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赔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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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赔额是什么?

免赔额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的条件作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先要自己承担的损失额度。因为免赔额能消除许多小额索赔,损失理赔费用就大为减少,从而可以降低保费,所以免赔额条款在财产、健康和汽车保险中得到广泛使用。免赔额有以下几种形式:

1.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是指:在保险人作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要自担一定的损失金额。例如,若合同中规定绝对免赔额为200元,则损失在200元以下的,保险人不予赔。若损失超过200元,保险人对超过的部分给予赔偿。一般来说,这种免赔额应用于每次损失。

2.总计的免赔额。这是把保险期内所有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加计在一起,如果这全部损失低于总计的免赔额,险人不作任何赔付。一旦全部损失超过总计的免赔额,保险对所有超额部分的损失予以赔付。健康保险中经常使用一种日历年度的总计免赔额,把日历年度内所有合乎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在一起,一旦累计额超过一定金额,保险人再根据合同支付医疗保险金。

3.相对免赔额。这是一种在海上运输保险中经常使用的免赔额,免赔额以二个百分比或一定金额表示。如果损失低于规定的比例或金额,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当损失高于规定的比例或金额时,保险人将赔偿全部损失。海上运输保险之所以使用相对免赔额是因为托运人能预料到由于恶劣天气、船舶持续航行和货物经常搬动至少会造成一些小额损失,还因为财产由承运人占用,其不具有夸大损失的动机。

4.消失的免赔额。根据消失的免赔额,免赔额随损失增加而减少。这实际上是对小额损失不予赔付,对大额损失全部赔偿。例如,假定500元为消失的免赔额的起点,保险人对超过500元以上的索赔金额以l11%的比例赔偿r·当损失达到一定额度时,免赔额全部消失。

免赔额消失过程如下:

损失金额赔付金额免赔额

500 0 500

2500 2220 -280

5000 4995 5

5045 5045 0

6000 6000 0

5.等待期。等待期是一种变相的免赔额,在损失发生后的一段规定时期内,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健康保险和丧失工作能力的收入保险普遍使用等待期。

船舶保险中的免赔额是怎样规定的?

船舶保险中的免赔额在船舶保险的保单中规定。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部分损失程度在保单规

定的免赔额之内时,保险人不负赔偿的责任。船舶保险中,由于承保风险所致的部分失赔偿,每次事故均要扣除保险单规定的免赔额,但免赔额的规定不包括碰撞责任、救助、共损、施救的索赔。由于恶劣气候造成两个连续港口之间单独航程的损失索赔应视为一次意外事故。以上有关免赔额的规定不适用于船舶的全损索赔以及船舶搁浅后专为检验船底引起的合理费用。

自从上世纪50年代,风险管理学科的兴起,使人们在一个更为宏观的角度来审视保险的作用。其中由于免赔额处于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的“临界”位置,因此,无论是研究风险转移,还是风险自留,都不可避免需要对免赔额的内涵、确定模式以及与各种要素的相互作用加以分析。同时,由于长期以来,免赔额虽然是保险业务人员经常使用的保险操作方式,但是大多数人在使用免赔额的过程中,对于免赔额的概念和免赔额的作用不十分了解,好一些的也仅仅是注意到了免赔额对于被保险人在防灾管理、平抑赔付、调整费率等方面的作用,但是往往不太注意免赔额对于被保险人在风险管理中,对于企业正常经营的稳定性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迄今为止,对于免赔额所作的研究甚少,对于免赔额在保险中的作用还缺乏更深层次的认识,特别是随着我国进入WTO以后,与国外合作项目的增加,需要保险从业人员对于免赔额意义、作用和免赔额的确定有更多的了解,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多优质合理的服务。

本文主要从免赔额的自身特性出发,阐释了免赔额的定义、类型,归纳总结了免赔额的传统分析方法及局限性,同时结合实际工作的经验,在分析免赔额特有属性的基础上,发展了分析免赔额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由原先免赔额的主要是分析和保险费率之间的关系,延伸到从一个企业最根本的财务稳定性加以分析,使免赔额由原来在保险的从属地位,上升到从风险管理中风险转移与风险自留均衡来考虑免赔额问题。其中,特别提出了企业财务状况与免赔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阐释了现金流量、免赔额、预期损失以及保险费多重要素的内在逻辑关系,对于从事风险管理和保险业务工作,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全文分四个部分。本文前言部分主要涉及的是提出风险自留与风险转移均衡,以及利用免赔额进行这方面分析的原由和意义;第一章是对免赔额基本概念以及基本内容的介绍;第二章是对于传统确定免赔额方法的介绍,和对于传统方法的局限性的分析;第三章是对于免赔额在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中作用的重新认识。

保险中的免赔额问题

有这样一个工程险案件:保单中规定第三者责任部分规定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 000元,保险期限为2000年5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该工程于1998年开工,由于其他原因,工程进展不顺利,基坑开挖后工程就中止了。1999年新业主全面接管管工程,并购买了含有上述条件的建筑工程保险。

新业主于2000年5月1日获有关方面对施工方案批准后对基坑采取爆破施工,工爆破过程期间,该工程周边的居民向业主反映,民房被震开裂。经过居民、业主、保险公司共同委托专业机构实地勘验,最终认定居民房屋开裂原因有三,第一、民房属于老式旧房,年旧失修。第二、原基坑开挖过程中的降水,使得民房地下沉降。第三、工程爆破震动。

经过委请专业机构对民房的维修费进行计算,维修费用为人民币15万。居民、业主、保险人三方协商,居民自己负责20%(计3万元),业主负责任80%。由于部分损失是在保单开始以前,业主和保险人之间经过协商,保险人负责任60%,业主承担40%,但是在计算赔付金额时,业主和保险人之间产生了争议,虽然最终也解决了,但是涉及到免赔额的问题还是值得谈一谈。

业主计算的赔付金额为:

(15,000 – 30 000 – 5 000 )× 60% = 69 000

保险人计算出的赔款金额为:

(15,000 – 30 000 )× 60% – 5 000 = 67 000

怎样认识免赔额这个问题呢?

一、含义

为什么不是定义呢?这留给理论家来完成,他们表述的会更精确。免赔额,顾名思义,是免赔的额度。指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事先约定,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的一定比例、金额,损失额在规定数额之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分类

免赔额又可为相对免赔额和绝对免赔额两种。实际工作中如果不特别列明,保单上的免赔额都是指绝对免赔额。

1)绝对免赔额指当损失额超出双方约定的金额时,保险人赔偿超过的部分,即赔款损失和双方约定金额两者之间的差额,当损失金额低于约定的金额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相对免赔额是指损失超过约定的金额时保险人才赔偿全部的损失,低于双方约定的金额时,保险人对损失不负责偿赔。

三、免赔额的变化

1)在财产险、责任险中、机损险中、工程险中免赔额多以数字形式表示,比如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为XXX;

2)在货运运输险中多数是以百分比形式表示,比如免赔率为0.3%;

3)在住院医疗险和营业中断险中有以时间表示的,免赔额为7天;

4)在工程保险中也有以地点范围作为免赔的,不一定体现在金额上,比如红线图外5米之内,但是也可以理解为责任范围。

5)混合型的,各个险中都可能有,比如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为XXX,或者是损失的5%,以高者为限。

四、采用免赔额的原因

1)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同时也可省去保险人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劳动;

2)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安全管理,强调对小额风险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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