政府对WTO 的承诺,我国证券业在5年过渡期对外开放的内容主要包括: 1. 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B 股交易。
2. 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3. 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后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
4. 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
5. 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 股的承销,从事B 股和H 股、政府和公司。
6. 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发起设立基金。
7.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他辅助性金融服务注:合资证券公司除不能直接进行A 股交易外,其它业务基本都可开展。
第二章 股票其他: ✓ 优先股票的特征:1、股息率固定 2、股息分派优先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 4、一般无表决权 p68✓ 赋予股东优先认股权的两个目的:1、保证普通股票股东在股份公司中保持原有的持股比例 2、保护原普通股东的利益和持股比例 p66✓ 享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有三种选择:1、行使此权利来认购新发行的普通股票 2、将该权利转让给他人,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 3、不行使此权利而听任其过期失效 p66✓ 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之一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P72✓B 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在境内上市交易。
境内居民可用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以及境外汇入的外汇资金从事B 股交易,但不允许使用外币现钞。
境内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之间不得进行B 股协议转让。
P72第三章 债券其他:✓确定债券期限时,要考虑的因素:1、资金使用方向2、市场利率变化3、债券的变现能力✓债券利率受以下因素影响:1、借贷资金市场利率水平2、筹资者的资信3、债券期限长短✓金融债券发行进行探索性改革:1、探索市场化发行方式2、力求金融债券品种多样化p97✓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的预先规定条件主要指股票的:1、购买价格2、认购比例3、认购期间p102✓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相同之处:1、发行要素相似2对投资者来说与持有标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相同4、投资价值与上市公司价值相关4、在约定期限内可以以约定的价格交换为标的的股票p103✓我国发行国际债券始于20世纪80年代:1、政府债券2、金融债券3、可转换公司债券✓1981年-1994年,面向个人发行的国债一直只有无记名国库券。
创业融资课件
• 间接融资是指资金短缺单位以金融部门 为中介,由金融部门经过吸收存款、存 单等形式积聚社会闲散资金,再投向资 金短缺单位。筹资机构与投资者不直接 发生法律关系。目前,间接融资中旳金 融中介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银行贷款 是间接融资最主要旳形式。
• 民间借贷:企业职员和居民旳剩余货币, 能够对企业进行投资,形成民间资金渠 道,为企业所利用。
• 商业信用:新创企业在开始经营之后, 开发并拥有了自己旳客户和供给商,就 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部分临时闲置 旳资金,同步为了一定旳目旳也需要相 互投资。这部分资金也是新创企业旳资 金起源。
创业融资和一般融资在融资渠道上旳差别
它是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旳另一种证券市场, 其主要目旳是为新兴企业提供集资途径,助其 发展和扩展业务。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旳企业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 具有较高旳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 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
(五)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商品交易中以延期付款或预收货 款方式进行购销活动而形成旳借贷关系,是企 业之间旳直接信用行为。企业之间商业信用旳 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即赊购商品,是一种经典旳商业信用形
四、新创企业旳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分为两种:内源式融资方式和外源 式融资方式。详细融资方式诸多,如直接投 资、发行股票、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租赁 融资等。创业者要根据实际情况,不同阶段 选择不同旳融资方式。
创业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旳资金起源
高
投资者接受旳投资风险
自有和亲朋资金 天使投资 风险投资
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条为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范运营与使用,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运营和申请、审核、轮候、分配、监督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定向出租,只租不售,超标退出,循环使用,规范管理。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公共租赁住房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房源筹集、配租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镇(街)、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市支行等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
自行配租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由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建设、配租和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第五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需定建、适度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房源筹集和建设第六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房价水平和市场小户型租赁住房供需情况等因素,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居民的交通、就业、入学、就医等要求,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齐全的区域。
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实施划拨供应,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采用公开出让等方式有偿使用。
第5章金融体系与金融机构体系《货币银行学》
银行。
第二节 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一、银行机构 (三)专业银行 5.进出口银行 进出口银行是指专门为对外贸易提供结算、信贷等
国际金融服务的银行。
第二节 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一、银行机构 (三)专业银行 6.住房信贷银行 住房信贷银行是指专门为居民购买住房提供金融服
务的金融机构。 此外,还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抵押银行、
第二节 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一、银行机构 (一)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习惯也称货币当局,是在西方国家银行业
发展过程中,从商业银行中独立出来的一种银行。 ①单一的中央银行制度 ②二元的中央银行制度 ③跨国中央银行制度 ④准中央银行制度
第二节 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一、银行机构 (二)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也称为存款货币银行,一般以经营工商
第五章 金融体系与金融机构体系
第一节 金融机构体系
一、金融体系的含义 金融体系的运作方式并不是可以直接了当看到的,
实际上它是一套十分复杂的体系。所谓金融体系, 就是指实现资金从储蓄者到用资者的融通、流动和 转移的系统。
第一节 金融机构体系
二、金融体系结构及分类
金融体系结构一般是指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相对 规模、比例关系和所占地位。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
一、银行机构 (三)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投资设立的、根据政府的决策 和意向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银行。
它们的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且根据具体分工的 不同,服务于特定的领域,所以也有政策性专业银 行之称。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完善,经营稳定,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最近1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三)公司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四)拟设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办公场所、业务人员、安全防范设施 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拟设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有明确的职责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业务;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第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 例或者拥有权益的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所做 的承诺。 第十一条
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 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 第二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应当自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按照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提出变更申请;涉及股东股权转让的,基金管理公司未按照规定提出申请时,相 关股东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9_财产转让所得、租赁所得、偶然所得与其他所得、公益捐赠支出
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9:财产转让所得(★★)(一)基本规定1.征税范围(1)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提示】个人转让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的权属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
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判断题】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7年)【答案】×【解析】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税率:20%3.应纳税额(1)按次计算(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二)个人转让房屋1.对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案例】李某转让一处临街商铺(原值为200万元),取得不含增值税的转让收入450万元,支付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合理税费合计5万元(均取得合法票据)。
【解析】李某出售该商铺应纳个人所得税=(450-200-5)×20%=49(万元)。
第五章 中小企业创业融资习题及参考答案
第五章中小企业创业融资习题及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 企业融资2. 中小企业融资方式3. 自筹资金4. 股票融资5. 资产证券化6. 融资租赁7. 商业信用融资8. 风险投资9. 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二、判断题(正确打“√”,错误打“×”,并加以说明)1. 经营租赁非常适合企业资金规模小、但单台使用的设备价值高的中小企业。
2. 在公司总价值最大的资本结构下,公司的资金成本也一定是最低的。
3. 银行从贷款安全性考虑,更愿意选择大中型企业为贷款对象。
4. 企业融资是一个随经济的发展由内源融资到外源融资的交替过程。
5. 间接融资是资金短缺部门在资本市场上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或者得到企业外部的直接投资的融资行为。
6. 中国证监会规定,凡属高新技术企业,在推荐上市时将会摆在优先地位、优先审核,但是会受到原有规模和指标的限制。
7. 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可以满足不同条件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需求。
8. 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大部分企业对直接融资手段选择顺序是:内部融资——发行股票——发行债券。
9. 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的发行只能采取直接发行的方式。
10. 资产证券化是国际上常用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11. 商业信用不仅可以解决企业的货币需求,还可以解决企业的创业资本来源,以及服务业的融资问题。
12. 风险投资的对象是刚刚起步或者出现经营危机的高技术中小企业,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即风险性。
13. 风险投资家在考虑每个投资项目的交易价格时,必须要考虑补偿其他交易的损失。
三、填空题1. ()是指用来为企业产生更多财富的一种财富形式,它是企业机体的“血液”。
2. 从会计角度讲,企业的资金包括产权资金和()资金。
3. ()是指企业取得资金来源的方向和渠道,它旨在说明企业的资金是从哪些途径筹措的。
4. 内源融资对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的特点,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成分。
第五章金融机构体系
第五章金融机构体系第一节金融机构的分类及职能一、金融机构的分类凡专门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均可称为金融机构。
金融市场中存在各式各样的金融机构,一般可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大类。
银行是对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的总称。
按不同的标准划分,银行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按职能不同划分可分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按银行业务的地域划分,可分为全国性银行和地方性银行;按资本来源划分,可分为股份制银行、合资银行、独资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有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金融公司等。
此外,如果按金融机构资金的来源划分,可将金融机构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非存款性金融机构。
主要靠吸收各类存款作为资金来源的金融机构称为存款性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储蓄机构、信用合作社等。
非存款性金融机构是指以接受资金所有者根据契约规定缴纳的非存款性资金为主要来源的金融机构,其包括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养老基金、金融公司等。
随着金融创新不断地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新技术广泛应用于金融领域,各种金融机构业务不断交叉、重叠。
这使得原有的各种金融机构的差异日趋缩小,相互间的界限越趋模糊,从而呈现出专业经营向多元化综合性经营发展的趋势。
二、金融机构的经济职能金融机构虽有各种各样的类型,但本质上并无区别,都起着金融中介的作用。
具体说金融机构的经济职能主要有:1. 期限中介 (maturity intermediation) 职能。
期限中介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工具,使借款者得到所需时间长度的资金。
如商业银行吸收随时准备偿还的存款,而发放长期贷款。
如果没有商业银行的这一经济职能,借款人将不得不借短期贷款,或去寻找愿意进行长期放款的放款者。
2. 风险分散化 (diversification) 职能。
风险分散化是金融机构将风险较高的资产转变为风险较低的资产的职能。
如投资公司将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聚集起来,投资于一批公司股票,便可分散并减少风险。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完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筹集)或政府提供一定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和建设标准,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用以解决其阶段性基本居住需求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以及对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等工作。
各县区政府,毛集实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山南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煤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是本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前期、建设、供应和管理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公安、城乡建设、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保、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地税、物价、审计、监察、统计、人防、行政执法、住房公积金、广电、金融、供电、首创水务、中燃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公共租赁住房规划选址、项目立项、资金筹措、用地、配套设施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和筹集第四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政策、人口政策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情况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由政府投资建设,也可以由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可以通过新建、改建、配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具体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筹集:(一)政府采取单独选址方式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二)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项目中,按照规划面积10%的比例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三)各类开发园区中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四)企业和其他机构建设的职工公寓和集体宿舍;(五)政府在市场上收购和长期租赁的住房;(六)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大中型企业,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利用自用土地和闲置的厂房、仓库、办公等非居住用房,建设或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七)廉租住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八)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2.06.24•【文号】[92]财工字第294号•【施行日期】1992.06.2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企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发布日期:1997年9月8日实施日期:1997年9月8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1992年6月24日财政部,(92)财工字第294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对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护国家、企业和投资人的利益,根据国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依照中国法律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活动,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并接受财政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主管财政机关)具体管理本地区所属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工作。
中央企业主管部门依法对其所属企业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和监督。
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0天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生产经营期间,投资人增资、转让投资权益或者改变合作条件的,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后30天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二章财务会计机构、人员和制度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中国境内企业所在地设置财务会计机构。
规模较小,设置财务会计机构确有困难的,可以不设,但须报知主管财政机关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
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办理财务会计工作。
财会人员因故离职时,须办妥交接手续,不得中断财务会计工作。
企业财务会计机构的具体设置,由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下同)依照健全、有效的原则确定。
第五章 金融机构
《金融学》—金融机构
第三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学》—金融机构
第三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界定
非银行金融机构指不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而以某 种特殊方式吸收资金并运用资金,能够提供特色金融 服务的金融机构。 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统称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
主要包括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
《金融学》—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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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
五、证券机构
证券机构是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
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
资咨询和评估公司等。
《金融学》—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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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
五、证券机构
1、证券交易所
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
务的机构 。 主要职责包括提供证券交易场所和设施,制定业务 规则,接受企业上市申请并安排证券上市,组织和 监督证券交易等。
银行金融机构 吸收存款
能提供综合性金融 服务
创造信用能力 不具备信用创造能力 具有派生存款、创 造信用的能力
《金融学》—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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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经营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
资金 来源
投保人缴纳保险 费;
资金 运用
发行人寿保险
对发生意外灾害 和事故的投保人 予以经济赔偿以 及业务支出。 投资证券、发放 不动产抵押贷款 和保单贷款等。
要银行服务的金融机构。 抵押银行: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为抵押办理放款业务的 银行。 特殊职能银行:向某一特定领域提供资金、开展业务的银 行。
《金融学》—金融机构
第二节 银行金融机构
三、专业银行
《投资银行学》课程教学大纲
GB6017.1-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投资银行学》课程教学大纲(2005学年修订)课程名称:投资银行学英文名称:Investment Bank开课学期:三下、一学期学分/周学时:2/2课程类型:学科类方向性课程先修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金融学选用教材:李子白主编:《投资银行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主要参考书:[美]罗伯特·劳伦斯·库恩:《投资银行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美]弗兰克·J·法博齐,弗朗哥·莫迪利亚尼:《资本市场:机构与工具》,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美]弗雷德·威斯通等:《兼并、收购与公司控制》,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美]K·托马斯·利奥:《投资银行业务指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美]杰弗里·C·胡克:《兼并与收购实用指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美]查里斯·R·吉斯特:《金融体系中的投资银行》,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投资银行学》是我国金融领域的一门新兴学科,也是金融专业本科教育的一门基本理论与基本业务知识相结合的应用学科。
它以现代投资银行的业务运作实践为基本素材,阐述投资银行的功能、组织结构和投资银行业的监管,系统介绍投资银行业务的基本原理、运作机制和管理方法,探讨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基本理论与实际问题。
课程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投资银行学理论以及一定的分析、解决投资银行业有关问题的实践能力。
二、教学的基本要求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本科教学要求和相关专业课程的设置及学时安排,合理界定《投资银行学》课程的教学内容。
本课程全面、系统地讲授投资银行学的基本理论、证券一、二级市场业务的基本知识、兼并与收购、投资银行的新兴业务和对投资银行业的监管。
2.本课程的教学立足于中国证券业的实践活动,牢牢把握国外投资银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反映本学科当前理论研究水平和发展趋势。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6•【字号】洪府发[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1〕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2011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区(开发区,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承租资格审核、配租、租赁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按照合理标准筹集,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承租资格审核、配租、租赁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建设、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价格和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只租不售”的原则。
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实行实物配租、有偿居住和期限承租。
第二章房源筹集第六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包括:(一)政府出资新建(集中建设和配建)或者改建的住房;(二)政府出资收购或者租赁的住房;(三)腾退的公有住房;(四)社会捐赠的住房;(五)纳入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年度计划,各类企业、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住房;(六)纳入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年度计划,各类投资主体出资建设的住房;(七)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金融法---第五章-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法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指经批准设立、由社员(包括入 股的农户、信用社职工和农村各类具有法人资格 的经济组织)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 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包括“县联社”、“市(地)联 社”和“省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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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乡信用合作社ຫໍສະໝຸດ 联合社第五章 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法 — 概要
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法是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性 质、设臵、组织形式、业务范围和金融活动开展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非银行金融机构”是 指那些未冠以“银行”名称的各种经营金融业务 的金融机构,包括城乡信用合作社及联合社、保 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公司、保险代理人公司、财 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公 司、证券交易中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 记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期货经纪公司、邮政储 蓄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典 当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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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法 — 关键术语
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法 城市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
邮政储蓄机构
典当行
金融机构与业务制度改革
4
第一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法概述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概念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基本分类 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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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监管 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而对银 行业金融机构(含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 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 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以及金融资产 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 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 止及其业务的监管则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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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投资基金第一节投资基金的含义、作用及管理一、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发展投资基金也叫投资信托,即集合不特定的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设立投资基金,并委托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投资专家经营操作,使中小投资者都能在享受国际投资丰厚报酬的同时减少投资风险,共同分享投资收益的一种信托形式。
基金投资对象包括有价证券和实业。
其运作架构如下图所示:投资信托起源于19世纪的英国,当时正值工业革命时期,亦是帝国主义兴盛的时期,英国为极力扩张殖民地版图,并谋求海外投资更高之报酬,遂由政府出面组成投资公司,委托专业人士代为投资,分散风险,使中小投资者和大型投资者皆能享受国际投资的高报酬。
位于大西洋西岸之美国则于第二次大战之后才迅速地发展,到了1987年时已成长到七千亿美元。
日本则是在1954年开始蓬勃发展共同基金。
共同基金在国内的正式名称叫做“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台湾省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英文为 Mutual Fund 或Investment Company ),在美国称为“投资公司”,英国则称为“单位投资信托”( Unit Trust )。
二、投资信托的作用是介于国家投资、银行投资、与个人投资之间的集体混合投资方式具有小额投资、规模经营;专家管理、省心省事;组合投资、风险分散;流动性强、费用较低;专门保管、安全性高;品种繁多、投资灵活;经营稳定、效益可观;既适合于个人投资,也适合于机构投资的优点。
三、投资基金(信托)的种类(一).根据投资基金设立的法律基础不同,可以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公司型投资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依据公司法组成以盈利为目的、投资于特定对象(如各种有价证券、货币)的股份制投资公司。
这种基金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筹集资金、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基金持有人既是基金投资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公司型基金成立后,通常委托特定的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的保管则委托另一金融机构,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保管基金资产并执行基金管理人指令,二者权责分明。
基金资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资产之外,即使受托的金融保管机构破产。
受托保管的基金资产也不在清算之列。
契约型投资基金也称信托型投资基金,是根据一定的信托契约原理。
由基金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而组建的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负责基金的经营和管理操作: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执行管理人的有关指令。
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单位、享有基金投资收益。
英国、日本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多是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信托公司与投资者签定的信托契约,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募集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由基金经理公司负责经营决策,由基金保管公司负责保管基金。
契约型投资基金与公司型投资基金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法律依据不同。
契约型基金是依照基金契约组建的,信托法是契约型基金设立的依据;公司型基金是依照公司法组建的。
2、法人资格不同。
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公司型基金本身就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者的地位不同。
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作为信托契约中规定的受益人,对基金如何运用所做的重要投资决策通常不具有发言权;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批、发表自己的意见。
4、融资渠道不同。
公司型基金由于具有法人资格。
在资金运用状况良好、业务开展顺利、又需要扩大公司规模、增加资产时,可以向银行借款:契约型基金因不具有法人资格,一般不向银行借款。
5、经营财产的依据不同。
契约型基金凭借基金契约经营基金财产;公司型基金则依据公司章程来经营。
6、基金运营不同。
公司型基金像一般的股份公司一样,除非依据公司法到了破产、清算阶段,否则公司一般都具有永久性;契约型基金则依据基金契约建立、运作,契约期满,基金运营也就终止。
(二).根据基金证券变现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封闭型基金和开放型基金封闭型基金。
即资本形成固定,且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要求偿还的一种基金。
它的特点是在基金股份发行结束后即不再向投资者出售,投资者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购买和出售其基金股份,但不能直接要求投资基金赎回。
开放型基金。
即资本形成不完全固定,其已发行基金可以按净资产价值赎回的一种基金形式。
开放型投资基金的特点是:基金股份的发行者有义务应受益人的请求,随时依据资产净值购回它所发行的基金,而且是见票即付。
开放式基金在国外又称共同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固定,基金单位可随时向投资者出售,也可应投资者要求买回的运作方式。
世界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基本上遵循了由封闭式转向开放式的发展规律。
目前,开放式基金已成为国际基金市场的主流品种,美国、英国、我国香港和台湾的基金市场均有90%以上是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具有哪些方面优势?相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开放式基金具有四方面优势:①激励约束机制好。
如果基金业绩优良,投资者购买基金的资金流入会导致基金资产增加。
而如果基金经营不善,投资者通过赎回基金的方式撤出资金,导致基金资产减少。
②流动性好。
基金管理人必须保持基金资产充分的流动性,以应付可能出现的赎回,而不会集中持有大量难以变现的资产,减少了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③透明度高。
除履行必备的信息披露外,开放式基金每日公布资产净值,准确地体现出基金管理人在市场上运作、驾驭资金的能力,对于能力、资金、经验均不足的小投资者有特别的吸引力。
④便于投资。
投资者可随时在各销售场所申购、赎回基金,十分便利。
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又促使基金管理人更加注重诚信、声誉,强调中长期、稳定、绩优的投资策略以及优良的客户服务。
封闭型基金和开放型基金的主要区别:(1)基金发行结构不同。
开放型基金通常只发行一种股票,资本结构中也很少出现负债;而封闭型基金除了发行基金之外,还可以发行股票和债券,也可向银行贷款。
(2)基金价格决定不同。
封闭型基金由于不承担购回其基金份额的义务,其基金只能在证券市场上买卖流通,其价格由市场决定;开放型基金由于负有在任何时候赎回其份额的义务,所以它的基金一般不进入证券市场流通买卖,其价格根据每份额在公司资产价值中的份额而确定。
(3)资本稳定性不同。
开放型基金由于不断购回或卖出本公司的基金份额外负担,因而其资本处于经常的变动之中;封闭型基金则不同,由于其资产的增减与一般公司的手续相同,因此它的资本相对稳定。
(三)、根据基金发起的地区,可以分为国内基金和国际基金。
国内基金指基金来源于国内投资者,投资对象也在国内。
国际基金指基金的来源和投资对象分别在不同的国家,也称"海外基金"。
第二节投资基金经营机构及运作一、投资基金的经营机构(一)公司型投资信托的经营机构---- 投资公司1.投资公司的建立。
即基金股份公司,为组建基金而专门成立的金融性股份公司,主要经营自由投资业务,投资者即成为公司股东。
2.投资公司的职能。
筹资与投资;专业管理;分散风险。
(二)基金经理公司。
即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基金具体的投资管理与日常操作,主要职责:设立独立的基金专用帐户,对基金的所有信托财产和证券投资财产进行妥善保管依照信托契约和经理公司的指示,处理基金资产所投资的证券组合处理基金受益凭证的赎回以及签证事宜监督经理公司的投资管理(三)基金保管公司1.保管公司的业务2.保管公司的职责(共五点)(四)销售公司:主要职责就是负责基金的募集与销售(五)投资顾问公司:职责是研究国内外的经济金融形势、产业发展、市场动态;为基金经理公司投资提供专业性建议二、投资基金的运作程序(一)公布投资基金章程。
说明基金设立目的,经营原则与对象、投资政策收益分配分配等事项;(二)订立信托契约。
用以规范经理公司和保管公司及投资者在基金营运中的权利和义务;(三)公开募股说明书。
向投资者说明基金的性质、内容、投资政策及投资收益等详细情况;(四)基金受益凭证的发行与汇购;1.基金单位和基金受益凭证2.基金受益凭证的发行与汇购(五)受益凭证的购回与转让是投资者退出投资基金的两种方法;(六)基金资产净值的公布;(七)投资结果报告。
三、投资基金的财务管理(一)基金的收益。
基金收益来源于:股利、利息、资本利得、资本增值。
(二)基金的费用。
经理费、保管费、操作费用。
(三)基金的利润分配。
利润的95%分配给投资者。
(四)基金的税收。
基金公司免税,投资者在取得基金分配的收益时,必须纳税。
可由基金公司代缴。
第三节投资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一、投资基金的收益1.利息收益2.股利收益3.资本利的4.增值二、投资基金的费用1.经理费2.保管费3.操作费三、投资利润的分配四、投资基金的税收第四节租赁一、租赁的产生和发展1.租赁的特征2.租赁业的产生与发展3.中国租赁业的发展与现状二、租赁方式比较1.经营租赁2.融资租赁三、租赁成本及租赁费用的支付1.租赁成本的计算2.租赁费用的支付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