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患的权利、义务(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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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患的权利和义务

护患的权利和义务

护患的权利和义务一、患者的权利患者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又是与患者接触最为密切的人,所以我们必须把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更好的服务患者。

纵观世界各国对医士法学和卫生法学的教学都会发现,它对医务人员包括护士,关于患者权利的教育都是放在第一位的。

因为我们大家知道,患者是医护人员服务的对象,我们必须要把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1、生命权生命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我们国家的宪法规定,公民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未经司法程序不得剥夺,患者的生命权是最宝贵的,我们应该不惜一切代价予以保护,特别是我们对危急病人的救治,当然首先要征得病人本人的治疗意见。

我们还要意识到我们国家对生命起点的判断标准,按照现行的立法,一个胎儿从娩出后,当他具有呼吸、心跳,自主的肌肉抽搐和脐带的波动,这四项生命指标中的任何一项,我们就认为他是一个自然人。

所以对这样的孩子或者说娩出的婴儿,我们必须给予生命权的保护,不能随意的剥夺。

2、健康权所谓健康权是自然人以其器官乃至整体功能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它的客体是人体器官及各系统乃至身心整体的安全运行,以及功能的正常发挥。

换句话说,健康权不是单纯的身体健康,它还包括心理健康,我们以前认为,医务人员无论是医生还是护士,他的职责是延长病人的生命,而我们现代医学认为,对生命的片面的强调,并不是医学本身的内涵,而应该更多的去关注患者身与心的共同健康,所以我们现在强调对病人生活质量的考虑,不一定要单纯的延长病人的生命。

比如说对一些癌症病人,对一些很痛苦的病人,我们更多的应该是考虑他的生活质量。

3、身体权患者的身体权在临床工作过程中,和护士的工作密切相关。

身体权是自然人对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支配权。

那么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完善和提高,我们越来越发现在临床上,尸体也往往会成为有价值的一个供体,所以有一些医务人员他可能会征得死者生前或者死者死后家属的意愿,去摘除这个尸体中的一些器官,把它移植给自己的病人。

医院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义务

医院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义务

医院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义务一、根据《民法通则》、《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来本院就诊的患者,无论其国别、性别、经济状况、教育程度、民族、宗教、婚姻状况和付费方式,都享有以下权利:1 、得到周到、舒适和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

2 、得到主管医生、责任护士和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的有关信息。

3、得到有关诊断、病情、诊疗措施、手术过程、医疗风险、临床试验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必要时指定一位代理人,作为上述内容的被告知者。

4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制定和实施治疗计划,参与治疗过程中发生的伦理道德问题的讨论,包括终止抢救和停止生命支持治疗的选择等。

5、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选择拒绝治疗或选择自动出院,但无权要求不恰当的或医学上尚不可能的治疗或服务。

6、同意或拒绝与治疗相关的实验性临床医疗。

7、要求医院在其服务范围内,对其合理的服务需求作出适当的反应。

8、要求个人隐私得到尊重。

医院在进行病例讨论、会诊、检查和治疗时要满足患者合理的隐私需求。

如病房内使用床帘;与患者治疗无直接关系者,必须取得患者同意方可在场。

9、要求保密个人以及与治疗有关的所有内容及记录等信息,与治疗无关的人员在使用病历前需得到医务部同意。

10、在安全的场所接受治疗,受到礼貌对待。

11、得到出院后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方面的信息。

12、按有关法规可以复印门诊病历,除病程录和会诊报告外的住院病历。

13、在符合医院探视规定的情况下,指定来访者。

14、要求知晓医院的服务内容和有关的规定。

15、无论付费方式如何,患者均可以要求核对其帐单,并得到合理的解释。

16、有抱怨的权利,医院有关科室接待抱怨或投诉并记录内容,告知已采取的措施。

二、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基础之上的。

理想的治疗效果,既要求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也要求患者在医疗活动中承担一定的义务。

患者应承担的义务主要有: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他患者的权利。

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患者的权利和义务--------------------------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患者的权利和义务患者的权利与义务在特定条件下,护士通过医疗、护理等活动与患者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即护患关系。

它建立在护理人员与患者双方交往的基础上,是以患者为中心的各种信息交流与双向作用的过程。

在护患关系中双方应按照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来约束、调整自身的行为,尊重彼此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护理人员尊重患者的权利并督促患者履行相应的义务,是提供高品质护理服务的重要方面。

一、患者的权利国际相应约定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患者的权利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患者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患者有权要求有关其病情资料、治疗内容和记录应如同个人隐私,须保守秘密。

患者有权要求对其医疗计划,包括病例讨论、会诊、检查和治疗都应审慎处理,不允许未经同意而泄露,不允许任意将患者姓名、身体状况、私人事务公开,更不能与其他不相关人员讨论别人的病情和治疗,否则就是侵害公民名誉权,受到法律的制裁。

2.患者有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患者有权获知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3.患者有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当人们的生命受到疾病的折磨时,他们就有解除痛苦、得到医疗照顾的权利,有继续生存的权利。

任何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都不得拒绝患者的求医要求。

人们的生存权利是平等的,享受的医疗权利也是平等的。

医护人员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患者,自觉维护一切患者的权利。

4.患者有参与决定有关个人健康的权利患者有权接受治疗前,如手术、重大的医疗风险、医疗处置有重大改变等情形时,得到正确的信息,只有当患者完全了解可选择的治疗方法并同意后,治疗计划才能执行。

2023医院卫生院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2023医院卫生院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2023医院卫生院患者的权利和义务(完整版)一、患者的权益指患者在本院就医期间所拥有的合法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

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合法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一)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享受到规范合理的诊治服务;(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权利获得本院能够提供的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三)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师及护士的姓名;(四)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

从人文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五)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措施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并发症、预后等。

三、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根据本院医疗条件或个人合理原因选择入出院、医疗及护理方案;(二)患者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

但医师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三)患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师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责任自负的声明与签字。

四、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一)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漏;(二)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隐蔽性。

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隐私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五、患者有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自己所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如果患者的合理医疗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身心的损害,患者有权向医院提出质问或依法提出上诉;(二)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医疗费用明细。

简述护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简述护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简述护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护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指在工作中,护理人员应该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以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以下是护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1)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以提高专业水平;
(2)按照规定获得合法报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
(3)参与制定和实施护理方案,对患者的护理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
(4)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改善医疗服务;
(5)受到尊重和保护,不受歧视或虐待。

2. 义务:
(1)提供安全、专业和负责任的护理服务;
(2)遵守职业道德标准和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权;
(3)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及时汇报;
(4)与医生、家属和其他卫生工作者保持良好的沟通;
(5)参与卫生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总之,护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

只有在承担自己的义务的基础上,才能获得应有的权利。

同时,护理人员应该始终以患者为中心,为患者提供最佳的护理服务,确保他们的健康、安全和福祉。

护患的权利、义务(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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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个体性病医生李某,为招揽患者,将少 女任某给其所寄之信张贴于诊所前。任某 在信中详细叙述了自己的难言之隐,并写 明了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编, 最后要求:“ 请为我保密。” 该信张贴 后,内容很快传到任某住地。任某不但经 常受到他人取笑,一些不法分子甚至按图 索骥,上门、写信或打电话对任进行骚扰, 从而使她身心健康受到很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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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义务
5 、病人有义务避免成为一个病人。

在现代社会,病人有义务改变不安 全的、不健康的、危险的行为(例如吸 烟、贪食、不锻炼、无保护的性行为 等),使他们不再成为病人,尤其是不 成为“不治之症”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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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义务
6 、病人有尊重医务人员以及尊重他 们劳动的义务。
疾病是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共同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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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权利的历史
关于病人权利的讨论最早始于法国大革命 时期 1946年《纽伦堡法典》中对病人的知情同 意规定了三项必要条件,即知情、自由意 志和有能力。此后,知情同意的原则从人 体试验扩大到临床诊疗,成为病人权利的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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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美国通过了一个要求医院符合一 定标准的法案,赋予州在法律上有对医院 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和保障病人权利的权 力。 1972年美国医院协会采纳了《病人权利法 案》. 1981年第三十四届世界医学会通过了《病 人权利宣言》. 1986年第三十八届世界医学会通过的《医 师专业的独立与自由宣言》中也提到了病 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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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张先生为癌症晚期病人,已昏迷住入医 院病房。家属找来不知药名的偏方,百 般要求医护人员为病人灌入,医生此时 让病人家属写同意书,药物灌入后发生 如何病情变化由家属负责。 若你是该病人之责任护士,此时:如你 将药物灌入,理由为何?请说明理论依 据。如你拒绝灌药,理由何在?请说明 理论依据。医生让病人家属自行灌入, 你将如何反应?说明理由

在医疗工作中如何维护病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如何看待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责任

在医疗工作中如何维护病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如何看待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责任

在医疗工作中如何维护病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如何看待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责任由于医疗行业本身的特殊性,做到合理合法维护病人的权力和义务十分艰难,特别是近些年医疗行业的潜规则层出不穷且不断丰富和完善,病人在医疗行业内已完全处于绝对弱势群体,除了一些激进的行为,几乎无任何维护病人合法权利的渠道和方法。

导致这一原因的出现是我国医疗体制市场化改革畸形化发展的结果,在一个道德和信仰严重缺失的时代,利益成为我国医疗行业的所有行为准绳,也成为了该行业医护人员的职业准绳。

基于此,医护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地方取决于其自身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

病人的权利与义务1、病人的权利:法律权利和接受医疗服务时特有的权利。

法律权利与医疗有关的有:(1)生命健康权(2)肖像权(3)名誉权(4)隐私权(5)索赔权(6)要求惩戒权医疗工作中的病人权利有:(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获得治疗权不是无限的。

要求不分种族、肤色、阶级、男女、老幼、政治与经济地位如何,智力状况如何,平等地获得治疗权)1948年联合国《人权普遍宣言》:每个人有权使生活达到一定水准,保证自己及家庭的健康和幸福,包括食物、衣着、住所、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

美国医学会宣言:享有适宜的医疗保健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

尤其是对严重缺陷、残疾者以及性病、艾滋病患者,更应当注意其人格权的保护。

(3)知情同意权(受医学的局限性限制)美国医院协会:病人有权从他的医生那里得到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

误区:接受治疗本身是病人的一种承诺,医生无须事事征求病人意见。

只有在接受对人体有重大伤害的治疗措施(如剖腹、开胸、开颅时)或采用有重大危险的治疗措施时(如剧毒药、麻醉药物)危险性大的检查措施(心包穿刺、肝穿、腰穿、造影等)及接受试验性治疗时,才需特别约定。

希波格拉底誓言:不要把病人未来和现在的情况告诉病人。

十九世纪末美国伦理法典:只是在绝对必要时,才把病情告诉病人。

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医疗领域中,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非常重要的。

护士作为医疗团队中的重要成员,与患者之间建立起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关系。

护士不仅要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护理服务,还要尊重患者的权利和尊严。

同时,患者也有一些权利和义务,需要与护士进行合作,以实现最佳的医疗结果。

首先,护士有责任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他们应该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评估患者的病情,并制定合理的护理计划。

护士还应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与其他医疗团队成员合作,确保患者得到全面和协调的护理。

其次,护士应该尊重患者的权利和尊严。

他们应该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确保患者在接受护理过程中的隐私得到尊重。

护士还应该尊重患者的文化和宗教信仰,提供符合其需求和价值观的护理服务。

此外,护士还应该尊重患者对治疗决策的参与权,鼓励患者积极参与自己的护理过程。

另外,护士还有义务保护患者的安全和福祉。

他们应该遵守医疗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确保患者在接受护理过程中不受任何伤害。

护士应该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和药物,确保患者得到正确的治疗。

如果发现患者存在危险或不适情况,护士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患者的安全。

与此同时,患者也有一些权利和义务需要遵守。

首先,患者有权获得安全、有效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他们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机构和医生,并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

患者还有权获得清晰和准确的医疗信息,包括诊断、治疗计划、风险和预后等方面的信息。

其次,患者有义务提供准确和完整的个人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医生和护士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决策。

患者还有义务遵守医生和护士的治疗计划,并按时服药或接受治疗。

如果有任何不适或副作用,患者应及时告知医生或护士。

另外,患者还有义务尊重医生和护士的工作。

他们应该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尊重医生和护士的意见和建议。

在接受治疗过程中,患者应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态度,配合医生和护士的工作。

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应遵守的相互权益和责任。

护患双方的权利:
1. 医务人员的权利:医务人员有权依据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适当的医疗服务;有权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权得到合理的工作环境和薪酬待遇;有权得到尊重和公正对待。

2. 患者的权利:患者有权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有权知情并参与医疗决策;有权隐私保护和个人信息安全;有权保留个人尊严和自由意志;有权向医疗机构提出投诉和申诉。

护患双方的义务:
1. 医务人员的义务:医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为患者提供优质、可信赖的医疗服务;应保持医学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提高;应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隐私,对患者的信息保密;应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

2. 患者的义务:患者应提供真实、详尽的健康状况和病史信息;应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诊疗并遵守医嘱;应尊重医务人员的专业决策和建议;应对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应文明待人,遵守医疗规范和院内秩序。

总结起来,医务人员和患者应相互尊重、信任和合作,共同维护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实现医患双赢。

护士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

护士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

护士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
护士的权利:
1. 拥有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护理工作的资格和权利。

2. 有接受培训、进修和提高职业技能的机会和权利。

3. 拥有保护自己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权利,如医疗记录和个人资料。

4. 有拒绝非法或危险的工作任务、拒绝侵犯患者权益或反映职业不当行为的权利。

5. 有参加职业协会、组织和委员会并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

护士的义务:
1. 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患者权益和安全。

2. 有义务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包括健康促进、预防、治疗、教育和支持等。

3. 有责任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持专业操守和沟通技巧。

4. 有义务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持续教育,以提高职业水平。

5. 遇到职业疑问和问题时,有义务及时咨询和寻求帮助。

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护士的道德义务
5、对社会的道德义务
– 促进健康、预防疾病、减轻痛苦
– 大力支持和倡导促进大众健康的活动
– 教育大众和病人,增加大众的保健知识和 能力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共同参与有关促进地方国家和国际的公共 卫生方面的工作
数据说明:
从2002年11月16日广东省河源出现的第一例 案例至2003年5月30日,全国已确诊SARS病 例数达到5328人,死亡328人。在感染人群 中,医务人员感染率犹为惊人。北京天津内 蒙古广东河北山西等地的医务人员平均感染 率为18.5%。其中北京确诊病例数为2520人, 医务人员感染数398人,感染率为15.8%;河 北216人,医感22人,比率为10.1%;山西 450人,医感80人,比率为17.8 %;内蒙古 284人,医感41人,比率为14.4%;天津175 人,医感67人,比率38.2%;广东1511人, 医感346人,比率为22.9%。
– 真实完整的护理记录 – 实事求是的对待和处 – – – – –
4.对单位的义务
– 加强学习、提高服
理差错事故 加强学习,提高水平 参与有助于护理专业 发展的活动团体 培养优秀护理人才 对自己行为负责 维护专业形象
务品质 – 评估自我工作环境 – 与同事订立有效可 信的工作标准 – 对同事不恰当的行 为予以指导、协商 和沟通
一、护士的权利
(一)护士的法律权利
–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 –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
(二)护士的道德权利
1、作为护士,在为病人服务时拥有的道德
– 要求被尊重的 – 在行使执业权利时,有做出诊断和询问 病情的权利 – 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拥有干涉权 – 有保护服务对象的权利

第三章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医疗事故处理条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正确执行医嘱、配合抢救、 护士的法律义务 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
第二节 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护士的法律权利
权利
护士的道德权利
护士的法律义务
义务
护士的道德义务
尊重病人、解除痛苦、 护士的道德义务 解释说明、提供咨询、保 针对不同服务对象而言 护病人、保护隐私 相互尊重、负责执行医嘱、 真实完整记录、实事求 对病人 维护同行威信、互相帮助 是对待和处理差错、提高 业务水平、培养优秀人才、 提高服务品质、评估自我 对同事 对自身护理行为负责、维 工作环境、订立工作标准、 护专业形象 对同事不恰当行为进行指
权利
护士的道德权利
护士的法律义务
义务
护士的道德义务
护士的法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劳动法》规 定 护士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 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享受社会保险和培训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节 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护士的法律权利
权利
护士的道德权利
义务:特定的角色要求,即主体必须 或应当承担的职责。
第一节 权利和义务的道德和法律涵义
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两者孰好? 德显人性,法为强制。 道德天空,法律地狱。 德为社会良心,法为国家强制机器。 先礼后兵,先君子后小人。 道德永远比法律的涵义更为深入,更 为圆润周全。
第二节 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护士的法律权利
他是我爸爸,不用管
有病没钱莫进来
Hale Waihona Puke “范跑跑”按照规定,我们不能见死不救。。。
第三章
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赣南医学院护理学院 王 欣
教学目标

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医疗过程中,患者和医护人员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有相应的义务要履行。

本文将分别从患者和医护人员的角度探讨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患者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医疗服务的接受者,患者拥有以下权利:1. 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患者有权接受医护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手术等。

医护人员应提供符合患者需求的医疗服务,并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相关的治疗等操作。

2. 获得医疗知情权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疾病情况、治疗方案、预后等相关信息。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提供详细的医疗知情说明,并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选择权。

3. 保护个人隐私权患者的个人隐私应受到尊重和保护,不得随意泄露或滥用患者的个人信息。

医护人员应妥善保管患者的病历和其他相关信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权利患者有权对医疗过程中的诊断、治疗方案等提出异议,并有权在需要时投诉医护人员的不当行为。

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投诉,并保护患者的权益。

同时,患者也有一定的义务需要履行:1. 提供准确的病史和病情信息患者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病史和病情信息,协助医护人员进行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不得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以免延误病情。

2. 遵守医疗纪律和规定患者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医疗纪律,如按时就诊、按医嘱服药、配合治疗等。

不得擅自停药或违反医嘱,以免对治疗效果造成不利影响。

3. 尊重医护人员和其他患者的权益患者应尊重医护人员和其他患者的权益,不得进行言语或行为上的侮辱、威胁或伤害。

保持礼貌和理解,维护良好的医疗环境。

医护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医护人员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也享有一定的权利:1. 提供医疗服务的权利医护人员有权提供符合专业标准的医疗服务,按照患者的病情和实际情况提出治疗方案,并向患者解释相关医疗知识和预后等信息。

2. 获得尊重和合理的工作环境医护人员应获得患者和社会的尊重,不受到歧视和侮辱。

医院和相关部门应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履行工作职责。

护士权利与义务

护士权利与义务

护士权利与义务一、引言护士作为医疗团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承担着照顾病患、提供医疗服务以及维护病患权益的重要角色。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护士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护士的权利与义务,以确保护士能够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并为病患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二、护士的权利1. 受到公平对待:护士有权受到公平对待,不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或不公正待遇。

2. 个人安全保障:护士有权要求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获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装备。

3. 职业发展:护士有权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职业发展。

4. 参与决策:护士有权参与医疗团队的决策过程,为病患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5. 维护隐私权:护士有义务保护病患的隐私权,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6. 医疗记录的完整性:护士有权确保医疗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篡改或删除相关信息。

7. 合理工作时间和休息:护士有权享受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避免因过度劳累而影响工作质量和个人健康。

三、护士的义务1. 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护士有义务为病患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生命体征、执行医嘱、协助医生进行各类检查和治疗等。

2. 尊重病患权益:护士有义务尊重病患的权益,包括隐私权、知情权、自主决策权等,不得侵犯病患的人身自由和尊严。

3. 保护病患安全:护士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病患的安全,如正确使用医疗器械、遵循感染控制措施等。

4. 持续学习和提升:护士有义务不断学习和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变化。

5.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护士有义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职业操守和良好的职业形象。

6. 协作与团队合作:护士有义务积极协作和与医疗团队成员合作,共同完成医疗任务和提供综合护理。

四、总结护士作为医疗团队中的重要一员,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在工作中,护士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同时尊重病患的权益,并与医疗团队成员紧密合作,确保病患的安全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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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 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 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 抢救,医生不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 的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 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 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 展健 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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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医院的一位护士在一位癌症晚期的 女病人进行医师指定的化疗时,病人问这 位护士:癌症治疗是否还有其他可选择的 方法?护士回答说:是有几种可选择的方 法。因此,这位病人拒绝接受化疗。病人 的儿子因为母亲拒绝治疗十分生气,将此 情形告诉医师。医师即到法院控告这位护 士,结果护士被解雇,执照也被吊销了6个 月,理由是他的行为“分裂了医师与病人 43 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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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分析:

患者是否患本性病尚不清楚,而医 生顺着厂医务室的可能诊断进行问诊, 并且当着围观的病人采取讥笑和触动 隐私的行为是不当的,即使是真正的 性病患者也不能如此。医生诊治疾病, 应当让其他病人回避,避免病人参与 “会诊”。该案例有病人围观,而且 病史涉及病人的隐私,因此医生没有 尊重病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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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纽伦堡法典》中对病人的知情同 意规定了三项必要条件,即知情、自由意 志和有能力。此后,知情同意的原则从人 体试验扩大到临床诊疗,成为病人权利的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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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同意原则
贯彻知情同意原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使病人或其家属完全知情
(2)要确保病人或其家属的同意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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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权利
4、疾病认知权
除意识不清或昏迷状态外,患者对自己
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 及预后有知悉或了解的权利,医生在不 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 下,应提供有关疾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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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权利
5、知情同意权
指在临床过程中,医务人员在为病人作
出诊断和治疗方案后,必须向病人提供 有关诊疗的必要信息,使病人或其家属 在深思熟虑后自主地作出选择,并以相 应的方式表达其接受或者拒绝此种诊疗 方案的意愿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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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权利的内容
1、基本(平等的)医疗权,
人类生存的权利是平等的,因而医疗保
健享有权也是平等的,任何患者有权享 有必要的、合理的、最基本的诊治护理 来保障健康。
5
患者权利的要求是:患者作为人
要受到尊重,不因人种、性别、 年龄、疾病类型和支付医疗费用 的方式不同而有不同对待。
6
案例(医疗保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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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义务
5 、病人有义务避免成为一个病人。

在现代社会,病人有义务改变不安 全的、不健康的、危险的行为(例如吸 烟、贪食、不锻炼、无保护的性行为 等),使他们不再成为病人,尤其是不 成为“不治之症”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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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义务
6 、病人有尊重医务人员以及尊重他 们劳动的义务。
疾病是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共同敌
人,医务人员和病人有着战胜疾 病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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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护士享有的权利

一、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 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 福利等待遇。 二、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 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 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 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 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患者的义务
3、病人有义务在与医务人员共同 同意的目标上进行合作。
如果病人同意医务人员的意见,必须
改变饮食,才能有利于控制病人的高 血压,那么病人就有义务以适当的方 式改变他的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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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义务
4、病人在同意治疗后有义务遵循医嘱。 不能遵嘱应该有理由。但不能遵嘱的理 由并不都能成立。例如嫌麻烦就不能成 为不遵嘱的理由。这种不遵嘱就是医务 人员的不尊重。医务人员治疗好病人, 需要病人的积极合作。但病人没有义务 遵循不必要的或有害的治疗。
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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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患的权利与义务
一、患者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可解释为“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权力或享受的 利益”,它与义务相对。 义务是指特定的角色要求,即主体必须或应当承担 的职责。 病人权利是指一个人在形成病人角色后应该享受的 权力和利益。病人权利既有法律学的意义,更有伦 理学的意义。
有效的
病人具有自由选择的权力(包括随时收回、
终止或改变其承诺的权力) 表达承诺的合法权力(符合法定的责任年龄 和责任能力)
(3)关于代理人知情同意权的问题 (4)知情同意的例外
如:保护性医疗、急危重症的处理、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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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等
患者的权利
6、保护隐私权 心理的及其它隐私保密。
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为自己生理的、
警察把一个在街上发病的病人送到某
医院,医院接诊后说你们得交费,警 察说我们只负责送病人来治疗,没有 义务交费。医院说,我们是科室承包, 若都像你们这样不交费,我们医院可 没法办,我们也没义务给你们这种病 人治疗。警察说,这个问题我们管不 了,于是离开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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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对病人不再叫床号

以前,许多医院的护士在为住院病人进行护 理服务时,习惯用床号称呼病人,如3床打针、 8床吃药、20床输液等,病人对这种称呼很 不适应,有的甚至认为喊床号如同叫犯人似 的,听起来不舒服。南京市东南大学附属中 大医院决定,推广肿瘤科病房叫病人不再叫 床号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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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个体性病医生李某,为招揽患者,将少 女任某给其所寄之信张贴于诊所前。任某 在信中详细叙述了自己的难言之隐,并写 明了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编, 最后要求:“ 请为我保密。” 该信张贴 后,内容很快传到任某住地。任某不但经 常受到他人取笑,一些不法分子甚至按图 索骥,上门、写信或打电话对任进行骚扰, 从而使她身心健康受到很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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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权利的历史
关于病人权利的讨论最早始于法国大革命 时期 1946年《纽伦堡法典》中对病人的知情同 意规定了三项必要条件,即知情、自由意 志和有能力。此后,知情同意的原则从人 体试验扩大到临床诊疗,成为病人权利的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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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美国通过了一个要求医院符合一 定标准的法案,赋予州在法律上有对医院 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和保障病人权利的权 力。 1972年美国医院协会采纳了《病人权利法 案》. 1981年第三十四届世界医学会通过了《病 人权利宣言》. 1986年第三十八届世界医学会通过的《医 师专业的独立与自由宣言》中也提到了病 人的权利。
护士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 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第二十四条 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 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表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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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 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 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 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第二十六条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 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其三,为医院或同事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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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患者周某,女,35岁,在某医院妇产科就 诊,医生问病人,你怎么不舒服?病人回答:我 没有什么不舒服,然后,患者看了看周围的病 人,接着小声说:厂医务室在普查时说我可 能得了性病,让我速到医院检查和治疗,医生 又问,你怎么得上了性病?病人回答我也不 知道,我素来是个规矩人!医生冷笑着说:不 知道!好吧,上床检查检查看,围观的病人笑 了,病人满脸通红地上床接受检查. 请对医生的言行进行伦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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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业活动中,医务人员还应履行下列职业 道德义务: 1.维护病人健康,减轻痛苦的义务 2.解释说明与履行知情同意原则的义务 3.保守秘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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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患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一)医务人员权利与义务的特征 独立性 自主性 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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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患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医务人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医务人员权利与病人权利的关系 3.医务人员义务与病人权利的关系

2003年8月26日,年仅4岁的刘利辉因发 生交通事故致左脚受伤,后被人送至医院进 行治疗。在未作任何摄片等常规检查的情况 下,便作出截肢治疗方案,并当即对刘利辉 左脚膝盖以下部位进行了截除,造成刘利辉 身体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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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炎手术操作不当 可怜患者成为面瘫


2004年8月3日,徐某因患左耳中耳乳突炎而到 医院治疗。手术后的当天,徐某出现面瘫,口角歪斜, 左眼无法闭合。为此,医院让徐某到其他医院治疗。 徐某出院后,耳朵经常流黄水,到保定协和医院检查 后,被诊断为中耳炎手术失败,造成面瘫,建议其到北 京治疗。2005年,徐某到北京治疗后,康复效果仍 然不佳。事后,被告医院的手术被鉴定为三级丁等 医疗事故,徐某面部损伤则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术后左侧面瘫,除了起 因于其体质特殊、手术难度较大之外,被告医院在 手术中没有认清解剖结构、操作技术不当等因素是 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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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权利
7、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
患者因生病而获得医疗机构的证明
后,有权根据病情的性质、程度和 预后情况,暂时或长期免除一定的 社会责任,同时有权得到各种福利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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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权利
8、要求赔偿权
因医生过失行为导致的医疗差错、
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提出经济 补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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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截肢致人伤残 医院被判赔偿23万
3、身体所有权:是指病人有权对自
身正常和非正常的整体及其肢体、 器官、组织、基因等拥有所有权及 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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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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