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科联合会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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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引言在日常的临床工作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一些疑难病例,由于其病情复杂、病因不明或治疗无效,需要多个科室联合会诊,共同商讨治疗方案。

为了确保病人的安全和治疗效果,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以规范会诊过程、明确责任、保障病人权益。

会诊程序申请会诊任何一个科室或医生遇到疑难病例时,可向会诊科室发起申请。

申请中需注明病人姓名、年龄、住院号、病历号、联系方式、详细的病情描述以及需要会诊的科室和问题。

会诊安排会诊科室收到申请后,根据病情紧急程度和科室人员安排情况,确定会诊时间和会诊专家名单,并通知申请科室、病人和家属。

会诊专家之间要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商讨治疗方案。

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进行详细的讨论和记录,包括病情描述、临床表现、影像学和实验室检查结果以及治疗方案等。

同时,要记录各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明确指出责任及建立治疗计划的时间表。

治疗实施治疗方案的实施要在各科室之间建立交接机制,确保责任的层层分明,避免责任的推诿和重合。

同时,各科室要及时向会诊科室反馈病人的治疗情况和效果。

会诊专家专业背景会诊专家应该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背景,能够针对不同的疑难病例提出科学合理的治疗建议。

同时,要了解各科室的工作流程和治疗方法,便于协调和整合资源,共同为病人制定治疗计划。

专家选定为了提高治疗效果,会诊专家的选定需要遵循专业化、特化原则,根据病情需要选择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的医生。

对于一个会诊,至少需要邀请两个以上的专家参与。

专家责任会诊专家需要严格遵守医疗道德和法规,为病人排除疑难、治好疾病、减轻病痛。

同时,要保护病人隐私,尊重病人的权益和选择。

注意事项保证病人安全在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病人的安全始终是最重要的。

治疗方案要综合考虑病人的年龄、病情、生理状态和心理需求等,避免药物过敏、副作用和误诊等不良事件的发生。

尊重会诊专家会诊专家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平等沟通、友善合作,共同完成术前会诊、术中会诊和术后评估等重要步骤,确保治疗的连续性和协同性。

医院多学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多学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XXXX 医院
多学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1.多学科联合会诊是由专科医师、护理人员及相关学科专家共同参与讨论、共同制定符合患者全面情况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并由专科医师及护理人员负责实施治疗和护理的一种工作模式。

2.组织及人员组成如下:
(1)按专科(病种)成立多学科联合诊疗组,每个诊疗组包括专业组、护理组。

根据患者病情变化情况,专科医师可提请多学科联合诊疗组共同商讨。

(2)多学科联合诊疗组成员由正(副)主任医师/技师/护师担任,部分学科可以由高年资主治医师/主管护师担任。

设立诊疗组秘书,由专业组成员担任。

3.多学科联合会诊适用于诊断不明确、诊断明确但疗效欠佳、治疗涉及多个专科等情况的患者,各多学科联合诊疗组可以按照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治疗方案。

4.多学科联合会诊的流程及要求如下。

(1)各多学科联合诊疗组在诊疗组组长的主持下,按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诊疗组的工作制度。

(2)多学科联合会诊时间采取预约制,原则上自提出会诊申请72 小时内完成。

各诊疗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准时出席诊疗组织的诊治活动和学术活动。

实施多学科会诊制度

实施多学科会诊制度

实施多学科会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提高疑难病例的诊治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住院、门诊患者及相关医务人员。

第三条定义1.多学科会诊:指医院内不同专科医生集体讨论并给出诊断与治疗方案的过程,通过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共同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问题。

2.会诊组:由多个相关专业领域医生构成,依据需要进行编组,并在肯定期限内完成会诊任务的工作小组。

第二章多学科会诊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会诊组的组织1.医院设立多学科会诊组织委员会,负责会诊组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多学科会诊组织委员会由院长担负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护理部主任、影像科主任等相关人员构成。

3.多学科会诊组织委员会依据患者需求和临床科室的情况,订立会诊构成员的组织、编排及轮换制度。

第五条会诊组的职责1.会诊组负责接收、审查和布置会诊申请,并定时召开会诊讨论。

2.会诊组依据会诊讨论结果,提出诊断与治疗方案,并将会诊报告及时交给相关科室或医生。

3.会诊组对会诊医生的资质和会诊质量进行评估,建立健全医生绩效考核制度。

第六条会诊申请和召集1.会诊申请应由主治医生书面提交,并附上相关病历资料及检查资料。

2.医院订立会诊排班计划,保障会诊申请得到及时召集。

3.会诊召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会诊医生,并规定召集时间与地方。

第七条会诊讨论与决策1.会诊讨论应在商定时间和地方召开,并记录会诊过程与结果。

2.会诊讨论应以患者为中心,全面评估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并拟定综合治疗计划。

3.会诊讨论应重视学术性、权威性和应用性,保证会诊医生的专业水平和沟通质量。

4.会诊讨论结果应通过书面形式纪录,并及时送实现相关科室或医生,作为临床决策的紧要参考。

第三章多学科会诊的实施方式与要求第八条多学科会诊的实施方式1.多学科会诊可采取面对面会诊、远程会诊等方式进行。

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联合会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的诊疗水平,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规范联合会诊的流程和管理,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联合会诊是指多个医生针对某一患者的诊疗问题共同讨论和订立治疗方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联合会诊的组织与流程第三条联合会诊应由医院依据临床需要设立,并明确负责联合会诊的部门。

第四条患者的联合会诊由主治医生负责组织,确保与有关科室和医生协调搭配。

第五条联合会诊应当遵从医学伦理和专业规范,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六条联合会诊的流程应包含以下步骤:1.由主治医生依据患者病情和需求确定联合会诊的科室和医生。

2.主治医生向参加会诊的医生供应患者的病史、检查资料和诊断看法。

3.参加会诊的医生对患者病情进行独立评估,并提交本身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4.参加会诊的医生集中讨论,共同订立最佳的治疗方案。

5.主治医生将会诊结果和治疗方案告知患者,并征得患者看法。

6.在必需时,可以进行多次会诊以实现最佳治疗效果。

第七条参加会诊的医生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经验,能够供应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第八条联合会诊的医疗记录应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会诊看法和治疗方案,并进行归档保管。

第三章联合会诊的责任与义务第九条联合会诊的主治医生应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本领,保障会诊的通畅进行。

第十条参加会诊的医生应当认真评估患者病情,供应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供应必需的支持和资源,保障联合会诊的顺利进行,供应必需的设备和环境。

第十二条参加会诊的医生应当乐观搭配主治医生的工作,依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提交看法和建议。

第十三条参加会诊的医生应当在会诊过程中保护患者隐私,不得私自外泄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联合会诊的结果应当尽快告知患者,征得患者看法,并及时订立进一步的治疗计划。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联合会诊的监督机制,定期对会诊质量和流程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参加会诊的医生应当接受医院的监督和考核,确保会诊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治疗手段的不断更新,重症、疑难患者诊治越来越需要多学科、多专业的协同作战。

为了保证治疗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建立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一、会诊组成人员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的组成人员应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专家学者等多名医疗专家。

二、会诊方式会诊方式可分为远程会诊和现场会诊两种。

对于一些地域较为偏远或者医院设施条件较为落后的患者,可以采取远程会诊的方式,通过视频或者电话进行交流。

对于更为严重、复杂的病情,需要进行现场会诊,由医生们一起到患者身边进行诊疗。

三、会诊流程1.会诊申请主治医生在治疗过程中,遇到重症、疑难患者时,应主动向会诊组组长提出会诊申请。

会诊组组长需立即评估会诊申请,有必要时组织会诊力量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

2.会诊讨论会诊组成员就患者的病情进行交流、讨论,讨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已有诊断、治疗方案的优化、随访计划等。

3.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应详尽、准确,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及治疗情况、会诊目的、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建议等。

相关医生和医务人员在记录过程中需密切配合,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会诊总结会诊结束后,会诊组成员应结合讨论和记录的内容,综合出具会诊总结。

会诊总结要求简洁明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和管理建议等。

四、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医疗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患者的安全。

2.医务人员需严格遵守医疗机密保护规定,确保患者隐私不被泄露。

3.多科联合会诊需要各学科间相互尊重,积极配合,加强信息共享,促进治疗效果的最大化。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患者治疗水平和生存质量,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五、制度实施效果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患者治疗水平和生存质量。

一方面,由于多学科、多专业的参与,各方面的治疗意见和方案都能够得到充分考虑和协调,对于疑难病例,可以得到更为准确、全面和专业的诊治;另一方面,多科联合会诊还能够促进知识的交流和研究,加速医学进步,提升整个医疗事业的水平。

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一、为提高住院疑难、重症患者诊断质量和临床疗效,为患者提供最正确的个体化综合诊疗方案,改善患者预后及生活质量,有效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及控制患者平均住院费用,凡遇疑难、重症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况突出时, 应及时申请多科联合会诊,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二、对疑难、危重患者,特别是涉及多学科的重症患者,建立由医务科总协调,多学科专家参与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 由专科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负责人)同意后报医务科审核并通知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会议。

三、紧急情况下多学科联合会诊:如涉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会诊,医务科接到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或紧急要求后即开始组织会诊,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及时派专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讨论和联合抢救工作。

四、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积极有序地配合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临床科室要设专人负责安排每天专家会诊排班,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也要设置会诊联络人,以保证在接到会诊通知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

五、多科会诊讨论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要进一步做的相关检查,目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并发症的处理,预后分析,确定今后诊疗方案,最后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六、受邀请参加会诊的多科专家必须仔细阅读会诊材料,了解本次会诊讨论内容,对诊断、预后评估、治疗方案等做出判断。

应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主持会诊。

七、患者所在科室必须按照多科会诊讨论结果意见,认执行,并及时将诊治情况反应相关科室,以便评价治疗效果。

八、受邀科室严格按照邀请科室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对于紧急情况下发出的多学科联合会诊,按照急会诊时限要求(30分钟到达现场)。

多学科会诊制度及流程

多学科会诊制度及流程

急诊综合病区多学科会诊制度一、需多学科会诊人员:1.凡患者病情涉及多个学科2.需要多专业协同诊治的病例;3.入院3天诊断未明的疑难病例;4.危重病例;5.恶性肿瘤患者;6.有医疗纠纷倾向的病例;7.某些特殊患者。

二、会诊申请:1.急诊综合病区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病情超出本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须申请科间会诊,并提前开展科室内会诊、讨论。

2.急诊综合病区必须将各种资料准备齐全,时间允许时将科内讨论结果书面报医教科。

3.会诊经科室主任同意提出。

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时间、地点和拟邀请人员(原则上应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或科主任)上报医教科(上班时间)或医疗总值班(下班时间),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三、会诊要求:1.会诊时由医教科或医疗总值班主持召开,管床医师要详细汇报病情、可能诊断,提出会诊目的,做好会诊记录。

会诊中,会诊医师要详细诊查,提出明确会诊意见。

医教科(医疗总值班)原则上应该参加,指定参加会诊人员中学术资历最高者作总结归纳,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2.临床科室按照要求填写多学科会诊效果评价反馈表,医教科定期对多学科会诊进行效果评价、分析、汇总、反馈。

四、会诊绩效考核1.对需申请会诊的病例而未申请会诊的扣除当月绩效考核5分/人次。

2.申请科室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完善与诊治有关的各项检查、病历打印、病情汇报、科内讨论等。

急诊综合病区科主任、责任组组长、管床医师至少两人参加,违者扣除当月绩效考核5分/人次。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正常的会诊邀请,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科内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违者扣除当月绩效考核5分/人次。

4.多学科会诊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将病人病情摘要、详细辅助检查、入院诊断、治疗情况、邀请会诊科室、各科室会诊目的、会诊时间、会诊地点详细写明,将电子版发至医教科科长内网邮箱及会诊科室主任邮箱,通知医教科时需将以上资料纸质版送达医教科。

医院门诊疑难病症多学科会诊制度

医院门诊疑难病症多学科会诊制度

医院门诊疑难病症多学科会诊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解决疑难病症患者的困难和不便,建立疑难病症多学科联合会诊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参加疑难病症多学科联合会诊的医务人员为已获得高级职称资格的临床医师、临床药师和营养医师担任。

第三条门诊患者遇有疑难病症需要联合会诊时,可通过主诊医生提出多学科疑难病症联合会诊申请,填写会诊申请单并经科室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任职时间≥3年)审核签字后,交至门诊部,由门诊部通知医政处,协助组织会诊及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第四条门诊患者疑难病症联合会诊程序
(一)门诊各临床科室建立“疑难病症”登记本。

(二)门诊各临床科室在提请“疑难病症多学科会诊”时,要将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临床症状、体征、家
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详细记录,与会诊申请单同时上报门诊部办公室。

(三)门诊部办公室根据科室上报的“疑难病症”情况,组织门诊相关科室联合会诊,确定诊断并提出下一步检查治疗方案。

第五条门诊患者疑难病症多学科联合会诊时间采取预约制,原则上自提出会诊申请72小时内完成会诊,地点由门诊部安排。

会诊后接诊科室将联合会诊情况及结果记入患者病历并通知患者。

第六条联合会诊收费标准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收取。

医院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制度

医院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制度

医院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使门诊诊疗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患者疑难杂症的治愈率,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实现多学科医疗资源整合,提高医疗质量,减少患者就诊环节,特制定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

多学科综合门诊以多学科专家联合诊治的形式开展工作,其工作要求及流程规定如下:(一)医师资质参加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的专家,必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

(二)人员数量根据不同病种要求,以专业组的形式,由门诊服务中心每次安排3个以上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会诊。

如特殊或病情较重的患者,门诊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增派会诊专业。

(三)服务对象1. 在我院门诊因同一主诉已就诊三次仍未明确诊断的患者;2. 就诊时合并多系统疾病,需要多个专科协同会诊、联合治疗的患者;3. 因病情危重或治疗效果不佳由下级医院转至我院,需要通过会诊确定接受科室的患者;4. 就诊时已属疑难病的患者。

(四)会诊申请由首诊科室接诊医生认为有必要时,在征得病人以及家属同意后,或患者及家属有需求时直接向门诊服务中心提出《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表》申请,填写会诊单,办理相关手续。

(五)会诊要求1. 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结合医院具体情况,会诊应在接受申请后一周内完成。

2. 由门诊服务中心指定会诊专家人选,各临床科主任应积极参加、加强多学科综合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3. 接到会诊通知后,各专家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会诊。

4. 会诊病人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进行问诊与体查。

(六)会诊程序1. 由门诊服务中心主任或指定专员主持。

2. 首诊专科医师报告病历与诊察经过,提出会诊目的。

3. 病人及家属回答专家提问,如实表述病史,接受专家体格检查。

4. 专家集中讨论,病人及家属回避。

5. 讨论结束后,会诊组对病人的诊断、治疗方案写出书面意见或医嘱交病人家属;门诊服务中心负责记录整过会诊过程保存。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一、前言联合会诊是指不同科室的医生在一个会诊小组中共同商讨、共同制定治疗方案的一种医疗方式。

对于重症、疑难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需要多学科的医生共同参与,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各学科的专长,以提高诊疗质量和患者的治疗效果。

因此,建立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对于促进医疗卫生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联合会诊小组的建立1.组成(1)每个联合会诊小组应由不同学科的医生组成,包括但不限于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心内科、心脑血管科、呼吸科、肾内科、风湿免疫科等;(2)每个联合会诊小组应有一名负责人,负责协调小组成员的参与和会诊工作的进行;(3)联合会诊小组的医生应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2.会议及时间安排(1)联合会诊小组每周组织一次会议,时间为2小时以上;(2)会议时间由负责人组织并通知各成员,确保高效的组织和顺利进行。

三、联合会诊流程1.病历收集及筛选(1)病历由负责人收集,并根据病情的严重性和疑难程度进行筛选;(2)筛选后的病历由负责人通知成员准备会诊材料。

2.病情讨论及诊断(1)会议开始前,负责人对病历进行简要介绍;(2)各成员按照会诊次序对病情进行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人协调小组成员的发言,确保会诊的秩序;(3)在讨论过程中,通过多学科的专业交流和纠正,全面评估患者病情和诊断情况,共同制定治疗方案;(4)根据讨论结果,医生填写会诊意见,并签署。

3.治疗计划及预后评估(1)会诊小组根据病历和讨论结果,制定详细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2)建议制定治疗预期目标,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方案的预后评估;(3)治疗计划和预后评估由负责人整理汇总,并通知患者及家属。

四、联合会诊的特点1.多学科的专业优势联合会诊可以充分发挥各学科的优势,集思广益,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诊疗服务。

门诊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门诊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门诊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以患者为中心”服务理念,改善了就诊流程,简化就诊手续,对疑难杂症提供全方位、多学科综合诊疗,同时缩短患者就诊等候时间和多次往返各门诊的不便,减少就诊环节,实现医学整合,满足患者需求,提高医疗质量,方便门诊患者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多学科综合诊治服务,我院推出多学科联合会诊。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内容如下:1、多学科联合会诊工作在门诊会诊小组组长xxx主任领导下进行。

各临床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多学科联合会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并积极参加多学科会诊工作。

2、多学科联合会诊每周五下午开诊,由门诊会诊小组牵头,各学科主任协调,各主要学科的专家参与,对一周中遇到的疑难和复杂病例进行讨论,共同拟定患者的诊断,为其制定最佳的综合治疗方案。

3、多学科联合会诊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对不能确诊的疑难危重患者或经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科室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严禁推诿,互相扯皮,贻误病情。

4、对科室之间“临界病人”应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

5、多学科联合会诊的开诊时间为每周五14:30-16:30。

6、门诊医师在门诊出诊期间对不能确诊的疑难患者或经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可按要求认真填写《多学科联合会诊表》(见附件)后交门诊会诊小组,门诊会诊小组根据申请医师的要求和患者病情决定参与多学科会诊的科室。

7、门诊会诊小组每周四根据《多学科联合会诊表》的内容预约相关患者参加周五下午的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

8、门诊会诊小组每周四下午16:00前根据预约患者涉及的科室通知相关科室参加周五下午的多学科联合会诊。

9、被通知参加多学科联合会诊的科室负责人要委派主治及以上医师出诊。

10、凡周五上午遇需要多学科会诊的患者,门诊会诊小组将综合下午实际工作安排和患者病情灵活机动处理,无法进入下午会诊的患者则安排到下周。

11、为了满足特殊或病情较重的患者需要,门诊会诊小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组织增加会诊,望各临床科室积极配合。

急危重症患者多科联合会诊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多科联合会诊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多科联合会诊制度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的要求修订本制度。

一、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患者,应及时通知总值班,并及时请多科(相关科室)会诊,紧急情况下急诊值班人员可先告知有关科室,各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邀请后1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积极配合抢救。

二、急诊首诊接诊医师在请会诊过程中,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并准备好必要的会诊资料。

三、各相关会诊医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会诊地点,认真听取急诊值班医师介绍病情及查看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明确提出会诊意见,急诊值班医师应综合各科会诊意见,尽快实施治疗处理方案。

四、对于需要收住院的患者,各临床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推诿;如因科室拒收、推诿延误治疗或引起投诉者,由相关科室负全部责任;如涉及多个科室,急诊首诊医师有权决定患者的去向,应以最能危及伤者生命的伤病或第一诊断涉及的科室收住院进行治疗。

门诊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门诊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十、会诊激励与考核
1.医院应对积极参与会诊工作、表现突出的会诊专家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会诊工作应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的重要依据;
3.对在会诊过程中发现的新技术、新方法,医院应鼓励申报科研项目,促进医疗技术创新。
十一、会诊保障措施
1.医院应提供必要的会诊场地、设施设备等硬件支持,确保会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会诊纪律(续)
4.会诊专家组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客观、公正、廉洁的原则;
5.会诊过程中,如遇患者及家属有异议,应及时沟通解释,确保会诊顺利进行。
八、会诊宣传与会诊制度的认识;
2.会诊专家组成员应积极参加相关学术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医院应通过多种渠道,向患者及家属宣传会诊制度,提高社会认知度。
九、会诊信息管理
1.医务部门负责会诊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会诊资料的完整性;
2.会诊信息应纳入医院信息化管理,实现会诊专家组成员、会诊病例等信息资源共享;
3.会诊信息涉及患者隐私,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
3.医务部门应定期收集会诊相关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会诊制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十三、附则(续)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医院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门。医院保留对本制度的修订和废止权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会诊激励与考核(续)
4.具有科研价值的罕见病例。
三、会诊组织
1.会诊由患者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科室主任审批后,报医务部门备案;
2.医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参加会诊;
3.会诊专家组成员由相关学科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其他专业人员参加。

(完整版)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

(完整版)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

(完整版)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宣威云峰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部分疑难病症患者由于病情复杂涉及多个专科,而单一的专科处理难以全面诊断病情。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解决这类疑难病症患者多学科就诊的困难和不便,医院决定建立多科联合诊疗制度。

一、多科联合诊疗的患者类别医师在接诊下列患者时,在征得患者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填写会诊申请单,报经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及时申请多科联合诊疗:(一)已在本院经过2个以上专科诊治,但仍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方案的患者;(二)患2 种或2 种以上疾病需明确诊断或治疗方案的患者;(三)疑难危重病需尽快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四)疾病诊断明确,但需采取不同治疗方案的患者;(五)外院转诊的疑难病例。

二、多科联合诊疗程序(一)提出会诊:患者符合以上多科联合诊疗条件时,主诊科室医师告知患者多科联合诊疗目的及所需费用,征得患者本人及家属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开具会诊单,根据患者病情的需要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 为会诊做好充分准备。

(二)预约会诊:患者凭会诊单到门诊部办公室登记预约。

门诊部办公室根据主诊科室医师提出的要求或患者病情,邀请相应科室专家会诊。

会诊当日患者须携带门诊或住院病历、辅助检查报告、影像学资料,按约定时间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

(三)组织会诊:门诊部专人负责组织会诊,首先由主诊科室医师向专家组做详细病史报告。

专家集中讨论,形成会诊方案,必要时可以现场问诊、体检患者。

讨论结束后,专家将会诊结果告知患者或家属,并解答其疑问。

(四)会诊后转归:会诊结束后,专家组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患者,一份留门诊部保存。

需要住院的患者由归口专科直接收住入院, 门诊治疗的患者由归口专科负责接待复诊。

归口的专科医师负责对会诊患者进行追踪观察, 根据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确保会诊质量。

三、会诊地点:门诊楼多科综合诊室。

四、会诊专家资格: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五、收费:按照物价局批准标准,收取专家会诊费。

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一、为提高住院疑难、重症患者诊断质量和临床疗效,为患者提供最佳的个体化综合诊疗方案,改善患者预后及生活质量,有效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及控制患者平均住院费用,凡遇疑难、重症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况突出时,应及时申请多科联合会诊,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二、对疑难、危重患者,特别是涉及多学科的重症患者,建立由医务科总协调,多学科专家参与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由专科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负责人)同意后报医务科审核并通知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会议。

三、紧急情况下多学科联合会诊:如涉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会诊,医务科接到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或紧急电话要求后即开始组织会诊,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及时派专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讨论和联合抢救工作。

四、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积极有序地配合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临床科室要设专人负责安排每天专家会诊排班,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也要设置会诊联络人,以保证在接到会诊通知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

五、多科会诊讨论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要进一步做的相关检查,目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并发症的处理,预后分析,确定今后诊疗方案,最后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六、受邀请参加会诊的多科专家必须仔细阅读会诊材料,了解本次会诊讨论内容,对诊断、预后评估、治疗方案等做出判断。

应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主持会诊。

七、患者所在科室必须按照多科会诊讨论结果意见,认执行,并及时将诊治情况反馈相关科室,以便评价治疗效果。

八、受邀科室严格按照邀请科室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对于紧急情况下发出的多学科联合会诊,按照急会诊时限要求(30分钟到达现场)。

九、医务科将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列入医疗管理的常规工作,由医务科主要负责行政协调,并负责监督管制度落实,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持续改进多学科联合诊治质量,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疑难危重病例多学科联合会诊管理办法

疑难危重病例多学科联合会诊管理办法

疑难危重病例多学科联合会诊管理办法为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提高疑难危重患者救治水平,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医疗效率,进一步规范疑难危重病例多学科联合会诊,在原《会诊管理办法》多学科联合会诊规定基础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疑难危重病例多学科联合会诊范围(一)本制度所涉疑难危重病例主要指病情复杂、需多专科协助诊治的疑难或危重病例;或住院时间超过2周在诊断或治疗上存在困难的疑难危重病例。

(二)疑难危重病例的选取由科室根据需要选定。

(三)多学科联合会诊指3个及以上科室的联合会诊。

二、会诊协商流程(一)由病房专业组长提出多学科联合会诊要求,经全科讨论,科主任同意后,可申请多学科联合会诊。

申请多学科联合会诊之前申请科室应完善相关检查。

(二)申请科室主管医师按要求填写《多学科会诊申请单》,并将《多学科会诊申请单》送到医务科及应邀科室护士站。

(三)申请科室根据病例涉及专业推荐相应专家或应邀科室根据病例特点选派会诊专家。

申请科室提前准备好病例摘要及讨论的内容,交医务科及相关科室。

(四)会诊专家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五)会诊专家根据需要到申请科室查看病案及患者,并准备好会诊意见,发言尽量简明扼要。

(六)多学科联合会诊由申请科室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讨论时,由主管医师汇报患者病情、诊治经过及病例特点,提出会诊需要解决的问题。

(七)会诊专家逐一发表意见。

主管医师将讨论内容统一记入《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并将各专家主要意见及结论记入病历。

(八)如病情紧急,需紧急多学科联合会诊,可电话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电话通知会诊医师。

会诊后,补齐相关手续。

(九)如需请外院专家参加,按院外会诊程序邀请。

三、其它(一)疑难危重病例多学科联合会诊时间、地点由申请科室安排,时长一般不超过1小时。

(二)临床药师须参加疑难危重病例多学科联合会诊,由医务科负责通知。

(三)医务科专人负责疑难危重病例多学科联合会诊管理,严格签到制度,专家会诊次数将作为医师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

医院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医院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医院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1、下列情况必须申请医疗管理部门组织院内多学科综合会诊:
(1)临床确诊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3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患者;
(2),性,月中患者",
(3)m邀请履苏专家会诊或院内多科室会诊(超过3个专业)的病例;
(4)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5)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6)其他需要需要多学科联合会诊的情形。

2、院内会诊管理实行科主任或医疗组长负责制,必须保证随时能找到会诊人员。

3、院内多学科综合会诊,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
4、院内多学科综合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前一天向医疗管理部门递交(紧急会诊除外)并明确会诊主持人(主持人须副高或副高以上医师)。

医疗管理部门根据申请确定会诊专家后,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

申请科室须提前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送达各受邀
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5、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的完成会诊工作。

会诊后,应及时书写院内会诊记录,并登记。

应将会诊意见以及执行情况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

6、申请科室做好院内多学科综合会诊评价分析工作,每年至少开展2次评价分析。

7、医疗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会诊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每季度检查汇总全院会诊落实情况,有奖罚。

8、其他事宜参照医院会诊制度中的院内会诊部分执行。

疑难、危重病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疑难、危重病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疑难、危重病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引言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增加,疑难、危重病患者的治疗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

这些病患通常需要多个医学专科的参与,以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

为此,建立疑难、危重病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介绍疑难、危重病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通过该制度,我们将能够充分发挥各个医学专科的优势,合作解决复杂病情,提高病患的治疗效果和生存率。

制度组织1. 多学科联合会诊小组设立一个专门的多学科联合会诊小组,由不同专科医生组成,包括但不限于内科、外科、心脏科、神经科等。

该小组负责评估疑难、危重病患者的病情,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2. 会诊程序- 医生提出会诊申请:主治医生或病患家属提出疑难、危重病患者的会诊申请,说明病情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 多学科联合会诊: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病情和治疗方案。

会议可以以实际会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流工具进行。

- 确定治疗方案:根据各个专科成员的建议和意见,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

该方案应充分考虑各个专科的意见,并确保病患的整体利益。

- 会诊报告:会诊小组将会诊结果以书面形式整理成会诊报告,包括病情描述、治疗建议和后续随访计划等内容。

3. 协同治疗根据会诊报告中的治疗方案,各个专科医生协同工作,实施治疗和监测效果。

通过定期跟进,确保治疗方案的执行和疗效的评估。

4. 会诊记录和评估多学科会诊记录应统一保存,以便后续参考和评估。

定期对疑难、危重病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评估,鉴定联合会诊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作出相应改进和调整。

结论疑难、危重病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病患的治疗效果和生存率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专家的共同协作和治疗方案的制定,能够更好地解决疑难、危重病患者的治疗难题。

然而,该制度的实施需要充分考虑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协作机制的建立。

例如,确保不同专科医生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以及会诊过程中的信息保密和病患隐私的保护等。

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妇幼保健工作,提升我院儿童早期发展工作质量,规范各专科诊疗行为,节约医疗资源,控制医疗费用,营造全社会关注生命最初1000天的良好氛围,提高我院儿童保健科疑难及跨学科疾病患者的诊疗服务质量,特建立多学科联合会诊机制,开展多学科联合诊治工作。

一、组织及人员组成1.成立多学科联合会诊小组,在医教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各学科正(副)主任医师担任。

会诊小组办公室设在儿童保健科。

2.各专科设立多学科联合会诊小组秘书,由住院总担任,未设立住院总的科室由科室主任指定秘书。

二、工作流程1.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适用于儿童保健门诊出现的诊断不明确、诊断明确但疗效欠佳、治疗涉及多个专科等情况的患儿。

2.凡遇有联合会诊需求的门诊患者,儿童保健科门诊首诊医生提出会诊申请,在OA上填写会诊申请单,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由秘书提交至各相关科室主任及科室秘书OA。

儿童保健科秘书应在会诊前2天准备好会诊相关资料,包括病历摘要及有关辅助检查材料,并通过OA将资料提供给多学科联合会诊组的其他主任和秘书。

3.及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会诊前要取得病人及/或家属的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4.多学科联合会诊由儿童保健科预约患儿家属并组织会诊,会诊工作由儿保科主任主持开展,被邀请会诊科室按照预约会诊时间进行会诊,不得延误。

会诊时被邀请科室至少有一名主任及一名副主任医师到场。

5.联合会诊的最终结论由会诊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对讨论结果签字认可,各专业相关科室应严格执行会诊结论。

会诊后最短一周最长一月内通过门诊复诊、电子邮件答复或住院病历等形式,将讨论结论告知患儿家属。

如病情变化确需更改,应请疾病专科主任会诊后确定。

必要时应再次召开多学科联合会诊。

6.会诊记录由儿童保健科会诊小组秘书完成,并形成电子档及文本讨论记录,会诊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由儿童保健科保存多学科会诊记录本。

三、注意事项1、多学科联合会诊时间采取预约制,原则上每2周定期进行一次,有特殊需要时可临时确定会诊时间并填写会诊申请单通知相关专业专家。

疑难、危急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疑难、危急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疑难、危急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概述疑难、危急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是为了提高患者诊疗质量和疗效,并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而设立的。

本文档旨在介绍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目标- 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疑难、危急患者得到及时、全面的诊治;- 实现多学科之间的协作和交流,促进知识共享和专业发展;- 整合医疗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提高医疗质量和疗效,减少误诊和漏诊的风险。

实施步骤1. 确定会诊需求- 主治医师或随诊医生提出申请,陈述会诊目的、病情资料和诊治困难之处。

2. 确定会诊专家- 根据患者病情和会诊需求,选择相应的会诊专家组成联合会诊团队。

3. 安排会诊时间和地点- 协商确定会诊时间和地点,确保各专家的参与和顺利进行。

4. 准备病历和相关资料- 将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并提供给所有参与会诊的专家。

5. 进行联合会诊- 专家团队根据提供的病历和资料进行讨论和分析,并提出诊断和治疗建议。

6. 输出会诊报告- 将会诊结果整理成会诊报告,包括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和后续管理建议,发送给申请会诊的医师或相关医疗团队。

7. 患者管理和追踪- 在会诊完成后,相关医师或医疗团队负责根据会诊报告的建议进行患者的诊治和后续管理,并定期追踪患者的病情。

注意事项- 在会诊过程中,专家之间应保持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

- 会诊过程应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 会诊结果应尽快反馈给申请会诊的医师或医疗团队,以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

- 会诊报告中的内容应客观、准确,避免使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以上是疑难、危急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实施步骤。

通过该制度的实施,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疑难、危急病例,提高医疗质量和疗效,造福更多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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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会诊由科主任或门诊经治医师组织主持,必要时可有医务科主持。会诊结束有经治医师在病程记录中专题写多科会诊记录(记录格式参照讨论记录),由主持人审签。
(3)受邀科室必须按照会诊意见执行诊疗医嘱,并在病程记录记录会诊后病情变化。同时在科室会诊记录登记。
3、医务科定期检查多科会诊情况,必要时做出完善,修订。
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 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
多科会诊规定
(2014年)
1、会诊对象:临床遇到需要3个或以上的科室会诊,门诊已经他科会诊,诊疗后3次以上仍不能确诊,作为启动多科会诊对象
2、会诊程序: (1)符合多科会诊指征者可科主任审签报医务科。门诊由专科医生或患者提出申请,报医务科,组织门诊专人负责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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