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农村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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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其特征
1.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是政府的责任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农村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农村社会成员
•农村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农村社会成员。农村社会成员包括农村居民及其家庭,即非城市户口的“农业户”或“农业户口”。这是社会保障的本质特征。农村全体成员是享受农村社会保障所提供的经济保障和社会福利的主体,构成该制度的权利主体。
3.建立新型的农村社会保障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4.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是多元化的
•一般地,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包括权利主体、责任主体和经办主体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农村全体社会成员为对象建立的,农村社会成员是享受经济安全和社会福利的主体,即权利主体;社会或国家(政府)是提供农村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此外,农村社会保障是一个复杂的、庞大的系统,需要建立专门的负责实施和经办的机构,即经办主体。因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明确其权利责任主体和经办主体。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
农村社会保障的内容可以划分为理论应该包括的内容和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包括的内容。
(一)理论应该包括的内容
•1.农村社会保险
•农村社会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他主要是通过国家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形成专门的消费基金,对农村劳动者在遇到生、老、病、伤、残、死、失业等风险时,由于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而给予物质帮助的形式。所以,农村社会保障的直接目的是对农村劳动者的收入损失进行依法补偿,保障他们在特定情况下仍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农村社会保险覆盖的对象是农村社会成员中的最主要部分即劳动群众,农村劳动群众的一切丧失收入的风险,都有权获得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以保障他们的基本需要。按保险对象和具体要求的不同,农村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从目前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看,主要是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2.农村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农村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或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农民给予的适当物质帮助和无偿救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受益者通常是农村的弱势群体,包括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从未参加过社会劳动或在享受了社会保险之后仍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个人和家庭。农村社会救助作为农村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最广泛、最基本的保障,也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最后防线。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开展的救助主要有贫民救助、灾民救助、长期病患农民救助和孤儿、孤单老人救助等。
3.农村社会福利
•农村社会福利是以国家或社会组织为主体,向农村全体公民或弱势群体提供旨在保证其一定的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其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制度,是为农村特殊对象和社区居民提供除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险外的保障措施与公益性事业。它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孤、寡、老、弱、病、残者的基本生活,同时对这些特困群体提供生活方面的上门服务并开展娱乐、康复等活动,逐步提高其生活水平。农村社会福利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日趋重要的子系统,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阶段。
4.农村社会优抚
•农村社会优抚是由国家和社会团体对法定的农村优抚对象,按照规定提供保证其一定生活水平的资金和服务,是一种带有褒奖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特殊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农村优抚主要是对农村军人及军人家属这个特殊群体的综合保障,也就是军人保障。这是一种强制的法定保障,具体项目包括对农村烈士军属、军属及退伍军人提供优待金,为农村伤残军人提供抚恤金以及为农村优抚对象提供各种服务设施,如军人干休所、光荣院、退休军人培训中心和职业介绍所等。
(二)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主要内容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计划生育保险和奖励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
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
2.立足保障农民基本生活为原则
3.保障资金社会化筹集原则
4.社会保障同家庭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外国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模式
1.社会保险型
•社会保险型养老制度属于当前世界上农村社会化养老的主流模式,在欧洲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盛行,以德国、日本、法国、美国、韩国等为典型代表。其实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针对农村人口开设独立的养老制度;另一种是直接将其城市制度向农村延伸,即属于国民年金型。该模式主要是通过社会保险机制为劳动者建立退休收入保障计划,它强调缴费与其个人收入、退休待遇的相互关联,因此也被称为收入关联年金模式。该模式的基本特点:(1)养老保险基金由农业雇佣劳动者个人和雇主按工资额的一定比例共同承担,非领薪农业人员则按其实际净收入(包括现金和农产品两个部分)的一定比例完全由自己承担。国家通过税收、利息、财政政策给养老保险以资金支持。(2)养老金待遇取决于退休前的收入水平。(3)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
优点:社会保险型养老制度模式的优点在于其保险资金来源广泛,实现了农村养老保障的社会化目标。同时实行现收现付,增强了社会保险基金的互济性,其保障水平和保障程度普遍较高。通过政府补贴,真正使农民分享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成果。该模式的正常运转是以个人和雇主有较强的缴费能力、政府则以坚实的财政后盾为担保,因而要求有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作后盾。
•2.福利保险型
福利保险型模式按实施范围的大小一般分全民型和特殊群体型两种,其中实行全民福利保险型模式的国家有英国、瑞典、加拿大等。该模式强调的是对不能依靠自身劳动满足
自己生活需要的老年居民普遍提供养老金保障。其主要特点是:(1)实施范围广泛。该模式覆盖了城市和农村的所有居民,甚至还包括了在本国侨居一定年限的外国居民。(2)与个人收入状况无关。无论老年人是否工薪劳动者,也无论退休前收入水平高低,或者是否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国家均为其提供等额的养老金,不需要对申领者个人生活状况进行调查。
(3)基金来源主要靠国家财政补贴。优缺点福利保险型模式重视公平,体现了福利国家给全体国民的福利待遇,能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防止了老年贫困,其缺陷是轻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易于诱发人们个人责任感缺失等,保险开支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逐年上升,从而导致用于生产的财力减少,政府负担加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是一种较为缺乏效率的养老保障方式。
•特殊群体福利保险型模式主要盛行于发展中和不发达国家,如斯里兰卡和南非等。
由于其经济条件有限,难以实施全民型的社会养老制度,因此通过实行特殊群体养老金救助制度,确保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由于要受救助主体即政府财力的限制,仅能提供最低程度的保障。
3.储蓄保险型
•储蓄保险型也叫强制储蓄型模式。实行结果比较成功的国家是新加坡与智利。这种养老保险模式强调以家庭为中心维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其保险基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按照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所缴的保险费、独立劳动者或自雇者按照个人收入的一定比例所缴的保险费,国家不进行投保资助,不负担保险费,仅给予一定的政策性优惠。政府虽然不负担保险费,但政府承担了最低养老金和养老金投资最低回报率补贴。
优缺点储蓄保险型养老制度模式实行个人完全积累的筹资模式,受人口老龄化的影响比较小,对国家财政的压力小,支持并帮助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其缺陷就在于受保人之间,不存在收入再分配,这种家庭内部互济在其互济范围和数量上都十分有限,与社会保险型的共济互助差距很大,不能共担风险,而且储蓄基金额易受通货膨胀的影响,难以保值与增值。
三、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
2.在农业社会保障基金的筹措上,政府资金扮演重要角色
3.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政府农业政策选择中的重要因素
4.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滞后性”和“渐进性”
四、外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1.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立法先行
2.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坚持多层次性的原则
3.强调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应尽的责任和作用发挥传统家庭养老保障模式面临的挑战
1.家庭养老保障模式无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2.随着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家庭养老经济基础也在不断缺失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一阶段:试点阶段,1986—1992年
第二阶段:推广阶段,1992-1998年第三阶段:整顿阶段,1998--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