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数控: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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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公告编号:2011-025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陈吉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玉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4 重要事项

4.1 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1、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大连高金数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高金”)

关联方关系:大连高金是由本公司和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2日发起设立,目前本公司出资比例为3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朱志红兼任大连高金董事。因此,本公司与大连高金构成关联方关系。

2、交易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大连高金的商品为公司生产的数控系统,累计销售金额为4,004,343.2元,公司报告期内与大连高金发生的关联销售额占报告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91%,报告期同类交易的13.24%,均为正常商业往来需要,并采用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影响公司业绩的真实性,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带来负面影响;本公司将继续履行完整、合法的批准程序,保证该交易的公平执行。

(二)采购商品

1、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武汉登奇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奇机电”)、武汉华大新型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电机”)

关联方关系:登奇机电、华大电机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本公司与登奇机电、华大电机构成关联方关系。

2、交易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登奇机电的产品为数控系统专用电机,公司报告期内与登奇机电发生的关联采购额为3,023,245.29元,占报告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6.12%,报告期同类交易的81.68%,公司报告期内与华大电机发生的关联采购额为363,799.173元,占报告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0.74%,报告期同类交易的9.83%,由于登奇机电、华大电机生产的电机属于公司数控系统配套产品,为正常商业往来需要,并采用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影响公司业绩的真实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带来负面影响;本公司将继续履行完整、合法的批准程序,保证该交易的公平执行。

4.2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4.4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7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8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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