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省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发改规划〔2017〕1098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促进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1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各市要进一步完善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西安市主城区要全面落实“三放四降一兼顾”等户籍改革举措,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各地要推出更多有含金量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条件,大中城市要坚决取消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不合理的落户限制。鼓励各地逐步将社保、医疗、教育、就业服务等内容纳入居住证管理范畴,提高含金量,逐步实现“一证通”,确保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2017年全省实现进城落户60万人以上。(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双挂钩”政策。
加快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动态调整相关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的资金奖励力度。出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实施细则,按照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要求,实行差别化进城落户人口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优先保障落户人口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结合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情况,调整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办法。(省财政厅、省国土厅分别负责)
(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坚持“两为主”,落实“两纳入”,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把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就学纳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我省“双高双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全面落实13年免学费教育,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全面启动全民参保计划,2017年基本完成登记任务。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保证农民工和进城落户农民缴费记录不断档、参保续得上。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推动各市市级统筹,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制度。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完善关中平原、沿黄、沿汉江城市群和新生中小城市医疗公共配套设施。构建新型城镇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基本文化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
公租房保障范围。(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文化厅、省住建厅负责)
(四)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强农民工实训基地建设,发挥杨凌职业农民创业创新园等专业化平台和农村创新创业载体作用,开展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计划,支持韩城、子长、平利、紫阳等9个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整合创建一批返乡人员创业园区和基地,拓宽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途径。强化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市场适应性。实施“求学圆梦行动”,为新生代农民工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开辟通道。全年培训60万人次以上。(省农民工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办负责)
二、以城市群建设为引领,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五)规划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配合国家高水平编制《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力争更多诉求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加快建设关中城际铁路网、“米”字型高铁网、大西安综合交通网,提高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系统推进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对外开放等领域重点任务,加快公共服务均衡一体。着力优化城市群空间格局,不断增强大中小城市发展的协调性。制定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深入实施沿黄生态城镇带规划,加强沿汉江城镇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环保厅等负责)
(六)支持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坚持全球视野,对标国际标准,按照多轴线、多中心、多组团的思路,科学规划建设大西安。充分发挥西安文化、科教、区位、产业优势,强化西部经济中心、丝路科创中心、对外交往中心、丝路文化高地、内陆开放高地、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推动大西安与“一带一路”沿线城市融合对接、合作发展。深入推进西咸一体化,加快西渭、西铜、西商融合发展,加大对富阎板块军民融合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西安市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等部门指导)(七)培育发展新生中小城市。优化人口、产业、交通、公共设施布局,打造韩城、彬长、富阎、神府、汉江上游等五大次区域增长极,支持杨凌、周至、武功经济一体化发展。将黄陵、蒲城等15个县城培育为市域副中心城市,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加快子长、彬县等撤县设市改区步伐。加大对蔡家坡、恒口、庄里、大柳塔4个小城市培育试点支持力度,落实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逐步扩大小城市培育试点范围。推动蔡家坡等特大镇扩权赋能和设市工作。继续推进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打造县域副中心和宜居宜游特色镇。加大对特色小镇的支持力度,按照产业支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的思路,重点在科技创新、文化旅游、新兴产业等方面创建一批省级特色小镇。(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编办、省旅发委等负责)
三、以集约紧凑发展为方向,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
(八)强化产城融合。突出规划引领,加快要素聚集,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加快产业园区向综合型城市功能区转型。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根据主体功能定位促进生产力布局优化,实现产业发展和城镇要素互动共赢、良性循环。发挥西安、宝鸡、咸阳、杨凌等城市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优势,加快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养老、信息、培训、咨询等新兴服务业,增强城市劳动力吸纳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局负责)
(九)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形成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多层次立体化的路网格局。加强慢行系统、自行车道、步行道等设施建设,扩大城市公共停车场规模,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缓解西安等大中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加大棚户区、城中村的改造力度,2017年完成改造各类棚户区22.68万套以上,因城施策货币化安置,对商品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城市和县城要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宽带陕西”建设,加快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布局。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推进西安、咸阳、汉中等地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推动各地完善管线入廊具体办法。(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